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模板】
不遵守食品安全规定谈话记录

不遵守食品安全规定谈话记录
日期:[日期]
谈话人员:
- 谈话人员1:[姓名,职位]
- 谈话人员2:[姓名,职位]
被谈话人员:
- 姓名:[姓名]
- 职位:[职位]
谈话目的:
本次谈话是为了就被谈话人员不遵守食品安全规定的问题进行沟通和警示,提醒其重视食品安全,并确保遵守相关规定。
谈话内容:
在[具体日期/时间],我们注意到被谈话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以下食品安全方面的不遵守规定的行为或问题:
1. [具体问题或情况]
2. [具体问题或情况]
3. [具体问题或情况]
警示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对被谈话人员提出以下警示和建议:
1. 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提醒被谈话人员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2. 提醒被谈话人员遵守公司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3. 强调被谈话人员作为员工的责任和义务,重申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执行工作。
4. 建议被谈话人员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以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专业知识。
谈话记录:
本次谈话记录由谈话人员1完成,所记录内容真实准确。
承诺:
被谈话人员在签名之前已阅读完毕本次谈话记录,并对内容进行确认。
签名:
- 谈话人员1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
- 谈话人员2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
- 被谈话人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
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

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食品安全是一个国家以及各地方政府非常重视的问题。
确保人们食用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对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全社会的生活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是一种监督和管理食品企业的方式,旨在加强企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意识,并促使企业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一、约谈条件1.食品安全问题产生后,对于责任企业实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
2.直接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以及重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
3.对长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企业。
4.食品安全事件对公众造成重大危害的企业。
5.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
二、约谈的主要内容1.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约谈。
2.约谈的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事件的情况、责任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管理问题,以及责任企业对问题的整改措施。
3.约谈会上,责任企业应向监管机构提供详尽的食品生产、销售和管理的资料,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和核实。
三、约谈的目的1.敦促责任企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主动采取措施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2.通过约谈,监管部门对责任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查明问题产生的原因,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3.加强对责任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提高安全控制能力,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四、约谈的结果1.责任企业应主动承认食品安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
2.监管部门根据约谈结果,评估责任企业的配合程度以及整改效果,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3.监管部门根据约谈结果和问题严重程度,对责任企业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4.对于拒不整改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任企业,可以采取司法手段,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推动责任企业积极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同时,对于那些不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可以通过约谈方式,让它们付出应有的代价,并引起整个行业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谈工作制度范本(2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谈工作制度范本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为社会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安全合格食品,是每一个食品加工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质量诚信将为企业赢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为食品质量安全,在此,我们郑重向社会和消费者承诺: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强化企业法人(负责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提高食品质量水平。
2、保证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人员、设备、环境、标准、检验、工艺、原料、管理、储运、包装等方面保证食品的质量,建立并落实有效的管理机制,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3、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
保证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质量安全关键点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
保证食品严格按照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国家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执行。
4、保证产品标识和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保证不将生产许可证、产品包装标识让他人使用,或者伪造、冒用、涂改生产许可证、标记或者编号。
5、依法把好产品的原辅材料进厂质量检验关,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有毒、有害等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严禁生产销售掺杂施假和假冒伪劣食品。
6、保证具有食品质量检验、检测的设备和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出厂检验,严格执行强制检验的规定,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
保证使用的检验,检测设备仪器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7、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行政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8、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谈工作制度范本(2)一、前言为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约束,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

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国家的重要大事。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和责任落实。
为此,制定一套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势在必行。
一、约谈对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的对象是食品生产、流通、经营企业的法人、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
二、约谈主体约谈主体一般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可能还涉及卫生、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
三、约谈流程1.问题发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抽样检查、食品投诉举报、食品安全事件等途径,发现食品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食品安全隐患。
2.调查取证: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调查取证,确保事实真实、充分、客观。
3.约谈通知:根据调查取证结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向违法违规企业发出责任约谈通知,约谈通知应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依据,提请约谈对象到约谈地点和时间。
4.约谈内容:约谈主体与被约谈对象明确约谈目的和责任,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及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要求企业认真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5.整改要求:约谈主体要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要求违法违规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
6.跟踪检查:约谈主体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7.责任追究:如约谈对象未按要求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四、约谈原则1.公开透明:约谈通知、约谈记录等相关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2.依法约谈:约谈过程要依法依规进行,保障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
3.讲求实效:约谈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要求被约谈对象切实整改。
4.追责问责:对于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约谈效果通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可以强化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利于提高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时,也可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效能,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执行力,为全社会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环境。
食品安全提醒谈话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提醒谈话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职工饮食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工,以及与公司合作的食物供应单位。
三、谈话对象1.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本部门职工饮食安全负总责。
2. 食品供应单位负责人:负责供应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对供应的食品负总责。
四、谈话内容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食品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方法。
3. 食品储存、加工、运输和供应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
4. 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检验和质量控制要求。
5. 食品卫生要求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6.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报告。
五、谈话频率1.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提醒谈话。
2. 食品供应单位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提醒谈话。
六、谈话方式1. 面对面谈话:直接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交流,确保谈话内容传达到位。
2. 会议形式:定期召开食品安全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提醒和部署。
3. 培训课程:组织食品安全培训课程,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七、谈话记录1. 谈话记录应详细记录谈话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谈话内容和结论。
2. 谈话记录由谈话人负责填写,谈话对象签字确认,并留存备查。
八、谈话效果评估1. 评估谈话对象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
2. 评估谈话对象对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3. 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和事故发生率的变化。
九、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食品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从业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十、修订与更新1. 本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2. 修订后的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约谈格式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提高监管效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防止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结合我区食品生产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试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约谈工作。
第三条(企业定义)本规定所称食品生产企业为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食品企业”)。
第四条(约谈定义)本规定所称约谈,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防范和控制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隐患、查明原因、消除影响,针对食品企业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通过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的方式,要求企业正确认识问题,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
第五条(约谈权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食品企业约谈工作;负责督查自治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企业约谈规定的执行情况。
各地、州、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局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企业约谈工作;负责督查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企业约谈规定执行情况。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企业约谈工作。
第六条(约谈形式)根据约谈事项的性质和内容,可以对有关食品企业进行个别约谈,当出现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故隐患时也可以对多个食品企业或同一行业、同一类别食品企业进行集体约谈。
第七条(约谈范围)食品企业出现下列情况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谈。
(一)在执法检查、日常监管等过程中,发现食品企业连续出现同类问题的;(二)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三)监督检查中发现降低生产许可条件的;(四)在监督抽查中产品抽查不合格的;(五)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六)被投诉或举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经查实的;(七)其他应约谈的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模版(4篇)

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模版尊敬的各位领导: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我公司特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现将制度内容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约谈目的安全生产责任约谈是为了落实企业领导与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沟通交流机制,促使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到其安全生产责任,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约谈对象约谈对象主要为各级领导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相关人员。
三、约谈方式1. 定期约谈:每月定期约谈一次,由公司领导亲自主持,约谈对象应全员到场。
2. 特殊约谈:在发生重大事故、违规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下,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追究责任。
四、约谈内容1. 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约谈对象应详细汇报最近一个月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包括安全培训、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管理措施等。
2. 安全风险排查:约谈对象要报告近期进行的安全风险排查情况,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控制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约谈对象要报告近期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包括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效果等。
4. 事故处理情况:约谈对象应报告最近一个月内的事故处理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处理过程和事故救援效果等。
五、约谈记录和整改每次约谈应记录相关内容,并由约谈对象签字确认。
对于存在问题和不合格的情况,公司领导要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并进行跟踪督促。
如果不能按时整改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将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以上是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的内容,请各位领导审阅,并指导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感谢各位领导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谢谢!XX公司日期:xxxx年xx月xx日安全生产责任约谈制度模版(2)(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第493____)等法律法规及中心《安全工作问责制度》等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部门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安全工作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谈工作制度模版(二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谈工作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随着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不断发展,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以及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约谈制度应运而生。
本工作制度模板旨在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谈工作提供一个指导,并规范约谈过程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责任和措施。
二、定义约谈:指监管机构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的问题或需要改进的事项,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以及提出要求和建议的一种监管手段。
三、约谈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1) 发现问题:及时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生产加工管理问题等;(2) 解决问题:通过约谈,推动企业对问题进行改进和整改;(3) 提高管理:通过约谈,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2. 原则:(1) 公正公平:约谈工作必须基于事实和规定,平等对待各企业;(2) 问题导向:约谈应聚焦于问题和改进措施,以推动企业的整改;(3) 互惠互利:约谈双方应相互尊重、沟通合作,共同为食品质量安全努力。
四、约谈的程序和流程1. 约谈程序:(1) 问题发现:监管部门发现企业存在问题或接到监督举报后,通过内部核实和调查初步判断是否需要约谈;(2) 约谈通知:监管部门向企业负责人发出约谈通知,明确约谈的时间、地点和内容;(3) 约谈准备:约谈前,监管部门应准备相关资料和证据,确保约谈的准确性和针对性;(4) 约谈进行:监管部门代表与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双方就问题展开讨论,达成共识;(5) 约谈记录和备案:约谈过程中,应对重要内容进行记录和备案,以便后续追踪和评估。
2. 约谈的流程:(1) 介绍目的:约谈开始时,监管部门代表应向企业负责人介绍约谈的目的和重要性;(2) 发布问题:监管部门代表向企业负责人具体指出问题,并提出相关要求和建议;(3) 双方讨论:双方就问题进行讨论,并就解决问题的路径和具体措施进行协商;(4) 达成共识:在讨论的过程中,应达成共识,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和时限;(5) 约谈结束:约谈结束后,监管部门代表应向企业负责人总结约谈内容,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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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XX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对属地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下同)安全负总责的要求,督促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各区人民政府切实履行职责,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食品安全履职情况责任约谈工作。
第三条责任约谈对象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区人民政府(包括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或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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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成员单位)。
被约谈人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第四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区人民政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食品安全领导或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进行责任约谈:
(一)列入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的主要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责任目标完成的;对上级机关或领导批示、交办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或重要工作,未及时办理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的;
(二)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保障条件达不到相关要求,导致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的;
(三)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或半年内连续发生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件2次以上的;
(四)未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的;发现可能诱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倾向性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向有关部门通报或者相互推诿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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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处理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或食品安全事件不当或不及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件,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出现迟报、瞒报、漏报、误报或擅自发布信息等情况,造成工作被动的;
(七)其他需要进行责任约谈的情形。
第五条责任约谈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约谈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责任约谈的提起:
(一)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办法第四条所列责任约谈情形提出责任约谈建议,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需要进行责任约谈的,可以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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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出现本办法第四条所列责任约谈情形,且影响相对局限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以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直接约谈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并通报该区人民政府。
第八条责任约谈包括以下内容:
(一)听取被约谈人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和陈述,了解整改情况;
(二)通报被约谈人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告知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应负的责任;
(三)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
(四)其他需要责任约谈的内容。
第九条责任约谈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约谈单位一般应提前2个工作日以《责任约谈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被约谈单位,告知约谈事项、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
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直接电话通知。
被约谈单位应按要求准时参加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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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约谈单位应当至少安排2名人员参加约谈;
约谈人员与被约谈单位或被约谈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组织约谈单位应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形成《责任约谈记录》并及时发送被约谈单位。
责任约谈记录包括:被约谈人姓名、单位、职务,约谈人员姓名、职务、约谈时间、地点、事由和结果;
(四)被约谈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按责任约谈要求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按时限向约谈单位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监察机关、新闻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责任约谈。
第十条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纳入市对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定内容。
对不认真落实责任约谈要求、责任约谈整改不到位的,由组织约谈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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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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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通知书
沪食安约字〔〕号
:
根据《XX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规定,兹定于
年月日,在
由就
事项进行面谈。
请你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按时参加,并携带以下材料:1.
2.
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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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记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
约谈人姓名、职务:
被约谈人姓名:单位:职务:
约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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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人(签名):记录人(签名):
被约谈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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