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群塔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住宅小区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住宅小区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小区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住宅小区工程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质量合格,本细则制定。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住宅小区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理应依法独立开展监理活动,依法行使监理职责,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技术服务。
第四条安全监理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基础,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综合运用科学技术和管理工具,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可靠、质量合格。
第五条安全监理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保持独立、公正、客观的立场,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安全监理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有关资格证书,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安全监理工作第七条安全监理应在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对工程的安全性、质量和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施工前,安全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配备、施工方案和材料等进行审查,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第九条施工中,安全监理应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与施工操作,特别是重要关键工序和施工设备的安装、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条施工中,安全监理应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教育培训、作业许可制度、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的设置等。
第十一条施工中,安全监理应参与工程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应每日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向业主进行书面报告和口头汇报。
第三章安全监理机构第十三条安全监理机构应依法获得监理资质,并按照生产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安全监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技术专业性和独立性。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理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安全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监理责任第十七条安全监理应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高层住宅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高层住宅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高层住宅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达到规定标准,避免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
以下是高层住宅项目安全监理的一些实施细则:1. 监理人员的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关监理岗位的资格证书。
2. 安全监控措施:工地应安装高清摄像头进行监控,并保持24小时不间断监控。
3. 安全培训和教育:承建方和监理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
4. 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
5. 施工现场管理:包括交通指挥、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标识等。
6. 施工工艺要求:施工方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工艺规范进行施工,并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7. 工程质量检查: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8. 施工时间和工序安排:施工方应根据项目进度,合理安排工期和工序,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9. 安全通道和疏散设施:高层住宅项目应设有安全通道和疏散设施,并进行示意标识。
10. 安全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每周向相关部门提交安全监理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以上是高层住宅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实施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高层住宅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层住宅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高层住宅项目安全监理是指对高层住宅项目施工过程中与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管、检查、评估和指导。
第三条高层住宅项目安全监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独立、科学、严谨的原则。
第四条高层住宅项目安全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机构担任,监理机构应当依法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
第五条高层住宅项目安全监理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监理机构自身的要求进行。
群塔作业安全监理建设监督实施细则

群塔作业安全监理建设监督实施细则
一、目的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群塔作业安全监理的建设监督工作,加强对建设工地作业安全的监督,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建设项目安全顺利进行。
二、监理工作职责
1. 落实建设项目的安全责任制,各相关部门需积极配合,确保建设工地的安全管理有序进行。
2. 对建设项目的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和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提供指导和整改要求。
3. 对施工单位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票进行审核,确保其合规有效。
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回,直至施工单位重新整改并合规为止。
4. 安排专人对建设工地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作业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问题完全解决。
三、监督要求
1. 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配合监督工作和安排汇报工作。
2. 监督工作人员必须全程全时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提出处理意见。
3. 建设部门和施工单位需对未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监督方法
1. 建立健全群塔作业安全监理体系,明确责任和制度。
2. 采取现场巡查和记录、验收记录、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等监督手段,保障安全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严密性。
3. 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提高安全监督工作效率。
五、违规通报
对违规行为严重的施工单位,监督部门有权做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处理决策,对直接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施工单位甚至个人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
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群塔内的所有建设项目。
2. 本细则由群塔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群塔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管理办法

群塔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群塔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群塔作业的监理工作。
三、监理职责
1. 监理人员应负责对群塔作业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操作人员严
格遵守安全规定和工作流程。
2.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并纠正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
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监理人员应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沟通,指导他们正确使用
作业设备和防护装备,以确保作业安全。
四、监理流程
1. 监理人员应在群塔作业前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安全检查、作业计划审核等。
2. 监理人员应每日进行巡视,并记录作业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 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和解决作业中的安全问题,并提供有效
的应急措施。
4. 监理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作业进展情况和安全情况。
五、监理文件管理
1. 监理人员应对监理文件进行妥善管理,包括监理记录、报告等。
2. 监理人员应确保监理文件的完整性和保密性,不得泄露相关
信息。
3. 监理文件应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保存,以备后续审查和追溯。
六、责任与措施
1. 监理人员对于发现的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
的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知等。
2. 监理人员应记录违规行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进行处
理并追究责任。
3. 监理人员应根据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以提升群塔作业的安全
水平。
七、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应进行相应的程序和公示。
群塔监理实施细则

群塔监理实施细则群塔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管和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稳定进行。
实施群塔监理需要遵循一定的细则和规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性。
本文将详细阐述群塔监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机构的选取1.监理机构应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并且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具备相关经验和技术实力的监理机构。
2.选取的监理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行业口碑。
二、监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1.监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并确保监理工作与工程施工的协调进行。
2.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监理任务的分工和执行。
3.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及时沟通和协调,确保监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三、监理工作的范围与内容1.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监理方案,并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2.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巡视、施工质量的把关、施工进度的监督、工程变更的审查等。
3.监理机构应积极参与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和协调会议,并提供相关技术和质量问题的整改意见和处理方案。
四、监理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标准1.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的技术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工程测量、土建、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知识进行监理工作。
2.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监理工作,对施工方进行质量验收和工程进度评估。
五、监理工作的报告与记录1.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包括工程进度、质量验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2.监理机构应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包括工程量的核对、施工过程的记录、技术交底和质量验收的记录等。
六、监理工作的阶段性评估与总结1.监理机构应在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对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评估,及时提出风险预警和改进措施。
2.工程项目完工后,监理机构应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估,提供相关的经验和建议,为类似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提供参考。
某楼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某楼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所有参与楼房安全监理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全知识、紧急情况处理和个人防护措施。
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安全装备的使用监理人员在执行工作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绳索和其他安全设施,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 工作环境的检查在进行楼房安全监理时,监理人员必须不断检查工作环境,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存在。
如发现任何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4. 与相关单位的沟通监理人员需要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在发现任何问题时,必须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5. 紧急情况处理监理人员必须具备处理突发紧急情况的能力,包括火灾、坍塌等意外事件。
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确保及时救援和处理。
6. 监理记录的完善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做好监理记录的完善,包括工作日志、安全检查报告等。
这些记录将成为监理工作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必须细致认真地记录相关信息。
总之,楼房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执行是保障建筑安全和工人安全的重要保障,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并时刻关注安全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7. 定期安全检查楼房安全监理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通过对施工现场、建筑结构、安全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进行施工。
同时,还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周边环境的安全评估,以防止外部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对施工工地的干扰和安全造成威胁。
8. 安全管理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监理人员需要协助相关单位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计划,包括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安全管理计划的制定需要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和工程特点进行调整,确保安全管理措施适应性强、实施可行。
住宅小区安全监理细则

住宅小区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人:审核人:建设监理年月日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监理工作依据及监理细则编制依据三、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四、安全监理人员配备计划五、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六、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制度七、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八、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九、安全监理控制要点十、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十一、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十二、施工重大危险源控制策划表十三、安全监理资料整理一、工程概况: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包括: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拆除,塔吊安装、拆除,室外电梯安装、拆除,卸料平台,模板安装、拆除(包括大模板施工),30米以上高空作业、临电等。
本工程对安全施工不利因素较多,主要有:施工队伍多,人员素质不高;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较多;施工现场狭小;群塔作业;基坑不能及时回填;建筑高度超过30米以上;经历冬季、雨季施工;施工现场距周围居民区较近等。
二、监理工作依据及监理细则编制依据: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与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规范。
3、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8、《河北省建筑条例》(2004)。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0、《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规程》DB13(J)452003R。
12、《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JGJ59—99。
1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1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15、《临时用电》。
16、工程承包合同。
17、对周边地段可能生产安全事故及有安全影响的周围环境的相关资料。
18、有关安全检测、监测、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三、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安全监理工作的性质:发现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群塔监理实施细则

群塔作业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批人:金正科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永清孔雀城汤林御府一期2标段项目监理部目录一、工程概况 (2)二、编制依据 (2)三、专业工程特点及监理工作流程 (2)四、监理工程要点 (3)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六、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职责 (7)七、群塔作业运行规定 (7)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永清孔雀城汤林御府一期2标段工程地点:省永清县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41092.07㎡工程性质:住宅配套勘察单位:裕融地球物理勘察建设单位:景丰房地产开发监理单位:金正科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单位:建工集团股份二、编制依据1.1本工程施工合同及设计图纸1.2相关规、文件三、专业工程特点及监理工作流程1、专业工程特点塔吊在安装、拆卸施工属高危作业,稍有不慎,就容易发生倾覆、摔臂、折臂、脱轨、塔身折断、塔帽脱落等的重大安全事故;故对该高危作业施工安全必须要特别加强管理,在安装拆卸关键环节施工作业时,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标准、规程和施工方案,坚持旁站监理工作,认真做好监理记录,确保万无一失。
2、监理工作流程签订租赁合同(自购提供购销合同及发票)-工地提供平面图确定塔吊位置-安装单位出具安装方案(同时做安装告知)-将安装方案交由施工方签章确认-交由监理方签章确认-将施工方和监理方签章的方案合同产权备案证、告知单、三人类人员证书一同交由安监站签章-开始安装-安监现场检查-安装完成-做检测报告- 设备启用-向安监作使用告知-安监确认使用。
四、监理工程要点4.1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具备相应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来完成,且同一台塔吊的组装、顶升、拆除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不允许委派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
4.2参与塔吊安装、作业、顶升、拆除的作业人员都须持有市经济委员会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无证人员作业。
塔司、信号工都必须具备2年以上实践作业经验,责任心强,反应灵敏,身强力壮的持证人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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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安全监理细则工程名称慈城新区I-7-b地块项目建设单位宁波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单位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部宁波金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慈城新区I-7-b地块项目监理部2018 年 09 月(版)群塔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监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本项目名称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新区1-7-b地块项目。
本工程用地位于江北区慈城新区。
规划建筑用地面积为37443 m2。
总建筑面积为79070.04m2。
其中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为30477.2m2。
地上1、4、6层,建筑面积为48592.84m2。
桩基础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主体采用剪力墙结构或框架结构形式。
建筑高度为18.20米、13.20米及5.20米。
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依据1、国家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8、《安全带》。
9、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10、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1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三、安全监理目标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四、安全监理机构本工程由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组建现场安全管理机构。
五、塔机平面布置原则1、塔机施工消灭死角。
2、塔机相互之间不干涉(不碰臂)。
3、便于安装和拆卸。
六、塔机作业安全监理措施塔式起重机是小区内工程的主要垂直提升设备。
安全运行是施工的重点。
群塔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
(一)、施工技术管理保证措施1、塔机警示标志:每台塔机都必须在前臂端、后臂端和塔吊顶安装红色障碍灯。
并保证防撞灯的供电不受停机影响。
便于夜间施工塔吊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施工人员能明显辨认清楚塔臂位置,防止发生各种碰撞事故;2、安装旋转限位器,控制塔式起重机的旋转角度,或者合理调配垂直运输工作面,保证互相之间有影响的两台塔式起重机不在同一个垂直区域同时作业。
(二)、塔机交叉作业安全措施本小区为多塔运行,为了保证塔式起重机运行的施工安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下列防碰撞措施。
1、施工过程中各台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高差不得小于 2m。
2、相互交叉的塔式起重机运转时吊钩绳与大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5m。
各塔式起重机运转时,较高塔式起重机必须将钩绳升至安全位置再转动。
3、吊装发生矛盾时各塔塔司和信号工要做到安全礼让,原则上轻钩躲让重钩,不得有意阻碍其它塔式起重机运转。
4、严禁多台塔式起重机同时在交叉区域内起重吊装作业。
5、各台塔式起重机的大臂回转时,小车的安全幅度为 20m,严禁在此幅度外转臂。
6、各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或平衡臂进入交叉区域时,塔司、指挥人员及监护人员都要精力集中,回转不得使用高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7、塔司在做每一个动作之前都要先鸣笛。
8、各塔式起重机对讲机固定频率,特殊情况信号工之间及时沟通,协调塔式起重机回转。
9、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同时使用时发生碰撞。
10、塔式起重机在起吊过程中尽量使小车回位,当塔式起重机运转到施工需要地点时,再将材料运到施工地点时。
11、塔吊达到起升高度之前,塔式起重机之间要始终保持高出两节塔身的高度。
12、禁止相邻塔式起重机同时向同一方向吊运作业,严防吊运物体及吊绳相碰,确保交叉作业安全。
吊物尽可能避开交叉作业,适当调整回转方向,高位塔应照应中位塔、低位塔。
13、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设置安全警示灯,当光线不足时必须打开安全警示灯。
下班作业停机后,信号工应挂牢吊钩绳索,并收到大臂根部,锁住大臂,选好朝向,避免大风时随意传动撞碰建筑物。
切断电源打开红色信号灯。
14、当塔式起重机群同时作业时,考虑到它们各配件之间有可能发生相互碰撞,并且为了更好的协调各塔式起重机工作,因此在塔式起重机同时工作时配备一个信号指挥员来协调各塔式起重机的吊装作业,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三)、监督施工单位在群塔施工作业中必须遵循的原则1、塔司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
交班、接班人员应当面交接完毕方可离开驾驶室,要认真做好交接班的书面记录。
2、当一台塔式起重机运行时,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然后再进行作业。
3、后塔让先塔:在两台塔式起重机大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后塔进入该区域的要避开先进入该区域内的塔式起重机。
4、动塔让静塔:在塔式起重机大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一塔臂无回转、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有回转或有变幅小车行走时,动塔应该避开静塔。
5、轻车让重车:在两台塔式起重机同时运行时,无负荷塔机应避让有荷载的塔机。
6、客塔让主塔:当一塔机(客塔)大臂进入对方塔机(主塔)工作区域时,则客塔要主动避让主塔。
7、信号工要充分考虑到二塔交叉作业的可能,因此信号工应和机组人员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换班时采用当面口头交接制。
8、两塔式起重机相关人员所用对讲机应分设不同频道,避免信号相互干扰。
9、所有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及信号工,都必须签定有关塔式起重机运行中相互避让的协议。
10、各信号工在指挥本塔工作时,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必要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或旗语,以示告知塔司,注意安全操作。
塔司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严格按群塔作业方案和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塔式起重机,杜绝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塔司、挂钩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捆扎,捆扎必须牢靠。
当被吊物跨越幅度较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天女散花”现象。
12、划定各塔机的施工区域,在塔机交叉范围内只准一台塔机工作,在该塔机未脱离交叉区域前其它塔机严禁进入;群塔领导小组掌握 24 小时天气预报,遇有 6 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禁止运作塔机,大臂顺风向停放。
(四)、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各项群塔施工综合管理制度1、建立统一协调机制。
建立群塔作业统一管理组织和管理网络,配备足够的人员,明确领导、施工组织及驾驶、指挥和维护保养人员职责,对现场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安排、使用和指挥,并完善群塔作业操作规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按程序进行操作指挥。
2、制定作业预案措施。
塔机安装前应编制《塔吊施工方案》,对塔机的安装、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策划,对群塔作业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并针对不同危险因素制定各项预案措施,确保各项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3、合理进行施工组织。
根据现场生产需求和风向气候情况以及每台塔机的维修保养情况,合理安排塔机的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并及时向操作和指挥人员下达《监理通知单》。
4、健全报告检查制度。
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并合理安排维修保养,确保所有塔机经常性处于完好状态。
5、加强联络、通讯管理。
群塔作业应对每台单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单机组操作及信号工,并保持固定。
现场应为塔机组操作及相关指挥人员配备对讲设备,每台机组对讲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
6、加强指挥管理。
信号工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编号,待塔机操作人员应答后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同时,信号工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机及其他设施,及时指令;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塔机长时间暂停时,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
7、实施群塔作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具有绝对的权威,实施方案切实可行,下属分包单位具有团结协作的全局观念,有一套严密、合理的管理制度,并真正在实施中贯彻落实,就能实现群塔作业的安全、可靠、有序,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8、工地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全员重视塔吊作业的安全工作。
项目部必须针对群塔作业专门对班组进行全员安全交底,并留书面交底备案。
与塔吊分包及塔司,外施队分包(信号工、挂钩员)签定了塔吊安全协议书,进行责任落实到人。
9、督促施工单位设置专职安全员。
安全员要协助现场负责人,着重做好安全工作;检查督促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的落实情况,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检查安装过程中有可能出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督促全体人员按各自工种操作规程和本方案的要求作业;严禁声音作业。
(五)、对塔式起重机指挥人员的安全监理措施1、信号工和监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复验,定期体格检查,并将上岗证及查验结果报项目技术安全部门备案。
2、为每台塔机配备专职信号工、司索人员。
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报项目技术安全部门备案,未经技术安全部负责人同意不得变动。
每塔只接受本塔信号人员的指挥,各塔塔司有权拒绝来自非本塔信号人员的指挥。
3、在各塔式起重机交叉区域内设立监护信号工,每栋楼的作业层面只设立一名指挥哨,防止多人令出,造成混乱碰撞。
4、监护信号工负责交叉作业塔吊的安全运转,监督各塔吊信号工的动作指令,发现指挥错误或存在碰撞隐患时及时向信号工和塔司发出停止信号。
5、监护信号工要专人负责,佩带明显标志,站在明显位置,发出的信号要区别于信号工的信号。
6、信号工和塔司要服从指挥监护人员的指挥监护信号。
7、指挥人员和指挥信号必须旗语、信号同时进行。
8、任何非塔式起重机指挥人员不得指挥塔式起重机运转。
9、各塔式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应从佩带的袖标或安全帽上明显区别开,不得混合指挥其它塔式起重机。
10、塔式起重机指挥人员应与塔式起重机司机密切配合,项目经理部提供的对讲机,使用技术安全部门规定的频道进行通讯,对讲机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更改频道。
11、塔式起重机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穿项目经理部配置的专用服装、佩带袖标;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带病作业。
工作中注意周围环境,起吊时注意吊物升降时的摆动方向,以免伤人。
12、塔式起重机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塔说明书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签认并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技术安全部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