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地面工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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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油田地面建设工程管理

大型油田地面建设工程管理

组 ,全 面 指 导 工 程 的建 设 ;采 取 以齐 4 块蒸 汽 驱 O 项 目管 理部 为投 资 主体 ,欢 喜岭 采油 厂 为建设 单 位 的项 目管理 模式 。欢 喜 岭采 油厂 成立 项 目组 ,具 体 协调 、组织 实施 ;监理公 司 、施 工单 位分 别 成立项
求 。2 1 年 l 月 ,通 过 了国 家验 收并 获 得 了 国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0 2 优 质 工 程 银 奖 。 齐 4 块 蒸 汽 驱 地 面 建 设 工 程 的建 O
驱 工业 化 生产 的油 田。
质 和建设 能 力 的单位 可 承担 建设 。担 任本 次建 设 任 辽河油 田欢喜岭采油厂稠油产量 占全厂总产量 务 的勘察 设 计单 位 是 中油辽 河工 程有 限公 司 ,勘 察 的 7 %。齐 4 块 于 1 8 年 采用 蒸 汽 吞 吐开 发 方 式 0 0 97 设计 总 承包 甲级 ;施 工单 位 主要 是辽 河石 油勘 探 局 建 成投 产 ,是 厂 内主 要生 产 区块 ,更 是采 油 厂生 产 油 田建设 工 程一 公 司 、二 公 司 ,化工 石油 工程 施 工 的 晴 雨 表 。 19 9 8年 以后 ,产 量 逐 年 递 减 。 因 此 , 2 0 开 始 齐 4 块 蒸 汽 驱 地 面 建 设 工 程 的筹 备 、 05年 0 准 备工 作 ,随后进 入 具体 组织 实施 建 设 阶段 。该 工 程 建 设 总 投 资 4 5 110万元 ,竣 工 结 算 4 4 .9 07 09 万 元 ,节 约 投 资 49 元 。地 面 工程 历 时 3 ,提 前 0万 年 1 时 间完成 建设 。 年 总 承包壹 级 ;无 损 检测单 位 是盘 锦辽 河 油 田澳 维 检 测工 程 有 限公 司 ,国家 A级 ;监理 单 位是 辽 宁辽 河 石油 工程 建设 监 理有 限公司 ,化 工石 油 甲级 ;辽河 工程 质量 监督 站 负责 质量 监督 。

油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油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油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油田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油田公司所有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钻井、采油、注水、修井、地面工程等。

三、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2.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 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5. 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技能,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教育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2. 安全检查应包括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操作等。

3.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 安全隐患整改实行“五定”原则,即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定效果。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 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全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上报。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油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具体要求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员工安全。

地面工程的施工管理制度

地面工程的施工管理制度

地面工程的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面工程施工管理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地面工程的施工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各类地面工程项目。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施工管理活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规范的文明施工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得到满足。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七条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地面工程的施工活动,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和施工环境,对施工条件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确定施工工序和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材料和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施工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交底书,明确施工作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按照标准操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计合理的安全生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与周边居民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制定合理的交通管理方案和施工时间安排,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周边生活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得到满足。

西南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西南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西南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西南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促进项目建设的科学、规范、高效实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西南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以及后期运营管理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西南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注重质量和安全,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西南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求,保证工程的合法、合规性。

第五条项目管理应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的原则,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工程管理的水平。

第二章项目规划第六条项目规划应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发展目标和规划方案。

第七条项目规划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项目按计划、按质、按量推进。

第八条项目规划应充分考虑风险,做好项目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确保项目运行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第三章项目设计第九条项目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具有合理、科学、先进的技术方案。

第十条项目设计应充分考虑施工、运维等后期工作的需求,确保项目的可操作性和可维护性。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应考虑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因素,确保项目运行过程中不对环境和周边地区造成不良影响。

第四章项目施工第十二条项目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第十三条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四条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和事故。

第五章项目运营管理第十五条项目运营管理应充分考虑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十六条项目运营管理应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第十七条项目运营管理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相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治理规定(2010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治理,提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投资和安全环保目标的有效操纵,习惯现代化企业治理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要紧包括项目的前期治理、组织治理、施工治理、投资治理、投产试运行治理、竣工验收治理、HSE治理等内容。

第三条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前期治理、工程实施、试运投产、竣工验收等各时期的治理工作。

第四条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治理方法》(试行)(中油计[2010]10号)文件规定,依据项目性质和规模,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项目。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的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股份公司授权治理的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项目前期治理第六条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按类别分为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老油气田改造工程项目、系统工程项目等。

项目前期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治理方法》(试行)(中油计[2010]10号)实行分类与分级治理。

第七条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分级治理:一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预审,上报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初审,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常务会审批。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批后,如无重大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直截了当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二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预审,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初审,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或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

三类项目由所属油气田分(子)公司组织初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组织审批,审批文件报集团公司规划打算部备案。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试)(站场分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一二年四月前言为进一步规范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有效遏制“三违”和“低、老、坏”行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与环保工作,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分站场分册、线路分册两部分,适用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投资项目。

站场分册共分为14 章,主要内容包括:目视化管理、施工总图布置、工程入场安全管理、施工临时设施规范化、设备材料仓储管理、安全防护与隔离、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化、坑池作业规范化、混凝土施工规范化、爆破作业规范化、脚手架作业规范化、焊接作业规范化、试压与氮气置换作业规范化、特殊作业规范化管理。

在编制过程中,本实施细则总结了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参照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管理制度要求。

本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不能替代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只是作为现场管理的有效补充。

因编写时间仓促,本实施细则难免存在不足之处,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部,以便及时修订与补充完善。

本实施细则起草人:宁永乔余建飞胡波戴志向别平吕斌龙征海李劲袁庆洪李力洪荣琳张丽娜本实施细则审查人:李勇张勇蒋晓灵李仁科王薛辉柳立姜力罗旭冯小鹏贾虹徐境雍志双李林刘世平蔡从德梁忠成曹海岸全江熊伟本实施细则审定人:师春元目录1. 目视化管理 (1)1.1. 基本要求 (1)1.2. 工程信息展板 (1)1.3. 安全标识与警戒 (6)1.4. 人员目视化管理 (8)1.5. 设备材料标识管理 (10)1.6. 项目部办公区域目视化 (16)2. 施工总图布置 (18)2.1. 基本要求 (18)2.2. 无人值守站场施工总图布置 (18)2.3. 有人值守站场施工总图布置 (19)2.4. 大型站场施工总图布置 (19)3. 工程入场安全管理 (21)3.1. 基本要求 (21)3.2. 入场安全教育 (21)3.3. 入场登记管理 (22)4. 施工临时设施规范化 (24)4.1. 基本要求 (24)4.2. 临时施工道路及场地 (24)4.3. 施工临时供水设施 (24)4.4. 临时排水设施 (25)4.5. 施工临时用电 (26)4.6. 施工临时工棚 (27)4.7. 临时厕所 (29)5. 设备材料仓储管理 (30)5.1. 基本要求 (30)5.2. 管材堆放 (30)5.3. 管配件存放 (30)5.4. 危险品存放 (32)5.5. 建筑材料存放 (33)5.6. 不合格品存放 (34)6. 安全防护与隔离 (35)6.1. 基本要求 (35)6.2. 施工作业安全防护隔离 (35)6.3. 设备材料存放点隔离 (38)7. 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化 (39)7.1. 基本要求 (39)7.2. 临时用电电源 (39)7.3. 配电箱、开关箱 (41)7.4. 主要用电设备 (43)7.5. 用电设备接地 (44)8. 坑池作业规范化 (45)9. 混凝土施工规范化 (47)9.1. 基本要求 (47)9.2. 施工机具安装要求 (47)10. 爆破作业规范化 (49)10.1. 基本要求 (49)10.2. 民爆品储存保管 (49)10.3. 爆破作业安全警戒要求 (49)10.4. 爆破作业规范化管理 (50)11. 脚手架作业规范化 (52)11.1. 基本要求 (52)11.2. 脚手架材料管理 (52)11.3. 脚手架搭设 (53)11.4. 脚手架使用管理 (54)11.5. 脚手架拆除 (54)12. 焊接作业规范化 (55)12.1. 基本要求 (55)12.2. 焊材使用与保管 (55)12.3. 氧气-乙炔焰焊接、切割作业 (55)12.4. 电焊接作业 (56)12.5. 热处理作业 (56)12.6. 无损检测作业 (57)12.7. 防腐作业 (58)13. 试压与氮气置换作业规范化 (59)13.1. 基本要求 (59)13.2. 吹扫试压作业 (59)13.3. 氮气置换作业 (60)13.4. 吹扫、置换排出口 (61)14. 特殊作业规范化管理 (62)14.1. 基本要求 (62)14.2. 高处作业规范化管理 (62)14.3. 受限空间作业规范化管理 (63)14.4. 吊装作业规范化管理 (63)14.5. 设备与管线打开作业规范化管理 (64)14.6. 生产作业场所动土作业规范化管理 (65)1. 目视化管理1.1. 基本要求1.1.1. 地面建设工程目视化管理包括工程信息展板、安全标识与警戒、人员目视化管理、设备材料标识管理、项目部办公区域目视化等。

关于油田建筑的规章制度

关于油田建筑的规章制度

关于油田建筑的规章制度一、安全管理规定1.1 生产安全:油田建筑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施工、作业的安全规范,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工地、设备等安全。

1.2 防火安全:在油田建筑施工现场或生产现场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1.3 管理规范:规定油田建筑工地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人员、设备、环境的全面安全控制。

二、环保管理规定2.1 环境保护:油田建筑过程中,在土地、水源、空气等方面要保护环境,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减少环境污染。

2.2 资源节约:在油田建筑过程中要节约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水源等资源,减少浪费,保护生态环境。

2.3 废弃物处理:在油田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要进行分类处理,合理处置,做到资源再利用或安全无害处理。

三、质量管理规定3.1 工程质量:规定油田建筑施工项目必须按照专业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油田建筑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2 设备质量:对于在油田建筑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标准,做到合格检测,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3.3 施工规范:规定油田建筑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规定施工工艺进行,做到施工规范,保证施工质量。

四、员工管理规定4.1 培训规定:对于从事油田建筑工作的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4.2 岗位责任:规定油田建筑工作中各岗位的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做到责任明确,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4.3 劳动保障:对从事油田建筑工作的员工要保障其基本劳动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五、奖惩管理规定5.1 奖励制度:对于在油田建筑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可给予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5.2 处罚制度: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要依照规定进行处罚,严肃处理,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遵守。

5.3 建议制度:鼓励员工提出关于油田建筑工作流程、安全措施、效率提升等方面的建议,积极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方式。

长庆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长庆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长庆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明确质量责任,增强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确保地面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地面工程本质安全,根据国家及行业质量法规、规范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构建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供、监理、第三方检测、质量监督各责任方共同参加、分工协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网络,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三条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监督制和第三方检测制。

第四条工程建设过程中鼓励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建设质量和建设效率,提倡通过创建样板工程、优质工程等形式促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上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活动的主责单位和业务部门,公司其它地面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油田公司成立由公司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油气田地面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工作。

成员由基建工程部、规划计划处、油气田规划所、油田开发处、气田开发处、生产运行处、质量管理与节能处、安全环保处、保卫部、物资采购管理部、对外合作部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工程部。

第七条基建工程部和各建设单位地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项目组应设立质量管理岗位,配备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已取得工程管理方面执业资格的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参与油田公司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相应专业和数量的质量管理人员。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合同委托全面履行质量监理责任,质量监督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对授权范围内的地面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

第八条油气田地面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地面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规范,并结合油田实际制定油田公司地面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及办法;(二)负责油田公司所辖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核实各建设单位(项目组)上报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无损检测单位资质资信及施工力量需求,统一办理队伍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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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地面工程管理规定油勘字〔2005〕22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油田地面工程建设和油田地面生产系统管理、提高油田地面工程系统效率,根据《油田开发管理纲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油田地面工程建设和油田地面生产系统管理应按照“经济、高效、安全、适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实行项目管理。

积极采用先进配套技术,优化地面建设和生产运行,确保油田高效开发。

第三条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规定编制依据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条款。

第四条油田地面工程管理主要包括油田地面建设规划、油田地面工程建设、油田地面系统生产、老油田地面工程改造、油田地面工程科技创新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各油田分(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的陆上油田地面工程的管理,控股、参股公司和国内合作的陆上油田地面工程的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油田地面工程建设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条油田地面工程建设是油田开发产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油田地面工程建设,提高投资效益、降低生产成本,直接决定油田开发的效益。

第七条油田地面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工程实施、投产试运行、竣工验收各阶段管理,履行建设单位责任,组织设计、施工、检测、监理、质量监督等各参建单位,建设优质、高效的油田地面工程。

第八条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要按照建设节约型企业的要求,采取节能﹙油、气、水、电等﹚,节约土地措施。

要充分运用新技术,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将土地利用与工程技术有机结合。

第九条油田地面工程建设应实现的设计经济技术指标为:1.整装油田在油田产能建设完成后,达到产能规模后6年之内地面工程建设规模的生产负荷率不应低于75%;2.油田地面工程各单项(位)工程质量合格率应为100%,优良率应为70%以上;3.整装油田油气集输密闭率一般要达到95%以上,新油田集输系统的原油损耗率要达到0.5%以下;4.整装油田集输耗气一般应低于13m3/t,稠油集输耗气一般宜低于55m3/t;5.整装油田伴生气处理率应达到85%以上,边远、零散井应尽可能回收利用伴生气;6.出矿原油含水率应达到0.5%以下;7.整装油田采出水(含油污水)处理率应达到100%,处理后水质要达到标准要求;8.一般整装油田生产耗电应低于135kW·h/t,稠油生产耗电应低于210 kW·h/t;9.整装油田加热炉运行效率大于85%,输油泵效率大于75%,活塞式注水泵效率大于85%,离心式注水泵效率大于70%。

10.土地面积的有效利用率应大于70%。

第二节分级管理第十条油田地面工程建设分为股份公司重点工程和一般工程。

下列工程项目为股份公司重点工程:1.计划动用地质储量大于1000×104t或设计产能规模大于20×104t/a的油田地面工程及系统配套工程;2.投资大于5000万元的伴生气处理装置、水处理工程和管道、供电、道路、通信、自动化、供热、油库、外输等系统配套工程;3.投资大于5000万元的油气集输、处理、外输等老油田地面改造工程;4.规模和投资小于以上规定,但发展潜力大,有望形成较大规模或对区域发展、技术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工程项目。

第十一条股份公司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管理,油田公司负责一般工程项目管理。

股份公司对于重点工程管理主要是工程方案、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检查职能。

油田公司是地面工程建设(包括重点工程项目和一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投资、工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工程实施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形式是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三节建设程序第十三条所有油田地面工程建设必须严格履行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应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开工、施工建设、投产试运、竣工验收等。

油田地面工程建设按照前期工作、工程实施、投产试运和竣工验收阶段实施规范化管理。

第十四条油田地面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相当于油田开发概念设计中的地面工程部分)、可行性研究(相当于总体开发方案中的地面工程部分)和初步设计;重点配套系统工程和老区调整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

第十五条油田产能建设地面工程实施包括计划下达、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招标、物资采办、工程开工、工程施工等。

第十六条投产试运主要包括编制投产方案和组织试运行。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主要包括专项验收和总体验收。

第四节前期工作管理第十八条前期工作是论证、优化地面工程方案、提高投资效益、降低生产成本的关键,必须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在搞好工艺方案对比、优化、推荐合理的技术经济方案的基础上,做出实事求是的研究结论,确保前期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第十九条油田地面工程建设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做好前期工作,要把采取节能﹙油、气、水、电等﹚,节约土地措施,建设节约型企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第二十条油田地面工程前期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进行。

承担前期工作的单位要对工程的编制内容和质量负责。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油藏工程应为地面工程建设提供油区分布地理位置、地形地貌、面积、开发方式、预测的可采储量、油水井坐标、油气水物性、气油比、分年度的开发指标预测等资料。

第二十二条油田开发概念设计地面工程部分应包括:储量评价、开发概念设计的主要数据、油藏工程初步方案、油气水物性资料、地面建设规模、主体工艺技术、地面工程总体布局、配套系统工程、地面工程投资测算以及多方案对比、优选、论证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开发方案地面工程部分应达到股份公司《油田地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的要求。

应包括油藏工程要点、钻采工程要点、地面工程建设规模、总体布局、油气处理及配套各系统工艺流程等。

应进行多方案优化、比选,应有推荐方案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投资估算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油田地面工程初步设计必须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推荐方案开展工作,必须以工程勘查、测量数据为依据,并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满足《石油天然气工程初步设计内容规范》要求。

应包括建设规模、主要设计参数、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技术选型、辅助系统配套工程的优化方案和优化措施、安全、环保、建设分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投资概算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重点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股份公司进行审查并予批复。

一般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油田公司审批,投资大于3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审批文件报股份公司备案。

规定报股份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不得以报地方政府审批作为代替,也不得将项目支解后自行审批。

第二十六条油田地面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必须经批复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第五节工程实施管理第二十七条初步设计批复后即可开展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等参建单位的招标及重要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和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图设计可重新招标选择设计单位,也可由原初步设计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地面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选择及物资采购等,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项目外,均需实行招标。

招标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方式。

招标活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地面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和物资采购等都要依法签订合同。

总承包单位将承包的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时,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签订分包合同。

各类合同应明确质量、安全、资金控制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

第三十条施工图设计必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开展。

施工图设计时,如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各系统工艺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时,须经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核实、批准。

第三十一条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图由股份公司组织或委托油田分(子)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审查,一般工程项目由油田公司负责审查;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应该结合工程现场实际对工程设计进一步优化。

第三十二条工程开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征地、供电、供水等相关协议,防火审批等手续已办理;2.经审查修改后的施工图已发送到施工、监理等单位;3.完成施工场地平整、通水、通电、道路畅通;4.工程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驻现场,施工机具运抵现场;5.施工计划、质量保证计划、安全生产计划、监理、质量监督等实施计划已经制定、落实;6.质量、健康、安全、环境(QHSE)各项措施都已落实;7.工程建设资金已经拨付到位;8.施工单位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服务合同。

第三十三条地面工程建设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即可填写开工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对于重点工程项目,由油田公司报股份公司审批,一般工程项目由油田公司审批。

第三十四条地面工程开工报告批复后,设计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就施工图设计内容、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回答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

工程实施期间,主要设计人员应在现场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第三十五条地面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制定合理工期,科学组织、优化运行,严禁“三边工程”(边设计、边施工、边投产)。

第三十六条油田地面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股份公司的有关文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创优计划,组织施工作业。

第三十七条油田地面工程建设应严格投资管理,工程建设投资必须控制在已批准的投资计划之内,工程投资专款专用,禁止挪用或借工程建设搞搭车工程。

当工程建设出现工程量重大变更或环境条件变化等超出批准的投资额度的情况,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原批准单位审批。

第三十八条工程资料档案管理要做到“三同时”,即建立项目档案与项目计划任务书同时下达;工程档案资料与工程进度和质量同时检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步验收竣工档案资料。

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应纳入项目管理程序,档案管理要求应列入监理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各方面对档案工作的责任,认真作好保密工作。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施工管理。

1.建设单位必须编制工程实施进度、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等计划、措施,严密组织各参建单位按工程建设目标、计划,科学有序实施;2.建设单位必须审查、批准各参建单位的有关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组织计划和工程措施;协调施工、监督、管理、检测、监理等各方工作;3.建设单位必须实时收集工程实施的信息资料,分析工程建设动态趋势,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建设目标;4.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对工程施工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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