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维修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运行,提高医疗器械的使用效率,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医疗器械的维护、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医疗器械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职责分工第四条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维护、维修和保养等工作。
第五条使用科室负责本科室医疗器械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并及时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报告医疗器械的故障情况。
第六条医疗器械维修人员负责医疗器械的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三、维护保养第七条医疗器械的维护保养应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维护保养手册进行,无手册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第八条医疗器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包括:1. 清洁: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清洁,保持其表面清洁、干燥。
2. 润滑: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润滑,防止磨损。
3. 调整:定期检查医疗器械的运行状态,及时调整其参数,确保其正常运行。
4. 保养: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九条医疗器械的预防性维护保养应每月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四、维修第十条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使用科室应及时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报告,由维修人员负责维修。
第十一条维修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对医疗器械进行诊断,提出维修方案。
第十二条维修工作应在不影响医疗工作的情况下进行,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三条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进行测试,确保医疗器械恢复正常运行。
五、记录与报告第十四条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应建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和保养记录,记录内容包括:1. 维护、维修和保养日期。
2. 维护、维修和保养人员。
3. 维护、维修和保养内容。
4. 维护、维修和保养结果。
第十五条使用科室应定期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报告本科室医疗器械的运行情况,包括:1. 故障情况。
2. 维护、维修和保养情况。
3. 使用情况。
六、奖惩第十六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医疗器械正常运行的个人和科室,给予表扬和奖励。
医疗器械维护与维修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维护与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维护与维修管理,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和可靠,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的所有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
第三条医疗器械的维护与维修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运行和患者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器械维护与维修部门,负责医疗器械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故障排除和维修工作。
第二章医疗器械的维护与维修第五条医疗器械的维护主要包括日常清洁、润滑、调整、检查等,以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医疗器械的维修主要包括对故障医疗器械进行检测、故障排除、零部件更换、调试等,以恢复医疗器械的正常功能。
第七条公司应根据医疗器械的使用频率和环境条件,制定合理的维护与维修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执行。
第八条医疗器械的维护与维修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维护与维修人员进行。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医疗器械维护与维修档案,记录维护与维修的时间、内容、故障处理等情况,以便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十条对于进口医疗器械,公司应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进行维护与维修,确保医疗器械的性能和安全。
第三章医疗器械的验收与报废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医疗器械验收制度,对采购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的报废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确保医疗器械不再使用,防止医疗器械的再次流入市场。
第四章医疗器械的培训与教育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使用医疗器械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与教育,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医疗器械维护与维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他们的维护与维修能力。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医疗器械维护与维修的监督管理机制,对维护与维修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维护与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医疗器械维护与维修的投诉举报制度,对维护与维修中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
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包括医疗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的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操作、预防为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与安装第五条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确保采购的医疗仪器设备质量合格、性能可靠。
第六条医疗仪器设备在安装前,应由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设备符合安装要求。
第七条医疗仪器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并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安装质量。
第三章医疗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八条医疗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九条医疗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检查等,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医疗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做好设备的使用记录,包括设备的使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情况等,以便于设备的维修管理。
第四章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第十一条医疗仪器设备在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部门接到报修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及时修复。
第十三条医疗仪器设备维修后,使用人员应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恢复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医疗仪器设备维修档案,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包括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维修内容等。
第五章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第十五条医疗仪器设备在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应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六条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由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医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医疗器械维护检修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维护检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维护检修管理,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可靠地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中所有医疗器械的维护检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器械维护检修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器械维护检修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医疗器械的维护检修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器械维护检修部门,负责医疗器械的维护检修工作。
第六条医疗器械维护检修部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医疗器械维护检修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与医疗器械维护检修工作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三)有与医疗器械维护检修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医疗器械维护检修部门的职责:(一)负责医疗器械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二)负责医疗器械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三)负责医疗器械的故障排除和应急处理;(四)负责医疗器械的资料管理和信息反馈;(五)负责医疗器械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第三章维护检修管理第八条医疗器械维护检修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日常维护检修:每天对医疗器械进行巡查、清洁、润滑、调整等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运行;(二)定期检查保养:按照医疗器械的使用频率和环境条件,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深度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三)故障排除:对发生故障的医疗器械,应立即进行故障排除和应急处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四)资料管理:对医疗器械的维护检修记录、使用说明书、质保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便于查询和追溯;(五)信息反馈:对医疗器械的维护检修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便于改进和优化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医疗器械维护检修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医疗器械的维护检修质量;(二)使用符合要求的工具和配件,确保医疗器械的性能和安全;(三)对医疗器械的维护检修过程进行记录,便于追溯和评估;(四)对医疗器械的维护检修结果进行验证,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医院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医院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器械的维护维修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医疗器械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医疗器械的维护维修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明确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的维护维修、验收、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职责分工、操作规范等。
第七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应当配备与医疗器械维护维修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八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档案,记录医疗器械的维护维修情况,包括维护维修日期、内容、更换零部件等。
第三章维护维修第九条医疗器械在使用前,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十条医疗器械应当定期进行维护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维护维修周期和内容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的使用说明和厂家建议执行。
第十一条医疗器械的维护维修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拆卸、改装医疗器械。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后,应当进行功能测试,确认其安全、有效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医疗器械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维修。
在维修期间,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维护维修质量。
第十五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配件管理制度,确保配件的质量和供应。
第十七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的维护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不断提高维护维修水平。
医院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维护和修理保养制度医院医疗设备维护和修理保养制度(精选3篇)医院医疗设备维护和修理保养制度篇1医疗器械包含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料子、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医用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
1、医疗器械的计划管理(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嘉奖、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全部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计划地统一购入。
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勤俭节省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介绍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订立计划,经医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计划的严厉性,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一般不得随便改动。
如系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需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否定,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
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购买。
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需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依照中标(成交)产品采购手册进行采购。
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维护维修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和可靠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与维护并重、科学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负责医疗器械的维护维修工作。
第二章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第五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医疗器械维护维修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与医疗器械维护维修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三)有健全的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有良好的医疗器械维护维修记录。
第六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二)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基本情况表;(三)医疗器械维护维修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四)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五)医疗器械维护维修设备设施清单。
第七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应当在其备案范围内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章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医疗器械的维护维修工作,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巡检、保养和维修,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医疗器械维修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应当对其维护维修的医疗器械负责,确保医疗器械在维护维修后符合安全、有效和可靠的要求。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机构应当对其维护维修的医疗器械进行记录,记录包括维护维修日期、内容、故障处理情况等,并保留至少两年。
医疗器械维修与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与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医院内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修理和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修理和质量管理工作,包含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维护和修理、备件管理以及质量评估等。
第三条职责和义务1.医院管理负责人:–确保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供应必需的资源以支持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和质量管理工作。
2.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与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修理和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的巡检、维护、维护和修理和备件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的质量评估和监控。
3.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帮助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与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维护和修理工作;–供应必需的信息和支持,以搭配质量评估工作。
4.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人员:–负责医疗器械的日常维护和维护和修理工作;–严格依照维护和修理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报告维护和修理情况。
第二章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管理第四条巡检与维护1.科室负责人应每日对所辖医疗器械进行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与质量管理部门。
2.科室负责人和维护和修理人员应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维护和修理人员应依照医疗器械厂家供应的维护手册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医疗器械的构造和参数。
4.巡检和维护的记录应认真、准确,并及时上报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与质量管理部门。
第五条维护和修理与备件管理1.医疗器械维护和修理与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修理记录,记录维护和修理的时间、地方、内容以及维护和修理人员信息。
2.维护和修理人员应依照维护和修理操作规范进行维护和修理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运行。
3.维护和修理所使用的备件应符合医疗器械的技术要求,维护和修理人员应依照程序进行备件的选择、采购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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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维修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在医疗器械使用前,严格遵循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一、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进行索证。
凡证件不齐者,一律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二、医疗器械投入使用前,必须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签标识,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记录应包括供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购进数量、购进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
三、根据采购计划、进货发票或送货单,对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供货单位、数量、日期等逐项核对、清点。
如有不相符或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严禁投入临床使用。
四、医疗器材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
其中:1、外包装检查:包装、密封等是否牢固;外包装上的中文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注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等是否清晰齐全;有关特定储运图示及使用的包装标志是否清晰。
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2、内包装检查:医疗器械内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污染、无变形、封口应严密。
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设备科工作职责制度1、负责医疗设备、医用耗材日常使用的监管和年度采购计划的审核、上报。
2、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验收、维修、保养、培训、等工作。
3、负责全院医用耗材的计划汇总、审核、论证及库房验收和领用等工作。
4、负责医疗计量仪器的定期强制检定工作。
5、医疗设备的保养、维修,保证处于正常状态。
6、负责组织大型设备购置的可行性论证,并按照法规进行配置许可。
7、负责对接省、市、区的卫计、环保、药监、质监等监管部门的事务性工作。
设备科科长职责1)在院长和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主持开展设备科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设备、卫生耗材管理的各种制度、人员职责及工作流程,以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卫材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组织对全院医疗设备、卫生耗材的管理工作。
3)协调科内、外各种工作关系,组织安排科室有关人员进行全院医疗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报废及计量检定等工作。
4)负责对医疗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
负责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档案管理和计量管理。
5)负责组织科内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全科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6)检查了解各科室对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组织全院临床医技使用科室的医疗器械、卫材的培训管理工作,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充分发挥仪器的使用效能。
8)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的国内外贵重设备、仪器验收工作9)组织全院医疗器械使用维护管理以及卫生耗材使用情况的检查。
10)负责组织医院各科室生命急救类设备运行调配工作。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耗材保管员职责1.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对全院的耗材保管工作。
2.负责每月耗材购进计划汇总;3.负责耗材在库管理、库存量监控和库房盘点;4.负责耗材的验收, 发放工作;5.负责应急物资的管理;6.严格把控送货单,出库单,发票的一致性,办理耗材出库手续;7.统计各科耗材领用支出;8.严格按照出库单核对实物,保证出库单与实物一致;9.及时将医用耗材发放到出库单上的指定科室;10.与出库科室现场核对所送医用耗材并签字确认;11.收集日常科室对医用耗材的反馈信息,并告知科长汇总;12.每月对科室耗材进行抽查;13.及时完成科长交办的临时工作;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全院医疗器械设备的维修工作由设备科负责完成,未经设备科技术人员同意,禁止私自拆修。
2.常规医疗器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科室负责,由专人进行操作。
3.贵重、精密、大型医疗设备,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设备科,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4.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时要认真填写好维修使用登记手册,认真做好设备故障、维修、维护等记录。
5.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6.医疗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上机。
7.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计量设备的年度校验,对校验不合格的医疗设备及时维修,维修后仍无法满足临床科室需求的医疗设备,强制报废。
8.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由使用科室签字认可。
9.医疗器械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时,临床科室要认真、清晰、及时地填写维修单,写明故障现象,及时报修设备科技术人员修理,临床科室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0.医疗设备的修理,力求在院内进行,如必须外送修理或外请公司修理,须经设备科科长批准,使用科室及他人不得擅自外送修理,贵重医疗器械设备应报院领导批准后可外送修理。
11.对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故障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12.对急救设备的维修,维修人员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
13.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及时与保修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设备保养、维护、巡检下查/监督制度:1.设备保养1.1 使用科室应做好本科室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安排专人负责。
日常保养内容包括:表面清洁除尘、检查是否运转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以及基本参数校正等。
1.2除日常维护保养外,医疗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由设备科维修工程师或仪器设备的生产经营厂商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实施。
1.3维修工程师对大型医疗设备(百万元以上设备和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如呼吸机、除颤仪等)要做到一年两次维护保养,详细做好相关维修记录,科室签字确认后存档。
2.设备维护制度2.1使用科室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完成后,如未发现异常,可用于临床科室,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设备科处理。
2.2大型、计量、特种及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维护完成后,须经过设备试运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于临床。
3.设备巡检下查和监督制度巡检人员师应对责任范围内的使用科室医疗仪器设备进行1次/月巡检,并做好相关巡检记录,内容包括:1)设备的安全隐患、故障,当发现安全隐患、故障时,应立即通知使用科室停止该设备的使用,同时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清除隐患。
2)设备使用人员是否正确维护保养设备,使用人员设备操作情况,发现医疗设备操作不当或未正确保养设备时,应及时进行纠正与培训。
设备报废制度1.凡使用期满、功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设备使用要求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无法修理(或无维修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2.医疗设备的报废,须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设备报废原因,经医疗设备技术人员鉴定,报经设备科,财务科和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1)医疗设备5万以下报废设备由设备科维修人员负责鉴定,报设备科财务科审查,院长批准。
2)医疗设备5~50万(含50万元设备)经设备维修人员和设备售后维修工程师讨论后给出鉴定意见,并填写设备报废鉴定表,报设备科,财务科审查,院长批准。
3)医疗设备50万元以上设备由医院组织专家、维修组人员进行鉴定,报设备科财务科审查,院长批准。
3.建立各种医疗仪器报废资料,仪器设备报废资料内容包括:1)报废原因,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价值、生产广商、购买日期、使用科室、使用年限。
2)《评价鉴定意见表》,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价值、技术性分析(技术落后程度)、现存在的故障情况、有无修理和技术改造的必要、修理或技术改造的方案、费用等栏目。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耗材管理制度1.国产一次性无菌医用耗材,要查验每箱,每包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时效日期以及灭菌方法。
进口产品应有灭菌日期和时效日期等中文标示。
2.一次性无菌医用耗材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厘米,距墙壁≥10厘米;不得将包装破损、实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3.发放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发放、使用,并及时报告设备科,不得自行做退、还或处理。
4.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科相应规定,做好一次性物品的全程管理,严格一次性无菌医用耗材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一对一更换。
5.定期对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向设备科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设备科库房管理制度1.医用物资验收制度1.1购进的医疗物资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手续和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
医疗物资到货后必须向库管提供到货物资清单。
1.2供货公司应按医院规定先将所送货物放置到待检区等待验收。
1.3购进的医疗物资有效期必须符合要求方可入库。
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
(有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送达医院不低于1个月、半年以内的不低于2个月、半年以上的不低于3个月)1.4验收合格的医疗物资必须有库管签字方可有效。
1.5对于紧急购置、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的医疗物资,可以简化手续,或先使用、事后补办验收手续,但必须由设备科、主管院长、院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
1.6新进医用耗材,需科长签字确认后,设备科库管给予验收。
1.7质量验收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参数、功能配置、性能指标逐项验收;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质量验收,应由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2.耗材入库制度1)所有医疗物资必须验收后入库,非特殊、紧急情况严禁供货商直接将医用耗材交送使用科室。
2)库管人员应严格执行入库耗材验收制度,按《入库验收单》所要求内容认真验收登记。
若验收不合格或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设备科科长处理。
3. 耗材出库制度1)业务科室必须确定医用物资的专人申领,专人负责保管,严格交接手续。
2)设备科库房根据各业务科室申请对外发放医用物资。
3)各业务科室由专人负责领用医用物资,专人负责保管,确定无误后,在出库单上签字。
4)库房物资遵循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5)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口头告知设备科科长,同意后可先领取医用物资随后办理相关手续。
6)库管禁止未经科长同意,将医用物资擅自借出。
4.盘点制度1)每半年进行库房盘点,主要由库房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共同根据库房基本物资种类及数量为基准核对库房物资并双人签字确认留存。
2)对不合格医用物资放置到待处理区。
3)对库房盘点后出现问题的医用物资列出清单交设备科领导。
4)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处理不合格医用物资。
5.销毁制度1)医院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环境,要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流入社会引起公害。
2)科室对每日使用的一次性耗材,按照规定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