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问题及对策-冯兴吾.doc

合集下载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第2 4卷 第( — ) 3 4 期 2010 年 1 月 0
茵毛童 唐
Ja g i neru tl in x No fro sMeas
Vo.4 No (— ) 1 , .3 4 2
Oc . 2 0 1 0 t
文章编号 :0 5 2 1 (0 0 (— )0 5 — 4 1 0 — 7 2 2 1)3 4一 0 0 0
我 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 的问题与对策
艾 芳
( 国长 城 铝业 公 司 , 州 4 0 4 ) 中 郑 5 0 1
摘 要 :92年 以来 , 国信 用担保 体 系实现 了飞速发展 , 19 我 但是 还存 在 着众 多 的 问题 , 担保 机构 类 如 型单一 、 政府 干预 严重 、 法律体 系不健 全 、 资金 补偿 机制缺 乏 、 行 与担保 公司合作 不畅 、 才 匮乏等 银 人 问题. 究其原 因, 主要 是 市场信 息不对称 和 制度 自身缺 陷造 成 的 , 一 步完善 中小企 业信 用担 保 体 系 进
1 我 国 中 小 企 业 信 用 担 保 体 系 的 现 状 及
特 点
我 国于 19 9 2年 开始 探 索 中小 企 业 信用 担 保 建 设 ,9 9年 6月 , 19 国家 经 贸委发 布 的《 于 建立 中小 关 企 业信用 担保 体系试 点 的指导 意见 》 标 志着 扶持 中 ,
需要在 法律 建设 、 范机 构行为 等方面 着手. 规 关键词 : 中小企 业 ; 用担保 ; 信 问题 ; 对策
中 图 分 类 号 :8 05 F 3. 文 献标识码 : A
On t e Cr d tG u r nt fChi h e i a a y o na’ m al nd SS l -a -m e i m -sz d Ent r ie du ie e prs s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本文分析了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基本特征,指出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担保;基本特征;问题;对策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本特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债权人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债权人提供担保,当被担保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进行代偿,承担债务人的责任或履行债务,它是一种金融中介行为,可以解决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担保难的问题,补充中小企业信用的不足,分散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由各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组成的利益共同体,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 担保对象的特殊性。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为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提供担保,从理论上讲这种市场的不确定性是不可保的,因为它不同于保险业务所保的风险,保险的风险可以运用大数法则,准确地计算出风险出现的概率,从而确定保费以弥补风险损失和经营成本,而担保的风险受各种不确定性条件的影响,具有很强的离散性,不服从一种规律的分布状态,因而信用担保是一项风险很高并且很难对风险进行事前控制的业务。

2. 担保业务的政策性。

由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很难以商业化形式运作,政府必须介入,以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历史证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困难重重:少量的担保费根本无力维持担保业务的正常进行,尤其是当经济周期导致了系统性风险时,担保机构将难以生存,甚至会由于它的破产引发金融机构的全面危机。

这就造成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导致在这个行业市场本身的供给资金短缺,私人资本不愿进入。

二是由于这种风险的宏观影响,政府对它必须能够加以控制,并且能够通过这种机制对宏观经济进行影响和调节。

因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一种政策性担保机构,而不是以追求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机构,它的自有资本由政府投入,它以执行国家的经济产业政策为最终目的,实质是以政府的信用作为它本身信用的担保。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房 波(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文摘编号:1005-913X(2006)10-0083-C A摘 要:中小企业是一个庞大的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都具有战略性重要地位的特殊企业群体。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很大缺陷。

本文主张借鉴国际先进的信用担保体系经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分析了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之后,提出相应对策,旨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进中小企业蓬勃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图分类号:F830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06)10-0083-02 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一)政策性担保机构中行政干预过强,效率低下。

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主要由政府出资设立,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肩负着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职能,要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又是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必须实现其自身的经济效益。

因此即使是政府出资推动的担保机构,也应当按照公司制度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尽可能规范和明晰担保机构与政府之间的权责利关系。

而在我国现有的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中,由于产权关系和财务管理上的不明确,虽然《指导意见》中强调了“市场化操作、企业化管理”,但担保机构大多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资格。

目前大多数担保机构都依附于基层政府或类似机构,未按公司制运作,政府及会员企业对担保业务干涉较大,难以独立运营。

行政干预主要表现在政府部门及有关领导无视担保业务方向和条件,挪用担保基金、变更担保业务、进行“指令担保”。

(二)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小,未能充分发挥效用。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宜多元化,这也符合《指导意见》原则,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数担保机构的资金几乎完全来源于政府拨款,其它渠道的资金来源很少。

由于各地政府的财政压力普遍较大,可以拨付给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资金比较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本地区中小企业对担保基金的需求。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提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有助于中小企业顺利融资,但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为此需要政府、社会、中小企业自身采取多种措施,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融资担保体系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当前中小企业融资普遍困难的情况下,建立融资担保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概述所谓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经同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指定部门审批核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门机构与债权人(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主合同约定债务时,担保机构承担约定的责任或履行债务的行为。

它是一种将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介于银行和企业之间,担保人对银行做出承诺,对企业提供担保,从而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

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作用体现在:(1)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保证,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2)监督企业生产经营,帮助提高企业资信等级;(3)分散银行贷款风险,调节社会资金配置。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从开始的建立到现在的发展已走过了十几年的里程,但目前仍然还处于起步和初级阶段,很多制度及配套措施均不完善,迅速发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诸多矛盾和问题。

(一)部分融资担保机构规模小、担保能力偏弱。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户均注册资金虽然呈现出逐年提高的态势,但是从总体规模来看,都普遍较小,融资担保能力的偏弱还体现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风险管理水平不高,人力资源不足,办事效率低,甚至有的担保公司根本没有发挥担保作用。

(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时条件苛刻。

担保机构都以公司形式存在,必须保证自己能够获取一定的利润才有从事担保业务的动力。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是维护和发展我国经济的重要任务,也是中小企业向社会及金融体系进程发展的重要跳板。

近年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也取得了明显的发展,但存在一些问题,这也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首先,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偏少。

尽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但仍然存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不力的现象。

特别是在潜在投资者看来,中小企业在信用担保体系上缺乏充分的信息和担保措施,他们很难认为中小企业有足够的实力和信誉度来保证投资者投资安全。

其次,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支持力度不够。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认为,尽管中小企业在营业来源上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但因为企业的经营规模相对较小,其财务实力较弱,以及市场经营经验不够丰富,因此对中小企业的担保支持仍偏少。

此外,缺乏良好的监管保障制度也是影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原因之一。

由于尚未有足够的法律法规支撑,担保公司缺乏足够的安全策略,因此担保公司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只能受到有限的监管保障。

此外,缺乏充分的国家支持,也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为了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政府应加大对中小企业信息公布力度,利用信息技术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以促进投资者对中小企业的信心。

同时,政府应积极推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其次,政府应通过促进担保主体的发展,改革担保体系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担保机构的监管力度,并为其提供足够的资本支持,以确保担保机构的安全。

此外,政府应积极推动投资者和中小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以期建立一个良性的担保关系,为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担保。

最后,政府要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财务支持,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问题与对策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问题与对策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问题与对策资金不足问题目前已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问题。

融资困难成为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而通过对融资困难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担保困难又是“瓶颈”中的“瓶颈”。

由于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实力弱,因而融资风险大,而中小企业又没有相应的担保体系为其进行融资担保,所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从风险控制与管理的角度出发,不愿意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从而造成中小企业的发展不能得到足够的融资支持。

所以,就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及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而言,构建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势在必行。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1.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表现为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较难。

这一方面与我国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我国长期以来实施的金融政策有关。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缺乏抵押品以及财务信息的不透明,从而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是出于劣势。

另外银行对中小企业实行信贷配给政策,从而使得中小企业始终处于资金饥渴状态。

2.对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商业银行的贷款准则、管理办法是基本一致的,并不存在太大的差别。

但是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评估、贷款对象寻找、贷款管理体制以及贷后管理,则与大中型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

中小企业融资中,真正陷入困境的是小企业,而非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往往被视为一个整体对待,忽视了小企业与中型企业的差异。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出现的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企业信用担保能力方面的问题。

1.中小企业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风险大,难以吸引投资者的注意。

据统计,各种不同类型的小企业,1/3甚至1/2的企业将在3年内关闭,特别是在经济衰退时期,小企业关闭率更高,只是由于小企业的开办率更高,才使企业总数逐年不断增长。

但这丝毫也不能掩盖中小企业的易变性和其巨大的经营风险。

这给其融资带来根本性的影响。

2.中小企业资产少,负债能力有限。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及其现状本文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小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信用不良等问题,而信用担保机构往往过于倚重企业抵押物质押物等担保方式,面对具体的信用担保风险难以识别。

在此背景下,本文阐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及其现状,并提出应对措施。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分析与问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

而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普遍存在担保费用高、审批流程复杂等问题,进一步阻碍了中小企业融资。

本文分析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中小企业信用评估的风险控制分析中小企业信用评估的风险控制是信用担保机构是否能有效实现信用担保的关键。

然而,目前大部分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仍过于简单粗糙,往往只是简单地根据企业近期的经营状况作为评估标准,忽略了很多可能带来风险的因素。

本文分析了中小企业信用评估的风险控制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政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的分析与问题政府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是中小企业获得信用担保的重要来源。

然而,目前政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的现状存在诸多问题,如政策执行不完善、政策财政支持不足等。

本文分析了政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创新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分析与启示创新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是中小企业获得信用担保的重要途径之一。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缺乏创新,以传统的抵押质押为主。

本文分析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的现状,以及探讨如何创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

六、案例分析一:某高新技术企业的信用担保问题某高新技术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大,正面临倒闭危机。

虽然企业有实际资产抵押,但由于花费巨大的研发投入,实际运转资产状况不佳,银行方面对其贷款审批困难且担保费用高昂。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促进就业、推动创新和增加经济活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面临信用担保问题,这直接影响了它们的融资能力和发展潜力。

本文将探讨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问题的存在1. 银行信贷难以获得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获得银行贷款是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

然而,由于缺乏抵押物和信用保证,很多中小企业很难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

主要问题包括:中小企业经营规模相对较小,资产负债表规模有限,难以提供足够的抵押物。

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相对较低,银行难以放心将资金借给它们。

2. 非银行金融机构缺乏信用数据除了银行,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融资。

然而,由于中小企业信用数据的缺失,这些机构往往难以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

这种情况限制了中小企业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能力。

3. 外部担保方式有限在获得融资时,中小企业可以寻求外部担保,提高其信用评级。

然而,在我国,外部担保方式相对有限,包括:保证公司:它们通常要求较高的担保费率,对中小企业来说经济负担较重。

信用保险:它们只涵盖特定的风险,大部分中小企业仍然难以获得信用保险。

对策1.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了解决非银行金融机构缺乏信用数据的问题,政府可以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该数据库可以收集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包括财务状况、信用历史等。

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提供更多融资机会。

2. 发展小额担保贷款制度为了解决银行信贷难以获得的问题,政府可以推动发展小额担保贷款制度。

这种制度可以通过政府担保,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提高银行放贷的意愿。

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帮助银行更好地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

3. 支持发展信用保险市场为了扩大外部担保方式的选择,政府可以出台政策支持发展信用保险市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问题及对策/冯兴吾-中小企业审保偿程序是:第一,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第二,银行审查贷款要求,并将需要担保的企业申报担保机构。

申请担保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在国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开立帐户的中小企业;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必须的经营资本金,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较高;资产负债比例合理,有连续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并能按照规定提供有效可靠反担保措施的中小企业;第三,按照企业所在区域考核其资信;第四,担保机构进行综合平衡,决定是否给予担保、何种形式的担保、担保的比例。

此程序是担保机构最关键的步骤。

一般而言,公司受理担保项目后,即开展项目初审,初审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及后续产品的技术分析、企业财务状况、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企业资金及还款来源、安全保证措施、基本风险度评估、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结论。

初审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出具虚假资料、重大经济决策失误、违法乱纪问题,或者因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时,可终止初审;若企业要求暂缓处理或不能提供某些重要资料等,可暂缓进行初审;第五,担保机构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第六,承担担保责任。

3、实行担保业务内部稽核制度。

英国lichamp认为,内部稽核可以定义为:“企业内部为企业服务的,对控制系统和经营质量进行独立评估的一项功能。

它客观地检查、评估和报告内部控制是否足够,以确保资源得到有效、适当、经济和高效的使用”。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稽核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方面:⑴、财务和经营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以及这类信息的辨别、衡量、分类和报告方法;⑵、对经营和报告有重大影响之政策、计划、措施、法律和规定的各项保障制度,并判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否遵守;⑶、保护资产的办法,如有可能证明这些资产的存在;⑷、评估资源使用的经济性和效益性;⑸操作或程序是否与计划吻合,并确定其结果是否与原定目标一致。

4、采用反担保措施一是要求受保企业提供反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的方式既可以是债务人自己担保,也可以是其他人担保,反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和组织。

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法人、三资企业法人和私营企业法人以及其他形式的股份制企业法人均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担保责任,凡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组织,应以该企业经营管理的或所有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由部分联营合同当事人同意而以联营企业法人名义作为保证人的,应先由联营法人承担保证责任,再由同意保证的联营合同当事人赔偿其他联营者因此遭受的损失。

凡具备法人资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反担保人,以其所有的、允许流通或转让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二是要受保企业提供反担保物。

在设定反担保物时,应首先以存单及其他有价证券作质押。

然后再以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作抵押。

质押作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要求被担保方作为债务的反担保的一种方式,对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交易安全和债权实现,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质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并且具有可让与性。

质物之所以作为质押法律关系的标的物,担保债权的实现,满足债权人的利益,就是因为质物具有交换价值,能够在市场中交易,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可从质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中小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如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超过70%;楼宇按揭抵押、抵押率(按楼价计算)不超过70%;用可转让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超过50%;股权、债券、营运车牌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购入价计算)不超过70%;股票质押,质押率(按每股资产净值计算)不超过50%。

三是第三方提供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5、健全再担保制度,完善风险分散机制。

一是逐步建立全国和省级的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有效地分散担保风险。

截止2001年底,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担保机构通过政府预算拨款、资产划拨、会员企业风险保证金、企业入股等方式共筹集担保资金70余亿元。

按照10倍的放大信数和担保机构承担70%的贷款风险推算,预计可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民币860亿元的信用担保借款,同时,又分散了担保机构的担保风险。

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再担保业务为主,除了自己直接从事少量担保业务以外,有选择地与市一级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协议。

再担保的条件是:当地市担保机构出现破产,债务清偿后仍不足以补偿贷款银行时,不足的部分由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代偿。

再担保收费为被担保机构在保证期内全部应收保费的5-10%,其中50%返还给担保机构,另50%用于建立再担保体系。

二是建立政府补偿机制,保证担保机构有稳定的补充资金。

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规模不能太小,不能过于分散,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抵御风险。

如上海市财政共同基金把各级财政的小笔资金集中起来,基金盘子大了,担保基金本身的信用和杠杆能力提高了。

三是建立贷款银行、受保企业与担保机构的共担风险机制。

防止银行放松对借款人的审查,要通过合理的担保比例来增强银行的贷款责任。

担保机构一般承担70%,其他部分由银行承担。

担保机构的比例,法国是50%、日本是50-80%、德国是50-80%、美国是80%、加拿大是50%。

6、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外部监管体系。

一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银行等部门组成担保监督委员会,对担保机构进行监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以是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企业法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事业法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社会团体法人)。

担保机构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应采取公司制的形式,对目前一时尚难采用公司制的担保机构,应逐步规范,在条件成熟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各级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应一律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实行市场化运作。

各级政府不得指令具体担保行为,不能干预具体项目的决策,不得操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具体业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与财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照法律、法规对担保机构进行有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是建立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形成行业行为规范,加强行业自律。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督管理、政策扶持,还需要担保业协作和自律。

协会要依据中小企业担保的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行业准则和业务规范,监督担保机构依法运作。

通过培训、信息融通、信用评估、研讨交流等指导担保机构开展业务。

通过行业自律,逐步规范业务操作、行业协作、交流信息,树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7、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一是规范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应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鼓励民间各类资金加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县以上应当建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有条件的乡、镇、办事处也可建立担保组织。

担保机构可由政府、企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出资组建。

世界上最早开始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是日本,我国的台湾与香港地区也分别于1974年、1998年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据加拿大卡尔顿大学学者统计,截止1999年8月底,全世界已有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二是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制定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规划,提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培育和引导各类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服务,加快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满足各类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18条规定:“国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与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

”三是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利用现代信息处理和通讯技术,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使决策管理层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管理规章,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本单位的各种会计、统计数据和其他经营管理信息,从而保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各项决策和业务经营活动建立在充分的信息支持基础之上。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信息系统应当做到信息来源广泛、处理迅速、传递快捷、反馈及时,特别应注意信息的预测功能,适时调整业务经营方针和发展策略。

8、完善有关中小企业担保法律制度,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担保条例》。

从国外立法来看,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有的是在中小企业法中加以体现,如美国、加拿大;有的是单行法律、法规形式加以规范,如日本、韩国。

在我国,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已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所以,建议制定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担保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担保条例》的宗旨应当包括:一是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完善;二是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经营与运作,建立社会化的保障和支撑体系,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能够有效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从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问题及对策_商法论文内容摘要:以信用担保为中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发展和成熟于欧美、日本等国家。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各地迅速涌现各有特色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创造了一定效益,但由于多种原因,也制约着其本身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重点分析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目前存在的重要问题,结合实际提出了建立在保项目的预警系统,健全审保偿分离制度,完善反担保措施,实行风险分但、资金补偿、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对策。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

中小工业企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中的比重已分别达到60%和40%,其提供的就业岗位更占到全国城镇就业总数的75%,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已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信用担保在经济活动中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银行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为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已成为一个新兴的行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