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客户认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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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营销部成交客户归属判定制度

房地产公司营销部成交客户归属判定制度

房地产公司营销部成交客户归属判定制度为有效避免客户撞单情况的发生,规范客户接待制度,特制定置业顾问之间撞单处理原则如下:一、确认依据1、来电客户:接听完热线应及时填写<<来电客户登记表>>, 当天工作完成后,需要录入项目电脑《来电客户登记表电子版》中,确认客户确认以<<来电客户登记表电子版>>上的登记为准.2、来访客户:接待完客户应及时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当天工作完成后,需要录入项目电脑《来访客户登记表电子版》中,确认客户确认以<<来访客户登记表电子版>>登记为准.3、《客户情况跟踪表》所有销售人员在回访客户中,需填写《客户情况跟踪表》。

以每周日晚下班前为准,每间隔一星期,移交项目经理确认后,入档管理。

如该组客户成交后,发生客户归属纠纷,则以《客户情况跟踪表》回访记录之日起至成交之日止时间段,查询近一周回访记录情况,如近一周无回访记录,则默认成交销售人员放弃该组客户。

二、确认时效1、来电客户:有效期为15天,超过15天而无任何追踪记录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但最终以客户到访所寻找的销售人员为准)2、来访客户:有效期为7天,超过7天而无任何追踪纪录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

3、跟踪客户:有效期限为30—40日,如无任何成交进展,则该组客户自动移交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另行处理。

三、确认原则1、即时确认原则,接待客户完毕后每晚必须录入<<来访客户登记表>>,成交客户以有无<<来访客户登记表>>为判定第一依据。

2、客户能确认原来的营销员,此种情况属于该营销员,若此营销员不在销售现场,接待的营销员负责通知经理,由主管统一安排营销员接待,当场未成交则谈判完后将客户移交给原营销员;若当场成交则主管请示经理根据《来访客户登记表电子版》、《客户情况跟踪表》视情况划定此业绩的归属。

房地产客户界定制度及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

房地产客户界定制度及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销售人员只有在一个合理、有序的氛围下参加业务竞争,才能加快项目的销售,创造销售的佳绩。

一般来说,决定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第一接触点的原则(包括来电、来访客户):原则上哪一个销售人员首先接触客户,该客户应被其所有,即以第一次接待为准(须在《来访客户登记表》上作好详细记录)。

若该客户第二次、第三次上门时,第一接触销售人员不在,由当轮次人员接待,其业绩计入第一接触销售人员,当轮次人员继续补入该轮次。

二、裙带性原则①若第一接触是销售人员A的客户介绍的(包括电话介绍和亲自带领上门)新客户甲,新客户资源甲应归该销售人员A。

同样甲带来的客户资源乙应归销售人员A,以后依此类推。

但此原则仅适用于新上门客户指明找销售人员A或老客户介绍在先,不包括不期而遇的。

②若上门客户是某销售人员的亲戚或朋友,则期资源权优先归属该销售人员。

若该销售人员未能第一接触而事先又无记录,则不能拥有此客户资源。

三、建立首问责任制销售现场建立了执行到位的“首问责任制”,即进场的客户都会询问“是否是第一次来”、“是否去过其他的接待地点”,那么很多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争议自然而然地就化解了。

及时沟通,不要造成信息堵塞也很重要。

(二)具体界定方法1、客户首次至售楼处接待完毕后,销售人员必须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作好登记,并视作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客户来访登记表》由销售人员填写,每日填写好当日所有档案表上交销售主管处,月末将《客户来访登记表》上交公司存档。

2、以《客户来访登记表》为准,客户管理办法采用销售部集中管理和个人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3、已离开公司的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归销售部并电话统一追踪,未下订单的客户视作新客户,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销售人员不得将已离开公司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据为己有。

4、已来访客户但其未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记录姓名等相关资料的客户,视为销售员工作失职,客户资源不归原接待销售员,作新客户处理。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判定办法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判定办法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判定办法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判定办法1、按顺位接待。

2、案场执行"现场首接制",客户判定以此为惟一依据。

所有客户接待完毕必须在登记簿登记,否则接待的客户不视为该销售人员的客户。

3、接待过程首先应确认客户以及客户的家人(直系亲属)等是否已与其他业务人员联系过。

A、如以上相关自然人曾由其他业务人员现场接待过,则由原接待人员接待。

如该业务人员休息,首先应及时与该业务员联系,可由该业务员同组人员代为接待。

如改组同伴有客户接待,则报请销售主管或者销售经理接待。

(以不影响接待顺序为前提)。

B、如未曾与其他业务人员联系或接待过的客户,则按序正常接待。

C、一般情况下,为使整个案场的销售工作正常公平进行,除特殊情况外,经理不得单独接待。

D、如果该客户的亲戚、朋友曾经代该客户来现场看过房屋,而自己是第一次到现场接待,并且分别由不同的业务员先后接待过,此时成交业绩计入接待购房客户的业务员。

E、老客户带新客户,若该新客户指定接待过老客户的业务员接待,则按照客户意愿执行,如未提出特殊要求,则按序接待。

4、如未按销售流程执行,而且根据《客户来访登记册》证明为他人客户,业绩计入原业务人员。

5、推销或者直接表明身份的所谓客户,该销售人员在接待完毕后可以再补接待一组客户。

6、电话联系不算入有效接待,并且不允许业务员向客户留姓名。

7、以上条款,需业务人员认真做好来访、来电登记,且严格执行销售流程。

每日来访、来电由主管签字确认并呈销售内勤妥善保管。

8、如发生纠纷,由销售经理按销售规则协调、判别。

如有明显的抢客户情况,将由销售经理报请公司撤消其在公司的业务员资格。

9、关系户或者在忙时销售主管接待的客户,可视情况分给适当的销售人员。

10、如遇到特殊情况,销售人员要服从销售主管或者销售经理的处理结果。

客户认定制度及销冠奖罚制度

客户认定制度及销冠奖罚制度

客户认定制度及销冠奖罚制度客户认定标准客户区分准则是避免客户发生交叉、争议而进行区分的标准。

置业顾问应本着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做好销售工作。

若发生共售、同售情况,则以客户资料为依据,按以下准则进行业绩和提成的分配。

具体情况如下:1、第一接触点原则:按照案场轮流接待顺序,初次来访的客户以第一次接待为主(判断某位置业顾问是否是第一位接待该客户的置业顾问以《客户来访登记》上登记的时间为准)。

2、老客户认定原则:若客户再次来访,且能说出前一次接待置业顾问名字的,视为其老客户。

3、群带性原则:老客户介绍来的新客户,由老客户的接待置业顾问负责接待(老客户带新客户必须亲自陪同前来或预约电话通知并至上级领导处备案为算)在此情况下,在场的原置业顾问应主动上前服务,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所属;(如老客户置业顾问未在现场,则按排轮顺序接待,客户归属根据以下6至9条相关规定判定客户归属)4、7天内不回访客户的,再次来访视为新客户。

具体以回访记录为准。

(以7天为界限,每7天需进行最少一次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

5、接待新客户时,要从始而终不能出现甩客现象。

否则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6、接待新客户时,老客户来访,由控台轮值置业顾问负责接待,若客户当场成交,该客户业绩仍归属首次接待的置业顾问,但该客户提成金额20%算帮助成交的置业顾问,后续手续两人共同完成。

7、置业顾问休息时,老客户来访,其无法及时赶回公司。

由其他置业顾问接待并促成成交的,该客户提成金额20%算帮助成交的置业顾问,后续手续两人共同完成。

8、若该客户归属置业顾问没有正常的原因及理由,而不进行正常接待的,视为放弃该客户的归属权,而该客户归属则自动轮为第二次接待置业顾问所有。

9、若客户上门,置业顾问和客户双方未能及时认出对方而由第二置业顾问接待并成交的,销售业绩归属第二置业顾问,而该客户的提成比例则为第二置业顾问80%,首次接待置业顾问20%,后续手续两人共同完成。

售楼处意向客户登记判定

售楼处意向客户登记判定

售楼处意向客户登记判定摘要:一、售楼处意向客户登记判定简介1.背景介绍2.目的和意义二、意向客户登记判定流程1.客户信息收集2.客户分类3.判定标准与方法4.结果反馈与跟进三、意向客户登记判定在售楼处的应用1.提高销售效率2.优化客户体验3.对房地产市场的积极影响四、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展望1.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2.客户分类与判定方法的优化3.结合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正文:售楼处意向客户登记判定是房地产行业在客户开发与维护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通过对客户信息的收集、分类和判定,售楼处能够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提高销售效率,优化客户体验,从而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一、售楼处意向客户登记判定简介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竞争日益激烈,售楼处作为房地产企业与客户直接接触的一线部门,客户开发与维护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售楼处意向客户登记判定作为一种有效的客户管理方法,旨在通过对客户信息的收集、分类和判定,提高销售成功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二、意向客户登记判定流程1.客户信息收集:在客户到访售楼处时,工作人员会详细收集客户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以及购房需求、预算、购房意向等信息。

2.客户分类:根据收集到的客户信息,售楼处会将客户进行初步分类,如按购房需求、预算、购房时间等因素划分。

3.判定标准与方法:售楼处会根据企业设定的判定标准与方法,对意向客户进行最终判定。

一般会从客户购房需求的真实性、购房能力的匹配度、购房意向的明确性等多方面进行评估。

4.结果反馈与跟进:售楼处会将判定结果及时反馈给销售人员,以便他们调整销售策略。

对于判定为意向客户的人群,销售人员会进行持续跟进,保持与客户的联系,关注其购房动态。

三、意向客户登记判定在售楼处的应用1.提高销售效率:通过对客户进行意向判定,销售人员能够更加明确地了解客户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推销工作,提高成交率,从而提高销售效率。

2.优化客户体验:售楼处能够快速识别并满足客户的购房需求,使客户在购房过程中感受到专业、贴心的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售楼部《接待客户制度》轮接判定

售楼部《接待客户制度》轮接判定

售楼部《接待客户制度》轮接判定第一篇:售楼部《接待客户制度》轮接判定本着售楼部全体通力合作,更好的发扬团队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售楼部全体员工以此为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

前台是售楼部的形象,在前台必须坐姿端正,不得在前台吃东西、化妆、聊天、大声喧哗、嬉戏、唱歌、睡觉、玩手机、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须保持前台的卫生与整洁。

轮接秩序,第一接待人,不得擅自离开,(领导安排除外),否则视为放弃,自动轮空。

第二接待人应及时补位。

轮值主管员负责保持前台的卫生及整洁,如接待客户轮排制度1、售楼部接待必须按照接待顺序依次接待,不得选择客户、拒接客户、无故打乱秩序;2、排至某人接待时,须事先做好接待准备,坐在前台等待接待,不得无故外出离开,经经理批准外出办公事者,可补排;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位;3、上班期间,因故外出请事假者,轮排自动轮空,视为休假;4、接待一组客户,包括路过简单咨询者、只索取资料者,均视为接待一次,其后依次类推;主管安排接待来访者除外;明确说明来意并非购房者(如:市调、找人等),经证实后可安排补位。

5、客户来访,而当事营销代表不在者,其他营销代表有义务接待,按轮排秩序执行,事后可补排。

如不正常接待或不热情接待者予以相应处罚。

6、售楼员接待的每位来访客户(无论新老)都必须在《来访登记表》上详细记录,以此做为客户归属的重要依据。

客户归属规定一、二、客户分配原则上以第一次接待为准,即客户由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客户来到现场时,须主动问明是否初次来访:待人。

若第一接待人休息或外出,仍需热情接待,事后需及时向原接待人说明情况,并在《来访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待接待完后安排补位。

问负责到底,提成归最初接待售楼员所有。

A、如客户能说出原接待人姓名或大致长相、特征,应主动交回第一接B、如客户说自己是新客户,在场其他售楼员又未辨认出是自己的客户的,应先按新客户接待,事后发现冲突的按归属原则判定客户归属。

房地产客户判定制度

房地产客户判定制度

房地产客户判定制度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客户也越来越重要。

如何判断合适的客户,让我们能够更加高效、有效地开展工作,是房地产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会介绍房地产客户判定的制度和标准。

1. 概述房地产客户判定制度是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客户需求和市场定位,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客户的判定标准和方法,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目标。

2. 判定标准A. 财务能力客户的财务状况是我们判断是否合适的一个重要指标。

首先,物业费、装修款和首付款等房屋交易环节需要客户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

其次,房屋贷款也是一笔非常大的支出,客户的资金状况必须能够支撑起偿还这笔贷款的能力。

B. 购房动机客户的购房动机也是我们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客户的购房动机可能是为了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也有可能是为了投资。

针对不同的客户动机,我们需要提供不同的服务。

C. 信用记录客户的个人信用记录是我们判断客户是否合适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如果客户的信用记录良好,那么可以说明这个客户是一个有规矩的人,我们可以为其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D. 社会背景客户的社会背景也是我们衡量其是否合适的一个因素。

客户的社会背景可能会对其购房的决策产生影响。

例如,该客户是否拥有对房地产行业的了解、是否认识律师、房产中介或贷款经纪人等。

E. 交流能力客户的交流能力也是判断其是否合适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客户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可以为其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和支持。

3. 判定方法A. 量化分析法我们可以利用数据计算的方式,将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评估,将其转化为分数,并对客户进行排名,从而判断客户是否合适。

B. 名誉调查法我们可以利用一些名誉调查工具来了解客户的社会背景、交际能力、购房动机等等因素,以此来判断客户是否合适。

C. 人工梳理法我们也可以通过人工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和需求,结合客户的个人素质和情况进行判断。

售楼处意向客户登记判定

售楼处意向客户登记判定

售楼处意向客户登记判定
摘要:
1.售楼处意向客户登记的定义和重要性
2.判定意向客户的标准和方法
3.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
正文:
一、售楼处意向客户登记的定义和重要性
售楼处意向客户登记是指在房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对有意向购买该项目的客户进行信息登记、需求了解和跟进服务的过程。

这一环节是房地产销售中的关键步骤,对于提高项目销售业绩和客户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判定意向客户的标准和方法
1.判定标准
判定意向客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对项目有明确的购买意向;
(2)客户具备购买能力;
(3)客户对项目有持续的关注和咨询。

2.判定方法
(1)询问客户需求:通过与客户沟通,了解其购房目的、预算、楼层、户型等需求,判断客户是否具有购买意向;
(2)观察客户行为:观察客户在售楼处的参观路线、咨询问题、停留时间等行为,判断客户对项目的关注程度;
(3)跟进客户:对客户进行电话或微信跟进,了解客户在参观售楼处后的
需求变化和购买进展,判断客户是否具备购买能力。

三、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
1.注意保护客户隐私,不要泄露客户信息;
2.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及时解答客户疑问,提供专业建议;
3.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需求和跟进情况进行记录,方便后续服务;
4.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采用差异化的跟进策略,提高转化率;
5.对于未能成功购买的客户,要保持友好关系,以便后续项目销售中再次挖掘其购买潜力。

总之,售楼处意向客户登记是房地产销售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判定意向客户,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专业的服务,提高项目销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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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认定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销售中心销售人员的管理,促进销售中心内部的
有序竞争,保障销售人员的利益,完善销售中心销售管理工作,特制
定以下制度:
一、 客户登记制
客户接待及电话接听工作,无特殊情况按《接待顺序表》依顺序
进行,有特殊情况的由现场销售经理、主管安排。
1、 最先接待客户并取得客户的联系方式,同时填写《客户来访登
记表》的置业顾问,视为客户登记人。
2、 置业顾问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络到的客户,至少完成一次面
对面的访问(以在售楼部接待为准),取得客户的联系方式,同时
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也可视为客户登记人;
3、 电话客户或自己联系到的客户来访,来到现场指定置业顾问接
待,则不视为接待名额。
4、 如果由于置业顾问的原因,没有及时把客户资料填写到《客户
来访登记表》的,不能视为客户登记人.以客户来访当日为登记
日,过后补登记视为无效。
二、 客户归属制
1、 客户原则上属于最早登记的登记人。
2、 同一户家人的客户分不同批次来访,归属最先接待来访家庭成
员的置业顾问,同一户家人来访的客户,原则上归属同一个置业
2

顾问(销售经理制定的大型团队来访除外)。
3、 老客户带新客户或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
(1)如原置业顾问当班,原则上由原置业顾问接待,但要求在当班
置业顾问完成完沙盘的介绍工作之前认领客户,否则新客户归属当班
置业顾问.
(2)如原接待置业顾问不当班,客户指明找原置业顾问,当班置业顾
问应立即通知原置业顾问,如原置业顾问不能及时到达销售中心接待
客户,则由当班置业顾问义务接待,之后要做好衔接工作;
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此客户不指定原置业顾问接待或在当班置业
顾问完成沙盘介绍工作之前原置业顾问未认出自己老客户的,则新客
户归属当班置业顾问。
4、 如客户首次来访时不能留下来访客户的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则视为无效客户,如客户再次来访时指定原置业顾问接待,或原
置业顾问在当班置业顾问完成沙盘介绍工作之前认出是其客户并
能准确称呼该客户的,客户归原置业顾问,否则客户归属当班置
业顾问。
5、 不论是来电客户还是来访客户,客户只要提到接待置业顾问
姓、名或体貌特征的,客户归属该置业顾问接待。当班置业顾问
有义务及时向原置业顾问确认客户情况并协助接待。否则,属于
争抢客户行为。
6、置业顾问按照接待纪律要求正常接待客户,如果成交后发现交叉
情况,从成交之日起计算,7日内予以受理,业绩、销售提成由登记
置业顾问与成交置业顾问平分,各占50%;7日之后业绩、提成均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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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置业顾问所有。
7、销售人员在接待完客户并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后,销售人员
应在3天内进行第一次追踪,10天内保持联系(跟踪时电话关机或不
通视为跟踪无效),以回访记录为追踪依据。如原顾问在10天内未对
客户进行追踪,而该客户再次来访由当班置业顾问“无争议”接待后
落定的,业绩、客户归属当班置业顾问。
8、初次来访后超过2个月未成交再次来访的客户,如客户不指出原接
待置业顾问姓、名或体貌特征的、并且原置业顾问在当班置业顾问完
成沙盘介绍工作之前不能认出是其客户并能准确称呼该客户的,则该
客户归属当班置业顾问.

三、 成交认定制
最终完成客户购房签约工作的置业顾问,视为成交认定人,原则上由
成交认定人全程服务于购房客户。

四、 问题的协调及处理
1、 原则上由置业顾问双方协调;
2、 不能协调一致的,由现场经理、主管协调并裁定;
3、 置业顾问由于客户归属问题进行协调时,不能当着客户的面进
行,更不能私下联系客户诉说或向客户求证归属,如有违反,直
接取消该业绩及提成,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4、 对客户归属有争议且未完成协调的,公司暂不发放提成及奖
励;
4

5、 如出现客户投诉、不愿再让原置业顾问接待的,则取消该置业
顾问的接待资格,已成交的则取消该客户订购房号的业绩和提成,
由现场经理指定另一置业顾问进行该客户的跟踪服务及各项签约
等后续工作的完成;
6、 对于恶意抢单的或故意隐瞒客户来访情况的置业顾问,一经发
现则取消该置业顾问的业绩及提成,并罚款500元,视情节轻重
给予处分或勒令辞职;
7、 如A置业顾问的亲戚、朋友等准备购房,但是最先接待的是B
置业顾问,则A置业顾问有义务促成成交,不能以任何理由把业
绩提成归属到自己名下;
8、 销售中心所有置业顾问不允许相互挂单,一经发现取消该房号
置业顾问的业绩及提成,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 本条例解释及修改权属销售执行总监及销售经理.
六、 本条例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万景时代广场营销部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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