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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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青年学生组成的学校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的直接领导,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会旗、会歌和会员章。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自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中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学校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行为准则:奉献、有爱、互助、进步、团结、自愿。

第五条:本协会的志愿服务精神:奉行,以奉献扬青春,与社会同进步。

第六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无限工作,遵守校纪校规,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第二章任务第一条:培养大学生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条: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青年的知识面。

第三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会服务、扶贫济困、帮助孤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体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土工服务。

第四条:定期召开理事会或员级分会长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

第五条: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活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组织并举行协会大型活动。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组织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建设和校园美化等方面活,为图书馆、食堂等大型公共场所提供定期,不定期的义务活动。

第七条:指导协调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更好的开展自愿服务。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青年成长,搭建青年志愿者服务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平等互助、奉献友爱、服务社会。

第五条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招募、培训与管理;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扶贫帮困、文化传承等。

第六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和引导青年志愿者,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八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九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会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

第十一条秘书处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二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成员。

第十三条普通会员是指自愿加入协会并认同协会宗旨的个人。

第十四条理事会成员是指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的会员。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提出建议、参与协会活动、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七条协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八条协会可以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等合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协会应当制定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制度,确保志愿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二十条协会应当及时公开活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捐赠、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等。

第二十二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运作。

第二十三条协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河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河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前言协会简介:协会名称: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协会标志: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04年3月,是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为了加强新闻传播学院青年志愿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各成员的纪律性和组织性,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此制定了《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管理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第一章:协会任务1. 适应社会建设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2. 培养青少年的奉献意识和服务能力,促进新一代人的健康成长3. 为社会公益活动、学校建设、抢险救灾、扶贫解困等提供志愿服务4. 为特殊群体以及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志愿服务5. 规划组织校内各种志愿活动,因需而做。

6.开展与其他志愿组织的交流,互相进步,丰富大家的大学生活。

第二章:各部及职能办公室职能:主要负责协会日常管理通知工作,包括志愿者注册登记、文件整理、活动认证、收发各种材料、会议相关事宜的通知、会议签到与记录、活动排班、每学期评优等。

同时举办并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部职能:1、负责各项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和活动结束的总结。

所有的策划书都由组织部统一管理。

2、活动场地、设备等的准备工作以及大会的现场秩序,均由组织部负责协调;3、负责学生干部量化考核及相关评优评先工作;4、负责学生干部人事调动的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5、组织和开展有重大意义的团建等理论学习活动。

宣传部职能:1、对外宣传、对内教育、横向扩大联系、纵向沟通信息。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和活动,搭建青年志愿者服务平台,发挥青年志愿者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成立本协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引领、服务、奉献。

通过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培养和发展青年志愿者队伍,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助、服务社会、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范围第五条协会的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保护、教育支持、健康宣传、文化传承等公益领域。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七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荣誉会员三个层次。

第八条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2. 热爱志愿者事业,愿意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3.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 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和项目的权利;2. 享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3. 应当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决议;4. 应当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项目。

第十条会员的退出和除名:1. 会员有权自愿退出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即可;2. 会员违反协会章程或者严重损害协会利益的,经协会理事会审议,可以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分别负责协会的决策和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理事会由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设主席团。

第十三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项目策划、组织和执行。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1. 会员的会费和捐款;2. 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捐助;3. 项目筹款。

第十五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合法、公正、透明。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协会内部管理,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协会的名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协会”。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引导和激励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志愿者队伍的培养、管理和服务;志愿者培训和交流活动的开展;志愿服务资源的整合和共享等。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无偿服务、开放共享、互助合作。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遵循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社会和谐稳定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由协会会员组成,会员由协会成员推荐并经理事会批准入会。

第九条理事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理事会设常务理事,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一条协会设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副秘书长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协会设立工作组,工作组由协会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协助协会开展具体的志愿服务项目和活动。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第十四条普通会员是指对协会宗旨认同并自愿加入的个人,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和项目的权利。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员是指被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第十六条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项目,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七条协会会员有权参与理事会选举和被选举,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监督协会的工作和决策。

第十八条协会会员应当按时缴纳会费,并配合协会的工作和活动。

第四章组织运作第十九条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由常务理事会提出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协会的重要事项和决策由理事会讨论并经过多数票通过。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建设,促进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激发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并独立运作。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引导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青年的成长和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预、无偿服务、积极奉献、互助友爱、公开透明。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志愿者服务项目的策划和组织、志愿者活动的宣传和评估、青年志愿者的培养和引导、志愿者服务经验的总结和分享。

第六条协会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自愿捐赠、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赞助、政府的扶持和津贴、其他合法的收入。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组织活动的策划和执行、会员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协会设立各个专业委员会,包括志愿者招募与培训委员会、志愿者服务项目委员会、宣传与推广委员会等,负责相关领域的工作。

第十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负责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十二条加入协会的普通会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愿意参预志愿者服务活动,认同协会的宗旨和工作原则。

第十三条荣誉会员是对协会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由理事会决定授予。

第十四条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十五条协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积极参预志愿者服务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六条会员退会的程序为:会员书面申请退会,经理事会审核允许后,注销会员资格。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七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透明的原则。

关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关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章程,章程一经规定,就具有长期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

写章程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青年学生组成的学校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的直接领导,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会旗、会歌和会员章。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自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中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学校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行为准则:奉献、有爱、互助、进步、团结、自愿。

第五条:本协会的志愿服务精神:奉行,以奉献扬青春,与社会同进步。

第六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无限工作,遵守校纪校规,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第二章任务第一条:培养大学生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条: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青年的知识面。

第三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会服务、扶贫济困、帮助孤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体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土工服务。

第四条:定期召开理事会或员级分会长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

第五条: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活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组织并举行协会大型活动。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组织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建设和校园美化等方面活,为图书馆、食堂等大型公共场所提供定期,不定期的义务活动。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是组织的基本规范,用于指导和管理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工作。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一个由青年志愿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通过自愿服务促进青年的成长与发展,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开展,为社会和谐进步做出贡献。

第二条组织名称: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简称“联合会”)第三条组织架构:联合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并设有若干个委员会和工作组。

第二章会员组织第四条会员资格:任何愿意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青年均可作为会员申请加入联合会,并经过批准后成为会员。

第五条会员权益:会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提案权、参与组织活动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遵守联合会章程制度、参与志愿工作等义务。

第六条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联合会的章程制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按时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主席团:主席团是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联合会的整体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理事会是主席团的重要协助机构,负责制定组织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各个委员会的工作。

第九条秘书处:秘书处是负责联合会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会员管理、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四章委员会和工作组第十条委员会:联合会可以设立若干个委员会,如志愿活动委员会、公关委员会等,主要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开展。

第十一条工作组:根据需要,联合会可以创建工作组来处理临时性工作或特定项目。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资金来源:联合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费、捐赠和赞助等,同时也可以开展公开募捐等活动。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联合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的透明度和合法性,定期进行财务报告。

第六章章程修改第十四条章程修改:对章程的修改需由联合会主席团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联合会的其他规章制度应基于本章程进行制定。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依《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制订,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规定,以规范本社团的事务。

第二条会名全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青协。

第三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及为人民服务的大学生自发组织成的团体,是非盈利性的学生组织。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宗旨是:传播校园文明,倡导社会爱心,关注社会发展,服务公益事业,扶助弱势群体,塑造健康自我。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口号是: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短期目标是:调动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在三到五年内实现干部调动无阻力,无剩余劳动力现象。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长远目标是: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规范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我校素质教育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组织广大会员从自身做起,坚持以人为本,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与高尚的思想境界。

第八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活动的思路:1.以志愿服务为主导思想,在积极参与学校活动、特困生爱心服务、基础文明工程、社会援助、参与社会焦点问题等项目上积极展开活动。

2.在协会活动的组织与宣传中为全体会员提供展现与锻炼自身的平台,全面提高会员素质,增强社会竞争力,从而带动身边同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用户本协会章程。

2.志愿加入本协会。

3.在本协会的服务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入会程序:个人申请,书面材料,志愿者注册登记,组建青年志愿者档案。

退会程序:个人申请,书面材料,经协会审议,公示全校。

第二章会员第十条会员的权利:1.会员有参加本协会会员大会,在会议上有选举、被选举、发言、讨论、提议的权利。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范本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范本在生活中,章程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章程起着保证组织内部的管理功能正常运行的作用。

写章程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xx大学xxxx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院团委指导下的机构团体,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服务事业的在校青年大学生组成。

第三条:本协会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微。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第五条: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服从全国、全省、全市、全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整体安排,维护本协会和发起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培养青年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院的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二章任务第七条:培养青年学生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八条:改善校园风气和人际关系,优化育人环境,树立良好校风、学风,为建设和发展xxxx学院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

第九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条:为学校发展、社区建设、社会公益以及大型庆典活动等提供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师生员工和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帮助。

第十二条: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志愿者行动的规范化建设,为志愿者行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三条:组织规划各个时期全院志愿者开展工作,组织举办院活动和乌当社会实践基地的公益活动。

第十四条:加强与本校社团及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协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章协会管理制度第十五条:会议制度(一)、常委会会议: 具体时间不定,两周一次,有需要再另行决定。

,参加人员: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等会议内容:1、总结协会内的工作,讨论会内及学校、社会等发生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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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协会名称和标志●第三章协会简介、性质与准则●第四章协会任务●第五章会员●第五章换届与纳新●第六章权利与义务●第七章组织机构与职能●第八章活动组织步骤●第九章管理规定●第十章组织制度●第十一章评选与评优●第十二章处罚条例●第十三章附则河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河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大学青年组成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的领导。

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会歌和会员章,使用本协会的会旗。

第三条本协会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法令政策以及河北师范大学的相关规定开展活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学生组织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总体管理。

第二章协会名称和标志第一条协会名称:河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校青协”)第二条协会标志:第三章协会简介、性质与准则第一条协会简介:河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1995年5月,是校团委直属领导下的学生组织,拥有注册志愿者达两万多名的大家庭。

协会最高领导机构为主席团,主席团下分设5个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网络部、联络部。

第二条协会性质:是由本校青年学生组成的从事校内外公益服务事业的团体,是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目的的非盈利组织。

旨在通过组织有志于社会服务事业的青年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倡导互助互爱的社会风气,促进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大学生)的成长进步,协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积极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三条协会准则: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第四章协会任务第一条协会的基本任务:1、适应社会建设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2、培养和加强青年人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一代新人的健康成长;3、为大型社会活动、城镇发展、社区建设、学校建设、抢险救灾、扶贫解困等公益事业提供广泛的志愿服务;4、为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尤其是大中小学生及贫困农民)提供志愿服务,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5、规划组织校内志愿服务活动,并可扩展至校外;6、开展与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交流,组织兄弟学校间、协会成员间的有关活动,丰富大家的大学生活。

第二条协会基本任务的实施由本协会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方案并拟定中期和近期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

第五章会员第一条本协会吸收会员实行注册会员制。

遵循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参与纳新的个人,经初、复试通过后,方可成为协会会员。

具体纳新规则参照第五章。

第二条注册会员的会员期为一年,一年到期后若不参与高职位的竞选,则自动终止会员资格。

第三条退会手续: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大会讨论通过,终止会员资格。

非自愿性退会,由大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条本协会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定和本协会章程或有损本协会声誉的行为,按第十三章处罚条例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情节严重者由大会讨论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一)会员的权利: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参与协会活动和独立开展志愿服务的权利;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4、有参与本协会内部事务管理的权利;5、有向本协会推荐成员的权利;6、有参与本协会评优选秀的权利;(二)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2、完成本协会交付的任务;3、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4、维护本协会的声誉。

第六条所有校青协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制度,有违反此制度者,按第十三章处罚条例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第七条校青协各成员可以享受相应权利,有义务履行作为校级学生干部的各项要求。

第六章换届与纳新第一条校青协换届由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通知,校青协自行组织,于每年9月至10月进行换届。

第二条换届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校青协换届报名。

换届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以演讲为主要形式进行,分别进行主席团和部长换届。

第三条主席团、部长换届由校团委老师、各学院团委书记、上届校青协全体成员参加。

评选按照第十一章第一条进行,最终结果由校团委老师、上届校青协主席讨论决定。

第四条校青协纳新由团委通知,校青协自行组织,于每年新生入学初进行。

第五条纳新面向全校所有学院,不分年龄、年级、性别、民族,择优录取。

第六条纳新形式由宣传报名、纳新初试、复试、公示及正式录用组成。

第七条成员的录用由校青协主席团、各部部长商讨决定。

第八条复试及录用的结果以公示的形式面向全校,对于录取人员有异议者可向校青协反映,校青协可以酌情修改。

第九条校青协录用分试用和正式录用阶段,试用期为一个月(具体试用准则见第十一章第四条)。

第七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一条本协会设主席团和常规工作机构。

主席团成员由主席若干名构成;常规工作机构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联络部、网络部五个部门组成。

第二条办公室职能。

主要负责协会日常管理通知工作,包括志愿者报名注册登记、文件整理、活动认证、收发各种材料、会议相关事宜通知、会议签到与记录、活动排班、值班登记与每学期评优等。

同时举办并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组织部职能。

负责各项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活动结束的总结。

校青协及各学院青协活动的策划书由组织部统一管理。

第四条宣传部职能。

负责制作每次活动的宣传材料包括展牌、条幅、海报、传单等。

活动过程中的拍照采访、活动结束后的新闻稿撰写与上传。

同时负责以各种可行形式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联络部职能。

负责各项活动的联络工作,主要针对于校内外活动对象负责人,承担每次活动场地、设备、各级各类组织参与者联络的责任。

第六条网络部职能。

负责校青协网站、博客、QQ群、邮箱的管理和网络宣传工作。

年终负责制作一年活动总览。

第七条各部各司其职,在遵守本部门活动职能的情况下,必须积极参加校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八章活动组织步骤→活动参与→活动总结→定期会议总结第三条各活动策划完毕后,需向团委老师汇报活动内容与形式,待团委老师批准活动后方可进行活动。

第四条除组织部外,其他各部可以并鼓励发起活动,活动步骤按本章第二条不变。

第九章管理规定第一条物品管理。

物品的管理按照各部管理为原则,各部承担相应物品管理。

各部特有物品如办公室的文件、宣传部的彩笔颜料等不经同意严禁外借。

1、校青协所有物品如条幅、帽子等,办公室统一管理,活动中此类物品皆由办公室发放与回收。

对外借出和归还时,办公室负责登记注册。

2、校青协下发的由私人保管的物品,如工作证、工作服等由私人保管,遗失、损坏由私人赔偿。

退会时该物品必须按规定上交。

第二条值班管理。

校青协值班时间规定为下午16点至19点、19点至21点(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考试月等情况除外)。

每年纳新结束后,由办公室排出新一届会员空课表和值班表,按签到制度值班。

对于值班旷班、迟到、早退等按照第十二章第三条规定进行相应扣分处罚。

第三条值班制度由办公室管理与监督,每位主席、部长一周至少进行两次查班。

第四条请假管理。

校青协各项活动、例会、值班,如果不能按时参加或不能参加必须提前请假。

请假必须通过主席同意方可生效,对于没有请假或没有提前请假的成员,按照第十二章第三条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条活动注册管理。

注册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对校青协、院青协每次活动的参加人员进行注册。

要求活动结束后立即注册,不得拖延。

学院进行注册时必须要求出示活动参加者的名单,严禁私自进行注册。

第六条各部管理。

各部部长可以在遵守本管理章程的情况下拟定《**部管理章程》,按照部门实际进行自治管理。

主席、各部长拥有提出举荐和辞退的权利,举荐和辞退需要由主席团和部长共同商议决定。

第十章组织制度第一条例会制度。

校青协所有成员于每周五晚7点进行例会,各院青协主席每两个星期进行一次例会,例会具体时间另行商定,法定假日、寒暑假、考试月等情况除外。

第二条评分制度。

对于校青协会员的表现及各学院的参加活动的表现进行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见第十二章第三条),最终评分结果作为学期末评优参考。

第三条试用制度。

校青协纳新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

一个月内各部部长视其表现要求部分部员辞退,辞退由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商讨决定。

第四条辞退制度。

按照评分制对部长及干事打分(具体评分细则见第十二章第三条)或试用期后对部分干事进行辞退。

部长及主席有权利对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成员提出要求辞退,辞退需要由主席团和部长共同商议决定。

第十一章评选与评优第一条评选制度。

青协换届演讲实行评选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评选团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校团委老师及各学院团委老师、校院青协主席及部长、干事。

评选团对参加主席、部长的同学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分别以30%、30%、40%(此顺序为以上评选团排列顺序)的比例计算得票,最终得票按由大致小顺序排列。

此数据仅供参考。

第二条评优细则。

校青协、各学院评优实行评分制,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第三条校青协评优。

校青协成员基础分100分,部长监督干事进行打分。

例会、值班被发现迟到早退扣1分、被发现旷会,旷班扣5分,累计不参加校青协活动三次的成员扣20分,因个人原因影响校青协声誉的成员扣20分,不服从、顶撞上级的成员一次扣10分。

第四条各学院评优。

各学院基础分100分,在安排统一活动下各学院进行评比。

在每月的月底各院青协进行活动展示,校青协对各院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基础分加10分;活动月展示上,对于优秀学院基础分加10分;对于优秀志愿者集体的申报,视其申报材料的质量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基础分加10分。

第五条共青团组织或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在了解志愿者参加活动表现基础上,依据中国注册青年志愿者证的记录,以完成服务的时间为基本条件,对青年志愿者进行考核与评估。

第六条每学期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团体”、“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等若干奖项。

第七条因工作失误,违反本协会章程或其他各项管理制度者一律取消“评选”、“评先”、“提拔”等资格。

第十二章处罚条例按照评分制度进行处罚。

校青协成员基础分低于80分时,在每周例会上进行口头批评,年终考核成绩为B;基础分低于70分时,在口头批评的基础上,还需要写书面检讨归办公室存档,年终考核成绩为C;基础分低于60时,劝其退会,取消其校青协会员资格。

第十三章附则第一条此管理章程根据河北师范大学的一般规定和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施行章程时请根据河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自身具体情况做相应更改。

第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条本章程经本协会大会通过,经学生组织行政主管机关同意,核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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