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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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及旷工。

二、上班时间内不得聚众聊天、闲谈、大声喧哗,不得嬉笑打闹,不得粗言秽语。

三、上班时间必须在职在岗,不得无故窜岗及脱岗、离岗,不准酒后上岗,不得在上班时间吃零食、做私活。

四、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得体,不化浓妆、不留长指甲,也不得染指甲;女员工必须扎好头发,男员工不得留长发。

五、工作时间必须服从经理,主管人员的安排,不得无故拒绝或终止工作,不得把个人的不良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六、不准私自换班、代班、调休。

需换班、代班、调休时必须提前一天以上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双方按旷工处理。

七、工作中必须做到热情待人,礼貌待客,主动与客人打招呼、问候,接待客人交谈要文明礼貌,多用敬语,不得说方言俗语、粗话、脏话。

不得待慢客人,不得与客人发生争吵或冲突,遇有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或经理,以便协调解决。

八、爱岗敬业,厉行节约,完成当班服务后,及时关闭用电设备设施。

九、工作中有损坏餐厅用具及客人物品者,必须照价赔偿;偷窃或蓄意损坏公物者,一经发现照价加倍赔偿,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下班后,除值班人员外,不得无故在岗逗留;未经主管允许,不得带任何人员在餐厅逗留,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十一、员工必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不许拉帮结派;对于主管或经理的工作安排或处理有异议时,可逐级上报,寻求解决。

严禁挑拨、煽动员工,严禁打击报复,严禁吵架和打架斗殴,违者将严肃处理直至辞退、开除。

十二、拾金不昧,捡到顾客物品要主动上交,不得私自截留或处理,如有发现立即解聘,并不予结算任何款项。

十三、路遇客人要主动热情问候,主动让路。

对待宾客态度要自然、大方、稳重、热情、有礼,做到笑面迎客,用好敬语。

不以肤色、种族、信仰,衣帽取人。

十四、与客人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不左顾右盼,低头哈腰或昂首叉腰,用心聆听客人的谈话,不与客人抢话,不中途插话,不与客人争论,不强词夺理,谈话有分寸,语气要温和,语言要文雅。

国企各部门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国企各部门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各部门员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员工行为,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

第五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小时。

第六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者,按迟到或早退半小时计算。

第七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公司人事部门批准。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员工因病、事假等原因需离开工作岗位,应办理请假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第十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声誉,保守企业秘密。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负责,勤奋敬业,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第十二条员工应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三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物,不得浪费资源。

第十四条员工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应主动寻求帮助,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章工作绩效与考核第十六条企业将建立员工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员工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八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调薪、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奖惩与激励第十九条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员工,企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企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二十一条员工如有以下行为,将予以奖励:1.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2. 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取得显著成果的;3. 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树立企业形象作出贡献的。

职工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职工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职工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职工日常工作管理制度(通用25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工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职工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篇1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四、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九、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

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职工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篇2一、成立员工行为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

三、检查内容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内容检查相关事项。

(附:员工行为规范)四、处罚标准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的现象考核如下:1、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形象,特制定了《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员工,包含了日常工作、社交礼仪、机密保密等方面的规定。

员工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服装仪表规范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公司的着装要求。

男性员工应穿着整洁、得体的商务正装,女性员工应穿着得体、庄重的职业装。

员工在工作场所应注意个人卫生,并保持衣着整洁,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适宜的服装。

2. 工作时间规范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外出或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并确保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

3. 工作纪律和职责员工应尽快熟悉岗位所需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并承担起相应的职责。

在工作中,员工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流程和规范进行操作,不得敷衍塞责或推卸责任。

4. 社交礼仪和行为准则员工应本着礼貌、友善、尊重的原则与同事、客户、合作伙伴等进行交流和合作。

在公共场合或社交活动中,员工应注意言行举止,不得发表违反公司价值观或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论。

同时,员工应保持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人员。

5. 信息安全和使用规范员工在使用公司的信息设备和网络资源时应遵守相关规定。

禁止在公司设备上安装私人软件或游戏。

员工应保护公司的信息安全,不得故意造成信息泄露、丢失或被盗用等风险。

同时,员工应正确使用公司提供的各类办公软件和工具,不得滥用或私自传播违法、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

6. 违规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和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解雇等。

对于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务必认真履行本制度,并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

只有严守规章制度,遵守公司要求,才能促进员工之间的良好合作和公司的稳定发展。

员工日常行为习惯规范管理制度

员工日常行为习惯规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基本要求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4. 团结协作,互相尊重,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5. 注重仪表,讲究卫生,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四、具体规定1. 上班时间(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上班期间,保持手机静音或振动,不得接听电话、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聊天、玩游戏等。

2. 工作态度(1)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寻求解决办法。

(3)对待客户,热情周到,耐心解答,维护公司形象。

3. 卫生与仪表(1)保持工作区域整洁,不乱扔垃圾。

(2)穿着整洁,符合公司规定,不得穿拖鞋、背心等不雅服装。

(3)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不佩戴过于鲜艳的饰品。

4. 通讯与网络(1)遵守公司网络使用规定,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进行非法活动。

(2)不得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视频等。

(3)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5. 礼仪与人际关系(1)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友好相处。

(2)遵守公共道德,文明用语,不骂人、不斗殴。

(3)尊重他人,礼貌待人,不歧视、不排斥。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3.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日常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日常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日常行为,提高工作纪律,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五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直属上级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六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应自觉打卡签到,如实填写考勤记录。

考勤记录作为工资发放、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规范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九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爱护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损坏或浪费。

第十条员工应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沟通与协作第十二条员工应积极主动与同事沟通,保持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三条员工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反馈问题,争取上级指导。

第十四条员工应尊重同事,礼貌待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歧视。

第五章培训与成长第十五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升个人能力。

第十六条员工应珍惜培训机会,认真学习,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第十七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以激励员工不断进步。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八条公司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员工日常行为的管理,规范员工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纠正。

第四条所有员工在单位内外均应当维护公司声誉,以优良的个人素质和良好的工作态度,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违规用餐,不擅离职守,不在工作时间长时间玩手机、玩游戏等,并保持工作状态。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当服从领导的安排,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

第七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当注意文明用语,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粗话,不得进行恶意攻击、诽谤等行为,保持团队和谐。

第八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不得进行违章操作,不得私自拆除、移动安全设备,确保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九条公司员工应当以诚信为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贿赂、受贿、行贿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给外部人员,不得私自出售公司产品和技术。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当团结同事,不得进行内耗、互相攻击、抹黑他人的行为,保持团队团结。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同事和上级,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歧视、侮辱等言行。

第四章处罚程序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严重警告、降职甚至开除等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对员工处罚前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听取被处罚员工的申辩意见。

第十五条公司对严重违规行为可以立即做出停职、开除等处罚决定。

第十六条被处罚员工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将会受理并进行再次审理。

第五章其他第十七条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十八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解释。

以上就是对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发展环境。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着装管理制度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着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日常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着装要求第四条员工着装应整洁、大方、得体,体现公司形象。

第五条女员工着装要求:1. 上衣:穿着整洁、合身的衬衫或职业装,颜色以白色、米色、深蓝色等为主。

2. 裤子:穿着合身的裙子或裤子,裙子长度以膝盖上方为宜,裤子以宽松、合体为主。

3. 鞋子:穿着简洁、大方、舒适的鞋子,颜色以黑色、白色、深棕色等为主。

4. 配饰:佩戴公司统一规定的工牌,可根据个人喜好佩戴简约的饰品,但不得过于夸张。

第六条男员工着装要求:1. 上衣:穿着整洁、合身的衬衫或职业装,颜色以白色、深蓝色、黑色等为主。

2. 裤子:穿着合身的裤子,以宽松、合体为主。

3. 鞋子:穿着简洁、大方、舒适的鞋子,颜色以黑色、白色、深棕色等为主。

4. 配饰:佩戴公司统一规定的工牌,可根据个人喜好佩戴简约的饰品,但不得过于夸张。

第七条特殊岗位着装要求:1. 销售人员:穿着整洁、大方、得体的职业装,以展现良好的形象。

2. 技术人员:穿着简洁、大方、舒适的服装,方便工作。

3. 客服人员:穿着整洁、大方、得体的职业装,以展现专业素养。

第八条不得穿着的服装:1. 运动服、休闲服、睡衣、拖鞋等非正式服装。

2. 过于鲜艳、过于夸张的服装。

3. 污染、破损、褪色的服装。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

第十一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弃。

第十二条员工应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第十三条员工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违章驾驶。

第十四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员工,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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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编号:XX(2011)XX号版次:4页码:6页制定日期:2011年11月1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文明习惯,增强员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实行“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在制度适用规定上一律平等,任何人不允许有超越纪律的特权。

第三条处罚的轻重程度,应当与违纪人违纪行为的性质和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第二章违规与违纪责任第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发生会损害公司和他人权益,且希望或放任行为结果的发生而违纪的,属故意违纪,应加重处罚。

第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损害公司和他人权益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属过失违纪,据造成后果的程度予以处罚。

第六条属防卫过当的应负违纪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七条为了集体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发生危险,不得已采取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违纪。

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负违纪责任但应当减轻处罚。

第八条为违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属违纪预备,可比照违纪既遂行为,减轻或免除处罚;已着手实施违纪,但因意志外原因未得逞的,属违纪未遂,可比照违纪既遂行为,从轻或减轻处罚;违纪过程中,自动放弃违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违纪结果发生的,属违纪中止,对没有造成损害的,可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九条主动交待供述自己的违纪事实,或供述公司主管部门未掌握的本人其他违纪行为的,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纪行为轻微的,可免除处罚第十条本人在违纪供述中揭发他人违纪行为,经查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查获其他违纪行为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一条有以下情形或行为之一的,应予以加重处罚:1、屡教不改或特定违纪以及倾向性的典型违纪;2、教唆或指使他人违纪的;3、对领导或调查工作人员、检举人、证人等进行威胁、报复或公然污辱人格的;4、故意破坏公共财产或消极怠工,以及其他影响正常生产(办公)秩序的;5、违纪行为,经查属实,本人拒不接受调查处理,或不听劝阻,造成违纪的;6、欺骗、隐瞒领导、同事的违纪行为;8、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声誉的违法乱纪行为。

第三章奖励第十二条员工或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应予以奖励。

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同时辅以物质奖励,奖励决定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可作为加薪、晋升依据。

第四章处分第十四条员工违反本制度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应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赔偿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管理规定,在做出行政处分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赔偿形式可以是扣款、扣奖等)。

第五章办公(生产)秩序第十六条员工上班迟到、早退,当月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50元,依次类推,迟到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同时不得全勤奖。

第十七条员工忘打卡,当月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50元,依次类推,忘打卡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同时不得全勤奖。

第十八条员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忘打卡分别达五次(不含)以上者,除按上述规定扣款并不得全勤奖外,同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九条员工有旷工行为的,除旷工当天(当时)无工资外,并处以100元/天的罚款。

第二十条当月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7天(含)以上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因自离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代打卡者与被代打卡者均罚款50元/次。

第二十二条普通员工请假2天及以下的,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普通员工请假2天以上7天及以下的,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普通员工请假7天以上30天以下的,由各中心副总经理签字批准;普通员工请假30天及以上的,由人力资源部总监签字批准;主管级员工请假7天及以下的,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主管级员工请假7天以上30天以下的,由各中心副总经理签字批准;主管级员工请假30天及以上的,由人力资源部总监签字批准;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15天以下的,由各中心副总经理签字批准,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15天及以上的,由人力资源部总监签字批准;超越批准权限的对签批人作相应处理,并处以100元/次罚款。

第二十三条上班时间,员工因公外出,由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发《员工因公外出证》,出厂时主动递交保安员,否则外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四条携物出厂,须由相关职能部门签发《携物出门证》,并在出厂时主动递交保安人员方可携物出厂,违者处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携物出厂被保安人员查处的,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需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二十五条工作时间,聚众在岗聊天、吃零食、干私事等与工作无关事宜者,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可视情节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离岗闲聊、游荡,影响他人工作者从严处理,可予以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视情节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离岗睡觉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同时处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六条公司内严禁公话私用或电话信息费,违者按话费1-3倍付款,并可同时处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二十七条不按规定打扫工区卫生、整理器具或不擦拭操作机台的,每次处以20元/以下罚款;屡教不改的,视情形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安排工作的,可予以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九条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可处200元以下罚款并赔偿损失,同时给予记过处分;性质严重的(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累计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赔偿损失外同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可处记过或降职撤职处分,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并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赔偿损失外同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员工无理取闹或谩骂、侮辱、诽谤甚至围攻上级或同事,干扰正常生产、办公秩序的,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得使用计算机玩游戏;不得使用聊天工具干工作以外事情;不得非法拷贝计算机数据;不得擅自更改、删除计算机系统参数、数据或泄漏公司计算机数据机密;不得人为损坏计算机,有违反以上之一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性质恶劣的(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并追究相应赔偿损失外,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工作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金额达到20000元以上的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经济赔偿的同时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金额达到30000元以上的并产生不良影响的,在追究经济赔偿的同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经济秩序第三十五条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员工的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被诈骗或蒙受损失的,予以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及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为牟取私利,提供虚假单据、票证等或冒名、模仿主管领导签字的,予以严重警告,并按不当得利的1—5倍赔偿,性质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利用职务之便,截留、挪用公司或客户资金的,按资金额的1—5倍赔偿,并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性质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借用公司资金不按时归还或借名领用公款挪作他用的,按前款执行。

第三十八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便利,影响公司利益和正常秩序的,可处索取或收受财物价格的2—10倍处理,并予以严重警告或降职撤职处分;性质恶劣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客户送给各部门的各种形式的礼品等应上交至人力资源部,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处理,违反此规定的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上交礼品(礼品已使用则按礼品原价退回),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违反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处分,并处200元以下罚款;造成后果和较大影响的(经济价值大于5000元的),一律按商业信息价值的2—5倍赔偿,并解除劳动合同;性质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或部门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以盗窃、利诱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其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公司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第四十条1、非因本职工作的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网络销售或参与网络销售的,予以降职及以上处分并处5000元罚款,同时员工应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职未及时发现、阻止网络销售的,予以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处1000元罚款,同时应赔偿公司50%的损失。

第七章客户投诉第四十一条根据客户投诉(包括客户退货)的内容,分为一般责任事故与严重责任事故。

第四十二条一般责任事故是指员工工作失误,而影响到上道环节或下道环节的,且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

一般事故处理如下:1、由部门内发现的工作失误,按照部门内部的奖罚制度执行;2、由其他部门发现的工作失误,处罚责任人40元/次;3、由市场反映,经销客户发现的工作失误,处罚责任人100元/次;相关领导(直接领导和间接领导)各50元/次;4、(内部、外部)客户投诉,均计入该部门经理考核。

第四十三条严重责任事故是指员工工作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事故。

对于严重事故,按照以下损失金额分段进行处罚:损失金额直接责任人直接主管部门经理中心副总责任1000-10000元以下(人为失误明显) 15-10%经济损失10%经济损失5%经济损失---- 计入部门经理考核10000-20000元以下10-8%经济损失5%经济损失3%经济损失2%经济损失计入部门经理、中心考核20000-50000元8-5%经济损失3%经济损失2%经济损失1%经济损失计入部门经理、中以下心考核计入部门经理、中50000元以上5-3%经济损失2%经济损失1%经济损失0.5%经济损失心考核第八章公共秩序第四十四条员工进出公司不按规定佩带工作牌,不配合公司保安人员查验的,口头警告,并处20元罚款,因不配合保安人员查验并与保安人员发生冲突的,视情节处以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理并处50元罚款。

未办登车牌或未带登车牌的按50元/次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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