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知识必背知识点总结

税法知识必背知识点总结一、税法概述税法是国家对纳税人征税和管理税收的规范性文件,它包括税法原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的税法,区域性税法、部门性税法,税法解释的公告和文件等。
二、税收种类1. 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纳税人直接交纳给国家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间接税是指不是由纳税人直接交纳,而是由纳税人为了避免因纳税而产生的税负增加,将税负转嫁给其他人的税款,如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 中央税和地方税中央税是由中央政府征收并保留税收收入,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税是由各省、市、县级政府征收并保留的税收收入,如耕地占用税、房产税等。
三、税收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是指税收的管理机构、管理体制、管理手段和管理程序等组成的一种组织体系。
1. 税务机构税务机构是执行税收管理职能的税务部门。
2. 征收管理架构税收管理架构是税务机构内部的组织结构,它包括税收征管部门、税务管理部门、税收执法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等。
3. 税收管理手段税收管理手段是指税收管理机构为实现税收管理目标所采取的各种管理手段,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税收执法、税收信息管理等。
四、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1. 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的义务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款,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纳税申报材料,接受税务机构的检查、调查和执法监督,配合税务机构履行税收管理职能等。
2. 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的权利包括按照国家规定享有减免税款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纳税申报、纳税解释和投诉申诉的渠道,享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等。
五、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税法的制定和适用上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法定程序的原则、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原则、依法垄断和合法性的原则等。
六、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种生产、经营、劳务、财产性收入按照国家规定征收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

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一、税法概述税法,简单来说,就是关于税收的法律规定。
它规范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这三大基本特征。
强制性意味着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会面临法律制裁;无偿性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纳税人;固定性则表现为税收的征收对象、税率等都是预先规定好的,相对稳定。
税法的构成要素众多,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
其中,纳税义务人就是承担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则是对什么征税,比如货物、劳务、所得等;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常见的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广泛,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等。
对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则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在计算销售额时,需要注意价外费用的处理。
价外费用通常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等,但不包括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等。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 13%、9%、6%三档,还有零税率。
适用 13%税率的有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 9%税率的以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适用 9%税率的有农产品、图书、报纸、杂志、自来水、暖气等;适用 6%税率的主要是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等。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通常为 3%,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 5%。
三、消费税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税法期末重点总结

税法期末重点总结一、税法概述1.1 税法的概念和分类1.2 税法的特点和功能1.3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二、税法的基本原则2.1 税法的平等原则2.2 税法的公平原则2.3 税法的便利原则2.4 税法的专一原则2.5 税法的稳定原则三、税法的体系3.1 税法的层次和体系结构3.2 税法的法律适用和时间适用3.3 税法的法律责任和追究四、税法的立法4.1 税法的立法机关和立法程序4.2 税法的法源和法律解释4.3 税法的目标和原则4.4 税法的立法技巧和方法五、税法的解释和适用5.1 税法解释的基本原则和方法5.2 税法适用的实施规定和依据5.3 税法适用的特殊问题和争议六、税收的基本理论6.1 税收的定义和分类6.2 税收的目的和功能6.3 税收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6.4 税收的税源和税基七、税收的分类和计税原则7.1 税收的直接税和间接税7.2 税收的按税收对象分类7.3 税收的按地域分类7.4 计税原则的基本要求和适用范围八、税收征收的程序和程序保障8.1 税收的征收主体和权力机关8.2 税收的征收程序和环节8.3 税收的征收手续和法律责任8.4 税收的征收程序的监督和纠正九、税收的征收方式和税收工具9.1 税收的税种和计税方法9.2 税收的征收方式和计税方式9.3 税收的税率和税额9.4 税收的减免和优惠政策十、税收的法定和非法定税收10.1 税收的法定性和非法定性10.2 税收的法定性原则和适用范围10.3 非法定税收的行政征收和民事征收10.4 非法定税收的依据和权力来源十一、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11.1 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定义和要求11.2 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法律责任11.3 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保障制度11.4 税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纠纷解决十二、税收的征管和征管制度12.1 税收的征管对象和征管范围12.2 税收的征管方式和征管程序12.3 税收的征管手段和征管措施12.4 税收的征管制度和征管机构十三、税收的征纳和征纳制度13.1 税收的征纳义务和征纳主体13.2 税收的征纳方式和征纳时间13.3 税收的征纳计算和征纳依据13.4 税收的征纳责任和征纳义务十四、税收的争议解决和纳税评估14.1 税收的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14.2 税收的评估和鉴定的方法和标准14.3 税收的纳税申诉和纳税处理的规定14.4 税收的纳税风险和纳税合规风险十五、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15.1 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的要求15.2 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的机制15.3 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的案例15.4 税收的国际征收和国际合作的挑战以上是税法期末重点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税法常考知识点总结

税法常考知识点总结
一、纳税主体及税法的基本原则
1. 纳税主体范围及纳税义务
2. 税法的基本原则
3. 纳税主体的义务和权利
二、税法的法律关系
1. 税法的法律适用
2. 纳税主体的履行义务
3. 税收征管的程序和权限
三、税收的种类及征收方式
1. 增值税和消费税
2. 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4. 资源税和房产税
5. 关税及进出口税收
6. 征收方式及税收征管
四、税务行政管理
1. 纳税申报和纳税登记
2. 税收征管的监督和检查
3. 税收征管的处罚
4. 税费减免和缓交
五、税务证明及税收征收手续
1. 纳税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明
2. 税收征收手续
3. 凭税证申报和缴纳税款
六、税收的征收和调节
1. 税款的征收
2. 税收的调节和分配
3. 税费的征收和管理
七、税务关系和争议解决
1. 纳税人关系
2. 纳税争议的解决
3. 税务行政复议和司法救济
八、税收征收的其他问题
1. 税收的监控和预警
2. 税收政策和法规
3. 税收征收的信息系统
以上是税法的常考知识点总结,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税法1知识点总结

税法1知识点总结一、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是以税收征收为基本内容的一部特殊法律。
它是国家为了实现税收征收目标,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对纳税人实行强制性规范的一种法律制度。
税法是国家税收征收的法律基础,它对税收的收支权、征税权限、纳税义务、税收征收程序和税收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和安排,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税法的法律体系税法是国家税收征收的法律依据,它是国家税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税法体系主要包括:宪法、税收法、税务管理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它对国家税收征收的基本原则和规定进行了确认和规范。
税收法主要包括国家税法和地方税法,对国家税收征收的内容和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
税务管理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用于规定税务机关和税收征收的具体程序和规范,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的征收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
税法的征收和管理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进行税收征收和管理。
2. 公平原则。
税法的征收和管理应当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纳税人的身份和财富状况,维护公平。
3. 全民共同原则。
税法的征收和管理应当均衡考虑全社会的利益,确保税收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4. 便民原则。
税法的征收和管理应当方便纳税人,简化纳税程序,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5. 法治原则。
税法的征收和管理应当依法行使权力,规范税务机关的行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税法的一些基本概念、法律体系和基本原则的总结,这些知识是每一个纳税人都应该了解的。
掌握税法的基本知识可以帮助纳税人规范纳税行为,保障自身的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国家实现税收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切实履行纳税义务,共同为建设美好的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税法章节知识点总结

税法章节知识点总结1.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的基本原则是税法制度的根本依据和遵循。
在税法章节中,通常会对税法的基本原则进行明确规定。
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法定原则、稳定原则、适度原则等。
公平原则是税法的核心原则,它要求税法对纳税人实行平等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
法定原则是指税法的实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不得违法乱纪。
稳定原则要求税法制度的变化应当稳定有序,不得频繁变更,避免给纳税人带来不确定性。
适度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和实施应当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税收的征收标准和税率,不得过高或者过低。
2.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在税法章节中,通常会对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进行详细规定。
纳税人的义务包括申报纳税、缴纳税款、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等。
纳税人的权利包括了解税法规定、申诉和诉讼权利、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
此外,纳税人还有询问和申诉的权利,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义务等。
为了保障纳税人的权利,税法章节规定了税务机关的执法程序和纳税人的申诉程序,以便纳税人在税收活动中得到公正对待,避免受到不公平对待。
3.税收的种类和税率税法章节中通常会对各种税收的种类和税率进行明确规定。
税收的种类通常包括了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
税率通常指的是各种税收的征收标准和比例。
税收的种类和税率的规定对纳税人的纳税活动具有重要影响,纳税人需要根据税法章节的规定合理合法地缴纳税款,避免因为不了解税收的种类和税率而导致违法行为。
4.税款的申报和缴纳税法章节中一般会对税款的申报和缴纳程序进行详细规定。
税款的申报通常包括填写税金申报表、提交相关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核等。
税款的缴纳通常包括选择税款的缴纳方式、支付税款的时间和地点等。
税款的申报和缴纳程序在税法章节中的规定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合法地申报和缴纳税款,否则将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和处分。
5.税务管理税法章节中通常会对税务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明确规定。
【2024注册会计师】税法300个重要知识点

【2024注册会计师】税法300个重要学问点1.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同等,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纳税客体: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记3.我国现行税率: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4.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六个暂行条例: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5.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详细规定四个层次6.特定目的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筵席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7.财产和行为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运用税、车船运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8.农业税类:农业税、牧业税9.税收管理权限划分: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10.地方税详细包括:营业、资源、土增、印花、城建、土使、房产、车船11.国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增值、消费、车购、铁银保集中交纳的营所城、中企所得、海油所得、资源外企所得、证券交易12.地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营业、城建、地企、集企、私企、个人所得、资源、土使、耕占、土增、房产、车船、印花、契税、屠宰、宴席、农牧13.中心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4.地方政府固定收入:15.中心地方政府共享收入: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中心75%,地方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外资所得: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心政府,其余比例共享:02年各50%,03年中心60%,地方40%,03年以后另定。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外,其余与上比例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缴纳的部分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6、城建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94%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修理修配:是受托对损伤和丢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复原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一、什么是税法税法是指国家制定和实施的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税收制度的最重要法律依据。
税法具有强制性,属于公法的范畴,旨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
二、税法的分类税法按照内容和性质可以分为直接税法和间接税法两大类。
1. 直接税法直接税法是指对直接税征税对象(一般是个人或企业)所制定的税法。
直接税法的特点是税务主体和税务对象是相同的,纳税人直接承担税收责任。
常见的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2. 间接税法间接税法是指对间接税征税对象(主要是商品和劳务)所制定的税法。
间接税法的特点是税务主体和税务对象不同,税款由企业收取并代为上缴。
常见的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三、税法的原则税法的制定和执行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税收制度的公平、合理、有效。
1. 合法性原则税法必须依法制定,不得违背宪法和其他上位法规定。
2. 平等原则税法应当平等对待所有的税务主体,不得存在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3. 稳定性原则税法一旦制定,应当保持相对的长期稳定,不得频繁修改,以提供税务主体合理稳定的预期。
4. 公平原则税法应当尽量体现公平,不得存在过度偏袒或压迫某一特定群体的情况。
五、税法的重要性税法作为国家的财政基础和调节经济的手段,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 维护国家财政收入税法规定了纳税义务和缴税责任,确保了各类税种的征收与追缴,维护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可持续。
2. 调整收入分配税法通过税收的适度调节,可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缩小富贵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3. 促进经济发展税法可以通过减税政策或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4. 规范税务行为税法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得税务行为规范,避免了滥用权力和不公平对待的现象。
六、税法的适用和解释税法的适用和解释是税收实施的关键环节,需要依靠税务机关和相关部门进行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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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法知识点总结1.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纳税客体: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3.我国现行税率: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4.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六个暂行条例: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5.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6.特定目的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7.财产和行为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8.农业税类:农业税、牧业税9.税收管理权限划分: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10.地方税具体包括:营业、资源、土增、印花、城建、土使、房产、车船 11.国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增值、消费、车购、铁银保集中交纳的营所城、中企所得、海油所得、资源外企所得、证券交易12.地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营业、城建、地企、集企、私企、个人所得、资源、土使、耕占、土增、房产、车船、印花、契税、屠宰、宴席、农牧13.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4.地方政府固定收入:15.中央地方政府共享收入: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中央75%,地方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外资所得: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比例分享:02年各50%,03年中央60%,地方40%,03年以后另定。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外,其余与上比例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6、城建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94%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修理修配:是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不包括对不动产的修理、修配)16.属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在交割环节) 2、银行销售金银3、典当行的4、集邮物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死当物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17.增值税视同销售: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18.自行开发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实际增值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19.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范围20.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进口黄金:免增值税。
黄金所会员销售标准黄金,即征即退 21.销售或进口13%的货物税率: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煤炭 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配件)、农膜 5、农业产品、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22.进项税转出处理: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23.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
24.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25.所有纳税人销售旧货:一律按4%的征收率后再减半征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后再减半征收;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4%的征收率后再减半征收。
26.征收增值税同时征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27.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8.销售农机配件适用17%税率29.运费抵扣伴随货物:货物不能抵扣运费也不能计算抵扣30.免税废旧物资的抵扣:只使用于生产企业(普通发票)。
31.销售农业产品的加工品挂面:按17%的税率。
32.将进口的办公设备自用:为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
33.杂志:适用13%的增值税率。
34.原油和盐:17%35.天然气、煤、矿产品:13%36.防伪税控专用发票:2003年3月1日37.混合销售:50%以上38.饭店附设小卖部零售收入:收入/(1+4%)×4%39.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 40.不免不退:计划外出口原油、援外出口货物、禁止出口货物41.免、抵、退的计算: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收入×(增值税率-退税率) 2、当期应纳税额=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3、出口货物免、抵、退额=出口收入×退税率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退税率)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当期应纳税额=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率 5、出口货物免抵退额=出口收入×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8、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退税额42.以“日”为缴纳期限: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43.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的期限:自海关填发税款交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44.回购委托加工卷烟需提供:牌号、税务机关已出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
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出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
回购企业回购再销售的卷烟收入应与自产收入分开核算。
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45.汽车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46.消费税率:1、卷烟:?定额: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比例: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50元以上的45%,50元以下的30%。
雪茄25% 烟丝30% 2、酒及酒精:?粮食白25%,定额每斤0.5元 ?薯类白15%,定额每斤0.5元 ?黄酒240/吨 ?啤酒: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及以上的,250/吨 ;3000元以下的,220/吨 ?其他酒10% ? 酒精5% 3、化妆品(含成套)30% 4、护肤护发8%5、贵重首饰珠宝玉石5%6、鞭炮焰火15%7、汽油(无铅)0.2/升 (有铅)0.28/升8、柴油0.1升9、汽车轮胎10% 10、摩托车10%47.酒类产品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所有酒类)48.卷烟核定价格=市场零售价/(1+35%)49.通过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自产消费品: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消费税 50.以同类最高销价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纳税人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 51.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扣税范围:除酒及酒精、汽油、柴油、小汽车连续生产,酒不可扣52.2001年5月1日停止外购酒及酒精生产领用抵扣政策,前已购入的,一律停止抵扣 53.酒类关联企业间交易消费税:1、按独立企业间相同或类似价格 2、按售给无关联第三者收入和利润水平 3、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 4、其他合理方法54.白酒“品牌使用费”:均并入销售额中交纳消费税55.自制征消费税产品计征增值税的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销售税率),销售税组价同亦为:(成本+利润)/(1-销售税率)56.酒烟组价:不考虑从量计征的消费税额57.委托加工未代收代缴:委托方要补缴,对受托方处50%以上3倍以下罚款 58.委托方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销售税率) (无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价) 59.进口消费税的缴纳:自海关填发税款交纳书的次日起15日内交纳消费税款 60.进口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销售税率)61.消费税缴纳地点:销售及自产自用:核算地到外县销售或代销:核算地或销售所在地 62.消费品因质量等原因退回:审批后退回已征消费税款,但不能直接抵减 63.价外税:视为含税收入64.外购轮胎生产摩托车:不属于消费税扣税范围65.出厂前抽检品:不能视同销售66.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珠宝玉石及贵重首饰:准予进行已纳消费税的扣除67.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68.营业税3%:交通运输、建筑、邮电通信、文化体育69.营业税5%: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70.营业税8%:金融保险(03年:5%)71.营业税5%-20%:娱乐业72.交通运输业: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特定航次)、期租(配人,按天收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配人,收租)73.建筑物自建行为:非建筑业征税范围,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亦非建筑业征税范围74.服务业:旅代饮旅仓租广75.服务业的租赁业: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不配人,按天收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不配人,按天收租)业务76.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77.单位无偿赠送他人不动产:视同销售征收营业税,个人无偿赠送:不征 78.建筑业(建筑、修缮、装饰)计税依据: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安装作业设备计入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79.自建房屋对外销售(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组价×3%),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售价(预收款)×5%]80.建筑业营业税组价=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3%)81.融资租赁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82.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83.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
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