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管理办法总则
大学生规章制度细则

大学生规章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生的行为,营造和谐校园环境,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制定本规章制度细则。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大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及其他就读于学校的学生。
第三条大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四条学校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五条大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艰苦学习。
第二章学习管理第六条大学生应当认真对待学习,按时完成学业,不得违规抄袭、弄虚作假。
第七条大学生应当遵守学校教学秩序,按时参加授课、考试、实习等教育教学活动。
第八条大学生应当遵循学术规范,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恶意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第九条大学生应当尊重师生,不得在课堂上扰乱教学秩序,不得对师长恶言恶语。
第十条学生应当认真对待学业,积极主动参加课外辅导、学习讨论等活动,提高学习成绩。
第十一条学生在学习中如遇到问题,应当及时向导员、班主任、辅导员求助,不得懈怠。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企合作实习期间应当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大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大学生应当遵守校园秩序,不得在校园内打架斗殴、赌博吸烟等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大学生应当尊重他人,不得恶意羞辱、侮辱他人。
第十六条大学生应当爱护学校财产,不得损坏校园设施设备。
第十七条大学生应当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不得乱丢废物。
第十八条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应当遵守社会规范,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九条大学生在校外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活动时,应当保持礼貌、自律,不得损害学校声誉。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二十条大学生在违反规章制度时,学校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停学、开除学籍等。
第二十一条大学生在校外犯罪时,学校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违法犯罪行为。
大学学生管理规定(3篇)

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学生管理,保障大学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大学校园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在校大学学生。
第三条大学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学规章制度以及本规定的各项规定,并自觉维护大学校园的和谐稳定。
第四条大学学生的权益包括就业权益、学习权益、安全权益、自由权益、参与权益等。
第五条大学学生应当具备基本的道德素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大学生活秩序,展示良好的学风。
第六条大学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维护大学校园的和谐稳定。
任何人不得侵犯大学学生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第七条大学学生有权参与学校管理与决策,通过各类学生组织集体行动,提升自身能力与素质。
第八条大学学生应当努力学习,参与各类学术讨论和科研活动,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第二章大学学生管理机构第九条大学学生管理机构是指由学校设立的负责大学学生管理工作的组织。
第十条大学学生管理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人员和物质保障,确保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大学学生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大学学生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学生管理规定;监督学生行为规范;处理学生违纪违规事件;组织学生活动和培训等。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公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信息,并及时解答学生疑问,保证学生知情权。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生提出的投诉和诉求。
第三章大学学生行为准则第十五条大学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六条大学学生应当严禁吸烟、酗酒、吸毒等不良习惯,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大学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尊重教职员工,尊重同学,不得侮辱他人、恶意中伤他人。
第十八条大学学生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大学学生应当保护环境,珍惜公共设施和学校财物,不得擅自损坏学校设施和财物。
大学生详细规章制度

大学生详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所有学生都有义务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各项学习和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定的纪律,尊重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学生应当珍惜学校和家庭的爱护,珍惜时间,热爱劳动,勤于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生应当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爱护公物,维护学校荣誉,共同创造和谐校园。
第七条学生应当尊重民族传统和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八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全身心投入学习,确保专业知识的掌握,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习规定第九条学生应当按时上课,上课期间应当认真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第十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教学计划进行学习,认真完成学业要求,不得擅自缺课、旷课。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不得帮助他人作弊,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实习和实训任务,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加强自主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篡改、伪造数据,不得散布虚假信息。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热爱学习,积极参与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发挥个人特长,促进学习和科研成果的转化。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自觉恪守学校学术规则,不得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伪造实验数据,不得捏造事实。
第三章生活规定第十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环境整洁,不得擅自调换宿舍,不得私自添置大型电器。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睡眠,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健康身心。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尊重他人,不得侵犯他人权益,不得实施暴力行为,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范文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大学学生的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制定本学生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体大学学生。
学校学生本细则是大学学生行为的准则,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风建设,维护大学的良好学风和校园秩序。
第三条大学学生的基本要求:提高道德素养,尊重学校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勤奋好学的态度,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大学学生有享受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的权利。
学校应提供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大学学生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
学校应设立学生代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决策,倾听学生意见,建立学生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
第六条大学学生有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权利。
学校应保障教学质量,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满足学生的学术需求。
第七条大学学生有追求自己兴趣和发展的权利。
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文体、社团等活动,提供充足的机会和资源,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八条大学学生有维护自己权益的义务。
学生应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间应建立良好的互助关系,共同维护校园的和谐秩序。
第三章学生的行为规范第九条大学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传播违法违禁信息,不得参与组织邪教、涉及暴力的活动。
第十条大学学生应尊重学习。
要努力学习,按时上课,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培养扎实的学术基础。
第十一条大学学生应尊重教师和同学。
要尊重教师的教学权威,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第十二条大学学生应遵守学术规范。
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伪造数据,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学术道德。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应遵守社会公德。
要尊重他人,不得侮辱、歧视他人,不得损坏他人财物,要有礼貌、表达尊重。
第四章学生违纪和处分第十四条学生违反本细则的规定,经学校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可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学生:指在高校注册并接受正式教育的个体。
第四条基本原则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面管理,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五条学籍登记学生入学时,应进行学籍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第六条学籍异动学生因转专业、休学、退学等情况发生学籍异动时,应按照学校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学信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学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学生学籍档案和学生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学生行为规范第八条守则学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学术诚信,提倡勤奋学习,乐于助人,诚实守信。
第九条考勤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校。
对于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学校将予以相应处罚。
第十条宿舍管理学生应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不得私自转让、出租、借用宿舍。
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社团活动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但不得以此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第四章学生奖励与处分第十二条奖励措施学校将对表现良好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第十三条处分措施对于违反学校规定、影响教育教学秩序、违法犯罪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书面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五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四条学业指导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帮助学生规划学习计划、解答学术问题。
第十五条心理健康学校应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建立健全的心理咨询体系,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帮助。
第十六条维护权益学生有权利向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应及时回应并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困惑。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规定修订本规定的修订,应经学校相关部门讨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大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积极引导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条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爱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的规范。
第二章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第五条学生安全教育是学校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身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六条学校以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目标,从爱护、关心学生出发,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改善校园和周边环境,保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七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八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努力学习,完成学业,为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作出自己的努力。
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及学校稳定的活动,不得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一)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校园公共设施,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三)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贩)毒和其它影响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不良和违法犯罪行为;(四)学生不得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视频(制品),不得观看淫秽书刊和音像视频(制品);(五)学生不得参与各类传销,不得参加、宣传、传播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六)学生不得在互联网上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从事非法活动;(七)学生不得在任何场所进行非法服务活动或者参与卖淫、嫖娼等有损大学生形象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华东政法大学学生管理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宗旨)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华东政法大学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研究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办学方向和学生培养目标)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为目标,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依法治校原则)学校实施学生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接受教育行政机关的管理,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
第五条(尊重学生权益原则)学校实施学生管理,尊重和保护学生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第六条(尊重学生主体性原则)学校尊重学生主体性,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积极推进班级事务民主管理,并为学生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管理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受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履行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八条(校训)学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教育引导学生笃行致知、明德崇法。
第二章学生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学生管理分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教学主管部门、宣传部门、社会协同处、各学院、书院等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学生管理职能。
第十条(学生工作部门的学生管理事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事务的管理:(一)进行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二)安排学生住宿;(三)受理本科生的退学、转学申请并办理相关事宜;(四)督促学生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负责对学生的资助、奖励和处分,提供勤工助学和帮困补助;(五)组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活动;(六)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组织德育测评;(七)组织辅导员配合和协助授课教师执行学生的考勤、作业、实验、科研习作等培养环节的纪律和规定;(八)向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并按规定办理学生就业手续。
大学生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生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学生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生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自我管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三条学校依法对大学生进行管理,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学生素质,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基本权利第四条大学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有权获得学校提供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第五条大学生享有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言论表达权利,但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大学生有自主选择专业、修读课程、进行科研和实践活动的权利,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第七条大学生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包括通过代表大会、学生会等形式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监督。
第三章学生基本义务第八条大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
第九条大学生应当尊敬师长,互相尊重,团结友爱,遵守公共秩序,保持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条大学生应当努力学习,提高学习成绩,增强专业素养,锻炼实践能力,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第十一条大学生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服务社会。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大学生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学生自治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第十四条学生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五条学生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十六条学生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学生学习和思想动态。
第五章学生处分第十七条学生在学校活动中有不当行为的,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
第十八条学生犯罪的,学校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学生申请退学的,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校园秩序,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类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在校学习的学生。
第三条学校要求学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治意识。
第四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文化、体育活动,提升自身素质,发展自身潜力。
第五条学生要爱护学校公共财物,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共同建设和谐校园。
第六条学生要尊重师长,相互尊重,团结友爱,共同推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采取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规范行为。
第二章学生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学生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的权利,但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第九条学生有学习、生活、锻炼、成长的权利,学校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第十条学生有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权利,学校应当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习、生活、社交的规范,维护校园秩序。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各类课外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培养自身能力。
第十四条学生要爱护学校财产,不得私自占用公共设备,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第十五条学生要注意自身形象和仪表,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风貌,不得有不良行为。
第三章学生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信息。
第十八条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学生的表现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学生工作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发挥学生参与管理的作用。
第二十条学校开展学生教育活动,如心理辅导、职业规划等,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一条学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罚。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欢迎阅读, 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 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 要热心为同学服务, 关心他人, 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 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 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一)提前五分钟到会,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 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 积极准备, 会上踊跃发言, 缩短会议时间, 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 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 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 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 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 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 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 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 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 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
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 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 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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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管理办法总则
第一条(目的宗旨)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规范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明确学校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对经过各种国家入学考试、取得正式学籍、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生、成人教育等类型学生的管理。
学校对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委托培养的学生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原则)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充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依法治校、依法办校原则)学校对学生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接受教育行政机关
的管理,坚持依法办校、依法治校。
第五条(尊重学生权益原则)学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学生合法、正当的权益。
第六条(校训)学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要求学生笃行致知、明德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