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动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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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用工行为,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无论其职位层级,都应遵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员工在入职时应认真阅读并签署本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条企业应当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规范性和时效性。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合法用工,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聘员工。

第六条企业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薪酬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八条企业应当保障员工的休息时间和休息权利,严禁强迫加班。

第九条企业不得歧视任何员工,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影响用工。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培训机制,提升员工技能和素质。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康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员工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员工有享有公平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待遇的权利。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密切配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员工有向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事私人活动,不得泄露企业机密。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八条如果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处罚方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停职及开除等,具体情况由企业决定。

第二十条在处罚过程中,员工有权申诉,企业应当认真考虑并给予回复。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企业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企业侵害劳动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只是企业用工管理的一部分,不排除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以上为劳工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希望员工能够认真执行,企业能够依法合规运营。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规避企业用工风险,建立和谐有序的外部劳动力资源使用环境,确保企业施工生产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对加强作业层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项目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1.2集团公司各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务用工关系的分包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及所属劳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适用本办法。

1.3本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企业为完成施工生产目标,通过与合法分包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作业层实体,下同)签订分包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含劳务基地,下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且分包企业、劳务派遣公司与其派往我方单位(项目部)施工的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一种企业间接用工形式。

1.4 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有清晰、明确、合法的劳动关系,禁止使用无明确劳动关系的劳务人员。

1.5 各单位对分包企业、劳务派遣公司等外部劳务组织应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2 劳务用工的形式及程序2.1 分包用工分包用工是指将工程中的专业施工部分或劳务作业施工部分分包给具有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具备相应分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分包公司、作业层实体或劳务分包公司(以下统称分包企业)的一种用工形式。

2.1.1 项目部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协议后,分包企业应向项目部提供进场人员名册(并须定期更新),项目部应对名册中劳务分包企业派往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进行审查,相关资料应包括:2.1.1.1劳务人员是否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如未签订,禁止进场。

2.1.1.2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对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必须限期整改。

2.1.1.3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是否留存项目部备份。

2.1.1.4 分包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劳务工进场、出场、自然信息等相关记录台帐,并提交项目部备份。

六公司劳〔2010〕113号附件-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六公司劳〔2010〕113号附件-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附件2: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特点的劳务用工机制,有效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满足市场竞争和企业优质、安全、高效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的需要,根据铁道部、建设部的要求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用工指企业在施工中使用具有法人资质企业、劳务派遣公司输出的劳务人员及其他零散外部劳务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使用劳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并依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章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劳务管理领导组。

负责集团公司劳务用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

组长:刘宝龙副组长:易铁军杨林浩黄克学组员:人力资源部、工管部、安质部、法律部、财务部,机械部、物资部、纪委,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劳务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以上各相关部门委派专人参加,负责集团公司劳务用工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要把劳务用工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做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统一负责和组织研究决定劳务用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立办公室,办公室原则上设在人力资源部门。

各单位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名单要报集团公司劳务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要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审核劳务队伍准入工作。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项目部(含局直属项目部管辖的工程队、工区等机构),要成立劳务用工管理办公室,凡工程项目合同价在5000万元以上或劳务人员达到200人以上的经理部必须设专职劳务管理人员,其他应设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八条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劳务用工的宏观管理及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一)人力资源部1、负责制订劳务管理办法;2、负责对各级劳务管理组织的建立、管理细则的制订、规章制度建设及岗位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指导检查;3、负责对劳务用工的培训、延伸监控及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指导检查;4、负责组织对劳务用工管理的检查、指导、评比,通报或奖惩;5、负责集团公司总体劳务用工的统计分析工作;6、负责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劳务用工的组织协调工作;7、负责劳务队伍建设办法的制定及指导、协调工作。

劳务用工动态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动态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动态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本单位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用工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用工动态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项目中各类劳务用工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劳务用工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用工行为合法合规。

(二)平等自愿原则:劳务用工应基于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

(三)动态管理原则:对劳务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调配、离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及时掌握用工情况,调整用工策略。

(四)优胜劣汰原则:通过考核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劳务人员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对不符合要求的劳务人员及时进行调整或解除劳务关系。

四、劳务人员招聘(一)招聘需求确定各部门、项目根据工作任务和岗位需求,提出劳务人员招聘需求,包括岗位名称、职责、人数、任职条件等。

(二)招聘渠道选择1、内部推荐:鼓励本单位员工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2、外部招聘:通过人才市场、招聘网站、劳务中介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三)招聘流程1、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和要求。

2、收集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步筛选。

3、组织面试、笔试等考核环节,评估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4、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查。

5、确定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五、劳务人员使用(一)入职培训新入职劳务人员应接受入职培训,包括单位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二)工作安排根据劳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

(三)劳动保护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其工作环境安全卫生。

(四)日常管理1、建立劳务人员工作档案,记录其工作表现、考核评价等情况。

2、定期与劳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劳务人员考核(一)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

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
是指企业为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用工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1. 劳务用工的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依法。

2. 劳务用工的管理范围:涵盖招聘、培训、劳动合同签订、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务用工关系解决等方面。

3. 劳务用工的招聘:明确招聘渠道、招聘程序及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的原则进行招聘。

4. 劳务用工的培训:建立培训计划,确保劳务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

5. 劳务用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明确劳务用工的工作内容、工时、薪酬、福利待遇等。

6. 劳务用工的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合理确定劳务用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

7. 劳务用工的劳动保护:为劳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劳务用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

8. 劳务用工关系的解决:建立劳务用工关系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劳务用工之间或者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和问题。

9. 劳务用工的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体系,确保劳务用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10. 劳务用工的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劳务用工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汇报,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

以上是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执行,以确保劳务用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劳务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用工单位的管理行为,保障劳务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劳务用工经营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

第三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设立,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规范地经营管理。

第四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与劳务用工有关的职责,保障劳务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门、经营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职能。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招聘、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经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劳务用工项目的管理及执行。

第八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劳务用工管理团队,负责劳务用工项目的具体执行和管理。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九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招聘劳务用工人员,不得歧视应聘者的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

第十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了解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劳务用工管理第十二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时制度,不得违法加班,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制度,确保员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五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员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和诉求。

第十六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行为。

第五章安全与防护第十七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八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九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优秀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优秀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优秀5篇)用工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厂发展对人力资源配置之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规定本厂的人力配置具体管理内容,包括招聘计划、招聘实施、甄试、员工录用、试用与转正、签订劳动合同、异动、离场等。

第三条权责:本厂的用工统一由厂部管理。

第四条招聘计划1、用人部门(车间)因以下原因需要招聘人员时,可向厂部口头提出招聘申请。

⑴因员工离职造成职位空缺需要补充的;⑵因工作量增加、产能增加导致的定员增加的。

2、厂部核查各部门人力资源编制、配置情况,检查厂现有人才储备情况,并依“内部调整优先”的原则作如下处理:若内部调整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的,则进行内部调整。

若内部调整不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的,则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第五条招聘实施1、厂部根据招聘人员的数量、任职条件、工作要求,作如下处理:⑴属“内部调整优先”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动调整;⑵属对外招聘的,应结合人才市场情况,确定招聘渠道:①大规模、多岗位招聘时,可通过招聘广告、参展人才交流会等。

②招聘人员不多且岗位要求不高时,可在厂大门及附近道路侧发布招聘信息。

③招聘高级人才时,可通过网上招聘,或者通过猎头厂推荐招聘。

2、厂部根据招聘需求准备以下材料:⑴招聘广告,包括本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⑵厂的宣传资料如《员工手册》、《产品图册》、产品成果简介等资料。

⑶用于面试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⑷安排面试的《面试通知》小条纸(外出参加招聘会才用)。

3、招聘时,厂部(或现场招聘人员)收集求职者的应聘资料,并作以下处理:⑵同一职位的应聘简历集中放置一起,便于甄试;⑶对初步确认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安排其到厂参加面试;⑷对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应当面致谢或婉言拒绝,并将其应聘资料集中处理或退还。

第六条甄试1、甄试一般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结合笔试或操作考试。

【劳务用工制度】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用工制度】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用工制度】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为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标准用工行为,确保劳务用工引入、使用、培训、考核、奖惩、退出标准有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劳务用工是指为弥补劳动力缺乏而使用劳务人员或劳务企业的用工行为,是对所有协助本队完成施工消费任务的社会资的统称,一般分为混岗劳务用工和整建制劳务用工两种形式。

第二条劳务用工管理坚持“八个一样”和“五同”:“八个一样指”政治权利一样、思想教育一样、管理要求一样、技能培训一样、权利维护一样、经济利益一样、生活环境一样、文化娱乐一样;“五同”指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管理。

第三条劳务用工管理的主要内容:〔一〕准确掌握用工情况,合理安排劳务人员,标准建立劳务工花名册并实时动态更新;〔二〕标准劳动关系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劳动关系明晰、真实、合法、有效;〔三〕施行全员培训管理,制订劳务工培训方案,将劳务工培训纳入员工培训管理;〔四〕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劳务工持证上岗情况。

为劳务工考证、取证营造良好环境,确保劳务工持证上岗率满足要求;〔五〕制订用工需求方案,建立并坚持劳务工请销假制度,上报劳务工离场审批表,施行劳务工内部调剂、岗位调整、考勤考核,监视劳务工工资发放;〔六〕抓好职业安康平安管理,为劳务工提供符合平安、卫生标准的生活设施、作业条件和防护用具;〔七〕认真施行延伸管理。

指导并催促整建制劳务队伍抓好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等工作,动态掌握其用工主体资格及用工构造和数量;〔八〕积极构建和谐劳务关系。

采取有效的鼓励约束措施,稳定劳务队伍,培育劳务工骨干,实现劳务关系管理“三无”〔无劳动纠纷、无经济纠纷、无工伤诉讼〕。

第四条队长对劳务用工管理负主要责任。

技术主管负责劳务工的施工技术交底、平安技术交底;劳资员负责劳务用工管理的日常业务工作;平安员负责牵头施行劳务工的平安教育培训及平安检查;材料员负责劳务用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领工员负责统筹劳务作业及劳务用工的现场管理,消费组织、指挥、协调;班长负责本班劳务工的消费组织、考勤考核、日常管理,并及时上报劳务工异动情况及用工需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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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用工
动态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动态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促进劳务队伍和劳务工人的稳定,打造和谐平安项目,尊重劳务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务工身人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务队施工生产积极性,推进项目的施工进度,确保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

结合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项目部成立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作具体的分工,明确各人的管理目标和责任。

2、对进场的劳务工进行逐一登记,将本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录入劳务工《花名册》,将劳务工身份证及《花名册》一并交项目部综合部劳务专员处存档。

3、劳务工自进场之日,用工单位应明确其工作及工资标准,并按项目部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资料备案。

4、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用工单位合法用工。

对于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活动。

5、用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劳务工的考勤,对劳务工每日出勤情况进行逐日登记,作为当月劳务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6、项目部不定期的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劳务人员往来情况进行核对,对工程施工中新增人员和辞退人员及时更改变动情况,实行劳务人员动态管理。

7、进场劳务工的动态管理应当遵循“进场一人,登记一人。

离场一人,登记一人”的原则进行管理。

每月到施工现场进行点名,将
劳务工进场及离场情况在花名册里体现出来,每月的花名册都必须进行存档。

杜绝出现人已离开名字还在下月的花名册上出现的情况,让管理人员能够及时的掌握在场劳务工情况。

8、项目部对劳务工的管理每一季度更新一次台帐,打印存档。

每月进场的劳务工督促架子队上报,适时登记。

9、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劳务用工单位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现场配备急救医药用品和急救人员等。

每周定期对劳务工宿舍进行内务检查,改善并保持劳务工有较好的生活休息环境。

10、对作业队使用劳务工的情况要定期检查,督促、协助项目部对每一个劳务工工资的发放。

11、项目部监督并协助用工单位,根据每个劳务工的工资标准和考勤记录,做到“月支付、季结算”。

工资发放时工资表上要有劳务工本人以及班组长和作业队长签字,不得一人代签代领。

同时加盖作业队公章,并定期公示工资发放情况。

部分现金发放工资的应留存发放时的影像资料。

12、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发放给劳务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13、项目部要不定期的组织对劳务工的技能培训,劳务队长和特殊工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不定期的组织专业人员或外聘教师对劳务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讲授施工规范、工种操作要求和取证培训等,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案。

14、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防护,确保工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按要求督促工人做好个人施工中的安全防护,杜绝违章作业现象。

1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6、本办法由项目部综合部负责解释。

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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