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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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签名规范

医嘱签名规范
先急后缓,先临时后长期,先执行后抄写。即 先执行临时医嘱,再执行长期医嘱,最后转抄 到医嘱单上,执行者签全名。
处理方法
1)临时医嘱:医生直接写在临时医嘱单上。 护士先将其转抄到各种临时治疗单或治疗卡上, 需立即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安排护士马上执行, 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长期医嘱:医生直接写在长期医嘱单上。 护士先将其分别抄至各种长期治疗单或治疗卡 上,核对后签全名。
医嘱签名规范
医嘱内容
包括医嘱的日期、时间、护理级别、隔离种类、 饮食、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名称、剂 量、用法、医师和护士的签名。
医嘱种类
1、长期医嘱——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 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2、临时医嘱——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
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
签名常见问题
1、不知道何处该双签,何处该单签 2、PPD项目未单独签名,并留出感染科护士
签名位置 3、长嘱签名与医生不一致,或处理核对同一
人签名 4、st!项目未逐条双签 5、下拉竖线头和尾的签名是不同的护士 6、下拉竖线未用尺子,弯弯曲曲,不美观 7、签名潦草,看不出名字
资料整理
书写顺序
长期医嘱: 第一项 护理常规,如内科护理,儿科护理 第二项 护理级别,如一级护理,二级护理
第三项 饮食,如普食,半流食 第四项 病重病危,如一般疾病不用写 第五项 卧位,如半卧位,绝对卧床 第六项 特殊处理,如测Bp、R、P半小时一次,雾化
吸入 第七项 各种药物,按静脉、肌肉、口服顺序书写。 临时医嘱:按处理的时间顺序书写
6)重整医嘱:长期医嘱调整项目较多时,以 及病人转科、手术、分娩时,均需要重整医嘱。
护士签名

医嘱书写规范

医嘱书写规范

医嘱书写规范规范(一)长期医嘱是指执行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h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在这个时间都是具体到分钟的时间。

临时医嘱也就是您说的(短期医嘱)是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

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护士签名等。

医嘱分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长期医嘱于病人住院时要执行一段时期,为相对稳定的医疗措施。

而临时医嘱顾名思意是指临时处理的医疗措施,包括检查和治疗等等。

长期医嘱:第一项写护理常规,如中医内科护理常规、中医儿科护理常规、昏迷护理常规等等;第二项写护理分级,如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特别护理等;第三项写饮食,如流质、半流质、软食、普通饮食、糖尿病饮食、低胆固醇饮食或禁食等;第四项写病重或病危,如系一般疾病则不写;第五项写各种特殊卧位,如半卧位、侧卧位等;第六项写特殊处理:如测血压、脉搏、呼吸1次/15分钟、记出入量、体位引流、雾化吸入等;第七项写注射用药,如青霉素80万uimqid、5%GNS1000ml静滴ivdripqd。

“即刻”、“缓慢”一般简写成“st”、“缓”。

第八项写常用口服药,如维生素C1000mgtid、阿司匹林0.3gtid、棕色合剂10mltid等;临时医嘱:按处理时间顺序写第一项:三大常规(血、尿、大便);第二项血生化常规;第三项若需进行X线胸部摄片、心电图检查;心功能不全需立即静注西地兰0.4mg,则开第四项;准备第二天早晨空腹抽血测肝功、肾功则开第五项;准备第二天作胸腔穿刺则开第六项,总之,按时间顺序依次书写。

医嘱书写的程序与内容可看出一个临床医生处理疾病的技术水平,包括责任心是否强,知识面是否广,诊断是否有计划性,鉴别诊断是否合乎逻辑,处理是否及时得当,用药是否合理等等。

卫生部医嘱规章制度

卫生部医嘱规章制度

卫生部医嘱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医嘱是医务人员根据诊断结果和治疗需要,向患者开具的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建议的书面指示。

第三条医嘱应当合理、科学、安全、有效,不得损害患者的健康权益。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医疗服务职责,确保医嘱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患者有权知情,应当在接受医疗服务前,详细了解医嘱的内容、目的、风险及合理性等信息。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向患者和家属说明。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对医嘱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医疗服务方案。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二章医嘱签订第九条医嘱应当由医务人员面对面与患者沟通,并经患者和家属同意后开具。

第十条医嘱应当包括药品、剂量、用法、频次、疗程等具体内容,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方案,避免套用通用的医嘱模板。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和家属说明医嘱的内容、目的、风险及注意事项,及时解答疑问。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在开具医嘱时考虑患者的经济能力和医疗保险情况。

第十五条患者和家属有权拒绝或要求更换医务人员开具的医嘱,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选择。

第三章医嘱执行第十六条患者应当按照医嘱的要求,遵医嘱执行,并及时向医务人员反馈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医疗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治疗方案。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当确保医嘱的执行情况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或擅自停止治疗。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医嘱执行情况,包括药品用量、频次、疗程等详细信息。

医嘱制度与规范

医嘱制度与规范

1. 医嘱定义: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是医师根据病情为病人拟定的有关各种检查、治疗、用药、护理的具体医疗方案,由医务人员共同执行。

2. 医嘱种类⑴ 长期医嘱: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医师注明住手时间后失效。

⑵ 暂时医嘱:指一次性完成的医嘱,如一次性的检查、治疗、用药等指令。

⑶ 备用医嘱:又称“预测医嘱”,根据病情的需要,分长期备用医嘱( prn 医嘱)和暂时备用医嘱( sos 医嘱),长期备用医嘱在医师注明住手时间后失效,暂时备用医嘱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二、医嘱开具资质与规范⑴医嘱的开具和住手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者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能代录医嘱。

⑵ 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⑴新开医嘱: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一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普通要求半小时内开出。

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 11 时之前开出。

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具医嘱。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口头医嘱惟独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师才可下达。

⑵长期医嘱:普通顺序为“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病情”、“体位”、“特殊治疗、监测项目”、“静脉用药”、“肌肉用药”、“口服用药”等。

⑶ 暂时医嘱:按医学指令的时间顺序书写。

值班医师开出暂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待清晰,避免遗漏。

对即将执行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 15 分钟内执行)。

⑷ 重整医嘱类:① 如果医嘱过多或者医嘱分散,为了防止差错,应整理医嘱。

在原长期医嘱下,用红色横线隔开,表示上面的医嘱作废,并在红线下标注“重整医嘱”字样,按顺序整理未住手的医嘱;②转科或者手术、分娩后,应在原长期医嘱下面用红线表示以上医嘱作废,红线下标明“转科医嘱”或者“术后医嘱”。

⑸每项医嘱普通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嘱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活动的医嘱管理,包括门诊、急诊、住院、会诊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嘱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医嘱管理组织,负责医嘱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医嘱的开具与执行第五条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开具医嘱。

医嘱内容应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用药时间、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特殊注意事项等。

第六条医生开具医嘱时,应当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需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时间。

第七条患者或其家属应当认真阅读医嘱,并在确认无误后签字。

患者或其家属对医嘱有疑问时,医生应当及时解答。

第八条护士应当严格按照医嘱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撤销或延迟执行医嘱。

如发现医嘱有误,应及时向医生提出,并由医生重新开具医嘱。

第九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注意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医生。

第十条医嘱执行完毕后,护士应当及时在病历上记录执行情况,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执行时间等。

第三章医嘱的监控与评价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嘱监控制度,对医嘱的开具、执行、修改、撤销等环节进行监控,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医嘱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医嘱执行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嘱纠纷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医嘱纠纷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医嘱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生对医嘱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医嘱的合理开具。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护士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护士对医嘱执行的准确性,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嘱管理制度,明确医嘱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医嘱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医嘱执行规范管理制度

医嘱执行规范管理制度

医嘱执行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务人员对患者医嘱的执行,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疗科室和护理部门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疗伦理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二章医嘱的开立第四条医嘱应由医生依据病患病情和治疗需要进行开立,并在病历上签名。

第五条医嘱应明确患者的个人信息、诊断、治疗措施、规定用药、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等内容。

第六条医嘱应使用规范的医务信息系统进行开立,并确保相应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开立医嘱的医生应对其开立的医嘱负责,并及时进行必需的调整或撤销。

第三章医嘱的转达和接收第八条医嘱应由开立医生通过正式渠道进行转达,包含书面、口头或电子方式。

第九条医嘱的转达应确保患者、护士和相关医务人员清楚了解并正确接收。

第十条护士应在接收医嘱后,核对医嘱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在医嘱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若医嘱存在模糊或矛盾之处,护士应及时向开立医生进行沟通、确认和调整。

第十二条护士在转达医嘱时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在医嘱单上进行相应标注。

第四章医嘱的执行第十三条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认真阅读医嘱单,并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

第十四条护士执行医嘱时应确保用药的安全性,遵守药物管理制度,准确计量药物剂量。

第十五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依照规定时间和次数进行,不得擅自转变用药频次和剂量。

第十六条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停止医嘱的执行,护士应及时向开立医生进行沟通和确认。

第十七条护士执行医嘱后应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并在医嘱单上进行签名和时间标注。

第五章医嘱执行的监督和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建立医嘱执行监督机制,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医务科室应建立医嘱执行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本科室医嘱的执行情况和质量。

第二十条不定期进行医嘱执行情况的抽样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和整改。

第二十一条对医嘱执行情况显现的问题和过错,及时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养。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医嘱是医生为患者诊断和治疗提供的指示和建议。

医嘱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对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医嘱的规范和有效执行,医疗机构应该制定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一、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必要性1.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嘱的开具和执行过程,减少医疗错误和意外事件,提高患者治疗效果。

2.保证患者安全:优化医嘱的执行方式,减少患者的风险,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3.提高医疗效率:通过规范医嘱管理流程,提高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效率,减少沟通传递环节的时间和错误。

二、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内容及要求1.医嘱开具:医嘱应由医生书写,并进行审签,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法、药物剂量、用药频次、疗程时间等,确保医嘱准确、明确。

医嘱应遵循最新的临床指南和医学证据,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2.医嘱执行:医嘱执行应由专职医师或护士执行,遵循提前确认、双人制核对、标准操作、及时记录的原则。

医嘱执行过程中需留下个人签名、时间、执行结果等信息,保证责任的明确和追溯。

3.医嘱核对:医嘱核对是医嘱执行的关键环节,应由责任医师进行,确保医嘱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核对过程中需仔细核实患者身份、宝贵检查、药物剂量和频次等信息,避免错误发生。

4.医嘱沟通:医嘱的沟通应及时、准确、全面。

医生应明确告知患者和家属医嘱的内容,解答他们的疑问和顾虑。

医嘱的传达应通过书面和口头方式,避免信息的丢失和误解。

6.医嘱解释:医嘱的内容对患者和家属来说可能比较专业和难以理解,医生应及时解释医嘱的目的、注意事项和预期效果,让患者参与决策并配合执行。

7.医嘱监督:医嘱的监督应由医疗管理人员进行,包括对医嘱开具、执行、核对、沟通、审核等环节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和科室,提出改进措施和措施。

8.医嘱教育:医嘱教育应成为医学教育和护理培训的常态化内容,提高医护人员对医嘱的认识和理解,强化医嘱的规范和安全性意识。

三、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实施和监督1.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并进行内部宣传和培训,确保医院内各科室和医务人员的共同认知和理解。

医院医嘱开具与执行规范

医院医嘱开具与执行规范

医院医嘱开具与执行规范1.目的规范医院医嘱书写和管理,有效保障医患双方权益。

2.适用范围各临床科室3.定义3.1 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它是对患者实施所有医疗和急救措施的法律依据,医务人员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以下规定严格执行,不得拖延或随便更改。

4.工作程序4.1 医嘱规范4.1.1 医嘱开具资格: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由我院授权的执业医师以书面形式开具或通过电脑HIS系统录入,医师在纸质医嘱单上签署全名。

4.1.2 医嘱种类:分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ST医嘱)。

4.1.2.1 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用于重复执行不少于两次的医嘱,医师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4.1.2.2 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之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2小时内执行的医嘱。

凡转科、出院一律开临时医嘱,注明转科或出院。

4.1.3 医嘱书写要求(主要适用于急诊科):4.1.3.1 医嘱书写必须使用中国药典规定的中、外文法定药名,并写清剂量及用法。

医嘱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楚,格式规范。

不允许写“医嘱同前”而省略具体的内容。

4.1.3.2 使用蓝色或黑色笔把医嘱记录在病历中指定的医嘱单上。

4.1.3.3 医嘱必须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4.1.3.4 如需要取消医嘱时,应当使用红色标注“取消”字样,签名并注明停药时间。

4.1.3.5 药物医嘱的书写要求参见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及药事管理制度中《药品管理及使用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执行。

4.1.3.6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书写要求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4.1.4 电脑开具医嘱要求:4.1.4.1 医师使用本人工号登录HIS系统进行医嘱录入,并在打印纸质医嘱单上使用蓝色或黑色笔签署签名,要求字迹清晰。

4.1.4.2 开具X线、超声、CT、MRI、胃镜等检查医嘱时必须在系统中录入临床适应症或开具理由。

4.1.4.3 取消医嘱:4.1.4.3.1 已录入但护士尚未确认的医嘱,可直接在HIS 系统中取消;4.1.4.3.2 已录入并确认的长期医嘱,在HIS系统中停止医嘱;4.1.4.3.3 已录入并确认的临时医嘱,在医嘱单上使用红色笔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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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书写规范(一)目录临床医嘱和处方书写医嘱书写规则临床护理常规住院病人膳食内容、各种卧位常用的拉丁文、英文医学缩写医嘱内容的书写顺序长期医嘱的书写、临时医嘱的书写长期医嘱是指执行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h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在这个时间都是具体到分钟的时间。

临时医嘱也就是所说的(短期医嘱)是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

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护士签名等。

怎样开医嘱,各级医院基本上有大致统一的规定,现分述如下。

医嘱分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长期医嘱于病人住院时要执行一段时期,为相对稳定的医疗措施。

而临时医嘱顾名思意是指临时处理的医疗措施,包括检查和治疗等等。

长期医嘱:第一项写护理常规,如内科护理常规、儿科护理常规、昏迷护理常规等等;第二项写护理分级,如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特别护理等;第三项写饮食,如流质、半流质、软食、普通饮食、糖尿病饮食、低胆固醇饮食或禁食等;第四项写病重或病危,如系一般疾病则不写;第五项写各种特殊卧位,如半卧位、侧卧位等;第六项写特殊处理:如测血压、脉搏、呼吸1次/15分钟、记出入量、体位引流、雾化吸入等;第七项写注射用药,如青霉素80万uimqid、5%GNS1000ml静滴ivdripqd。

“即刻”、“缓慢”一般简写成“st”、“缓”。

第八项写常用口服药,如维生素C1000mgtid、阿司匹林0.3gtid、棕色合剂10mltid 等;临时医嘱:按处理时间顺序写第一项:三大常规(血、尿、大便)、第二项血生化常规,第三项若需进行X线胸部摄片、心电图检查,心功能不全需立即静注西地兰0.4mg,则开第四项,准备第二天早晨空腹抽血测肝功、肾功则开第五项,准备第二天作胸腔穿刺则开第六项,总之,按时间顺序依次书写。

医嘱书写的程序与内容可看出一个临床医生处理疾病的技术水平,包括责任心是否强,知识面是否广,诊断是否有计划性,鉴别诊断是否合乎逻辑,处理是否及时得当,用药是否合理等等。

因此,开好医嘱是极其严肃、认真、科学、细致的医疗环节,也可以衡量一个医院的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

怎样开好医嘱,是临床医生必须掌握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医疗手段。

书写医嘱的要求与规定:1.医嘱本分白班与夜班两种,白班用蓝色,夜班用红色墨水,写清年、月、日,然后收写医嘱。

2.医嘱用汉字,拉丁文或英文书写,用蓝墨水书写,字迹要清晰,不得潦草。

3.开写医嘱,开头不空格,应紧接日期线书写,如某项医嘱一行不能写完时,下一行应缩进一个字。

4.一位医师同时开数项医嘱时,在医嘱的第一格和最后一项医嘱的同一格内分别签全名,注明时间,医嘱之间无空格。

无处方权的医师开医嘱后,应由上级医师审查并签全名于斜线上方,不准代签。

如李某某/王某某。

5.药物写全名,不能任意简化,注明剂量、用法,不能笼统写片、支、瓶等。

6.两种以上药物组成一项医嘱,如只停用其中一种药物时,应全停止此项医嘱后,再重开其他未停药物。

7.更改医嘱时,应先停止原医嘱后再重开医嘱。

8.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除非在抢救或手术等紧急情况时如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方可执行,并注明执行时间,事后医师必须尽快补写医嘱。

9.医嘱不得任意涂改,某项医嘱因特殊原因更改或作废时,如尚未执行的医嘱,用红墨水笔在医嘱的第二个字上开始重叠书写“作废”或写“DC”并有医师签名。

10.医嘱应在每天上午下班前一小时开出,新入院、手术、急危患者除外。

处方的规定与要求:1.处方必须用蓝(黑)墨水书写,字体要清楚端正,不要潦草涂改,可用中文、英文、拉丁文开写处方。

2.药品名称按新版药典为准。

3.一张处方往往包括几种药物,每一药名开写一行,剂量写在右边。

处方签分中成药、西药、中草药三种。

4.药物的剂量一律用药典规定的计量制,固体以克为单位,液体以毫升为单位,处方中的mg,ug或iu必须写明,“克”可以省略,但小数点前必须加零,整数后也必须加小数点和零,以免出错。

5.剧毒药品不得超过一日极量,限局毒药不得超过二日极量,麻醉药须用麻醉专用处方,并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签字后方生效,麻醉药注射剂不超过一日量,成瘾性药物连用不得超过七天。

6.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士)及实习医师必须在有处方权医师的指导下开处方,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7.处方的内容不准涂改,必须修正者,应由医师在修改处签名。

一张处方涂改两处以上者,应重新书写。

医嘱书写规范(二)分级护理一级护理病情根据①病危、病重及严重呼吸困难者;②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性失血及内出血者;③高热、昏迷、心力衰竭、肝肾功能衰竭及极度衰弱者;④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⑤瘫痪、牵引及石膏卧床患者;⑥子痫、惊厥患者;⑦特殊治疗期;⑧早产儿、婴幼儿。

护理要求①严格卧床休息,或卧床休息,协助各种生活需要;②尽量减少会客及谈话;③擦浴每周1~2次,洗脚隔日一次,注意皮肤护理,预防褥疮,翻身擦背2~3次/日,口腔护理2~3次/日;④密切观察特殊药物治疗效果及反应;⑤体温、脉搏、呼吸一般4次/日,特殊需要时按医嘱增加次数,瘫痪、牵引、卧石膏床患者病情稳定后,可1/日;⑥按医嘱协助患者进行床上活动或作被动性活动;⑦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⑧病情危急者,可指派专人特别护理,负责24小时内一切工作,并订出特别护理计划;⑨作好心理护理,使患者乐于接受治疗。

二级护理病情根据①病重期急性症状有好转,但仍应卧床休息者;②慢性病或年老体弱不宜过多活动者;③普通手术后,或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已趋稳定,而身体仍虚弱者;④轻型先兆子痫及产妇;⑤低能、智力缺陷儿童。

护理要求①保持卧床休息,患者可在室内自学成才动;②在生活上给予必要协助;③每周洗澡1~2次,可由患者自洗,或协助擦澡;④每1~2小时巡视一次;⑤协助功能锻炼,开展疾病的保健宣传咨询工作。

三级护理1.病情根据①一般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②各种疾病及手术恢复期;③轻症慢性患者;④正常孕妇。

护理要求①各项生活自理;②每周洗澡1~2次;③进行一般卫生、防病宣传及康复指导;④每日巡视至少2~3次。

2.一般新入院患者测体温脉搏2次/日,连测3天,如体温正常改为1次/日,直至出院。

发热者体温测定4次/日,待恢复正常3天后可改为1次/日。

大、中手术前2次/日,大手术后4次/日,中手术后2次/日,连续7天,无异常者1次/日,产妇待产和产后按常规进行。

3.根据病情和医嘱测定呼吸。

4.入院时测体重一次,以后每周一次。

5.入院后次晨留大小便标本,送作常规检验。

6.有病情变化,应立即报告医师,以便及时作出处理。

7.患者亲友带来的食品等,须经护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给予(主要对糖尿病患者严格)。

特别护理系指病人病情危重,易变化,随时都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可能,因此对危重病人必需日夜予以严密的全面观察,以便及时分析病情发展和变化情况。

设专人护理,将严密观察结果和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护理记录单上,以供医师诊疗参考和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按一般疾病护理中的一级护理要求,指派专人护理,负责24小时内一切工作,并按病情订出特别护理计划。

按特别护理记录单内容要求如下:(1)凡临床所观察症状、病情变化以及病人主诉、出入水量、用药和治疗经过、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均应详细记录。

(2)一切治疗、护理都要记录时间和签名。

(3)病人饮食及输液、输血、饮水量均记录于实际入液量栏内。

(4)排泄物、呕吐物、渗出物、穿刺液、大小便量,应记录于出水量栏内,并注明颜色、气味、性状、次数等记录于病情栏内。

(5)病情栏内随时准确记录所给的药物及治疗反应,详细观察病情变化经经过等。

(6)特别护理记录所记出入量,每日总结两次。

下午6时总结12小时出入量,用蓝铅笔画两条横线,将出入量记录于线内;早6时总结24小时出入量,用红铅笔画两条线,将出入量记录线内。

(7)凡在一个班上连续输液,下班时给液量未输完者,为了使入液量准确,应向接班者交待实际入液量及继续给液量。

(8)输液开始应注明时间,并在给液量栏内记录输液开始时瓶中液体量。

如瓶中液体输完,需接第二瓶时,则将输完的液体量记录于实际入液量栏内,再将第二瓶的液体量记录于给液量栏内。

如输液过程病人出现反应时,则按实际入液量记录。

内科护理常规同一般疾病护理常规。

神经内科护理常规同一般疾病护理常规。

特殊护理(一)高热护理1.按一般疾病护理常规。

2.补充液体,鼓励患者多饮开水,或静脉输液,每日液体摄入量至少3000毫升,必要时记出入量。

3.体温在39℃以上者,应予物理降温,如头部冷敷、冰袋、温水擦浴,水温32~3 4℃,或乙醇擦浴、亦可针刺降温,如合谷、曲池、大椎等穴位每日1~2次,或按医嘱给予药物降温,服药后30分钟应测体温观察热型。

4.观察发热规律、特点及其伴随症状,在患者大量出汗或退热时,应注意有无虚脱现象。

5.高热抽搐时,应及时针刺人中、涌泉,按医嘱给予镇静药物。

防止咬伤舌部,注意呼吸。

6.注意口腔护理,每日早晚应进行口腔护理,饮食前后均尖漱口,如见口唇干燥,应涂以液状石蜡或稀甘油。

7.保持患者身体清洁,定时擦浴,更换衣服及被单。

8.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但不可使患者受凉,防止感冒。

9.未确认前如怀疑为急性传染病,可进行床边隔离。

10.注意大小便性质及量,并留送检验。

(二)昏迷护理1.按一般疾病护理常规2.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根据需要或按医嘱定时测血压,血压下降时应15~30分钟测一次并记录,测脉膊、呼吸、瞳孔大小及对光反应。

经常呼唤患者,以了解意识情况,如有病情变化,应及时报告医师。

3.预防意外损伤。

躁动不安者,须安装床栏,必要时应采用保护带,以防坠床。

用热水袋时尖严防烫伤。

痉挛抽搐时,应用牙垫垫于牙齿咬合面,以防舌咬伤,如有活动假牙,应予取出,以防误入气管。

舌后坠者,及时用舌钳镊出,定期修剪指甲,以防抓伤。

4.预防肺炎。

患者平卧时,头宜偏向一侧,口中有分泌物或呕吐物,应及时吸出,并注意2~3小时翻身拍背一次,以刺激病人咳痰或给予吸痰。

注意保暖,避免受凉。

5.预防口腔炎症。

因口腔内细菌极易繁殖而引起口腔炎症、溃疡和口臭,应每日早晨及饭后,用生理盐水或复方确酸溶液、3%双氧水清洗口腔、齿垢、舌苔、唾液等。

口唇干裂时,涂以润滑油。

护理时严防棉球遗留口腔内。

6.预防角膜损伤。

昏迷病人眼睑闭合不全时,易产生角膜炎,应涂以金霉素或四环眼膏,加盖消毒湿纱布,经常保持湿润及清洁。

7.皮肤护理预防褥疮。

因大小便失禁,出汗多,患者被服污染后,应及时擦洗干净,并更换,可用酒精、滑石粉按摩皮肤,受压部位加用气垫,要求干燥及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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