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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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法律制度习题

航空器法律制度习题

第三章航空器法律制度单选题1. 根据《国际民航公约-附件七》,以下组中都属于航空器的有()。

A. 气球、飞艇、滑翔机、直升机、飞机B. 航天飞机、气垫船、滑翔机、直升机、飞机C. 人造卫星、宇宙飞船、空间站、航天飞机D. 滑翔机、直升机、飞机、火箭、导弹2. 关于“民用航空器国籍”正确的是()A.民用航空器可以不进行国籍登记而投入运行B.民用航空器只能具有一国国籍C.民用航空器国籍不能超过两个D.自外国租赁的民用航空器不能申请我国国籍3. 中国某航空公司欲从美国波音公司购进两架波音757客机,该两架客机已在美国进行国籍登记,这两架飞机的所有权何时从波音公司转移至该航空公司,我国法律规定()A. 首先应当适用双方选择的法律B. 当事人未选择的,适用与该购机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C. 适用美国法D. 适用中国法4. 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 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国法律B 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C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D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填空1.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国法律。

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法律。

多选题1.下列哪些属于航空器()。

A.飞船B.气垫船C.氢气球D.火箭2.下列哪些航空器可以被认定为国家航空器()?A. 运送国家元首的专机B.军事航空器C. 执行国际组织任务的航空器D.警察和海关航空器3. 关于飞机与航空器的联系与区别,下列叙述正确的是()A航空器等同于飞机,航空器是飞机的法律术语B飞机只是航空器的一种C飞机是有动力装置的重于空气的航空器D航空器只包括滑翔机、直升机和飞机4.关于“国家航空器”正确的说法有()A.用于军事、海关、警察部门的航空器B.国家特殊用途的航空器,如专机C.租借民航部门的航空器运送军用物资时,其性质变为国家航空器D.只要所有权属民航,不管运送何物,其性质始终是民用航空器5. 关于“航空器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正确的是()A.从事国际航行的每一航空器应载有适当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B.中国航空器国籍标志为BC.航空器国籍标志只能是数字、字母或两者组合D.登记标志必须是字母、数字或者两者的组合6. 关于“民用航空器优先权”正确的观点有()A是指债权人向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承租人提出赔偿请求,对产生该赔偿请求的民用航空器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B援救该民用航空器的报酬以及保管维护该民用航空器的必需费用具有优先权C民用航空器抵押权先于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受偿D在执行法院判决以及拍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7. 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的内容()A 所有权B 购买占有权C 六个月以上租赁占有权D 抵押权案例分析1.我国某航空公司从美国一家飞机租赁公司租赁了一架波音747客机,该航空公司自己配备了机组人员,准备将该航空器投入国内航线运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民用航空器国籍
第三章民用航空器权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和抵押权
第三节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第四节民用航空器租赁
第四章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第五章航空人员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机组
第六章民用机场
第七章空中航行
第一节空域管理
第二节飞行管理
第三节飞行保障
第四节飞行必备文件
第八章公共航空运输企业
第九章公共航空运输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运输凭证
第三节承运人的责任
第四节实际承运人履行航空运输的特别规定第十章通用航空
第十一章民用航空安全保卫
第十二十一章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
第十三十二章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十三章对外国民用航空器的特别规定
第十五十四章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十六十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十六章附则
说明:修订条文一栏中黑体为新增条款,删除线表示删除的条款,整栏空白表示现行条文未修改。

最新3.3 民用航空器权利汇总

最新3.3  民用航空器权利汇总
航空器权利登记(record): ➢ 航空器权利经登记后得到了登记国法律
的确认,权利人的利益受登记国法律保 护,可以对抗第三人。(私法)
中国公民王某购买私人飞机一架,价值100 万人民币,并已办理了国籍登记。
后王某由于资金紧张,将飞机转让给张某, 而基于王某与张某之间的朋友关系,张某先 支付价款,由王某暂时保管飞机。
➢ “第三人”:不是协议或交易的一方,但在其中 具有权利的人;
➢ “对抗第三人”:是指对同一权利可以驳斥第三 人而维护自己的权利主张。
登记对抗主义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航空器、船舶、 车辆抵押的,抵押须经登记方能生效。
但是按照《海商法》第13条和《民用航空法》 第16条的规定,船舶、民用航空器的抵押采 用登记对抗主义。
保管飞机期间,王某未经张某同意,又将飞 机转让给了甲公司。
现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该飞 机,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的内容 ABCD
A 所有权 B 购买占有权 C 六个月以上租赁占有权 D 抵押权
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押, 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C
A 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国法律 B 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 C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D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
民用航空器经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强制拍卖后, 依附其上的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即行消灭,这 是为了保证从法院强制拍卖中购得民用航空 器的买受人可以取得没有权利瑕疵的民用航 空器所有权。
(3)民用航空器灭失或失踪
四、航空器权利的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 条例》(1997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
于其他债权。
三、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3、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先于民用航空器抵押受偿, 但执行人民法院判决以及拍卖过程中产生的费 用,应当从民用航空器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 付。

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

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

三、航空器登记国的权利和义务
(一)登记国对其领域外的本国航空器享有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航总局颁布的《民用航空器登记规定》,民用
航空器依法登记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受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1、管辖权——登记国对领域外的本国航空器在一定条件下 有管辖权 (P64讲了三种情况) 2、管理权——登记国有权保护在领域外的本国航空器( P64—65讲了六种情况) 3、保护权——登记国有权对从事国际航行的本国航空器加 强管理,予以控制 (P65讲了两个方面要求)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事业法人的 民用航空器;
(3)国家机构或者企业法人自境外分期付款购买 的民用航空器或融资租赁的民用航空器。
五、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程序
• (一)一般登记程序 • 申请人提交文件——主管部门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条例》规定的,颁发国籍登记证书 。 • (二)变更登记程序 • 取得我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遇到P69中讲的三种情形之 一的,应当向民航总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三)注销登记 • 取得我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遇到P70中讲的五种情形之 一的,应当向民航总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 (四)临时登记 • 对未取得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书的民用航空器,申请人 应在进行飞行前30日内,办理临时登记。(办理临时登记P70
航空器的国籍相关规定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 ——民用航空器不得具有双(多)重国籍,它具有其登记 国的国籍; ——民用航空器的登记可以由一国转移到另一国; ——民用航空器登记和转移登记的条件、程序由登记国的 国内法规定; ——民用航空器登记后即具有登记机构给定的国籍标志和 登记标志,这是从事航行的必要条件之一。
“外商投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由中方控股 ,一家外商(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得超 过25%。”

15春北航《航空法规》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

15春北航《航空法规》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

奥鹏15 春北航《航空法规》在线作业一一、单选题(共12 道试题,共48 分。

)1. 航空人员的健康管理具体是指()。

A. 飞行人员和签派员B. 空勤人员和管制员C. 飞行人员、管制员、情报员和签派员D. 空勤人员、管制员、情报员和签派员正确答案:B2. 飞行管制区的划分依据是()。

A. 等同于飞行情报区B. 等同于地区管理局C. 等同于高空管制区D. 按军区管辖范围划分正确答案:D3. 《芝加哥公约》规定,航空器具有()的国籍。

A. 登记国B. 航空器的所有国C. 所在国D. 租赁人正确答案:A4. 国际航空法的渊源主要是()。

A. 多边国际公约B. 双边协定C. 国内法及法院判例D. 国际惯例正确答案:A5. 航空器登记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A. 国所有权B. 抵押权C. 扣押权D. 优先权正确答案:C6. 下列航空法律法规中级别最高的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C.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D. 《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的规定》正确答案:B7. 对航空法定义描述正确的是()。

A. 调整民用航空和民用航空有关的活动B. 调整所有航空活动C. 专指《中国民用航空法》D. 专指《国际民用航空法》正确答案:A8.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法律?A. 国籍登记国B. 制造地所在国C. 所有权人国籍国D. 任一国家正确答案:A9. 国际航空法发展史的萌芽是()。

A. 法国蒙特哥尔菲热气球发明以前B. 美国莱特兄弟发明飞机以前C.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D.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正确答案:C10. 民航总局以下哪个司(局)具体负责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工作。

()A. 政策法规司B. 飞标司C. 适航司D. 空管局正确答案:C11. 根据我国《民航法》第62 条第1款规定民用机场应当持有(),方可开放使用。

A. 资格证B. 合格证C. 机场使用许可证D. 审计证正确答案:C12. 在民航总局下属机构中,对飞行人员进行技术管理的部门是()。

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

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

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3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7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主管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工作,设立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簿,统一记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事项。

同一民用航空器的权利登记事项应当记载于同一权利登记簿中。

第四条办理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占有权或者抵押权登记的,民用航空器权利人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填写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占有权或者抵押权登记申请书,并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提交本条例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的相应文件。

办理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登记的,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债权人应当自援救或者保管维护工作终了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登记申请书,并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提交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和有关债权证明。

第五条办理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书;(二)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三)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必要的有关文件。

第六条办理民用航空器占有权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占有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书;(二)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相应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民用航空器设定抵押的,还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十一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民用航空器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四)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必要的有关文件。

第四章-民用航空器教学文案

第四章-民用航空器教学文案

一、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
1、含义:航空器所有人依法对其民用航空器享有占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建造 继受取得:购买
3、公示方法: 取得、变更、注销应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
部门登记,非经登记,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
1、抵押权 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或权利上设定的,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为目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其卖得的价金优先受偿的担保物 权。法律特征: (1)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 (2)不移转物的占有 (3)标的物一般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
2、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担保债权) 指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不转移占有而作为债务担保的民用航
空器,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给该民用航空器折价或者从变卖 该民用航空器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3、民用航空器的登记程序: 申请(提交申请文件)-审批-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登记证丢失或残缺:申请补发或更换 应当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的情形: (1)持证人书面申请取消登记; (2)航空器使用权或所有权已转移; (3)所有人或使用人变更地址; (4)航空器出口; (5)航空器退出适用或者报废; (6)航空器失踪并停止寻找。
(一)民用航空器登记国(国籍国)的权利 航空器登记国对在本国登记的民用航空器所享有的权
利主要有管辖权、保护权和管理权。 (二)航空器登记国的义务
根据国际航空法和国内法的规定,航空器的国籍国对 本国航空器所承担的义务主要是管辖义务、保证义务、禁 止义务和协助义务等。
二、民用航空器权利的 种类
• 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 • 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 • 民用航空器的优先权 • 民用航空器的租赁
本中有外商出资的,其机构的设置、人员组成和中方投资人的出资比 例,应当符合行政法规的规定。外商在该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或者实 收资本中所占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三十五,其代表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股东会)的表决权不超过百分之三十五,该企业法人的董事长由中 国公民担任。 (3)其他:①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民用航空 器;②国家机构或者企业法人自境外分期付款购买的民用航空器或融 资租赁的民用航空器

国际私法知识点

国际私法知识点

国际私法知识点1、凡具有本国国籍的人是本国人,否则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2、司法实践中,对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一般适用定居国法,未定居的适用居住地法。

3、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如果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为住所。

4、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解决国籍的积极冲突的方式有:A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B 、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住地所在国国籍为准;C 、以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5、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不是主要营业地)国家的法律为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

注意:我国法人以它主要的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6、最惠国待遇属于不歧视待遇。

7、冲突规范是一种既不同于实体规范,也不同于程序规范的法律适用规范。

8、法律冲突规范的范围,也成为连接对象,指冲突规范中指明该规范所要调整的民商法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部分。

系属是指冲突规范指明其所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部分,一般是后面部分。

系属公式有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侵权行为地法、婚姻举行地法等等。

连接点是指冲突规范供以确定某一法律关系应适用什么法律的依据。

链接点分为A 、客观连接点(住所、国际、惯常居所、物之所在地、行为地、履行地、法院地等)主观连接点(主要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B 、静态连接点(固定不变的连接点,不动产所在地、涉及过去行为的或事件的连接点如婚姻举行地、合同缔结地、法人登记地、侵权发生地等)动态连接点(是可变的连接点,有国籍、住所、居所、动产所在地等)9、各国在动产或者不动产的划分上,一般适用物所在地法。

10、属人法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居住地位连接点,行为地不是属人法的连接点11、在区际冲突的国家,实体法的确定,依照该国国内冲突法确定;如果该国法律未规定的,直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联系地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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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动产继 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 股票——视为不动产——继承则应适用不动 产所在地英国的法律; 股票——视为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 住所地安大略省的法律。


(二)关于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方法不同

(三)物权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条件 德国:实际交付 法国: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即发生效力,不 以实际交付为条件。 英美:只要根据具体情况推定双方的意思, 认为双方已合意该物所有权的转移,所有 权即已转移。
第七章 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

学习要点: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范围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适用的例外
第一节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一、物权的概念及其种类
(一)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指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 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涉外物权?
二、涉外物权的法律冲突
(一)物权客体的范围
各国法律一般都有关于外国人在内国取得所有权的客体范围的规定
3、从19世纪末开始,许多国家立法和司法实 践放弃了“动产随人”原则,转而适用物 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解决动产物权法律冲 突的基本原则。
五、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

1、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
2、物权客体的范围
3、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4、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
0
5、物权的保护方法
(五)物权的保护方法

1
物权人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返还原物、消除危险以及损害赔偿等等 对财产返还之诉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背景
物之所在地法(拉丁语为 lex loci rei sitae, lex rei sitae, lex situs):即物权关系客体物所在地的法律。
1
(四)物权的种类和内容方面
物权的种类是由法律来规定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国家法律中,物权的种类是不同的 对于所有权的内容(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各国法律不同。
1
《法国民法典》:所有权、地役权和担保物 权; 《德国民法典》: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 、先买权、抵押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等 我国《物权法》: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合法权利人依法对特定 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 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13、14世纪的“法则区别说” 巴托鲁斯 不动产物权——物之所在地法 动产物权——当事人属人法(住所地法)。
三、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背景
2、不动产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得到了国际 社会的一致承认。
动产适用所有人的住所地法。 “动产随人”、“动产附骨”或“动产无场 所” 。
三、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背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十六条 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 地法律。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 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 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 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 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七、中国有关涉外物权的规定

1986年《民法通则》144条规定: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 法律”。
1992年《海商法》第14章


第270条规定: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 适用船旗国法律。
1995年《民用航空法》第14章

第185条规定: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 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六、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例外

(一)运送中物品的物权关系
(二)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
(三)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财产处理
(四)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




1、单一制: 对动产和不动产遗产继承适用同一法律。多 主张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 2、区别制: 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动产——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 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法。
社会主义国家:土地不得为个人所有, 外国人也不可能成为土地的所有权者。 资本主义国家:允许土地为私人所有, 外国人也可以取得内国的土地所有权。
卡特科利夫继承案


本案的被继承人在加拿大安大略省设有 住所,去世前未留遗嘱,曾将其位于英 国的土地出售,所得收益用来购买了一 家英国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作为再投资。 该被继承人去世后,其近亲属请求按照 安大略省的法律继承这些股票,认为股 票属于动产,案件在英国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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