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一、导言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款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为了确保工程款支付的合规性和高效性,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支付管理。
三、工程款支付管理的原则1. 确保合法合规:工程款支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必须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一致。
2. 依据实际进度:工程款支付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进行,遵循支付进度与工程进度同步的原则。
3. 质量为先:工程款支付必须在验收合格且相关报告文件齐全的情况下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4. 安全第一:工程款支付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5. 透明公开:工程款支付必须做到透明公开,确保各利益相关方都能了解支付情况。
四、工程款支付管理的过程工程款支付管理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申请阶段:承包商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工程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
2. 审核阶段:工程款支付申请经项目经理和财务经理的审核后,进入审批阶段。
3. 审批阶段:工程款支付申请经审批机构审批通过后,进行支付。
4. 支付阶段:支付机构按照审批文件的要求,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商。
五、工程款支付管理的具体措施1.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款支付进度与工程进度同步,防止过早支付或延迟支付的情况发生。
2. 建立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核制度:确保工程款支付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虚假申请或申请不合规的情况发生。
3. 建立工程款支付审批制度:确保工程款支付申请经过合理、公正的审批程序,防止人为干预或滥用职权的情况发生。
4. 建立支付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工程款支付的信息透明公开,方便各利益相关方及时了解支付情况。
5. 建立支付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支付监督部门或委员会,对工程款支付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1. 风险评估:在工程款支付前,对承包商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其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为加强工程施工的成本分析和控制,更好地加强工程风险的防范,根据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自2011年5月份执行。
一、所有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必须由公司财务科统一办理,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任何项目部及个人均不得私自从建设单位领取工程款,否则公司一律不予承认,且按非法侵占集体财产论处。
二、工程款拨付后由项目部负责人结合公司财务科按内部经济责任书约定核算应支付工程款(扣除公司应扣税金、管理费、欠款、罚款等),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编制填写工程款计划支付统计表(后附),经审核后凭已备好的支付领取凭证(材料供应人提供)和计划预留款项的领取凭证(项目负责人提供),分别或集中支付。
三、工程款支付凭证:1、不再使用公司原工程款结算单,一律使用通用的收款收据一式二联或三联,项目部留存一联或两联,报公司财务一联做为付款凭证的封面,后附付款发票、领款人领条,并备注附件数量。
领款人领条做为临时或预留支付部分,下次付款前补齐相应发票或工资单,发票总额不得少于总工程款的70%(劳务工程不得少于30%),否则公司财务预留其相应款项的5%的押金。
2、付款凭证的封面由项目部会计员填写并签字,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为有效凭证。
付款发票或工资单上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公司财务人员应负责审核其发票、工资单等付款凭证。
不符合规定的付款凭证一律无效,不得支付相应款项。
3、公司相关科室主管人员、分管领导必须经常询问了解工程相关情况,及时审核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每个办理人员均应在得知需要签字审核后半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不得影响工程项目款项支付,否则将扣罚其半天的工资。
,四、本办法及附表在签订内部经济责任书书同时下发给项目负责人。
菏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2011年4月29日。
工程款付款付款制度及流程

工程款付款付款制度及流程一、工程款支付制度1. 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款项支付管理,包括施工进度款、工程质保金、结算款等各类款项支付。
2. 制度目的(1)规范工程款支付的流程和程序,确保支付的及时、准确;(2)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杜绝各种形式的财务风险;(3)强化内部控制,防范各类不正当操作。
3. 制度内容(1)款项支付申请施工单位或供应商需经过评审、审批后,方可提出款项支付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支付金额、项目名称、施工进度等。
(2)款项支付审批公司财务部门对款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支付金额是否准确、合规。
审批程序应包括财务主管审批、财务总监审核等。
(3)款项支付执行经过审批的款项支付申请,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支付操作。
同时需保留相关支付凭证和资料,确保账目清晰。
(4)款项支付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对款项支付进行跟踪和监督,保证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 制度执行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如有违反,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公司应定期对工程款支付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公司工程建设的需求和实际情况。
二、工程款支付流程1. 申请阶段(1)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出款项支付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支付金额、项目名称、施工进度等。
(2)公司财务部门接收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准确。
2. 审批阶段(1)财务主管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2)经过财务主管审批的申请,提交给财务总监进行最终审核。
(3)财务总监审核通过后,下发支付指令,通知财务部门进行支付操作。
3. 执行阶段(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支付指令,进行款项支付操作,同时留存相关支付凭证和资料。
(2)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收到支付款项后,应及时确认。
4. 监督阶段(1)公司财务部门对支付款项进行跟踪和监督,保证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如有异常情况或疑问,应主动向财务主管部门报告,及时解决。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款项支付管理,规范公司工程项目付款行为,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效率,完善内控制度,根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定,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部负责建设的所有自建、代建项目的工程付款管理。
第三条、工程付款包括支付工程(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材料设备)进度款、工程竣工(材料设备)结算款、其他工程款(包含勘察设计费、造价咨询费、招标代理费、审图费、零星工程付款等)。
第二章付款程序第一条、支付工程(材料设备)预付款按合同约定应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预付款的,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支付条件后,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设备)款预支审批表》,并附已签订完成的合同(协议),有履约保证金的提供相关办理完毕证明。
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报公司财务部付款。
工程预付款支付程序:(一)承包单位业务部门填写《工程(设备)款预支审批表》,并附已签订完成的合同(协议)及相关资料;(二)现场监理、现场负责人意见;(三)公司相关部门、财务部、公司领导审核;(四)总公司审批;(五)公司财务部办理付款。
工程预付款签批职责:(一)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实际完成情况做以说明;(二)现场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单位该进度内是否有重大事项及奖罚款进行说明;(三)工程部负责根据进度、质量状况参考现场监理意见签批; (四)合同预算部造价工程师负责审核请款金额与合同的一致性; (五)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文件是否规范,以及对该工程已付款项,应收的履约质保金、余款等情况向公司管理层做以汇报;(六)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根据以上提供的意见签批;(七)总公司最终根据以上意见签批意见及是否同意拨付款。
第二条、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适用于工程施工类、工程监理类的付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及职责:(一)由施工单位业务部门上报填写《工程(设备)进度款付款审批表》;(二)监理公司审核后确认本期实际应付款并签字;(三)公司财务人员确定是否有未交履约质保金或其他给施工单位的垫付资金,在其他应扣款列支,经办人签字;(四)现场负责人确定是否发生奖罚金额及该项目其他需列支的应扣款,在本期其他应扣款中体现,并签字;最后计算本期实际应支付款并签字确认;(五)监理公司给出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六)内部审核同预支款拨付的流程及签批职责;(七)签批结束转财务部付款,出纳应注明是现付还是转账支付,最后申领人签字确认。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公司投资项目工程款拨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了规范工程预结算管理、工程款拨付或抵扣程序,严格控制投资部资金的安排与使用避免超付工程款现象发生,确保公司利益,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针对工程款拨付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2、凡属工程项目建设、安装、维修、装修等需要进行工程预算、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借款、转帐、抵扣等工作均应遵守本办法。
3、本办法所称工程款,是指酱性投入的工程项目中应支付给承包企业或个人的工程承包款、甲供材料款、装修款、维修款及设备采购款等。
第二章工程款拨付的规定1、办理工程项目建设、安装、维修、装修甲供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业务,必须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在进场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即时结清的零星采购维修事项除外).特殊情况不能在进场前签订合同的,必须在进场施工后10个工作日内补签合同。
2、签订工程合同要做到项目合同、主体一一对应,即:一项目一合同,一合同一主体。
3、工程合同签订时必须要有工程价款,签订的工程价款要有预算(采购设备只有一口价的除外),预算应遵循“准确、谨慎、智谋从严”的原则.4、施工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变更合同内容,及时办理经济签证手续或签订补充合同,新增的工程内容按合同约定是否进入进度款拨付范围。
5、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主体进行工程款预算、结算及工程款的拨付.如承包人属企(事)业法人单位,只能与合同主体单位办理前述相关业务;如承包人为自然人,只能由合同约定主体个人持法定有效身份证件及合同原件与工程项目单位办理相关业务。
合同约定主体个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须事先到工程项目单位办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本人亲笔签名且摁手印,被授权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相关业务。
6、未签订合同前一律不得拨付工程款,特殊情况下需要支付的,必须按借款性质进行审批,在签订合同后,按照规定审批程序转入工程拨付款中.7、办理工程借款,以实物资产或其他非货币资产抵付工程款,必须坚持以下几项管理原则:(1)有明确的合法主体;(2)事先核实(工程、预算、财务部门均已核实,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3)及时抵扣;(4)明确抵扣时间。
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f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的管理,规范公司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工程部为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落实相关工作。
第二章原则第三条合同依据原则:所有工程款项须依据合同条款约定进行支付,不得未签订合同、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一般行政性缴款需经子公司总经理书面(专题签报)同意后办理支付手续。
第四条分级审批原则:工程款需由合同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第三方审计单位(如有)现场管理人员签审意见后办理支付手续,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支付。
第五条会签支付原则:合同内容如与子公司其他部门管理业务相关,在支付工程款时需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支付工程款质保金或直接支付完的,需相关部门会签。
第六条工程结算原则: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委托并组织专业第三方审计单位依据具体合同,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争议事项完成工程结算。
第七条真实发生原则:所有工程款必须以图纸工程量为基础,对照现场复验情况,结合合同约定公平合理确定结算费用。
所有经办、审批人对各自工作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审批流程第/1条结合公司财务制度,严格制定内部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流程须有申请、审核、复核、审批、执行等环节,不可未完成审批手续,而直接执行。
第九条因特殊原因工程发生重大变更、超合同约定支付或本指引说明以外的特别事项,公司应以签报形式报省公司审批。
第四章相关要求第十条所有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资料依据必须详实、充分,且需为书面原件,非书面文件一律不得计入。
第H^一条所有计入工程结算的变更签证必须要符合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批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需相互配合,依据合同约定,合法合规、高效处理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工作,避免因此出现违约情况。
房地产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XXX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付款管理,规范付款审批程序,确保款项有序支付,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按相应计划实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于XXX所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流程第三条、施工或合同单位提出款项申请——监理单位按合同及形象进度审核——公司工程管理部及经营管理部按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以及形象进度质量标准进行核准——公司财务管理部复核——相关分管领导审查——总经理审批——施工或合同单位出具正式交公司财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领取支票并登记——施工或合同单位领取转账支票。
第三章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程序第四条、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以形象进度及质量合格为基础,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为依据,坚持“无合同不付款”、“产品质量不合格不付款”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是工程进度款申请的主管部门。
工程管理部在收到施工或条约单位的申请付款时必需复核以下内容:1、请款单位是否向监理单位提出了付款申请。
2、监理单位签署的意见是否实在、准确。
3、付款申请的要件是否齐全。
工程款申请的要件包括:1)工程进度是否达到付款条件;2)申请部位是否满足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3)申请款项及数额是否经过监理单位造价工程师的审核确认。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核准工程进度款时,必须依据相应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工程进度及质量标准,对付款条件进行严格核实,(含有重大工程变更所产生的进度款,须附相应的工程变更洽商单及经经营管理部核准的预算书),按审批程序填写《(附表二)合同付款审批单》。
工程管理部经理和专业工程师须就工程质量和进度及其相应扣款情况(包括预付款的扣回、各种罚款、甲方代交水电费等)签署意见,其中工程质量要有相应的技术资料佐证说明,经营管理部须就工程造价及应付金额签署意见。
经各相关部门及人员会签确认同意后,由工程管理部向财务管理部提交《(附表二)合同付款审批单》,并附工程进度、质量情况、各种扣款说明以及经监理、经营管理部确认的工程预算书等。
款项支付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款项支付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 合理控制款项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款项支出分为工程相关支出、材料(设备)采购、预借款项、日常办公费用、工资福利、税费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支付报销制度和流程。
三、本制度合用公司全体员工。
一、付款审批流程:工程施工单位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合同) →公司工程部填制《付款申请表》→工程部经理审核→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确认→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 出纳支付。
二、付款应附资料:(一) 施工单位付款申请书(合同)(二) 付款申请表(三) 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依节点)(四) 工程现场施工进度照片(五) 发票(收据)(六) 供货单位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付款信息等,并已盖公章)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对工程付款审核要求:(一) 公司工程主管、工程经理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工程进度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及付款比例提出意见,对工程进度是否达到付款节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并依据工程付款预算单价(暂定单价)以及合同约定的计算标准,计算出本节点对付款金额;(二) 公司财务部门审核要求:审核该项支出是否有资金预算,付款是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施工单位提供发票是否合法合规,付款审批流程是否合规等提出意见;(三)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一、付款审批流程:材料(设备)供货单位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合同) →公司采购部门填制《付款申请表》→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确认→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 出纳支付。
二、付款应附资料:(一) 供货单位付款申请书(合同)(二) 工程部出具的设备及安装质量验收报告(三) 资金支付审批表(四) 材料购置发票(五) 供货单位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付款信息等,并已盖公章)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对材料设备付款审核要求:(一) 采购部门审核:对材料(设备)的采购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审核要求:对材料(设备)到场及配合情况的意见,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付款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二) 公司财务部门审核要求:审核该项支出是否有资金预算,并从该项付款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供货单位提供发票是否合法合规、付款审批流程是否合规等方面提出意见;(三)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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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项目工程款拨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工程预结算管理、工程款拨付或抵扣程序,严格控制投资部资金的安排与使用避免超付工程款现象发生,确保公司利益,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针对工程款拨付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2、凡属工程项目建设、安装、维修、装修等需要进行工程预算、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借款、转帐、抵扣等工作均应遵守本办法。
3、本办法所称工程款,是指酱性投入的工程项目中应支付给承包企业或个人的工程承包款、甲供材料款、装修款、维修款及设备采购款等。
第二章工程款拨付的规定
1、办理工程项目建设、安装、维修、装修甲供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业务,必须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在进场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即时结清的零星采购维修事项除外)。
特殊情况不能在进场前签订合同的,必须在进场施工后10个工作日内补签合同。
2、签订工程合同要做到项目合同、主体一一对应,即:一项目一合同,一合同一主体。
3、工程合同签订时必须要有工程价款,签订的工程价款要有预算(采购设备只有一口价的除外),预算应遵循“准确、谨慎、智谋从严”的原则。
4、施工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变更合同内容,及时办理经济签证手续或签订补充合同,新增的工程内容按合同约定是否进入进度款拨付范围。
5、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主体进行工程款预算、结算及工程款的拨付。
如承包人属企(事)业法人单位,只能与合同主体单位办理前述相关业务;如承包人为自然人,只能由合同约定主体个人持法定有效身份证件及合同原件与工程项目单位办理相关业务。
合同约定主体个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须事先到工程项目单位办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本人亲笔签名且摁手印,被授权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相关业务。
6、未签订合同前一律不得拨付工程款,特殊情况下需要支付的,必须按借款性质进行审批,在签订合同后,按照规定审批程序转入工程拨付款中。
7、办理工程借款,以实物资产或其他非货币资产抵付工程款,必须坚持以下几项管理原则:
(1)有明确的合法主体;
(2)事先核实(工程、预算、财务部门均已核实,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3)及时抵扣;(4)明确抵扣时间。
8、各施工单位或个人及甲供材料供应商应当按合同约定申报的工程进度或材料供应预付款,且预付款额不得超过合同签订的比例或额度。
9、投资部应随时了解掌握工程进度,一般情况下(特别是土方、
挡墙等基础工程)应做到完成一个项目,收方结算一个项目,即使暂时不能办理结算,也必须保管好收方资料,以利后期结算。
10、投资部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交房日或分包工程按合同内容完成)且资料备齐后,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11、与工程承包人和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必须报送一份完整合同原件到工程项目结算单位财务部门和投资部备案。
第三章工程款拨付审批程序
1、甲供材料(或设备采购供应商)审批程序
1.1甲供材料供应商(或设备采购供应商)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如材料供应数量、质量规格、供货时间等要求)填写《实物验收单》。
1.2项目现场代表按照合同条款和工地现场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实物进行验收,并于《实物验收单》签署验收意见,实物验收单样表如下:
实物验收单
1.3投资部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对《实物验收单》认真审查,核实后签署是否同意支付的明确意见。
投资部相关人员填定《资金使用计划》、《付款审批单》。
1.4财务部门负责人对供应商出据的供货发票、实物验收单、供应合同及《实物验收单》的前期签审程序进行核实。
同时,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应对该供应商与本企业的往来帐务(包括已付款、欠款金额等)进行核对、清理,若有欠款应及时扣回。
审核完毕后财务负责人应当签署支付意见(包含如何支付,支付金额等)。
1.5投资部相关人员、财务部相关人员、主管领导、总会计师等人员按程序于〈资金使用计划〉、〈付款审批单〉上相应位置签字,签字齐全后,财务结算中心给予付款。
《资金使用计划》、《付款审批单》样表如下:
资金使用计划审批表
申请单位(公章):期间:年月份第周单位:元
经办人:
付款审批单
经办部门名称:年月日单位:元
2、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批程序
2.1施工单位或工程承包人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及工程完工程序填写《付款申请表》,内容至少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合同价款、工程形象进度、本次申请工程款、累计已完工作量、累计已支付工程款等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签署意见,投资部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签署意见;投资部造价人员对该月完成工作量进行核实,如不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合同中约定有罚款者,应
于表中显示扣除与否意见;投资部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审核签署意见,投资部主任确认工程质量、进度,并提出明确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意见;样表如下:
付款申请表
2.2工程造价人员提《资金使用计划》、《付款审批单》,投资部相关人员、财务部相关人员、主管领导、总会计师等人员按程序于〈资金使用计划〉、〈付款审批单〉上相应位置签字,签字齐全后,财务结算中心给予付款。
3、工程质保金支付审批程序
工程质保期满后,公司应向工程承包单位、材料或设备供应商等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质保金。
工程承包单位及材料或设备供应商在工程质保期满后,向投资部申请工程(设备)复验,复验情况应由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确认,若工程(或设备)质量无误或运行正常情况下,投资部造价员按程序填写《资金使用计划》、《付款审批单》,
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后,方可向工程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工程质保金(如果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通知承包单位未来及时处理或承包单位委托公司另行安排人员完成维修工作,且支付了相应价款,则财务部门应扣除该部分金额后,作为最后质保金支付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