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集体商标所需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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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第358号

国务院令第358号

国务院令第3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5-08-30【法规类型】行政法规【内容类别】知识产权类【文号】国务院令第358号【发文机关】国务院【发布日期】2002-08-03【生效日期】2002-09-15【效力】[有效]【效力说明】2002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8号公布 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8号公布 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三条 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第四条 商标法第六条所称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第五条 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相应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驳回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或者撤销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商标注册。

有关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第六条 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中国商标百问百答

中国商标百问百答

中国商标百问百答1.中国的或者外国的自然人可否申请商标注册?根据中国的商标法律,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

这就是说中国的自然人不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可以被许可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

外国的(含大陆境外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申请注册商标。

2. 在商品/服务上使用商标是否必须申请注册?使用未注册商标会有什么后果?根据中国商标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这就是说,商标使用人是否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由自己决定,即"自愿注册原则。

"但烟草制品和人用药品这两种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否则不许在市场销售。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是否必须委托国家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属中国法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申请商标注册,可以自行办理,亦可委托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一般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4. 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其申请人能否以两人公司的名义共同提出一份申请?商标法的核心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的主体资格只能一个,因此一个商标的注册申请只能以具有法人资格的一个公司或一个人名义申请,不能以两个公司或两个人的名义共同提出。

若某一商标确需两个公司共同使用,则可以以一个公司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然后再许可另一家公司使用。

6. 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文件?在中国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是书面申请,不能使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所需文件如下:a. 商标注册申请书(包括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地址、商品/服务的国际分类及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清单等信息);b. 申请人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c. 商标图样15张及黑白墨稿一份;d. 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书及证件;e. 有关证明文件:若指定商品为人用药品,则需提供由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1.10.27【实施日期】2001.12.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商标局】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第三条【商标专用权的取得与保护】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四条【商标注册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集体商标管理规定(3篇)

集体商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和管理,保护集体商标注册人、集体成员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于该组织,并经该组织授权的标志。

第三条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注册人、集体成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集体商标的注册和管理。

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集体商标的注册第五条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二)申请人应当具有明确、具体的集体商标使用规则;(三)申请人应当有不低于10个的成员;(四)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章程、使用规则、成员名单、商标图样等文件。

第六条集体商标的注册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注册申请;(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四)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注册,颁发集体商标注册证书。

第七条集体商标的注册期限为10年,自集体商标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期满后,可以申请续展注册。

第三章集体商标的使用第八条集体商标注册人应当建立健全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规则,保障集体商标的正当使用。

第九条集体商标注册人可以授权其成员使用集体商标,但不得收取高额费用。

第十条集体商标的使用规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使用集体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二)使用集体商标的条件;(三)使用集体商标的标志;(四)使用集体商标的监督和管理;(五)违反使用规则的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集体商标的成员应当遵守使用规则,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商标的标志,不得以集体商标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申请人名义(中文):(英文):申请人地址(中文):(英文):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代理机构名称:商标申请号/注册号:是否共有商标:□是□否变更前名义(中文):(英文):变更前地址(中文):(英文):变更管理规则:□是变更集体成员名单:□是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注:请按说明填写填写说明1.办理变更申请人名义/地址、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办理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管理规则或集体成员名单,适用本书式。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办理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适用本书式。

3.申请人名义、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4.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5.国内申请人不需填写英文。

6.属于共有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在“是否共有商标”选择“是”;非共有商标选择“否”。

7.共有商标申请变更申请人名义、地址或者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名义/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义/地址。

如代表人名义/地址不变,则首页中变更前名义/地址不需填写;其他名义/地址变更的共有人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可再加附页),未变更的,则附页中不需填写。

非共有商标的,不需提交附页。

8.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变更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变更集体商标成员名单的,应当同时提交变更后的管理规则全文、集体商标成员名单并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可再加附页)。

9.仅申请变更名义的,不需填写变更前地址;仅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填写变更前名义;仅变更管理规则或集体成员名单的,在相应栏选择“是”,不需填写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前地址。

关于公司申请商标的请示7篇

关于公司申请商标的请示7篇

关于公司申请商标的请示7篇关于公司申请商标的请示(精选篇1)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是否共同申请:□是□否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代理组织名称:商标种类:□一般□集体□证明□立体□颜色商标说明:类别:商品/服务项目:(附页:页)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注:请按背面说明填写将一张商标图样贴在下框内,另附五份商标图样。

有指定颜色的附上着色图样五份和黑白稿一份。

商标图样应当不大于10__10cm,不小于5__5cm。

填写说明:1.本书式为国内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使用的书式。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空项,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注明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是否共同申请”一栏选择“是”,申请人名称/地址一栏填写指定的代表人名称/地址,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义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

未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首页申请人为代表人。

5.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6.申请人应当在“商标种类”栏选择所申报的商标的种类。

7.“商标说明”栏填写内容可以包括:商标名称、商标图样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的含义、特殊字体的文字表述、立体/颜色商标的说明、商标图样中需要放弃专用权的声明以及其他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8.申请人应当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一份申请书只能办理一个类别的商标注册申请,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以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并标明所附页数。

集体商标管理制度

集体商标管理制度

集体商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集体商标的管理,维护商标权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通过合法程序注册的集体商标,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手工艺品等领域。

第三条集体商标是指由一定群体或组织使用、管理的商标,其使用人员为经认可的成员。

第四条集体商标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集体商标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集体商标注册第五条集体商标注册应当符合国家商标法和商标法规定的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和资料。

第六条商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申请受理程序和审核机制,及时处理申请材料,确保注册程序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通过合法程序注册的集体商标,享有独立的商标权利,商标管理机构应当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八条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变更、复制、侵犯注册的集体商标,违者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章集体商标使用第九条使用集体商标的成员应当遵守商标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的使用方式和标准使用商标。

第十条商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使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商标使用情况,维护商标形象和品牌价值。

第十一条集体商标的使用者应当维护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得借机损害商标形象和市场信誉。

第十二条商标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宣传、推广等方式提升集体商标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

第四章集体商标管理第十三条商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包括商标使用、授权、维权等方面的规定和程序。

第十四条商标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商标使用者的申诉和投诉,依法处理纠纷和争议,保障商标权益。

第十五条商标管理机构应当对商标使用者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提升其商标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十六条商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商标使用者的监督和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第五章集体商标维权第十七条商标管理机构应当积极维护集体商标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集体商标免受侵权和侵害。

第十八条集体商标使用者如发现他人侵犯商标权益,应当及时向商标管理机构报告,或者依法维权。

trademark register-商标注册

trademark register-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须知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填写打算申请的类别和商品/服务;2、《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申请人签字/盖章;3、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交清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商标图样5份,长和宽应不大于10CM,不小于5CM,指定颜色商标应提供彩色图样5份,并附加黑白墨稿1份,图样应当清晰、洁净。

注意事项:1、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每个商标每类提交一份申请;2、商标注册申请人应依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规范地填写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未列入该表的,应当附送准确的对该商品或服务的说明;3、商标为外文或包含外文的,有含义应当说明含义;4、委托书应书写工整,并在委托人章戳处加盖公章或签名,印章或签名应清晰;5、以公司名义申请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必须《营业执照》所核定的名称、地址一致;6、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15-18个月。

申请周期流程1、形式审查:自申请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申请人资格、所选商品以及提交文件的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即出具《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2、实质审查:自形式审查合格之日起10-12个月,就申请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审查有无在先相同/近似商标,有无违反商标法之规定等,审查合格即予以排期公告;3、公告:为期3个月,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4、发证:公告期满无异议的,预留20天的邮件送达期即可发证。

商标申请前查询须知查询所须提交的材料:1、商标图样一份,如是变形后的文字请提供标准字体的文字,如是外文请提供中文含义;2、提供打算查询商标所属的类别及相关的商品/服务;3、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交清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意事项:1、商标查询(商标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权利状态、商标注册人名义)是建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向查询人提供有关商标信息的一种服务;2、商标查询所提供的查询结果及建议,仅供查询人申请商标注册时参考,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法律依据,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否申请商标注册或满足其他商业需要,由查询人自行决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3、商标查询所提供的查询结果,不含从查询之日起前六个月内申请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含未录入商标数据库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对《商标法》第十条、十一条所规定的禁用条款进行查询;4、商标查询中如果存在多个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权利信息时,仅选择其中的一个或三个作为引证商标提供给查询人;商标查询所提供的信息以计算机存储数据为依据,对该数据的详细资料,请查询《商标公告》,并以《商标公告》所刊载内容为准;5、如果未能给查询人提供应有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商标申请被驳回的,可免费为查询人再提供一次查询服务为限(原交查询费不退);6、一个商标查询限一个商标在一个类别十个商品/服务项目以内进行查询,查询费按次收取;7、所需时间:内部查询当日出结果,官方查询需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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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集体商标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下面来详细看看申请集体商标需要准备的文件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份。

即,商标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件,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并在该证明文件中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在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2、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同时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一份;
3、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并按要求注明: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是否是共同申请、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商标种类(一般、集体、证明、立体、颜色,共有5种,根据所申请商标的特点选择“集体”)、商标说明、(申请商标所在的)类
别、(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最后必须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中加盖商标申请人的章戳(章戳名义必须与商标申请人营业执照中所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的,还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
(1)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2)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4、商标图样(图样尺寸应不大于10*10厘米,不小于5*5厘米),未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5张黑白墨稿图样(其中,1张黑白墨稿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图样框内,其余4张黑白墨稿另附);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所指定色着色稿图样5张和黑白墨稿图样1张(其中,1张彩色着色稿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图样框内,其余4张着色稿和一张黑白墨稿另附);
5、商标申请人出据给直接经办人的委托书或介绍信一份(即指商标注册申请人证明直接经办人身份与其有关之所用);
6、直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全文文件一份。

该管理规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点:
(1)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项目)等;
(2)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宗旨(意义、目的);
(3)该商标(标志)的含义;
(4)使用该商标的集体成员(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
(5)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或提供服务项目的品质或质量标准;
(6)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条件、手续、程序;
(7)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
(8)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9)管理费用收取的数额和用途;
(10)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说明
1、书件和资料的数量以申请注册一个商标/一类商品的所需为例。

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因各商标代理组织的管理方式有所不同,将在前者的基础上略有变化,此处暂不一一例举,若有需要,可咨询相应商标代理组织了解。

2、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的所有书件和有关文件资料,都必须是打字填写或者印刷品。

如果您是企业申请商标,来汇桔网,只需提供清晰的商标图样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就可以省心省力的行业标杆的商标注册服务。

如果您是个人商标申请,来汇桔网,只需提供清晰的商标图样、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办理商标证。

拒绝不规范,打破不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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