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5月1日)最新版-“营改增”新政与建筑企业对策资料
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建筑企业造成的影响及制定应对策略.doc

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建筑企业造成的影响及制定应对策略-建筑行业,亦称为施工行业,在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中地位举足轻重。
自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呈现新常态趋势,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为国民经济中高速增长奠定基础,中央做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举措,其中重要的内容就是全面实施营改增。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无疑2016年的营改增对其影响是巨大的,如何应对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营改增的内涵及特点所谓营改增,即将原征收营业税的企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企业仅对自身的服务或产品增值部分纳税。
早在2012年我国已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开始了营改增试点,2016年5月全面推开,该制度实施将有效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二、上海智平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纳税现状上海智平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 年7 月22 日,立足于上海,业务逐步向全国范围扩展。
公司已通过长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拥有多项特种专业工程资质、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
经营范围为地基工程、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设计与建造。
自2016 年5 月实施营改增以来,公司工程项目的收入改为11% 的增值税率,前后税种及税率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三、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而言,不仅仅是税种与税率的变化,还带来了会计核算、施工材料采购利润、现金流等方面的影响,具体表现如下:(一) 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方面的影响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在改革之前,建筑企业只需对其收入进行核算,乘以3% 的税率即可。
但在改革之后,企业在购入施工原材料时,则必须分为两大类,即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材料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材料,前者会计核算未发生变化,而后者则需进行进项税抵扣。
举例说明:上海智平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购入防水防腐材料一批用于W 施工项目,价格100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银行存款支付完毕并已入库,会计处理见表1(单位:万元)。
“营改增”对应建筑工程计价体系的演变和对施工利润的影响

“营改增”对应建筑工程计价体系的演变和对施工利润的影响“营改增”在建筑业已经开始实施,税收体系的改变将对中国建筑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营改增”一方面将促进中国建筑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时由于税收模式的改变也为中国建筑企业带来了巨大压力。
只有充分了解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应引起的整个建筑工程计价体系的变化,才能知道营改增对施工利润的影响的核心原理,建筑企业才能从根本上制定相应对策应对挑战。
标签:营改增;计价;利润;成本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大陆地区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建筑业纳入试点范围。
增值税即对增值额纳税,符合税收的基本原理和消除重复征税。
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破坏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链条,严重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营改增”对完善我国税收体系有重要意义。
同时营业税改增值税也会对应引起我国工程计价体系的变化,从而对施工企业利润的获取产生重大影响。
通过“营改增”将倒逼施工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优胜劣汰,有利于社会的专业化分工,促进产业升级。
“营改增”对应建筑工程计价体系的演变建筑工程行业本处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理论上其价格组成可由建筑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环境自行调整,但是现阶段我国建筑企业普遍管理水平较低,大部分企业没有自己的成本测算体系,为指导企业报价,同时为方便招标人对施工企业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国家财政部与建设部对建筑工程价格组成做了统一规定,建筑安裝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组成,由于此费用构成里面已经包含了施工企业的合理利润,因此建安工程费也可视为工程的交易价格,即施工企业从业主方所收取的全部收入。
在营业税计税模式之下,建安工程费除利润、税金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均为含税费用,税金是在计算出税前工程造价,即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之和后,按照营业税的税率再进行计算,由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在工程实践中通常是先计算出综合税率(同时考虑到附加税费),然后用税前工程造价乘以综合税率,即为本项目的税金。
建筑业营改增细则与实务20160430

一、细则一出,建筑业影响几何?
◆营改增时间、税率对建筑业的影响总体分析 税率 11% 时间 2016年5月1日 全方位的影响
◎建筑工程项目立项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 ◎建筑工程项目预算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施工材料采购、分包等) ◎建筑工程收入确认(工程款的收取,资金结算方式的 ◎公司盈利水平的确认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24 号)第五条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专 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 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 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对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及机制有何作用?
(1)梳理各子、分公司及项目机构的经营定位及管理职 能,推进组织结构扁平化改革。 (2)梳理下属子公司拥有资质的情况,将资质较低或没 有资质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 未来组织架构建设 (1)推动专业化管理; (2)慎重设立下级单位; (3)新公司尽量设立为分公司。
◆营改增对承包、分包合同的有何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公告,2016年3月1日起,对 全国范围内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的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 询平台,查询、选择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另外,在平台查询不到信息的发票,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2015年4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 票升级版,纳税人将通过升级版开具发票。
2016年1月1日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停止发售。 为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衔接,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迟可以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
20160517 建筑业

建筑业“营改增”培训教材编写说明2016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将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自此,现行营业税将全部改征增值税,历时四年多的“营改增”试点终于进入收官阶段。
这将结束营业税和增值税同时并存、提供服务和销售货物适用不同流转税的局面,从而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现象。
为了便于纳税人尽快熟悉和掌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政策规定,同时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实用指导和帮助,深圳市国税局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本局发布的营改增相关文件进行汇集整理,编制了本套系列培训教材。
本套教材共五册,包括营改增基础教材和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行业版教材。
本套教材涵盖七部分内容,分别为:政策解读、办税指南、涉税系统操作、申报案例解析、常见问题解答、纳税服务指引和营改增政策文件汇编。
“政策解读”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为主线,以税收实体法的主要要素为框架进行编写;“办税指南”以深圳国税税收征管流程为依据,结合了营改增新增内容,从纳税人角度对办税流程进行了梳理;“涉税系统操作”在现有软件基础上,归集了营改增纳税人可能需要使用的软件并进行操作指引;“申报案例”重点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进行实例解析;“常见问题解答”采取问答形式,对各行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纳税服务指引”从办税服务厅、国税官网、手机客户端、12366热线和纳税人学堂等方面,为纳税人提供办税、咨询、培训等指引;基础教材最后还附列了营改增政策涉及文件,方便纳税人查阅。
本套教材主要编写的人员有:张家华、宁静、郑年华、付铁盾、陈瑜、杨艺、李木清、欧少凡、李思思、钟宜静、程林君;负责资料搜集和文字编辑工作的人员有:杨柳、杨翌、冯晓阳、代灿虹、方志钊、李皎雯、凌力、丁巍、杨思捷、陈希娟、孙瑞冰、邵俊臻、林欣、罗倩云,货物和劳务税处对教材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核,在此向以上人员表示感谢。
2016.5.1建筑业营改增

建筑业营改增分析(五)
机遇大于挑战 基础:品牌是平台、资质是核心 我一直认为贵公司的灵魂是文化。这里包 括:价值观、人才储备、管理能力、运营 能力、技术能力、装备能力等等,这些要 素始终要在贵公司的平台、资质上施展; 在座的包括我在内都是基于贵公司的平台 和品牌上做自己的事业实现个人价值!外 国人有句名言:“力量有多大,责任有多 大”
三、建筑业营改增分析(一)
总体税负测算 1、期初存货(新老合同)和固定资产的抵 扣问题 1994年税改时期初存货从1995年起5年内 实行按比例抵扣,每年抵扣20%,如果如 上那不是麻烦,是真麻烦!估计建筑业营 改增时也会出相关政策,最好一刀切,关 键刀切在哪里?(口述某航空筹划案例)
一是 挑战:成员企业法人主体不兼容,集团公司与具有法人资格的成员企 业,都必须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独立履行纳税义务,成员企业应与 集团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取得的收入应在成员企业机构所在地缴纳增 值税,并将增值税发票提供给集团 机遇:有可能导致企业的并购和重组,减少不必要的核算和管理级次 ,向效率要业绩。 二是 挑战:成员企业统购物资,因营改增而无法发挥规模价格优势。 机遇:采购要在技术上改变,有统一采购变为统一谈判分别采购如有 可能专门设立物流中心由集团综合控制采购成本和价格从而通过物流 影响成员企业乃至集团的各项财务(税收、资产、负债、利润)指标 。
2、另外一家北京的建筑企业,分别对销项税、 进项税、可抵扣进项税及应缴增值税(含附加费 )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证明,将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后,理论上测算的应缴纳增值税额4052.95 万元,实际应缴增值税额为28670.58万元。
该公司的另一项统计则证实,实际能拿到的 进项税额远远低于理论测算值,这才是导致建筑 业“恐惧”“营改增”的原因。该统计显示,其 理论测算进项税额可达到37395万元,而据实统 计的进项税额仅有15015万元,理论值与实际值 差距过大。
新规定!2016年5月1日前发生...

新规定!2016年5月1日前发生...在营改增试点运行过程中,各方陆续反映了一些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操作问题有待统一和明确。
为此,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了十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明确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二是明确了建筑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其集团内其他单位提供建筑服务的,在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三是明确了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不实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中异地预征的征管模式。
四是明确甲方无论是自行采购电梯交给电梯企业(一般纳税人,下同)安装,还是从电梯企业采购电梯并由其安装,电梯企业提供的安装服务均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同时,对电梯进行日常清洁、润滑等保养服务,应按现代服务适用6%的税率计税。
五是统一政策口径,明确了纳税人提供的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六是明确了银行卡跨机构资金清算业务中各涉税主体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以及发票开具等问题。
以典型的POS机刷卡消费为例(注:相关费用金额均为假设),消费者(持卡人)在商场用银行卡刷卡1000元购买了一台咖啡机,要实现货款从消费者的银行卡账户划转至商户账户,商户需要与收单机构(在商户安装刷卡终端设备的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向其支付服务费。
除收单机构外,此过程中还需要清算机构(中国银联)和发卡机构(消费者所持银行卡的开卡行)提供相关服务并同时收取服务费。
涉及的资金流为:(1)刷卡后,消费者所持银行卡的发卡机构从其卡账户中扣除咖啡机全款1000元;(2)发卡机构就这笔业务收取发卡行服务费6元,并需向清算机构支付网络服务费1元,因此,发卡机构扣除自己实际获得的5元(6-1=5)后,将货款余额995元(1000-5=995)转入清算机构;(3)清算机构扣减自己应分别向收单机构和发卡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各1元)后,将剩余款项993元(995-1-1=993)转入收单机构;(4)收单机构扣减自己实际获得的收单服务费3元,将剩余款项转入商户;(5)最终,商户获得咖啡机销售款,并支付了10元手续费,最终收到990元。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扩大不动产抵扣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 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15号 【发文日期】 2016-03-31
扩大不动产抵扣范围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 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 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 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 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 二年抵扣比例为40%。
1、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即电 话费用可以扣除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 税率为6%。 2、采购建筑材料、设备、油费、水电费、 办公用品 、劳保用品、车辆维修费用、车 辆购置费用、动产租赁费、施工机械设备 17%
3、运输费用11%
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日期】2015-12-3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 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 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 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 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楼部长2016年两会期间答记者: 知道有问题,但必须得推进!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 改革的若干意见
(九)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 价体系。逐步统一各行业、各地区的工 程计价规则,服务建筑市场。健全工程 量清单和定额体系,满足建设工程全过 程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多种 承包方式的计价需要。
不得抵扣的规定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 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 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 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发票方面几个典型的违 法问题
1、虚开 2、代开 3、转让
建筑业“营改增”问题及应对策略

建筑业“营改增”问题及应对策略刘云涛曹彦栋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的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本文介绍了建筑业营改增的必要性、面临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旨在推进营改增顺利进行。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增值税一、我国建筑业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一)解决企业重复征税的需要建筑业作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创造巨大的产值。
为了减轻建筑企业的税负,促进建筑企业健康发展,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对建筑企业开始推行营改增。
对于先前的营业税纳税模式下,建筑企业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企业以全部收入为计税基础计算营业税,造成了重复纳税的问题。
而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购买原材料可以进项税额抵扣,仅对增值部分进行纳税,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
(二)有效避免国家税款流失营业税纳税模式下建筑企业采购原材料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建筑企业缺乏索要发票的动力,大部分供应商也不向建筑企业开具发票。
而我国的税收体系下,主要通过开具发票数额来确定企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建筑业供应商因未开具发票少缴大量的增值税款,造成大量的税款流失。
(三)建筑业营业额难以准确界定根据营业税规定,建筑企业营业税的计税基础不包含建设提供的设备。
设备具体指什么,材料是否包括在内而从收入中全额扣除我们无从考究。
这给我国的营业税的征收带来一定的难度,而改征增值税便避开了这样的难题。
二、建筑业实施营改增的难点(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难获得1.供应商的规模决定了建筑业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作为一种基础产业需要以砖、瓦、石灰、商品混凝土等作为原材料。
通常情况下,出于成本考虑,建筑公司会选择一些规模较小的供应商,他们很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个体经营户甚至是当地的农民。
他们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了建筑公司的成本。
2.建筑公司和业主的合作模式也使建筑公司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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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的基础作用与过程
第一产业:农业——基本免税 第二产业: 工业(制造业)——缴纳增值税; 建筑业——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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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的基础作用与过程
第三产业 商业——缴纳增值税; 除商业外的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 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含文化体育业)——缴纳 营业税,已改为缴纳增值税; 除商业外的第三产业(金融保险业、娱乐业 、 生活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缴纳营业税,面临“营改增”。
——建筑企业收入
建筑服务税目
建筑服务: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
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 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建筑服务包括以下五类具体项目:
1.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
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
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 程作业。
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 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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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税目
3.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
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 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
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2)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差额计税:(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 /(1+3%) ※ 3%,差额预缴: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即“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 税收”,实务中简称“营改增”。
2 “营改增”的进程
2015.6.1 电信服务业
2016年5月1日
2014.1.1 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 2013.8.1 “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 2012.12.1 天津、浙江、湖北,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2012.11.1 福建、广东,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2012.10.1 江苏、安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2012.9.1 北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2012.1.1 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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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税目
2.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
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 施的装配、安臵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 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 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
简易征收方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 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 ×3% 免征税款 【2014】57号公告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
小规模纳税人
2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工业企业
生产加工收入
商业企业
商品销售收入
一般纳税人
营改增四大行业
房地产、建筑收入
1 “营改增”看上去很美!
第2讲
“营改增”新政(一)
第1讲
“营改增”的 基础作用与过程
中国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
中国宏观经济态势
1、经济新常态:放缓增长速度、经济虚拟化、 经济国际化、信息社会化、实现经济稳健发展。 2、供给侧改革:供给侧面、经济结构调整
金融政策
降低利率,调整汇率,互联网金融崛起
财税政策
财政体制调整+“营改增”+“个税改革”
6 “营改增”的形势 《求是》杂志2014年5月 刊登李克强总理文章 《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 若干问题》 营改增的五步曲
第一步,2014年继续实 行营改增扩大范围; 第二步,2015年基本实 现营改增全覆盖; 第三步,进一步完善增 值税税制; 第四步,完善增值税中 央和地方分配体制; 第五步,实行增值税立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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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税目
5.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
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 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 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 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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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营改增”的形势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2015年营改增方案要推 广到生活服务业、金融 业、不动产业等行业。 由于不动产的形态不同, 有买的,有租的,有水 坝,有公路,几乎涉及 到所有的企业甚至个人, 很复杂,所以说“营改 增”方案肯定要出来, 但不敢说哪天要推出。
1
两种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上期留抵
6
1
“营改增”背景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
财税【2011】110号
1 “营改增”背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税制改革目标, 到“十二五”末(即2015年底)完成重要税改
项目---增值税“扩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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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行业
交通运输业 邮 政 业
电 信 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
4 “营改增”扩围的行业
生 活 服务业
5
“营改增”的目的
消除重复性征税 减轻企业税负 调整产业结构 完善税收制度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6 “营改增”的形势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 会议,李克强作政府 工作报告称: 2015年力争全面完成 “营改增”,提请修 订税收征管法。 十三届人大:2016年 5月1日,全面实施 “营改增”
“营改增”新政 与建筑企业对策
主讲人:蔡 昌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
蔡 昌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 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被誉为“用第三种眼光看税收筹划” 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ICSPA) 美国克莱姆森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北京中经阳光税收筹划事务所首席专家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客座教授 E-mail: caichang@
建筑业“营改增”新政
1.建筑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
建筑业税率为11%,一般计税方法下,允许采用税 款抵扣制度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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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新政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全额计税: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差额预缴:(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1+1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