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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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分散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分散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分散自行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散自行采购,是指学院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使用学院财政性资金,按照规定程序自行组织实施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第三条学院分散自行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四条学院设立分散自行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分散自行采购工作。

第二章采购范围和标准第五条学院分散自行采购的范围包括:(一)货物类:指学院各部门为满足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需要,购买的各种物资和设备。

(二)工程类:指学院各部门为满足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需要,进行的施工、安装、维修等工程。

(三)服务类:指学院各部门为满足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需要,购买的各种服务。

第六条学院分散自行采购的标准如下:(一)货物类:单项或同批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货物。

(二)工程类:单项或同批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

(三)服务类:单项或同批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服务。

第七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适用本办法:(一)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分散自行采购范围。

(二)属于学院发展规划、年度预算范围内的项目。

(三)属于学院各部门履行职责、保障学院正常运行的必要采购。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八条学院分散自行采购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采购计划: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学院分散自行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二)发布采购信息:学院分散自行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应在学院内部进行公告,接受监督。

(三)组织采购:各部门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自行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四)签订合同:采购活动完成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兰州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兰州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兰州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的采购,明确职能部门、申购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兰州大学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兰州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兰州大学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各单位使用各类资金采购仪器设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学校仪器设备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以购买、委托研制开发、租用等方式获取仪器设备的行为。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仪器设备采购在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标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组织、监管下,实行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校内各申购单位职责:(一)设立采购工作小组,建立采购决策机制和内控管理制度;(二)负责制定本单位仪器设备采购计划、预算申报;(三)负责采购仪器设备的市场调研、技术参数制定,协助学校归口管理部门进行专家论证;(四)负责预算限额内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论证、审核、采购、合同管理、验收等工作;(五)负责采购资料存档及协助做好验收、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职责:(一)负责组织预算限额规定的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前相应论证;(二)负责仪器设备采购方式、技术参数等的审核;(三)负责内外贸合同签订及合同的监督执行;(四)负责进口仪器设备的外贸委托和海关、商检等手续办理;(五)负责组织仪器设备的验收和资产入账审核。

第七条其他专项管理部门的职责:(一)财务处负责对采购预算审核及支付结算管理;(二)发展规划处、科研处、人事处和教务处等负责审核归口管理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和经费;(三)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集采项目和限额以上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仪器设备购置前调研、技术参数制订与论证第八条仪器设备采购应进行深入的前期调研,以充分了解本学科及仪器设备现状和发展前沿。

调研同类设备生产厂家(品牌)一般不少于三家。

大学分散采购实施办法

大学分散采购实施办法

大学分散采购实施办法根据《XX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XX大学合同管理办法》、《XX大学经费支出审批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分散采购工作,规范采购事项,明确采购单位责任,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分散采购是指5万元以下的货物、工程、服务等小额采购项目的采购。

分散采购由采购项目的立项单位或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组织采购。

第二条实施分散采购的目的是明确采购单位的采购权限,简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费用,增强采购时效,提高采购工作效能。

第三条分散采购坚持“谁管理谁审核”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单位对采购需求、采购方式、采购结果、履约验收等采购事项负责。

第四条小额物资及仪器设备,包括未纳入集中采购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及相关低值易耗品等项目的采购,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制定相关办法,统筹管理采购工作。

第五条小额工程维修、家具、后勤保障物资等项目的采购,由后勤保障部制定相关办法,统筹管理采购工作。

第六条凡未列入第四、第五条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第七条采购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采购工作小组,采购工作小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实施市场调研、考察等活动时,参与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八条采购单位实施分散采购,需经所在单位采购小组集体研究,并《XX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第九条特殊情况的分散采购项目,采购单位或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认为有必要由学校统筹采购,经分管校领导批准,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采购。

第十条采购单位需确认采购资金来源和采购权限,明确采购责任,避免无预算采购或越权采购现象。

第十一条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需建立采购台帐和采购档案,长期保存,并接受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的监督指导。

第十二条分散采购项目应以采购清单、采购合同(采购协议)等方式明确采购内容,并作为财务结算的凭据。

(1)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需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协议),明确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2)1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以采购清单或者大学仪器设备竞价网生成的“采购确认单”等方式明确采购内容的,不需要另行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协议);(3)1万元以下工程类、服务类项目,需要保障后期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等要素的,应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协议)。

学校服务分散采购方案

学校服务分散采购方案

学校服务分散采购方案学校服务分散采购方案背景介绍:学校服务分散采购是指学校将原本集中采购的服务项目进行分散采购,通过分布在不同区域的供应商来提供服务。

采购服务的项目包括餐饮、保洁、保安等。

传统的集中采购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供应商垄断、服务质量不稳定等。

因此,学校服务分散采购方案应运而生。

方案及实施步骤:1. 制定采购策略:学校应制定适合自身需求的采购策略,包括服务项目范围、供应商选择标准、采购周期等。

同时,要考虑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确保供应商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稳定的服务。

2. 供应商选择:学校可以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招标过程应公开、公正、透明,并制定评标标准,确保选取到质量过硬、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此外,还可以结合过往经验和口碑等进行供应商评估。

3. 服务监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服务监管机制,确保供应商按时按量提供服务。

可以委派专人负责监督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供应商会议,听取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问题。

4. 客户反馈及改进:学校应建立客户反馈机制,收集学生、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

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定期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反馈,制定相应改进计划。

5. 经济效益评估:学校在实施分散采购方案之后,应对其经济效益进行评估。

可以从成本、质量、服务周转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并与原本的集中采购方式进行对比分析。

如果发现分散采购能够更好地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则可以持续实施并不断完善。

优势和挑战:分散采购方案相比集中采购具有以下优势:1. 竞争优势:通过引入多个供应商,能够增强市场竞争,促使供应商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为学校提供更好的服务。

2. 灵活性:分散采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不同的供应商,更好地满足学校的特殊需求。

3. 风险分散:分散采购降低了合作风险,一旦某个供应商发生问题,不会对整体服务产生太大影响。

然而,分散采购方案也存在一些挑战,包括:1. 管理复杂性:学校需要建立较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增加管理成本和工作量。

大学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分散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大学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分散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XXXX大学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分散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XX大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货物和服务管理办法》、《XXXX大学维修工程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维修改造工程特点,为规范分散采购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使用学校集中采购限额以下资金进行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分散采购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诚实信用的原则。

采购严格按照采购预算执行,采购预算为采购上限。

第四条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成立由处长担任组长、副处长担任副组长、所有科长担任成员的处分散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分散采购工作。

采购科室负责具体的采购活动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和备案等工作。

特殊采购事项(如单一来源的货物或服务、特种行业工程施工等)需报请学校基建和维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

第二章采购范围及限额标准第五条分散采购范围(一)工程:是指政府采购备案限额以下的工程。

(二)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与维修改造相关的货物及《XXXX大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货物和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货物。

(三)服务:是指检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与工程相关的服务及《XXXX大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货物和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服务。

第六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一)单件或批量采购预算2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由学校实行集中采购。

(二)单件或批量采购预算2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和服务,实行分散采购。

(三)单项采购预算5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实行分散采购。

(四)XXXX省要求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或网上商城采购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同一财政年度内同一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类别的采购项目进行人为拆分,以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三章分散采购程序第八条分散采购申请采购科室根据项目采购预算,在必要调研的基础上填写《XXXX大学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分散采购项目采购申请表》,提交至处分散采购工作小组。

兰州大学采购和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

兰州大学采购和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

兰州大学采购和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类采购和招标工作,切实强化管理,加强监督,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仪器设备、医药等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购和招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按要求应在甘肃省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有关项目,均应在省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

因特殊原因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须征得甘肃省有关监管部门同意后,在其指导下按程序进行。

第三条采购和招标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等要求。

各项采购和评标应以方案可行性、质量可靠性、技术先进性、报价合理性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供应商和中标单位。

第四条采购和招标工作坚持在质量和服务相等、性价比最优的前提下,低价和本国货物优先的原则。

因教学、科研等需要而必须选用外国产品的,要按政府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各项采购工作坚持招标优先,公开招标的原则。

因行业特点或供应商过少等各种原因不适宜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项目,经批准也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六条采购和招标工作坚持节俭办学、资源共享、计划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制订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加强论证,尽可能避免重复购置和盲目购置。

提高资金和设备使用效益。

同时要努力利用网络手段提高采购和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七条采购和招标工作坚持决策、执行、监督分开,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

决策部门、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全程参与和监督。

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采购工作,保证采购项目质量,明确采购流程,依据《本单位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分散采购项目是指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有明确规定不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品目限制,并且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同一预算下同品目、同类别或成套累计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本单位规定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

第三条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须严格按照本细则和本单位其他采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各单位要加强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规范采购行为,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第二章实施要求第五条分散采购由各用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散采购方式,采用包括竞争性磋商、询价(含网上竞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或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如协议供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确定的电商平台、定点采购等)参照本单位集中采购实施方式自行组织实施,也可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具体组织方式由用户单位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商定。

第六条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完成前期调研和论证,拟定明确的采购需求,编制完整的采购计划,并通过本单位OA协同办公系统填写《分散采购项目备案申报表》(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报财务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专项经费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调研及论证材料、采购需求清单及技术指标要求、采购项目资金来源、预算金额、计划采购时间、拟定采购方式等。

第七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专项经费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采购计划。

第八条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必须保留采购记录,并按照本单位采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存档工作。

采购记录格式和要求由招标管理办公室制定。

第九条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的分散采购项目,用户单位不需要在本单位OA协同办公系统办理申报或备案手续,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参照前款要求做好“痕迹”管理。

分散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分散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防灾科技学院分散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采购监督管理,规范学院分散自行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国地震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政府采购规程》(中震财发〔2016〕7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散自行采购,是指学院各部门使用预算资金采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及“部门集中采购品目”以外,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品目,由资产管理处按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制度办理。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指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内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品目以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随国务院发布新的年度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动态调整。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分散自行采购活动由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财务、资产、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发展与财务处负责。

第四条发展与财务处职责(一)组织制订分散自行采购管理制度;(二)审批部门填报的分散自行采购的采购计划、预算及采购方式;(三)联系、协调采购代理机构,并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四)单位内部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及管理;(五)采购过程的协调、管理及监督;(六)采购档案备份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存档;(七)处理其他有关采购管理事务。

第五条资产管理处职责(一)组织制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品目的采购流程;(二)办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品目采购。

第六条审计监察处职责(一)对采购活动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二)对采购活动出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查处;(三)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七条采购(项目)执行部门职责(一)建立本部门采购管理内部工作流程;(二)编制本部门采购实施计划和预算;(三)确立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以及采购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澄清;(四)与采购代理签订委托协议(合同),确认采购结果;(五)采购档案收集、整理及存档;(六)接受管理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七)完成采购组织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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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采购工作,保证采购项目质量,明确采购流程,依据《兰州大学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分散采购项目是指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有明确规定不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品目限制,并且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同一预算下同品目、同类别或成套累计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学校规定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

第三条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须严格按照本细则和学校其他采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各单位要加强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规范采购行为,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第二章实施要求
第五条分散采购由各用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散采购方式,采用包括竞争性磋商、询价(含网上竞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或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如协议供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确定的电商平台、定点采购等)参照学校集中采购实施方式自行组织实施,也可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具体组织方式由用户单位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商定。

第六条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完成前期调研和论证,拟定明确的采购需求,编制完整的采购计划,并通过学校OA协同办公系统填写《分散采购项目备案申报表》(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报财务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专项经费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调研及论证材料、采购需求清单及技术指标要求、采购项目资金来源、预算金额、计划采购时间、拟定采购方式等。

第七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专项经费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采
购计划。

第八条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必须保留采购记录,并按照学校采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存档工作。

采购记录格式和要求由招标管理办公室制定。

第九条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的分散采购项目,用户单位不需要在学校OA协同办公系统办理申报或备案手续,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参照前款要求做好“痕迹”管理。

第十条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完成后,须及时将采购结果及采购记录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提交备案,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由招标管理办公室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在学校OA协同办公系统中予以确认,并将《分散采购项目备案申报表》发用户单位,此表应作为分散采购项目办理合同签署、经费支付等后续手续的重要凭证。

第三章实施流程
第十一条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实施流程包含前期调研及论证、审核立项、采购需求编订、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申报、采购计划审核、采购活动实施、采购结果提交、采购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确认、合同签订、组织验收、资产登记(若有)、资金支付、履约评价、材料归档等环节,具体实施流程及实施内容见附件。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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