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归纳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政治学:政治学是研究政权、政治制度、政治行为等政治现象的学科。
重点包括政治理论、政府组织与制度、选举制度、政治经济学等内容。
2. 经济学:经济学是研究资源配置与分配、生产与消费、经济增长等经济现象的学科。
重点包括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内容。
3. 法学:法学是研究法律制度、法律规范以及法律实践的学科。
重点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等内容。
4. 社会学:社会学是研究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变迁等社会现象的学科。
重点包括社会组织、社会心理学、社会政策等内容。
5. 历史学:历史学是研究过去的事件、人物和社会变迁等的学科。
重点包括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等内容。
6. 人文学科:人文学科是研究人类文化、艺术、文学等的学科。
重点包括哲学、文学、语言学、艺术史等内容。
以上是公共基础知识的一些重点方向,具体内容还会包括相关的理论、方法和实践等。
在准备考试或面试时,理解和掌握这些重点内容将会对你有很大帮助。
公共基础笔记知识点总结

公共基础笔记知识点总结一、政治经济学1. 什么是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是一门研究经济活动与政治活动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
它通常涉及到政府、国家、市场、资源的配置、生产力等相关的问题。
2.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主要包括经济体系、资源配置、生产力、市场经济、社会制度等。
通过研究这些对象,政治经济学可以对经济活动与政治活动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剖析,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社会的运作机制。
3. 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理论分析、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
通过这些研究方法,政治经济学家可以对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挖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4. 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政治经济学通过对经济与政治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社会运作的机制,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政治经济学也为学术研究提供新的方向和领域。
二、宪法基础知识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组织机构、权力范围、国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础。
2. 宪法的性质宪法的性质主要包括长期性、稳定性、最高性、普遍性、权力性等。
宪法的这些性质决定了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3. 宪法的功能宪法的功能主要包括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国民权利、维护国家安全、确立国家制度等。
宪法通过这些功能来保障国家政权的合法性,维护国家的稳定。
4. 宪法的修正宪法的修正主要包括正式修正和非正式修正。
正式修正一般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而非正式修正则是在法律实践中不断通过新法律的制定和修正来解释和完善宪法。
5. 宪法的解释宪法的解释是指对宪法规定的含义进行统一解释。
宪法的解释工作一般由最高法院和立法机构负责,以确保宪法的正确理解和适用。
三、社会学基础知识1. 社会学的概念社会学是研究社会生活和社会制度的学科,它主要包括社会结构、社会变迁、社会文化等内容。
2. 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社会生活、社会组织、社会关系、社会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汇总一、什么是公共基础知识二、公共基础知识的意义和作用三、公共基础知识的分类1. 科学知识•数学知识•物理知识•化学知识•生物知识•地理知识•天文知识•医学知识•心理学知识2. 历史知识•世界历史•中国历史•历史人物•历史事件3. 社会科学知识•经济学知识•政治学知识•社会学知识•法律知识•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4. 文学艺术知识•文学知识•艺术知识•音乐知识•绘画知识•雕塑知识•戏剧知识5. 哲学知识•逻辑思维•伦理道德•美学思想•心灵哲学•形而上学四、公共基础知识的学习方法1. 多角度学习•阅读多种资料•参与多样化的讨论•观看多种观点的视频2. 系统化学习•设定学习计划•追踪学习进度•温故知新,逐步深入3. 实践运用•应用于生活实际问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创造性思考,解决难题4. 综合运用•联系不同领域知识•综合运用,提升创新能力•培养全面素质,做有思想的人五、公共基础知识的影响1. 提高自身素质•扩宽视野•增加知识面•增强综合能力2. 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尊重他人观点•平等对话,互相启迪•共同探讨,促进进步3. 促进社会发展•创新驱动•人才培养•社会进步六、总结•公共基础知识对于个人和社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学习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多角度、系统化、实践运用和综合运用•掌握公共基础知识能够提高个人素质,促进交流和社会发展。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内容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1、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1)哲学与哲学基本问题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
哲学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
(2)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是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
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一次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3)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指导我们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指导我们工作的科学理论。
2、物质世界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1)两种根本不同的哲学基本立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
唯心主义认为: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意识决定物质。
(2)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
的普遍性、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发展的永恒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及其关系。
量变与质变、肯定与否定的辩证关系。
(3)社会历史规律是客观的。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正确认识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
3、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1)人类认识的无限发展。
认识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真理的相对性和发展性。
(2)从抽象到具体、从现象到本质、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这是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趋势和总规律。
4、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统一(1)把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按客观规律办事,反对唯意志主义。
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预见性,创造性地工作。
(2)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形而上学。
用对立统一观点看问题,防止片面性。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一刀切、一风吹。
重视量的积累,抓住时机促成质变。
坚持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二、政治经济学原理1、商品经济与价值规律(1)商品经济的产生与发展。
商品经济的产生及特点。
价值规律的内容及作用。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商品经济。
(2)商品的基本属性及其关系。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归纳(公文)

公文●公文的分类公文形式和使用范围(形成和作用的公共活动领域):通用和专用涉及国家秘密程度:对外公开、现国内公开、内部使用、秘密、机密、绝密行文方向: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公文的性质和作用:规范性、领导指导性、公布性、陈述申请性、商洽性、证明性处理时限:平件、急件、特急件机关内部根据文件来源:收文、发文●公文的作用:一、明法传令,指挥工作二、联系公务,沟通信息三、宣传教育,引导舆论四、记录记载,以为凭据●公文的作用包括领导与指导作用和行为规范作用,其中行为规范作用又称法规约束作用●公文的语言,要明晰、准确、简朴、.庄重●公文的质量主要体现在:思想内容(针对性、科学性、政策性强),文字表达(结构严谨、语言精当、行文规范)●公文都应校对,须两人以上参加,可采取对校法、折校法、读校法●规范性公文标题的时间是:公文发布的时间●特急件指内容至关重要并特殊紧急,已临近规定的办结时限,需随时随地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公文。
●急件(党的机关公文作加急件)指内容重要并紧急,需打破工作常规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公文。
●平件平件指无特殊时间要求,需按工作常规依次传递处理的公文●法定公文的主要特点:法定性;政策性;实用性;时效性;规范性●绝密/机密/秘密:最重要/重要/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使国家安全利益遭特别严重/严重/_损害●维护公文高度严密性语言严密性●联合行文平行机关和单位同一事项常为“通知”“决定”“报告”“函”等●公告发文级别多为省部级以上,宣布事项重大●可以发布命令的有:主席、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总理、各部长、委员会主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的机关公文;发布规章;传达需要下级机关办理、执行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的事项;任免或聘用干部●通知的特点:应用广泛、适用频率高;行文方向限制不严格,基本是下行文,但允许主送平级和不相隶属的机关;内容单纯,一文一事,行文简便●通告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商洽工作询问答复请批答复审批●命令常用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政府元首根据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颁布宪法、法律、法令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宣布为执行法规文件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部署重大任务和下达重大指标。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笔记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笔记公共基础知识是一门涵盖广泛、内容丰富的学科,对于许多考试和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为您整理的一份重点笔记,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政治1、马克思主义哲学这部分包括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等内容。
要理解物质和意识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实践与认识的关系等基本原理。
例如,“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这一观点,需要我们明确物质是本原,意识是派生的,同时意识能够能动地反映和改造世界。
2、毛泽东思想重点掌握毛泽东思想的形成过程、主要内容和历史地位。
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等都是常考的知识点。
比如,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要牢记其中的领导力量、革命对象等要素。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都要深入学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例,“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是核心要点,要理解其内涵和相互关系。
二、法律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要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等内容。
比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
2、民法重点掌握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物权、债权、合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例如,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都有具体的法律要求。
3、刑法犯罪构成、刑罚种类、常见犯罪的认定等是刑法的重点。
像故意犯罪的形态(既遂、未遂、中止)、共同犯罪的构成等都需要准确把握。
4、行政法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是行政法的主要内容。
了解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职责,以及公民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救济途径。
三、经济1、宏观经济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经济增长、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国际经济等是重点。
比如,扩张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财政政策的具体措施和适用情况。
公共基础知识知识点

一、政治1.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实践;3. 国际政治格局和我国外交政策;4. 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5. 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改革等。
二、法律1. 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知识;2. 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程序;3. 法律法规的适用和解释;4.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5. 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实施。
三、经济1. 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2. 宏观调控政策、财政货币政策;3. 国内外经济形势分析;4. 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5. 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
四、管理1. 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实践;2. 公共部门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3. 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4. 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5. 项目管理、风险管理等。
五、科技1. 现代科技的发展和应用;2. 科技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3.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4.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5. 生物医学、信息科学等。
六、历史1. 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2. 世界历史、世界地理;3. 中国古代史、世界古代史;4. 历史人物、历史事件;5. 历史文化传承与发展。
七、公文1. 公文的基本格式、种类和写作要求;2. 公文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3. 公文处理流程和规范;4. 公文档案管理;5. 公文写作与交流。
八、人文与地理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2. 人文地理、文化地理;3. 艺术鉴赏、审美教育;4. 历史文化名城、名胜古迹;5. 人类文明的发展与交流。
九、生活常识1. 医学、健康、安全等方面的知识;2. 日常生活技能、生活礼仪;3. 心理学、心理健康;4. 环保意识、绿色生活;5. 应急处理、自救互救等。
掌握以上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内容,有助于考生在各类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同时,考生还需关注时事政治,积累相关素材,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在复习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巩固所学知识,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
2024公共基础知识点整理必背!

2024公共基础知识点整理必背!一、政治部分。
1. 马克思主义哲学。
- 辩证唯物主义。
- 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
这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例如,中国制定政策都是基于本国的国情和实际发展需求。
- 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事物发展。
所以我们要重视意识的作用,树立正确的意识,如积极的价值观、科学发展观等。
- 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 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能被创造和消灭。
我们必须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
例如,生态环境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人类过度开发违背规律就会遭到惩罚。
- 在尊重规律的基础上,人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利用规律。
如人类利用科学技术开发新能源,就是在认识能源规律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体现。
- 历史唯物主义。
-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社会意识,如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和现代社会的平等、民主意识。
-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先进的社会意识推动社会发展,落后的社会意识阻碍社会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先进社会意识,对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 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各项政策制定中要充分考虑人民的利益和需求。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邓小平理论。
- 改革开放。
-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如深圳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国际化大都市就是改革开放的成果。
-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通过引进外资、技术和管理经验,我国不断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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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法的概念: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制定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综合●法的特征:1、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2、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3、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4、规定权利和义务●法的本质: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法的作用●法的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法与生产力的关系: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
法律离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无存在的可能,也无存在的必要。
●法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
●法对微观经济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节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哦的各种纠纷,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法与政治的关系:法受政治制约(政治关系发展、整体改革、政治活动的内容),法服务于政治(调节阶级间、阶级内关系,维护社会关系、社会秩序;打击制裁违法犯罪,调整公共事务关系,维护公共秩序)●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相同点(内容实质方面联系):阶级本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经济基础、社会目标等区别:意志属性、规范形式、调整范围(不尽同)、实施方式、稳定性程序化程度●法与党的政策相互作用:一、法的制定:1、政策是立法的依据和指导思想 2、发将政策转为形式合理效力普遍的行为规范二.发的实施:1、政策变法,使正统,又反之约束政治活动 2、法的实施借助政策作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因为:民主是法制产生的依据、力量源泉,决定了法制的性质和内容●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法律规范的形式上的来源和其外在表现形式●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和地方政府)。
●宪法:根本大法,最高法律效力●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全国范围内生效;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规: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为宪法、法律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凡具有规范性的也属于发的渊源●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市、国批的较大市),适用本地方。
●规章:1、部门规章:指由国务院各部委+中银+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为:宪法、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2、地方规章:政府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市、经济特区所在市、国的较大市)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区域内生效●特别行政区法: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国际条约:与民法规定不同的,适用国际条约,但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精神产品、人身、行为)、内容(权利义务)●权利能力:能够才加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能力;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无法谈行为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生于成立,终于解体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有权利能力,未必有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分为:完全、限制、无行为能力人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法的制定:通常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立法的基本原则:本国实际与外国有益经验结合、稳定性与变动性结合、法制统一、对法的解释必须有权的国家机关进行●法制统一原则的要求:一、一切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二、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立法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草案的审议讨论,法律的通过,公布●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执法: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司法: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根据法定职权、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守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个人依法从事事务、行为的活动●我国法律适用的要求:即准确、合法、及时。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有权机关行使,独立不受干涉,依法正确适用法律) 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法的效力:对人(属人、属地、保护主义);空间(包括眼神领土:船舶、飞机、驻外使馆);时间(我国法律一般不具有溯及力)●我国的法律制裁分为:违宪、民事、刑事、行政●立法和监督的最基本形式: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宪法●宪法的显著特征:(1)内容上,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等根本性问题;(2)效力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3)程序上,制定和修改程序律严格●宪法的本质:鲜明的阶级性、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宪法的作用:1、对统治权(确认、维护、巩固;规范权利防滥用,民主性体现) 2、对法制(促进法的完备健全、统一) 3、对政治制度(确立维护、整体改革) 4、对经济(确立、保护、巩固;经济体制改革;确立其他制度为经济建设服务) 5、对公民权利保障(规定公民基本权利自由和必要的保障)●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宪法监督的内容:审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党政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全体公民的合宪性●宪法监督的制度建设体现在两个方面:1、一切权利归人民,人大代表民主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在我国,全国人大会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实施宪法监督。
(全国人大:改撤全国人大常委制定的不当法律,撤全国人大常委批准的违宪自治单行条例,罢免违宪最高机关领导人;全国人大常委:撤抵触上级法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批准的违宪自治单行条例;任何一级行政司法活动违宪的监督)●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4年9月20日,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制定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第一部宪法。
(第二部 1975 左;第三部 1978左;第四部 1982 i.e.现行宪法四次修正: 1988、1993、1999、2004)●宪法和共同纲领内容上根本不同:规定的社会形态和体现的原则不同●1982年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国体(国家性质)决定因素: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和经济基础,社会的精神文明●历史上的国体: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国体: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于三方面因素:政治上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经济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精神文明上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1)政治基础:是坚持共产党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3)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4)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反对党),发挥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5)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组织形式:政治协商会议(6)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
(7)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形式和重要机构。
政协按其性质,既不属于国家机构,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
●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国家的标志: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政体(政权组织形式):统治阶级按照一定原则组成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实现阶级统治任务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系。
●目前世界各国具体政体形式:君主制和共和制●国家的结构形式:单一制(一部宪法,一套中央机关,中央授权,对外独立。
我国是单一制);复合制(联邦和邦联)●我国的政体(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一切权利归人民;人民代表人民选,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行政审判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收人民监督●人大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实现民主的主要途径;代表反映民意的主要渠道;政府权威合法化的源泉;实现国家整合的有效组织形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由中央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国家机关。
2、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管理各项地方性事物 3、各民族平等,有权使用自己文字,保护改革风俗习惯 4、国家对其各项建设事业给予支持帮助 5、国务院批准,自治机关可据需要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特别行政区指导方针:一国两制●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内容: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全国人大授权;无外交防务管辖权;政府主要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中国公民担任;特区立法不得与基本法抵触,基本法制定修改权属全国人大,解释权属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自治(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一般不需与国内法律法规统一;独立税收预算制度;发行货币,单独同各国家国际组织发展经济文化关系,参加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自行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经济制度(一)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基本经济制度)(一)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分配制度)(三)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经济体制)(四)公共财产、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基本权利:宪法赋予、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占重要地位的权利。
基本义务:宪法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是社会国家对公民的最重要最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