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
高职院校机构与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机构与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办法为适应学校新的发展定位需要和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效能,进一步规范学校组织机构与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管理以及人员配置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与岗位设置及定编原则(一)机构设置按照大部制、遵循扁平化管理原则;(二)岗位设置遵循因事设岗、合理设置、高效精简和动态管理原则;(三)人员编制遵循精简、高效、合理配置和动态管理原则。
二、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定编管理(一)机构设置管理1.按照学校教育教学、专业(群)建设发展情况及行政管理、其他业务发展需要原则,确定二级机构设置方案。
2.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以上原则初步拟定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会同各部门制定各二级机构工作职责,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集团备案通过后执行。
3.学校如实施新一轮机构改革,将按照新的机构改革精神重新设置二级机构,并确定新的组织机构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1.各部门根据二级部门工作职能和职责提出部门岗位设置意见,即各部门内设岗位名称,并拟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即《岗位说明书》)。
2.各部门将本部门的定岗方案及各岗位工作职责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3.岗位设置要坚持按部门工作职能设置的原则,杜绝因人设岗或人浮于事等情形,确保每个岗位满工作量。
(三)人员定编管理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和岗位设置情况,提出各岗位人员编制意见。
2.各部门将定岗定编方案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3.专任教师、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以及专职党务干部、教学科研部日常管理人员等配置,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如因部门职能调整或业务量增加等原因需要增加人员编制,须由所在部门填写用人需求表,经人力资源部初审,分管校领导审核,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批。
(四)日常管理1.人力资源部为机构设置、定岗定编的日常管理部门,按照学校业务发展情况或发展改革需要,提出机构改革方案及各机构职能职责调整、人员编制调整建议,同时受理审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申请。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深化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关于高等学院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以下简称《国指导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广东省高等学院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0]105号,以下简称《粤指导意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机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学院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学院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内教职工。
三、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政策导向,从学院的实际出发,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权益,积极稳妥推进岗位设置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严格按照岗位聘用程序,组织岗位聘用。
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保证聘用工作的公正合理。
(三)“先入轨、后完善”原则。
根据有关制度入轨,实行平稳过渡,逐步到位,做到规范管理,健全和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四、岗位设置情况学院共设岗位344个。
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76个(其中9个为双肩挑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0%;管理岗位52个,占岗位总量的15%;工勤技能岗位16个,占岗位总量的5%。
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0%。
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为教师系列岗位,设置数为23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5%。
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分别为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研究、编辑出版、电化教育系列岗位,岗位设置数为4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5%。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我院“人才强校〞方略的实施力度,加快我院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步伐,着力提升我院专业建设水平,优化我院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23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21]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建设精干高效队伍。
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我院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岗位设置和聘用中,坚持结合我院的办学定位和开展目标,表达以教师为主体,向教学一线和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倾斜的导向性,突出我院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开展的特色,加快我院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步伐。
二、根本原那么1.按需设岗,加强调控。
从学院的定位和开展目标出发,根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效劳的实际需要,统筹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科学设置岗位。
按照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标准设置学院内部各级各类岗位。
岗位聘任坚持连续性,留足开展空间,加强宏观调控。
2.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以教师队伍为主体,注意向一线教学人员倾斜,以培养造就优秀人才和鼓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为重点,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制人力资源,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队伍。
3.择优聘用,责酬一致。
强化岗位职责和竞争意识,完善人才遴选、考核评价和鼓励机制,营造聘岗能高能低、待遇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政策环境。
实行岗变薪变,把人员待遇与岗位职责、奉献大小紧密结合起来。
三、岗位总量及类别〔一〕岗位总量首次岗位聘用时,我院可设置的岗位总量为354个。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模板】

XX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更好地完成我院岗位设置工作,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3〕73号)、省委组织部、人事厅、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铜仁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地区编办《关于印发〈铜仁地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地人字[2008]45号)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范围我院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设岗原则1、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
岗位的确定要与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相适应,要根据学院的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考虑各级各类岗位设置,确保政策的平稳过渡和制度的正常入轨。
2、坚持总量控制、突出重点的原则。
学院对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在充分保证教学和科研需要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重点专业和重要岗位的需要。
3、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在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论证、周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岗。
制订岗位职责说明书,做到岗位结构合理、职责明确。
4、坚持和谐稳定、有序推进的原则。
学院尽可能保证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有职务或岗位聘任到相应等级岗位。
5、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此次岗位设置,关系到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
四、岗位设置情况(一)岗位设置的类别岗位设置的类别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001]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001]](https://img.taocdn.com/s3/m/c5867b70be23482fb4da4c8d.png)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更好地完成我院岗位设置工作,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3〕73号)、省委组织部、人事厅、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铜仁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地区编办《关于印发〈铜仁地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地人字[2008]45号)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范围我院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设岗原则1、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
岗位的确定要与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相适应,要根据学院的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考虑各级各类岗位设置,确保政策的平稳过渡和制度的正常入轨。
2、坚持总量控制、突出重点的原则。
学院对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在充分保证教学和科研需要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重点专业和重要岗位的需要。
3、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在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论证、周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岗。
制订岗位职责说明书,做到岗位结构合理、职责明确。
4、坚持和谐稳定、有序推进的原则。
学院尽可能保证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有职务或岗位聘任到相应等级岗位。
5、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此次岗位设置,关系到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
四、岗位设置情况(一)岗位设置的类别岗位设置的类别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
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

XX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9〕54号),自治区编委《关于印发〈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2009〕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我校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相当副厅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隶属自治区农垦局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我校开展以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为主,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服务并举的高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一)自治区编委核定的机构编制情况根据自治区编委桂人发〔2009〕81号文件规定,我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如下:1、机构设置情况我校内设党务和学校事务管理机构9个(其中:正处级机构7个,副处级机构2个),副处级教学教辅机构13个。
(1)党务和学校事务管理机构(9个)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负责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办文、办会、信息及机要工作;处理学院党委、行政日常事务;负责学院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和协调工作;负责学院外事工作。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学院人事处):负责学院党的组织工作,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与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党校管理等;贯彻执行党的统战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负责学院人力资源开发、机构编制、人事和劳资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引进聘用等工作。
党委宣传部(学院宣传中心):负责学院意识形态方面的管理和宣传思想工作。
教务科研处:负责组织专业建设、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组织教学规范文件的制定与实施,教学常规工作的计划调度、组织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学生的学业成绩管理、学籍管理,教材管理,教学档案管理;负责学院科研工作的制度建设;负责全校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检查、结项、报奖和科研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科研成果管理;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全校科研、学术交流和对外学术活动等。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长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长办法发〔2011〕46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借鉴我省其他兄弟高职高专院校岗位设置及实施的经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调动我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院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三、实施范围学院正式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不列入本实施范围。
四、主要内容1.确定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设置,明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明确各类岗位基本条件、设置程序及审核、岗位聘用等事项。
2.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3.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并予以备案。
4.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作待遇。
五、基本情况1、单位性质:教育类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2、经费形式:长沙市财政全额拨款3、主要社会职能和职责:培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技术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业务范围:计算机应用、广告艺术设计、文秘、商贸英语、园林、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相关继续教育培训。
4、单位规格:副厅级5、领导职数:共8个,其中党委书记1名,院长1名,副书记、副院长1各,副院长3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
6、机构编制情况:现有人员编制数472个,内设机构20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财务处、人文科学系、信息技术系、成教培训部、花炮艺术系、经济贸易管理系、机械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图书馆。
职业学校岗位设置一览表

继续教育中心
部门职能:函授学历教育、成人培训
4
国际交流中心
教学管理秘书
5
商业自动化研究所
6
高职教育研究所
税务、投资与理财、证券与期货、农村合作金融
5
旅游管理系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商务英语
6
电子信息系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新能源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7
艺术设计系
广告与会展、装饰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茶艺
8
基础部(思政部)
教务员,n专任教师若干
9
中专部(东区综合办合署)
序号
机构名称
内设二级
机构
员工岗位说明
(教学系专业说明)
一、党政管理机构(10个)
1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宣传部、外事办公室、院报编辑部)
秘书科
驾驶班
院报编辑部
秘书科主任、院报编辑、档案管理员。 *(驾驶班班长、驾驶员)
2
组织人事处(组织部、人事处、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处)与工会合署
人事劳资科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人事劳资科主任、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主任、离退休管理员;
3
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
4
教务处
考务中心
教管中心
考务中心主任、教管中心主任、教务员、文印管理员
5
科研处(项目办、规划办、学报编辑部)
学报编辑、科研秘书
6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与团委合署
学生资助中心、学籍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学籍管理中心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心理咨询师;副中为团委副书记。
7
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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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9〕54号),自治区编委《关于印发〈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2009〕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我校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相当副厅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隶属自治区农垦局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我校开展以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为主,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服务并举的高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一)自治区编委核定的机构编制情况根据自治区编委桂人发〔2009〕81号文件规定,我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如下:1、机构设置情况我校内设党务和学校事务管理机构9个(其中:正处级机构7个,副处级机构2个),副处级教学教辅机构13个。
(1)党务和学校事务管理机构(9个)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负责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办文、办会、信息及机要工作;处理学院党委、行政日常事务;负责学院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和协调工作;负责学院外事工作。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学院人事处):负责学院党的组织工作,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与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党校管理等;贯彻执行党的统战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负责学院人力资源开发、机构编制、人事和劳资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引进聘用等工作。
党委宣传部(学院宣传中心):负责学院意识形态方面的管理和宣传思想工作。
教务科研处:负责组织专业建设、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组织教学规范文件的制定与实施,教学常规工作的计划调度、组织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学生的学业成绩管理、学籍管理,教材管理,教学档案管理;负责学院科研工作的制度建设;负责全校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检查、结项、报奖和科研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科研成果管理;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全校科研、学术交流和对外学术活动等。
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学生管理处):负责学生政治思想和行为规范等日常管理的指导;负责学生管理队伍的建设;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学生资助;负责学生军训;负责外国留学生管理等。
后勤管理处(设备管理处):负责学院后勤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负责学院校园总体规划及校舍新建、改建方案的拟定和实施;负责基建项目的报批、招标、质量管理、投资控制、验收等工作;负责学院设备采购、登记、仓储保管、供应等。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编制和实施学院年度招生计划;负责招生宣传、新生录取工作;负责招生工作队伍的建设、管理与培训等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宣传,拟定毕业生就业方案,收集、整理和提供就业信息,做好推荐就业及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以上7个党务和学院事务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财务处:负责学院各项预算、经费的管理;负责学院财务账目、会计、出纳等各项业务的管理工作。
安全保卫处(党委武装部):负责学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文明与校园综合治理;负责常住人口的户籍和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征兵、民兵预备役及双拥共建工作。
以上2个党务和学院事务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2)教学教辅机构(13个)农业与环境工程技术系;食品与生物技术系;电子机械技术系;交通运输技术系;计算机技术系;管理系;经贸系;艺术设计系;文化与传播系;基础教学部(社科部);继续教育部;图书馆;教育信息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心。
以上13个教学教辅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我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51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不多于105名(含附属卫生机构编制),专任教师编制不少于377名,教辅科研人员编制不多于69名。
核定校级领导职数7—9名;内设机构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1名。
上述处级领导职数含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的机构的领导职数。
另核定后勤服务聘用人员(即工勤技能人员)控制数38名。
(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规定我校岗位类别及结构比例情况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桂人发〔2009〕54号文规定:高职高专院校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单位岗位总量的18%;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7%(其中: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岗位总量的65%,专职科研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比例不超过12%);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单位岗位总量的5%。
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如下:正高级≤7%(其中,二级≤0.7%、三级≤2.1%、四级≤4.2%),副高级≤30%(其中,五级≤6%、六级≤12%、七级≤12%),中级≤40%(其中,八级≤12%、九级≤16%、十级≤12%),初级≥23%,(其中,十一级≥11.5%、十二级≥11.5%)。
我校属高职高专院校,应按上述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执行。
(三)现有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我校现有在职在编职工450名,现全部聘任在岗。
各类别岗位人员情况及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如下:1、管理岗位人员69名(不含“双肩挑”人员10名)。
其中,学校正职领导2名,副职领导3名,正处级调研员2名。
内设机构正职领导20名(正处级14名,副处级6名),副职领导9名(正处级1名,副处级8名);正处级调研员2名。
其他管理岗位人员31名,其中,正科级23名,副科级6名,科员1名,办事员1名。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含10名“双肩挑”教师)331名。
其中,正高级5名,副高级64名,中级177名,初级及以下85名。
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中,专任教师(含辅导员)岗位人员237名(其中,正高级5名,副高级58名,中级123名,初级及以下51名);教辅科研岗位人员94名(其中,正高级0名,副高级6名,中级54名,初级及以下34名)。
3、工勤技能岗位人员50名。
其中,技术工48名(高级工38名,中级工8名,初级工2名,无高级技师和技师);普通工2名。
4、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我校于1995年底开始推行职工全员聘任制,迄今已进行了四轮,每轮聘期一般为3年。
在第三轮全员聘任中(2002年4月),所有聘用职工都签订了聘用合同,合同文本是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的(当时尚未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二、拟设置岗位情况我校拟设置岗位总量589个,其中,管理岗位95个,占岗位总量的16.1%,专业技术岗位(主体岗位)456个,占岗位总量的77.4%,工勤技能岗位38个,占岗位总量的6.5%。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专任教师岗位(主系列)和教辅科研岗位,专任教师岗位设置数为38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4.9%(占岗位设置总量的65.7%),教辅科研岗位设置数为6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数的15.1%(占岗位设置总量的11.7%)。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及数量管理岗位总数95个,占岗位总量的16.1%。
其中,四级2个,五级15个,六级31个,七级32个,八级10个,九级5个,不设十级。
1、校领导岗位7-9个。
其中:四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是:党委书记;院长。
五级职员5-7个,名称分别是: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或者副院长共5-7名,其中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39个。
其中,五级职员8个,名称分别是: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学院人事处)部长(处长);党委宣传部(学院宣传中心)部长(主任);教务科研处处长;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学生管理处)处长(部长,主任);后勤管理处(设备管理处)处长;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处长;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主任。
六级职员31个,名称分别是: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副主任(3名);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学院人事处)副部长(副处长,2名);党委宣传部(学院宣传中心)副部长(副主任,1名);教务科研处副处长(3名);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学生管理处)副处长(副部长,副主任2名,其中1名同时任团委书记);后勤管理处(设备管理处)副处长(2名);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副处长(1名);财务处处长;安全保卫处(党委武装部)处长(部长);工会副主席(1名);工会副主席兼女工委员会主任;农业与环境工程技术系主任、党总支书记;食品与生物技术系主任、党总支书记;电子机械工程系主任、党总支书记;交通运输技术系主任、党总支书记;计算机技术系主任、党总支书记;管理系主任、党总支书记;经贸系主任、党总支书记;艺术设计系主任、党总支书记;文化与传播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基础教学部(社科部)主任、党总支(支部)书记;继续教育部主任、党总支(支部)书记;图书馆馆长;教育信息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心主任。
3、其他管理岗位47个。
其中,七级职员32个,八级职员10个,九级职员5个,不设十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6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数的37%。
(1)正高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数的7%。
其中,二级岗位3个,占正高级岗位数的10%,三级岗位10个,占正高级岗位的30%,四级岗位19个,占正高级岗位数的60%。
(2)副高级岗位13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数的30%。
其中,五级岗位27个,占副高级岗位数的20%,六级岗位55个,占副高级岗位数的40%,七级岗位55个,占副高级岗位数的40%。
2、中级岗位18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数的40%。
其中,八级岗位55个,占中级岗位数的30%,九级岗位72个,占中级岗位数的40%,十级岗位55个,占中级岗位数的30%。
3、初级及以下岗位不少于10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小于23%,其中,十一级岗位数不少于5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不小于50%,十二级岗位不少于52个,占初级岗位比例不小于50%。
专业技术岗位中,专任教师岗位387个,教辅科研岗位69个,专任教师岗位和教辅科研岗位的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标准见附件: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标准。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工勤技能岗位38个,占岗位总量的6.5%。
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2个,一级、二级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数的5%,技术工三级8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数的25%;技术工四级15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数的40%,技术工五级13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数的35%。
不设置普通工岗位。
三、其他相关问题的说明及处理意见(一)关于“双肩挑”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