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划土地资源 开展新型生态城市建设——银川市滨河新区国土
滨河新区实施方案

滨河新区实施方案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滨河新区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和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滨河新区实施方案的制定,将直接影响到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滨河新区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区域内的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
在规划新区的发展方向和布局时,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利用,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保护水源地和生态绿地,确保新区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存。
其次,滨河新区实施方案需要注重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区的居民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
同时,要注重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包括学校、医院、文化娱乐设施等,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生活保障。
另外,滨河新区实施方案还需要注重产业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创造。
要结合新区的产业定位,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吸引优质企业落户,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同时,要注重培育新区的人才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吸引人才流入,推动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
此外,滨河新区实施方案还需要注重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
要规划建设各类社区设施,包括社区活动中心、休闲公园、健身设施等,营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同时,要注重居民配套设施的建设,提供优质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生活需求。
最后,滨河新区实施方案需要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要充分考虑新区的长远发展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避免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同时,要注重新区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新区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综上所述,滨河新区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自然环境、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区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确保新区建设和发展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性。
只有如此,才能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
科学规划土地资源 开展新型生态城市建设——银川市滨河新区国土

齐娟(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测绘勘查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中心),宁夏银川750021)银川滨河新区核心区规划建设主体在黄河以东区域,部分在黄河以西(永宁县北部为主)。
滨河新区核心区地势开阔平坦,可用荒地充足,适宜发展新型工业、新型城市,将被全力打造成为沿黄经济区核心区、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核心区、综合保税区配套区和全区生态移民承载地。
作为自治区未来发展的重要带动龙头,滨河新区核心区的建设将按照“两年有名、十年成型、三十年成城”的建设时序,坚持“顺山、顺水、顺势;宜居、宜业、宜建”原则,沿黄河打造百里生态长廊、万顷碧波湿地,努力建设“依水而生、拥河而立”,集旅游观光、休闲养生、科技教育、生态和谐、产业高端为一体的宜居宜业、宜商宜贸、宜学宜游、宜养宜疗的现代化、国际化生态田园城。
为了全面及时掌握此区域时效性强、分辨率高、准确详实的基础资料,利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等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对滨河新区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的土地利用开展调查,分析核心区土地供给的数量约束、土地资源承载力,确定国土开发的约束空间,提出核心区国土开发的空间布局和管理建议。
可为科学制定新区国土开发空间布局,实现资源与生态的科学合理结合,协调银川地区生态经济系统,加快建设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言献策。
1研究区概况本研究范围为新区控制范围内的核心区,东起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西至兴庆区鸣翠湖,北至生态纺织园,南接鹤泉湖,围绕黄河自南向北连接永宁、灵武、贺兰、兴庆区等区域,包括“核心城市区、机场组团、发展备用地”三部分,面积163.99平方公里。
2土地约束条件评价2.1土地利用数量结构及空间分布现状利用核心区建设前期2012年的卫星影像图,通过目视解译和野外验证等手段,得到核心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如下:核心区总面积163.99平方公里,其中,农业用地面积112.6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29.65平方公里、未利用地面积21.68平方公里,分别占总面积的68.70%、18.08%和13.22%。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银川滨河新区全域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银川滨河新区全域5A旅游景区建设的意见【法规类别】旅游景点管理【发文字号】银党发[2013]56号【发布部门】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10.22【实施日期】2013.10.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银川市委员会、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银川滨河新区全域5A旅游景区建设的意见(银党发〔2013〕56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强做大文化旅游产业的决定》以及市委“2258”工作思路,按照银川滨河新区发展总体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滨河新区全域5A旅游景区建设,早日实现滨河新区“生态城、文化城、旅游城、产业城”目标,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银川滨河新区范围内历史文化深厚、自然景观独特、民族风情浓郁,拥有悠久厚重的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和特色鲜明的回族文化,具有做强做精文化旅游产业的良好潜质和广阔前景。
滨河新区全域5A景区建设就是把银川滨河新区作为一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进行整体规划建设,并作为区域内最大的景区、最好的旅游产品、最美的旅游目的地来建设和经营。
推动资源优化、空间有序、产品丰富、产业发达的旅游产业系统建设,同时,区域内每个项目、每个园区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以点带线、以线带面,使滨河新区成为处处皆景观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
通过文化与旅游、文化旅游产业与城市规划建设的科学结合,做到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与城市提升高度融合,建成全域5A的旅游产业集群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
1、总体要求。
按照自治区“两区”建设要求和市委、政府关于滨河新区“生态城、文化城、旅游城、产业城”建设目标,充分发挥滨河新区黄河两岸、长城内外独具特色的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和彰显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回族文化等特色文化,以文化提升旅游吸引力,以旅游增强文化影响力,着力培育旅游产品品牌,着力提升旅游内涵品质,着力增强旅游服务能力,着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以滨河新区全域5A景区建设推进滨河新区建设、推进银川旅游转型升级,努力把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成滨河新区的重要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深入推进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深入推进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27•【字号】银政办规发〔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深入推进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2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银川市深入推进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暂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27日银川市深入推进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暂行)为贯彻落实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6〕1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依法指导市辖区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存量资源配置效率,结合银川市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开发范围(一)城镇低效用地认定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现状为闲置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后,则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准,下同)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等,不得列入再开发范围。
列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的土地应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主要为以下类型:1.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2.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产业用地;3.“退二进三”产业用地;4.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等;5.处理后的历史遗留用地;6.土地利用强度和综合投入产出效益明显低于国家和地方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指标标准的产业用地;7.“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中未实施的项目用地;8.根据实际认定为低效用地的其他建设用地。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银政发〔2018〕74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银政发〔2018〕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精神,依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17〕89号)安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全市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查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开展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服务,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市规划建设专家委员会工作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市规划建设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银政办发[2010]145号【发布部门】银川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2.26【实施日期】2010.1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市规划建设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银政办发〔2010〕1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银川市城市规划建设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银川市城市规划建设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与决策的科学性,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并与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规范银川市城市规划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建设领域内各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以促进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条专委会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发挥多学科、多专业专家领衔的优势,在研究制订银川市城乡发展战略、城乡规划等工作中,发挥决策咨询作用,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加快推进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
第三条专委会在决策咨询活动中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市专委会的工作职责:1、审查对我市城乡发展具有影响力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方案;2、审查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3、审查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住宅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4、审查城市主干道沿街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的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5、审查城市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重要街区的景观规划方案;6、审查重要的城市雕塑设计方案;7、审查城市重要市政工程设施(给排水、供热、燃气、供电、电信、立交桥、城市主次干道等)的规划设计方案;<。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08•【字号】银政办发〔2020〕104号•【施行日期】2020.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20〕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8日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211号)精神,全面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大力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要求,统筹协调城市生态保护、土地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关系,注重绿色生态措施和灰色基础设施、地上设施和地下设施的有机结合,以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为核心,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生态格局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的全过程,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建立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市政道路、建筑与小区、公园和绿地广场、城市水系等海绵项目,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近期目标(2020年底):提升雨洪管理能力,削减城市地表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到2020年底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实现85%雨水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
远期目标(2021年—2030年):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滨河新区

滨河新区1、资源优势滨河新区及其周边地区具有富集的煤矿、电力、天然气资源,东边有宁东和上海庙两个国家级能源基地,还有丰富的湿地、湖泊等生态资源、水利资源以及黄河、长城、大漠等文化旅游资源。
宁东煤炭资源丰富,探明储量273 亿吨,远景预测资源量1394亿吨。
滨河新区紧邻陕甘宁天然气田,鄂尔多斯天然气田、长庆油田,油气输入方便。
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资源丰富。
2、文化环境优势银川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回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4%左右。
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
儒家文化和伊斯兰文化共同形成了回族文化、回商精神、移民精神,让这块土地亲商、助商、安商的氛围更加浓厚,成为投资创业发展的沃土。
滨河新区区域内以“T”字型地脉、文脉构架的黄河两岸、长城内外,有大河、沙漠、戈壁、草原等丰富多样的自然旅游资源,也有古人类文化、长城文化、西夏文化、回族文化、军事文化、边塞文化、英雄文化等风格迥异的人文资源。
[2]3、要素成本优势规划区研究范围约1335平方公里,土地供给丰富而优质,土地价格相对中东部地区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规划区周围分布有6大电厂,电力供应充裕、安全、可靠,电力价格便宜;地下水资源较为充沛,结合黄河水域的供给,可满足工业生产和居民用水需要;银川市中心城市的人才集聚效应明显,各类人才的集聚明显增强,具有突出的人才优势。
4、体制创新优势作为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重要平台,滨河新区具备先行先试、发挥龙头作用的政策叠加优势和保障,享有国家在财政、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普惠政策和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特殊政策。
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先行落地的政策,在滨河新区会更多试行;国内开放开发的政策,引入滨河新区借鉴更易展开;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更易在滨河新区先行探索。
自治区和银川市两级政府将研究出台支持滨河新区开放开发的系列配套政策。
滨河新区将成为一个环境宽松、政策优惠、开放高效的发展新区。
5、产业基础优势2012年银川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40.83亿元,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30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3.13 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18.73 亿元,分别占全区的49.1%、37.1%、42.8%和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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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娟(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测绘勘查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中心),宁夏银川750021)银川滨河新区核心区规划建设主体在黄河以东区域,部分在黄河以西(永宁县北部为主)。
滨河新区核心区地势开阔平坦,可用荒地充足,适宜发展新型工业、新型城市,将被全力打造成为沿黄经济区核心区、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核心区、综合保税区配套区和全区生态移民承载地。
作为自治区未来发展的重要带动龙头,滨河新区核心区的建设将按照“两年有名、十年成型、三十年成城”的建设时序,坚持“顺山、顺水、顺势;宜居、宜业、宜建”原则,沿黄河打造百里生态长廊、万顷碧波湿地,努力建设“依水而生、拥河而立”,集旅游观光、休闲养生、科技教育、生态和谐、产业高端为一体的宜居宜业、宜商宜贸、宜学宜游、宜养宜疗的现代化、国际化生态田园城。
为了全面及时掌握此区域时效性强、分辨率高、准确详实的基础资料,利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等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对滨河新区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的土地利用开展调查,分析核心区土地供给的数量约束、土地资源承载力,确定国土开发的约束空间,提出核心区国土开发的空间布局和管理建议。
可为科学制定新区国土开发空间布局,实现资源与生态的科学合理结合,协调银川地区生态经济系统,加快建设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言献策。
1研究区概况本研究范围为新区控制范围内的核心区,东起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西至兴庆区鸣翠湖,北至生态纺织园,南接鹤泉湖,围绕黄河自南向北连接永宁、灵武、贺兰、兴庆区等区域,包括“核心城市区、机场组团、发展备用地”三部分,面积163.99平方公里。
2土地约束条件评价2.1土地利用数量结构及空间分布现状利用核心区建设前期2012年的卫星影像图,通过目视解译和野外验证等手段,得到核心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如下:核心区总面积163.99平方公里,其中,农业用地面积112.6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29.65平方公里、未利用地面积21.68平方公里,分别占总面积的68.70%、18.08%和13.22%。
其中,未利用土地主要分布在黄河东岸区域,由北部规划边界连续向南,直至白芨滩国家自然保护区东北界,空间连续分布,范围较广,有利于开发;水田与水浇地交错,分布在黄河西岸及东岸水面边界至河东黄河整治堤岸之间;林地、园地散布于黄河两侧近岸区域,局部集中分布在黄河东岸临陶公路以东、青银高速以北至宁夏体育总局河东训练基地附近;建设用地与林地园地交错分布。
2.2土地资源数量约束土地的经济供给是指土地在自然供给和自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区因用途利益和价格变化而形成的土地供给数量,它是土地空间使用权及使用方式供给,是弹性供给。
根据刘书楷提出的方法结合西北地区的土地类型特点,修正计算公式如下:适宜建设用地面积=(地形坡度∩海波高度)面积-未利用土地中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有林地面积-天然草地面积-人工草地面积;可利用土地资源=适宜建设用地面积-已有建设用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
根据土地利用类型的结果,通过计算得到可利用土地资源面积=116.70-29.65-12.7=74.35平方公里。
根据建设部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部分山地城市、人口较少的工矿业城市、风景旅游城市等具有特殊情况的城市,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上限不得大于150.0平方米/人,且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85.1~105.0平方米/人内确定。
据此,按照105.0平方米/人计算,核心区现有可利用土地资源可承载人口约为70.81万人。
结合滨河新区总体规划中拟定的人口规模,表明现有土地资源的新区开发空间约束程度较小。
2.3土地资源空间约束土地资源空间约束主要从工程地质要素和刚性保护类因素来考虑,将研究核心区高程、坡度、地震地质和断裂带这些工程地质要素面积累加,得到核心区不适宜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60.72平方公里,详见表1。
表1核心区工程地质要素土地开发限制情况将基本农田、湖泊水系、自然保护区、文化遗址和风景名胜等刚性保护类因素面积累加,得到核心区最大控制面积为66.98平方公里,详见表2。
科学规划土地资源开展新型生态城市建设摘要:在充分掌握银川市滨河新区核心区国土资源本底的基础上,为科学规划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指导新型生态城市建设,利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等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获取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等数据。
以此为基础,选择绿当量分析法得出核心区的绿当量森林覆盖率,进而分析出土地承载力状态,并结合核心区的土地资源数量约束和空间约束条件,确定核心区的国土开发的约束空间,由此开展国土开发格局研究。
关键词:银川市滨河新区;国土开发;格局研究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ADOI 编号:10.14025/ki.jlny.2017.15.049jiao liu yuandi———银川市滨河新区国土开发格局研究jiao liu yuan di表2核心区保护类刚性因素限制的土地开发建设统计2.4约束空间范围与格局综合考虑核心区高程、坡度、地震地质和断裂带的工程地质要素,基本农田、湖泊水系、自然保护区、文化遗址和风景名胜等刚性因素,进行多层次叠加,确定核心区约束空间面积为75.50平方公里,占核心区面积的46.04%,见表3。
核心区约束空间在黄河两岸均有分布。
黄河以西备用发展用地基本全部纳入,相对应黄河以东至断裂带呈“窄带”状区域也应考虑作为次一级区域进入约束范围。
面积最大的区域主要为核心区整个东南区域。
与黄河断裂带基本垂直的头道湾水系周边也纳入了范围,其他区域零星分布于核心区范围内。
总体上,核心区约束空间表现出“平行于黄河的两岸区域、白芨滩国家自然保护区深入新区规划范围部分、头道湾水系部分”三大区域,可大致认为:黄河两岸与垂直其的头道湾、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T ”字形空间区域全部纳入约束空间。
3国土开发格局划分根据国内外国土开发典型经验,结合当前我国新城建设的大组团式、集约化的趋势,作为核心区国土开发空间格局的“指南”。
结合核心区自然资源和刚性因素特征下的约束空间,将核心区国土开发空间格局的总体架构确定为“四大组团背景———三大板块基础———板块内部开发”。
核心区在银川城市总体发展框架之下,依托特色资源,汇集发展要素,吸引与辐射德胜、望远、河东机场和宁东四大组团,空间总面积为576平方公里,其中与核心区相关的分别为德胜组团20平方公里、望远组团22平方公里、河东机场组团140平方公里、宁东组团394平方公里,总人口33.5万人。
未来将核心区建设成为四大组团的区域性城市中心。
三大板块:核心区国土开发空间格局的生活空间(城市商业居住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29.4平方公里(人均105平方米、28万人),约束空间(即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为75.50平方公里,分别占核心区163.99平方公里的17.93%、46.04%(见图1)。
剩余生产空间(产业用地)面积为59.1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6.04%。
国土开发的空间次序应按照约束空间、生活空间、生产空间实施,突出现有自然资源禀赋的优劣与环境、生活、产业的对应性。
板块内部开发:在生态(约束)———生活———生产三大板块基础上,微观上根据“从地理空间布局和人地关系的角度考察、以点线开发模式体现的重点开发战略,是西北国土开发的历史经验。
”通过选择各板块内部的点线匹配区域,实现科学合理开发。
4结语根据滨河新区核心区国土开发条件,将核心区国土开发空间格局总体架构确定为“四大组团背景———三大板块基础———板块内部开发”。
四大组团即德胜、望远、河东机场和宁东四大组团,空间总面积为576平方公里,未来将核心区建设成为四大组团的区域性城市中心;三大板块为基础,即明确生活空间、约束空间、生产空间分布,并确定三者之间的面积比例为1∶2.6∶2;板块内部开发,即在黄河以东适宜开发建设区,以现状人口集中区域为重点,突出人口与产业同时集中的点状与交通基础设施线状开发的国土开发格局,明确“产城一体”的发展理念。
基于以上国土开发格局设计,建议遵照“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态敏感区保护、提高适宜开发用地效率、科学规划土地利用”的原则,制定核心区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的规划和政策。
参考文献[1]刘书楷.人地关系原理及土地的供给与需求.刘书楷论文选集Ⅱ.土地经济研究[M].北京:学苑出版社,1999:66-78.[2]汪一鸣.点线开发:西北国土开发的历史经验[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128(05):35-37.[3]郑群英,周生路,任奎.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生态效益考量方法研究———以南京江宁区为例[J].资源科学,2009,31(4):634-640.[4]米文宝.西北地区国土主体功能区划研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122-123.[5]王宝强.基于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空间管制研究[J].现代城市研究,2009(04):65-70.[6]张春晖.城市新区规划发展研究———以郑东新区规划建设为例[D].南京理工大学.2012.33-34.[7]俞孔坚等.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再造秀美山川的空间战略[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作者简介:齐娟,硕士,工程师,研究方向:遥感测绘。
表3国土开发空间限制因素叠加统计(单位:平方公里)注:表中“-”为不交叉重叠;其余以横向类别逐一与纵向叠加,“-数据”为横向类别被纵向类别覆盖的面积,“(-数据)”为横向类别覆盖纵向类别的面积。
图1核心区国土开发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