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种类
合同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担保的种类有哪些合同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合同为依据,向债权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以担保债务履行的一种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担保的种类有多种,下面将对常见的合同担保方式进行详细介绍。
一、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债务人将其拥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股权、机器设备等)交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其中,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等,动产包括存货、机器设备、股权等。
1. 房地产抵押担保指债务人将自己的房地产质押给债权人,如房屋、土地等,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房地产处置,以偿还债务。
2. 股权抵押担保债务人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处置该股权,以偿还债务。
3. 动产抵押担保债务人将自己的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如机器设备、存货等,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处置该动产,以偿还债务。
二、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将自己拥有的动产或者有价证券等质押给债权人,以担保债务履行。
1. 动产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类似,债务人将自己的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如机器设备、存货等,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处置该动产,以偿还债务。
2. 有价证券质押担保债务人将自己持有的有价证券质押给债权人,如股票、债券等,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处置该有价证券,以偿还债务。
三、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债务人找到第三方作为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1. 自然人担保债务人找到自然人作为保证担保的方式,保证人需承担债务人违约时的责任。
2. 法人担保债务人找到法人作为保证担保的方式,保证人需承担债务人违约时的责任。
四、保函担保保函担保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保函,保证债务人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以上就是合同担保的主要种类,具体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其他衍生的组合方式。
在选择合同担保方式时,应根据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无。
借款合同担保条款

借款合同担保条款一、借款合同担保条款简介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并约定还款事宜的合同。
在一些情况下,借款人为了增加借款的安全性及确保借款人能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需要提供担保。
本文将就借款合同的担保条款进行详细阐述,包括担保的种类、担保的目的以及担保的权责等相关内容。
二、担保的种类根据具体的担保方式和承担责任的范围,担保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 保证人担保:保证人承诺偿还借款人的债务,在借款人无力偿付时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人有权催告借款人还款并代替其履行还款义务。
2. 抵押担保:借款人将其具有价值的财产作为担保物,并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权。
在借款人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行使抵押权以解决借款问题。
3. 质押担保:借款人将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的动产财产作为担保物,提供给出借人以确保债务的履行。
在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出借人具有权利变卖或转让质押物来清偿借款。
4. 保证保险担保:借款人向保证保险公司支付相应保费,使出借人在发生债务违约时能够向保证保险公司主张赔偿,以弥补因借款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三、担保的目的和重要性担保的目的在于排除借款风险,使出借人能够放心将资金借给借款人。
通过提供担保,可以增加债务的履约能力并提高债务的还款安全性。
担保的重要性在于:1. 保障借款人信誉:借款人提供担保能够增加其信誉度,显示其有能力履行债务责任,有助于借款人获得更好的借款条件。
2. 减轻借款风险:出借人可以依靠担保物或担保人来承担借款风险,一旦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障。
3. 提高借款金额:有担保的借款合同通常能够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出借方愿意提供更多的资金。
四、担保责任与权益在借款合同中规定的担保条款中,担保人或担保物对于借款人和出借人都具有一定的责任和权益。
1. 担保人责任:担保人在履行担保责任时,应当全面履行相应债务,按时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担保人有权代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简述担保业务的种类及含义

简述担保业务的种类及含义
担保业务是指担保机构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服务的一种经济活动,主要包括信用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三种类型。
第一章:信用担保
信用担保是指担保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为其提供担保服务。
该担保方式主要用于无法提供实物抵押品的借款人,如个人消费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等。
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是决定信用担保的关键因素。
该担保方式为借款人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机会。
第二章:质押担保
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将其拥有的资产(如房产、车辆、股票等)作为担保物,向担保机构申请贷款。
借款人在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时,担保机构有权处置担保物以弥补损失。
该担保方式相对较为常见,因为担保物的价值能够提供一定的保障。
第三章: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是指债务人(主债务人)找到第三方(保证人)作为担保,承诺在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承担责任。
这种方式常见于企业借款,保证人通常是企业的股东或高管。
保证担保能够增加借款人的信用度,提高贷款的成功率。
在实际担保业务中,担保机构会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担保方式的可行性,为借款人提供最适合的担保方案。
担保业务的存在,为借款人和贷款机构之间的信任建立起了桥梁,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
担保方式的种类

担保方式的种类担保是一种常见的金融方式,用于保证借款人还款或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担保的不同形式和方式,担保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作为抵押物,以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在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变卖抵押物来收回债务。
抵押担保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有价物品(如股票、债券等)作为质押物,以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在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出售质押物来收回债务。
质押担保相对于抵押担保来说,更加灵活,适用范围更广。
3. 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第三方(即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在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追偿。
保证担保通常适用于无法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的借款人,但需要有足够的信用背景和信誉。
4. 混合担保混合担保是指将多种担保方式结合起来使用,以增加担保的安全性和保障性。
例如,借款人可以同时提供抵押物和保证人作为担保,以确保债权人在借款人违约时能够获得更多的还款来源。
混合担保在一些大额贷款和复杂交易中更为常见。
5. 自然人担保自然人担保是指自然人作为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自然人担保通常适用于个人借款或小额贷款,一般要求担保人有稳定的收入和较好的信用记录。
6. 法人担保法人担保是指法人机构作为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担保通常适用于企业借款或大额贷款,一般要求担保机构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和财务实力。
7. 其他担保方式除了上述常见的担保方式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担保方式,如信用担保、保函担保、保险担保等。
这些担保方式根据具体需求和合同条款的约定而定,能够满足不同借款人和债权人的需求。
担保是金融领域中常见的一种方式,通过提供担保,可以增加借款人的信贷额度和获得更优惠的借款条件。
同时,对于债权人来说,担保可以提供额外的保障和风险缓释。
担保责任的种类是什么?

If everyone understands you, then you have to be ordinary.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担保责任的种类是什么?导读:担保的种类分别是;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
两者都是属于责任保证范围,但是两者针对于的情况有所不同,他们的谜底都是保证备选人的权利和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有异议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合理的解决。
一、担保责任的种类是什么?保证的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一种是一般责任保证。
经常所说的“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无限责任担保”都属于连带责任保证范围。
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
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亦有权拒绝其主张。
2、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其承担保证责任不再以债权人先诉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为前提。
这是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最为重大的区别。
二、保证责任的方式有什么?1、代为履行。
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代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债务。
对于专属性债务,不能约定由保证人履行,即使做出了代为履行这种约定,保证人也只能以赔偿损失的方式承担责任。
担保的种类有哪些,担保有哪些种类

Some things, slowly forgetting, may not be relief.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担保的种类有哪些,担保有哪些种类导读:从现有的种类看,有四种分类:1、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
2、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
3、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
4、本担保与反担保。
担保在民间借款活动中很是常见,毕竟,有了担保,债权人就可以相对不用担心债务人不还钱的问题,能更放心。
那么,在法律上,担保的种类一般有哪些呢?而对于不同种类的担保形式,与之相应的担保合同的写法也是不同的。
那实践中,担保合同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担保的种类有哪些从现有的种类看,有四种分类:1、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
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
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2、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
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保证合同履行的。
特殊担保是指债务人用特定物担保的;3、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
法定担保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
约定担保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由当事人约定的担保;4、本担保与反担保。
本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主合同提供的担保。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反过来再叫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合同应该怎么写担保合同怎么写就是指担保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以下为您展示有关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
1、保证合同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7)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2、抵押合同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6)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民法典中的担保法

民法典中的担保法担保法是民法典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担保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为债权人提供保障,同时也为债务人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还款方式。
本文将从担保法的定义、种类、担保的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一、担保法的定义担保法是指在民法关系中,一方为债务人的债务履约提供资产或行为保障,承担债权人可以优先以该资产或行为进行实现债权的法律安排。
担保法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旨在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促进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担保的种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担保形式:1. 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自己的信誉及其财产为债权人的债权承担责任的担保形式。
在保证担保下,债权人可以先行向保证人进行追偿,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动产或不动产依法抵押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形式。
在抵押担保下,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抵押的财产进行实现债权。
3. 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动产依法质押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形式。
在质押担保下,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质押物进行实现债权。
4. 其他形式的担保除了以上几种形式外,担保法还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其他的担保方式,以满足特定交易需求。
三、担保的效力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担保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优先权债权人可以优先以担保人提供的资产或行为进行债权的实现。
这意味着,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先行向担保人追偿,保证了债权人的利益。
2. 追偿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以担保人的财产来履行债务。
这是担保法给予债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 涉及转让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给债权人。
这意味着,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转让担保物的所有权,以满足其债权的实现。
简述担保的种类

简述担保的种类简述担保的种类担保是指在借款人无法履行债务时,由第三方承担责任,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保障措施。
在商业和金融领域中,担保是一种常见的风险管理工具。
根据不同的担保方式和形式,可以将担保分为多种类型。
以下是对各种担保类型的全面详细简述。
一、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将其财产或资产作为贷款偿还的安全措施。
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贷款机构有权处置这些抵押物以弥补损失。
常见的抵押物包括房屋、土地、车辆等有价值的资产。
抵押物通常需要进行评估,并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其价值。
二、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将其个人或企业所有权益中的某些特定资产作为贷款偿还的安全措施。
与抵押不同,质押物并不需要转移所有权,但在违约情况下,贷款机构有权处置这些质押物以弥补损失。
常见的质押物包括股票、债券、存款证明等有价证券。
三、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第三方(保证人)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借款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将代替其偿还债务。
保证人通常需要提供个人或企业的资产作为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
这种担保方式常见于企业融资,如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
四、信用担保信用担保是指由专门的信用担保机构为借款人提供的担保服务。
这些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对其进行评估,并向贷款机构提供相应的信用背书或信用函,以确保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信用担保通常适用于个人消费贷款、小额贷款等场景。
五、联席责任联席责任是指多个主体共同对一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主体都有义务全额偿还债务,无论其他主体是否履行了其偿还义务。
联席责任通常出现在合作企业、合资企业等多方共同承担风险的情况下。
六、担保信托担保信托是一种将借款人的财产或资产转移给受托人管理的担保方式。
受托人负责管理和处置这些财产,以弥补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损失。
担保信托通常适用于大额商业贷款、房地产开发项目等场景。
七、自然人担保自然人担保是指个人作为第三方为借款人提供的担保。
这种形式下,个人通常需要提供个人资产作为担保,并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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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非银行类融资担保业务银行融资担保常见的反担保方式什么是本担保和反担保诉讼保全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是指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交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
主要包括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和财产执行担保等。
诉讼保全担保一般可采用财产担保、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的方式。
提供担保的金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
诉讼保全担保具有期限不确定性特征,通常期限是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之日至案件审理终结之日为止。
履约担保1、工程履约担保(1)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是由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签署工程建设合同的,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投标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定金(保证金)担保方式等方式。
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保证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投标有效期后的30天至180天。
担保额一般为投标总价的2%,但最多不超过80万。
(2)承包商履约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
承包商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的方式。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保证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30天至180天。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10%。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工程,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的15%。
(3)预付款担保预付款保证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人对承包商履行扣还预付款义务的保证。
以防止承包商在收到业主的预付款后将款项挪作他用或宣布破产等。
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的方式。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保证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30天至180天。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10%。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工程,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的15%。
(4)业主支付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是指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证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业主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应当向承包商提交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
未提交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设工程,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
业主支付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的方式。
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业主根据合同的约定完成了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起30天至180天。
业主支付担保的担保金额应当与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相等,一般为承包合同价的10%或15%。
对于工程建设合同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按工程合同确定的付款周期实行分段滚动担保,但每段的担保金额为该段工程合同额的10-15%。
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采用分段滚动担保的,在业主、项目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对分段工程进度签字确认或结算,业主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并自动进入下一阶段工程的担保。
2、其他履约担保基于其他商业合同(贸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投资合同、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等)项下,由保证人为合同义务人向合同权利人提供的,保证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非银行类融资担保业务1、企业债券担保为申请人依法发行企业债券提供的担保,以保证购买该企业债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2、信托计划担保为申请人依法通过发行信托计划直接从社会募集资金而提供的担保,以保证购买该信托计划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银行融资担保(1)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是为企业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以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要而提供的担保。
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可分为:临时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主要是为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资金需要或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而提供的短期贷款担保支持。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在三个月到一年,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最高综合授信项下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企业与银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一次性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多次提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资金。
(2)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为企业申请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以用于新建、扩建、改造、开发与购置设备等目的担保。
贷款担保期限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一般为三年以上。
(3)银行票据担保为流动资金项下的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贴现业务提供的保证。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得资金而将票据权转让给银行的行为。
提供保证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至半年。
(4)银行保函担保为企业在银行开具得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等)业务提供的保证。
2、个人类客户银行融资担保个人类客户银行融资担保业务包括:汽车贷款担保业务、房贷担保业务、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个人消费信贷担保业务等。
什么是本担保和反担保这是以担保设定的目的不同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本担保是指以保障主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是相对于本担保而言的,它是指在本担保设定后,为了保障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方式。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中小企业拟提供的反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和保证金等。
三、常见的反担保方式。
常见的反担保方式1、房产抵押反担保房产抵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房产抵押应依法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依法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设备抵押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所有的设备依法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抵押设备必须权属清晰,有较高价值,易变现,购进的发票等票据齐全且与设备型号相符。
一般设备抵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
海关监管设备应经海关批准后抵押给特定的抵押权人并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
4、自然人保证反担保自然人保证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自然人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及连带责任保证,用于反担保的自然人保证限于连带责任保证。
作为反担保的保证人应是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主要为被担保人的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或其他与被担保人有密切关系的个人。
5、股权质押反担保股权质押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以企业的股权依法质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股权质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
6、存单质押反担保存单质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
7、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反担保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存货或仓单依法质押给保证人一种反担保方式。
8、专利权质押反担保专利权质押是指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专利权质押给保证人一种反担保方式。
专利权质押应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
9、商标权质押反担保商标权质押反担保是指借款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商标权质押给保证人一种反担保方式。
商标权抵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
10、企业保证反担保企业保证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的关联企业和为保证认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作为保证人的反担保企业应经审核并具有较好的债务清偿能力。
11、出口退税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出口退税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是指出口企业即被担保人与保证人、银行就出口退税款帐户签定监管协议并且将退税账户中的出口退税款质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12、应收帐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应收帐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与保证人、银行就应收款帐户签定监管协议并且将应收款账户中的款项质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13、特许经营权收费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特许经营权收费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与保证人、银行就特许经营收费帐户签定监管协议并且将账户中的款项质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特许经营权收费帐户监管及其质押反担保应获得特许经营权相关主管部门的确认。
14、林权抵押反担保林权抵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取得的可用于抵押的林地使用权,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林权抵押需到当地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5、股权零价格转让/回购反担保股权零价格转让/回购反担保是被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将其股东持有的部分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保证人担保责任解除后,将以零价格将股权转回被担保人原股东方。
股权零价格转让/回购反担保的目的在于进入被担保人的股东会,影响其决策机制,防止被担保人出现侵害保证人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