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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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的具体管理内容和程序,加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工作中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高标准和严格控制,为各项工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并维护国家建设行业形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工程建设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企事业单位、建筑公司和开发商等,以及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流程1.工程质量检查阶段(1)工程质量检查的目的工程质量检查的目的是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防止工程建设中出现一系列的建设缺陷或存在生命财产安全隐患。

(2)工程质量检查的内容工程质量检查主要包括实地检查和质量档案审核两个方面。

实地检查主要对工程建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工程施工、建筑结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检查,并将检查内容记录在检查记录表中。

质量档案审核主要对工程建设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核,包括施工方案、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和施工监测资料等。

(3)工程质量检查的程序工程质量检查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选择检查对象:根据工程建设的阶段、类型和规模等因素,选择需要进行检查的对象。

•准备检查资料:准备好相关的工程资料和检查表格等。

•实地检查:对选定的工程进行实地检查,逐项核实质量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质量档案审核:对选定的工程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核。

•撰写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进行,并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改进措施等。

•审核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对检查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无误之后上报上级。

(4)工程质量检查的责任工程质量检查属于国家建设行业管理的重要方面,各工程建设单位应将其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

2.工程验收阶段(1)工程验收的意义工程验收是指工程建设单位委托验收机构,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鉴定和评定的过程,以验证工程的合格性和合法性。

(2)工程验收的目的工程验收旨在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建成的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活动,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验收是指根据国家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施工过程和成果进行合格性检查、评定和鉴定的活动。

第四条工程质量验收应当遵循公正、科学、规范、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竣工验收和环境保护验收等。

第二章施工图审查第六条对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应当包括设计文件编制的合理性、合规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内容。

第八条施工图审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

第九条施工图审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书面记录审查意见。

第十条施工图审查意见应当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并要求其逐项整改。

第三章施工验收第十一条施工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文件、记录、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的合格性检查。

第十二条施工验收应当由专业的验收人员进行,其资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施工验收应当包括资料审核、材料验收、工艺验收和质量检测等。

第十四条施工验收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进行,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施工验收意见应当及时书面反馈给施工单位,并要求其整改不合格项。

第四章竣工验收第十六条竣工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进行的合格性检查和评定。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进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应当由专业的验收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其资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安装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应当及时进行,验收组应当书面记录验收意见,并与责任人共同签署。

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1. 引言质量检查验收是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紧要环节,也是对工作流程和标准的有效监督和评估。

本制度旨在规范各部门在质量检查验收方面的工作流程和标准,以确保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客户要求。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质量检查验收的各个环节和部门。

3. 质量检查验收标准3.1 质量检查标准质量检查标准是对产品或服务进行检查和评估的依据,明确了产品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各部门应依据产品特性和标准订立相应的检查标准。

3.2 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是对产品或服务依照肯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验收的标准,以评估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各部门应依据产品特性和验收程序订立相应的验收标准。

4. 工作流程4.1 质量检查流程1.各部门依照质量检查标准进行产品质量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2.检查结果应准确记录在统一的质量检查报告中。

3.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调解决措施。

4.2 质量验收流程1.各部门依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产品质量验收。

2.验收结果应准确记录在统一的质量验收报告中。

3.如产品未通过验收,应依照相关程序重新进行质量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

5. 质量考核标准5.1 质量检查考核1.各部门应依照质量检查标准进行产品质量检查,并及时上报检查结果。

2.质量检查结果应符合质量要求和标准,未发现严重质量问题。

3.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考核,依据检查结果评估部门质量检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5.2 质量验收考核1.各部门应依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产品质量验收,并及时上报验收结果。

2.验收结果应符合质量要求和标准,产品合格率实现规定的百分比。

3.不定期进行质量验收考核,依据验收结果评估部门质量验收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6. 责任与权利6.1 质量检查责任与权利1.各部门应明确质量检查的责任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质量检查人员有权对产品进行全面且公正的检查。

3.质量检查人员有义务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和质量问题,并参加问题解决。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1. 引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和工程质量的可靠性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的管理制度,确保施工项目的合格验收和高质量交付。

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3. 术语和定义•工程质量:指工程项目所具有的符合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性能和质量特征。

•检查:指对工程项目进行系统性的、全面的、专业的检验。

•验收:指对工程项目达到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进行的确认性检查。

•评定: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评估和打分。

4.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流程4.1 工程质量检查流程1.检查计划编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工程质量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内容、时间、检查方法等。

2.检查准备: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查计划,准备相关的检查工具、设备和资料,并组织检查成员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3.检查实施:按照检查计划,检查成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记录和整理检查结果。

4.检查总结:根据检查结果,撰写检查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

5.检查反馈:将检查报告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并督促整改。

4.2 工程质量验收流程1.验收材料准备: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人组织准备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件等。

2.验收准备:验收责任人根据验收材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工程完工、质量合格、安全符合要求等。

3.验收实施:验收责任人组织验收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要求进行评定。

4.验收评定:验收责任人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定,根据标准化评价指标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得出最终的评定结果。

5.验收报告:根据评定结果,撰写验收报告,明确合格和不合格的部分,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4.3 工程质量评定管理流程1.评定指标制定:由工程质量评定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制定适用于工程项目的评定指标和打分标准。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安全质量管理,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工作。

三、责任与义务1. 企业顶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和计划,并监督实施;2. 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制定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案,并保障其有效实施;3. 各部门负责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本部门工作场所的安全质量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并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4. 所有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个人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积极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内容1. 安全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是否明确,相关责任人是否落实;2. 工作场所的安全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建立,职责是否明确,人员配备是否合理;3. 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是否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4. 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文件和记录是否齐全、规范,是否能够有效开展工作;5.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到位,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效果;6. 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善,符合安全要求,是否能够提供合适的工作条件;7. 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具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能够提供员工所需的防护用具;8. 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是否能够保证工作的合规;9. 工作场所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10. 工作场所的危险物品管理是否规范,并能够有效控制风险;11. 工作场所的消防设备和应急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并能够正常使用;12. 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和记录是否及时有效;13. 工作场所的安全质量改进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跟踪和落实;14. 工作场所的安全质量管理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情况。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方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具体可以采取定期、不定期、随机、专项等方式,合理安排资源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的有效进行。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5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5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理,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

三、制度内容1.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的目标和要求:(1)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提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水平;(3)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4)保障施工项目的安全质量。

2.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1)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项目安全质量管理计划,并由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审核批准;(2)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应按照计划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4)施工单位应按照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5)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应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并记录相应的报告;(6)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不合格或未整改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验收标准(1)建筑工程安全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进行验收;(2)其他类型的工程安全质量验收标准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四、责任分工(1)施工单位负责制定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计划,并配备专业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2)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计划,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3)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负责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并报告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4)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负责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并记录相应的报告。

五、监督与检查(1)由监督部门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2)对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督促整改情况;(3)对违反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或限制其相关工程的参与。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5篇)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5篇)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质量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质量检查要以预防为主,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

1、安装维修前监督检查及内容1.1施工合同、开工报告已办理;1.2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满足开工需要;1.3施工调查工作已完成;1.4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按规定执行,并有记录;1.5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审批;1.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安装维修过程中的检查内容及要求2.1测量正确,精度符合要求;2.2按照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工艺要求组织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设计、合同的要求;2.3变更设计履行审批程序;2.4安装维修记录填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签证齐全、符合要求;2.5有关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已制定和落实;2.6严格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记录齐全;3、验收检查安装维修过程结束后,由主管领导组织,安质部、施技部、项目中心、技术中心派质检人员对安装维修质量进行验收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是:3.1.查看技术资料、工序记录;3.2空载试验、重载试验等;3.3提出整改意见或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3.4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反馈或进行复查。

4、专业检验检测验收检查合格后,邀请具有相应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质量检查验收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质量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目标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和达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进行的各类项目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条质量检查验收是指对项目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和审核,以确定项目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第二章质量检查验收组织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质量检查验收。

第五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制定质量检查验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质量检查验收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检查验收能力。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操作规范。

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制定一套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文件名,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文件发布部门,文件发布日期,文件历史以及主要内容六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文件名该制度命名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二、制定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合格、安全可靠,并为后续的管理提供依据。

三、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评定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四、文件发布部门该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发布和执行。

五、文件发布日期该制度的发布日期为制定完成之日起。

六、文件历史该制度的修订和废止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记录在文件历史中,以确保后续操作的连续性。

七、主要内容1. 工程质量检查1.1 建立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频次。

1.2 制定工程质量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检查范围和检查人员。

1.3 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记录,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2. 工程质量验收2.1 制定工程质量验收评估指标和标准,明确验收范围和验收时间。

2.2 成立工程质量验收组织,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工程质量的评估和验收工作。

2.3 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对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3. 工程质量评定3.1 制定工程质量评定指标和标准,明确评定方式和评定周期。

3.2 成立工程质量评定组织,由专家组成,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工作。

3.3 对已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并出具相应的评定报告。

4. 相关管理要求4.1 对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

4.2 建立工程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可追溯、可控制。

4.3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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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万达广场居住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明确参加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的各方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并提供充分的质量记录,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本规定明确了通过执行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本规定适用于万达广场居住工程建筑、安装及隐蔽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等质量管理。

3.职责3.1 项目经理部工程处、质安处全面负责工程技术、质量的管理。

重点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和工程质量的宏观管理,其他部门配合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

3.2施工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自己完整的质监体系,所有工序包括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前施工部门必须先进行自检。

3.3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阶段性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验评由监理单位负责,主要隐蔽性工程验收必须请建设单位和施工部门参加。

3.4根据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大纲要求由质监中心站、质量监督站进行检验项目的由检验单位组织验收,但施工部门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工程处报监理单位填写质量监督检验申请报告。

3.5记录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由施工部门纪录并处理,施工部门进行组织。

较大及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由工程处组织,建管处和监理单位参加。

所有质量事故均必须按规定填写质量事故报告。

3.6施工部门每月底向质安处报月度质量统计表,质安处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3.7质量监督检查项目的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建管处和监理单位参加。

3.8月度质量工作例会由质安处组织召开,并负责编发会议纪要;其他质量会议根据具体情况可由施工部门自行组织召开,邀请工程处、质安处参加。

3.9动态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分部试用、整套试用)由试运行指挥部验收组或建管处负责。

4.内容本工程按《电力建设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实行四级验收,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部门负责一、二、三级,监理单位和建管处负责第四级验收。

4.1开工前检验制度开工前检验的内容及要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依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4.2施工过程中检验制度施工中应对以下工作经常进行抽查和重点检验: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完善,记载真实;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砼、砂浆试件及土方密实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实验和验收,试件组数及强度符合要求;工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有交接记录;工程日志薄填写要符合实际。

4.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检查,由项目总工主持,质安处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4.4检查程序自检→互检→班组长检查→施工部门技术人员、专检人员检查→项目部专工检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监理工程师4.5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

产品的进货验证由专业工程师、质检员(试验员)和材料员三方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4.6班组的自检和交接检制度:完成或部分完成施工任务时,应及时进行自检,如有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进行返工处理,使其达到合格的标准。

经工长组织质检员和下道工序的生产班组进行交接检查,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7预检制度:预检项目由工长主持,质检员和有关班组长参加。

预检的项目主要有:建筑物位置线、基础尺寸线、模板、墙体轴线和门窗动口位置线、楼层50厘米水平线等。

预检后要办理预检手续,列入工程档案。

对于预检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要经复核检查并写明处理情况。

未经预检或预检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8围护工程、主体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结构验收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部门三方代表签证后,由质量监督站进行核验。

4.9混凝土开盘申请及拆模申请制度:浇筑混凝土前均须办理浇筑申请手续,若不办理此手续不得进行浇筑。

混凝土拆模时间必须按照技术要求,不得随意拆模,拆模时必须现场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必须在场。

4.10建立样本制:各分项、各工序按设计要求、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以样板引路,无样板的分项或工序不得展开施工。

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行返工处理4.11建立三检制度:自检,分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

工班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工作量进行一次自检,做出记录,工作讲评。

互检,指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有工程队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主要是互相观摩,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技术,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交接检,指同一工种的多班制上下班之间或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按项目经理部编制的《中间验收交接制度》各分包单位、外包对、施工班组在施工中均要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项目未完成论(不予工程结算)专职质检员可行使令其停止下道工序施工的职权。

4.12工序交接检制:各工序在进行自检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受,并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耽误的工期和试件由上道工序承担。

4.13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14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

4.15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4.16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为上级及有关部门提供质量数据。

4.17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身体健康、适合现场工作的人员担任。

4.18隐、预检施工中需作隐、预检手续的项目必须办理隐、预检,按要求组织检查并及时办理手续,不办理隐、预检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4.19结构工程通过建管处、监理、设计单位的验收和质检站的核验后,方可进行装修工程施工。

4.20单位工程的竣工检查分四步进行。

首先是施工部门进行自查,第二步是项目质安处进行检查,第三步是建管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质安处四方联合检查,第四步是质监站核验。

单位工程的竣工检查由项目总工主持,对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验收合格后建管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在相关手续上签认。

4.21在结构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交验过程中不仅要检查建筑物实体的外观质量,还要检查相关内业资料。

检查资料前项目总工将验收部位的内业资料检查一遍,保证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5.工程质量验收程序5.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5.1.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最基层的工序验收,必须在工序过程中进行,一般在工序结束后按项目质量划分中的检验点(H.W点)进行,施工部门内部实行三级检验制度。

检验记录必须当时填写,不得事后补填。

5.1.2 分项工程验收以现场实物检查为主,同时检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施工记录。

5.1.3 有些分项工程划分范围较大,一个分项工程分几次施工,要求每施工完一次验收一次,并作好记录。

5.1.4 凡须经监理单位验收的分项工程,先由施工部门验收合格后提前48小时书面报项目质安处检查,检查合格后向监理提出报验申请。

5.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5.2.1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在所含全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并签证了《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进行。

5.2.2 项目质安处验收合格后提前三天书面向监理提出报验申请。

5.2.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以文件记录验收为主,现场实物抽查为辅。

5.2.4确因客观原因某分项工程未完工,属重要项目的则不能进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属次要项目的,要列明未完项目,说明原因,明确责任部门,限定完成日期,方可进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5.3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5.3.1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前提条件是其所包含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均已完工验收并已签证了《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原则上不存在验收后仍继续施工调试的情况,确因客观原因某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属重要项目的则不能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属次要项目的,要列明未完项目,说明原因,明确责任部门,限定完成日期,方可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5.3.2 质安处验收合格后提前三天书面向监理提出报验申请。

5.3.3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施工部门应准备好下列文件:――单位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设备图纸和说明书――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备开箱及缺陷处理记录――试验、化验报告及记录――单位工程分部、系统试运记录――主要建筑及设备基础沉降观察记录――未完工程项目表及处理计划――原材料及半成品出厂合格证5.3.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①审查质量验收文件及记录②观感评分③抽查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④审查未完工程项目⑤填写验收总评意见,决定质量等级⑥参加验评单位签证5.3.5 由一个或数个单位工程组成的独立工程项目经过分部及系统试运合格且各单位工程均经验收合格后即可移交建管处、运行单位或由运行单位“代管”,并由建管处、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施工部门、运行单位签署“单位工程移交(代管)签证书”,此后施工部门仍负有保修的责任。

5.4 工程竣工验收5.4.1 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程序、标准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

5.4.2 可靠性试验是指每台机组整套启动至168小时满负荷运行结束期间所进行的各项试验,对机组的质量进行了全面的动态的考核和检验。

5.4.3 性能测试、环保测试是指在168小时满负荷运行结束后移交试生产阶段进行的合同要求的各种性能指标、环保指标考核检测,对机组的整体质量进行定量检验。

5.5 重点项目质量验收5.5.1 重点项目质量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

5.5.2 重点项目质量验收应提前一周通知质量监督中心站及有关单位。

6.原材料质量控制6.1 施工部门自购的原材料必须填报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供货商资质报审表由建设单位和施工部门批准,并报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6.2 原材料进厂报验由监理单位负责,施工部门配合进行,较大数量的要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部门参加,并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至施工部门审核、建设单位审批,并报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7.设备质量控制7.1 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的入厂验收由施工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部门参加。

7.2 设备缺陷由施工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建设单位参与,监理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处理,施工部门配合执行,并按规定填报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处理报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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