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及管理制度
2024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2024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志愿者精神,促进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化、常态化发展,建立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志愿者自愿组成的、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法人团体。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弘扬志愿者精神,培养青年志愿者,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第四条联合会所属志愿者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履行志愿者义务,承担志愿者责任。
第五条联合会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招募、志愿者培训、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项目策划等。
第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联合会全体会员大会。
第七条联合会的杂务管理机构由执行委员会负责,负责监督和协调联合会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联合会的组织机构包括全体会员大会、执行委员会、监事会。
第九条联合会的全体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全体会员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集。
第十条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是联合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联合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执行委员会由联合会主席团组成,包括主席、副主席和财务部长。
第十一条联合会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由联合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
第十二条联合会可以设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联合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四条普通会员是具备志愿服务经历的个人志愿者,经联合会审核合格即可成为联合会会员。
普通会员有权参与联合会的各项活动和管理。
第十五条荣誉会员是对联合会积极贡献的志愿者或其他社会组织,经联合会主席团推荐并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即可成为荣誉会员。
荣誉会员对联合会的建设和管理具有监督责任。
第十六条联合会鼓励会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联合会会员有权提出建议、批评和检举,要求解答询问,参加主题性讨论和决策。
第十八条联合会会员应当履行会员义务,遵守联合会章程,保护联合会的合法权益。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致力于组织和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的非营利组织。
为了规范协会的管理和运作,提高协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协会设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主管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协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
协会会员分为志愿者会员和负责人会员两类,志愿者会员对外提供志愿服务,负责人会员负责协会组织和管理。
三、会员管理1. 参与条件任何有志于为社会做贡献、年满十八周岁的青年都可以申请加入协会成为志愿者会员。
2. 入会程序申请人需填写加入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简介、志愿服务经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协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需参加新会员培训,并按照培训内容签订志愿者承诺书方可正式加入协会。
3. 会员义务(1)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2)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协会的管理和安排;(3)保守协会的机密信息,不得擅自外泄;(4)主动参与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5)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四、日常管理1. 会议制度会长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会长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副会长负责协助会长进行会议相关工作。
2. 工作计划与报告协会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会长和财务主管进行审核并提交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负责人会员需要定期向会长进行工作进展报告。
3. 项目管理协会根据社会需求和资源情况,制定志愿服务项目,并委托专人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项目负责人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安排,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进行沟通与协调,并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4. 绩效考核协会定期对志愿者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志愿者的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
考核结果将作为志愿者申请晋升负责人会员的重要依据。
5. 档案管理协会建立志愿者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位志愿者建立个人档案,记录志愿服务经历、培训情况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一、总则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由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青年参预社会公益事业,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本章程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成员权利与义务、活动范围与方式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结构1. 协会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2. 会员大会为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所有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选举理事会成员、审议章程修订、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等。
3. 理事会为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理事会成员负责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决策重要事项、管理协会的日常运营等。
4. 监事会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状况和活动执行情况,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1. 会员享有提案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2. 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并享受相应的培训和奖励。
3. 会员应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并履行义务。
4. 会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协会反映问题,并积极参预协会的改进与发展。
四、活动范围与方式1. 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宣传、扶贫帮困、文化交流等公益事业。
2. 协会可以通过组织义工活动、开展公益项目、举办培训讲座等方式开展活动。
3. 协会可以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公益活动。
五、财务管理1. 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款项、项目资助等。
2. 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3. 协会应定期向会员大会和监事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监督。
六、章程修订1. 对本章程的修订应由理事会提出,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2. 修订章程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七、附则本章程自通过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对协会的所有会员具有约束力。
如有与本章程相悖之规定,以本章程为准。
以上是关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利与义务、活动范围与方式等方面的事宜。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制度(4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员管理,加强对会员的组织、引导和服务,提高会员的参与积极性和创造力,特制定本会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全体会员,包括学生志愿者、社会志愿者等,在青年志愿者协会内具有参与和管理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会员管理应依法、公正、公平、透明、便利原则,充分尊重会员的权益,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会员管理制度是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一项重要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有任何特殊情况或情感因素作为借口拒绝执行或变相规避执行。
第五条会员管理制度的修改由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理事会提出,并通过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第二章会员的申请与退出第六条会员的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志愿者精神,愿意为社会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二)年满16岁,身体健康,并具备承担志愿服务的能力;(三)接受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和会员管理制度的约束;(四)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会员的申请流程如下:(一)填写《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经协会理事会审批通过,发放会员证,并公示在协会的会员名单中;(三)会员可以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权益。
第八条会员的退出包括主动退出和被动退出。
(一)主动退出,会员应当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办理退出程序;(二)被动退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违反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制度的规定,严重影响协会形象的;2.损害协会利益或其他会员利益的;3.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4.其他损害协会利益或其他会员利益的行为。
第九条会员的受权与义务:(一)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活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等;(二)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民主管理和事务决策;(三)会员有义务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发展协会的组织力和影响力;(四)会员有义务按时缴纳会费,并接受协会的培训和指导。
第三章会员的权益和奖励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一)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贴或奖励;(二)享受协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个人能力和素质;(三)享受协会为会员提供的志愿服务保险和安全保障;(四)会员有权向协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协会应积极采纳并给予回应。
青协管理制度

青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工作,保障志愿者队伍的健康发展,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全体成员,包括领导职务及普通志愿者。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办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服务宗旨,坚持发挥志愿服务精神。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以服务为宗旨,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导向,以建设和谐社会为己任,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要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坚持服务与学习相结合,注重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知行合一。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宣传和活动策划工作,保证组织的顺利运行。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要积极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科学文明进步,培育并弘扬志愿精神。
第八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要根据自身特点,促进志愿服务的多样化和专业化,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设主席团和秘书处。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负责决策、领导和指导协会工作。
秘书处由秘书长、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协会的具体工作,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
第十条主席团及秘书处成员由协会全体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一届。
第十一条协会设立服务部、宣传部、活动部、培训部等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第十二条协会成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协会各项工作活动的开展情况,完善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入会及退出第十三条协会接受全校学生的申请,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四条正式会员可自愿退出协会,但需提前向主席团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退出。
第十五条对于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会员,主席团有权予以纪律处分或开除会籍。
第四章组织生活第十六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每月开展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由主席团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第十七条协会每学期举行一次工作总结大会,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未来工作进行规划,并选举产生下一学期的主席团及秘书处。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协会内部管理,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协会的名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协会”。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引导和激励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志愿者队伍的培养、管理和服务;志愿者培训和交流活动的开展;志愿服务资源的整合和共享等。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无偿服务、开放共享、互助合作。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遵循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社会和谐稳定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由协会会员组成,会员由协会成员推荐并经理事会批准入会。
第九条理事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理事会设常务理事,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一条协会设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副秘书长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协会设立工作组,工作组由协会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协助协会开展具体的志愿服务项目和活动。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第十四条普通会员是指对协会宗旨认同并自愿加入的个人,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和项目的权利。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员是指被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第十六条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项目,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七条协会会员有权参与理事会选举和被选举,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监督协会的工作和决策。
第十八条协会会员应当按时缴纳会费,并配合协会的工作和活动。
第四章组织运作第十九条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由常务理事会提出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协会的重要事项和决策由理事会讨论并经过多数票通过。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一、总则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由青年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推动青年参预社会公益事业,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本章程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活动范围和运作方式。
二、组织结构1. 会员大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审议并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理事会。
2.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任期两年。
3. 监事会:独立于理事会,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
监事会由监事长和若干监事组成,任期两年。
三、会员资格与权益1. 会员资格: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普通会员须年满18周岁,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预协会活动;理事会会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协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选举等权益。
理事会会员还享有参预协会决策和管理的权益。
四、活动范围与内容1. 公益活动:协会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教育支持等。
活动内容由理事会根据会员需求和社会需求确定。
2. 培训与交流:协会组织培训课程和交流活动,提升会员的公益意识和能力水平,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五、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社会捐赠和赞助等。
2. 资金使用:协会的资金主要用于组织活动、培训课程和公益项目的实施。
理事会负责制定财务预算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六、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须由会员大会通过,修改后的章程须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附则1. 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2. 协会尊重会员的个人隐私,不泄露会员个人信息。
3.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活动范围和运作方式,以促进青年参预社会公益事业,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协会将坚守法律底线,尊重会员的个人隐私,并通过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培训课程和交流活动,为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教育支持等领域做出贡献。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4篇)

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优秀品质和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志愿者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指在学院内注册成立的由广大学生自愿组成的、动员、组织、管理、激励和服务于学院以及社会公益事业的学生组织,是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坚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原则,倡导积极向上、热爱奉献的志愿服务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院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设总会和分会两个层级。
第五条总会为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会的全局工作。
分会为总会直接管理的下属单位,负责协会在各个具体领域的工作。
第六条总会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工作委员会。
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人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和决策。
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以及分会负责人组成,负责协会运行的具体事务。
工作委员会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包括组织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分会工作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七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学院和协会的规章制度;(二)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愿意为他人和社会做出贡献;(三)具备相应的志愿服务能力和素质;(四)积极参加协会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五)按时履行会费义务。
第八条会员权益(一)参与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二)享受协会提供的培训和学习资源;(三)获得协会发放的荣誉证书和奖励;(四)参与协会组织的学术和文娱活动;(五)享受意外保险等福利待遇;(六)参与协会内部事务决策;(七)享受协会提供的其他服务和优惠。
第九条会员义务(一)遵守学院和协会的规章制度;(二)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三)按时缴纳会费;(四)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五)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六)按照协会的安排,完成各项志愿服务工作;(七)积极参与协会的内部事务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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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及管理条例青年志愿者协会2011年11月8日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全名为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校内学生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政策和校内管理条例。
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新风和正气。
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本协会的宗旨是:“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实现自我”,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第四条本协会指导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使志愿者在服务社会、帮助他人的过程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公德意识、义务观念。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上级志愿者组织和院团委的双重领导及监督。
第二章服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义务服务范围主要是:1.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我院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培养我院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我院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3.为有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人或单位提供无偿服务。
4.为市区绿化、扶贫开发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5.承担临时性、突击性的志愿服务任务(如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
6.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全院青年服志愿者开展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协会会员的招募是在每年开学之初,新生军训期间。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九条申请入会的会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响应协会的号召,拥护本协会的章程及管理,自愿服务的青年。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自愿接受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3.自愿为需要服务、帮助的人和事,提供力所能及的无偿服务。
4.自愿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一定时间量或次数的无偿服务。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1.自愿加入者在协会纳新点登记信息(如:姓名、年龄、班级、电话)。
2.填写会员纳新表(附照片)。
3.参加我协会组织的面试。
4.协会将通过面试的名单进行统计,并正式在协会人员名单上登记。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1.参加协会组织活动并独立开展工作权利。
2.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请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5.有向本协会推荐成员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协会章程及管理,拥护并执行本协会决议,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活动。
2.承担青年志愿者的工作任务并参加协会活动。
3.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4.向协会报告工作情况。
5.接受协会的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的协会章程或有损协会声誉的行为,经讨论后予以退会并给予适当处罚。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协会最高机构为常务会,由协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组成。
第十五条常务会的职权是:1.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2.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3.领导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4.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协会主席及部长要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号召力,在协会内有一定影响力。
3.身体素质好,能正常工作。
4.接受院团委等领导的管理。
5.对工作态度,严谨认真,责任心强。
6.在活动中能以身作责,起带头作用。
7.有创新思想,团结意识。
8.在校内无违纪现象。
第十七条主席团的职能1.开展日常工作和具体活动。
2.决定分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3. 制定、修改分会章程。
4. 调整机构设置、人员分配。
第十八条协会秘书处的职能1.负责招募中统计工作。
2.根据协会章程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3.记录每次的活动,总结工作及其它日常事务。
4.起草有关文件、报告等。
第十九条协会策划部的职能1.活动前起草策划书及相关文件。
2.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组织部的职能1.领取和保管活动所需物品。
2.组织活动并布置会场。
3.维持会场纪律。
第二十一条宣传部的职能1.前后期的宣传工作。
2.宣传和推广青年志愿者活动。
3.整理相关活动资料递交秘书处。
第二十二条外联部的职能1.活动前期,联系社会公益人士或集团对活动的赞助。
2.搞好学院其他社团的联系工作。
第二十三条文艺部的职能1.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2.在活动前,准备好所需节目并递交秘书处。
协会管理第一章例会制度1.每周召开一次常务会议和全体大会,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传达学院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安排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实行签到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协会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表决时必须有4/5的会员到场,且有2/3以上赞成则通过该决议。
6.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有关会议内容必须保密。
7.协会会议由秘书处记录,做好存档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8.各部负责人做好所在部门相应的记录,以便指导内部工作。
9.志愿者协会的主要干部负责人定期召开常务会议,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及不足,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共同决议后,在协会全体会议上宣布。
10.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协会主要领导或协会指导老师。
第二章:活动制度1.协会全体成员,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
发扬“立足学院,服务社会,锻炼自我”的活动宗旨。
2.协会全体成员应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协会的指示,确保协会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3.协会全体成员应遵照学院的领导、团委的安排,协调好学院其他组织、社团之间的关系,为学院的建设积极努力工作。
4.协会组织活动前应写出详细的策划、人员安排,交由团委或学生处审批。
5.各位成员也可利用自身的条件,发挥个人特长,积极主动的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6.活动的准备工作:(1)对于每一件具有可实施性的工作,须由协会的干部集体商议。
讨论通过后,方可上报团委批准,然后制定详细的策划。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向会员公布实施。
(2)对于协会全体成员参与的活动,由策划部拟定出详细的计划方案,全体干部经研究划分好各自的职责和承担的工作进行合理的分派。
(3)申请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经费进行合理的利用。
所有物品由组织部负责。
(4)协会宣传部应充分做好活动前后期宣传工作,宣传资料由协会宣传部负责自行收集整理,交于主席团审核修正后,方可见报,必须每次活动一宣传,保证以板报形式出现,也可以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7.活动的实施阶段:(1)在活动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应尽心尽力,各司其职,带动全体成员,认真、高效的开展工作。
(2)参加活动的协会成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协会的纪律,不得私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协会负责人申请后方可离开。
(3)在活动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向协会负责人报告,以求妥善处理,不允许私自行动。
(4)在活动中严禁顶替协会人员名额,参加协会所组织的各种活动,违反者将严肃处理,造成恶劣影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5)在活动中,在工作思路已明确的前提下,不得顶撞负责人,须按照要求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并帮助其他队员共同协作完成任务。
8.活动完工阶段:(1)按照要求,根据分配完成自己的任务后,不得自行走动。
(2)协会成员集合后,各部长负责清点人数,秘书处做最终的情况统计。
(3)各部部长负责收齐本小队活动中所领取的帽子、队旗、臂章等物品,点清件数以交回组织部保管。
(4)各部按照原来路线,整齐列队,直到顺利返回学校。
(5)活动结束后,秘书处负责书写工作总结及新闻稿。
如单独开展的工作,负责人要写一份全面的工作总结上交秘书处存档。
并及时将材料递交院团委,所有报送材料需经秘书处及主席团严格审核。
(6)活动结束后召开常务会议总结本次工作中的得失。
9.活动中的应急措施:(1)协会成员之间应相互团结,相互友爱,相互理解,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建议,避免内部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和摩擦。
(2)严禁在值勤或活动中与其他组织社团或外界发生冲突,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负责人联系,以免冲突扩大。
(3)在特殊情况下,应以协会的利益为重,并以注意维护全体队员的安全为首要条件。
10.经费(1)经费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本会的经费使用范围:维持本协会正常工作运转;符合本协会宗旨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在社会公益及社会保障范围内的特殊资助。
(2)本协会财务归秘书处管理,其他部门对其进行监督。
(3)任何活动一周前,活动负责人都须将活动经费预算交院团委审核;各部门活动财务预算经审核批准,活动结束后,预先支付的经费需有正式发票凭据,并在发票背面注明用途及经手人,由主席签字证明后方可到秘书处报销。
(4)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5)各项活动均要求厉行节约,活动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超过预算的部分需说明理由。
(6)社团资金支出分为“日常支出”和“项目支出”。
“日常支出”包括办公用品等日常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具体活动的费用。
日常支出和项目支出应当分开记录,“日常支出”可在规定的报销时间内随时报销,“项目支出”需在活动结束后报销,如大型活动可以分期报销,但每个活动都须独立记账。
第三章:考勤制度1.协会成员,在参加内部组织的活动以及协会统一组织的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