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面试)普陀区领军人才入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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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项目”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项目”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项目”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项目”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形成中医药人才高地,打造一批中医药领军人才,根据《关于启动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项目---海上名医传承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沪卫中医〔2012〕53号)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单位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共有30名医生入选,现特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请各单位按照《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项目--海上名医传承高级研修班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对入选的人员合理安排其临床、科研等任务,为他们能顺利完成研修任务创造必要的条件。

附件: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项目入选人员名单上海市卫生局2012年12月31日附件:“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项目”入选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单位1邓跃毅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2付金荣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3李和根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4阙华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5沈克平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6许玲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7张玮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8窦丹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9高月求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10林江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11刘成海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12陆灏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13沈卫东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14徐燕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15詹红生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16张炜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17符德玉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18李斌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19王怡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20张宏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21张婷婷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22施茵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所23刘毅上海市中医医院24李勇上海市中医医院25薛征上海市中医医院26俞建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27王松坡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28陈晓蓉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9李琦普陀区中心医院30曹烨民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结束——。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8.13•【字号】•【施行日期】2020.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区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和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强化“四大功能”的要求,集聚和培养一批站在各领域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产业化能力的领军人才,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

现就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及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报:(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女性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要注重发现和选拔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期结束(即2016年及之前入选)的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的,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二)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品德素质优秀: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专业贡献重大: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团队效应突出: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创造能力较强的专业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岁以下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12.27•【字号】•【施行日期】2023.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资产评估协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形成一批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的高层次会计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原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沪委人才办〔2023〕20号)有关要求,现就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及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工作的高层次会计人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报:(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女性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 国家级人才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已过首聘期或支持期的青年项目除外);2. 我市人才高峰工程,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项目,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原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创业项目入选者;3. 尚在首聘期或支持期的白玉兰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教师项目入选者;4. 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或虽“双肩挑”,但近两年无特别突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5. 连续2年申报未入选,在本年度内无新的重大专业成果的人员。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五批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五批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五批上海市医学领
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8.13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8.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五批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
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亚洲医学中心城市,落实《上海市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本市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了第五批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的选拔工作。

经各单位推荐、我委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吴继红等28名对象列入第五批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医学领军人才计划培养对象市财政资助经费每人不超过45万元,每位培养对象资助经费以预算审核结果为准。

立项不资助对象培养经费由所在单位落实。

第五批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周期为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

请各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支持,切实落实培养计划,确保按
既定目标实施,并定期向我委汇报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工作进展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五批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13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5.09.16•【字号】沪卫科教[2005]27号•【施行日期】2005.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卫科教[2005]27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推进学科人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医学领域的领军人才,以领军人才带动优秀团队,促进上海医学科技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局特制定《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要求,认真做好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的推荐和培养工作,具体申报日期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二00五年九月十六日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医战略,推进学科人才建设,加速培养一批医学领域的领军人才,以领军人才带动优秀业务团队,促进上海医学科技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确保上海2010年基本建成亚洲医疗中心城市之一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第二条医学领军人才是指学术上有所专长、团队效应突出、具有推动医学学科发展的创新能力,并在重大疾病的预防与诊治,尤其是在疑难复杂疾病的救治及重要疾病的预防控制中具有显著工作绩效的高层次医学人才。

第三条上海医学领军人才的培养规模为40至50人。

第四条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防机构、医学院(校)及相关科研院所。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五条医学领军人才申请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学风严谨,勇于开拓,医德高尚,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二)原则上未满50周岁,有特殊贡献者可放宽至55周岁;(三)在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基础医学申请者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杂志发表专业论文IF(累计影响因子)在20分以上,预防和临床学科申请者论文IF在10分以上,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科申请者论文IF在5分以上;(四)积极组织和参与预防与临床新技术研发,投身重大疾病救治和预防工作,曾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国家级课题(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项目及子项目、973计划项目及子项目、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等)、上海市重大项目及子项目和重点国际合作项目;(五)每年从事业务活动的时间不少于8个月,配备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的优秀团队。

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

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
软科学类
B
49
互联网信息社会跨媒介阅读与交流研究
张悦
宁波市效实中学
叶松华、蒋文杰、王亚云、陈雪娜
软科学类
B
50
面向未来创新工程类人才培养的教育实践研究
王姬
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仲爱萍、李政、沈元、周劭吉
软科学类
B
51
基于云数据的严重精神障碍预警监测模型的研究
边国林
宁波市康宁医院
刘灵江、徐银儿、张荣祥、王云锋
徐亦冬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陈伟、沈建生、吴萍、曾鞠庆
科技类
B
10
面向智能制造产业的三维数字几何模型形状分析算法研究
舒振宇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刘利刚、范良忠、徐贤胜、付明明
科技类
B
11
三叶青寒胁迫生理与mRNA快速响应机理研究
彭昕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吴浩、吉薇薇、李士敏
科技类
B
12
基于聚合物纳米纤维膜的聚结破乳及其长效抗污油水分离研究
科技类
B
3
高维大数据近似近邻并行算法研究
钱江波
宁波大学
董一鸿、陈华辉、陈叶芳、严迪群
科技类
B
4
稀土掺杂无铅铁电陶瓷中的相结构、荧光以及压电性能研究
罗来慧
宁波大学
侯亚飞朱久军章园园
科技类
B
5
表观遗传因子Jmjd3对红耳龟温度依赖型性别决定的调控及机理研究
葛楚天
浙江万里学院
孙伟、周英杰、张瑜
科技类
B
6
多模式高动态3D视频编码关键技术研究
路波
国家气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刘丽娇、李剑锋、梁冬泰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02•【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的通知普陀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沪科指南〔2020〕23号),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通知事项转发如下,请各单位积极参与申报。

意向申报企业可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0年7月30日16:30。

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普陀区科委联系方式:区科委人才平台科联系人:宋诗扬、范荷芳电话:52564588-7169、7164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09室附件:《关于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7月2日附件关于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优秀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落实“海外人才集聚工程2.0”行动方案,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16〕8号)、《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人社外发〔2015〕50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启动实施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专题一、A类(科研开发类)申报主体资质:申请人应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执行期限:2020年10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9.06•【字号】普府〔2015〕98号•【施行日期】2015.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普府〔2015〕98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已经2015年7月30日区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15年9月6日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科创服务环境,结合普陀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第一章投资发展类第一条设立母基金,引导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面向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优先投向区内企业(指工商及税务注册在普陀区的,下同)、项目。

子基金中母基金认购比例最高20%,且不成为第一大股东。

第二条适当向天使投资和早中期风险投资基金倾斜,引导基金参与众创空间投资,促进区内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的发展。

第三条参与投资基金选定的区科技企业或项目的跟投,或以债转股方式跟投,增强社会资本投资信心,带动全社会风险投资支持科技创新。

跟投资金一般不超过投资基金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300万元。

第四条探索建立天使及早期创投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区天使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区内重点支持领域初创及早期创业企业的,在投资损失确认后,可按净损失的一定比例与投资机构进行风险分担,给予风险救助和补偿,最高300万元;投资获利退出时,通过母基金投资收益,再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奖励,具体比例以正式协议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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