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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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太湖港引江济汉——海子湖生态景观带

荆州太湖港引江济汉——海子湖生态景观带

荆州市太湖港(引江济汉——海子湖)生态景观带规划说明一、规划背景荆州地处长江中下游的江汉平原地带,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水资源丰富。

自古以来,丰富的水系对荆州市城市形态的演变发展起着重要影响。

城市景观与水环境相辅相成,城市文化更是与水文化密不可分。

水文化已是荆州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水环境亦成为当今影响城市环境,与市民生活休戚相关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荆州市委、市政府围绕人水和谐主题,将建设生态城市作为荆州可持续性发展的重大课题进行研究,组织编制了相关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安排建设计划并分期实施,为改善荆州市的水环境,提升城市水文化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太湖港排渠属长湖水系的一级支流,由港北渠、港中渠、港南渠及汇合后的港总渠组成,是太湖港水库的下泄渠道;在沙桥门与长湖湖堤相接,流经荆州市城区于沙市区凤凰山注入长湖。

太湖港渠流域面积396.66平方公里,全长64.8公里。

太湖港常水位28.70~29.20米(黄海高程)之间,设计50年一遇洪水位在33.21~31.70米(黄海高程)之间,100年一遇洪水位在32.20~33.42米(黄海高程)之间,太湖港保护类别为三类。

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非汛期为下游提供灌溉、农业及景观用水。

太湖港渠是荆州市的一条重要河渠,也是连接荆州区与沙市区的重要景观水系。

随着荆州区纪南镇三红片区、荆北新区、外荆襄河片区及纪南新区的开发建设,其重要的地位日益凸显。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市民对居住环境的景观及生态作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提升滨河绿地的景观及综合功能对提升周边区域土地利用价值,打造优良的宜居环境,塑造荆州市良好的城市形象,打造城市重要的滨水生态廊道,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平台,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特编制太湖港(引江济汉——海子湖)生态景观带规划。

二、区位情况及气候环境太湖港位于荆州市中北部,其西北部为岭冲相间的丘陵地形,东南部地势平坦低洼,丘林和平原在面积上各一半。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录第⼀章总则 (1)第⼆章城市发展战略与⽬标 (4)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7)第四章城市规划区规划 (32)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36)第六章中⼼城区⽤地布局及专项⽤地规划 (37)第七章中⼼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44)第⼋章中⼼城区绿地⽔系规划 (48)第九章中⼼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51)第⼗章中⼼城区市政⼯程规划 (53)第⼗⼀章中⼼城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规划 (56)第⼗⼆章中⼼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59)第⼗三章历史⽂化名城保护规划 (62)第⼗四章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景发展设想 (67)第⼗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71)第⼗六章附则 (72)附表⼀:荆州市发展⽬标与指标体系表 (73)附表⼆:荆州市中⼼城区⽤地汇总表 (74)附表三:荆州市中⼼城区规划建设⽤地平衡表 (75)附表四:荆州市中⼼城区规划主、次⼲路⼀览表 (76)附表五:荆州市中⼼城区公园绿地规划⼀览表 (79)附表六:荆州市省级以上⽂物保护单位⼀览表 (81)第⼀章总则第⼀条规划⽬的为适应荆州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地进⾏城市建设,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条规划依据(1)《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2004);(3)《中华⼈民共和国⽂物保护法》(2007);(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函》(建规函[2004]270号);(7)《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8)《长江流域防洪规划》(2008);(9)《荆州市⼟地利⽤总体规划(2006-2020)》;(10)国家及湖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11)荆州市政府关于《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进⾏修编的请⽰(荆政⽂[2004]95号)。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盘锦港总体规划(2016年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盘锦港总体规划(2016年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盘锦港总体规划(2016年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12.09•【字号】辽环函〔2017〕445号•【施行日期】2017.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盘锦港总体规划(2016年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2016年12月23日,我厅在沈阳市组织召开了《盘锦港总体规划(2016年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辽宁省辽河办、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盘锦市环保局、盘锦市规划局、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由有关部门代表及环保、海洋、规划等相关专业的5位特邀专家,共9人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

修改后的报告书于2017年12月6日报到我厅。

根据审查小组评审结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盘锦港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南部海滨区域,是辽宁省地区性重要港口。

为支持盘锦市“向海发展,全面转型”战略发展,盘锦市港口与口岸局编制了“盘锦港总体规划(2016年修订)”,港口定位为盘锦市拓展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实现城市转型的重要依托,服务临港产业及腹地经济发展,逐步发展成为具备装卸仓储、中转换装、运输组织和集疏运功能、现代物流服务、信息服务、临港工业功能、旅游客运功能、综合服务功能的多功能、现代化综合性港口。

规划范围为盘锦港河口港区和荣兴港区的水、陆域,河口港区仅保留中国石油辽东湾石油装备工业园区及其工业岸线,为海上钻井平台、油轮制造、钻机出口和石油开采和炼化设备制造提供港口装卸服务,荣兴港区分为三个作业区,东作业区以公用码头综合运输功能为主、西作业区以临港工业服务功能为主兼顾相应货类的中转运输功能、旅游服务区作为邮轮港始发港兼顾访问港通能集体工游艇服务功能。

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精

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精

《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汇报书》简本15.1规划背景可门港旧称松崎港,位于连江县东北部旳黄岐半岛,罗源湾南岸,与台湾岛一衣带水,是福州市重点开发旳港口之一。

2023年12月连江县政府、连江县建设局及时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原规划进行修编和调整。

15.2规划方案简析《福州可门港经济区总体规划》拟将可门港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旳物流中心和临港工业基地,总人口28万,规划远期用地4881.4hm2,人均建设用地174m2/人,以石油化工、冶金钢铁、火电、造船机械和临港仓储物流业为主导产业。

15.3环境资源现实状况(1)海洋环境:罗源湾海域水质总体很好,除部分站位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等指标超标外,其他水质指标到达《海水水质原则》GB 3097-1997中旳二类原则;沉积物环境及生物质量状况良好: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多样性指数H'、丰度值d处在偏低状态,具有北温带正常旳分布种群构造;鱼卵仔鱼重要分布在官井洋旳青山岛北侧和东侧以及鸡公山岛东北面水域,没有出现大黄鱼仔稚鱼。

(2)大气环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于GB3096-1996《环境空气质量原则》中二类区原则限值。

(3)地下水环境:规划区附近旳下宫、透堡、坑园旳地下水水质均超过Ⅲ类原则,重要受到居民生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

(4)土壤环境:规划区域旳土壤各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原则》GB15618-95中三级原则规定。

(5)声环境:规划区域声环境质量可到达《都市区域环境噪声原则》(GB3096-93)规定旳2类区原则。

(6)陆域生态环境:规划区既有植被为次生植被,重要由次生自然植物群落和人工栽培植物群落构成,重要为森林群落和作物群落。

现存旳次生森林群落有幼中龄马尾松林、幼龄相思树林、中幼龄木麻黄林和灌草丛等群落。

15.4区域资源价值评估和区域发展SWOT分析港口资源和渔业资源是规划区域内最为丰富旳优势资源,据估算,罗源湾渔业资源旳价值为67996万元/a,港航资源旳价值为222782万元/a,约为渔业资源价值旳3倍。

荆州市中心城区江河湖连通工程规

荆州市中心城区江河湖连通工程规

第一章总则1.1规划目的荆州市地处长江中下游,境内江河纵横,湖泊密布,水资源丰富,中心城区沿长江呈带状分布,地面水系由长江、长湖、内河渠和众多小型湖渊组成。

荆州市丰富的水系自古以来对城市形态的演变发展起着重要影响,城市景观与水环境相辅相成,城市文化更是与水文化密不可分。

近年来,荆州市委、市政府围绕人水和谐主题,将建设生态城市作为荆州可持续性发展的重大课题进行研究,组织编制了相关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安排建设计划并分期实施,为改善荆州市的水环境,提升城市水文化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按照《荆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荆州市水环境整治主要从加强截污、保护水域、疏浚河道、生态补水、河岸景观建设等几方面进行。

目前荆州市共建有三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8万吨,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分年实施了护城河、荆沙河、荆襄河、西干渠等疏浚工程,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是实现城市江、河、湖水系联通,包括内河水系与长江、长湖的联通以及内河水系之间的联通,对城市内河实施生态补水。

受荆州市城乡规划局委托,我院承担了编制荆州市中心城区江河湖水系联通工程规划的任务,在荆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城区内河水系之间的相互贯通以及与长江、长湖等外河水系的沟通。

通过恢复历史水系,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引入水质良好的长江、长湖水进行生态补水,恢复水体的环境容量。

规划实施后,城区主要河湖渊将形成有机整体,水系环通,一方活水穿城而过,形成良好的生态体系和城市景观。

1.2规划目标1、确保城市防洪排涝安全,城市行洪河道安全,排水河道畅通。

2、城市生活污水、农村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保护水平显著提高。

3、实现城市江河湖水系连通,达到城区水系生态功能良好的目标,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4、展示水乡园林城市特色,弘扬荆州水文化,通过水系建设促进旅游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联动增长。

1.3规划原则1、安全性原则。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发区规划环评完成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发区规划环评完成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发区规划环评完成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1.09.20•【字号】鄂环办[2011]240号•【施行日期】2011.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发区规划环评完成情况的通报(鄂环办[2011]240号)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颁布实施以来,在各地环保部门的推动下,我省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截至到2011年8月,8家国家级开发区中有2家完成规划环评,123家省级开发区中有70家完成规划环评(名单见附表)。

通过规划环评,提出了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调整能源结构、节约利用土地、建设生态廊道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建议,促进了园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规划环评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规划环评工作进展不平衡。

部分地市由于重视程度不够、财政资金不落实、规划控详规编制进度慢等原因,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滞后。

二是开发区或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后未重新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导致一些具体项目的环评审批受到制约。

三是部分规划环境报告书编制质量差,存在环境现状评价不符合实际,区域环境敏感问题阐述不清,优化调整建议不可行等问题。

四是对尚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区,未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26号)要求暂停审批入园项目环评文件。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园区发展,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各地市环保部门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积极进行协调督促解决,加快工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进度,务必在2011年内完成本辖区内省级园区规划环评工作,保证应入区项目环评及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附表。

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港口总体规划调整适用情形和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港口总体规划调整适用情形和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港口总体规划调整适用情形和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1.11.25•【文号】交规划发〔2021〕129号•【施行日期】2021.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港口正文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港口总体规划调整适用情形和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的通知交规划发〔2021〕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生态环境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港口规划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现对港口总体规划调整的适用情形作进一步明确,并就做好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港口总体规划调整的适用情形根据《港口规划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关于“港口规划的调整是指对港口规划进行局部修改”的规定要求,现就港口总体规划调整的适用情形进一步明确如下:(一)码头功能由货运调整为客运。

(二)码头功能在件杂货、滚装和通用之间的相互调整。

(三)液体散货(主要包括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品和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码头各货类之间的相互调整,且调整直接涉及的岸线长度不超过所在区域原规划连续液体散货码头岸线长度的30%。

(四)干散货(主要包括煤炭、金属矿石等)码头各货类之间的相互调整。

(五)在符合进港航道规划等级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设计船型尺度,泊位等级上下调整不超过2个等级。

其中,集装箱泊位调整后最大不超过15万吨级,其他泊位调整后最大不超过20万吨级。

(六)规划利用自然岸线长度调减量不超过1千米(跨海跨江通道建设涉及的调减量不超过2千米)。

(七)规划形成码头岸线长度调整不超过所在区域原规划连续码头岸线长度的10%,不改变原港区(作业区)原规划功能,且不新增占用自然岸线。

(完整word版)宜昌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完整word版)宜昌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宜昌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简本1 规划概况宜昌港总体规划的范围为宜昌市所辖长江岸线和主要的支流航道岸线。

宜昌港长江干流岸线航道总里程232公里,含长江左、右两岸岸线,岸线总长度434公里(干流主江岸线)。

其中:左岸起于牛口(巴东界),止于鸭子口(荆州界),岸线全长254公里;右岸起于老黄岩(巴东界),止于车阳河(荆州界),全长180公里。

此外,长江右岸百里洲岸线长度34公里也纳入本次规划范围.除长江干流航道,纳入本次规划的长江支流航道包括:香溪河、清江、黄柏河、青干河、童庄河、九畹溪、吒溪河等。

宜昌港的性质:宜昌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是服务长江中上游地区的重要区域性综合运输枢纽、渝东鄂西地区对外物资交换的重要贸易口岸以及适应三峡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枢纽性节点.未来宜昌港将通过加快“三城六区一中心”建设,推进港口新城发展,完善翻坝运输体系,全面实现宜昌港转型升级,打造长江三峡航运物流中心.宜昌港的功能:根据宜昌港的性质和发展定位,结合腹地经济形态和发展特点,港口的功能定位为以“翻坝转运”、“工业输出”、“西部出海”、“三峡旅游”四大功能为核心的现代化综合性枢纽港口。

宜昌港的发展规模:预测宜昌港2025和2035年货物吞吐量分别为16900万吨、25600万吨,预测到2025年集装箱的吞吐量为100万TEU左右,2035年的集装箱的吞吐量约为200万TEU左右.2025和2035年客运吞吐量将达到700万人次和1400万人次,2015 ~2025年和2025~2035 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1%和8%。

从宜昌港的总体性质与功能出发,根据宜港岸线资源分布、城市空间发展布局、沿江产业特点等因素,同时为了更好地体现本次规划修订与上一轮规划在港区功能上的差异,本次规划沿用了上一轮的港区划分和命名,将宜昌港划分为:主城港区、秭归港区、兴山港区、宜都港区、枝江港区和长阳港区.根据港口功能特点和行政区划要求,将6个港区进一步划分为33个作业区(作业区的划分与上一轮规划相比,进行了适当调整,详见表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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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号公告
为了适应鄂西生态经济圈城市经济与长江经济带流域经济的发展,充分挖掘和利用长江荆州港的港口与岸线资源,以利于城市与港口的和谐持续科学发展,对荆州港进行总体规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予以第二次公示,如对本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十日内向我们反映。

一、报告书简本
1.1规划的背景
荆州市地处湖北中南部,长江中游江汉平原腹地,为冲击堆积平原,地形平坦,地势低洼,地面高程一般为28.0~38.0m,地表广布粘土、亚粘土、粉砂及部分淤泥质粘土等。

荆州市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是全国内陆水域最广、河网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地处东经114°32′~115°30′,北纬29°30′~30°20′。

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便利,水产资源丰富,轻纺工业基础雄厚,荆州港是交通部公布的全国28个内河主要港口之一,已发展成为长江主干线十大港口和对外开放口岸。

近年来荆州港货物吞吐量迅速增长,2005年全港完成货物吞吐量1521万吨。

为了更好地适应荆州市沿江产业布局,荆州市委、市政府在国家和湖北省的政策背景下,提出把荆州建设成为长江沿岸和中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

作出了“依托长江、抓住两路、呼应浦东、服务三峡、发展荆州”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结构,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迈向现代化的新阶段。

为了贯彻执行《港口法》,适应港口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开发的需要,协调港口与城市之间的关系,合理利用土地和岸线资源,给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做大做强荆州港,荆州市交通局决定将区域内沿江岸线作为一个整体来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实施荆州港总体规划。

1.2 总体规划概况
荆州港岸线总长162990米,目前港口已利用岸线39410米,占24.17%,包括长江左岸和长江右岸这两部分。

规划岸线总长156720米,规划港口岸线49740米,占31.74%,其中深水岸线长45360米,占28.94%。

由城区港区和各县(市)港区共17个港区组成。

荆州港的性质确定为荆州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是长江流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荆州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沿江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托。

荆州港总体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水平年:近期2010年;远期2020年。

港口规划的范围为:荆州市所属的荆州区、沙市区以及各县(市)部分地区,重点规划盐卡港区、柳林港区、荆州旅游客运港区、斗湖堤港区和观音寺港区;同时规划郝穴港区、埠河港区、关沮港区、李埠港区、弥市港区和学堂洲港区等
6个港区。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荆州港划分为学堂洲港区、荆州旅游客运港区、柳林港区、盐卡港区、木沉渊港区、关沮港区、李埠港区、弥市港区、观音寺港区、郝穴港区、松滋口港区、埠河港区、斗湖堤港区、绣林港区、容城镇港区、新堤港区以及新滩港区共17个。

规划方案包括:岸线利用规划、港口总体布局规划、陆域规划及水域规划、配套工程规划等。

未来荆州港将重点发展为公共服务的综合运输港区,规模化地发展与荆州市及各县市沿江产业布局相适应的临港工业港区。

规划主要是利用、整合现有各个沿江现有码头、港区。

1.3 区域环境概况
1.3.1 区域环境质量
⑴荆州港总体规划涉及区域已有监测资料显示,规划港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⑵根据已有的检测资料,规划各港区断面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Ⅲ类标准要求。

⑶规划的17个港区的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评价标准。

⑷荆州江段浮游植物优势种为硅藻门种类,浮游动物优势种为萼花臂尾轮虫、僧帽溞等,荆州江段水生生态环境质量较好。

荆州江段鱼类资源较丰富,已查明的鱼类共有106种,隶属于11目22科。

荆州市国土面积1406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62.13平方公里,所占比例为3.28%。

1.3.2 区域社会经济和资源概况
⑴ 2007年荆州全市财政总收入为34.08亿元,,年均增长17.3%。

地区生产总值为519.6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8093元。

⑵荆州港规划占地面积为603.1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0.13%。

1.4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荆州港规划与湖北省内河航运发展、湖北省港口布局规划和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相符;与荆州市以及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符合荆州市及各县(市)的土地利用规划,符合荆州市防洪规划与荆州市及各县(市)的“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相一致。

1.5 规划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1.5.1 水环境影响分析
荆州港总体规划建设的17个港区中,部分港区的港区内有当地饮用水的取水口。

⑴规划港区建设不会改变码头江段、河段流态,对河势、河床影响很小。

⑵规划港区实施后带来的污水主要为生产和生活污水两类,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机修间、流动机械等冲洗集装箱冲洗废水,煤炭和矿石散货码头堆场径流雨污水及船舶舱底油污水等,生活污水主要为港区工作人员产生。

本次规划对各港区污水产生量估算。

⑴港区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应设置完善,避免地面初期雨污水特别是散货堆场雨污水对排水通道的堵塞。

⑵结合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临港工业区的规划,柳林港区、盐卡港区废水通过港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长江(沿用原有排污口),而李埠港区、木沉渊港区、监利新港区、弥市港区、埠河港区、斗湖堤港区、绣林港区、新滩港区和观音寺港区的污水通过港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中水回用(预计2010年回用15%,2020年回用30%),其余的通过设立的排污口排入长江。

设立的排污口需要经过排污口论证并报水利和环保部门备案;关沮港区污水利用原有排污口排入长湖、新堤港区污水利用原有排污口排入内荆河。

沙市旅游港区、郝穴港区和学堂洲港区污水经过预处理后进入各自依托的污水处理厂,不需设置排污口。

⑶若规划的港区先于依托的污水处理厂竣工投产,则该港区必须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确保规划港区的污水100%达标排放。

⑷从节约水资源的角度,各规划港区应考虑建立完善的污水回用系统,污水回用率应达到规划确定的环境目标要求。

⑸地方海事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到港船舶废水和垃圾接收的监督管理,到港船舶如需排放污水,应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由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

⑹港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应包括隔油池、沉淀池或气浮池等预处理单元和二级生化处理等单元,中水回用时宜增加过滤、消毒等深度处理单元。

柳林港污水还需要对含煤废水预处理后再进入港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⑺规划液体化工码头污染防治措施(观音寺港区、木沉渊港区和新堤港区)
①在码头装卸平台阀门区设置局部封闭围坎,平台面下设置污水收集池收集围坎内的冲洗污水及初期雨污水,设置污水泵将污水抽吸到后方陆域处理。

②在码头管线接头处及接卸点处设积液槽(盒),及时收集跑、冒、滴、漏产生的残液并作回收处理。

荆州港规划建设的17个港中,柳林港区、公安斗湖堤港区、绣林港区、新堤港区和郝穴港区附近分布有集中居民区,其余港区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噪声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集中居民区。

⑴规划的17个港区,主要货种为散货、件杂、集装箱、液体化工品和其他货物等,港区实施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散货港区道路扬尘、港区汽车尾气、港区装卸机械废气、化工品挥发废气、到港船舶废气、港区散货装卸及堆场起尘等。

⑵选择散货码头的煤炭粉尘为预测因子,港区粉尘会对下风向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影响超过评价标准,最大影响距离约300米。

从保护居民环境空气质量的角度提出各散货港区粉尘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该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可作为相邻区域规划采用,在该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规划新建居民集中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并提出了液体化工品港区设置100m 的废气卫生防护距离。

⑴总平面布置
规划中将学堂洲港区现有的码头逐步迁出港区,保证了荆州城区的环境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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