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
对本工程变更洽商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对本工程变更洽商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工程投资控制的重点除前期控制外,就是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洽商的管理,为确保工程进度质量,严格按图纸施工,加强工程成本控制,分清责任有利结算。
在监理过程中具体措施如下:一、分类及定义洽商按正式和非正式工程分为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按预算分为技术洽商和经济洽商。
(一)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施工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即为除业主所发正式施工图以外的正式工程施工依据。
1、由于设计院图纸本身错缺漏,导致发生做法变动、材料代换增减、纠正施工图的失误、补充、完善自身设计等。
2、由于业主要求提出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和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或重新划分调整施工范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增减、工作量改变等。
3、由于施工、监理、业主单位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等,以及施工做错或之间配合失误不可更改,导致发生增减工程量、材料代换增减等。
(二)现场签证:为除工程变更以外,现场发生的非正式工程的核认。
1、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必须的技术措施处理。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变化,导致发生增减工程量,材料代换等。
3、业主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乙方的临时用工,工程以外零星工作,三通一平、障碍清除等。
由于上述原因,而由设计、施工单位按标准格式要求,对原图纸(或专业要求)所做的修改、完善、补充、替代、增减工程量核做法标准,以及报工程量,即:工程变更或现场签证,全文统称为洽商。
(三)技术洽商:按合同不该计入或核减金额的洽商,不得涉及有关经济方面的内容,由业主加盖“技术洽商”章后下发。
(四)经济洽商:实施洽商会发生增、减费用的洽商,且按合同应该在结算中计入或核减金额的洽商(即应该由业主支付款项的),由业主加盖“经济洽商”章后下发(特殊情况下发后补盖)。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一、前言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对于建设项目来说,是常见的管理活动。
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与设计文件不符合或不满足实际施工要求的情况,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的活动。
工程洽商是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合同各方对工程进展和技术问题进行交流和协商的活动。
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对于设计文件的变更进行确认和登记的活动。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达标,有必要对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进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设计变更管理规定1.变更管理程序(1)变更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提出。
(2)可行性分析:总包单位应对于变更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评估变更对工期、造价和质量的影响。
(3)变更评审:总包单位应召开相关人员评审变更需求,分析各项影响因素,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
(4)设计变更编制:总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2.变更管理原则(1)合理性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进行。
(2)效益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施工效益的前提下进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4)特殊性原则:设计变更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殊性进行,避免盲目变更和不必要的设计修改。
三、工程洽商管理规定1.应洽商事项范围(1)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方案制定。
(2)工程进度的调整和变更。
(3)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变更。
(4)合同履行中的其他问题。
2.洽商方式(1)召开工程洽商会议:由总包单位组织召开,邀请各方参会,并在会议上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和讨论。
(2)书面洽商:一些问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洽商和沟通,各方在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
3.洽商结果确认(1)洽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各方在文件上签字确认。
(2)洽商结果反映到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中,并进行合同的修改和注册。
1.现场签证程序(1)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书面向总包单位提出。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三方)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一条:分包人对于发包人正式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发包人应按照变更、洽商、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确认变更、洽商、签证结算资料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人变更、洽商、签证的价款。
第二条: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定义(一)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已经交付给发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以及根据我公司要求的功能改变所做出的相应变更。
(二)技术洽商:由非设计单位(即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经接收的施工图纸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三)现场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其中1)经济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某种特殊原因而造成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的增加,对增加的工作内容、工程量等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文件,包括签字认可的合同界面遗漏或施工界面调整签证、非合同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样板点评或开放日后新增工作内容签证、新增零星工程签证等。
费用大于5万元时应转成补充协议或签订合同。
2)见证签证:对合同范围内的、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
(属于因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造成现场工作增加的,如拆除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按照变更、洽商规定的内容重新实施的,应归属于对应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中,在签署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时应将需拆除的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附图并清楚标示拆除范围。
)第三条:关于变更、洽商、签证办理的约定(一)发包人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以本合同指定的发包人代表签字生效,否则分包人可以不接受。
需纳入竣工备案的变更、洽商将在竣工备案时由发包人统一补盖发包人公章。
(二)合同履约中,双方填制的变更、洽商、签证单都应使用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分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三)双方均应对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变更、洽商、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第一章签证原则第一条本规定针对因业主需求、公司营销策划要求或设计变更、工作指令、工程洽商等引发的工程签证。
第二条工程签证必须请示公司同意后方实施现场施工。
第二章签证条件第一条相关工程经验收合格,经项目部复核确认后,在规定时效期内提出申报。
申报资料应包括:(一)原始、过程及终结状态资料;(二)附图附表附照片说明(涉及尺寸的,需附上测量工具的照片);(三)公司营销策划要求或设计变更文件、各方工作联系单、指令单(涉及投资变化的监理联系单、通知单须经公司审批)。
第二条项目部在紧急情况下以口头指令下达任务的,需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手续。
第三章签证流程和时效第一条项目部应提前1天上报工程运营中心。
对于一般小型签证(如临时用工、小型局部处理等)由项目部按正常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对于重大工程签证(如公司营销策划要求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等),工程运营中心必须派员参加现场会签。
对重大工程变更签证,项目部应提出几项可选方案,由工程运营中心、技术部、物资中心做出相应的经济分析比较,报公司领导决策,最终由领导决定方案。
第二条项目部与劳务施工方查验工程原始状态,并对施工原始、过程及终结状态进行相关影相资料留存。
办理签证的工程完成后,劳务施工方须在24小时内提请项目部共同测定现场工程相关数据并附图,共同对原始数据及附图会签确认。
第三条各方共同现场测定相关数据后48小时内,由劳务施工方按一式三份正式向项目部提请工程签证,项目部需在48小时内审签并加盖项目部印章后内部流转至工程运营中心。
第四条工程运营中心、财务中心及时审签后,转至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用印手续后生效。
第五条生效的签证由工程运营中心项目文员负责统一编号,编号后由档案室存档一份原件,项目部存档一份原件,24小时内发放施工单位一份原件。
第六条整个签证过程应在2周内完成。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签证手续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2.1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程序实施说明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洽商(变更)、签证办法实施说明一、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总体原则1、合同范围内所有涉及到工程造价增减或费用增减或工期增减的事项,必须走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程序,并按本要求经过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审批后,方可作为竣工结算审计的依据,否则发包人不予办理竣工结算,所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2、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管理文件包括:(1)“工程洽商(变更)现场审批记录表”、“工程洽商(变更)公司领导审批意见表”(简称洽商记录)、“工程变更通知单”。
(2)“工程量签证草签原始记录表”(简称草签表)。
(3)“长沙市雨花区工程建设签证单”(简称正式签证单)。
(4)现场测量记录文件。
(5)以上文件的格式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签证草签本”(简称草签本)。
3、工程草签必须使用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预结算(合约)部统一制定的草签本。
4、签证必须说明签证原因,实行编号管理,不得漏页,且注明相对应的工程变更洽商资料。
5、现场洽商、签证项目要及时全面,做到一事一商、一事一签,及时处理,防止遗漏。
6、现场签证内容要明确真实,实测实量,要素齐全。
7、草签表要求数据清晰,草签涂改后的数据必须经所有人员重新确认,并加盖数据涂改人所在部门公章,签名前不能留空白,并注明日期。
8、承包人应按顺序签证并妥善保管草签本,作为日后向建设单位补办正式签证单的主要依据,草签本不得遗失、撕毁,否则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隐蔽工程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预结算(合约)部提供清晰可辨认的照片或者其他影像资料记录(含电子版),否则竣工结算审计中所带来的责任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10、所有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管理文件必须及时办理,不搞事后补签。
二、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管理文件的大体要求:1、总体要求:(1)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管理文件之间的关系解释:①洽商记录:用于发包人审核该事项是否同意实施,为竣工结算审计中可依据的文件。
工程资料中关于签证、变更、洽商等问题及解决方案

工程量计算依据: 一: 增加DN1000砼管:长度50m;平接口;20厚1:2水泥砂浆加钢丝网抹带; 二: 增加土方工程量:长50m,截面(2m+7m)*1.9*1/2=xxxxm2;
120ºC20管基
1:0.33
-1.9
0.00
DN1000混凝土管,平(承插)接口,20mm厚1:2水泥砂浆加钢丝网抹带,宽度≥100m说明
相关清单、定额规则 相关计价文件、造价信息 合同相关条款、图纸、监理签发施工指令 现场情况及业主要求
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汇总表
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期计算表
工程名称:混凝土管道铺设(增项) 原合同工程量: 300m 原合同计划工期: 25日历天 计划流水强度: 300/25=12米/天 延误工期: 50÷12≈4天 不批准情况下的施工强度增加:350/25=14米 不批准情况下的施工费用增加:赶工费=(14-12)单方造价/造价*d或按实际发生额
签证、变更、洽商、索赔 案例4
工程量确认内容: 一: 增加DN1000砼管,长度50m;接口方式?基础形式?简图或引用标准图集 二: 增加土方工程量长50m,宽度(2m+7m)*1/2m,平均高1.9m ;
三个问题——文字描述与简图
我要达成的目的是什么?(工期or费用、二者都要) 是否可以更清楚的表达?(分项工程形成描述) 是否会让看到的人感到信息不全面?(描述文字,计算依据、计算证据) 要求: 语言流畅,言简意明 能用100字说清楚的事绝不用101个字,与目的无关的字一概不用; 签证及时,严谨准确(与施工相关时间:立即、8、24、48、72小时、7、14、28、44、56天,签全名) 程序完备,资料齐全 以案例4作问题靶标导向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贵阳市北二环道路工程变更设计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加强xx道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及施工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回购方)和(BT 方)双方签订的BT合同并经共同商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着作用时,应考虑变更设计。
第四条进行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填写“工程变更单”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
未经正式批准的变更设计,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章变更设计、现场签证的条件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变更设计:1、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2、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3、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着;4、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5、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6、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7、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8、经贵阳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9、其他特殊情况。
第六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现场签证:1、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2、经BT方和回购方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3、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4、合同范围外零星工程的确认;5、未包含在合同单价内的临时工程、交通疏解等工程;6、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7、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致的人工、设备赶工增加的措施费用。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变更洽商签证管理,促进工程项目进展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工程项目中进行变更洽商签证管理的工作。
三、工程项目变更洽商签证管理流程1. 变更申请:项目组成员及相关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填写变更申请表。
2. 变更分析:项目组成员根据申请内容,对变更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初步意见。
3. 变更洽商:项目组成员与相关单位进行变更洽商,协商确认变更内容、影响及补偿等事项。
4. 变更签证:变更洽商达成一致后,由相关单位出具变更签证,确认变更内容及责任。
5. 变更执行:项目组成员按照变更签证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工程实施,保障施工质量。
6. 变更验收:项目组成员对变更部分进行验收,确认变更达到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要求。
7. 变更审计:项目组成员对变更工程进行审计,确认变更费用及效益,并做好记录。
四、责任分工1. 项目组成员:负责申请变更、进行变更分析、参加变更洽商、执行变更、完成验收及审计等工作。
2. 相关单位:负责出具变更签证、参加变更洽商、协助项目组成员完成变更及验收等工作。
五、变更签证管理1. 变更签证应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影响、变更费用及变更责任等事项。
2. 变更签证应盖章、签字、日期,并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签字确认。
3. 变更签证应及时传达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以便工程实施。
六、保密制度本制度内容为公司内部机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露。
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视情况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拥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能认真遵守,确保工程项目能顺利进行。
如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随时提出。
感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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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
一、目的与范围
本管理措施旨在明确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的管理职责、流程和要求,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本管理措施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变更、洽商和签证管理。
二、职责与分工
1.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管理措施,对项目变更、洽
商和签证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设计单位:负责提出设计变更方案,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估和
经济分析,并提交项目管理部审核。
3.施工单位:负责提出施工洽商方案,按照项目管理部的要求进行
实施,并提交相关资料。
4.现场签证负责人:负责办理现场签证手续,核实签证内容,及时
上报项目管理部审批。
三、变更申请与评估
1.施工单位应提前向项目管理部提交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影
响范围、技术方案和成本预算。
2.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估和经济分析,评估其对工程
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3.项目管理部应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
决定是否批准。
四、洽商记录与审批
1.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施工洽商内容,包括洽商原因、方案、实施
过程和结果等,并及时提交给项目管理部。
2.项目管理部应对施工洽商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重要或重大洽商应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五、现场签证办理流程
1.现场签证应在发生前向项目管理部提出申请,填写相应表格,并
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项目管理部应对现场签证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必要性
和合理性。
3.经批准的现场签证应由签证负责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公
司规定进行费用结算。
4.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后补办现场签证手续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
目管理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相关手续。
5.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现场签证申请,项目管理部有权不予批准,并
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重新办理。
六、变更实施与跟踪
1.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并确保
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2.项目管理部应对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控,
确保其按计划完成。
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3.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实施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后续工作或结算。
七、变更效果评估与反馈
1.项目管理部应对已实施的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进行效果评估,
分析其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2.对于效果不理想的变更、洽商和签证,项目管理部应要求施工单
位进行整改或采取其他措施加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