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房产销售及物业管理制度
房地产案场物业管理制度

房地产案场物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房地产案场的物业管理活动。
2. 物业管理的目标是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居住环境,确保物业的保值增值。
3. 物业管理公司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业主权益,提供优质服务。
二、组织架构1. 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案场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物业管理工作。
2. 案场管理部门应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服务、安全管理、环境维护、设施维护等职能岗位。
三、服务内容1. 客户服务:提供咨询、投诉处理、信息发布等服务。
2. 安全管理:确保案场公共区域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门禁管理、监控系统维护等。
3. 环境维护:负责案场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养护等工作。
4. 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案场内的公共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财务管理1.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收取物业管理费。
2. 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费用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五、安全管理1. 制定并执行案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防事故等。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环境与卫生1. 制定并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案场环境整洁。
2. 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七、设施设备维护1. 制定设施设备维护计划,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对于损坏的设施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八、业主关系管理1. 建立业主沟通机制,定期收集业主意见和建议。
2. 对业主的合理诉求,应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
九、质量监督1. 定期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自检和评估。
2. 对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改进效果。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项目房产销售物业管理制度

项目房产销售物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销售事务的管理,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3房产销售管理3、1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工作应提前介入。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发部就项目的销售前景、预期售价提出意见,并对项目进行市场定位即确定项目的主要销售对象。
在规划设计阶段,开发部应根据市场定位和掌握的市场信息,对项目的户型设置、面积大小、内部设施、设计标准等提出相应的意见。
3、2项目的规划设计一经批准,开发部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销售,包括销售策略、销售方式、平均售价、销售进度等,制订详细的销售,确定每楼层、每单元的明细价格,定出底价,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
3、4开发部应采取各种方式促销商品房,如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上发布广告,制作售楼说明书向潜在客户分发,在现场制作广告牌,有目的地上门推销,委托代理销售等等。
3、5销售开始后,应随着项目建设进度并根据市场反应、销售情况对售房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6商品房的销售,除预售时或建成后一次性付清房款外,其余均不得享有优惠。
特殊情况需要予以优惠的,须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批准。
3、7销售商品房必须签订书面,合同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3、7。
1所售房产的位置、面积、标准、附属设施、交付时间;3、7。
2房产单位售价、总价款、付款方式和定金;3、7。
3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7。
4违约责任和惩处方式;3、7。
5争议解决办法及其他约定的条款。
3、8任何购房业主若未按合同约定付清房款,一律不得将所购房产交付其使用,违者对责任人就所造成的损失给予处罚。
3、9开发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开发部应为购房业主办理产权证书。
3、10房产销售基本结束后,由开发部、部共同写出开发项目投资效益,上报公司领导。
同时,开发部还应配合财务部编制开发项目决算报告,对项目收益情况加以认真分析。
3、11公司在资金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将所开发的重要位置的商业用房、写字楼留作固定资产,用于对外租赁,获得长期的租金收益。
房产局物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住宅区的安全和环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物业管理范围1. 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住宅小区、公寓、别墅等住宅区,以及非住宅区的物业管理。
2. 物业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维护、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等。
三、物业管理职责1.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方案,监督物业管理执行情况。
2. 物业服务企业是物业管理的主要实施者,负责按照物业管理方案和合同约定,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物业服务。
3. 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物业管理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四、物业管理制度1.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度(1)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物业管理重大事项。
(2)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管理物业资金,监督物业服务企业。
2. 物业服务企业制度(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2)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优价廉的物业服务,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物业收费标准制度(1)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性质、规模、服务内容和质量等因素合理确定。
(2)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监督。
4. 物业纠纷调解制度(1)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纠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调解,协助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解决。
(2)对物业服务企业调解不成的纠纷,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物业管理监督1. 房产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改正。
2. 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房地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文

房地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文房地产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经营管理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经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合法、规范、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条本制度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方案的制订、销售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订立、项目销售和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购房者权益的保护等。
第二章项目选址第五条项目选址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具备合理和完整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并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第六条项目选址前,应进行全面的市场调研和分析,了解所选区域的市场需求和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七条项目选址决策应通过公司内部审核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承诺书。
第三章规划设计第八条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并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确保项目的建设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九条项目规划设计应注重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充分考虑居住者的舒适性和健康。
第十条项目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功能布局、建筑风格、绿化景观等因素,提高项目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章开发建设第十一条开发建设前,应根据项目规划设计和市场需求,制定详细的开发建设方案,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开发建设应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进行,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并进行必要的验收和备案。
第十三条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五章销售管理第十四条销售前应编制详细的销售方案,包括定价策略、营销策略、促销活动等,并报经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十五条在销售过程中,应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销售,禁止以虚构或误导性的宣传手段误导购房者。
售楼部物业部规章制度

售楼部物业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售楼部物业部工作秩序,确保社区环境的和谐稳定,促进物业服务的提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售楼部物业部是指为业主提供售楼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的部门,负责小区内房屋的销售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售楼部物业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提高服务品质,为广大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售楼部物业部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具体包括主任、副主任、值班员等,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售楼部物业部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售楼部物业部要维护物业管理的公平公正,处理秩序问题时要依法依规,不得滥用职权或违反法律规定。
第七条售楼部物业部要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第二章售楼部规章制度第八条售楼部物业部接待工作要求:(一)接待必须热情周到,礼貌得体,不得出现无礼行为;(二)接待工作人员要熟悉小区情况,及时解答客户问题;(三)接待工作人员要保持形象整洁,服装得体;(四)接待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行举止,不得随意讲粗口或发表不当言论。
第九条售楼部物业部销售工作要求:(一)销售人员要了解小区楼盘情况,做好宣传工作;(二)销售人员要简明扼要地解释楼盘的各项优势和特点;(三)销售人员要严格遵守销售规定,不得擅自做出承诺或变动;(四)销售人员要遵守价格政策,不得隐瞒价格信息或误导客户。
第十条售楼部物业部维修工作要求:(一)维修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类维修方法和技巧;(二)维修人员要及时响应业主维修需求,保证服务效率;(三)维修人员要仔细核实维修内容,确保维修质量;(四)维修人员不得随意增加维修费用或擅自更换配件,需得到业主同意。
第十一条售楼部物业部安全管理要求:(一)物业部要定期检查小区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二)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并报告相关部门;(三)举办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四)建立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物业售楼部工作制度

物业售楼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售楼部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售楼部工作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专业高效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三条售楼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售楼部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售楼部组织架构和职责第五条售楼部设售楼经理一名,负责售楼部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售楼部设销售一组、销售二组,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本组人员进行销售工作。
第七条售楼部设客服一组、客服二组,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本组人员进行客户服务工作。
第八条售楼部设财务一名,负责售楼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售楼部设行政一名,负责售楼部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条售楼部各岗位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销售管理第十一条售楼部应根据公司的销售计划,制定销售方案,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售楼部应建立健全销售台账,记录销售情况,定期向公司报告。
第十三条售楼部应按照公司的价格政策,对外公布销售价格,不得擅自调整。
第十四条售楼部应严格控制销售进度,确保销售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售楼部应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
四、客户服务第十六条售楼部应设立客户服务热线,方便客户咨询和投诉。
第十七条售楼部应对客户咨询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八条售楼部应对客户投诉进行及时、公正的处理,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十九条售楼部应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见,提高服务水平。
五、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售楼部应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售楼部应建立健全财务台账,记录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公司报告。
第二十二条售楼部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费用报销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报销范围。
六、行政管理第二十三条售楼部应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进行行政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房地产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交易和物业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房地产经营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房地产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应当遵守城市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房屋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取得、开发项目审批等手续,并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比例预先支付购房者的房款。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商品房时,向购房者提供真实、完整的房屋信息和销售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房屋交付义务,确保房屋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章房地产租赁与交易第十一条房地产租赁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维修等事项。
第十二条房地产租赁双方应当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保障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三条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书面交易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有效。
第十五条房地产交易中的交易资金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确保交易安全。
第四章物业管理第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应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物业管理与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物业管理与服务随着城市的迅速发展,房地产行业成为了吸引众多投资者和购房者的热门领域。
然而,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并不仅仅只局限于房屋的建设和销售,物业管理与服务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物业管理与服务所承担的职责、挑战以及发展趋势。
一、物业管理的职责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物业进行维护、保养、管理和运营的一系列工作。
具体而言,物业管理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运营管理:确保建筑物的正常运营,包括维修、绿化、清洁、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工作。
2. 设施设备管理:负责物业设施和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包括电梯、供水、供电等设备的日常监管和维修工作。
3. 公共区域管理:对小区或写字楼内的公共区域进行管理,包括道路、花园、停车场等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4.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巡查,确保小区或写字楼的安全,包括防火、防盗等方面。
5. 人员管理:管理物业公司的员工,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等管理和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
二、物业管理的挑战虽然物业管理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以下是其中几个主要问题:1. 缺乏法律规范:当前,我国对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导致物业管理公司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2. 专业人才短缺:物业管理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但目前市场上缺乏高素质的物业管理人才,这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 缺乏统一管理标准:不同地区、不同开发商的物业管理标准存在差异,导致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用户体验不尽相同。
三、物业服务的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居住环境品质的要求提高,物业管理与服务正在向着更加专业化、智能化和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1. 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将越来越重视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业主对于物业管理的需求。
2. 智能化:随着科技的发展,物业管理与服务将借助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实现自动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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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房产销售及物业管理制度
项目房产销售及物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销售事务的管理,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3房产销售管理
3.1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工作应提前介入。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发部就项目的销售前景、预期售价提出意见,并对项目进行市场定位即确定项目的主要销售对象。
在规划设计阶段,开发部应根据市场定位和掌握的市场信息,对项目的户型设置、面积大小、内部设施、设计标准等提出相应的意见。
3.2项目的规划设计一经批准,开发部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销售计划,包括销售策略、销售方式、平均售价、销售进度等,制订详细的销售方案,确定每楼层、每单元的明细价格,定出底价,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
3.3开发项目开工前后,开发部应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手续,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为促进销售,有条件的还可与银行联系,办理按揭委托。
3.4开发部应采取各种方式促销商品房,如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上发布广告,制作售楼说明书向潜在客户分发,在现场制作广告牌,有目的地上门推销,委托代理销售等等。
3.5销售开始后,应随着项目建设进度并根据市场反应、销售情况对售房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6商品房的销售,除预售时或建成后一次性付清房款外,其余均不得享有优惠。
特殊情况需要予以优惠的,须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批准。
3.7销售商品房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3.7.1所售房产的位置、面积、标准、附属设施、交付时间;
3.7.2房产单位售价、总价款、付款方式和定金;
3.7.3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7.4违约责任和惩处方式;
3.7.5争议解决办法及其他约定的条款。
3.8任何购房业主若未按合同约定付清房款,一律不得将所购房产交付其使用,违者对责任人就所造成的损失给予处罚。
3.9开发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开发部应为购房业主办理产权证书。
3.10房产销售基本结束后,由开发部、财务部共同写出开发项目投资效益总结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同时,开发部还应配合财务部编制开发项目决算报告,对项目收益情况加以认真分析。
3.11公司在资金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将所开发的重要位置的商业用房、写字楼留作固定资产,用于对外租赁,获得长期的租金收益。
4物业管理
4.1开发项目在进行房产销售之前,公司应根据项目情况选定物业管理单位,由其承担项目建成后的管理。
任何开发项目,既可由公司控股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管理任务,也可委托非公司控股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公司要与选定的物业公司签订合同。
4.2物业管理公司对项目验收接管后,负责所管理项目的房屋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并可按实际情况相应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保安等事务,还可为居民(用户)提供其他无偿或有偿的服务。
4.3工程竣工后,在工程保修期间,物业管理公司发现工程质量等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工程部反映,由工程部责成施工单位及时修缮;或自行修缮,并会同相关部门按实扣除施工单位保修金。
4.4物业管理公司按《业主须知》规定定期向服务区内的业主收取有关费用。
4.5开发建成区居住业主数达到一定规模,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管理的委托事宜。
5附则
5.1本制度自正式颁布之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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