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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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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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总则为规范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工作,提高预结算质量,保障工程款支付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预结算组织1.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由总部下属的预结算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2.预结算部门应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能力,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

三、预结算编制1.项目预结算编制前,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并由总部相关部门进行审定。

2.预结算编制需遵循国家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和规定,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3.预结算编制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施工组织、工程进度、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因素,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

4.预结算编制材料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计算表、费用分析表等,需要标明编制日期和编制人员。

四、预结算审查1.预结算编制完成后,需进行内部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费用计算的合理性、文件的完整性等。

2.预结算审查应当由不同岗位的人员参与,包括技术、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

3.预结算审查需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并在审查过程中记录审查意见和结论。

4.预结算审查完成后,需将审查意见和结论及时通知预结算部门,并指导其进行修改完善。

五、预结算报审1.预结算报审应当由总部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包括技术、财务、法务等部门的人员。

2.预结算报审需确认预结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并核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和规定。

3.预结算报审需对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并评估对总体工程造价的影响和调整措施。

4.预结算报审通过后,需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并成为项目最终的结算依据。

六、预结算管理1.项目预结算报审通过后,预结算部门需将预结算结果公示,并保持与项目各方沟通和协调。

2.预结算部门需建立项目资金支付计划,并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安排资金支付。

3.预结算部门需定期对已结算项目进行复核,并与验收部门核对结算结果。

4.预结算部门需建立项目档案,包括预算和结算文件、审查意见和结论、资金支付记录等。

房地产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房地产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房地产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房地产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一、概述房地产项目工程预结算是指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对工程结算定额进行调整,提出工程预结算金额,以支持项目结算、竣工验收、决算等工作。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房地产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保障预算编制质量和结算审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房地产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工作,包括开发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

三、工程预结算基本原则1、质量第一:工程建设质量是生命线,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做出的工程预算质量。

2、科学合理:工程预结算应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对工程结算定额进行调整。

调整范围应符合工程建设技术、工程量实际完成情况、合同约定等相关规定,调整理由应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3、客观公正:工程预结算应建立公正、透明的评审机制,由专家委员会组成,通过审核、评估等多项环节进行。

4、安全可靠:工程预结算应充分考虑安全可靠性,确保建筑结构、环保等要求。

5、节约节能:工程预结算应有节约节能的原则,并对控制浪费、提高效益加强管理。

四、工程预结算审核内容1、施工计划审核:全面了解承包单位施工计划,并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以确保施工计划与实际施工情况保持一致,变更合理化。

2、施工进度审核:全面了解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进度符合工期要求,如有超期,要具有充分的理由。

3、工程量审核:全面审查工程量完成情况,必要情况下要进行实测、实量验证,精准控制工程款项。

4、工程设备审核:全面审查设备采购、布局等情况,确保符合工程建设要求,减少资源浪费。

5、质量安全审核:全面了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对问题进行整改改进,确保建设项目够安全、够稳定。

6、成本核算审核:全面了解工程造价情况,对建设工程造价可能的波动进行风险评估、成本控制,确保预算特别是财务未来负担计算合理并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五、工程预结算结果评审1、工程预结算组织:成立评审组织部门,由专家、技术人员、监督部门等组成。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是指在工程施工前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核算,确定工程预算和预算控制的一系列规定。

它是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能够有效地保证工程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且有利于控制项目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首先,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在工程项目前的评估和核算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项目立项之初,开展预算工作能够对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成本进行全面评估,为项目的可行性提供重要的依据。

通过预结算工作,可以分析和研究项目的各项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和建筑材料价格,对项目的预算进行科学确定。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避免过高或过低的工程成本预算,为项目后期的施工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其次,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对于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根据预算确定工程项目的投入和支出,可以合理配备物资和人力资源,从而更好地控制工程项目的成本。

预结算工作应该包括对各项工程费用的详细核算和分析,以及对不同阶段工程进度和预算的定期核查和调整。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保证项目在规定的预算内进行,避免成本超支和资金浪费,并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此外,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也对工程质量的提升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预结算工作应该包括对项目工程质量要求的评估和确定,并提出必要的技术要求和控制措施。

通过合理设置质量检验和验收制度,可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同时,预结算过程中还应考虑施工工艺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提前预防和解决。

这样做能够有效减少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和纠纷,提高建筑工程整体的品质。

最后,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还应注重与监理和验收等相关方面的配合和协调。

建立健全的预结算和监理体系,能够更好地保护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并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监管。

预结算和监理应该形成有效的信息沟通和互动,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此外,在验收阶段,预结算结果可以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对项目的质量合格与否起到决定性作用。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一、概述工程预结算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对工程量、工程费用等进行预先核算和评估的一项管理工作。

工程预结算的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成本、合理分配资源,促进项目进展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工程预结算的管理办法。

二、预结算编制1. 数据采集:施工单位需将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数据进行采集,包括工程量、材料消耗情况、工人工时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成本核算:根据采集到的数据,对工程项目各项费用进行核算,包括施工设备费、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等。

核算时应依据相关合同执行标准和政府规定进行计算。

3. 预算编制:在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工程预结算表,明确每一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并计算总预算金额。

三、预结算审批1. 预结算报告编制:根据预算编制的结果,编制详细的预结算报告,包括工程概况、费用明细、预算依据等内容,并对预算金额进行解释说明。

2. 预结算报告审批:将编制好的预结算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或审批机构进行审批。

审批机构需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审批结果反馈:审批机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施工单位,明确是否通过预结算审批,或提出需要调整的要求。

四、预结算调整1. 调整依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工程项目可能会出现偏差或变动。

施工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调整的依据包括相关合同、工程设计变更、工程质量要求等。

2. 调整程序:施工单位需将调整信息书面通知审批机构,同时提交相应的调整依据和相关文件。

审批机构将对调整进行审查,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 调整结果:审批机构应及时将调整结果反馈给施工单位,并在预结算报告中进行相应的修改。

五、预结算管理1.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的预结算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2. 信息备案:施工单位需将预结算报告和相关调整信息进行备案,并在工程项目档案中妥善保存。

(完整版)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完整版)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3.职责3.1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4.1.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1.5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管理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工程项目。

二、工程预结算管理的职责分工(一)预算部门1、负责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2、参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提供造价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收集、整理和分析工程造价信息,建立和完善工程造价数据库。

(二)工程部门1、提供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等相关资料。

2、配合预算部门进行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管理,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项目按照预算执行。

(三)财务部门1、负责工程项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安排和使用。

2、参与工程项目预算的审核工作,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和控制。

3、办理工程项目的结算和付款手续,审核工程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审计部门1、负责工程项目预结算的审计监督工作,确保预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2、对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评价,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三、工程预算的编制(一)编制依据1、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等相关资料。

2、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计价标准。

3、工程造价信息和市场价格行情。

(二)编制内容1、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包括工程量计算、单价分析和总价计算等。

2、工程项目的措施项目预算,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等。

3、工程项目的其他项目预算,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等。

4、工程项目的规费和税金预算。

(三)编制程序1、预算部门收集和整理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勘查和调研。

2、根据编制依据和编制内容,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和计算规则,编制工程项目预算。

3、预算部门对编制完成的工程项目预算进行内部审核,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工程预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管理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直营公司施工项目及局直管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管理。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三条按照“业务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局法务合约部、直营公司合约管理部门(工程结算机构)、项目经理部三级工程预(结)算管理体系。

第四条局法务合约部是工程预(结)算工作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二)制定局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制定下达全局年度工程结算指标,并组织实施与考核;审核、报批本办法中规定的奖、罚事项;(三)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工程预(结)算管理工作,参与处理工程结算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局系统内部结算问题;(四)组织预(结)算人员的业务培训、取证及持证上岗工作;(五)组织局系统内各公司之间业务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六)负责局工程预(结)算专用章的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局工程结算报表的统计和建立台账工作;(八)负责组织抽查工程结算造价在1 亿元以上的与业主工程结算以及与之相应的分包工程结算。

第五条公司合约部门(工程结算机构)的工程预(结)算工作职责:一、直营公司合约管理部门工程预(结)算的工作及管理职责:(一)组织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二)组织进行商务标的交底工作;(三)组织、指导、参与项目办理工程结算和索赔工作;(四)协调解决项目部工程结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组织公司结算会审小组进行总包工程结算的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发包人;及时审定分包工程结算;(六)完成局下达的工程结算指标;(七)负责向局申报结算工作奖、罚和负责公司权限内结算工作奖、罚的审核;(八)按时上报结算工作报表;(九)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建帐、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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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预结算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系统工程预结算工作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地区公司的工程预结算及下属公司的对外工程结算。

第三条相关部门预结算工作职责1、预决算部负责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进度款审核与支付、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结算编制与审核等。

2、预决算审计部负责工程进度款的抽查、结算审计、销售面积的审核及对地区公司和下属公司的预决算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3、工程部负责工程预决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提交。

4、招投标部负责对有歧义的合同条款作出书面解释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合同外增加项目的包干单价。

第四条预结算工作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保守机密。

第二章工程进度款审核第五条预决算部须在全套主体施工图下发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为工程进度款审核、成本测算等提供依据。

第六条工程进度款审核1、工程部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24小时内完成复核、审批并提交预决算部。

2、预决算部在收到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不含对数时间必须审核完毕并填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送至合同管理部。

施工单位对进度款额不认可的预决算部必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回复意见后4小时内核算完毕再与施工单位对数直至达成一致后2小时内交合同管理部。

3、预决算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工程进度款台帐报预决算审计分部分部每-2- 月30日前对上月预决算部已审核确认的工程进度款的准确性进行抽查。

主要抽查各项目的主体、装修、园建工程抽查比例为不少于上月已审核份数的20%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地区公司负责人及集团预决算审计部。

4、地区公司总工室须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电子版给预决算审计分部。

5、考核办法1)工程部重复申报工程进度的每次扣罚经办人2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超报工程进度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2)预决算部重复申报或计算错误造成进度款超付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进度款审核的每份扣罚相关部门责任人100元。

第三章销售面积计算与审核第七条预售面积1、预决算部须在每期楼宇三层会验后7天内取得经总工室确认的实际施工图纸在10天内完成预售面积的计算并与开发部委托的当地房管局认可的测绘公司所测绘面积进行核对核对、协调并确认后预决算部在1天内将面积确认结果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

2、集团预决算审计部须在收齐预决算部报送的销售面积书面资料次日起5天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反馈给预决算部预决算部将面积审核结果呈报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1天内提交销售部和开发部。

第八条确权面积预决算部收到测绘公司实测的确权面积后须在3天内与开发部、测绘公司共同进行现场复核复核无误后形成书面报告经地区公司负责人签名后1天内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备案。

第九条送审资料要求1、经总工室签字盖章确认的实际施工图纸含电子版。

2、《销售面积审批表》。

-3-3、由测绘公司和预决算部共同确认的销售面积表及计算稿。

4、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销售面积计算规则。

第十条销售面积计算误差比要求公摊面积3%以内分户套内面积在0.6%以内。

面积误差比=确权面积-预售面积/预售面积第十一条预决算部和预决算审计部未按时完成销售面积计算和审核的每迟一天扣罚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销售面积误差比超过规定要求,属计算错误的每户型扣罚预决算部和预决算审计部经办人各2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属图纸原因的每户型扣罚总工室经办人2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四章工程结算第十二条结算资料要求1、工程部须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主体工程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并提交预决算部及预决算审计分部其它专业分包工程及园建配套工程结算资料须在收到后15天内完成审核并提交预决算部。

工程部须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工程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的每延迟一天扣罚经办人50元、部门负责人20元。

2、预决算部不得接收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结算书除外。

3、结算资料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六、附件七。

第十三条预决算部如发现资料不齐、审批手续不全或有明显错误的须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发函给工程部工程部自收到函件后3天内负责补齐完善并重新提交。

第十四条结算时限1、预决算部结算出数并回复意见给施工单位的时间自收齐结算资料次日起计100万元以下的5天内1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15天内300万元以上的工程以及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均为25天内。

2、预决算部每次收到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后须在以下时间内回复意见100-4- 万元以下的2天内1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3天内300万元以上的5天内。

回复意见须以书面形式返回施工单位并统一登记收发台账对数过程须做好与施工单位的对数记录。

预决算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的每迟一天扣罚经办人50元、部门负责人20元。

第五章成本测算及其他预结算工作第十五条地区公司在新项目开盘前一个月须组织预决算部、财务部、开发部等部门完成成本测算。

接到集团营销品牌中心测算成本的任务后2天内由预决算部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等部门审核集团相关部门须在5天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地区公司。

第十六条每月2号前预决算部须将上月的工程结算进度情况统计表报预决算审计分部、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和管理中心。

第十七条预决算部须对已结算的有代表性的主体工程进行造价分析每年不得少于3个。

第十八条已审批完成的工程进度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含书面和电子版的结算书、计算稿)由预决算部负责整理归档。

第十九条工程款支付申请工程款项支付申请范围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工程保修款以及代扣代付款等内容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后由预决算部负责审核并填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

第二十条甲供材料的供货单位有需转扣费用时预决算部须在收到转扣签证之日起2天内向材料公司和财务部发出转扣款提示函。

预决算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提示函的每次扣罚经办人50元、部门负责人20元。

材料公司或财务部未按提示函落实扣款的,每次扣罚相关部门负责人100元。

-5-第六章结算审计第二十一条审计范围1、地区公司结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100万元以下的预决算审计分部每月按结算份数的20%进行抽查。

2、下属公司对外结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

第二十二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1、预决算部负责对工程部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将办理工程结算所采用的、与结算有关的所有资料和依据提交预决算审计部结算资料必须按顺序装订并一次性提交若有漏送的在预决算审计部提示后3天内补齐否则该结算退回预决算部。

2、送预决算审计部的结算书和计算稿按以下要求提交1)结算书包括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和预决算部编制、经施工单位确认的结算书。

预决算部编制的结算书须提供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 结算书须包括封面、编制说明、结算汇总表、结算明细表或分部分项套价表等。

2)计算稿须提供电子版,包括工程量计算过程和工程量汇总表计算稿必须有完整齐全的原始数据、公式和计算过程。

使用软件计价或软件计算的电子文件须提供软件自动生成的文件不得以导出的EXCEL格式文档代替。

3)各类桩基础、勘察钻探等工程的计算稿中构件的计算顺序须与结算资料的排列顺序一致结算汇总表中的金额须与结算明细表相符。

4)主体工程必须系统地按构件类别计算及汇总工程量套价时须区分专业建筑、装饰、给排水及电气每专业编制一份系统完整的结算书严禁拆分成多份结算书。

如当地造价部门按月发布信息价的须根据合同约定调整价差合同没有约定的结合施工进度按加权平均价格进行调差。

5)预决算部将结算书和计算稿的电子版本提前发送到预决算审计部后再送书面资料并附《送审资料清单》一式二份。

第二十三条审计方式计分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中须列出预决算部多计错计且单项差额在1‰以上的项目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再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每月按送审结算份数的10%进行全面复核其余进行一般复核。

第二十四条审计时限自收齐结算资料次日起预决算审计分部一般审核5天内全面审核1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10天内300万元以上的及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25天内。

集团预决算审计部1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5天内,300万元以上的非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10天内主体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园建工程15天内。

第二十五条预决算部收到审核意见后须在10天内落实审核意见、与施工单位协商并调整结算造价预决算审计部同意最终结算金额后在结算审核表签署意见确认。

若与施工单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预决算审计部将分歧意见上报给相关领导裁决。

结算争议的裁决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或争议金额占总结算金额的比例为 1 %以下含1 %的由地区公司负责人裁决50300万元含300万元或比例为1 %3%含3%的由集团总裁裁决300万元或比例为3 %以上的由董事局主席裁决。

第二十六条工程结算审批1、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工程结算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2、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结算经预决算审计分部审核后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执行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再报总裁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二十七条考核办法1、预决算部出现下列情况的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50元、部门负责人20元1)签证单未使用“预决算部联”原件。

-7- 2)施工原始记录桩基础工程和勘察钻探工程等未使用原件。

3)在收到审核意见后再补充结算依据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审核意见的。

2、根据预决算审计部的审核意见按核减率和核减金额的大小对责任人相应处罚如下:核减率=预决算部送审金额-预决算审计部审核金额/预决算部送审金额●1000万元以下工程1)核减率≥2%或核减额≥10万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2)核减率≥3%或核减额≥15万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2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

3)核减率≥4%或核减额≥20万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300元、部门负责人150元。

4)核减率≥5%或核减额≥30万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500元、部门负责人250元。

5)核减率≥6%或核减额≥50万降预决算部负责人和经办人各1级工资。

●1000万元以上工程1)核减率≥1.0%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2)核减率≥1.5%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2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

3)核减率≥2.0%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300元、部门负责人150元。

4)核减率≥2.5%扣罚预决算部经办人500元、部门负责人250元。

5)核减率≥3.0%降预决算部负责人和经办人各1级工资。

3、预决算审计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的每迟一天扣罚经办人50元、部门负责人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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