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建设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建设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提高急诊患者的就医效率,缩短等待时间,拟定本制度以建设急诊绿色通道,并明确相关管理措施。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急诊科的工作人员和急诊患者。
第二章急诊绿色通道建设原则第三条便捷通行原则急诊绿色通道应建设为患者便捷通行的通道,为急诊患者供应快速就医服务。
第四条公平公正原则急诊绿色通道对全部符合急诊就医条件的患者都应公平公正开放,不得对任何人员进行鄙视或特殊待遇。
第五条安全稳定原则急诊绿色通道的建设应注意安全稳定,避开对其他患者正常就医产生不良影响。
第六条顺畅管理原则急诊绿色通道应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通道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急诊绿色通道建设内容第七条识别标识急诊绿色通道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如指示牌、标牌、地面标记等,以便急诊患者快速识别通道。
医院应设置合理的急诊绿色通道,通道的宽度、长度、位置等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并确保畅通无阻。
第九条候诊区域急诊绿色通道应配备相应的候诊区域,确保急诊患者在等待就医过程中能得到适当的休息和舒适。
第十条就医流程优化医院应对急诊绿色通道的就医流程进行优化,包含医生、护士、辅佑襄助人员的配备、检查、诊断、治疗等环节的衔接,以提高急诊患者的就医效率。
第十一条专项培训医院应定期对急诊绿色通道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包含医务人员的急诊知识、急救技能、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监督和督促医院应加强对急诊绿色通道的监督和督促,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有效运行。
第四章急诊绿色通道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引导人员配备医院应配备特地的引导人员,负责指引急诊患者顺利进入急诊绿色通道,帮助患者完成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急诊优先评估医院急诊科应设立特地的急诊优先评估区域,对急诊患者进行临床评估,快速推断患者病情,为患者供应及时就医服务。
第十五条资源保障医院应保障急诊绿色通道所需的人员、设备、药品等资源,确保急诊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有效治疗。
急诊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诊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一、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1、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严重创伤(包括多发伤、复合伤)、急性呼吸衰竭、急性中毒等危及生命的疾病。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伤病员。
3、无家属陪同且需紧急救治的患者。
4、其他符合急危重症标准的患者。
二、绿色通道的启动流程1、当患者到达急诊科时,分诊护士应在第一时间进行快速评估,对于符合绿色通道适用范围的患者,立即启动绿色通道。
2、医生迅速到位,对患者进行紧急诊治,并下达相关的医嘱和检查申请。
3、护士立即执行医嘱,包括建立静脉通道、吸氧、心电监护等,并协助患者进行各项检查。
4、同时,通知相关科室(如检验科、影像科、手术室等)做好准备,优先为患者提供服务。
三、人员职责1、急诊科医生(1)负责对患者进行快速准确的诊断和评估,制定治疗方案。
(2)及时下达医嘱,组织抢救工作。
(3)与相关科室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后续治疗。
2、急诊科护士(1)快速响应医生的指令,准确执行各项护理操作。
(2)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报告。
(3)协助患者进行检查和转运。
3、分诊护士(1)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准确判断是否符合绿色通道条件。
(2)引导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4、相关科室人员(1)接到急诊科的通知后,应迅速做好准备,优先为绿色通道患者提供服务。
(2)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和报告,并及时反馈给急诊科。
四、医疗服务保障1、优先检查(1)检验科、影像科等科室应优先为绿色通道患者进行检查,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出具检查结果。
(2)对于需要紧急进行的检查项目,如床边心电图、床边超声等,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
2、优先治疗(1)手术室、介入室等治疗科室应优先安排绿色通道患者的手术和介入治疗。
(2)确保治疗所需的设备、药品和人员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3、欠费救治对于无法及时缴纳医疗费用的绿色通道患者,应先进行救治,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
五、记录与报告1、急诊科医生和护士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救治过程,包括病情变化、治疗措施、检查结果等。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背景急诊绿色通道制度是指对患有急性危重病,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提供的一种专门通道服务。
它是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是医疗机构为满足急诊患者需求而制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由于医院人数众多,治疗时间与资源等限制因素的存在,为了避免因病情恶化而造成不必要的患者伤亡,急诊绿色通道制度已经成为医院的规范性规定。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的意义急诊绿色通道制度的实施,能够为急危重病人提供紧急救治,缩短就诊时间和等待时间。
对于急性胸痛、急性腹痛、中毒等危急病症,急诊绿色通道制度可以快捷地进行诊疗。
同时,医院通过设置绿色通道,还能够提高急诊治疗效率,缓解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的工作压力,从而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关怀和治疗服务。
急诊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设立急诊绿色通道医院需要对急诊绿色通道的设施、通道宽度、标志标识等进行规划和设置。
设立绿色通道时,需要将绿色专用通道与普通自由通道进行区分,以便就诊者能够轻松找到专用通道,快捷地得到救治。
绿色通道的识别标志绿色通道的识别标志应用醒目、显眼的颜色和标识标志进行设置。
除此之外,医院还需要通过设置特定的三角标志标识等方式,指明绿色通道的入口处,以防止患者误入普通通道,从而较大地浪费治疗时间。
建立急诊绿色通道管理机制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急诊绿色通道管理机制。
具体的措施包括:为急危重病患者专门设立一张优先就医卡或者“绿码”,由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部门或者专人进行管理,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医院还可以通过开通门诊咨询热线,为患者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恰当的通知和宣传工作为了让更多的就诊者了解急诊绿色通道制度,医院应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和推广,如:广播、电视、网络和地铁等公共媒体进行广告宣传,以及与医保局、社区服务中心、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宣传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的常见问题及措施通道堵塞在使用急诊绿色通道过程中,由于就诊者过多,可能会引起通道的堵塞。
为了避免因堵塞而导致治疗时效的降低,医院需要实行限制人数的措施,例如控制急诊等待区域的人数上限,引导就诊者按照通道的方向前进以缩短排队等待时间等措施,以确保通道畅通。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一、前言为了提高急诊抢救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医院特订立本《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要求和流程,并规范医务人员在急诊绿色通道工作中的权责和行为,为患者供应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1.患者至上:医务人员要将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为患者供应全面、优质的医疗服务。
2.公平公正:对全部急诊患者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制度,不鄙视任何一个患者。
3.快速高效: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畅通,通过及时、高效的医疗救治,最大程度缩短患者的等待时间。
4.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必需严格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操作,严禁滥用职权和违规行为。
三、急诊绿色通道的定义和范围急诊绿色通道是指医院为急需抢救的患者留有的高效、绿色通道。
适用范围包含病情危重、突发重症以及需要快速处理的急诊患者等。
病情评估和判定由医务人员依据医学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进行决策。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开通与管理1.急诊绿色通道的开通:–医院设立急诊绿色通道特地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统筹相关工作。
–急诊绿色通道标志牌应醒目地张贴于相关急诊入口处,方便患者和医务人员辨认。
2.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急诊绿色通道特地办公室负责对患者的入口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急诊患者能够及时进入绿色通道。
–为方便辨认和管理,急诊绿色通道患者需佩戴特殊识别标志,以便医务人员能够准确识别优先处理。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服务流程1.急诊患者调度流程:–患者到达急诊科后,接待人员将患者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并为其发放急诊绿色通道特殊识别标志。
–医务人员依据患者所佩戴的特殊识别标志,优先进行病情评估,并将其快速布置到相应的急诊绿色通道就诊。
2.急诊医疗服务流程:–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进行优化分诊,确保病情紧急、重症患者优先获得医疗救治。
–快速布置相关科室医生和护士完成初步诊断和急诊抢救,并及时启动急救设备和药品,供应有效治疗。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1. 急诊绿色通道是抢救急诊危重病人的专用通道,必须确保二十四小时畅通无阻。
2. 急诊内科、外科、儿科实行二十四小时坐班制,随时作好抢救准备。
3. 院前急救转运和急救出诊的人员、设备、车辆必须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接到传呼后,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及救护车必须5分钟内出动。
4. 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
5. 急诊外科病人,先包扎固定、止血处理,再送检查;危及生命的危重病人必须立即在急诊抢救室就地抢救,建立呼吸循环通道后,视病情再行检查或作住院治疗。
6. 各种急诊化验及检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发出报告(检验一小时内,照片及功能检查半小时内),以便临床医师迅速作出诊疗决定。
7. 紧急会诊,被邀科室和人员到位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历上。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5篇)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一、绿色通道服务的范围1.直接危及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脑梗、心梗、多发伤复合伤、各种原因引起的循环呼吸骤停、休克、昏迷、大出血、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
2.无家属陪同且需要急诊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同人员等)且需要急诊处理的患者。
4.突发事件,对社会影响力较大事件中的患者。
5.见义勇为的受伤者。
二、绿色通道救治的基本要求1.以抢救生命为原则,先救治,后结算。
2.急诊科护士接诊时,如发现符合“绿色通道”服务范围的患者,须立即报告医生,由接诊医生决定是否开通绿色通道。
一旦开通绿色通道,即实行“二先二后”的规定(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费;先入院抢救,后交费办手续)。
化验、检查、输血、用药、住院等由护士在相关医疗文书上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必须根据医嘱单、输血及辅助检查申请单上急诊科“绿色通道”专用章,优先为患者提供服务,如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治疗、优先使用电梯等快捷的服务。
3.急诊科医生接诊“绿色通道”的病人时,应根据初步的病情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及各种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
急诊科护士核对后及时执行。
4.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首诊医生负责对患者的抢救、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组织会诊、完成各种医疗文书、必要时与护士共同护送患者进行检查或转送等任务。
5.各科室值班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药剂、后勤维修保障人员等)应保持通讯畅通,接到急诊科急会诊或其它紧急请求后,必须于____分种内到达急诊科或请求地点。
____对需做各种急诊辅助检查的危重患者,必须由护理人员陪同,必要时与医师共同护送,准备必要的抢救设施和药品,边抢救、边检查。
____对需住院、紧急手术等治疗的患者,急诊科应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根据病情准备必要的抢救设施和药品,由护士护送或与医师共同护送,并与接收科室进行患者病情及病历资料的当面交接工作。
医院“绿色通道”制度

“绿色通道”制度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通道”的伤员提供、有序、有效的安全的诊疗服务。
一、绿色通道的范围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者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4.其他可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如群体伤或群体性中毒事件等)二、绿色通道的措施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开通绿色通道的服务,办公时间上报医务科,非正常办公时间上报总值班。
2.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5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如电梯、住院收费处、事务中心等)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4.安排护工实行二十四小时服务,负责迎、送伤员和入院后有关检查、交费、取药、手续办理的陪护和帮助服务。
5.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患者,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
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6.凡遇到涉及多科的伤病员,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总值班协商解决。
三、绿色通道的程序1.在急诊科处置的患者,办公时间由主管医师汇报医务科,非正常办公时间汇报总值班后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同时在处方、检查申请单上加盖《XX县中医院绿色通道》专用章,家属凭处方、检查申请单接受检查,领取药物。
所产生的费用事后由急诊科负责催讨。
2.绿色通道患者原则上应在急诊室就地安置抢救,需转入住院时,由主管医师填写《XX县中医院急诊绿色通道审批单》及住院单。
办公时间由医务科审批,非办公时间由总值班核实审批,急诊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一、目的确保危急重症病人能得到迅速、有效和安全的处置。
二、标准(一)适宜人群(但不限定于):抽搐持续状态、晕厥、窒息、休克、各器官功能衰竭、严重创伤、心跳呼吸骤停等危急重症。
(二)急诊科绿色通道制度1、急诊绿色通道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使患者顺利进入急诊绿色通道。
2、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急危重病人,急诊药房、收费处、各检查室需优先处置患者。
3、急诊医护人员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病人应遵循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进行急诊处置。
4、来院就医的急危重病人按病情的轻重缓急享受优先服务。
检查、转诊、住院和手术由医护人员陪送。
5、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医疗药物、仪器、设备及其他用品的充足、完好。
(三)各类病人的处置流程1、心跳、呼吸骤停的患者,分诊台护士立即开始心肺复苏,送抢救室抢救,家属或陪送人员再补办手续。
病情危急的患者,由分诊台护士直接送入抢救室先进行急诊处置,然后再补办手续。
2、凡心衰、呼衰、肾衰、休克等脏器功能衰竭,急性中毒,溺水,需心肺复苏或紧急手术挽救生命的危急重病人,可直接进入急诊绿色通道优先进行救治、住院。
3、病情需要会诊时,会诊医师必须在接到传呼后10分钟内会诊到位。
若有必要,急诊科医师可通知医务部或总值班组织院内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4、急危重症手术抢救绿色通道是保证病人在30分钟内由急诊科或抢救室、放射科、B超室等地直接进入手术室进行抢救。
急诊科急危重病人的诊断以及是否需要手术由急诊科及有关专科总住院医师以上人员决定。
5、外伤后有活动性出血的患者、多发伤、急性大出血等,分诊台护士立即送达外科换药室或抢救室,并通知外科医师前来处置,由家属或陪人补办挂号手续并缴纳有关医疗费用。
6、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需要紧急手术的急危重病人,立即通知手术室和相关部门及人员,完成各项术前准备。
急诊科医护人员与专科总住院医师一道将病人送入手术室,并与手术室护士、麻醉科医师当面交接班。
急诊抢救手术由有关专科按湖南省卫生厅手术分类与审批权限规定指派相应职称的外科医师主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第一篇:急诊绿色通道制度急诊绿色通道制度一、绿色通道服务的范围1.直接危及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脑梗、心梗、多发伤复合伤、各种原因引起的循环呼吸骤停、休克、昏迷、大出血、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
2.无家属陪同且需要急诊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同人员等)且需要急诊处理的患者。
4.突发事件,对社会影响力较大事件中的患者。
5.见义勇为的受伤者。
二、绿色通道救治的基本要求1.以抢救生命为原则,先救治,后结算。
2.急诊科护士接诊时,如发现符合“绿色通道”服务范围的患者,须立即报告医生,由接诊医生决定是否开通绿色通道。
一旦开通绿色通道,即实行“二先二后”的规定(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费;先入院抢救,后交费办手续)。
化验、检查、输血、用药、住院等由护士在相关医疗文书上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必须根据医嘱单、输血及辅助检查申请单上急诊科“绿色通道”专用章,优先为患者提供服务,如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治疗、优先使用电梯等快捷的服务。
3.急诊科医生接诊“绿色通道”的病人时,应根据初步的病情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及各种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
急诊科护士核对后及时执行。
4.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首诊医生负责对患者的抢救、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组织会诊、完成各种医疗文书、必要时与护士共同护送患者进行检查或转送等任务。
5.各科室值班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药剂、后勤维修保障人员等)应保持通讯畅通,接到急诊科急会诊或其它紧急请求后,必须于10分种内到达急诊科或请求地点。
6.对需做各种急诊辅助检查的危重患者,必须由护理人员陪同,必要时与医师共同护送,准备必要的抢救设施和药品,边抢救、边检查。
7.对需住院、紧急手术等治疗的患者,急诊科应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根据病情准备必要的抢救设施和药品,由护士护送或与医师共同护送,并与接收科室进行患者病情及病历资料的当面交接工作。
8.急诊药房取药窗口,接到盖有“绿色通道”专用章的医嘱单时,应5分钟内完成取药工作。
9.各辅助检查科室须及时接受标本和患者。
急诊化验、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超声检查等各项急诊检查项目应在30分钟内出具报告结果;CT或MR室在接到急诊科急诊检查电话后,应尽快安排检查时间,完成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有关科室在完成上述检查出具结果之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急诊科。
10.凡需多个科室协同抢救的患者,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专科科室收治。
如有争议,急诊科主任有权裁决,或由医务科(总值班)决定。
11.对突发公共事件(如交通事故、中毒等),有三人以上患者的重大抢救时,应在紧急救治的同时,立即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绿色通道的管理1.医院设有“绿色通道”专用章,由急诊科保管。
急诊科制定“绿色通道”专用章保管和使用制度,交医务科审批和备案。
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必须根据急诊科“绿色通道”专用章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2.急诊科要尽可能详细登记通过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患者的接诊时间、详细住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抢救全过程、患者去向(包括转诊科室和死亡)等资料。
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进行科室讨论,对急救质量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医务科定期追踪检查,对急诊绿色通道急救质量及急救环节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必要时组织讨论进行改进。
不定期举行急诊绿色通道实地演练,促使急诊绿色通道工作不断完善。
3.急诊科应严格掌握开通“绿色通道”的范围,如发现因“人情”违反规定开通“绿色通道”,经查实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按《临床医师医疗质量管理违规记分办法》处理。
4.各科室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急救用药只限当天量,中成药不在“绿色通道”用药范围。
5.急诊科、各病区有责任在病人紧急处置结束后,抓紧催费。
对以“绿色通道”进院的欠费患者,各科室应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并遵守下列救治原则:重视物理查体,选择必需的辅助检查,保证急救用药和基本治疗用药,有手术指征的应及时手术。
对“三无”病人(无身份、无家属、无经济来源),也应遵守上述规定。
以“绿色通道”进院的患者如发生欠费,医务科组织专家检查其病历,如查出有不合理用药或检查,其费用由经治医师全额承担。
因管理不当造成逃费的,责任人全额承担欠费。
6.对拒不执行或干扰急诊绿色通道运行的个人和科室,按医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违规记分办法及医院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第二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LC—009: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管理范畴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绿色通道流程(一)急诊抢救1.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迅速摆放成患者合适的体位,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急诊病历。
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
3.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说明专科处理意见。
确定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抢救,由专科医师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指定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4.经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参照我院《急症手术管理制度》规定施行。
5.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的患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并主持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
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ICU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
6.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师的监护下进行。
LC—009: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二)门诊抢救绿色通道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师继续抢救,情况允许后护送至急诊科。
2.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一)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二)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1.患者到达医学影像科后,X线平片、CT检查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四)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五)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六)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七)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接受就治时在各医技科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收款结算处工作人员记录在专用的“患者暂记账本”上,并有相关记录,上报院领导。
LC—010:院前急救与急诊科交接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120医师接受任务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评估,进行初步救治,并及时与急诊科电话联系(85875245),告知患者病情,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
二、急诊护士接到急救车转送患者信息时应迅速做好接诊准备并通知急诊科相关专业医师。
三、救护车到达急诊科后,120医护人员与急诊科医护人员一道合理安置病人。
四、接诊护士快速评估患者基本情况,根据病情分级安排患者的抢救或就诊,协助将患者安全转移至转运床上。
五、“120”医师与急诊医师交接病情及诊治过程;急诊护士观察患者神志、测量生命体征、检查患者皮肤情况,询问“120”护士对病情的处置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将以上情况及时向值班医师汇报。
六、“120” 急救人员将接诊病人的情况详细记录于《120救护车送入急诊科患者情况登记记录本》内,逐项填写不可漏项,送诊人员和急诊接诊的医护人员在记录本内签名。
七、全部交接完成并经急诊科同意后,120医护人员方可离开。
LC—011:入院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各有关部门(医务部、护理部、住院部、门诊部、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尽快入院治疗。
二、各临床科室应根据各专业疾病的特点收治患者入院。
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需有与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的辅助于诊断的各类化验和影像学检查。
三、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师执照的医师才能签发入院证明。
入院证明应注明初步诊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初步的诊治计划、治疗结果等信息,帮助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与否的决定。
四、普通患者入院可采取直接住院、协调护理单元住院、加床住院、预约住院方式,医师并提前告知患者住院的方式。
五、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
各护理单元应预留急诊床位,若护理单元无床,由床位协调办公室统一协调全院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任何护理单元不得拒收此类病人。
六、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病情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者,必须先进行抢救,后补款。
七、医院员工应关注那些在就医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患者,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受损的患者,提供轮椅、翻译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