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办法4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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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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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供应商管理,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供应商的管理,包括原材料供应商、零部件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等。

二、供应商的分类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重要性、采购金额、供应风险等因素,将供应商分为以下几类:1、战略供应商:与公司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提供关键产品或服务,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供应商。

2、重要供应商:提供重要产品或服务,采购金额较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的供应商。

3、一般供应商:提供一般性产品或服务,采购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的选择1、供应商的寻找通过市场调研、网络搜索、行业推荐、参加展会等途径,寻找潜在的供应商。

2、供应商的评估(1)对潜在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

(2)评估小组由采购部门、质量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3)评估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作为选择供应商的依据。

3、供应商的选择(1)根据评估结果,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2)对于重要和战略供应商,应进行实地考察和深入沟通。

四、供应商的合作1、合同签订(1)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或服务的规格、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2)合同应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核。

2、沟通与协作(1)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与供应商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在产品开发、质量改进等方面与供应商开展协作,共同提高竞争力。

五、供应商的考核1、考核指标(1)质量: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率、退货率等。

(2)交货:是否按时交货,交货准时率。

(3)价格:价格是否合理,价格竞争力。

(4)服务:售后服务是否及时、有效,服务满意度。

2、考核周期(1)对于战略和重要供应商,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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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公司物资供应及专业分包工作的管理,建立有效地市场准入管理机制,规范参与公司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以下统称供应商)的行为,实现公司对供应商的统一协调管理,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经公司物资部审查认定,具备向各分公司及各项目提供材料供应、工程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根据其所提供产品类别划分为两类,即材料供应商和专业分包商。

(一)材料供应商:指向各分公司及各项目提供生产类材料、临建类材料的生产商、制造商及经销商。

(二)专业分包商:指为各分公司及各项目提供专业工程施工、生产和技术服务,以及提供其他各种服务、咨询的公司和机构。

第三条凡进入公司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适用本办法。

二供应商管理原则第四条公司物资部对供应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统一筛选、综合评审、集中入库、规范使用的原则,以综合价格、质量、服务保障、诚信程度等条件,在同类产品、服务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优秀供应商。

第五条公司对供应商实行统一的信息管理,由物资部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对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名单及相关信息及时登载入库,定期向各分公司发布,供各分公司及项目查询并选择使用。

第六条对合格供应商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对合格供应商定期再评价的准则,不合格者将从《合格供应商库》中剔除。

对核心供应商与之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三管理体制与职责第七条公司对合格供应商的管理实行二级集中管理体制。

公司物资部负责牵头供应商集中评审及供应商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各分公司遵循本办法的规定,定期将本单位供应商开发计划及拟开发供应商名录报送公司物资部,并参与物资部牵头的供应商集中评审,同时分公司应建立零星物资供应商数据库,并定期报送公司物资部,以实现全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源共享。

第八条公司物资部是供应商管理的职能部门。

1.负责牵头供应商的评审、监督和管理工作;2.负责对各分公司的供应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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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提高供应商管理水平,保证公司与供应商合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供应商准入管理2.1 供应商资质认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5)其他行业必需的证件。

2.2 供应商审核管理(1)按照“一厂一档”原则,对供应商进行审核管理;(2)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估体系;(3)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质量控制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4)建立供应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制度。

第三章采购合同管理3.1 合同签订(1)供应商提供报价和样品;(2)供应商与公司洽谈及确认相关要素;(3)双方签订合同并加盖公章。

3.2 合同履约(1)供应商按照合同的约定交货;(2)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结算货款;(3)供应商及时解决货物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

第四章供应商绩效管理4.1 绩效评估指标(1)交货准时率;(2)产品质量;(3)售后服务;(4)价格水平;(5)其他绩效指标。

4.2 绩效评估方法(1)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2)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供应商的总体得分;(3)对不同得分的供应商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

第五章违约责任5.1 公司违约责任(1)公司未能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义务,导致影响供应商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的,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供应商违约责任(1)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在合作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发生的,供应商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6.1 如供应商与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仲裁或诉讼。

第七章附则7.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7.2 本办法由公司供应链管理部负责解释。

简要注释如下:- 供应商管理:指对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进行管理,确保采购物料和商品的质量、价格满足公司的要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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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1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供应商是公司的重要资源,为了完善并强化供应商管理,稳定供应商队伍,组建并优化供应网络,与供应商形成战略伙伴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与物资部有业务往来或提供配套服务的供应商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组织第三条物资部为管理供应商的主管部门,质量部、制作部门为协管部门。

第四条物资部负责采集供应商物料交货情况。

第五条质量部需及时向物资部通报物料的检验情况。

第六条制作部门需及时向物资部通报物料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供应商的评审与考核第七条为了便于对供应商的评审,对所有采购进公司的物料定义为A、B、C三类。

A类为高价值、高使用量(请物资部门提供基础资料);B类为中等价值、一般使用量(请物资部门提供基础资料);C类为低价值(请物资部门提供基础资料)。

由于物料属性和功能的不同,对提供上述三类物料的供应商管理考核体系各不相同,评审指标权重各不相同。

第八条为了激励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对供应商设置信誉等级。

等级的评定根据供应商的评审结果具体确定。

信誉等级分A、B、C、D四类,根据不同的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A类为战略伙伴型供应商;B 类为紧密型供应商;C类为松散型供应商;D类为不合格供应商。

D类供应商不能与公司发生任何业务往来。

第九条对供应商的评审项目有: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配套服务。

物资部根据质量部、生产技术部、制作部门提供的各种信息结合合同执行情况和其他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要求质量部、生产技术部、制作部门派代表参加。

评审后产生不同的信誉等级。

第十条每年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审,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进入不合格供应商库,另从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补充为合格供应商。

同时允许不合格供应商进行自行整改,整改好后可以进入候选供应商库。

第十一条新供应商成为候选供应商程序。

(一) 采购人员上报候选名单和各种资信材料(二) 物资部对新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水平、资质信誉、价格水平、技术能力、配套服务等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要求质量部、生产技术部、制作部门予以协助,同时派员进行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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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一、目的: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加工业务等所有供应商。

二、管理原则1.公司产品部和采购部主管供应商,财务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确认采购或加工任务后,需要与之签订合同,合同需要明确采购或加工价格,付款条件、交货期间、质量要求等重要事项。

合同双方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如交期或货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严重影响公司正常销售,公司采购部主管需要按照合同条款向供应商追索损失。

3.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可根据供应商交货质量及期限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解除供应合作关系。

三、收验货管理1、加工型供应商领料时需提供公司确认的领料单,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物料短少的情况需要及时向公司主管人员联系。

公司相关负责人需要积极协同解决,以免影响加工进度。

2、供应商货品或加工货品入库时,需要提供送货产品明细。

公司库管收货后,核对数量及质量无误后,填写入库单,送货供应商需要在入库单据上签字确认,并留存一联,作为结算凭证。

如货品送至第三方公司,未入我公司仓库,需要送货供应商留存第三方收货入库单或第三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

如货品在后期检验或后续加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公司采购主管需要及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返修或退货。

四、对账结算1、供应商需要每月末提供当月对账单,按照公司要求格式打印或编制电子表格交付至公司财务部(格式见附件)。

如不能及时提供对账单,导致我司无法及时与供应商结算,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公司财务需要在月初10日内完成月度对账。

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期间通知供应商结算时间。

3、供应商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结算资料,及时到公司财务部进行结算。

结算需要的资料为:采购/加工合同、经公司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入库单、质检单、发票/收据。

如无法提供结算资料,导致公司财务部无法按期结算,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完整版供应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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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供应商管理办法一、总则供应商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科学、规范的供应商管理将有助于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从而为企业带来更为可靠、高效、优质的供应链资源。

为了规范企业供应商管理的行为,完善企业供应商管理制度,特制定本供应商管理办法。

二、供应商管理的目的1.明确管理责任,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决策质量;2. 降低采购成本,优化供应商结构,提供优质、稳定、廉价的采购资源;3. 提高供应商绩效,实现长期共赢,形成互动、营造诚信的供应链合作关系。

三、供应商评估及管理1. 供应商基本情况核实:采购部对潜在的供应商采取现场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估,对其公司规模、注册资金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实,以建立其信誉评价和反映供应商的经营能力;2. 供应商信誉评价:通过了解供应商的交付、售后服务、产品质量、资源实力等各方面的表现,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度,将供应商纳入信誉品牌库;3. 供应商下单及合同管理:签订供货协议,合理规划供货周期、数量和价格等,确保供应商交付稳定、价格合理;4. 供应商现场核查:采购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供应商的实际操作进行现场核查,维护企业的供货利益、规避供货风险;5. 停止合作:供应商存在行为失范、承诺违约、服务品质差等不良记录的,将终止与供应商合作关系;6. 供应商问题反馈及处理:采购部定期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交货时间等进行评估,向供应商反馈意见,协同解决问题。

四、关于供货周期1. 下单前:应根据目标计划预测,提前确定供货周期;2. 下单时:按需下单,确定供货周期,供应商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供货;3. 供应商延迟供货:对于未能按时完成供货,按照合同规定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措施,包括追究供应商责任、拒收货物、解除合同等;4. 采购部延迟接收:在供应商完成供货后,采购部负责在合理时间内接收货物,并确认供货的质量和数量,如因原因不明耽搁或导致货物损坏,对供应商的损失进行赔偿;5. 供应商配合及沟通:供应商在配合采购部的接收工作中,应积极协调,保障供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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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与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的供应商管理行为,确保供应链的稳定、高效与可持续发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与供应商合作相关的业务部门及管理人员。

二、供应商选择与评估
选择供应商时,应综合考虑其技术能力、质量保障、交货周期、价格成本等多方面因素。

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

三、供应商合同管理
供应商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

合同签订前,需经过法务部门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供应商开发与培育
积极寻求有潜力的新供应商,不断优化供应商结构。

对现有供应商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提升其业务能力和合作意愿。

五、供应商关系维护
建立供应商沟通机制,定期与供应商进行业务交流,了解供应商的需求和困难。

及时处理供应商投诉和反馈,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六、供应商绩效评价
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期、服务态度等进行量化评价。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奖惩,激励供应商持续改进。

七、供应商违规处理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应依据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解除合作关系等。

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规的供应商进行公示和限制合作。

八、供应商档案管理
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定期对供应商档案进行更新和维护,为公司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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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一、概述供应商管理是企业采购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确保物资供应的质量、成本和及时性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针对供应商管理的关键要素和流程,提出一套适用于企业的供应商管理办法。

二、供应商选择1. 供应商评估:根据企业的需求和要求,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其供货能力、质量管理能力、生产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2. 供应商筛选:根据供应商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筛选,选取与企业需求最匹配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三、供应商合同管理1. 签署合同:与供应商进行面谈,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并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约定事项。

2. 履约管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管,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履行相关承诺,如供货质量、交货时间等。

3. 变更管理:当需要对供应商的合同内容进行调整时,必须经过合同变更程序,并确保双方的知情和同意。

四、供应商绩效评估1. 绩效指标设置:根据企业的采购目标和供应链管理的要求,设定合理的绩效指标,包括供货准时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

2. 绩效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收集数据并进行分析,及时发现供应商的不足之处,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 绩效奖惩机制:设立绩效奖励和惩罚机制,对绩效优秀的供应商进行奖励,并对绩效不达标的供应商进行处罚或终止合作。

五、供应商关系管理1. 沟通与合作: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沟通机制,与供应商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增强合作共赢的合作关系。

2. 双向评价:定期进行供应商满意度调查,了解供应商对企业的评价,同时也要向供应商提供企业的满意度反馈,促进双方的改进和提升。

3. 客户供应商关系:对重要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展新产品、技术合作,提升供应链效率和竞争力。

六、供应商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供应商潜在的各类风险,如物流风险、质量风险、金融风险等。

2. 风险防控: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采取适当的措施应对风险事件,保障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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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A/0 文件编号:GLWJ-F9-02-1611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2016年11月2日发布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河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物资、服务供应商的管理,强化供应商准入、评价,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非招标形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业务供应商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3 术语及定义3.1 供应商:指向公司提供商品或相应服务的企业,包括制造商、代理商和施工方;3.2 代理商:指制造生产企业授权的在一定区域销售其部分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3.3 合格供应商:是指社会上具备资质及履约能力,通过一定程序评价,并经各级管理部门审批合格进入公司,可向公司提供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3.4 潜在供应商:是指有能力向公司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但不在公司供应商库内的投标供应商。

4 职责公司运营改善部为公司供应商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工作。

4.1 运营改善部职责4.1.1 制(修)订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4.1.2 收录公司供应商信息;4.1.3 建立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并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4.1.4 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4.1.5 组织对供应商的月度和年度评价;4.1.6 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4.1.7 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其它业务。

4.2 采购主责部门职责4.2.1 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4.2.2 供应商入库推荐和资质审核;4.2.3 负责在库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4.2.4 协助招标办收录供应商信息。

4.3 采购需求单位职责4.3.1 向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4.3.2 参与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评价,并提出建议。

4.4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4.4.1 审计处:审计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4.4.2 法律事务部:负责收集与公司产生重大经济纠纷且进行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信息,通报涉案单位,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 管理原则坚持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动态维护、资源共享,公平、公正、公开,制造商为主的原则。

5.2 供应商评级5.2.1 评级原则:根据供应商企业情况、质量情况、合同履行情况、服务情况等,依据各部门对供应商的入库评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附件1);并结合年度评价结果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5.2.2 各主责部门制定详细的供应商入库评分标准,报招标办审核后执行。

5.3 供应商库建立与维护对供应商实行入库管理制度,采购活动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5.3.1 供应商入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5.3.1.1 资质符合要求;5.3.1.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公司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5.3.1.3 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相关资质;5.3.1.4 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5.3.1.5 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5.3.1.6 代理商的要求a. 国内制造商所授权区域级别为地市及以上级别的代理(针对公司或集团范围的授权视为代理商);b. 进口品牌国外公司授权的代理商;c. 授权期限起始时间及授权内容应明确,有授权人签字(国内代理商需加盖授权单位行政章)。

5.3.2 供应商入库流程(附件8)5.3.2.1 推荐a. 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时,收集供应商资质资料并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附件2);b. 需求部门推荐供应商时,收集供应商资质资料并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报采购主责部门审核。

5.3.2.2 资质审核采购主责部门对拟推荐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包括:a. 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况等(三证合一的还要审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不再审查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b. 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间、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c. 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况等;d. 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e.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f. 生产能力、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g. 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提供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h. 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i. 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提供。

5.3.2.3 采购主责部门负责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评议,如有需要,采购主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书写 (附件3);5.3.2.4 资质审核结束后,将审批后的《供应商新增申请表》及供应商资质资料报招标办;5.3.2.5 招标办审核通过统一办理入库手续。

5.3.3 潜在供应商入库5.3.3.1 需求单位或采购主责部门收集该潜在供应商资质资料报采购主责部门审核;5.3.3.2 审核通过后,可参与当次采购活动;5.3.3.3 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连同资质资料报招标办;5.3.3.4 招标办审核通过办理入库手续。

5.3.4 代理商入库采购主责部门审核后,再履行供应商入库程序。

5.3.5 供应商库维护对供应商库实行动态维护,待现有供应商入库后,可随时推荐新的供应商;当出现供应商信息变化或数据需要维护时,填写《供应商变更申请表》(附件4)、《供应商扩充视图申请表》(附件5)。

5.3.6 在库供应商的选用5.3.6.1 供应商选用原则a. 拟推荐供应商接受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积极响应;b. 同一采购项目受邀供应商原则上应为行业内同档次供应商;c. 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具有可追溯性;d. 采购时原则上选用生产制造企业,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况除外。

5.3.6.2 供应商选用流程a. 需求单位、采购主责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从供应商库中择优选取拟邀请供应商;b. 采购主责部门进行确认;c. 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潜在供应商,由采购主责部门审核供应商资质资料,合格的可参与当次采购活动。

5.3.7 在库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5.3.7.1 在参与采购过程中遭遇不公正待遇,或受到不公正评价后,有权向招标办提出质疑或投诉;5.3.7.2 有权向监督部门举报公司范围内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5.3.7.3 接受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5.3.7.4 以诚信的原则参与公司采购活动;5.3.7.5 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5.3.7.6 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承诺;5.3.7.7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5.3.7.8 及时向采购主责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况,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5.3.8 供应商评价5.3.8.1 评价程序对供应商的评价采取日常评价与月度、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a. 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根据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情况,按照评价内容(附件6)进行日常评价;b. 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根据对供应商的日常评价情况,于每月5日前将《供应商月度评价汇总表》(附件7)报招标办;c. 采购主责部门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按相应合同条款执行;d. 每年年终,招标办组织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价委会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e. 招标办根据月度年度评价结果,随时按照 5.3.8.2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5.3.8.2 评价结果处理a. 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1至3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减5分,且一年之内,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b. 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4至7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减10分,且三年之内,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c. 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8至17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直接降为D级供应商,且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d. 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18至20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加5分;e. 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以外情况,由招标办视情况进行处理。

6 考核6.1 对于容忍、纵容供应商不良行为,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6.2 发现在供应商入库、选用、审核、评价等环节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视情节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 附则7.1 本办法由运营改善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7.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7.3 合金料、冶金辅料、耐火材料等工艺消耗性原材料的供应商选用暂执行《原材料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

8 产生的记录8.1 供应商新增申请表8.2 关于(供应商名称)的考察报告8.3 供应商变更申请表8.4 供应商扩充视图申请表8.5 供应商评价汇总表附件1:供应商分级标准备注:各部门根据《XX供应商入库评分标准》打分附件6:供应商评价内容1.招标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如交货期、数量、质量等)履行,但未对生产造成影响和损失的;3.在公司基建、技改、检修项目、功能承包等业务中,存在违章管理、违规操作、质量、安全、环保、治安等方面问题,给公司造成一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的;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如交货期、数量、工期、质量等)履行的,对生产造成影响或损失的;6.在合作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以公司相关部门判定为准)出现重大事故,对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7.泄露、非法转让依法应当保密的业务和经济技术资料的企业;8.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9.转移财产、抽逃资产以逃避债务的;10.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11.与我公司产生重大经济纠纷、司法诉讼的;12.违法、违规,或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分包的;13.存在借照、挂靠等经营行为的;14.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欺诈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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