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行医管理制度
医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医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拓展源头治腐的重要举措,为推进我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对我院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将廉洁行医管理纳入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内容,由党群办负责廉洁行医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抓好廉政教育1.抓好三个层级的教育。
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学习;三是,党员日常教育及风险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教育。
2.采取多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如举办学习培训班、报告会、廉政党课、参观、警示教育、谈心活动、趣味活动等,开展理想宗旨、职业道德、法制纪律教育,引导其珍惜工作岗位,秉公办事、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规范日常行为。
3.建立定期教育和定期分析制度。
全院各科组(包括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医职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院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会。
三、按照省卫健委的要求进行党务、院务公开及价格费用公示,自觉接受党员、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四、规范药品、工程、设备、耗材、物资、服务的招标采购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五、落实权力制衡:通过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等方式,加强医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将决策与执行,审批与复核,调配与使用,调查与处理等工作流程分离,由不同部门人员完成,形成各部门之间的相互牵制,相互制约。
六、以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完善防控措施,结合公开承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措施进行岗位廉政风险的防范。
(信宜市人民医院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七、通过信息监测、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等手段,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运转、权力运行过程实施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便进一步采取相应的后期处置方法。
八、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不同,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实施警示提醒、戒勉纠错、责令整改三种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医院九项准则行风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准则内容1. 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医院工作人员应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开单提成,不得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
2. 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医院工作人员应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3. 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医院工作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
4. 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医院工作人员应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以个人名义或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5. 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医院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
6. 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医院工作人员应按照诊疗需要,为患者提供专业、规范的医疗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转介患者。
7. 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医院工作人员应维护诊疗秩序,确保患者就医公平,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破坏就医秩序。
8. 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医院工作人员应与患者建立和谐关系,不得收受患者红包,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9. 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医院工作人员应恪守交往底线,不得收受企业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企业谋取利益。
三、实施与监督1. 医院应将九项准则纳入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加强廉洁从业教育。
2. 医院应设立行风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
3. 医院对违反九项准则的工作人员,依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医院廉洁行医工作制度

医院廉洁行医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规范医务人员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及其他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医院廉洁行医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服务为民的原则,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廉洁行医基本要求第四条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医务人员应依法依规获得报酬,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开单提成、统方、安排患者到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不得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
第五条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医务人员应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如实告知患者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第六条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以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减轻患者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第七条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医务人员应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以个人名义或假借单位名义接受不正当捐赠。
三、廉洁行医管理措施第八条建立廉洁行医考核制度。
医院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廉洁行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加强廉洁行医教育培训。
医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廉洁行医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第十条设立廉洁行医举报渠道。
医院应当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鼓励广大患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医院廉洁行医工作。
第十一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对违反廉洁行医规定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廉洁行医保障机制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廉洁行医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与医保、药监、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共同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
医院廉洁自律制度

医院廉洁自律制度廉洁行医是认真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标向,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筑牢反腐思想防线,将廉洁自律贯穿到党风和行风实际工作中。
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廉洁工作制度。
一、依法执业规范行为。
认真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防止开大处方、乱用药、滥用抗生素、滥检查等行为,规范服务,提高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二、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基本信息、工作量信息、药品信息、医疗费用信息和单病种信息,向群众公示、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三、加强药品采购的监督和管理。
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严禁科室私自违反采购合同、违规网下采购行为,医院的药品采购和使用必须由药事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对开方用药的评估、监督、检查。
四、严肃医院财经管理。
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管理。
经费开支本着一切从简原则,精打细算,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严禁科室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坚持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防止和纠正将科室实行经济承包、单独核算和将科室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报酬直接挂钩的做法,坚决杜绝开药提成、开检查项目提成、介绍病人提成的现象发生。
五、优化医疗服务流程。
为病人提供清洁、安全、私密性良好的就诊环境;合理改善服务流程,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杜绝“三长一短”现象。
六、转变医疗服务作风。
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尊重、关爱、服务病人,杜绝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红包”、其他馈赠和接受宴请等行为,加强医患沟通,促进医患相互理解、相互信任。
医院廉洁行医责任状范文(三篇)

医院廉洁行医责任状范文各位医务工作者:近年来,社会对医疗行业的监督越来越严格,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也肩负着维护医疗行业信誉和社会公信力的重任。
为了践行医院廉洁行医的理念,提高医务工作者的廉洁意识和道德水平,特制定本责任状,希望每一位医务工作者能够签署并遵守。
一、廉洁从业1. 忠于职业,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守医学伦理与基本原则;2.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严禁任何形式的“红包”、“回扣”等违纪行为;3. 不参与医疗服务中的非法经济活动,不参股、不收取药物推广费、不参与医疗器械采购以及药品、耗材招标等与工作相关的活动;4. 禁止与制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等相关企业有利益关系,不接受各类商业贿赂,并及时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5. 积极参与医院开展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
二、优质医疗服务1. 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的权益,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规范的医疗服务;2. 严守医疗纪律,不随意更改、篡改病历,不私自调整治疗方案,不滥用抗生素和其他药物;3. 保障患者的知情权,详细告知患者疾病情况、治疗方案、预后及可能的风险和合理的预期效果;4. 尊重患者的选择权,严禁在医疗过程中擅自对患者做出决策,应充分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需求,与患者共同制定治疗方案;5. 提高服务质量,不推卸责任,如有医疗事故发生,及时向患者和家属说明情况,并积极协助解决问题。
三、严守岗位职责1. 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精确完成各项医疗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 严格控制医疗服务的质量,加强手术和操作过程中的技术操作,杜绝各类医疗差错和失误的发生;3. 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患者,不因身份、地位、财力差异而对患者的医疗服务进行区别对待;4. 积极配合医院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不参与医疗服务中的滥收费、虚列医疗项目和低价设备换高价药等违规行为;5. 接受医院的监督和管理,配合医院的各项评估和考核工作,为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廉洁行医管理制度(5篇)

廉洁行医管理制度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使我院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就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工作人员中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杜绝药品、医疗器械回扣等购销不正之风,制定以下我院廉洁行医管理制度:一、院廉洁行医____体系归属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建立定期教育和定期分析制度。
新上岗人员必须接受有关职业道德和廉洁行医的培训,各科室和相关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院领导班子每季召开一次专项行风建设情况分析会并有记录。
三、弘扬正气,倡导先进,树立一批医德高尚、服务优良、医术精湛、廉洁行医的先进____和个人。
四、严格执行新宁县卫生局及院有关行风建设决议和规定,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专项管理制度。
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有效监督,促进各级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和廉洁管理。
1.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院大型仪器设备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院____和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对药品、大型仪器设备购销实施监督管理。
2.由院办公室、财务科、药剂科等部门组成督查小组,进行定期(每月)的临床科室巡查,规范各级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每月进行检查汇总分析,督促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落实。
对各项检查结果及时向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及职工通报。
3.通过工会____和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定期了解职工对院廉洁行医工作的意见,重视社会监督员和就医者的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在保健院门诊、病房等醒目位置设置标牌、电子屏幕等,通过“公告”、“住院须知”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行业纪律和规定,向社会公布____电话,设立投诉箱,确定专人负责受理患者和群众的____和投诉。
4.建立上级与医务人员谈话提醒制。
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确定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增强医务人员的自律意识,杜绝不规范医疗行为的发生。
5.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三甲医院廉洁自律和廉洁行医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廉洁自律和廉洁行医管理制度
一、全院职工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患者排忧解难,在医疗服务活
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严禁利用看病、住院、手术、检查等机会,索取患者钱物;对患者主动赠送的钱物,必须退还患者,无法退还的要报告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协助处理,同时报告医德医风办公室。
逾期不报者,作收受“红包”处理,按情节予以全院通报,当年度医德考评定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考核年度下一年的职称晋升、晋级、聘任。
二、医疗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不准建立小金库。
三、在医疗活动中,医、药、护、技、行政、后勤各类人员应遵纪守法,廉洁正
直,在购置药品、物品、设备等经济活动中,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在医疗业务活动中,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
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介绍费、劳务费等各种“回扣”。
五、医疗部门各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
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六、有关部门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不准使用假劣药品,
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七、严格按规定用车,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
八、按照组织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好选拔干部、晋升、调资、调入(出)人员工作。
九、严格执行财务经济管理和监督条例。
医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与廉洁行医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与廉洁行医管理制度根据廉洁行医、反对腐败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本院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发扬救死扶伤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精心治疗、精心护理,除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患者的“红包”。
无法拒收的“红包”,应上交纪检监察室,隐瞒不交不退者一经查实,除没收全部所得外,按规定和情节分别处以“收一罚十”、全院通报、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两年内不得晋级、晋职等处罚。
2、本院职工在药品、医械、基建及各类物资的采购中,如有收取“回扣”的,应在半个月内一律上交纪委监察室,再上交上缴纪委统一入账处理;超期不报者如经查实,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严禁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用患者的处方、记财单为自己开药,谋取私利,违者按贪污处理。
4、严禁医务人员把患者介绍到院外医疗单位或私人诊所、私人医院、药店作检查、治疗、手术、住院、配药。
不准向患者收取“介绍费”、“好处费”,严禁将本院各类检查单外开检查,以谋取私利,违者除按规定处以罚款外,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理。
5、健全预算资金管理,禁止巧立名目、私分乱支、请客送礼,违者要追究当事人和科室领导的责任。
凡规定属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物品,一律要按程序审批。
如自行其事的都属违规购置,不予支付资金。
6、加强现金管理,任何人、任何科室不准擅自收取现金和自订收费标准;任何科室不准建立“小金库”;有现金储存在科室内的,应向组织说明资金来源并提出处理意见。
违反现金管理与收费管理的将严肃处理。
7、人事、调资、职改、招工和奖金分配等工作要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严禁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8、廉政建设、廉洁行医,要从院领导做起,做到洁身自清、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不索贿受贿、不损公利己、不挥霍浪费、事事处处起表率作用。
9、不准私自把医院仪器、药品、材料带出院外搞业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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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行医管理制度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使我院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就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工作人员中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杜绝药品、医疗器械回扣等购销不正之风,制定以下我院廉洁行医管理制度:一、院廉洁行医组织体系归属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建立定期教育和定期分析制度。
新上岗人员必须接受有关职业道德和廉洁行医的培训,各科室和相关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院领导班子每季召开一次专项行风建设情况分析会并有记录。
三、弘扬正气,倡导先进,树立一批医德高尚、服务优良、医术精湛、廉洁行医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严格执行新宁县卫生局及院有关行风建设决议和规定,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专项管理制度。
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有效监督,促进各级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和廉洁管理。
1.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院大型仪器设备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和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对药品、大型
仪器设备购销实施监督管理。
2.由院办公室、财务科、药剂科等部门组成督查小组,进行定期(每月)的临床科室巡查,规范各级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每月进行检查汇总分析,督促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落实。
对各项检查结果及时向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及职工通报。
3.通过工会组织和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定期了解职工对院廉洁行医工作的意见,重视社会监督员和就医者的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在保健院门诊、病房等醒目位置设置标牌、电子屏幕等,通过“公告”、“住院须知”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行业纪律和规定,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投诉箱,确定专人负责受理患者和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4.建立上级与医务人员谈话提醒制。
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确定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增强医务人员的自律意识,杜绝不规范医疗行为的发生。
5.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依据保健院关于规范医疗行为的规定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坚决查处严重违规违纪的医务人员和疏于管理的相关责任人。
触犯法律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置。
白沙镇卫生院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