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守法、用法、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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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尊法 学法模范守法 用法

带头尊法 学法模范守法 用法

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
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循的法治精神。

首先,带头尊法意味着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应该尊重法律的权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法乱纪。

这种尊法的态度能够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法治环境的健康发展。

其次,学法是指我们应该不断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的内容和精神,使自己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

只有深入了解法律,我们才能更好地遵守法律,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再者,模范守法是指我们要以身作则,做一个守法的榜样。

无论是在日常生活还是在工作中,我们都应该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的事情,不触犯法律底线,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

最后,用法是指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懂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不得采取违法的手段进行维权。

同时,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也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和矛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是每个公民应该具备
的法治素养,只有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法治建设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希望每个人都能够认真对待法律,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学法、守法、用法、护法”

“学法、守法、用法、护法”

“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商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家锋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举行这样一个报告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希望同学们听完报告后能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

同学们,一提起法律,在座的各位同学可能一致认为,我们现在是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至于法律那是我们将来走向社会才会用的,现在让我们学为时过早,而且我们是未成年人即使犯了法,也有父母,或者爷爷和奶奶,等等。

同学们这些观点都是不正确的,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

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下面,我给大家讲述四则案例,希望引起你们的注意。

案例一:文山校园惨案未成年凶手被判无期在2005年发生的文山“10·18”校园惨案中,一名未满18周岁的中学生因怀恨同村同学,深夜悄悄潜入宿舍,杀死熟睡的同学。

就在他走出凶案现场时,遇见了另外两个同学,第二天晚上,凶手再次进入宿舍杀人灭口。

近日,云南省高院对这起凶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处凶手无期徒刑,并由被告人家属及其所在学校共同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

2005年10月16日,17岁的广南县阿科乡坝美中心学校初二学生张斌因盗窃手机被广南县连城派出所抓获。

第二天他从派出所逃跑,骗来一把菜刀,赶回阿科乡。

当夜11时多,他来到坝美中心学校11号男生宿舍,把14岁的韦仕友约到教学楼背后不远的田埂上,趁韦不备,用菜刀将韦仕友砍死。

接着,他把尸体拖移到田边的干沟里,用稻草掩盖后逃离现场。

张斌作案后,回想起他和韦在男生宿舍楼梯处曾碰到同村的在校生,也是韦仕友的同学陆坤、陈黎雨。

知法守法学法用法

知法守法学法用法

知法守法学法用法
“知法守法学法“是一个常见的法律宣传口号,强调了人们应当具备对法律的了解、遵守法律以及不断学习法律的重要性。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用法:
1.强调重要性:我们应该知法守法学法,尊重法律并遵守法律
的规定。

2.法制教育:学校应该加强法制教育,让学生明白知法守法学
法的重要性。

3.社会倡导: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倡导知法守法学法的观念,促
进法治建设。

4.自我修养:作为公民,我们应该自觉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
守法律,提高法律素养。

5.法治建设:知法守法学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石,推动法治建设
是每个人的责任。

总之,“知法守法学法”是一种宣传口号,呼吁人们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不断学习法律知识,以维护社会的法治和公平正义。

带头尊法 学法模范守法 用法

带头尊法 学法模范守法 用法

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
带头尊法,意味着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应该以身作则,尊重并遵守法律。

这包括遵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不违法、不犯罪,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以积极的态度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学法模范守法,意味着我们应该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这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律意识,增进法治观念。

只有深入了解法律,才能更好地遵守法律,做到守法用法。

用法,意味着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要依法行事,遵纪守法,不以违法行为危害社会、他人和自己。

在工作中,要坚持依法办事,不以违法手段谋取私利;在生活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环境保护法律等,不做违法行为。

只有做到守法用法,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是每个公民应该遵循的
基本法治准则。

只有全社会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才能建设法治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内容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内容

知法懂法守法的内容有:
一、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1、学法、知法,增强法律法制意识。

2、遵纪守法,做个文明公民。

3、用法护法,维护正当权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每年的3.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

二、遵守单位、行业纪律和规范。

1、遵守劳动纪律。

2、遵守财经纪律。

3、遵守保密纪律。

4、遵守组织纪律。

5、遵守群众纪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

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年度守法学法用法总结(3篇)

年度守法学法用法总结(3篇)

第1篇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法律意识深入人心,守法、学法、用法已经成为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国在法律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广大公民在守法学法用法方面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现将本年度守法学法用法工作总结如下:一、守法方面1. 提高法律意识。

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公民充分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广大公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作出贡献。

3. 主动参与法治建设。

公民积极参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二、学法方面1. 开展普法教育。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2. 利用网络平台学习法律知识。

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让公民随时随地了解法律。

3. 组织法律知识竞赛。

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激发公民学习法律的兴趣,提高法律素养。

三、用法方面1. 咨询律师。

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公民主动寻求律师的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依法维权。

公民在遭受侵权时,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3. 参与诉讼。

在涉及自身权益的诉讼中,公民积极参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部分公民法律意识淡薄。

针对这一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2. 法律知识普及程度不高。

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法律知识普及力度。

3. 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

要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总之,过去一年,我国在守法学法用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贡献力量。

具体措施如下:1.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2. 加强法律知识普及,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

3. 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通用17篇)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通用17篇)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通用17篇)演讲稿具有逻辑严密,态度明确,观点鲜明的特点。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演讲稿的事情愈发增多,你所见过的演讲稿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演讲稿篇1同学们:校园欺凌屡见不鲜,使我们不得不考虑,究竟是哪里出现了问题?首先我们要知道校园欺凌是什么。

校园欺凌主要是指在校学生之间、学生与社会其他人员之间、甚至师生之间发生在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的具有敌意的欺凌、体罚、伤害等性质的欺凌行为。

由于校园欺凌行为的施暴者和受害者多数是青少年在校学生,并且欺凌行为发生在校园内或校园周边,故此惯称其为校园欺凌。

然而一些同学在遭遇校园欺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却全然不知,以为校园欺凌仅仅是不礼貌行为;另一些同学在目睹校园欺凌时也无动于衷,以为只是同学间的“嬉闹”。

欺凌者的傲视,被欺凌者的轻视,旁观者的漠视,都是校园欺凌事件频繁发生的原因。

校园欺凌打破了校园里原本的宁静与和谐,为了不让校园这方净土成为另一个“江湖”,我们应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在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①不崇拜欺凌文化,要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不做咄咄逼人欺负者,不做弱小羸弱被欺负者,不做无动于衷旁观者。

②不参与校园欺凌,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坚决不充当校园欺凌行为中的帮凶。

③注重心理的健康发展,要保持乐观的心态,主动与他人沟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例如在球场上不做过分的挑衅行为,在平日课上课下的偶尔哄闹中不对同学过分攻击,语言艺术,点到为止。

④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由于欺凌事件的随机性,许多同学会产生恐惧和焦虑,部分同学不敢将问题报与老师家长,更不用说报警了,甚至在问题严重后警方调查时也不敢出面作证,成为“沉默的羔羊”,助长了欺凌败气。

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既要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也要以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要学会使用法律护盾来维护自己及他人的安全。

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

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标题: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坚守法治价值观,建设法治社会导语:法律是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石,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本文将探讨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深入探讨法律的内涵和普遍适用性,并强调守法用法的重要性,以建设一个更加法治的社会。

第一部分:学法1. 学法的意义与价值学法是指通过不断学习法律,使公民具备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的过程。

学法的意义在于理解和尊重法律,树立正确公民观念,提升自我法律意识。

通过学法,我们可以更好地遵守法律,也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学法的途径和方法学法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进行,如参加法律培训班、阅读法律书籍、利用互联网资源等。

在学习法律时,需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知识的学习要与案例分析、法律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学法质量和实效性。

3. 学法的重要性与成果学法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增加对法律的了解和理解,更能提升个人素养和法治意识,使公民成为自觉守法、知法懂法的积极参与者。

学法的成果体现在个体和社会两个层面,个体方面是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社会方面则是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贡献。

第二部分:知法1. 法律的内涵与特点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公民遵守的行为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

法律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定义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2. 法律的分类与层级法律可以根据不同的领域和内容进行分类,如刑法、民法、行政法等。

法律还可以分为宪法、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不同层级。

了解法律的分类和层级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

3.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与灵活运用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即适用于所有公民和组织。

法律也需要在具体实践中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灵活的运用。

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我们应该充分理解法律的真实意图和目的,以便具备灵活运用法律的能力。

第三部分:守法1. 守法的意义与价值守法是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遵守法律规定,尊重法治原则的行为。

学法,用法,守法

学法、用法、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1. 学法: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律意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含义和精神,从而更好地遵守法律。

2. 用法:在生活和工作中,要依法行事,遵守法律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

如果遇到纠纷或问题,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非法手段。

同时,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3. 守法: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还要遵守地方性法规和行业规定等。

只有全社会都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才能够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学法守法用法护法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八大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
(2)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自由; (4)批评、建议、申诉、控 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
(6)文化教育权利;
(7)妇女、老人、儿童受国 家的保护; (8)保护华侨、归侨和侨誉 的权利和利益。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六大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 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义务。
案例分析
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接受义务教育仅仅是公民的权利吗?或逃学违法吗?
接受义务教育不仅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
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宪法》四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二款义务教育是国 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 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歌法,刑法有关规定,在公 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 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 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
2001年12月23日,原告蒋韬看到成都某媒体刊登的中 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招录广告,其中规定招录对象 条件之一为“男性身高168公分,女性身高155公分以 法条 上”,原告认为这侵犯了公民的宪法权利,于是向武 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在起诉中写道:被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告招考国家公务员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宪法第33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 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 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定,限制了他的报名资格,侵犯了其享有的依法担任 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国家机关公职的平等权和政治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 民。 法律责任。他请求确认“含有身高歧视的”具体行政 行为违法,停止发布该内容的广告等。此案2002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7日一经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就立即成为一个 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法律界、学界和新闻媒体关注和争论的话题。而蒋韬 的代理人,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伟将本案称为 “中国法院受理的宪法平等权利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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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商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家锋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举行这样一个报告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希望同学们听完报告后能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

同学们,一提起法律,在座的各位同学可能一致认为,我们现在是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至于法律那是我们将来走向社会才会用的,现在让我们学为时过早,而且我们是未成年人即使犯了法,也有父母,或者爷爷和奶奶,等等。

同学们这些观点都是不正确的,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

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下面,我给大家讲述四则案例,希望引起你们的注意。

案例一:文山校园惨案未成年凶手被判无期在2005年发生的文山“10·18”校园惨案中,一名未满18周岁的中学生因怀恨同村同学,深夜悄悄潜入宿舍,杀死熟睡的同学。

就在他走出凶案现场时,遇见了另外两个同学,第二天晚上,凶手再次进入宿舍杀人灭口。

近日,云南省高院对这起凶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处凶手无期徒刑,并由被告人家属及其所在学校共同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

2005年10月16日,17岁的广南县阿科乡坝美中心学校初二学生张斌因盗窃手机被广南县连城派出所抓获。

第二天他从派出所逃跑,骗来一把菜刀,赶回阿科乡。

当夜11时多,他来到坝美中心学校11号男生宿舍,把14岁的韦仕友约到教学楼背后不远的田埂上,趁韦不备,用菜刀将韦仕友砍死。

接着,他把尸体拖移到田边的干沟里,用稻草掩盖后逃离现场。

张斌作案后,回想起他和韦在男生宿舍楼梯处曾碰到同村的在校生,也是韦仕友的同学陆坤、陈黎雨。

由于担心事情败露,张斌又萌生了把陆、陈二人灭口的念头。

10月18日晚上11时左右,在校外山上躲藏了一天的张斌腰里藏着菜刀,进入陆、陈二人所住的9号宿舍,用菜刀将熟睡的陈黎雨当场砍死,将陆坤砍伤后逃离现场,陆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三少年撬窗入户盗卖家具被逮现行玩耍时发现一户人家没人住,三少年随即撬开窗子入户,并将铝合金、玻璃等变卖进行吃喝玩。

9日,三少年被重庆沙区土塆街道羊角堡社区夜巡队发现。

最先发现三少年的是夜巡队组长周平,当时他正好从楼下路过。

周介绍,昨日下午1时30分,他经过羊角堡17-1号二楼时,见三个少年正用锐器刮取水泥,绳子、铁钎等工具散落一地,同一套住房的另外两扇铝合金窗不翼而飞。

“干啥的?”出于职业习惯,周平上前盘问。

三个少年闻声欲逃,被及时赶到的文德光、付远华等队员堵住楼梯口,三人只好束手就擒。

随即,三个少年被送往土塆派出所。

据调查,三少年均不到十六岁,在附近一中学读初中。

半月前发现该房子无人居住,遂萌发找个固定地方耍的念头。

铝合金窗卖掉大吃一顿后,每到中午和周末,就找要好的兄弟伙进屋打牌、睡觉。

案例三:一少年开玩笑致伤眼睛被判缓刑9月25日,一名因过失致人重伤的少年犯叶某,被城厢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究其原因,竟是一枚普通的塑料挂衣衣叉惹的祸。

据悉,9月18日,一少年叶某在学生宿舍楼手持一枝挂衣衣叉与同宿舍的同学开玩笑耍弄时,该挂衣杆的顶部塑料叉飞出撞击被害人葛某的右眼,当场将其眼睛刺成重伤。

后叶某的家长向被害人葛某赔偿5万元,但仍然无法弥补自己的过错,被依法判处刑罚。

叶某后悔不迭,一时的玩笑不仅给他人造成了伤害,也导致自己犯罪的恶果。

他表示希望大家要以他为鉴,开玩笑时要注意安全和场合,避免类似的惨剧再次发生,给他人和自己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案例四:在广东某中学“尖子班”的初二学生甘某、赖某,因无钱上网玩游戏,于06年3月5日下午潜入文老太太家中盗窃,被发现后,惟恐败露,用衣服将文老太太的头包住,至文老太太窒息死亡,成为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

事后,记者走访了家长、邻居和老师、同学,他们都说他俩平时的表现是好孩子、在学校是同学的好榜样。

而且年年是班里的“三好学生”重庆市渝中区一位14岁的少年为了筹钱上网吧打游戏,伙同两名同伴,用砖头砸伤自己相依为命的奶奶,抢走了她身上仅有的38.2元钱。

4、江苏武进横林镇一名16岁的中学生施某,为筹钱上网,卖掉家中6辆自行车后,遭到母亲的数落,便找来菜刀朝母亲头上连砍7刀。

新疆乌鲁木齐市一学生陈海通宵上网,在网吧玩了整夜的“石器时代”网络游戏后,早晨在网吧倒地猝死。

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

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

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在此我给同学们提几点要求: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

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却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发生了。

所以,我要提醒并要求大家不要看一些恐怖、暴力、色情等一些书刊作品,这些作品,往往赋予犯罪以英雄色彩,场面血腥,格调粗俗,是诱导我们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它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才知道法律的无情和自由的宝贵。

认真分析刚才我们所举的案例,我们发现,他们也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原来也曾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们不严格要求,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逐步从一名优秀的学生沦为失足罪犯,可以说致使他们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据统计,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怵目惊心,惶恐难安。

三、要自觉纠正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目前在我们学生中间还存在一些不良行为习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学习习惯不太好,个别学生惰性思想严重,不善学习。

具体表现在“怕”上。

课前怕预习,上课怕思考,怕回答问题,课后怕作业,怕读书,怕问老师同学,更不复习功课。

学习上听之任之马虎了了,作业时没有笔,没有应备的作业本,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或不交作业。

少数学生从来不做家庭作业。

由于课后从不读书复习,知识无法巩固掌握,学生成绩不理想。

2、学生个人卫生习惯差。

男生留长发,不剪指甲,不常洗澡,不换衣服的同学较多。

各年级学生中都有佩戴首饰和染发的学生。

不洗手者常见,这些不良行为影响了学生精神风貌,影响了校风校貌。

3、部分学生上学途中乱买东西,吃后包装袋、果皮、食物壳乱扔,4、绝大部分学生懒惰,在校参加卫生扫除拖沓、马虎乃至不完成。

在家很少参加家务劳动,一些学生从未做过家务,不知劳动的艰辛。

5、学生不守纪律,不讲文明,不懂礼貌的行为时有发生。

如学生到老师办公室不打招呼乱翻老师的东西,背地说老师坏话的。

还有学生经常进网吧,打游戏,早上一到校就打瞌睡,家庭作业不做;6.个别学生不爱惜公共财物,拿着刀子在树木课桌上乱刻乱画;还有个别学生出口脏话连篇,在校园内追逐打闹。

这些都是不讲文明,不懂礼貌的表现。

7.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

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四、遵纪守法,理智行事。

同学们,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

所以,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各条纪律,在一些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

有这样一句话大家一定要记住:“冲动是魔鬼”,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呀。

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

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开始,就争做守法小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另外,我还想就同学们维权当中的一些不够正常的现象谈点看法。

我们有个别同学,因为犯了错误,受到老师的批评教育,就动辄让家长到学校找麻烦,甚至到处告状,而在校外受到敲诈、殴打,却忍气吞声。

我想问问,这些同学维护的什么权?告老师学校的状,就是在剥夺自己的受教育和健康成长的权力,被坏人敲诈殴打而忍气吞声,是放弃自己的健康权和生命安全权,希望同学们认真思考分析,我们应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对什么对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太过幼稚;五、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

古人云:”立身成败,在于所染。

染苍则苍,当黑则黑”。

青少年就是这么一个易染的群体,青少年一旦染上恶劣习性,人生观和品德就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到头来只有走向变质和堕落,成为社会的渣滓。

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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