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法律缺陷及解决方式(一)
流动儿童的问题解决策略

流动儿童的问题解决策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口从农村涌入城市,流动儿童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
流动儿童在城市生活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如教育、医疗、心理健康、社会融入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他们的个人成长和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关注流动儿童的问题并寻求有效的解决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流动儿童面临的主要问题1、教育问题流动儿童在教育方面面临着诸多困难。
首先,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他们往往难以在流入地享受到与本地儿童同等的教育资源,如优质的学校、优秀的教师等。
其次,流动儿童的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可能无法承担额外的教育费用,如课外辅导、兴趣班等。
此外,由于频繁的流动,他们的学习环境不稳定,容易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学习兴趣缺失等问题。
2、医疗问题流动儿童在医疗保障方面也存在着不足。
一方面,他们的父母大多从事体力劳动或临时性工作,收入较低,难以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
另一方面,由于流动儿童的户籍不在流入地,他们在享受当地的医疗福利时可能会受到限制,如无法参加当地的医保等。
3、心理健康问题流动儿童在陌生的环境中生活,容易产生孤独、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
他们可能会因为语言不通、文化差异等原因而难以融入当地的社会,与同学和老师之间的关系也可能较为紧张。
此外,由于父母工作繁忙,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不足,也会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
4、社会融入问题流动儿童在社会融入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
他们可能会因为口音、穿着等方面与本地儿童存在差异而受到歧视和排斥,难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同时,由于对城市的规则和文化不熟悉,他们在参与社会活动时也可能会遇到困难。
二、流动儿童问题的解决策略1、政策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流动儿童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改革户籍制度,消除户籍对流动儿童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限制,让他们能够享受到与本地儿童同等的公共服务。
其次,要加大对流动儿童教育的投入,改善流动儿童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素质。
流动儿童的问题解决策略

流动儿童的问题解决策略在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中,流动儿童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群体。
他们跟随父母离开家乡,在陌生的城市中生活和学习,面临着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流动儿童自身的成长和发展,也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探讨流动儿童的问题解决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流动儿童面临的问题多种多样,首先是教育问题。
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流动儿童在城市入学往往面临诸多困难,如入学手续繁琐、优质教育资源难以获取等。
其次,流动儿童在心理上也容易出现问题。
他们在适应新环境的过程中,可能会感到孤独、自卑、焦虑,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
再者,流动儿童的家庭经济状况通常较为困难,这使得他们在生活条件、学习用品等方面可能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此外,流动儿童的社会融入也是一个难题,他们可能会因为地域文化的差异、语言交流的障碍等原因,难以与城市儿童建立良好的关系。
针对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我们需要推动教育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政府应逐步打破户籍制度的限制,建立公平、公正的教育入学机制,让流动儿童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儿童同等的教育机会。
同时,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特别是在流动儿童较为集中的地区,增加学校的数量和师资力量,提高教育质量。
另外,还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流动儿童学校或者在公立学校中设立专门的班级,为流动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服务。
在心理方面,学校和社会应加强对流动儿童的心理辅导和关爱。
学校可以配备专业的心理教师,定期为流动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惑,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也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关爱活动,如举办亲子活动、心理讲座等,为流动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同时,家长也要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多与孩子沟通交流,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和鼓励。
为改善流动儿童的家庭经济状况,政府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流动家庭的扶持力度。
可以通过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方式,帮助流动家庭提高经济收入。
同时,社会各界也可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为流动儿童捐赠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减轻他们的家庭负担。
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概述流动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工作等原因,经常变换居住地的儿童。
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教育资源不足、受教育机会有限、缺乏安全感等。
本文将探讨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促进流动儿童的良好发展。
学校文化融入不足流动儿童由于常年漂泊,其受教育机会较少,所接受的教育也不够系统完整。
在学校中,流动儿童与本地学生一起学习,但文化上的差异导致流动儿童难以与本地学生融入。
这不但影响了流动儿童在学习上的表现,也影响了其在社交方面的表现。
对策: 1. 学校应制定针对流动儿童的适应课程,加强流动儿童的文化学习,让他们能够更快地融入学校文化。
2. 学校应鼓励流动儿童参加课外活动和社区服务,增强其社交能力。
家庭教育水平低流动儿童家庭普遍来自于经济不发达的农村或外地,其家庭教育水平普遍较低。
此外,父母的工作性质使得他们难以给孩子创造一个稳定、愉悦的生活环境,也使得流动儿童缺乏安全感。
对策: 1. 政府应对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进行加强,提高流动儿童所在地的教育水平。
2. 学校应积极参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地引导孩子的成长。
3. 学校组织适当的课程,提高流动儿童的安全意识。
教育保障不足流动儿童的生活环境和工作地点常常变化,这就导致他们无法得到稳定的受教育保障。
一些流动儿童由于所在地没有学校或学校离家太远而无法上学。
对策: 1. 政府应加大对流动儿童受教育保障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帮助流动儿童接受教育。
2. 学校应积极帮助流动儿童解决受教育问题,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流动儿童集中的区域设立教育点。
与同龄人交往少由于常年漂泊,流动儿童缺乏与同龄人交往的机会,其社交能力受到影响。
对策: 1. 学校应加强与流动儿童的交流,帮助他们建立与同龄人的友谊。
2. 学校可邀请流动儿童参加更多的校内外活动,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结交朋友。
结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存在问题,但通过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可以改善流动儿童的成长环境,提高其受教育水平和社交能力。
流动儿童的问题解决技巧

流动儿童的问题解决技巧在当今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流动儿童的数量不断增加。
这些孩子跟随父母离开家乡,来到陌生的城市生活和学习,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了解并掌握有效的问题解决技巧,对于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
流动儿童面临的问题多种多样,首先是教育方面的问题。
由于频繁的流动,他们可能在不同的学校之间转学,导致学习进度的中断和不适应。
课程内容的差异、教学方法的变化以及与新同学和老师的磨合,都可能给他们的学习带来困扰。
其次,流动儿童在社交方面也可能遇到障碍。
他们来到新的环境,需要重新建立人际关系。
语言、文化和生活习惯的差异,可能使他们在融入新群体时感到困难,甚至遭受排斥和孤立。
再者,心理方面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离开熟悉的家乡和朋友,面对陌生的环境和压力,流动儿童容易产生焦虑、孤独和自卑等负面情绪。
缺乏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也可能让他们对未来感到迷茫和不安。
那么,针对这些问题,流动儿童可以采用哪些技巧来解决呢?培养积极的心态是关键。
无论面对怎样的困难和挑战,都要学会看到事情好的一面,相信自己有克服困难的能力。
比如,当转学导致学习进度跟不上时,要告诉自己这是一个提升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的机会。
主动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技巧。
遇到问题不要憋在心里,要勇敢地向父母、老师或同学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比如在新学校里,可以主动向老师请教学习上的问题,向同学介绍自己的家乡和兴趣爱好,增进彼此的了解。
学会制定计划和目标有助于提高应对问题的效率。
对于学习上的困难,可以制定一个详细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逐步提高自己的成绩。
同时,设定短期和长期的目标,给自己前进的动力。
提高适应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尽快熟悉新环境的风俗习惯、交通规则等,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的活动,融入当地的生活。
流动儿童的父母在帮助孩子解决问题方面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父母要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支持,倾听他们的烦恼,帮助他们分析问题,提供合理的建议。
同时,要鼓励孩子勇敢面对困难,培养他们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流动儿童义务教育不公平现象的成因与对策

流动儿童义务教育不公平现象的成 因与对策
刘 晓 苈
( 武汉大学 法学 院 , 湖北 武汉 4 0 7 ) 3 0 2
摘 要 : 动儿童 的义务教 育在 同城 和跨 区域 两个方 面都 存在 着不 公平 现 象 , 原 因在 于 中央 与地 方、 出 流 其 流
市有 4 万打工子 女 ,现 只有 6%的子女人 读公办学校 , 2 7 仍
有 3 %的流动儿童 在非 公办学校就学 。阿 3 而且 , 这些 民办的
流动儿童未能 和城市儿童享有 同样 的受 教育机会 和教 育资源。 首先 , 受教 育机会不平等。 虽然 “ 随着城 市公共教育 资源向外来人 口开放 , 已经有不少流动儿童进入 城市公立学
.
由于各地 区的基 础条 件和社 会经济发展状况不一 , 他们
作 者 简介 : I ( 9 5 ) 男, 刘 ̄ 17 - , 武汉 大学法 学院博士研 究生 。
・
1 3- 7
解决流动儿童就学 的情 况也呈现 出较大差异。 武汉市是 目前
空、 被变通 , 不能得到切实的执行。再次 , 现行法律政策 的稳
缴 8 6元 。 5 即使这样 , 这些学校还时刻面临停办 、 拆迁 的
其次 , 尽管国家÷再要求取消流动儿童借读费和赞助费 危 险。在 2 1 年 6 00 月之前 , 北京市 的朝 阳、 山、 、 石景 昌平 大 等不合理收费 但仍有很多公办学校向流动儿童收取借读 兴 、 丰台等 区将有 3 以上 的打工者子弟学校需要拆迁 , 0所 而
费。如重庆市规定 , 流动儿童可 以就近到教委指定 的学校入 学 并免交借读 费 , 但前提是 必须拥有三证 ( 用工证 、 暂住证 、
流动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流动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一、流动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1.1 家庭困境流动儿童的家庭往往面临诸多困境,如经济条件有限、家庭关系紧张、父母双方或一方缺乏教育意识等。
这些问题使得流动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学习成绩。
1.2 教育资源不均尽管我国政府在教育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源,但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流动儿童往往难以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在一些贫困地区,学校设施简陋,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由于流动儿童的身份特殊,他们在求学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歧视和排斥,这也给他们的成长带来了困扰。
1.3 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流动儿童在享受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方面存在很大的困难。
特别是在生病时,流动儿童往往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这无疑加重了他们的负担。
二、解决问题的策略与措施2.1 完善家庭支持体系政府部门应当关注流动儿童的家庭困境,通过提供经济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加强对家长的教育指导,提高他们的教育意识,使他们能够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2.2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改善学校的硬件设施,提高师资水平,确保流动儿童能够接受到优质的教育。
还应加强对流动儿童的关爱和支持,消除他们在求学过程中的歧视和排斥现象。
2.3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流动儿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特别是在医疗方面,政府应当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提高流动儿童的医疗服务水平。
加强对流动儿童的法律保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结论流动儿童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困难是多方面的,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努力来解决。
通过完善家庭支持体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们有信心为流动儿童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让我们携手努力,为这些特殊的孩子们带来更多的关爱与温暖。
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及对策

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外来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其中不乏大量的农村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这使得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日益凸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问题分析1.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在我国,由于历史、地理、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分配存在较大差距。
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往往因为户籍、地域等原因,难以享受到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
2.入学难、升学难由于受户籍制度的限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入学存在一定的难度。
即使勉强入学,他们在升学、参加各类考试等方面也面临着诸多困境。
3.教育质量参差不齐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学校,教学质量良莠不齐。
有的学校设施简陋,师资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学生们的教育需求。
4.家庭教育困境外来流动人口家庭普遍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
家长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导致孩子缺乏家庭关爱和指导。
二、对策建议1.改革教育体制,实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政府部门应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城乡、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问题。
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办学模式,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教育领域,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2.完善户籍制度,保障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权益废除户籍制度对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限制,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
同时,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提高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机会。
3.提高教师待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
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确保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到优质的教育。
4.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教育素养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关注外来流动人口家庭的教育问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
同时,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局面。
5.落实政策,关爱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关注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生活、学习状况,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关爱和帮助。
流动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流动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一、前言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话题——流动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流动儿童?简单来说,就是指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如家庭搬迁、父母务工等,生活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孩子。
这些孩子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而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让他们能够更好地成长。
那么,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了哪些问题和困难呢?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大家详细讲述。
二、问题一:家庭教育缺失我们发现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普遍存在缺失的问题。
由于父母忙于工作,很多孩子长时间处于无人管教的状态,导致他们在学习、生活习惯等方面出现问题。
比如,有些孩子上课不认真听讲,作业拖拉,甚至有时候会逃课。
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学习成绩和身心健康。
三、问题二:生活照顾不足流动儿童的生活照顾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由于父母在外打工,很多孩子需要留在老家或者住在亲戚家里,他们的生活起居和饮食安全都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有的孩子甚至长时间没有吃过饱饭,睡过暖床,这对他们的身体发育和心理健康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四、问题三:心理关爱缺失流动儿童的心理关爱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由于长期缺乏父母的陪伴和关爱,这些孩子容易产生孤独、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
有的甚至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行为异常、自闭等症状。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孩子的正常生活,也给学校和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五、问题四:资源分配不均我们还发现流动儿童在教育资源方面的分配也存在很大的不均衡现象。
由于家庭条件的限制,这些孩子往往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孩子相同的优质教育资源。
有的学校甚至存在着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设施陈旧等问题,这无疑加大了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的难度。
六、应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解决呢?我们要加强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支持。
通过开展家访、家长培训等活动,帮助家长提高教育水平,增强家庭教育的效果。
我们还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他们建立自信、乐观的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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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法律缺陷及解决方式(一)摘要:由于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从单身外出转向举家迁徙,流动儿童的数量急剧增加。
流动儿童在教育、卫生、安全、住所以及心理方面的问题也凸现出来,尤其以义务教育的公平问题最为严重。
流动儿童能不能进流入地学校正常上学,已经成为广大农民工、政府及其他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现阶段及今后一定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
而流动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受到了多方面的法律限制,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的解决进行探讨。
关键词: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公平;户籍制度;教育财政体制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经达到一点四亿,占到我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其中80%是农民工,2000万是儿童,这些数字表明我国流动人口已经形成了巨大的群体,流动儿童同样构成我国儿童的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组成部分。
以农民工为代表的流动群体逐渐成为社会关注和帮助的焦点,而农民工兄弟除了承受边缘化、拖欠工资、生活条件恶劣等不公平甚至不合法待遇外,还有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子女的抚养与教育。
对于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流动人群一般有两种选择,其一是带在身边。
让其随父母一同“流动”,其二是寄居在亲属家中——多是随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
因此形成了两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
这两个群体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对于我国的教育制度、户籍制度、未成年人保护等各个方面都是一个相当大的考验和挑战。
比较而言,“总体社会化结果上流动儿童优于留守儿童,这意味着农民工子女选择流动更能够促进其健康发展。
”虽然根据初步的调查结果,相比于留守儿童来说,流动儿童可能会比较幸运一些,但是流动儿童在教育、卫生、安全、住所以及心理方面的问题也凸现出来,尤其以教育问题最为严重。
流动儿童能不能进流入地学校正常上学,已经成为广大农民工、政府及其他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现阶段及今后一定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
笔者根据我国现阶段具体状况把流动儿童大致分为高收入家庭流动儿童与低收入家庭流动儿童。
高收入家庭的子女多在办学条件比较好的公办学校、私立学校等就读,受到家庭流动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这类人员并不是本文讨论的主要对象。
按照我国的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也就是说一般6(或7)岁至11(或12)岁儿童应在小学接受教育,12(或13)至14(或15)岁少年应在初中接受教育,否则被视为未在正常年龄接受义务教育。
分析发现。
全国流动儿童中(表5),6~9岁的学龄流动儿童“未上过学”的比例(25.9%、4.1%、1.8%和 1.2%)均高于全国儿童的平均水平(分别为21.1%、3.5%、1.6%、0.9%)。
这说明我国流动儿童的就学情况不容乐观,也就是说流动儿童的教育机会是不均等的,而教育公平的核心就是“教育机会均等”。
由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主编的2008年社会蓝皮书《2008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当前中国教育问题依然突出,其中在更加注重公平的社会发展背景下,流动儿童的教育成为了最突出的教育公平问题。
以下从户籍法律制度、教育财政法律制度,私立学校监管法律制度三个主要方面分析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困境以及解决方案。
一、户籍法律制度的缺陷首先是众矢之的:户籍制度。
可以说在我国户籍制度是当前社会分层体系中最重要的内容。
其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
为了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涌动,避免引起城市粮食和副食品供应、交通、住房等一系列问题,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1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这标志着我国对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进行严格限制的开始。
我国的户籍制度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社会屏蔽制度,即它将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屏蔽在分享城市的社会资源之外。
更为严重的是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劳动就业制度、财政制度、人事制度、组织制度、人口迁移制度、教育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等都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形成了“城市之间的二元结构”。
户口登记本来是一种行政确认,确认公民的合法性。
而我国的户口登记制度却成了一种行政许可,成了享受教育、医疗、就业等社会福利和保障的凭证。
一个人一出生就已经站在了不公平的起跑线上。
尽管户籍制度被社会口诛笔伐。
但近期内仍然没有完全改变的可能,因为这意味着要彻底改变我国不合理的城乡二元制结构,将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就象有关专家指出的一样,户籍制度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
户籍制度的限制作用并没有对未成年人特殊对待。
首先体现在儿童义务教育的就学上,例如: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
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
”这表明户籍成为义务教育入学的重要依据,不具有居住地户籍的人儿童想要在居住地就学会遇到非常大的困难,其次。
户籍制度对于儿童的升学产生极大障碍。
如: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指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以在本地区高中就读一定学期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以及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条件作出具体规定。
高考招生仍旧是以考生户籍为主,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在升初中、高中的时候受到了“边缘人”的尴尬待遇。
在充分意识到流动儿童面临的户籍难题之后,1998年3月2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发布《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的第七条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在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借读为主,也可入打工子弟学校、全日制公办中小学附属教学班(组)以及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简易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重视解决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将“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精神进一步具体化,使其具有了更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更重要的是,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也就是说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和解决。
户籍的限制作用也被弱化。
但是,相应的其他配套制度并没有得到改变。
公办中小学接纳能力有限等原因,流动儿童仍然无法平等享受教育机会。
以北京为例,2005年底北京市外来人口总量达到357.3万人,需接受义务教育段的流动儿童37.5万,其中23万在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约占62%;还有13万多在打工子弟学校就读。
虽然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都已经根据国务院的精神,颁布和实施了一些烈措施进行扶持和帮助,但是总体上还是比较滞后不能满足农民工子女公平就学的需求。
二、教育财政制度缺陷据调查,大多数流动儿童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时都会被要求缴纳一定数额的“借读费”,2000元到5000元不等。
对于许多收入比较低的家庭来说,这一笔借读费无疑成为孩子上学相当大的阻碍,也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流动儿童的失学率比较高的情况。
根本上来讲,这是由于我国教育财政体制造成的。
2006年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
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也就是说我国儿童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仍然是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而且对二者的比例并没有具体规定,实际上现行的义务教育投资体制,从总体上看,基本上是一种分散管理为主的投资配置模式,即“分级管理、分级办学”的义务教育体制,义务教育主要由地方政府负担。
它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中央政府在义务教育的资金筹集与分配中一般仅占有较低的比重和份额。
第二,地方政府,在资金筹集方面占的比重比较大。
城市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市财政负担;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由县、乡财政负担:省政府只对中小学教育提供有限的专项补助。
第三,筹集一部分社会资金,并由学生家庭负担一部分。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由于地方财政对于义务教育经费的筹集负有主要责任,不可避免的流入儿童就被一些地方保护主义者视为对当地教育资源的竞争者,而且大量儿童的流入确实也给流入地政府带来不小的财政压力。
流动儿童离开了户口所在的地区,由于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无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教育经费补贴,而且流入地政府也没有落实外来人口子女教育的资金及任务。
这就导致了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入学要以交纳高额借读费、赞助费为条件的现象普遍产生,而国家对于借读费采用的是默许的态度,并没有明令禁止,几乎各省都有收取借读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可喜的是,2004年北京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文件的意见》表示,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北京市户籍学生一视同仁。
自2004年9月新学年开始,全市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小学和初中,对符合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条件的借读生免收借读费,各区县政府负责保证公办中小学办学所需正常经费,区县财政要按学校实际在校学生人数和定额标准划拨生均经费。
类似的政策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