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合集下载

学校“三选一制”重大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学校“三选一制”重大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学校“三选一制”重大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背景学校为了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决定引入“三选一制”重大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该制度旨在广泛征求全体师生的意见,并通过多数意见来确定学校重大议题的决策方向。

决策流程1. 提出重大议题:学校管理层提出重大议题,并明确定义决策的范围和目标。

2. 征求意见: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布重大议题征求意见的公告,并设立征求意见的时间期限。

3. 提交意见:师生可以通过指定的渠道,如在线平台或书面提议,提交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 意见整理:学校将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每一份意见都被充分考虑和记录。

5. 意见评估:学校评估各个意见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寻求专家意见提供参考。

6. 决策汇总:学校将意见评估结果与决策目标相结合,形成决策候选方案。

7. 征求意见再次循环:学校将决策候选方案公示,并再次征求师生的意见和反馈。

8. 最终决策:学校在综合考虑意见反馈后,根据多数意见确定最终的决策方案,并公布决策结果。

保障措施为确保“三选一制”重大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有效实施,学校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1. 信息公开透明:学校将对决策流程和结果进行公开,同时提供相应的信息披露。

2. 意见平等对待:学校将保证每一个师生的意见都能够公平、平等地被考虑。

3. 多元参与机制:学校将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包括提供多样化的意见收集渠道和形式。

4. 决策结果反馈:学校将向全体师生及时反馈决策结果和原因,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结论学校“三选一制”重大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将有效推动学校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通过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学校将能更好地听取各方的声音,并制定更符合全体师生利益的决策方案。

这一制度的实施将为学校的发展和进步带来积极而持久的影响。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政府的重大决策征求市民意见可以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等让市民参与民主决策。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的制度。

专家咨询制度是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给领导人出谋划策的政策咨询制度。

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知晓自己所选的代表和自己的代言机关以及自己选举产生、任命的官员“在干什么”、“怎么干”以及“干得如何”,既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一个基本标志,也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

社会听证制度,我国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四个主要方式之一(另外三个为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主要以举办听证会为方式,让公民积极参与决策机关的决策方案的拟定和修改。

支持~~。

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巴中市恩阳区中医医院
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群众意愿,确保党组织民主、科学决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调整和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第三条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征求意见工作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对需要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事前预告,将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通知给征求意见对象,使论证评估、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对决策事项有充分的了解。

第四条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对象要涵盖事项涉及的党员群众各个层面,避免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并注重开拓新的渠道,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第五条实行社会公示、听证制度。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使之规范化、程序化。

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授田英才学园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提高学校党内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滨城区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一)实事求是原则。

坚持一切从本校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重大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与学校、群体和个体、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党内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三)可行择优原则。

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以可行为前提,以最优为目标。

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各种主客观条件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测因素,在可行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决策的效能和效益。

二、决策内容(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研究并提出本校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二)影响本校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三)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意见;(四)重要的党务活动。

三、决策程序(一)提出问题、确定目标。

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的要求,紧密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充分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确定解决问题的基本目标;(二)拟定方案、科学论证。

根据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差距和确定的基本目标,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发布通告,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干部意见。

(三)集体决策。

按照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策。

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成员参加,必要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安排专人作会议记录;(四)组织实施、跟踪分析。

党内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后,要对决策的实施过程和成效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

五、决策要求(一)党内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研究决定党内重大事项时,事前必须经过调查分析、酝酿协调,然后由党组织书记确定是否召开会议研究;(三)会议要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每个参会人员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四)会议对议题实行逐项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五)对会议作出的决定,个人可保留意见或署名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领导集体未作出更改决定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六)党内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与会者。

学校重大决策征求制度

学校重大决策征求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确保学校重大决策符合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涉及全校师生员工利益的重大决策。

三、决策范围1. 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教学改革和课程设置;3. 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4. 学生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5. 学校财务预算和经费使用;6. 后勤保障和服务;7. 学校安全与稳定;8. 其他涉及全校师生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征求程序1. 决策起草: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起草重大决策草案。

2. 意见征求:决策草案形成后,学校应通过以下途径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1)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2)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决策草案,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3)设立意见征集邮箱,方便师生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4)组织师生员工代表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师生员工的实际需求和意见。

3. 意见整理:相关部门或单位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分析和评估,形成决策草案的修改意见。

4. 决策审议:学校领导集体审议决策草案,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对决策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5. 决策公布:学校将经过审议的决策草案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 决策实施:决策草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实施。

五、保障措施1. 学校应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征求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确保决策征求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学校应加强对决策征求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决策征求工作覆盖到全校师生员工。

3. 学校应加强对决策征求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决策征求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学校应将决策征求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县直机关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县直机关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县直机关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1、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本局决策行为,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和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本局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决策包括:(一)与人民群众利益有重大关联的事项;(二)对管理相对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三)涉及本市食品、医药产业长远发展规划、具有全局意义的事项;(四)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五)其他需要专家咨询论证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三条对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本局办公会讨论决定前原则上应经专家咨询论证,但遇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须及时采取措施的除外。

第四条凡属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需经专家咨询论证的,由承办科(室、队)提出,并经分管局领导同意,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其他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论证。

第五条有关科(室、队)应当将所提请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的重大决策事项相关资料,提前 5 个工作日送达相关专家或者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其他咨询机构,并提出决策咨询论证的有关要求。

第六条相关专家或者咨询机构提出的咨询论证意见,应作为本局作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

2、重大决策征求群众意见制度第一条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决定的事项,事关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

第二条征求意见的程序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征求意见对象。

第三条合理确定征求意见的对象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第四条进行社会公示对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事项的决策,并使之规范化、程序化。

医院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医院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医院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随着我国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院党内重大决策也变得越发重要和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降低决策风险,就成为医院面临的重要问题。

因此,建立一套医院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制度背景医院重大决策是医院管理、发展和改革的关键之一。

然而,这些决策所涉及的领域广泛、影响深远,不光需要专业知识,也需要多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此外,医院内部的队伍也很庞大,人员层次也不尽相同,这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决策增加了难度,亟需一套可靠的评估体系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制度内容医院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由四部分组成:计划,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

下面对这些内容作详细阐释。

1. 计划制定计划是制度的第一步,也是制定好的决策的关键。

计划制定应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时间表以确保计划能够按时完成。

(2)明确人员架构,提供必要的学习、培训和资源支持以确保制定的决策方案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3)建立沟通渠道,建议决策方案,并收集和记录所有的建议和意见,以保证方案的公正和可信度。

2. 论证论证是决策过程的核心环节,是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的重要步骤。

论证应包括以下内容:(1)调研和收集相关材料和数据,分析目前的状况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措施和手段。

(2)评估解决方案的切实可行性和可持续性,以及成本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比较各种方案的优劣性,并选择较为合适的方案。

(3)明确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与任务、寻找支持方案实施的资源和手段、并将方案及其实施的各环节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明确提出。

(4)建立反馈机制和跟踪机制,以评估方案的实施结果。

(5)对提出的决策方案,进行多方面的论证和评估,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 评估决策方案评估是确保方案有效性和成本效益的必要环节。

评估包括对决策方案进行全面阐述、必要考虑和综合评估,定期调查方案的实施结果,并进行总结和分析。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第一条征求意见的主体和对象:征求意见的主体为各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或领导班子成员。

征求意见的对象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上级党组织、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党外群众和有关人士。

第二条征求意见涉及事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关系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建设的重大决策;对干部选拔任免、党员发展、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其它需征求意见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党组织书记作出重大决策时要征求其他领导成员的意见。

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对会议讨论的情况要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对一些事关全局、特别重大问题的决策,必要时可通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党内公示等方式征求广大党员的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

决策前也可通过论证咨询会、走访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研究论证后,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出科学决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决策包含范围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涉及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年度工作目标和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的方案和实施意见;本乡干部人事任用、奖惩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本乡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本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有关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重大问;本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其他应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第三条重大决策应坚持如下原则:
(一)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应在一定范围内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政策咨询,为集体讨论奠定基础。

(二)充分酝酿的原则。

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应采取多种形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

(三)平等议事的原则。

讨论重大事项时,每一个班子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监督权。

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应充分发扬民主,营造平等议事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要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或论证。

(五)集体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班子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六)会议决定的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由会议研究决定,不得以书记办公会、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应在充分听取参会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归纳总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要充分发挥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作用,不断加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力度。

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第四条重大决策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

根据本本乡本部门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需要决策的议题。

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提出,班子成员建议提请党委和集体讨论、符合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的问题,应列入党委会议议题。

(二)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

围绕决策事项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工作方案或意见。

凡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决策咨询。

重大事项决策前,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相关咨询,必要时进行决策可行性论证。

(四)个别酝酿。

对会议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会前应进行协商通气,对一些重大、敏感的问题,一般应事先逐个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

(五)形成决策。

班子成员应围绕决策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种意见,认真进行归纳总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科学、民主决策,通过表决形成决议。

如遇班子成员对重大问题产生较大分歧意见,一时难以统一的,一般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

(六)公布通报。

对作出的决策,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

逐步推进党务公开,视情况可将决策有关情况向同级行政领导班子和下级党组织通报。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乡党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