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各中心支行、营业管理部,各市林业局,辽宁省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农村信用联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精神,巩固和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创新和完善林业融资体制,深入开展以林权抵押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与林业的健康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林业在我省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林业发展对于全省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实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为林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强大动力。同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为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以林权抵押为核心的信贷业务,拓展金融服务手段和方式创造了条件。

各金融机构和林业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是破解林农融资难题、促进林业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拓展金融

服务空间、支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创新机制,构建良好政策环境,不断改进和提升对林业的金融服务,实现繁荣林区、发展林业、富裕林农、改善民生的目标。

二、规范办理林权贷款抵押

(二)凡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全国统一样式的《林权证》,且无权属纠纷的商品林、一般保护地区公益林和重点保护地区公益林的林木资产所有权及其林地使用权和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荒山、宜林荒地的林地使用权,均可作为林权抵押贷款的标的物。下列森林资源资产不得抵押:权属不清、存有争议、特殊保护地区公益林、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核心景区的森林风景资源和政策规定不得抵押的森林资源。

(三)林权抵押贷款主要用于林业育苗、造林、经营抚育、资源保护、林业种养业和林副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以及林业多种经营等。

(四)具备林权资格的林农个人,用《林权证》和由县或市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核发的他项权证,直接向金融机构抵押借款;以集体所有的林木资产和林地抵押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提出相关书面证明;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经济组织等所有的林木资产和林地使用权抵押的,必须附有股东大会、社员大会或董(理)事会同意抵押的书面协议,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共有的林木资产和林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人应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以国有林场及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所有的林木资产和林地使用权抵押的,必须经职工代表大

会讨论通过,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主管部门审批,报省级国有林场、森林主管部门备案。国有林场抵押贷款原则上不超过森林资源总量的30%至50%,严禁以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三、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五)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要从优化资金配置、调整信贷结构的高度,加强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六)要充分结合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特点,探索建立适合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的信贷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好有效增加信贷投放和防范信贷风险的关系。要明确市场定位,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评价体系,适当放宽贷款准入条件,全力培育优质客户,逐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规模。

(七)要积极探索林权贷款模式,制定符合林区实际的操作流程和实施办法,大力开展小额林权抵押贷款,规范推进数额较大的林权抵押贷款,鼓励担保机构参与林权贷款,积极尝试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农合作经济组织、“公司+基地+林农”、林农自主联合等其他形式的林权抵押贷款。

(八)要根据客户的风险状况和贷款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林权抵押贷款利率水平,尽量减轻贷款客户的利息负担,对小额林权抵押贷款,利率可不上浮或少上浮,对其它形式的林权抵押贷款,也应给予一定程度的利率优惠。对贷款额度低于10万元的,可免评估。

(九)要按照林业经营和资金需求的特点,综合考虑林木项目周期等因素,合理延长林权抵押贷款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实行综合授信,随用随贷,周转使用。

(十)要发挥基层机构贴近市场、反应灵活的优势,下放贷款权限,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效率。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向林区基层适当倾斜,通过提供送贷上门等便民金融服务,为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全面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平台

(十一)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深化林业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改革,切实加强对抵押森林资源的确权登记、评估、流转和采伐等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平台。

(十二)要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相关的配套机构建设,完善林权登记管理和服务,推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林业要素流转市场和林业行业协会建设,规范森林资源资产流转行为,为金融部门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提供基础保障。

(十三)要建立健全林权抵押物合法性审核、林权流转变更登记管理以及林权抵押登记管理制度。履行“一个确认、两个承诺”,即确认林权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承诺在抵押贷款期间所抵押的林权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发放采伐许可证、不予办理林权所有权转让变更手续。贷款逾期时,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切实做好抵押物的处置工作,符合采伐条件的,优先安排采伐指标,确保信贷资金的及时回收。

(十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业务准则,进一步规范评估操作行为,不断提高评估工作质量,简化评估手续,降低评估收费标准,减轻贷款人负担。

(十五)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权登记、林权抵押审核、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对在办理林权抵押登记审核和评估过程中出现重大疏漏、弄虚作假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要配合金融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五、逐步建立林权抵押贷款担保体系

(十六)积极推进多元化的林权抵押贷款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建立符合林业和农村实际的信用担保体系。争取设立多种形式的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贷款担保基金。大力推行以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由林业企业和林农自愿入会或出资组建的互助性担保体系。鼓励各类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林业的融资担保服务。

(十七)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林业保险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功能,有效分散和降低银行机构、林业企业和林农的风险。林业部门要促进林业生产经营者做好防灾防损工作,有效降低保险标的损失率和幅度。

(十八)参保主体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时,各银行机构要根据其参保后的实际风险水平,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通过林业企业、造林大户和林权抵押贷款借款人的示范作用,扩大参保主体数量和保险标的额度。

六、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协调机制

(十九)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成立林权抵押贷款

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十)各地要根据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有关措施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业的支持力度。

(二十一)建立林业部门与金融部门信息共享的林权证登记、抵押、采伐等信息的电子化管理机制,加强林权抵押贷款的专项统计与监测分析,方便信息查询及贷款管理。

(二十二)各级林业部门要配合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征信体系建设,逐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林区的信息采集和使用范围,为银行机构建立和完善应用于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评分制度,充分发挥信息整合和共享功能提供便利。

七、建立促进林权抵押贷款的鼓励政策

(二十三)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大对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再贷款、再贴现调剂力度。对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办较好,林业信贷投放较多的农村信用社等银行机构,可通过安排再贷款、再贴现等方式,拓宽其资金来源,提高其发放林权抵押贷款的能力。

(二十四)进一步加强林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林区支付体系建设步伐,提高林区支付结算业务的便利程度。协调银行监管部门按照“宽准入、严监管”和“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支持林业经济发展成效显著、风险控制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创新和基层网点布局调整方面实施市场准入绿色通道,优先支持林区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

融机构。

(二十五)加大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支持,制定出台贷款贴息、税费减免、担保资金注入、担保机构创设以及贷款风险补偿等扶持政策。综合运用产业、货币、财政等政策手段,有效降低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参与主体的成本负担和风险水平,调动和激发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政策引导与制度激励,实现资源合理配置、风险合理分担,使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各参与主体找到利益实现的载体和方式,实现“共赢”。

林权抵押贷款面临问题及建议

林权抵押贷款 一、林权抵押贷款的重要意义 林业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林业生产经营者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一直是制约我省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开办林权抵押贷款,对进一步拓宽林业生产经营融资渠道,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我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省林业厅与省联社积极开展合作,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同时,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这既是省林业厅与省联社全面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创新金融服务,提高林业产业经营活力,加快林业发展、盘活林业资源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林业扶持政策与信贷资金的有效对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林业生产力。因此,各级林业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支持林业发展的深远意义,按照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增加“三农”贷款、促进农民增收的要求,正确处理好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三农”发展的关系,不断加强金融服务创新,持续增加林业信贷有效投入,切实把我省林权抵押贷款等相关工作做实、做好。 二、林权抵押贷款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抵押评估难

一是具备评估资质的人员少,专业评估机构少,林权评估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二是评估机构收费较高,借款申请人难以接受。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林业评估费用按评估标的额3%-6%的标准收取。 (二)抵押登记难 根据《甘肃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虽然要求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配套体系,但是各地区林业部门林权抵押登记和产权交易服务等配套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 (三)市场流转难 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看,由于林权流转市场仍不完善,林木资产流转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对林权抵押变现时的贷款受偿率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影响林权抵押的实际担保效果,增加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林权抵押贷款的顾虑。 (四)贷款保险难 一是保险品种单一。目前,办理森林资产保险的保险公司很少,且保险范围单一,仅限于火灾,未包含病虫害等其他自然灾害。二是保险费用高。虽然各地已启动森林火灾保险,但保险公司通常要收取很高的保险费用(约1%),与农业政策性保险相比,费率偏高,客户往往难以接受,导致重庆农商行办理的林户贷款均未办理保险。 (五)贴息政策落实难

关于森林防火的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森林防火的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森林防火的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16日至1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国文带队,就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实地走访与集中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听取了尧渡、香隅、张溪、洋湖、葛公、官港、木塔、花园、昭潭、泥溪、青山、龙泉等十二个乡镇政府分管领导、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村干部、林业大户代表及基层林业站所负责人意见,系统了解了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是安徽省重点山区县和林业县。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立县的指导思想,重点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林业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XX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万亩,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活立木蓄积量万立方米。与XX年同期相比,全县林业用地面积增长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增长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林木绿化率增长%,活立木蓄积量增长万平方米。 1、林木限额采伐工作有序开展、造林绿化成绩显著。十二五期间省政府下达我县的年林木采伐限额为428594立方米蓄积,县林业部门根据各地林木蓄积等实际情况,科学、

合理分配森林采伐限额,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申报受理审批制度,较大面积皆伐坚持做到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有效提高了林木采伐的科学性。三年共完成人工造林面积99275亩,其中重点工程造林69840亩,完成义务植树433万株。 2、林地使用、管理工作进展良好。一是启动全县林地保护使用规划编制和数据库建设相关工作,对全县林地使用情况展开全面摸底。二是积极对接,对新办企业和重点工程建设需征占用林地的提前介入,指导办理林地征占用相关手续。三是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原地恢复和择地造林恢复相关规定,依法查处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 3、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有序推进。目前我县已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现阶段正稳步推进林权依法流转、森林资源抵押登记等配套改革工作。通过完善林业发展支撑体系,实施林业贷款贴息补助,促成相关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相关保险机构开展森林病虫害、火灾保险业务。通过建立新型林业合作组织和经营实体,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的发展格局,提高了全县林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水平。 4、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关于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相关项目和资金,主动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全

安庆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安庆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安庆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规范林权抵押贷款活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 10号)及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 1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安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林权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地的使用权;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资产是指森林、林木、林地和森林景观资产;本办法所称的林权抵押即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是指对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地的使用权的抵押。 笫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依法有权处置的林权作抵押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行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得转移和转让抵押林权,抵押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林业部门应协助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林权的处置和做好流转林权的变更登记工作。笫四条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具有林权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抵押人),以其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抵押权人)申请借款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抵押的范围、条件和期限

笫五条下列林权可用于抵押: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商品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商品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规划确定的宜林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地的使用权。具体抵押的范围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根据抵押LI的商定,并在书面抵押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下列林权不得抵押: (一)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等生态公益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二)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地的使用权;(三)未经依法办理林权 登记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地的使用权(农村居民在其房前屋后、 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除外);(四)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的所 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地的使用权。第七条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以及共有林权、承包经营取得的林权进行抵押贷款的,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进行抵押的,要有依法经本集体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决议和林权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二)以共有林权抵押的,抵押人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意见书;第八条 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及公司取得的林权进行抵押贷款的,还应符合下列条件:(-)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林权抵押的,须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审批机关批准;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林权抵押的,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林权贷款调查报告

林权贷款调查报告 篇一:林权贷款调查报告 关于XXX林场申请xxx万元贷款 授信调查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一)基本信息 (二)股权结构单位:万元 (三)历史沿革 (四)经营情况1.行业状况 XXX林场坐落于XX县XX乡双福村四组,位于xx脚下,xx为XX 市开发的xx湖旅游度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xx周边地区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水资源、林木资源。XXX林场的建立使周围的旅游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在风景旅游区开展森 一起,促进风景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可以增强人民环保意识,增加当地群众收入,促风景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2.经营销路 XXX林场在XX县XX乡主要生产培育造林苗、城镇绿化苗、经济林苗、花卉、草坪。通过培育树种、树苗、草坪等苗木产品销往XX 市市政处、各区域林场以及园艺公司,该类产品销量稳定,效益可观。林场还兼营木材的生产和经营,由于木材属自然长期生长资源,产品性质稳定,不可替代性,获取能力有限和耐储存等特点使其价格稳定,

销量供不应求。 3.林业经营情况 XXX林场经营森林面积xxxxx亩,其中:幼林xxxxx亩;成林xxxxx 亩。该地段林地完整,地广人稀,土地肥沃,适宜培育红松、樟子松、落叶松、棉槐等树种。 4.营运资金测算 XXX林场经营森林面积xxxx亩,其中:成林xxxx亩可以间伐,预计xxxx年当年可采伐木材xxx立方米,按照市场均价xxxx元/立方米计算,年内销售木材可实现利润xx万元。收益年限为x年的经济苗木x元/株到xx元/株,预计此项可实现利润xxx万元。棉槐种子收益xx万元。综上所述,XXX林场年末可实现利润xxx万元。 XXX林场今年计划总投资xxxx万元,种植面积xxx亩,其中造林投资xxx万元,种植面积xxx亩,计划种植云杉、紫 穗槐、彩叶树等造林树种;苗木培育投资xxx万元,种植面积xxxx 亩,计划种植五角枫树、花卉、营养苗、丁香、五角枫球,购置设备设施xxx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企业管理水平 (一)管理层素质和经验(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二)人员构成 该企业现有员工22人。经营管理人员2人;财务人员2人;办公室1人;林业工程技术人员16人,其中:林业工程师3人,林业助理工程师5人,林业技术人员8人;保管人员1人。以上人员平均工资

信用社(银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规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防范信贷风险,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双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 】10 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银发【2009 】17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xxx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权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地的使用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作抵押物向信用社申请借款的行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得转移和转让抵押林权,抵押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就抵押林权优先受偿。 第四条在xxx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辖内从事林业生产 经营且具有林权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抵押人),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作为抵押物,向信用社(以下简称抵押权人)申请借款或其他目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贷款对象为从事林业合法生产经营或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林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六条借款人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自然人 1、年满18 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0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从事的林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信贷政策规定。 3、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4、投资与林业相关的项目,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大于30% 。 5、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以及债务记录 6、具有按时还本付息的意愿和相应的能力 7、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林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1、持有经人民银行年审的《贷款卡》 2、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生产 经营活动就,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等规定

山东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规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提升全省林业发展总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鲁发[2008]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权是指下列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作抵押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行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借款人不得转移和转让抵押林权,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 第四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生产经营并依法取得《林权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借款人),以其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抵押权人)申请借款,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林权抵押的范围、条件 第五条下列林权可用于抵押: (一)用材林、经济林等商品林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及其林地使用权; (二)一般公益林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及其林地使用权;

(三)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林地使用权;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宜林地的林地使用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林权。 第六条下列林权不得抵押: (一)特殊保护地区的公益林; 1、国防林、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2、特殊用途林中的母树林、实验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 (二)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林权; (三)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林权。 第七条国有林权、集体林权和共有林权的抵押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进行抵押,要有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决议,以及林权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二)以共有林权进行抵押,借款人应提供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意见书; (三)以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及公司取得的林权进行抵押贷款,应出具贷款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息时,同意抵押林权流转的书面文件,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国有林业等事业单位用林权抵押,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按隶属关系,由国有场圃和森林公园主管部门同意,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国有场圃用于抵押的森林资源

涉农贷款情况报告

涉农贷款情况报告 篇一:涉农贷款报告 附件6 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自评问卷 机构名称:中国农业银行乐至县支行机构公章: 填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涉农信贷政策实施情况 1.本评估期是否认真有效贯彻落实涉农信贷政策并制定相关措施: (1)是√ (2)否 如选择是,请列明本机构转发或落实的涉农信贷政策文件及具体贯 彻措施: [2010]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转发省分行关于金融服务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转发省分行关于做好2010年春耕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春耕农田建设贷款,

关于转发四川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转发省分行《关于转发的通知》,关于转发《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信贷产品停复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本评估期是否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涉农信贷数据和监测报表: — 20 — (1)是√ (2)否 如选择是,请列明本机构报送的有关涉农信贷定期报告和临时性报 告名录: 3.本评估期是否对金融支农政策进行宣传解释并开展业务培训: (1)是√ (2)否 如选择是,请列明具体时间和做法: 点员工分批参加,重点学习网上银行、惠农信用卡、小额农户贷款、转帐电话的综合营销培训,支行分管行长、客户部负责人、产品经理分别讲课。 4.本评估期是否积极开展涉农信贷产品营销: (1)是√ (2)否

如选择是,请列明具体涉农信贷产品名称及营销成效: 增客户 5 户,涉农贷款余额比年初净增1610万元,惠农信用卡新增 二、涉农信贷管理制度建设 5.最近三年是否制定出台了专门针对涉农信贷业务的政策文件或业 务管理办法: (1)是√(2)否 如选择是,请列明出台的相关指导文件或业务管理办法,并标注 评估期出台的文件或办法: — 21 — 细则>等5个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中国农业银行乐至县支行关于印发专业合作社客户经理工作职责的通知,转发《省分行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若干信贷政策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省分行《关于“三农”金融事业部资本和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关于服务“三农”全

银行(信用社)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信用社)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拓展林业有效信贷市场,规范林权抵押贷款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及《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和《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权是指依法取得的由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及林地使用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权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本办法规定林权的占有,以该林权作抵押物向贷款人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约定以该林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林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借款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贷款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林权为抵押物。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农村信用社各级机构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及用途

第五条林权抵押贷款对象包括从事林业经营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经营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六条农户申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除应符合《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从事林业经营活动; (二)有合法林权作抵押,且抵押率在50%以内; (三)农户信用评级在BB(含)级以上; (四)在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 (五)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农户以外的其他借款人申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除应符合《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从事林业经营活动; (二)有合法林权作抵押,且抵押率在50%以内; (三)法人客户资产负债率在50%(不含)以下; (四)法人客户借款总额不超过其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0%。 第八条林权抵押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从事林木、林地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需要。严禁发放垫付自有资金性质的林权抵押贷款;严禁发放与林木、林地经营活动无关的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贷款除外)。 第三章抵押物范围

人行XX县支行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情况报告

人行XX县支行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情况报 告 XX县位于XX省西南部,XX市中部,其县域特征主要表现为:一是县域偏小。该县面积XXX平方公里,占我省XX 个欠发达县总面积X.XX万平方公里的X.X??“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小县,呈现土地偏少、发展空间有限的县域特性;二是人口偏少。该县总人口XX.X万人,仅占我省XX个欠发达县人口总数XXXX万人的X.X?县域人口相对偏少,且以农村劳动力资源为主。三是村庄偏散。全县人口分布在XXX个行政村、XXX个自然村,自然村村均人口仅有XX多人,100人以下自然村占50?右,最小的自然村只有X户。四是总量偏小。除木制XX外,特色产业不明显且制造产业税收贡献度不高。因此,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XX县因地制宜实施“小县大城”发展战略。 概括来说:以山区为主的弱势地区,以农民和留守人员为主的弱势群体,以农业为主的弱势产业在XX普遍存在。如何防止弱势地区、弱势群体、弱势产业(以下简称“三个弱势”)金融服务进一步边缘化、贫弱化,最大限度实现金融服务普惠式发展,已成为XX金融业发展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人行XX县支行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推进“三权”抵押贷款,涉农信贷不断扩大 一是深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以生态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为载体,深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年初以来,新增生态公益林收益权质押担保组织3家,累计发放生态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104笔,1410万元。截至11月末,全县林权抵押贷款余额4.39亿元,比年初新增4484万元,完成新增任务的114.97?二是稳步推进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结合县域农村扶贫改革试验工作,积极推动完善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确权、发证、登记等相关配套机制建设。截至11月末,全县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3987万元,比年初新增769万元,完成年度新增任务的109.86?三是大力推进农房抵押贷款。今年8月,我支行创新思路,积极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村镇、信用社)发放了全国首批农房流转使用权抵押贷款(2笔,共60万元),开辟了民宿、农家乐等经营主体的新融资渠道,有效促进了美丽乡村、民宿经济发展。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X月XX日)、新华社等多家主流媒体对《XXXX农房使用权可抵押》进行了报道。现已成功发放农房流转使用权抵押贷款4笔,120万元。辖内9家金融机构均开办了农房抵押贷款业务,截至11月末,全县农房抵押贷款余额4.26亿元,比年初新增10004万元,完成年度新增任务的100.04%。

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各中心支行、营业管理部,各市林业局,辽宁省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农村信用联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精神,巩固和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创新和完善林业融资体制,深入开展以林权抵押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与林业的健康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林业在我省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林业发展对于全省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实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为林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强大动力。同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为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以林权抵押为核心的信贷业务,拓展金融服务手段和方式创造了条件。 各金融机构和林业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是破解林农融资难题、促进林业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拓展金融

服务空间、支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创新机制,构建良好政策环境,不断改进和提升对林业的金融服务,实现繁荣林区、发展林业、富裕林农、改善民生的目标。 二、规范办理林权贷款抵押 (二)凡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全国统一样式的《林权证》,且无权属纠纷的商品林、一般保护地区公益林和重点保护地区公益林的林木资产所有权及其林地使用权和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荒山、宜林荒地的林地使用权,均可作为林权抵押贷款的标的物。下列森林资源资产不得抵押:权属不清、存有争议、特殊保护地区公益林、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核心景区的森林风景资源和政策规定不得抵押的森林资源。 (三)林权抵押贷款主要用于林业育苗、造林、经营抚育、资源保护、林业种养业和林副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以及林业多种经营等。 (四)具备林权资格的林农个人,用《林权证》和由县或市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核发的他项权证,直接向金融机构抵押借款;以集体所有的林木资产和林地抵押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提出相关书面证明;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经济组织等所有的林木资产和林地使用权抵押的,必须附有股东大会、社员大会或董(理)事会同意抵押的书面协议,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共有的林木资产和林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人应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以国有林场及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所有的林木资产和林地使用权抵押的,必须经职工代表大

林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林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吕燕芸杨艳芬玉溪市林业管理服务中心 摘要:通过调查,简述了玉溪市林权抵押贷款现状,分析了改市林权抵押贷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的对 策。 关键词:抵押贷款现状问题对策 林权抵押贷款是林权所有人将其拥有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和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借款的行为。实现林权抵押融资新方式,是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和核心内容之一。玉溪市林地总面积103.7万h㎡,2006年12月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止到2008年12月玉溪市完成集体林产权主体改革面积91.3万h㎡,完成率达93.2%。林改后,91.4万h㎡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了37万农户手中。拥有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农民,一方面,拥有了可用于贷款抵押担保的有效资产,破解了农民贷款难抵押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农村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为林权抵押贷款发展提供了动力,同时也为金融机构开辟新的业务领域、提升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益提供了机遇。本研究从玉溪市林权抵押贷款实际出发,揭示现象,剖析存在问题,寻找发展阻碍因素,提出建议,以期促进玉溪市林权资产抵押贷款的健康发展。 1、玉溪市林权抵押贷款现状 在抵押贷款方面,美国(Douglas W,2002)、葡萄牙(Calvalho,2001)等国通过对私有林主进行高额补助等财政扶持手段增强私有林

主生产积极性与弥补长周期性生产的损失。其他一些国家也实行相关优惠贷款政策。我国对于林权抵押贷款的研究集中于2003年6月25日国务院颁布《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之后,2004年4月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同年8月华宁县林农杨文斌以自家10h㎡柑橘林地作为农行华宁支行的抵押物,通过华宁县林业局营林站进行资产评估,评估价119万,农行华宁支行给林农杨文斌贷款49万元。从而拉开了玉溪市林权抵押贷款的序幕。截止2012年3月底,全市累计林权抵押贷款的农户数达380多户,抵押贷款金额2.4亿元,抵押林地面积6273h㎡。 把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资本优势,再把资本优势转化经济优势为目的是林业改革的探索,实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并大胆对森林资源资产(以下简称林权)抵押贷款融资进行探索走出了一条即符合广大林农的意愿,也解决了银行放贷难的问题,塑造了一心为林农服务的林业人形象,原来的山民财源少,如今林农富路多,山区农民靠山养山、依山脱贫、靠林致富再也不是梦想。 2、玉溪市林权抵押贷款实践过程中存在问题 2.1金融机构跟创新林业发展不协调 从我市的林权抵押贷款来看存在贷款额度过低只占评估价的不到50%的份额,贷款利率高,贷款期限短(都是在5年期以下)。我市虽然在华宁县启动了林业小额贴息贷款项目国家按5%的标准给予贴息。但是,由于国家调控流动资金,不断上调贷款利率,年利率从2009年的5.94%涨到了2011的9.11%。加之林业的生产周期长,资金需求大,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近年来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分析土地流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4月中旬,根据政协**市委员会**年工作计划,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农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深入到**等5个乡镇,以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对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市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截止**年3月,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8.7万亩,占承包耕地合同总面积66.7万亩的13%。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创意农业。从土地流转的期限看:10年以下的29985.1亩,占34.5%;10年以上的57014.9亩,占65.5%。从土地流转的形式看:转包8574亩,出租60568亩,互换6606亩,转让3952亩,股份合作6691亩,其他形式609亩。从土地流转方向看:流入企业41209亩,占47.3 %;流入合作社2487.5亩,占2.9 %;流入大户22416亩,占25.8 %;流入家庭农场10261亩,占11.8%;农户间流转10626.5亩,占12.2 %。从土地流转规模看: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下的经营户1677户21150亩;100亩以上的87户65850亩。其中:100—499亩66户,500—999亩8户,1000—9999亩10户,10000亩以上3户38475亩。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涌现出了一批具有各自特色的流转示范典型。主要模式有: “公平模式”: **镇公平社区以党总支为引领,将一家一户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农户以土地入社,合作社再以水田每年每亩500市斤、旱地每年每亩436市斤的稻谷将11300亩土地流转给**禾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以发展银杏采叶林、南方红豆杉采叶林种植,同时发展林下生态鸡、生态肉牛养殖、林下中药材种植,打造现代高标准农林业旅游观光示范园。当地剩余劳动力到种植基地务工每天收入60—100元,部分群众还被聘用到公司,月工资2000元左右,公司创立以来已累计支付农民地租、务工等收入4000多万元,带动2000多农民增收。“公平模式”解决了产业用地集中难、弱势群体增收难、集体经济壮大难等实际难题,对开展规模化土地流转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作用。 “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模式”: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托“高黎贡山”中国驰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茶叶产业,以每年每亩300—500元不等的价格在新华、中和、清水等乡镇流转茶园面积12150亩,采用“公司+院士工作站+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的新型社会化经营模式,以三产融合、茶旅养生发展的思路经营。目前,已累计支付土地流转费3200多万元,辐射带动周边茶园10万多亩,实现了公司盈利、群众增收双赢局面。 “鸦乌山模式”:**高田公司和**种植大户在鸦乌山、大黑山累计流转土地15026亩(目前还有6376亩)种植三七,采取“政府引导、村委会组织、统一租赁”的方式将农民的土地流转给公司,以每年每亩900—1000元的租金兑现给农户、600元的基础设施维护费兑现到镇村,用于三个镇村级各项事业发展。目前,农户收取土地租金1361.51万元,农民到基地打工收入近亿元。另外,恒益集团规划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投资8亿元,在大黑山发展自营大马士

四川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四川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林业厅、四川银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成银发[2009]1号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四川各市州林业局;四川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四川一级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都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现将《四川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林业厅和四川银监局报告。 附件:四川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林业厅 四川银监局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四川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规范林权抵押贷款活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权是指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林地的使用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依法 有权处分的林权作抵押物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行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得转移和转让抵押林权,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 第四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具有 林权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抵押人),以其

关于重庆农商行业务现状的调查报告

成绩附件二:调研报告格式 年级:2013 专业:银行管理 班级:四班 学号(小组):20133210640 姓名(小组):杨博雅 指导教师: 2016年 01 月 12 日

内容摘要 农村商业银行(以前称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服务“三农”,是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主力。村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关系到农民增收,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在传统农业地区中具有一定代表性。调查发现:当前农村商业银行已出现转机;如果能够妥善处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农村商业银行将能够走上良性发展的快车道。农村商业银行资金实力雄厚,服务功能齐全,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不仅为广大客户所信赖,也成为了中国最大的银行之一。弄商业银行以便捷的地理环境、丰富的金融产品,竭诚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客户提供安全、快捷、全方位、优质的金融服务。现在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个人业务,二是对公业务。个人业务有:银行卡业务、储蓄业务、个贷业务、代理业务、结算业务。对公业务有:存款业务、信贷业务、结算业务和资金业务。 关键词: 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对公业务 目录 一、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业务概况 (1) (一)、个人业务 (1) (二)、对公业务 (2) 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业务所存在的问题及缺陷 (5) (一)、银行体制存在缺陷 (5) (二)、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 (6) 三、系统化提高农商行业务的对策 (6) (一)、建立规范的公司的治理架构 (6) (二)、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 (6) (三)、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 (6) 1、建立有效的组织机构 (6) 2、设立新的信贷流程和信贷组织机构 (7)

林业调查报告-160170220

本文总结西昌市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形势,发展思路及对策,经验及效益,面临新问题和发展前景 关键词:非公有制林业思路及对策 十六大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林业建设中最具活力和潜力具大的产业。面对新的形势,西昌市非公有制林业已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成为林业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多元化投资林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非公有制发展林业产业的先进典型。 西昌市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幅员面积2655平方公里,辖37个乡镇,238个行政村,总人口55万人。全市林业用地226万亩,占全市幅员面积的56.8%,森林覆盖率33.4%。林业管理机构有种苗站、林产公司、二个林场、四个森林经营所等九个林业基层管理单位,非公有制林业建设在89年开始实施。 1.西昌市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基本情况 西昌市紧跟国家大力倡导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形势,全方位支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1993到2002年底,非公有制林业造林34.6万亩,其中:速生用材林18.6万亩,干果、水果、林药等经济林17、4万亩。造林业主按经营规模分为:万亩造林特大户1个、千亩造林大户17个、五百至千亩造林户38个、一百至五百亩造林户224个、五十至百亩造林户7000个、五十亩以下造林户6.3万户(包括退耕还林户),企业造林14户,外商合作造林1户。森林覆盖率由93年24.4提高到

2002年的33.4%,使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2.西昌市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思路及对策 深化服务,促进发展。西昌市从转变部门作风入手,发挥自身优势,搞好专业服务,推进以非公有制林业建设为重点的林产业发展。 2.1掌握国家的林业政策积极引导发展。市委、政府积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深入基层搞调研,制定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广大农民、机关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投资,承包荒山植树造林,实行谁造林、谁投资、谁受益的多种形式,土地承包,“四荒”的拍卖,林木林地有偿转让等效政策。非公有制造林投资实体以个体户、联户、合股、企业造林,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造林积极性,激励几百户造林大户迈向荒山,闯进林海。 2.2搞好资金服务。为解决造林业主发展林产业资金周转问题,林业局积极争取世行贷款、农行贷款、协调市财政、农村信用社优先为造林大户提供一定资金保障。改变过去依赖国家出钱造林转为多渠道集资造林,缓解了造林资金不足问题。 2.3 确权发证落实林地产权。市人民政府为非公有制造林户造林质量达标后发放“林权证”,使投资造林者具有法律保证,群众防开手脚大胆开发。 2.4 搞好技术服务,为确保造林质量。林业局实行局级干部和科股级负责人分片包片责任制,并成立技术小分队到乡村、山头地块搞规划、讲技术、把好造林、育苗质量关。 2.5 搞好苗木服务。以市种苗站为主体,以林业场所站苗圃为补充、

中国农业银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农业银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2011-05-27 14:35:17|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林权抵押农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字号大中小订阅中国农业银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规范林权抵押贷款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森林资源财产权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林权证是确定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四权一体的唯一权利凭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林权作为抵押向农业银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业务。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第五条借款人除应具备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二)法人客户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其中“三农”法人客户为一般级(含)以上;自然人客户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其中“三农”自然人客户为一般级(含)以上; (三)自然人年龄须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含); (四)持有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的林权证。 第三章贷款用途、期限和利率 第六条贷款用途。林权抵押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林业及林业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融资需求,也可用于其他合法的个人消费性需求。

抵押贷款的调查报告

抵押贷款的调查报告 XX年XX月XX日,借款申请人评级授信人XX向我社申请贷款X X万元,期限XX年,用途为XX。我社安排XX和XX客户经理进行了评级授信贷前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申请人评级授信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概况: 1、xx评级授信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评级授信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有效身份证号码、学历、职业、婚姻状况、健康状况以及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2、申请人评级授信人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与申请人评级授信人关系、姓名、性别、年龄、居住情况、有效身份证号码、学历、职业、婚姻状况、健康状况以及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申请人评级授信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资信状况: 申请人评级授信人的人民银行征信信用报告简述。如果有不良记录必须作出合理说明并取得佐证资料,同时调查申请人评级授信人是否有恶意逃废债务、欺诈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了解申请人评级授信人对信用社及他行债务的履约情况,从社会调查了解申请人评级授信人的诚信及道德品质状况,申请人评级授信人是否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是否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处罚等。家庭主要成员的人民银行征信信用报告简述。如果有不良记录必须作出合理说明并取得佐证资料,同时调查家庭主要成员是否有恶意逃废债务、欺诈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评级授信人对信用社及他行债务的履约情况,并了解家庭成员中是否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是否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处罚等。通过调查了解后综合评价家庭主要成员的信用状况。 结论:通过对申请人评级授信人的人民银行征信信用报告反映的信用状况以及社会评价,并综合考虑其家庭主要成员的信用状况对申请人评级授信人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描述对申请人评级授信人的信用等级评定情况。

林权抵押贷款的流程

林权抵押贷款的流程 一、抵押贷款概念: 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 林权抵押贷款具体是指借款人以其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作抵押物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行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得转移和转让抵押林权,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 二、林权抵押贷款的一般程序为: 1、先与金融机构进行协商,达成贷款意向,一般林业放贷金融机构为农行或信用社; 2、然后找有林业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抵押贷款评估; 3、拿到评估报告后,再将林权证、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去放贷银行办理抵押申请和贷款申请; 4、银行受理后,签订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 5、到当地县级林业系统办理林权抵押登记,取得林权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 6、将林权证、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交银行,银行放款。 三、申请办理林权抵押登记,应向林业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林权证》 2、《林权抵押贷款协议书》 3、《林权抵押合同》 4、《借款合同》 5、《森林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6、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按照《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的有关抵押贷款程序规定。 具体申办程序为:

(1)抵押事项的申请与受理; (2)抵押物的审核、权属认定; (3)抵押物价值评估及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 (4)签订抵押合同; (5)申请抵押登记;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核发抵押登记证明书。 鄂西北林权交易中心林权抵押贷款申请流程 一、会员注册。贷款申请人在鄂西北林权交易中心注册成会员。 二、填写林权登记表及林权抵押贷款申请书。(见表格) 三、项目材料审查。鄂西北林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鄂西北林权市场”)项目经理与项目所在地交易会员单位就项目进行沟通,直接在当地申请的项目由县级交易会员单位将材料推荐递交到鄂西北林权市场;项目经理对贷款项目及递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要求企业或个人予以反馈; 四、现场勘察。鄂西北林权市场项目经理、资源调查专业技术人员或银行专业人员现场对抵押的林地进行勘察,主要了解林地权证、纠纷、资源、贷款人资信等情况,判断能否抵押、是否有抵押价值,是否启动资源调查和评估。勘察完毕后,应与银行专业人员进行沟通。如不能抵押、无抵押价值,应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反馈; 五、资源调查和森林资产评估。资产评估部组织资源调查专业人员会同当地交易会员单位资源调查专业人员对抵押林地项目进行资源调查,形成资源调查报告;资产评估部组织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源调查报告进行价值评估,形成《森林资源评估报告》; 六、风险评审委员会审核。风险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源调查和评估报告,评审与决策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对不符合要求企业或个人予以反馈。 七、落实承贷银行。根据项目的特点、银行放贷政策和客户需求,出具评估报告、推荐函或担保函,落实承贷银行; 八、签订贷款合同。贷款申请人和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鄂西北林权市场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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