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掘进综合管理办法
煤矿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3篇)

煤矿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一、总则为进一步推进我矿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相关科室及区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意识,真正实现对标管理,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二、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1、锚杆支护巷道管理1.1、保证项目1.1.1、锚杆杆体及配件、网、梁等支护材料材质、品种、规格、结构、强度必须合格,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材料,罚款____元/件;发现故意截锚杆的,罚款____元/根,超过3根责任人停工学习;1.1.2、锚固剂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合格,否则罚款____元/根;不安规程规定使用锚固剂的罚款____元/根;1.1.3、顶板离层安全监测必须符合要求:顶板离层仪安设位置距工作面的最大距离不得超过60m,两个顶板离层仪间隔不超过50m,巷道开口5m范围内以及规程规定的特殊地点必须安装离层仪,不按照规程规定安装离层仪的,罚款____元/处;不按照规程规定读取离层仪读数的或不按照规定上报离层仪读数的,罚款____元/处。
1.2、基本项目1.2.1、主要巷道巷宽超过-50-+200或一般巷道超过-100-+200时,每超100mm罚款____元/处(一排锚杆间距为一处);1.2.2、主要巷道巷高超过-50-+200或一般巷道超过-100-+200时,每超100mm罚款____元/处(一排钢带间距为一处);1.2.3、锚杆的安装质量及锚固力:安装牢固托板密贴紧固,顶板高强锚杆锚固力不小于80kN,帮部普通锚杆锚固力不小于40kN,否则,罚款____元/根;1.2.4、梁的安装:搭接良好不弯曲紧贴巷壁,否则,罚款____元/根;1.2.5、铺网质量:金属网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用双股12#铁丝绑扎,绑扎间距不大于300mm,金属网必须铺设到巷道两边,竖直向下露头不小于100mm;双抗网与双抗网之间、双抗网与顶板金属网之间必须用尼龙绳均匀缠绕连接好,双抗网联网孔间距为100-150mm,尼龙绳与尼龙绳接头处不允许联结,尼龙绳两绳头必须打死结,且不得漏连。
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生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安全管理掘进工作面的生产活动,确保生产过程安全、高效、可持续,并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所有与掘进工作面相关的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责任分工1. 矿业公司负责对掘进工作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生产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掘进工作面的负责人负责工作面的日常生产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3. 各生产班组负责具体的生产任务,包括安全控制、材料管理和生产效率等。
三、安全管理1.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了解掘进工作面的安全规程和操作程序。
2. 在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环境的安全性。
3. 制定防火、防爆等应急措施,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
4. 严禁酒后或赋闲状态下进行工作,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良好。
四、设备管理1. 掘进工作面的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参数。
3. 使用设备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保持设备周围的环境整洁。
五、材料管理1. 掘进工作面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进行合理的储存和管理。
2. 出入工作面的材料必须进行登记和核验,确保数量和品质的准确性。
3. 废弃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清理,不得堆放在工作面或通道上。
六、生产效率1. 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2. 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注重质量的控制和保证。
3. 对产能达不到要求的工作面,必须进行合理调整和优化。
七、环境保护1. 控制工作面的噪音和振动,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干扰。
2. 掘进工作面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排放。
3. 所有员工必须对环境保护工作负有责任,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措施。
八、事故管理1. 在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煤矿允许掘进管理制度

煤矿允许掘进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健全煤矿允许掘进管理制度,确保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开展允许掘进作业的单位。
第三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允许掘进审批第四条煤矿允许掘进前,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第五条煤矿允许掘进审批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
第六条申请煤矿允许掘进必须提供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包括掘进方式、掘进范围、支护设施等内容。
第七条煤矿允许掘进审批过程中必须进行现场勘察,确保方案符合煤矿井下地质情况。
第八条煤矿允许掘进审批必须明确责任单位,包括煤矿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第三章允许掘进管理第九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拥有相关证书和培训经历。
第十条煤矿允许掘进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方案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一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相关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中,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监测第十四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中必须进行地质灾害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期间必须进行瓦斯检测,保证矿井内瓦斯浓度符合规定。
第十六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支护质量监测,确保支护设施牢固可靠。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七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中如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第六章复工验收第十九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复工验收,确保作业符合规定。
第二十条复工验收包括现场检查、资料核查等内容,必须由相关主管部门参与。
第二十一条复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恢复作业,否则必须整改至符合规定为止。
掘进施工管理制度

掘进施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掘进施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次掘进施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掘进施工作业人员,包括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操作人员等。
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掘进施工前,需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工艺、机械设备、施工周期、安全措施等。
2. 对施工区域进行勘察和测量,了解地质情况、地下管线等情况,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3. 制定施工安全生产方案,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和排除,加强安全措施的执行力度。
四、施工现场管理1. 掘进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责任人,负责管理和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2. 确保现场安全,设置安全警示牌、警示线,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做好施工造价管控,确保施工周期和质量。
4. 加强现场卫生管理,及时清理施工垃圾,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五、机械设备管理1. 对施工所需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工作效率。
2.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检查。
3. 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六、安全防护措施1.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加强现场安全防护,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3. 对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进行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通风设备、防爆设备等。
4.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七、质量管理1. 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抽查,确保施工质量。
2. 对施工材料进行认真选择和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杜绝偷工减料。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八、施工后的收尾工作1. 施工完毕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清算机械设备和材料,做好施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煤矿掘进管理制度

煤矿掘进管理制度第一章煤矿掘进管理概述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掘进工作,提高煤矿生产安全和效益,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掘进工作的管理。
其中,煤矿掘进工作是指对煤矿地下进行开采的作业,包括矿井掘进、支护、矿柱保护、瓦斯抽放以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
第三条煤矿掘进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生产设备、作业人员、现场环境的管理和监控,不断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益。
第二章煤矿掘进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四条煤矿掘进管理的组织机构分为煤矿领导班子、掘进作业单位和相关部门。
(一)煤矿领导班子是负责煤矿整体管理的领导机构,对煤矿掘进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二)掘进作业单位是煤矿掘进活动的最基层单位,负责具体的作业和现场管理。
(三)相关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监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负责对煤矿掘进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第五条煤矿领导班子应当定期召开煤矿生产会议,审议煤矿掘进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安排,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掘进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掘进作业班子,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保障掘进作业的安全和效率。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在管理和监督范围内,落实好各项责任和措施,确保煤矿掘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煤矿掘进管理的安全制度第八条煤矿掘进工作所需安全设施、标志和警示牌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达到相应的安全要求。
第九条煤矿掘进工作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十条煤矿掘进作业人员必须通过煤矿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煤矿掘进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违反作业规程。
第十二条煤矿掘进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确保工作现场的安全。
第四章煤矿掘进管理的质量制度第十三条煤矿掘进作业必须按照煤矿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保障煤矿的资源开采充分、利用合理。
掘进工作管理制度

掘进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掘进工作的管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煤矿、金属矿山等掘进工作单位。
第三条掘进工作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掘进工作应符合国家矿山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五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掘进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本制度和相关规定的行为和状况。
第二章掘进工作组织管理第六条掘进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第七条掘进工作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八条掘进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掘进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条掘进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掘进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掘进施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施工工期、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掘进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安全、进度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掘进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作业。
第十四条掘进施工中,应保证通风、排水、照明和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掘进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围岩稳定性,及时采取支护和加固措施。
第四章灾害防治第十六条掘进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治矿井灾害制度,保障生产安全。
第十七条掘进工作单位应进行防治瓦斯、防治顶板、防治水害等防治工作。
第十八条掘进工作单位应当加强危险源辨识,做好危险源的排查和隐患的整改。
第十九条掘进工作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处理瓦斯、煤尘,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第二十条掘进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发现掘进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
第二十二条掘进工作单位应当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煤矿掘进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掘进现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掘进作业现场,包括掘进工作面、掘进巷道、临时支护点等。
第三条煤矿掘进现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煤矿掘进现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掘进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长对本矿掘进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的掘进现场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要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掘进工作面及巷道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和设计。
第八条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第九条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危险区域、作业区域和禁止区域。
第十条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梯、防护栏杆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一条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瓦斯检测,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工,及时排除隐患。
第十二条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顶板管理,及时处理危石、裂隙等,确保顶板安全。
第十三条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通风管理,保持空气流通,确保作业环境良好。
第十四条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章作业规范第十五条掘进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掘进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
第十七条掘进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八条掘进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班前会、班后会制度,做好安全检查和总结。
第五章隐患排查与治理第十九条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二十条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确保治理措施落实。
第二十一条对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某煤矿掘进队综合管理制度汇编
某煤矿掘进队综合管理制度汇编某煤矿掘进队综合管理制度汇编 1一、月初月末召开生产计划会和总结会制度 1二、队干部跟带班及现场交接班制度 2三、队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3四、班前会和二五学习会制度 3五、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4六、廉政责任制 5七、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7八、民主管理制度 8九、掘进队队务公开具体项目管理办法 9十、仓库材料管理制度 11十一、创先争优方案 11掘进队综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队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月初月末召开生产计划会和总结会制度为更好传达矿月初下达的生产计划任务,安排部署本月工作。
经我队队委会研究决定,定于每月月初召开队计划工作会议。
会议时间根据矿生产计划会召开时间而定(暂定于矿计划会后一天召开,具体时间队另行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包括队全体干部及各班班组长,会议内容为结合矿下达的生产任务,由队里研究决定具体执行安排事宜。
会议内容必须由参加会议的各班班组长及时传达给职工知道,并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在每月月底召开本月工作总结会议,认真总结本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把好的工作经验不断发扬光大,并由评审小组评选出当月优秀班组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并鼓舞其他同志向其学习,开展学、比、赶、超活动以此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队干部跟带班及现场交接班制度1、队干部下井管理制度1)、队下井跟班干部由跟班副队长、班长组成,每班必须保证至少有两名值班人员在井下跟班,与工人同时升井、同时下井。
2)、每月月初由队制定跟班干部排班表并下发至每个跟班干部,要求认真按照计划跟带班,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带班者,必须及时向队里请假以便及时作出调整。
3)、带班人员主要是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煤矿掘进专业管理制度
煤矿掘进专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煤矿掘进作业管理水平,促进生产安全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煤矿的掘进作业管理,包括煤巷、探槽等掘进工作。
第三条煤矿掘进作业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保障人员安全和生产效率。
第四条煤矿掘进作业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掘进作业组织架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煤矿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岗位员工,确保掘进作业的技术支持和人员配备。
第七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的作业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掘进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八条煤矿应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安排矿井作业计划,确保作业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第十条煤矿应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煤矿应加强通风管理,保障井下空气质量,预防瓦斯和粉尘等有害气体的积聚。
第十二条煤矿应加强火灾防范措施,做好火灾预防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矿井安全。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十三条煤矿应加强项目进度和质量管理,确保掘进作业按时完成,保证生产线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煤矿应加强现场管理,强化巡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煤矿应加强施工控制,提高作业效率,降低成本,保证作业质量。
第十六条煤矿应加强数据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生产情况,为决策提供可靠数据支持。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煤矿应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制定严格的掘进作业标准和流程,确保作业质量。
第十八条煤矿应加强过程监控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十九条煤矿应加强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十条煤矿应加强质量培训和技术攻关,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作业质量。
掘进工作管理制度7篇
掘进工作管理制度掘进工作管理制度7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掘进工作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掘进工作管理制度11、掘进作业规程中要有局部通风设计,并由通风部门审核,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局部通风设计应包括:掘进巷道总长度,所需风量,局部通风机型号,风筒直径,局部通风机及电气设备安装位置,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防治瓦斯、粉尘措施,并要符合局部通风质量标准。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内容及审批意见安设局部通风机并进行管理。
3、局部通风机装卸必须轻装轻放,严禁损坏。
4、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地点、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筒长度、直径、管理人员等。
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电停风。
停工供风地点兼职司机由瓦检员担任,每班填写牌板,不得随意停开。
凡因无故停电停风,不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安监科都要作为未遂事故组织追查分析,严肃处理。
5、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高压部位不准用其它材料堵塞。
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须吊挂或垫起,吸风口离地面高度大于0.3m,并安装在顶板完好,无淋水的地点。
6、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口不少于10m,不得发生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循环风。
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设备及时维修、注油、油漆,严禁锈蚀及带病运行。
7、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能够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保证在恢复通风后只能人工复电。
使用单位必须在每个掘进工作面设一台总开关,以便安设闭锁使用,并将总开关设置在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
严禁随意甩掉闭锁。
私改接线、甩掉闭锁不用、破坏局部通风及闭锁设备的,安监科、机电科都要按事故组织人员分析,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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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井煤矿掘进综合管理办法矿属各单位:为实现集团公司“六大攻坚战”中上海庙矿业公司实现突围转型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榆树井煤矿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强化现场管理,确保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动态达标,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成立掘进工作面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验收。
组长:齐东合副组长:高建平翁洪周王统海肖俊生成员:张爱杰田福海盛永上官相环李学政田新龙吴纪强翟鹏昭张传朋耿东坤凌仁忠刘其鹏王佃生张长远宋明明高俊勃及各掘进工区区长二、管理制度(一)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月上、中、下三旬对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不定期进行检查验收(包括零星工程),其中,下旬为月底验收。
验收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特殊情况下,经允许可安排他人替代,无故每少参加一次,罚款100元。
验收小组每次不少于三人参加验收,验收等级的评定由验收小组根据验收标准现场共同评定,同时在验收结果上签字。
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发现现场工程质量状况与所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不符时,对参加验收人员罚款300元/人(罚验收负责人500元)。
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服从验收小组安排,为验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验收时,工区区长(休班时书记)必须参加,否则罚款200元/次。
对于施工工期较短的零星工程,采取日常巡检制度,工期低于一旬的,检查不低于一次。
(二)月度考核制度每月对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生产任务三项指标进行考核(包括零星工程)。
1.工程质量:每月旬检月验,以一次支护质量,永久二次支护质量检查为重点。
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良品;得分85分~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品;得分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为不合格品。
工区单个迎头:月度检查验收中评为优良品,奖励区长、分管区长各600元,其他工区管理人员400元/人,该迎头工资总额上调5%。
月度检查验收中评为合格品,对工区管理不奖不罚,该迎头工资总额下调3%。
月度检查验收中评为不合格品,罚区长和分管区长各600元,其他工区管理人员400元/人,该迎头工资总额下调5%。
2.文明施工:每月由生产科组织进行三次检查,对掘进迎头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综合打分,分为两个等级,即:90分(含90分)以上达标、90分以下不达标。
每个迎头三旬检查均为“达标”等级,对区长和分管区长各奖励800元,其他管理人员600元/人,每出现一次“不达标”等级,对分管区长罚款400元,其他管理人员罚款200元/人,依此累加。
出现不达标时,每少一分扣该迎头工资总额1%,依此累加(基数为90,按三旬的最低分考核)。
3.生产任务:(1)对完成任务的单位按矿定额标准进行结算,超计划5%以上,该头进尺延米单价提高5%,超计划10%以上,该头进尺延米单价提高10%;完不成生产任务的下调延米单价,其中欠产在10%(含10%)以内,延米单价下调5%,欠计划在10%以上的,延米单价下调10%。
(2)月度生产任务与工区管理人员收入挂钩,完成月度生产任务不奖不罚,超计划的,每超5%(不足5%不予奖励),奖励工区区长和分管区长各400元,其他管理人员300元/人,以此类推;欠计划10%以内(含10%),罚工区区长和分管区长各500元,其他管理人员400元/人,欠计划10%以上,罚工区区长和分管区长各800元,其他管理人员600元/人。
4.月度验收中,在本旬施工巷道长度内,因巷道底鼓造成巷道高度不够的,在当月结算中扣除卧底工程量,取消评优资格,本月之外其它范围内的卧底工程给予验收。
5. 安监员考核在月度工程质量考核中,月底评为优良品时对跟班安监员奖励300元/人,合格品时对跟班安监员不奖不罚,若出现不合格品,对跟班安监员罚款300元/人。
每个迎头三旬检查均为“达标”等级,对安监员奖励300元/人,每出现一次“不达标”等级,对安监员罚款150元/人,依此累加。
施工单位变更施工地点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将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并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贯通的地点在贯通当日,由生产科组织地测科、机电科、劳资科、调度室、安监处等协调尾工处理。
对尾工处理不及时的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300元。
(三)施工工程质量管理1.工程质量终身制: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直至工程报废为止。
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维修费用由原施工单位全额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短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如砌碹巷道顶部未浇筑密实,喷浆巷道后部有孔洞等),对施工单位一次性罚款10000元并进行整改,由其承担全部巷修费用。
2.零星工程管理制度:(1)工前包工定价制度零星工程原则上分为两大类:生产类和机电类。
生产类零星工程由生产科牵头,组织劳资科和相关工区负责人工前确定工程量和技术标准,由劳资科工前核定价格共同签字。
机电类零星工程由机电科牵头,组织劳资科和相关工区负责人工前确定工程量和技术标准,由劳资科工前核定价格共同签字。
(2)开工制度各工区技术负责人编写零星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
施工过程中出现变化的,工区技术负责人及时进行变更并签字。
措施审批完成后施工单位要连同施工人员学习签字报送生产科、安监处。
无措施施工的,每次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3)竣工验收制度工程竣工后由对应生产业务科室和劳资科对施工地点的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不予验收,并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次,并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直至达到验收标准方可验收结算。
3.井下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巷道的不同支护形式对照各自的验收标准严格执行。
验收种类分为:锚网喷支护巷道、砌碹巷道、锚网巷道、混凝土支护工程、其它混凝土工程(井下设备基础、水沟、沟槽、台阶、固定道床)。
4.生产科、安监处等安全生产业务科室对各掘进工作面实行动态检查。
施工单位跟班区队长是现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安监员为现场兼职质检员,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辖区内的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有权进行处罚,并按规定的整改办法现场监督整改。
若跟班区队长、安监员不负责任,对现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视而不见,或不盯在现场监督整改落实的,一经发现,对其罚款200元/次。
工作面出现质量严重下滑等现象时,由生产科、安监处组织按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并对工区现场跟班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5.责任工区整改制度:现场查出的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通知跟班区队长进行整改。
升井后,由生产科汇总验收小组人员检查问题并填表,将检查表以OA的形式下发工区,并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小组人员配合生产科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复查,对查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成的,对工区负责人罚款300元/条。
工区整改完成后必须以OA形式进行反馈,如有不反馈的,对工区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特殊情况下未能完成的须申请延期,否则按未整改进行考核。
6.隐蔽工程验收制度:现场施工过程中采取特殊加固措施(如地质构造的严重塌落、冒顶、片帮、底鼓,施工中发现断层、破碎带及出水等异常情况),隐蔽前由施工单位书面申请,经生产科、劳资科组织验收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对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生产科、劳资科一律不予签证。
不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整改继续施工的,对施工单位一次罚款1000元;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的7天内提交隐蔽工程记录,否则,每拖一天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
7.规程措施审批制度:隐蔽工程、特殊施工地点及现场施工过程中采取特殊加固措施(如贯通,地质构造的严重塌落、冒顶、片帮、底鼓,施工中发现断层、破碎带及出水等异常情况),在施工前,工区必须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各业务科室及矿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开竣工管理制度1.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制度:工程开工前3天内施工单位要提交施工措施,要求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
规程措施审批执行手续完备,经矿领导和技术负责人批准。
规程措施审批完成后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考试、签字后报送生产科、安监处。
规程审批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至少每两个月复审一次。
措施学习完3天内将学习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报生产科、安监处,每拖一天罚技术负责人50元。
2.开停工报告审批:开停工前3天施工单位报批开停工报告,由相关业务科室签字批复。
开停工前由生产科、机电科、通防科、地测科、调度室、安监处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地点的安全状况、材料质量、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等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措施规定的不批复开停工报告。
未经批准私自开停工的,对工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五)技术档案移交管理制度1.工区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工区技术负责人及时对技术资料分类归档。
2.生产科不定期对各工区技术档案进行抽查,对缺项、漏项、资料不全的对工区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3.每月上交资料包括:施工质量原始记录、锚杆拉拔力预紧力检测记录、顶板隐患排查记录、作业规程复审记录、各迎头补充措施及措施学习人员成绩、签名、考试试卷及各设计变更、停复工申请、补充材料等资料。
4.工作面作业规程、补充措施及学习人员成绩、签名必须在措施审批后3天内报生产科;施工质量原始记录,锚杆拉拔力预紧力检测记录,顶板隐患排查,于每月27日前报生产科。
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六)材料管理制度1.材料供应管理:井下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由生产科材料组严格把关,所有原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具有煤矿矿用产品使用安全标志,符合煤矿质量标准。
对所进材料要进行严格验收并建立专门的管理台账。
生产科不定期对各种支护材料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除做退货处理、赔偿损失外,对供应方惩罚性罚款10万元,对该批次验货人员罚款200元。
2.材料考核管理:各工区根据生产科制定的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制定本月材料计划,生产科材料组每月组织召开材料计划例会,对工区材料进行审查。
月底生产科根据生产任务对支护材料进行统计,汇总到材料组统一考核。
(七)文明施工管理1.掘进工作面所有材料必须分类码放整齐、挂牌管理,设备、材料上架,长短不一的材料要一头齐,弯管子、轨道要及时整直备用,工具箱、材料箱要放置整齐,严禁材料混放。
所有材料必须集中整齐摆放于巷道的一侧,外沿成一条直线,材料牌板悬挂高度一致,成一条直线,牌板填写内容要求准确齐全,牌面清洁,无喷浆回弹料、灰尘等;备用轨道、钢管分层摆放,中间加垫木(垫木规格统一),锚杆托盘、道夹板等小型材料入箱放置,任何材料上不得存有喷浆回弹料、粉尘等。
2.管线吊挂整齐,成直线,卫生清洁。
综掘机或耙装机后风水管路及各种电缆要上钩,吊挂整齐,分段取直,不得落地,不得交叉盘绕,备用的各种软管和电缆要盘放整齐,风水管吊挂跨巷道、绞车房等,必须设置龙门架,风水管拐弯时,必须有弯头,要求刷漆编号,风水管闸阀进行编号管理,风水管严禁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严禁用铁丝代替“U”型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