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书写作
司法文书的写作特点写作指导

司法文书的写作特点写作指导
司法文书是指在法律领域中用于记录与诉讼、判决以及法律事务相关的文件。
其写作特点包括严谨性、客观性、规范性和逻辑性等。
1. 严谨性:司法文书需要明确、准确地表达法律事实和法律观点,避免含糊不清或暧昧的词语和表达方式。
在法律事实方面,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证明材料,以支持文书中的陈述和论断。
2. 客观性:司法文书应该客观地叙述事件的经过和相关的法律事实,不得带有个人情感色彩和主观偏见。
文书中的观点和评价应基于法律的原则和规定,而非个人立场。
3. 规范性:司法文书需要符合法律写作的相关规定和格式要求,包括文书的标题、开头、正文、结尾等部分的标准化。
文书中需要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不得使用隐晦或难以理解的词汇和句式。
4. 逻辑性:司法文书的表达逻辑要清晰有序,遵循因果关系和合乎常理的推理。
论述应当合乎逻辑,遵循“事实——原因——结论”的步骤。
在写作司法文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精确性:避免使用模糊的词语和表达方式,以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读者。
2. 归纳总结:在文书的结尾部分,应对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归纳总结,并提出明确的建议或结论。
3. 文章结构:确保文书的结构清晰,包括引言、事实陈述、法律阐述、论证和结论等部分,以使读者容易理解文书的内容和论点。
4. 表达简洁: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冗长的句子和复杂的词汇。
将论点和观点表达清晰、简洁,避免晦涩难懂的词句。
最后,与其他文书类型相比,司法文书的写作要求更为严格,因此需要使用恰当的法律术语和专业词汇。
建议参考相关法律文书写作指南和范例,以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法律文书写作与格式要求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法律文书写作与格式要求一、引言法律文书是司法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用到的一种书面表达形式,它们对于维护法律的公正、规范司法流程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法律文书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司法部工作人员有必要了解和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与格式要求。
二、法律文书的基本要素1. 标题:法律文书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其内容,一般位于文书的开头,使用大号字体加粗以突显重要性。
2. 主体内容:法律文书的主体内容应包括事实描述、法律依据、理由分析和裁决等部分,以清晰准确的语言表达观点和观点的依据。
3. 结尾:法律文书的结尾部分应明确表达裁决结果或建议,并对当事人享有的上诉权进行说明。
三、常用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1. 呈请书:呈请书是向司法机关提交申请的一种法律文书,其格式一般包括主题呈请、事实陈述、法律依据、请求事项和附加材料等部分。
各部分内容应用小标题或编号进行分段,并在较长的段落之间加上适当的换行,以使内容结构清晰。
2. 裁定书:裁定书是司法机关对申请案件或诉讼案件进行裁决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
裁定书的格式要求包括标题、裁决结果、事实认定、理由罗列和上诉说明等部分。
各部分应用适当的格式进行分段,以提高文书的可读性。
3. 判决书:判决书是法院对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最终裁决结果所使用的文书。
判决书的格式要求包括标题、裁决结果、法律依据、事实认定和理由分析等部分。
为了使文书结构清晰,可以使用小标题或编号进行分段,并加以换行或缩进处理。
4. 通知书:通知书是司法机关向有关当事人传达裁决结果或其他重要信息的法律文书。
通知书在格式上应包括标题、通知内容、发布机关和日期等要素。
通知内容应以简练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过多的修辞手法和复杂的句式结构,以免造成歧义。
5. 决定书:决定书是司法机关对特定事项作出决策所使用的法律文书。
决定书的格式要求包括标题、决定结果、理由陈述和发布单位等部分。
为了让内容清晰易读,可以使用小标题或编号进行分段,并在较长的段落之间加上适当的换行。
司法文书写作及

司法文书写作及司法文书写作及技能是法律专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涉及到法官、律师、法务工作者等职业人员。
司法文书作为法律实施的最终结果,是法律文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主要就司法文书的写作及技能进行探讨,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司法文书写作概述司法文书写作是指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根据案情、证据等事实、理由,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或法律裁量,用书面形式制作的各种文书。
作为一种宣判及执行裁决的方式,司法文书具有法律效力,也是司法行为的重要载体之一。
司法文书应当符合法律及相应的规范,而且需要具备以下特点:1. 客观中立:司法文书必须客观中立,不偏不倚地表述事实,并将法律规定与事实情况相结合,进行逻辑分析。
2. 精简明了:因为司法文书的读者主要是法官、律师、当事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所以必须遵循“简明扼要”的原则。
3. 规范严谨:不能出现语义模糊、主观说法等问题,所有用语都应严谨规范。
二、具体的司法文书写作流程1. 开始阶段: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法律法规。
2. 搜集阶段:搜集有关证据,理解证据间的关联性,并记录在案件记录笔录中。
3. 分析阶段:对证据材料展开逻辑分析,寻找案件的核心问题。
4. 案件描述:用精简明了的语言对案件进行全面的描述,注意不要过多描述不必要的细节,而必须深入核心问题。
5. 论据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学原理,严谨论述事实和证据的证明力、法律适用、法律依据等。
6. 结论: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总结核心问题、权衡证据并作出定论,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整个案件的全面叙述。
三、司法文书写作技巧1. 重点突出:要突出所有和案件相关的重点信息,包括关键证据和相关规定等,并避免使用不必要的陈述。
2. 用词精简:用言简意赅的语言表述案件事实和论点,避免使用来复杂的文字和句式。
3. 注意格式:遵循相应的文书格式、语法结构,包括标题、文本、日期等,并计入相关事实。
4. 段落划分:避免一篇文书过分叙述,尽可能讲清整个案件,正确而清晰地进行各个段落的划分。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法律文书写作和格式要求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法律文书写作和格式要求在司法部工作的人员需要经常进行法律文书的写作工作,法律文书的写作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要求,以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合规性和专业性。
下面将介绍司法部工作人员在法律文书写作方面的一些基本准则和格式要求。
一、文书的基本要素1. 标题:法律文书的标题应当简明扼要地概括文书的主题。
2. 文书号:每份法律文书都需要有唯一的文书号,文书号包括编年、顺序号和机关代码等要素。
3. 双层页眉:在每页文书的页眉位置需标明文书的名称及页码。
4. 页脚:在每页文书的页脚位置需标明起草机关名称和日期。
5. 内容:文书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地表达法律事实和意见,确保逻辑严密、语句通顺。
6. 签名:法律文书需由起草人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
二、常见法律文书格式要求1. 公告类文书:如法院公告、招标公告等,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签名等要素,需要注明发布机关。
2. 决定类文书:如处罚决定、调查决定等,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决定理由和签名等要素,需要注明作出决定的机关。
3. 通知类文书:如传票、通告等,一般包括标题、通知内容、接收人和签名等要素,需要注明发出通知的机关和日期。
4. 报告类文书:如工作报告、调研报告等,一般包括标题、摘要、正文和结论等要素,需要注明报告的机关和日期。
5. 写实类文书:如调查报告、立案报告等,一般包括标题、调查对象、调查过程、调查结果和结论等要素,需要注明起草人、审核人和日期。
三、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准则1. 文字用语准确:法律文书需使用准确、明确的法律用语,避免使用含混不清或模糊的词句。
2. 条理清晰:法律文书的内容应按照条理结构进行组织,分段落、有层次地阐述问题和观点。
3. 数据详实:如有需要,法律文书应提供相关数据和事实依据,以增加文书的可信度。
4. 逻辑严谨:法律文书的各个部分应当有逻辑关联,论述和推理过程应当具备严密的逻辑性。
5. 简明扼要:尽可能简明扼要地表达法律事实和观点,避免冗长、啰嗦的表述方式。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法律文书写作和格式要求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法律文书写作和格式要求在司法部工作的人员经常需要处理和撰写各种法律文书,这些文书的写作和格式要求十分重要,因为它们不仅关乎专业性和准确度,还直接影响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效率和形象。
本文将介绍司法部工作人员在法律文书写作和格式方面的要求。
一、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1. 页眉页脚:法律文书的每一页都需要有统一的页眉和页脚,页眉中需标明文书名称,页脚中需标明页码和文书日期。
2. 字体和大小:一般情况下,法律文书使用宋体或仿宋体字体,字体大小为小四号。
标注部分、标题、段落标题可以使用黑体或加粗的宋体字体。
3. 标题级数:根据文书的结构和要求,可以设置一级、二级、三级标题,但不要使用类似“小节一”、“小标题”之类的词语来表示。
4. 行距和段落间距:正文的行距宜为1.5倍或2倍行距,段落间距宜为1倍。
5. 页边距:一般情况下,上下左右边距较为统一,一般设为2.5厘米,以保证文书的整洁美观。
6. 缩进和字数统计:段落的首行需要缩进2个字符,每段后应空2个字符。
字数统计一般标注在文末。
二、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1. 文书结构:法律文书一般由标题、引言部分、正文主体和结尾部分组成。
在撰写时,要按照逻辑顺序组织,确保表达清晰、条理分明。
2. 使用术语:由于法律文书具有专业性,使用合适的法律术语和名词是必要的。
在写作前要充分理解这些术语的含义,并注意使用正确、准确的表达方式。
3. 表述方式:应遵循简明扼要、准确清晰的原则,用简明的语言表述复杂的法律问题,避免使用模糊词汇和复杂句式,以保持文书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
4. 逻辑关系:文书中的各个部分应保持逻辑关系的连贯性,不应出现自相矛盾或逻辑混乱的情况。
同时,在表达观点和论证时要注重逻辑推理和论证的合理性。
5. 文字排版:在撰写法律文书时,要注意对文段进行分行,以增加可读性。
同时,适当使用序号、条款、目录等工具,方便阅读和理解。
6. 用词准确:使用语言风格要严肃、准确。
司法文书写作

刑事起诉状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 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文书。
民事起诉状是指民事案件的原告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
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文书。
行政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依据事实和 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文书。
答辩状,有助于明确答辩的针对性和答辩内容的重点。
答辩状的提出也应在法定期限之内。按照民事诉讼法(试 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起诉状或上诉状 应当在立案受理后5日内,分别将其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收到副本后,一般应在15日内提出答辩状。
二.答辩状的写作 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2、基本情况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华夏旅行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刘× × (盖章) ×年×月×日
附件: 1、本诉状副本壹份 2、国外客户来函来电×份
第二节 上诉状 一.上诉状的含义 上诉状是指原审当事人,因不服基层法院作 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向 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或重 审所制作的诉讼文书。
三.上诉状的写作要求 写好上诉状首先要确定上诉点。上诉点指一审裁判关键性 的问题、错误。它是上诉状写作的焦点、证明对象。确定 上诉点的思维依据和出发点仍然是法律规范和证据事实,
主要途径是逻辑思维的分析与综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
方面入手:一是根据程序法来对照、分析一审程序活动有 无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况。二是围绕事实定性、事 实清否两个主要问题来分析。三是针对一审处理内容,对 照法律规范的“处理”部分,从量度的轻重、强弱程度方 面分析,例如当事人承担的法律后果超出了法定范围、混 合过错案件中责任分担不合理等。然后,根据上诉点提出 观点,提出上诉请求和理由。
司法文书写作习题及答案

《司法文书写作》习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0 .仲裁申请书 二.选择题1.法律文书写作的表达方式主要是( )A.记叙B.抒情C.描写2.法律文书一般包括的三部分内容是( )B .首部、事实和理由、尾部 D.标题、事实和理由、结尾3.呈请拘留报告书的首部不仅要写明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而且要写明被拘留人的( )A.简历B.学历C.个人历史D.违法犯罪经历4.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通缉的对象是( )A.罪该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B.被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C.从监狱内逃跑的罪犯D.在调查过程中,不辞而别的证人5.起诉书中,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的,对于( )的,也可按其自报的姓名写入起诉书。
A.犯罪事实清楚B.证据确实充分C.有法律依据D.理由充足6.下列判决结果中,书写正确的是( )A.判处抢劫犯张X 有期徒刑八年。
B.被告人张X 犯抢劫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C.被告人张X 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7.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01年立案的第120号刑事案件,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的案号可以表述为( )A.(2001)新刑初字第120号B.新刑终字(2001)第120号C. 2001)西刑初字第120号D.西刑初字(2001)第120号8.10岁的李某打伤了高某,高某诉至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的被告应当是( )A.李某B.李某的父母C.李某和李某的父母9.民事调解书的尾部,在交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时,应表述为( )A.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B.本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不得反悔。
C.民事调解书一经制发成文,即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反悔。
10.人民法院制作一审行政判决书,在叙写事实时,要侧重列举并分析( )所举出证据的价值。
A.原告B.被告C.原告和被告D.第三人11.监狱起诉意见书的当事人应当称为( )1.法律文书4.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7.提请批准逮捕书 2.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 5.刑事抗诉书 8.民事裁定书3.起诉书6.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 9.不起诉决定书D.议论E.说明A.标题、正文、尾部 C.首部、正文、尾部A.罪犯B.被告人C.犯罪分子D.犯罪嫌疑人12.当事人制作仲裁申请书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必须依据()A.法律规定B.合同规定C.仲裁协议D.国际惯例13 .公证书的签署人员应写()A.公证员B.主任公证员C.副主任公证员D.书记员14 .法律文书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A.用语法律化B.语标准化C.用语书面化D.用语成文化15 .法律文书叙述案件事实时,多采用()方法。
司法文书写作模板及范文

司法文书写作模板及范文司法文书是在法律案件中的一种正式文件,常见的有判决书、裁定书、上诉书、呈批件等。
下面是一个刑事判决书的模板及范文:模板:【案件信息】【法院名称】刑事判决书【案号】【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或被告人】:[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正文部分】一、案件基本情况二、审理经过三、事实认定四、证据的认定和鉴定五、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六、辩护人的意见七、公诉机关的意见八、被告人的个人情况九、刑罚及刑期的决定十、附语范文:案件信息:被告人:张某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法院名称:XXXXXX法院案号:XXX刑初15号正文部分:一、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张某因涉嫌盗窃罪,于XXXX年XX月XX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明,张某于XXXX年XX月XX日,在某商场盗窃一部手机,时值人流众多,所窃手机价值人民币2000元。
二、审理经过:本案在XXX法院开庭审理,予以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提供了相关证据,提起了公诉。
庭上,张某承认犯有盗窃罪实际行为,并表示愿意认罪供述。
三、事实认定:经过法庭审理,查明了张某犯有盗窃罪的事实。
张某盗窃了一部价值人民币2000元的手机,并将其藏匿于自己的房间内。
四、证据的认定和鉴定:检察机关提供了手机的购买发票、商场监控录像以及见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证明了张某的盗窃行为。
法庭依法对这些证据进行了认定和鉴定。
五、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在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并表示愿意认罪供述。
对于自己的行为,张某表示后悔,并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
六、辩护人的意见:张某的辩护人提出了一些有关案情和证据的质疑,并请求法院予以采纳。
但法庭经审查认为,这些质疑并不能改变事实的认定。
七、公诉机关的意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犯有盗窃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八、被告人的个人情况:被告人张某年龄较轻,系初犯。
九、刑罚及刑期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的规定,被告人张某犯有盗窃罪,应予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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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差别极大。但在文书的语体风格方
面仍然采用文言,直到建国后才得到根本
改变。
2013-8-12 27
民 国 时 期 民 事 传 票
2013-8-12 28
二、建国以后
(一)传承建立时期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于1951年制定了一套《诉讼用 纸格式》,借鉴了原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文书 格式,但基本上沿用民国时期和革命根据地的格式。同 时废除了文言,改直排为横排。 为当时巩固政权、统一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基础。 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司法文书的作用愈加突
司法文书的结构图
司法文书
首部
正文
尾部
制作单位、文种名称、 编号
案情事实
处理(请求)理由
处理(请求)意见
交代有关事项
当事人身份事项
签署、日期、用印
案由、审理经过等
附注说明
第三节
司法文书的语文表达和特色
一、司法文书的语文表达
(一)定义:指运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反映司法文书的
内容,即使用规范汉字表述司法文书的内容。 (二)案件事实记述方法:案件事实的记述即对案件事实 的表达。指运用语言文字把案件的真实情况记述的一清 二楚,准确无误。
填 空 类 文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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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表 格 类 文 书
2013-8-12
பைடு நூலகம்
18
笔 录 类 文 书
2013-8-12
19
叙 述 类 文 书
2013-8-12
20
司法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文书
民事部分:调解书;起诉状;民事判决书。 刑事部分:代理词;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起诉书;不起诉决 定书;公诉词;裁定书;辩护词;判决书; 自诉状;上诉状;抗诉书。
主体内容概览
司法文书总论
第一章 司法文书概述
第二章 司法文书的历史沿革
第三章 司法文书的制作要求
第四章 侦查文书 第五章 检察文书 第六章 审判文书 第七章 律师业务文书
司法文书总论
课程性质
司法文书是具体实施法律的工具, 是各种法律知识综合运用的文字形式, 是为培养和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和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法律专门人才的 业务能力而开设的一门具有法律专业性 质的应用写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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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词语规范
使用规范词语。使用国家对现代汉语明 文规定的标准或者约定俗成的词语。 避免忌用词语。避用方言土语、行话、 黑话、污言秽语、生僻字词、模糊词 语,不得滥用文言、滥用繁体字、自 行简化汉字、出现错别字。 多用中性词语。
(三)句式规范
词句要求完整
主动被动分明
词语搭配得当
(四)文风朴实
正确使用数字。除发文字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 百分比、专用术语和其他必须使用阿拉伯数码者外, 一般用汉字书写。 数字要真实、慎用、准确。 正确使用量词。 一般量词(通常的量词)。例如:只、个等。 全称量词。主要有一切、所有、每个等 。 特称量词 。 主要有有些、有的、一些、不少。
2013-8-12
司法文书不是大学的普通基础课。 既非文学写作课、亦非法学理论课, 它是将诉讼法、实体法与文章写作学、 语法修辞和语体学综合运用的交叉学 科。属于应用法学范畴。
二、先修课程: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
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婚姻法、各类民商法和经济 法。
三、课程学时:理论学时26,实践学时4,共计30学时 课程性质:必修 上课时间:1—7周 课堂作业:≥4次 期末考试:闭卷考试,无重点与非重点。 四、纪律要求:一般不点名、手机调为振动或静音、
(三)判决理由的阐明 • 认定证据准确 • 推理论证正确 • 结论合法合理 (四)判决主文的表述 文字精当准确 表述明确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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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文书的语文特色
(一)字词精当(精确、恰当)
准确使用法律术语。比如:故意、过失、既 遂、未遂、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犯罪嫌 疑人、罪犯等。 准确使用近义词。比如:伏法、服法;强 制、强迫;权利、权力等。 正确使用简称缩语。首次出现名称时须用 全称,简称必须简洁明晰,涉外司法文书, 不应使用简称。
司法文书
民意调查——长大以后你有何职业规划?
• 你是否准备参加司法考试? • 你是否“咬牙切齿”、痛下决心必须通过司法 考试? • 以后你有什么打算?法官、检察官、一般 公务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务 人员 „„? • 你是否要继续深造——读研读博?
为何要学《司法文书》?如何学习?
通过司法考试所需 从事法律实务之所需 本书概介:课程名称之说;主体内容概览 讲授方法与学习路径:以法理为导引,以 司法考试为核心
1、民事案件事实的记述方法:自然顺序法(最常用)、突出重点 法、突出主责法、综合归纳法。 民事证据的表述方法:边述边证法、集中举证法。 2、刑事案件事实的表述方法:自然顺序法、突出主犯法、突出主 罪法、综合归纳法、先总后分法、罪名标题法。 刑事证据的表述方法:集中举证法、边述边证法、分别举证 法、逐人逐罪举证法。
(三)恢复发展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 实行改革开放,加强法制建设,制定了 刑法、刑事诉讼法等重要法律,恢复了 司法部和检察机关,要求规范司法文书 再度受到重视并得到了发展。 随着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 政诉讼法的制定和修订,司法文书也不 断增删,日益完备。
三、港澳台司法文书
香港和大陆地区相差最远,澳门、台湾与大陆 地区比较相近。
第三节
司法文书的种类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 有314种,共分为刑、民、行政裁判文书;决定、命令; 报告、批复;笔录;证票;书函;通知;公告;布告; 书状;涉外专用文书等十四大类。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司法文书格式 (样本)》,分为三大类,即刑事司法文书;民事、行 政司法文书;通用司法文书,共有159种。 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刑事司法文书格式(2002 版)》,共分立案、破案;强制措施;讯问、侦查终结 等7大类文书,92种。
香港:承袭英美法系特点,重视判例。格式要求不严格, 比较灵活,没有固定格式,判词是裁判文书的主体和核 心。 澳门:属于大陆法系,司法文书是大陆法系模式,与祖 国大陆的司法文书比较接近。 台湾:极具德国裁判文书的风格,裁判文书重叙事、论 证,沿袭民国时期风格,裁判书分主文、事实和理由三 部分。
20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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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司法文书的特点
(一)主旨的鲜明性;司法文书都有明确的目的。 (二)材料的客观性;材料必须是绝对客观真实。 (三)内容的法定性;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制作,内容必须 符合实体法的规定。 (四)形式的规范性;司法文书的形式结构要求规范化。 主要特点有“四固定”,包括结构固定、事项固定、称 谓固定、用语固定。 (五)用语的准确性; (六)使用的实效性; (七)效力稳定性; (八)执行强制性; (九)程序连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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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中国成立之前
(一)古代司法文书发展 古代司法文书的萌芽阶段——先秦时期
熊先觉:我国最早的司法文书是在夏代。 陈卫东:我国最早的司法文书是在周代。
古代司法文书的形成阶段——秦汉时期 古代司法文书的成熟阶段——唐宋时期 古代司法文书的完善阶段——明清时期
清末变法修律,由沈家本编写的《考试法官必要》 一书对司法文书的格式和内容作了统一规定,启动了 现代司法文书。
(二)古代司法文书的特点
首先,跟古代司法体制分不开;司法从属于行政。
第二,跟古代法律体系分不开,诸法合体、刑民不 分,实体法和程序法不分,重刑轻民。 第三,跟古代审判方式分不开。纠问式,审判不独 立、不公开、不公平、刑讯逼供等。
(三)民国以来,基本上沿用清末的司
法文书格式,同时仍注意吸取日本、德国 等的文书格式。按照民事、刑事诉讼法的 规定制作各类诉讼文书,其文书格式已与
二、司法文书的形式结构
形式结构又称结构形式,包括首部、正文、 尾部三个部分。 (一)首部,司法文书的开头部分。一般包括: 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当事人的身份事项,案由 或事由、案件来源和处理经过。 (二)正文,司法文书的核心部分,是文书要 解决的问题及其法律事实和法律根据。包括事实、 理由和结论。 (三)尾部,司法文书的结束部分。一般包 括签署、日期、用印,有的还有告知事项、附录 说明等项。尾部用语固定,程式严格,不能随便 取舍,否则文书无效。
第二节
司法文书的结构
司法文书的结构包括内容结构和形 式结构两种。内容结构是实质结构,是 司法文书的内核和灵魂,形式结构是司 法文书的形式、外壳。
一、司法文书的内容结构
司法文书的内容结构即实质结构,由以下 三部分组成: (一)事实:案情事实或称案件事实。不 是“写作材料”更不是“创作要素”不能 任意取舍。 (二)理由:包括认定事实理由和适用法 律的理由,事实是依据,法律是准绳。 (三)结论:即主文,是指司法文书制作 的目的。例如:判决书的结论就是判决结 果,诉状的目的就是诉求。
出,如50年代对震惊全国的刘青山、张子善一案的审判,
便充分发挥了司法文书的特点,从而显示了社会主义法
制的威严。
(二)严重破坏时期
1957年下半年开始的“反右”运动开始 ,极 左思潮泛滥成灾,法律虚无主义猖獗肆虐,否 定司法程序和司法文书规格。 1959年司法部被撤销后,司法文书质量日益 下降。特别是在“文革”的十年浩劫里,随着 “彻底砸烂公、检、法”的狂潮,司法文书格 式也被“彻底砸烂”了,荡然无存。
直笔记事论理
文辞精炼庄重
力戒夸张渲染
章法因文而异
2013-8-12 45
第四章
侦查文书
第一节
一、侦查文书的概念
概
述
国家侦查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 中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形成的文字材料 的总称。 在我国,侦查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 国安机关、海关缉私局,人民检察院和监狱 也拥有一定的侦查职能。我们主要讨论的是 公安机关的侦查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