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第四版)课后习题答案
房地产法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房地产法》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1、房地产产权答:房地产产权是将房地产这一不动产作为一种重要的特殊的财产而形成的物权,是依照国家法律对其所有的房地产享有直接管理支配并享受其利益以及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房地产所有权和房地产他物权。
2、土地增值税答: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3、房地产法答: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所有权人之间、房地产所有权人与非所有权人(包括房地产使用人、修建人、管理人等)之间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地产租赁)、房地产权属、房地产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土地征收答: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5、商品房答: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
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特点。
答: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该行为除可能涉及合同法的诸多规定外,还具有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各项特点,包括: 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
关于土地与地上物,理论上有一元主义和二元主义之说。
房地产法复习题精选与解析

房地产法复习题精选与解析以下是一些房地产法复习题,旨在帮助您巩固相关知识点:一、选择题1.2.下列哪项属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适用范围?3. A. 农村土地流转4. B. 城市房屋租赁5. C. 农村宅基地分配6. D. 城市土地征收7.8.关于房地产权属登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9. A. 权属登记是房地产交易的必经程序10. B. 权属登记仅具有公示效力,不具有公信力11. C. 权属登记由当事人自愿申请,非强制要求12. D. 权属登记是确定房地产权利归属的唯一依据13.14.下列关于房地产转让的说法,错误的是?15. A.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16. B.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17. C. 房地产转让后,原房地产权利人的权利义务随之消灭18. D. 房地产转让不受任何限制,可以自由进行19.二、简答题1.2.请简述房地产权的基本特征。
3.4.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哪些法律风险?5.6.简述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程序及效力。
7.三、案例分析题1.阅读以下案例:甲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一年。
租期届满后,乙未搬离房屋,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返还房屋。
请分析该案例,并回答以下问题:(1)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返还房屋?为什么?(2)如果乙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甲是否应当支付装修费用?为什么?2.阅读以下案例:某开发商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并销售房屋。
请分析该案例,并回答以下问题:(1)该开发商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该开发商的房屋,其权益如何保障?以上仅为部分复习题示例,实际复习过程中,您还应结合相关教材、法律法规和案例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
同时,注意关注房地产市场的最新动态和政策变化,以便更好地掌握房地产法的实际应用。
房地产法答案

房地产法房地产法一、前言本文档是针对房地产法相关问题的最新最全,旨在为读者提供详实的参考资料。
二、房地产法的适用范围房地产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租赁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三、房地产开发许可证的申请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2.具备依法办理该项活动所需的资质和条件;3.具有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条件。
四、房地产交易的基本规则1.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房屋享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2.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3.房地产销售前应公示销售信息,并为购房人提供充分的信息公告。
五、关于房屋产权的相关问题1.房屋所有权人应该履行维修、养护和保管等职责;2.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所拥有的房屋承担财产安全保障的义务。
六、关于房地产租赁的相关问题1.房地产租赁合同应当具有书面形式;2.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提供符合卫生、环保和安全要求的房屋;3.租赁期间房屋维修应由出租人承担,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维修的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七、房地产法相关附件1.房地产开发许可证申请表格;2.房屋租赁合同范本;3.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八、房地产法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1.房地产开发许可证: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证;2.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地产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3.房屋所有权:指房屋的所有人对其房屋享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4.房屋租赁合同:又称房屋出租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的协议;5.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的房屋买卖交易所依据的合同。
九、本文档实际执行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1.在申请房地产开发许可证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审批周期过长的情况,申请人可通过咨询相关部门解决;2.在房地产交易中,可能会涉及到不法行为,购房人可以通过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关于房屋维修问题,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房地产法试题及答案

房地产法试题及答案第一节:房地产法试题问题一:请简要介绍房地产法的概念和作用。
问题二:什么是房地产开发合同?描述其主要内容和要素。
问题三:房地产经纪合同有哪些特点?请列举并分析。
问题四:请解释“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区别和作用。
问题五: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有哪些法律义务和责任?请详细说明。
问题六: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享有的权利和保护措施有哪些?请阐述。
问题七:房地产行业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有哪些?请列举并说明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节:房地产法答案答案一:房地产法是规范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其作用是保护购房者和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答案二:房地产开发合同是指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签订的约定开发商将合法取得的土地和房屋开发为商品房,并将其销售给购房者的合同。
主要内容包括房屋交付时间、房屋质量要求、交付价格等要素。
答案三:房地产经纪合同的特点包括委托性、报酬性、代理性和独占性。
委托性指购房者委托房产中介机构代理其买卖房屋的行为;报酬性指房产中介机构以提供服务为目的并收取报酬;代理性表示房产中介机构代理购房者进行交易活动;独占性意味着购房者在委托期内只能通过同一家房产中介机构进行买卖交易。
答案四:预售许可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施工前向市场预售房屋所需的许可证,购房者可以根据预售许可证了解到房屋的基本信息。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建设完成后正式向市场销售房屋所需的许可证。
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在施工前预售,后者是在房屋建设完成后正式销售。
答案五: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有以下法律义务和责任:确保房屋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向购房者提供准确、真实的房屋信息;保证房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履行相关售后责任,解决购房者提出的合理问题;承担违约责任,如巨额违约金、赔偿等。
答案六: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享有以下权利和保护措施:知情权,包括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质量标准、权利义务等;质量保证权,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的商品房;维修保养权,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售后服务;退房权,购房者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退还购房款项。
房地产法练习题答案定稿版

房地产法练习题答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房地产法练习题一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土地出让金2、事务管辖3、客体4、《》5、合法6、房改政策7、308、法律规定9、可以10、注销登记11、合并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3、房租二、单项选择1、A2、C3、A4、B5、D6、C7、A8、A9、D 10、A11、C 12、C 13、A三、多项选择1、ABCD2、ABCD3、ABC4、ABCD5、ABC6、ABCD7、ABCD8、ABCD9、ABCD 10、BCD11、ACD 12、ABCD 13、ABCD四、名词解释1、房地产产权是将房地产这一不动产作为一种重要的特殊的财产而形成的物权,是依照国家法律对其所有的房地产享有直接管理支配并享受其利益以及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房地产和房地产他物权。
2、土地增值税是以土地增值额为课税标准,对土地使用者因转让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征的税。
3、房地产法是指调整房地产开发、交易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称。
4、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性的收归国有的行为。
5、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开发,建成后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6、房地产开发,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的土地上,按照要求进行、房屋建设的行为。
7、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
8、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
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9、房地产税是指直接或间接以房地产为对象而征收的税。
10、房地产法的渊源是指房地产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房地产法试题及答案

三、名词解释题141.建设用地: (1)44.住房公积金 (2)简答题 (2)46.简述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功能. (2)47.简述土地使用权终止的原因。
(2)48.房地产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 249.简述房屋拆迁的基本原则。
(2)五、论述题 (2)50.论述处理房地产相邻关系应当遵循的原则。
(2)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2分) (2)(1)王某去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继承?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 (2)三、名词解释题 (2)36.房地产市场37.土地使用权38.土地补偿费39.房地产中介服40.个人住房贷款 (2)四、简答题 (3)41.简述房地产业的地位和作用。
42.简述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3)43.简述城市房屋拆迁的原则。
44.简述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3)五、论述题 (3)45.试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3)六、案例分析题(本题9分) (3)46.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1)本案所争议楼房在刘志信与秦伟民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之前的产权归属是怎样的? (3)(2)刘志信与秦伟民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秦某能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3)(3)刘志信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刘志诚、刘志超的合法权益, 如何承担责任? (1)名词解释题 (3)39.房地产相邻权 (3)40.仲裁 (3)41.商品房预售 (3)42.业主委员会 (3)43.耕地占用税.......................................... 3 简答题 (3)44.我国房地产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1)46.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承担哪些义务? (1)47.简述城市房屋拆迁中的纠纷处理方式。
(3)五、论述题(本题8分) (3)48.论述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内容。
(4)六、案例分析题(本题10分) (4)(1)李先生和刘先生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 (1)(2)李、陈与幸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 (1)(3)刘先生不搬走的理由是否成立, 为什么? (1)(4)幸女士能否要求刘先生搬走, 为什么? . 1 (5)幸女士对李、陈的请求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为什么? (1)名词解释题 (4)39. 房地产市场 (1)40. 商品房预售 (1)41. 土地登记制度 (2)42. 经济适用住房 (2)43. 外商投资企业用地 (2)四、简答题 (4)44.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经济法(第四版)课后习题答案

同步测试参考答案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一、单项选择题1.D2.A3.C二、多项选择题1.BC2.ABC 3.ACD第二章公司法一、单项选择题1。
B 2。
D 3。
A 4.B二、多项选择题1。
AC 2。
ABC 3。
AC 4。
ACD第三章合伙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B 2、C 3、B 4、D二、多项选择题1、AD 2、CD 3、BC4、BCD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
A 2.C 3。
D 4。
B二、多项选择题1.BC 2.CD 3。
ABC 4.ABC第五章个人独资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
B 2。
A 3.A二、多项选择题1.ABD 2.BC 3.AC第六章企业破产法一、单项选择题1.A 2.B 3.D4。
C 5。
C二、多项选择题1。
AB 2。
AC 3.AC 4.ACD 5.ABCD第七章合同法一、单项选择题1。
B 2.A3.D 4.B 5。
A 6.D二、多项选择题1.ABCD2。
ABCD3.ABC 4.ABC 5。
ABC 6.ABCD第八章担保法一、单项选择题1.A 2。
D3.B 4.D 5.D 6.B二、多项选择题1.ACD2.AD 3.AB 4.CD 5.ACD 6.BC第九章工业产权法一、单项选择题1.C 2.B 3.D4.A 5.D 6.C 7.D二、多项选择题1.BC2。
AD3.ACD 4。
AC 5.BD第十章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单项选择题1.C2.D 3。
D 4.A二、多项选择题1.ACD2.AD 3。
AC 4.ACD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一、单项选择题1。
A 2.D 3.D 4.C二、多项选择题1.AB 2.AC 3.AC 4。
AD第十二章广告法一、单项选择题1。
D 2.B 3.D 4.B二、多项选择题1。
CD 2。
ACD 3.ACD 4.AB第十三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一、1.B 2.C 3.D 4。
A二、多项选择题1。
CD 2.BC 3、AB 4、AB第十四章财政税收法一、单项选择题1.A2。
《房地产法》第4次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房地产法》第4次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一、选择题1、ABCD2、ABC3、A4、AD5、AC6、ABC7、B8、ABC9、ABCD10、ABCD 11、ABCD 12、ABC 13、ABCD 14、ABC二、名词解释1、房地产管理职权是指房地产管理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国家授权所享有的对房地产开发,交易等活动进行管理的职责权限。
2、房地产法律义务是指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在房地产活动中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作的战略构思和设计方案。
4、城市规划是人民政府对城市的规划,容量各项建设用地及各项基础设施的配置在时间上和窨上进行综合构思,布置的行为。
5、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国家利用计划手段,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进行统筹安排,把土地的“开源”和“节流”纳入国家计划管理体系的一种土地利用管理制度。
三、简答题1、答:根据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的条件为:(1)有从事房屋租赁的营业执照;(2)出租房屋所占的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3)有合法的房屋所有证书;(4)房屋能正常使用,符合安全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的出租:(1)未依法取得所有权证的;(2)司法行政机关查封或限制的;(3)未征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属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民公安,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的;(9)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立房地产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5)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3、答:房地产转让除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民法的基本原则,还应遵循以下原则:(1)出让方地位不变原则;(2)房地产一致原则;(3)效益不可损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练习题答案1.如何界定我国房地产的概念?广义上的房地产包括一切作为财产或不动产的土地、房屋及固着于土地、房屋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包括大部分作为资源的和商品的土地和房屋,既包括经营性的,也包括非经营性的。
狭义上的房地产特指以商品经营服务性质为主的地产和房产,尤其特指城市中具有商品房意义的房地产,而不包括非商品经营性的房地产。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制度和理论是以狭义上的房地产为主要规和研究对象。
狭义房地产的主要相关法律为城市房地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2.如何理解房产与地产的关系?(1)房产与地产不是绝对的从属关系在房产与地产的关系问题上,我国长期以来否认土地权利的商品性,同时保留部分房产的商品经济权利,故采取房产和土地分别立法、分别调整的方式,只是在改革开放以后,人们才逐步强调房产与地产的不可分割性,但在房产与地产的关系上却又出现了所谓“房随地走”还是“地随房走”之争。
“房随地走”的主认为,应当以地产为主权利、房屋为从属权利,二者是“皮和毛的关系”,没有土地也就没有房屋,房屋只能依附于土地存在。
土地是公有,即国家和集体所有,因而更应强调房随地走。
房地产应指进入市场流通的土地及地上房屋和其他附属物,房地产市场实质是土地市场,土地管好了房屋管理就有了前提和基础。
“地随房走”的主则认为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相分离,而房屋与房屋基地不可分离,土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进入市场流通,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意义退到第二位,房屋所有权或房产则成为房地产的核心。
所谓谁随谁走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无非是两个问题:一是主权利与从权利关系问题,二是法律可能对不同的所有权实行不同程度的保护。
无论是我国还是实行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土地使用权已经作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存在,而不是传统大陆法仅作为所有权权能之一的从权利。
在房地产法律制度中,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相互并列的,并无从属意义。
至于第二个问题,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已经摒弃了以往旧体制下公有制财产和私有财产在所有权上有高低贵贱之分并实行不同程度的法律保护的旧观念,主体的平等性当然意味着法律保护的平等性,在这种情况下,房产与地产谁随谁走的提法已无实质意义,也不科学。
(2)房产与地产的结合关系地产是土地中的特定部分;房产是房屋中的特定部分;乡村房地产属于广义上的房地产;城市地产和城市房产构成狭义上的房地产;城市地产与房产结合才产生地价。
3.试述房地产业的性质和作用。
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产业。
房地产业在国外又称不动产业、不动产交易、不动产市场等。
1987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展城市房地产业的报告》对房地产业围的定义为:“土地的开发,房屋的建设、维修、管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房地产的抵押,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房地产市场。
”(1)房地产业对人民生活的重要作用;(2)房地产业对完善市场体系的作用;(3)房地产业对发展国民经济、增加国家财富的作用。
4.试述我国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途径。
《中国21世纪议程》第十章关于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的规定指出,“资源短缺是中国人类住区发展必须面对的又一挑战,由于技术水平不高、利用不当,更增加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在方案领域中提出改善人类住区环境、向所有人提供适当住房和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第十四章对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作出规定,指出:“以较低的资源代价和社会代价取得高于世界经济发展平均水平,并保持可持续增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选择。
”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与可持续利用作出具体规定。
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相一致,已经成为我国房地产法制建设必须遵循的原则。
可持续发展在我国法律规中的体现目前主要限于我国承认和加入的一些国际公约;在国规中,国务院制定的《中国21世纪议程》是我国对可持续发展原理最系统的阐述,近年来可持续发展更已成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规定于党和政府的文件中,但从规的性质来看基本属于政策性规,真正规定于立法中的仅见于修改的《土地管理法》。
由于可持续发展强调的代际公平对未来人利益保护的观念与法理学上法律仅限于对当代人即现实社会中既存的权利保护的原理相抵触,因而即使在国际法意义上,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行为规,往往被解释为“软法”,在国立法上,它也主要作为一种指导思想或法律原则体现出来。
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可持续发展在以下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1)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物权法保护《中国21世纪议程》关于改革自然资源管理体系的主要目标规定,“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开发经营权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强化市场经济的原则,完善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现行法律和管理制度”。
关于实现上述目标的行动方案中规定,“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实行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以及资源的有偿使用和转让”。
总的来说,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在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特别是商品化开发方面较为积极,保护功能则较为次要;而传统物权法特别是土地所有权制度则在土地商品化问题上较为保守,对土地资源保护的功能较为强烈。
我国香港地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局限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基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事实上的缺位;我国地土地资源保护长期以来是以行政法规为主,而民法物权法的保护不够完善,与兴旺红火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相比,物权制度显得比较单薄,二者关系有嫌失衡。
此外,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开发经营权方面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也必须以物权法为本,借此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行政主导因素予以必要的制约。
《中国21世纪议程》规定,“为更有效地管理自然资源,组织力量实施市场经济刺激手段,同时考虑社会的公平分配”;“建立一种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连续监督体系,鼓励公众参与自然资源的持续管理活动”;“建立自然资源的地区和部门开发利用规划分配机制,尤其是中长期资源分配机制”。
完善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强化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限制”和“需要”原则,为此应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现行法律中的有关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引入可持续发展机制;同时要学习和借鉴我国香港地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公众参与、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对可持续发展可能造成的不利降至最低限度。
(2)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三级房地产市场法联合国《21世纪议程》要求各国“必须发展和执行综合的、有制裁力的和有效的法律和条例”;《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立法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政策定型化、法制化的途径,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立法的实施是把可持续发展战略付诸实现的重要保障。
”“为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已有的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立法进行调整完善,引入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机制要求的法律调整手段。
”我国房地产法作为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立法,同样面临着一个如何调整与完善或者说如何再造的问题。
我国地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房地产市场被人为地分为三级:一级市场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二级市场为与土地使用权第一次转让相联系的房地产销售市场;三级市场为房地产的再转让及抵押、租赁市场。
我国香港地区房地产市场基本上也呈这种三级划分格局,我国澳门地区这种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并不明显,而主要是按照房地产市场交易的经济行为和土地使用权的权能与结构来划分房地产使用权市场,包括租借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使用权和无偿土地使用权这三级土地及房地产市场。
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存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因而无所谓三级市场的划分。
这种划分本身就必然存在着脱节的可能,相应地使可持续发展面临更大的障碍,因此可持续发展对于这种房地产市场模式的意义更为重要。
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非持续性在三级房地产市场分别表现为:一级市场批地过多过滥导致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二级市场投机过度导致销售不畅,三级市场规欠缺而在很大程度上以“隐形市场”的形式存在。
可持续发展的原理是解决三级市场之间的脱节问题的必然选择,要把可持续发展所强调的资源保护、社会稳定、发展质量及利益统一的目标作为房地产立法的宗旨,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房地产整体市场协调健康地发展。
(3)更广泛地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国际性的经济发展战略,包含了先进国家许多保护自然资源的经验。
我国房地产制度目前仍主要囿于香港模式,可持续发展较受局限,因而我们在如何发展房地产业的观念上应有所更新。
在所有权和利用权问题上,虽然目前国际上的总趋势是重利用权而对传统的所有权绝对性、排他性予以必要的修正,但传统所有权理论的价值并未丧失,特别是其对自然资源保护的基础性作用是其他法律制度所难以取代的。
一些普通法国家也意识到这一点。
例如,美国虽然属于普通法系国家,但其唯独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与其他普通法国家不同,不仅引入了大陆法土地所有权的概念,而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行土地发展权制度,通过国家对土地使用方向的控制,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此外,美国政府取得的大量地产收益并非以增量开发土地资源的出让为途径,而是以税收为主要形式的存量土地资源利用为途径。
在这两个方面,美国模式与我国香港地区模式迥然不同,却显然更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我国作为一个经济快速增长的发展中大国,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问题上不仅对本国,而且对国际经济和社会发展越来越举足轻重,仅从这种意义出发,我们也应当开拓认识的视野,突破以往的模式,广泛地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和先进的经验,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
5.(1)不成立。
(2)不受《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保护,《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围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案中合同买卖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符合房屋买卖条件的城市房屋。
第二章练习题答案1.试述房地产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广义上的房地产法包括确认和调整房地产产权、开发、经营、使用、交易、服务、管理及其他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狭义上的房地产法指以《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核心的,及与之相配套的专门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此外,还有最狭义的房地产法,特指《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房地产法所调整的特定领域的房地产社会经济关系。
所谓特定领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本书为广义的理解。
按照房地产经济活动的畴,房地产法的调整对象可分为房地产产权、开发、经营、使用、交易、服务、管理及其他与房地产相关的社会关系;按照此法律关系涉及的不同法律部门可分为以下三类:(1)房地产民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