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交接和验收管理规定
电力及电气设备技术档案、交接试验与验收管理规定

电力及电气设备技术档案、交接试验与验收管理规定一、总则:1、本规定明确了电力及电气设备技术档案、交接试验与验收的管理要求,旨在确保电力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和长期运行。
3、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应认真执行本规定,确保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技术档案管理规定:1、技术档案的重要性:1.1技术档案是电力及电气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依据,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和记录。
1.2技术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直接关系到电力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和长期运行。
2、技术档案应遵循以下原则:2.1完整性:技术档案应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全部环节的相关资料和记录。
2.2准确性:技术档案应准确反映设备的性能参数、结构特点、维修记录等关键信息。
2.3统一性:技术档案的格式和标准应统一,便于查询和利用。
2.4安全性:技术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3、技术档案的编写要求:3.1技术档案应详细记录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参数、维修记录等信息。
3.2技术档案应包括设备说明书、安装图纸、调试报告、运行日志等文件。
3.3技术档案应清晰、完整、准确,便于阅读和查询。
3.4技术档案应实行分级保密管理,根据涉密程度进行分类,确保信息安全。
4、技术档案的保密和利用限制:4.1技术档案应实行分级保密管理,根据涉密程度分为机密、秘密、公开等等级别。
4.2机密级技术档案应限制阅读范围,仅限于必要的人员使用,严禁外泄。
4.3秘密级技术档案应实行审批制度,阅读和使用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4公开级技术档案可在一定范围内共享,但应确保信息不被恶意利用。
三、交接试验与验收管理规定:1、交接试验的目的和程序:1.1交接试验是为了检验电力及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确保设备能够稳定运行。
1.2交接试验应在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由建设单位和设备供应商共同参与。
1.3交接试验应按照相关标准或合同要求进行,试验结果应真实、准确、完整。
验收管理制度(精选20篇)

验收管理制度(精选20篇)验收管理制度 11、设备和设施的选型由机电和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选用的.设备、设施必须是国家或本公司定点厂生产的性能先进的合格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购或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和零部件等,否则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2、新购置和经大修后的设备和设施,投入使用前由机电和运输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使用单位要提前提出验收申请。
3、设备和设施安装前,安装单位要提出安装申请和计划,编制施工规程并经运输、机电等单位审查会签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
安装必须严格按设计和作业规程、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4、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并试运转,合格后方准移交生产使用,并要有书面的验收记录。
5、对运输设备(矿车、人车、机车)的报废,由矿机电科长负责组织,机电机运队、机电机运队、机电科、经营部、调度下管参加,建立鉴定验收制度,由区队和专业建挡备查。
验收管理制度 21、仓库必须制订危险化学品入库验收质量标准,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2、本公司危险化学品产品入库时,保管员按产品入库验收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产品......1、仓库必须制订危险化学品入库验收质量标准,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2、本公司危险化学品产品入库时,保管员按产品入库验收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技说明书、安全标签、产品合格证、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
产品质量和安全要求不合格的产品,退回生产车间。
3、外购的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按订货合同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货源、生产规格、技说明书、安全标签、产品合格证质量、数量、包装要求、有无泄漏,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
物品质量和安全要求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4、对于包装破损、包装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及时经过安全处理,并作退货处理。
关于设备交接的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设备交接的管理暂行规定针对我矿目前设备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设备交接行为,明确责任,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1. 新安装设备的交接与正式验收一并进行,安装单位经初验合格后写出交接验收申请及交接设备清单交机电科、仓储中心各一份,机电科在接到申请2日内组织验收。
安装单位不及时提交申请,造成已移交使用单位使用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对安装单位负责人每拖一天罚款200元。
2. 各单位由于施工地点变更或其他因生产安排需要进行设备移交时,必须在撤出原施工地点一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申请并附交接设备清单,经机电矿长、生产矿长签字同意后交机电科、仓储中心各一份,由机电科在2日内组织交接。
否则,不及时移交一经查出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3. 新安装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交接验收当日接收单位必须更改接收设备的包机,将设备纳入本单位管理。
验收不合格或所安工程的设备完好率达不到100%的,对安装单位正职罚款300元,副职及技术员罚款200元,设备仍归安装单位管理,待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交接;接收单位不按期更改包机对接收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4. 设备移交验收中提出的问题由交出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交接当日接收单位必须将包机改完,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
经验收低于设备完好标准的设备按不完好处理,计入交出方的设备完好率考核;接收单位不按期更改包机对接收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5. 各类交接验收提出的问题由机电科以整改表的形式下发,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到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并每条扣月底设备完好率1%。
机电安监员及接收单位复查,机电科监督执行。
6. 设备交接的交接手续由仓储中心负责办理,并出具设备交接单。
7. 设备交接验收中提出的需整改的问题,在整改合格前不对接收单位进行考核。
8. 被通知的各参与交接验收的各单位必须按时参加,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交接验收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罚款300元,恶意抵触的罚款500元,机电科监督执行。
2024年机械设备交接制度(二篇)

2024年机械设备交接制度1、机械设备在管理使用保养和修理过程中,应办理交接手续。
2、新购入的机械设备由分公司施工科验收,根据随机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建立和技术档案,并填好新到设备验收报告单。
在向项目部移交时,应填写移交的单。
3、机械在多班生产或多人轮班操作使用时,必须实行上下班交接的原则。
4、机组长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5、主要机械送厂大修,机械修竣支付送检单位时,承接单位与送修单位之间应办理交接手续。
6、机械设备入库或出库时,各项目部间调配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2024年机械设备交接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化机械设备交接流程,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有序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各部门之间机械设备的交接。
第三条机械设备交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务的原则。
第四条机械设备交接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机械设备交接流程的操作。
第五条机械设备交接工作应在机械设备停用或调换时进行。
第二章机械设备交接的程序第六条机械设备交接的程序包括准备工作、交接确认和记录。
第七条准备工作包括新旧机械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
第八条交接确认包括双方对机械设备的资产信息、运行状况、维修保养记录和使用情况进行确认。
第九条交接记录应详细记录新旧机械设备的信息、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内容。
第十条机械设备交接需要双方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机械设备交接的具体操作第十一条新旧机械设备交接应在设备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确保交接过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十二条交接双方应提前对新旧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交接时,新旧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参与并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
第十四条交接双方应按照交接确认表的要求,对新旧机械设备的资产信息、运行状况、维修保养记录和使用情况进行确认。
第十五条交接过程中,如发现机械设备存在问题或需要维修保养,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门,并记录在交接记录中。
工程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设备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备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水平,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设备的验收管理。
第二章工程设备验收的基本要求第三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在设备交付使用前进行,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四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由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五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按照公正、公平、严谨的原则进行,不得违规接受或索取任何利益。
第六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建立完善的验收记录,记录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设备、验收结果等内容。
第三章工程设备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第七条工程设备验收的程序应当包括以下步骤:(一)确定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定工程设备的验收标准。
(二)准备验收材料: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和工具。
(三)组织验收人员:确定验收人员,包括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
(四)实施验收: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对工程设备进行验收。
(五)记录验收结果:记录验收过程中的信息和结果,形成验收报告。
第八条工程设备验收的要求包括:(一)工程设备的性能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二)工程设备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工程设备的安全性能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九条工程设备验收的结果应当是合格或者不合格,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如需对验收结果进行争议解决,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诉或复核。
第四章工程设备验收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组织工程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工程设备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十三条工程设备供应单位应当保证设备质量和性能,配合工程设备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十四条工程设备验收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验收工作,如实如查记录验收结果。
设备工程管理验收制度

设备工程管理验收制度设备工程管理验收制度是对工程项目中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行等各个环节进行系统检查的过程。
该制度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验收准备在验收前,项目负责人需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所有设备均已安装完毕,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同时,应准备好验收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清单、安装记录、调试报告、操作手册等。
二、验收组织验收工作应由专门的验收小组负责,该小组应由业主代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等组成。
验收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验收程序验收程序通常包括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两个阶段。
初步验收主要检查设备的安装质量和功能是否符合要求;最终验收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认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四、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当明确具体,涵盖设备的性能指标、安全要求、环保标准等各个方面。
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五、问题处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对于存在的缺陷和不符合项,应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在整改后进行复验。
六、验收报告验收完成后,验收小组应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验收过程、结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报告一经确认,即可作为工程交付的依据。
七、后续跟踪验收并不意味着管理的结束,业主或管理单位应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通过以上七个方面的规范操作,可以确保设备工程管理验收工作的严谨性和有效性。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工程质量,还能够减少后期运营中的安全隐患,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
工程设备验收管理规定

XXX上市集团公司工程设备验收管理规定第一节、工程设备验收一般规定1、如多次提出申请,多次发现问题不能验收通过的,将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理单位予以经济处罚。
2、移交验收过程中,工程设备安装管理部门未按照约定期限督促整改完成的,使用部门可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设备科)。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有义务按甲方要求配合进行竣工备案验收,甲方(设备科)、工程设备安装及相关部门须在招标阶段及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节、工程设备到货验收规定一、工程设备到、收货检验管理程序1、工程设备到货后,由设备供应部门通知相关部门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到场参加设备到货检验接收。
相关单位、部门包括:库管员、设备科、机电车间、使用部门、设备安装单位或设备供应单位、质检科等。
2、工程设备到货检验前,供应科应提供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和技术协议,参检人员根据设备合同和技术协议对设备进行详细清点,同时供货单位应随工程设备一道提供产品合格证、图纸、安装、运行及设备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设备检验合格后,由设备科填写《工程设备到、收货检验表》,各参检人员签字。
然后将设备移交安装单位,库房办理移交手续,同时办理出入库手续。
随机备品备件应入库建档保管,专用工器具移交机电车间建档管理。
工程设备所有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科建档管理。
其它单位部门所需用技术资料由设备科供复印件资料。
工程施工完毕将资料整理交资料室存档。
4、到货后不具备检验条件的设备,供货单位负责保管或委托相关单位代管。
5、设备检验不合格,应作好详细记录,并由供应部门及时与供货单位协调,同时按合同及技术要求处理相关事宜。
6、工程设备到货检验合格后,库房管理及使用部门根据设备清单分类建档建账。
二、工程设备到、收货检验内容工程设备到货检验接收应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执行,结合该工程设备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进行检验。
1、外观检查:按照合同及技术协议对到货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箱号、数量等进行逐一核对相符,检查设备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锈蚀等现象。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范本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生产设备、设施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符合安全、可靠、有效的要求,以保障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设施的验收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1. 生产设备:指用于生产制造、加工、测试或其他相关用途的机械、电气、仪表、工具及其附属设备。
2. 设施:指工厂、车间、库房、办公室等用于生产运营的场所和设备。
3. 验收:指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测试、确认,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决策和处理的过程。
三、责任与权限1. 总经理:负责全面组织、监督生产设备、设施的验收工作。
2. 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生产设备、设施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实施并提交验收报告。
3.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配合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判断。
4. 验收小组: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成立,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
四、验收程序1. 编制验收方案:技术负责人根据生产设备、设施的性质和特点,编制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目的、验收范围、验收要求、验收方法等内容。
并根据需要组织验收小组进行讨论和修改。
2. 实施验收:按照验收方案的要求,组织验收小组进行实地检查、测试、确认。
记录所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并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验和试运行。
3. 验收报告:技术负责人根据实施验收的结果,编制验收报告。
报告包括验收设备、设施的基本信息、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4. 决策和处理:根据验收报告的内容,进行决策和处理。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更换。
5. 存档管理:对于已验收的设备、设施和验收报告,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存档管理,以备查阅和追溯。
五、验收要求1. 安全可靠:生产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和功能。
2. 合理使用:生产设备、设施的布局、设置和使用必须符合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能够满足生产作业的需要。
3. 质量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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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交接和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明确了设备设施的交接与验收管理过程,以确保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实现设备设施的正常验收交接,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及时投运.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机电仪设备、管道、罐体、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交接和验收.第三条术语解释生产单元:是指按工艺流程确认的本岗位内的所有设备、电器仪表、管道、阀门、罐体等.设备设施:指生产中长期使用,可以移动的和不可以移动的物体,并在反复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物体的总称.建安单位:指设备安装调试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设备设施交接:是指机电仪设备、管道、罐体、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完成后,建安单位与建设单位设备设施的交接.设备设施交接包括原始的文件资料、设备设施检查、设备性能测试、合格证和验收证明等.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技改设备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执行,收集本管理办法的反馈意见,定期提出修改意见.一、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指导;二、评判交接和验收的效果;三、检查与其它功能是否匹配;四、交接和验收的执行;五、提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六、提出对交接和验收的改进建议;七、检查生产单元施工是否结束和达到验收要求;八、检查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记录、资料、数据是否齐全且整理完毕.第五条生产技术部一、对设备设施的交接和验收工作进行监督;二、提出对交接和验收的改进建议;三、提出工艺改进方案;四、组织审核试运行方案.第六条安全环保部一、组织设备设施安全环保风险辨识;二、组织安全环保风险评估;三、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四、提出安全生产建议.第七条作业区:一、根据设备设施的实际情况编制或提出修订操作规程;二、检查本岗位的设备、管道、电器仪表、设施等安装是否齐全;三、检查施工是否结束和达到验收要求;四、检查本岗位环境是否清理干净,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五、检查本岗位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六、编制试运行方案.第三章执行程序第八条成立设备设施移交小组,负责设备设施交接和验收工作.机构如下:组长单位:技改设备部副组长单位:生产技术部所属作业区成员单位:安全环保部建安单位相关作业区设备生产厂家需厂家调试第九条建安单位提出设备设施移交和验收申请给技改设备部,技改设备部组织验收.第十条技改设备部检查设备设施交接和验收的条件,包括相关设备设施安装、建设记录资料数据等.第十一条技改设备部组织移交小组成员对申请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系统进行检查,条件具备后开始交接和验收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讨论试运行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第十二条作业区填写设备试运行申请单,相关单位签字确认后交操作人员.操作人员接到设备试运行申请单,对设备试运行申请单上的设备设施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具备条件后方可进行操作.试运行工作结束后,由作业区填写设备试运行报告.交接和验收完成后,技改设备部组织参加人员签订交接和验收完成报告第四章验收要求第十三条设备设施交接和验收时的要求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建安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必须的审批文件和资料.第十四条移交小组组员的验收内容一、安装单位1.保证各项安装工作结束,设备设施具备验收条件;2.设备设施现场环境清理干净,安全通道畅通;3.安装过程中的有关记录、资料、整理完毕且数据齐全.二、技改设备部1.检查安装单位的工作是否结束和达到验收要求;2.检查安装过程中的有关记录、资料、数据是否齐全且整理完毕;3.办理相关的设备变更或异动等相关手续;4.特种设备手续办理完毕,具备投运条件.三、作业区1.根据设备安装的情况制定或修订相关的运行操作规程,标识介质流向;2.检查安装单位在本岗位的设备、管道、仪器仪表、建筑等安装是否齐全;3.制作和悬挂设备编号、名称标牌;4.检查安装单位的工作是否结束并达到验收要求.四、生产技术部1.对设备交接及验收工作进行技术把关,并对技术安全有效性负责;2.对设备交接与验收工作进行监督.五、安全环保部1.执行环境检查;2.组织安全环保风险评估.第十五条相关记录检查建安单位提出正式的设备设施移交和验收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相应的资料,以保证设备设施交接后的安全稳定运行.资料要符合以下要求:一、记录的完整性1.设备说明书、合格证齐全.2以下记录必须完整、注有日期和签名:设备安装验收记录;设备单机试车记录;管道吹扫试压记录.3.设备试运行方案必须完整、注有日期和签名.4.操作规程或临时性操作规定已签发.5.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书齐备.6.所有相关图纸齐全.二、设备编号、管道介质流向标识清楚、正确.三、以下设备应有法定证明文件:1.起重行车、电动葫芦;2.压力容器;3.安全阀;4.电梯;5.锅炉.四、建筑、安装地点布置批准手续1.管理部门位置批准手续;2.消防部门位置批准手续.第十六条设备设施检查一、对设备设施进行联合检查.所有指定移交小组的成员都应该参加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1.外观鉴定设备本体、辅助设施、颜色鉴定、标牌a设备本体干净、清洁,涂色鲜明.b设备铭牌清楚明亮,标识清楚.c管道介质流向标识清楚,管道连接完好,连接螺栓足够,管道涂色鲜明.d设备已加注合格的润滑油,且油量达到规定标准.e设备附属设施齐全.f管道支撑、托架符合标准.g罐体已清扫干净,无杂物.h罐体人孔、盲板已封闭.2.通道安全检查.3.设施锁、门、护栏、楼梯、平台等安全检查.4.物资存放合理有害物质和区域得到明确确认检查.5.现场清洁检查.6.设备设施完整部件、辅助设施齐全检查.7.照明设备功能测试合格且分布适当检查.8.安全接地线有效合规检查.第十七条设备测试一、未按以上进行设备检查的项目、有遗漏或需返工的设备未完成前,不能进行设备测试.二、安装单位应该提交设备的测试流程,移交小组在设备测试前对此流程提出建议,设备技术部门负责人加以审核.三、在系统启用之前,安装单位应该对所有的系统测试负责.测试成功后应该把整套测试清单送交技改设备部.设备测试内容:1.就地人工启动/停止;2.2.就地自动启动/停止;3.程启动/停止;4.联锁功能测试;5.紧急情况的制动;6.保护装置;7.程序控制;8.设备完整性;9.设备性能方面:a.设备运转声音清晰,无刺耳的尖叫声,杂音;b.设备温度在规定的范围内,设备本体表面温度≤75℃;c.设备运转平稳,无晃动,无泄漏,无异常振动;d.设备润滑油路无泄漏、油压稳定;e.电机运转平稳,工作电流在额定电流范围内;f.管道接头处无滴漏,无晃动,无变形;g.动力线在设备运行中无发热,无短路、缺项等缺陷.10.工艺管道完整性;11.建构筑物:a.厂房建筑物雨水排放,维修平台、楼梯;b.地下电缆沟道,地下排水沟道.12.道路及道路排水;13.环境污染物安全环保部,如:噪音、废水、废气、废渣.四、设备的试运行1.作业区在设备试运行前,必须填写设备试运行申请单.2.设备或系统在调试、试运前一周需向验收组提供调试及试运方案,经验收组组织讨论、批准后下发给各有关试运单位,由试运单位组织学习、掌握,特殊情况下由调试单位组织讲解.3.设备或系统调试、试运涉及到机组出力或系统安全时,事先须报上级领导及调度批准.4.热工、电气控制连锁回路的试验凡涉及到一次设备的启、闭、开、停,应办理申请单手续,并征得相应设备的安装或厂家负责人签字方能执行.5.试运设备应做好试运的安全措施,电气设备符合送电规定,各仪表保护均能正常投入,试运行设备处于完整良好状态.6.操作工接到设备试运行申请单后对设备试运行申请单上的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具备条件后方可进行操作.7.在试运中阀门的启闭,开关的拉合,必须由操作工执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事故情况例外.8.试运行中设备或系统上发生缺陷需暂停试运时,必须在计划试运行结束时间内处理结束,方可再次试运行,若消缺工作超过计划试运结束时间,必须重新办理设备试运行申请单后方可再次试运.五、移交报告试运行工作结束后,由移交小组填写设备设施交接和验收报告,报公司审批.六、接收1.设备设施交接和验收报告经公司批准后,移交小组交作业区接收.2.设备设施移交后在投料生产中相关设备数据要由生产技术部和技改设备部重新审阅,以确保实际启用数据符合国标规范.第五章检查与评价第十八条技改设备部组织对本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和评价,半年一次.第十九条公司分管领导对本管理办法的合理性与完整性进行检查与评价,每年一次.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由技改设备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附件一:设备设施交接与验收流程附件二:设备交接和验收申请附件三:设备试运行申请单附件四:设备交接和验收报告附件一:设备设施交接与验收流程附件二:设备交接和验收申请申请生产单元设备、管道、电器、仪表、建筑等设备设施已安装完毕,单体设备已试车,管道已吹扫,安全设施已齐备,设备安装资料已准备齐全,设备所在环境已清扫干净,安全通道畅通,动力电已接通,具备交接和验收条件,请攀钢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验收.安装单位:年月日附件三:设备试运行申请单试运行申请单注:只填A类设备,每台一页.附件四:设备交接和验收报告设备交接和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