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
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和标准

教育科
研能力E
①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达1篇以上(农村教师为县级以上二等奖以上)
②主持或参与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取得成果(须附课题立项通知书、个人研究成果应为县级及以上发表的论文或获奖论文等材料)。
③出版过个人专著(含课外读物及参编2万字以上的中小学教材、教参,不含解题型或升学指导型读物)。
必具
必具
必备条件
县 级 骨 干 教 师 评 选 标 准
教育
教学成绩︵近五年来︶
公共选项B
①近10年来,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表彰部门仅限于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和各级政府;表彰称号仅限于“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劳动模范”、“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好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特岗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须附获奖证书原件);②近10年来,被评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须附获奖证书原件和教学设计)。
(B+B1)必具其三
(B+B1)必具其二
职业学
校专业
课教师B2
①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业务专项比赛,获得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次至少1次。②在中职学校组织的校本教研及研讨、交流活动中担任主讲教师或进行专题报告至少1次(须附活动计划、记录及讲稿等相关材料)。③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不断探索有效的课堂教学方式,承担校际公开课、示范课2次或县级1次以上。④被评为“双师”型教师。⑤所辅导学生在县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次至少1次。⑥创作的作品被县级专业机构收藏、在县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设计项目采用1件以上;或在学校举办具有一定水平的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览。
关于选拔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的指导性意见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选拔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的指导性意见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现我校师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选拔、培养和造就一批高层次、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骨干,培育良好的学术氛围和育人环境,加快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唐山师范学院“十一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要求,为做好系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的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选拔范围我校在岗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双肩挑人员到专业所在系报名参选。
二、选拔原则(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与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三、选拔条件根据国家新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确定学科,原则上每一个二级学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设置1-2个,骨干教师岗位不超过50周岁以下教师人数的20%,优秀青年教师岗位不超过40岁以下教师人数的25%。
且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教学水平高,在教学和教改方面成绩突出,其业绩得到同行公认。
3、科研能力强,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在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
4、教风、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创新,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意识。
(二)学科带头人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年龄在57周岁(含57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教学要求:具有深厚扎实的专业基础,在学科建设方面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
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绩显著。
能够潜心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为推动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起骨干示范作用。
能够把握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在本学科专业保持省内同类院校的先进水平。
五年内至少系统讲授过两门以上本科基础课或主干课程,积极完成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教育实习指导工作,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评估优秀。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法为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鼓励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及后勤效劳工作、促进我校教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1.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评选范围是一学年来在教育教学及后勤效劳岗位上敬业爱岗、辛勤耕耘,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
2.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应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10%左右。
二、评选条件1.根本条件①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积极上进,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团结同志、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和带头作用。
③学年〔当年1月和7月〕量化考核综合成绩靠前。
2.对具备根本条件且做出如下突出奉献之一者,应优先予以推荐:①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②长期从事根底课教学,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水平高,德高望重,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
③长期从事效劳育人工作,工作任务重,效劳态度好,成绩突出,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效劳人员。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不予推荐:①教学成绩位于年级组三、四名或教育局抽考成绩位于城区学校三、四名者。
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③有偿家教被举报调查属实者。
④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在岗位变动时向学校提条件、无理取闹者。
⑤因个人失职发生平安责任事故者。
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⑦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追究者。
⑧调入本校工作不满一周年者。
⑨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周或有旷工行为者。
⑩上年获得过同级同类先进者。
三、评选程序①由各处室、年级组按教职工总数的15%推荐联评,学校校委会审核确定候选人。
②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全校公示。
③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评选结果的使用1.校级优秀教师获得者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与优秀青年教师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评选规定五百户中小2012年9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评选规定一、评选范围学校中小学在岗教师,学历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相应要求,常年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和教研工作,工作量和班主任年限符合有关规定,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和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符合评选条件要求,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一)政治思想1、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模范遵守教育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能面向全体学生,业绩突出。
(二)业务能力1、学科带头人(1)小学教师具备小学一级以上职称;班主任年限累计5年以上,取得计算机证(45周岁以下教师)。
(2)有较系统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知识,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新的教育理念、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有较丰富的学科教学实践和德育工作经验,教学风格鲜明,富有特色,重视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受到同行和所教学生的赞誉。
(3)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胜任并能指导教学,近三年来积极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满。
教学管理人员近3年内连续兼课。
在本学科教学中能起把关作用,镇统考成绩突出,在县级以上优质课、研讨课、教师基本功技能竞赛等评选活动中获县级一等奖及其以上奖项。
(4)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的科研能力。
在本学科教育教学活动中起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主持过教育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的课题研究。
有较强的试题编制能力,能对测验结果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5)近五年公开发表过一篇以上(含一篇)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
(6)积极承担指导培养年青教师工作,近十年来所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在工作中能起到骨干作用。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文章来源初中教师网w 91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有影响力的名师和名师群体,为教师专业发展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工作,并充分发挥其表率和示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评选须遵循“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科研为向导”的原则。
具体要求如下:(一)学科带头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职业道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符合下列条件。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2)曾获得过校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2.教育管理要求。
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符合下列四项中的一项:(1)担任班主任工作满6年,并取得较好成绩;(2)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累计满8年,并取得较好成绩;(3)负责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10年,并取得较好成绩;(4)获得过市、区级以上“优秀辅导员”、“模范班主任”等称号。
3.教学实绩要求。
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熟练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符合下列二项中的一项:(1)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中居本区同类学校领先水平;(2)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成绩优异,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得过优异成绩;4.教研科研要求。
具有刻苦钻研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治学态度严谨,成效显著。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宿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办法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学历、职称达标。
小学、幼儿园具备小教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中具备申报学科大专以上学历,高中具备申报学科本科以上学历。
中学申报者具有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小学申报者具有小学高级职称。
具有宽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扎实,勤于学习,不断进修提高。
2.师德高尚。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立志献身教育事业,始终在教学、教研第一线。
教育思想端正,教学认真,富有创新精神。
热爱学生,深受学生的好评。
为人正直,顾全大局,能够团结同志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及研究工作。
受到县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所申报的材料应为近五年内)3.教学业务过硬。
能胜任所教学科的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
在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者能积极参加学科教研活动,在省、市级学科教研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究课;或者经常应市级教研部门邀请参加讲学、命题活动。
(骨干教师可以放宽到县级)4.课题研究出成果。
主持市级及以上的立项课题研究,研究课题通过结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具有阶段成果;或者参加省级课题研究,并有相关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或荣获省、市级等第奖。
5.论文发表、获奖。
注意搜集教育信息,研究教改动态,在优化课堂结构、指导学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有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报刊上发表与任教专业相关的高质量的论文,或者有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得省一、二、三等奖或市一、二等奖的论文。
发表和获奖的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
6.辅导学生获奖,或者培养青年教师得奖。
辅导学生参加兴趣小组成绩显著,参加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中,所辅导的学生成绩优秀,本人获市级以上指导奖。
或者在“师徒结对”活动中,青年教师取得县级以上优课奖或基本功竞赛奖。
二、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条件1.年龄、对象:“教坛新秀”年龄在30周岁以下、教龄2年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教学能手”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形容老师的优秀称号

形容老师的优秀称号形容教师的优秀称号如下:
1、教学设计创新奖
2、学科带头人
3、校级骨干教师奖
4、优秀实训指导教师奖
5、教坛新秀奖
6、优秀青年教师奖
7、师德标兵奖
8、优秀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奖
9、教学奉献奖
10、资源应用辛勤工作者
11、优质课展评奖
12、优秀部门管理奖
13、优秀教研组长
14、最美教师奖
15、招生、培训、特殊贡献奖
16、辛勤园丁
17、优秀党员
18、体育特殊贡献奖
19、文艺特殊贡献奖
20、德育先进者
21、优秀辅导奖
22、依法治校先进个人奖
23、全国模范教师奖
24、全国优秀教师
25、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市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市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正文:---------------------------------------------------------------------------------------------------------------------------------------------------- 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市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局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师〔2008〕26号)精神,决定评选我市第十批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研究单位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
各学校(教学教研单位)领导干部,一直未中断教学(教研)工作,且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建树和影响的,也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中小学市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件见武教师〔2008〕26号文件。
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具有在农村、边远、薄弱学校任教1年或参加教师交流1年的经历;参评市学科带头人原则上是区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优秀青年教师,且男性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评市优秀青年教师原则上是区级优秀青年教师,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武教师〔2008〕26号文件中关于“近5年至少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条件,结合2009年以后开始实施的岗位绩效考核制度,调整为“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或教学业务绩效考核达到2次以上优秀”。
三、评选名额拟评选市学科带头人200名、市优秀青年教师400名,推荐名额按2013年末在职专任教师数确定(见附件1),各区教育局应在推荐名额内推荐上报有关人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
评选规定
五百户中小
2012年9月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评选规定
一、评选范围
学校中小学在岗教师,学历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相应要求,常年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和教研工作,工作量和班主任年限符合有关规定,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和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符合评选条件要求,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
1、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模范遵守教育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能面向全体学生,业绩突出。
(二)业务能力
1、学科带头人
(1)小学教师具备小学一级以上职称;班主任年限累计5年以上,取得计算机证(45周岁以下教师)。
(2)有较系统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知识,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新的教育理念、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有较丰富的学科教学实践和德育工作经验,教学风格鲜明,富有特色,重视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受到同行和所教学生的赞誉。
(3)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胜任并能指导教学,近三年来积极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满。
教学管理人员近3年内连续兼课。
在本学科教学中能起把关作用,镇统考成绩突出,在县级以上优质课、研讨课、教师基本功
技能竞赛等评选活动中获县级一等奖及其以上奖项。
(4)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的科研能力。
在本学科教育教学活动中起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主持过教育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的课题研究。
有较强的试题编制能力,能对测验结果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5)近五年公开发表过一篇以上(含一篇)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
(6)积极承担指导培养年青教师工作,近十年来所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在工作中能起到骨干作用。
(7)近五年来,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等称号。
业务能力申报条件:以上1、2项为必备条件,3、4、5、6、7项必须具备其中三项以上。
2、骨干教师
(1)骨干教师必须具有合格学历,小学教师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班主任年限累计5年以上;取得计算机高级证。
(2)有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具有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积极参与教改实验,注重学科教学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教育教学效果好。
(3)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准确把握教学要求,近五年在县级及以上范围上过公开课、研讨课,能积极承担本学科教学教研任务,教学工作量满;或在优质课、研讨课、教师基本功技能竞赛等评选活动中获县一等奖以上。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的科研能力,能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总结教学工作,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独立承担或参与过镇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的课题研究,有一定的教育科研成果。
有较强的试卷编制能力,能对测验结果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5)近五年在县级以上正式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
(6)有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过与自己学科有关的论文。
(7)近五年来获“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等称号。
(8)课件和教具制作获县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业务能力申报条件:以上1、2项为必备条件,3、4、5、6、7、8项具备其中三项以上。
3、优秀青年教师
(1)年龄35岁以下,具备中小学教师初级以上职称;教学年限5年以上,班主任年限5年以上,取得计算机合格证。
(2)具有较强教育能力,能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教育效果好,所教班级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满意率高。
(3)具有系统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正确理解和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把握教材的深度和广度。
认真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合理的进行教学设计,有较好的业务功底,初步形成自身的教学特色,近三年在校内上过公开课、研讨课,反映良好,在青年教师中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业绩突出,在培优转差、学科竞赛辅导中成绩较好。
能编制一定水平的测验试卷,并能进行正确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4)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强烈的教研意识,在青年教师中起骨干作用。
认真学习教育科研方法,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课改实验,有一定的教研成果。
近三年在县级以上正式期刊上发表过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或近三年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县级一等奖、自治区一、二等奖、全国一、二、三等奖。
业务能力申报条件1、2、3、4为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