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1)
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

(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为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特别是贷款难问题,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经贸工作会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的要求,依据《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提出本意见。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原则(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性质1、本意见所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经同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指定部门审核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门机构与债权人(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主合同约定债务时,担保机构承担约定的责任或履行债务的行为。
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属《担保法》规定的保证行为,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均属非金融机构,一律不得从事财政信用业务和金融业务。
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创办初期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其担保资金和业务经费以政府预算资助和资产划拨为主,担保费收入为辅。
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依合同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原则1、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
2、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的原则。
3、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由城市、省、国家三级机构组成,其业务由担保与再担保两部分构成,担保以地市为基础,再担保以省为基础。
(一)城市(含地区、自治州、盟,下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以城市为单位组建,以辖区内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
为有效控制风险,县(区)级信用担保机构一般不独立组建,经济总量大的县(区)可建立分支机构。
(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应以省为单位组建,以辖区内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服务对象,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
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方式有哪些?

You pretend to work hard, you are the only one who deceives yourself. Never use tactical diligence to cover upstrategic lazines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方式有哪些?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受益人融资提供的本息偿还担保。
融资方式包括借款、发行有价债券(不包括股票)、透支、延期付款及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等。
向银行借钱(融资)一般都要求有担保:政府担保贷款、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自然人担保贷款。
企业的发展是从融资开始的,企业原先可能只是进行单一的运营模式,只是涉及到一个领域,但是随着企业的不断成长,企业就会对外进行扩展业务,不断的建设新的东西,那么就需要用到更多的资金,所以就需要进行荣祖。
那么关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方式有哪些呢?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方式1、综合授信即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额度由企业一次性申报有关材料,银行一次性审批。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营运情况分期用款,随借随还,企业借款十分方便,同时也节约了融资成本。
银行采用这种方式提供贷款,一般是对有工商登记、年检合格、管理有方、信誉可靠、同银行有较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业。
2、信用担保贷款在全国31个省、市中,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这些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
担保基金的来源,一般是由当地政府财政拨款、会员自愿交纳的会员基金、社会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几部分组成。
当企业提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时,如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人等,担保公司却可以解决这些难题。
因为与银行相比而言,担保公司对抵押品的要求更为灵活。
当然,担保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会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有时担保公司还会派员到企业监控资金流动情况。
武汉市财政局、市经委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财政局、市经委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经济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9.21•【字号】武财投[2005]422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武汉市财政局、市经委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财投〔2005〕422号2005年9月21日)各区财政局、经委,各担保机构:现将《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分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促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和体系建设,根据《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机构,是指在武汉市依法设立,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经营担保业务在两年以上(含两年),在市财政局、市经委已登记备案的专业信用担保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武汉市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的各类企业。
第二章风险补偿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第五条风险补偿资金仅对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机构贷款担保和银行汇票担保、信用证担保予以风险补偿。
第六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且达到以下条件的担保机构可申请担保风险补偿:(一)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诚信守法,规范经营。
(二)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风险责任准备金制度、担保评估制度、反担保制度、风险资产管理制度、债务追偿制度并严格执行。
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现状及其发展策略

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现状及其发展策略[摘要]信用担保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存在着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
因此,通过积极创新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形式,扩大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外部监管体系;健全再担保制度,完善风险分散机制等措施,来解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更好地发挥信用担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
提供信用担保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种手段,为此,各国政府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的政府都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作为一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社会经济政策。
初具规模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对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能力和解决其信贷缺口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大部分的担保机构资本金较小,抗风险能力弱,担保规模不够用,再加上现有信用制度尚不健全,担保机构已无法满足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因此,解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所面临的风险问题,进一步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建立完善的中小信用担保制度,对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和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信用担保的涵义及其功能(一)信用担保的涵义信用担保,也称信用保证,是指由专门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制度化的保证。
信用担保作为一种特殊的中介活动,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交易活动对信用和社会性风险管理的客观要求。
信用担保的涵义包含三个要点:一是由专门机构提供的担保,而不是一般法人、自然人提供的担保;二是这种担保是制度化的担保,即指它是在一定的政策、法律、制度、规则框架安排体系之中的,是一种标准化、规范化的业务;三是面向社会提供的担保,不是对内部关联机构或雇员提供的担保。
(二)信用担保的功能信用担保实际上是一种专业担保,专业担保具有经济杠杆的属性。
当专业担保为政府利用时,就成为贯彻特定经济政策的工具。
经济杠杆的属性是信用担保最重要的属性,它能够引导社会资源、生产要素的流向,对社会资源、生产要素的动态过程或者说是对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等提供保障。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赔偿准备金及代偿损失的税前扣除-最新文档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赔偿准备金及代偿损失的税前扣除担保赔偿准备金是指融资性担保机构按有关规定提取的准备金。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
由于担保机构在被担保对象违约时需要承担代偿责任,因此需要在账面上保留有足够的储备。
为确保其偿付能力,《管理办法》要求担保企业应当每年从税前利润中提取赔偿准备金,用以弥补大额代偿,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持担保企业的经营业绩,提取赔偿准备金时的会计分录为借记“营业费用”;贷记“担保赔偿准备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以下简称《税法》)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规定的,应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条件之一,即为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并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因此可以认为,行业法规和《税法》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赔偿准备金已有明确规定。
上面两个文件规定的差别在于,《管理办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担保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作出的是最低门槛的要求,而《税法》出于合理税前扣除的考虑,允许提取的不超过该最低门槛的担保赔偿准备金税前扣除。
在实务中,担保机构根据本企业年末在保余额的风险承担比例和风险敞口等情况,会确定一个较为贴近实际的计提比例,一般都在0~1%之间并接近于1%,因为太低不能充分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太高则要承担不能税前扣除的额外成本。
4087-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中小企业融资优化5.2.3.3货币政策灵活运行利率手段来体现货币政策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
对利用再贷款、再贴现增加的贷款投放,其利率可适当优惠,并适当增强利率弹性。
要认真执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可以上浮30%的规定,扩大利率浮动区间,银行、信用社可以在一定区间内选择较低的弹性利率向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并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专项贷款、贴息贷款等形式的筹资优惠。
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信用作为约束经济行为的一种人们应共同遵循的道德准则,一旦乏力,就必须借助制度的力量来维系。
目前,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极不对称的是信用管理体制很不健全、信用环境令人忧虑,加之中小企业市场竞争风险大、缺乏有效的资产抵押和信用担保,贷款缺乏安全感,进而遏制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动能,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要解决中小企业的信用问题,关键在于逐步建立一个宏观与微观、外部与内部相结合、配套的信用管理体系,通过增强借款人的信用意识,采取有效的贷款担保方式来提高信贷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
5.2.4.1创建科学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体系信用等级作为判断贷款信用可信度的标准,是赢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信任并获得项目资金筹措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信用管理体系首先应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会增加银行信贷的不确定性。
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估,必须考虑企业贷款规模小、流转快、周期难以准确测算、逾期可能性相对较高等特点,减少对企业报表的过分依赖,突出实地检查,随时关注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重点掌握企业的贷款使用、存贷增减、贷款回笼等情况。
最后由权威公正的评估机构采取有别于大企业的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并根据企业经营者素质、风险保障能力、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信用记录、发展前景等主要指标,综合评出不同等级,作为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决策和重点扶持的依据。
5.2.4.2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1)建立“一体两翼”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中关村担保公司王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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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高风险特征 风险成本是担保机构的主要成本。 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包括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 责任准备、一般风险准备。 各种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⑶准公共产品特征 担保资本投入 担保风险损失补偿 担保减免税 ⑷或有性 担保代偿与对抵质押资产的处置需要通过未来一定期间因 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代偿来确定。也就是说当所担保的企 业到期不能偿还该项债务时,担保机构必须代其偿还。担 保机构代被担保企业偿还了该项债务后,担保机构也就享 有了追偿该项债务的权利,即具有了债权。 或有负债 或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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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机构的财务特征与财务管理
1、担保机构财务的特征 ⑴金融特征 担保机构是从事风险管理、出售信用产品的专业机构, 信用是金融的本质。所以,担保业务的实质是一种金融业 务。 担保机构出借自身信用,增加自己的或有负债。 中小企业通过担保使企业信用得到增级,从而获得贷款。 金融机构通过担保,可以根据信用和风险来配置资金, 使资金流向收益较高、风险较低的地方,充分体现了金融 体系的基本功能——资金配置和风险配置。 担保业务是资金风险价值管理的衍生金融业务。要求担 保机构运用现代金融理论,特别是衍生金融理论去认识担 保业务规律、研究控制担保风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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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担保机构财务管理是基于担保机构再生产过程中 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组 织担保机构资金活动、协调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 项经济管理工作。 ⑴担保机构的资金活动 ①资金筹集 资本、基金、软贷款 ②资金的投放与使用 各类资产 代偿与追偿 ③收入与分配 收入、费用、利润、分配 ④担保机构的设立、合并、分立、改组、解散、破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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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分解 分级核算、归口管理、预算约束 4、预算控制 ①周报:签约放款、批准待签约、评审、申 请 ②月报:担保额、余额、代偿、追偿、收入、 利润 ③季分析:找出执行偏差,准备金
成立担保公司的可行性分析(一)
关于***成立担保公司的可行性分析(一)2009-04-11 11:02目录一、项目背景一)集团模式的选择二)集团如何进行资本运营三)战略联盟的发展路径二、担保行业概况分析一)担保行业简介二)担保行业在中国发展的历程三)中国担保行业的发展环境分析四)中国担保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五)当前国际国内环境下中国担保企业的战略分析六)当前货币政策对担保企业发展的影响三、项目概况一)**集团成立担保公司的意义二)合肥市担保行业发展状况三)合肥市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四)**集团成立担保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五)担保行业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四、项目研究一)担保公司的初始投资二)筹建工作任务与措施三)筹建进度计划四)资金筹措和费用摊派五)投资效益分析六)项目风险分析五、项目总结及建议一、项目背景一)集团模式的选择1、集团发展模式的选择:企业的发展模式一般分为两种,内向型发展模式和外向型发展模式。
内向型发展模式属于传统模式,发展速度较慢,一般是通过自身产品经营不断积累资本,逐步扩大经营规模,扩展经营领域;而外向型发展模式则被认为现代模式,发展速度较快,他是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入外来资本,快速扩大规模,迅速进入新的领域和达到企业新的发展层级,形成竞争优势。
2、企业经营模式的选择:企业的经营模式一般分为三种,即产品经营、资本经营和文化经营。
产品经营:企业以产品为中心,通过对其产品相关的因素进行整合,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以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目标的经营方式;资本经营:企业通过对其可以利用的资源与生产要素进行运筹、谋划和优化配置等方式,实现资本保值增值目标的经营方式。
资本经营重视借助产权与资本市场等外部力量实现企业目标;文化经营:企业通过内部文化系统的整合与再造,带动整体实力的提升,谋求从根本上解决企业长远发展问题的经营方式。
结合企业发展模式和经营模式的选择路径来看,目前**集团发展模式应该以产品经营为基础,将产品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走外向型发展之路,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二)集团如何进行资本运营通过上述对比,资本经营已经应成为**集团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几种运作模式比较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几种运作模式比较引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设立的一种金融服务方式。
中小企业因为规模较小、信用可靠性较低,有时难以获得银行贷款。
信用担保机构则通过提供担保服务,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并增加其信用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几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运作模式,并进行比较分析,以便企业选择适合自己的担保方式。
一、保证人模式保证人模式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最传统的模式之一。
在这种模式下,信用担保机构作为保证人,承担主债人的债务担保责任。
债权人在借款合同中规定担保条款,并约定保证人对债务承担的责任。
保证人模式的优点在于简单明了,适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然而,保证人模式往往需求借款企业提供担保物或者个人的连带责任,增加了企业的风险和成本。
二、基金模式基金模式是由信用担保机构通过筹资设立基金,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
担保机构将筹集的资金集中管理,并据此提供担保。
基金模式消除了中小企业个别风险,增加了整体风险可控性。
同时,担保机构可以依托基金规模形成资金规模优势,提高担保能力。
然而,基金模式的风险在于基金筹集难度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透明度。
三、联保模式联保模式是指信用担保机构与多家中小企业联合组成一个联保联合体,共同承担各自企业担保责任的模式。
联保模式能够将信用风险分散化,减轻企业单独承担担保风险的负担。
通过组成联保联合体,各企业互相监督,提高整体的信用可靠性。
然而,联保模式也面临如何筛选联合体成员、如何平衡各成员利益等问题。
四、分散风险模式分散风险模式是指信用担保机构将一个中小企业的借款风险通过分散给多个投资人共同承担的模式。
担保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将中小企业借款需求与投资人的资金需求进行匹配,从而实现借贷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分散风险模式具有风险分散、操作灵活等优点,同时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网络安全风险等问题。
五、业务综合担保模式业务综合担保模式是指信用担保机构通过对中小企业不同业务信用风险进行综合担保的模式。
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1 目的为规范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接受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支持的企业及相关管理机构。
1.3 管理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二、组织机构2.1 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担保资金管理机构,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2.2 监督机构由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监督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资金来源与规模3.1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拨款。
社会捐赠。
其他合法渠道。
3.2 资金规模根据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和财政预算,确定资金规模。
四、资金使用对象4.1 使用对象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成长型企业。
4.2 申请条件企业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明确的融资需求。
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资金申请与审批5.1 申请程序企业提交担保资金申请及相关材料。
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2 审批流程管理机构提出初步审批意见。
监督机构进行复核。
最终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企业。
六、资金管理6.1 使用管理资金使用应符合申请时的用途。
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报告管理机构。
6.2 风险控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资金使用风险进行评估。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资金使用风险。
6.3 信息披露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七、资金回收与监管7.1 回收机制明确资金回收的条件和时间。
企业应按照约定及时归还资金。
7.2 监管措施监督机构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进行查处。
八、违规处理8.1 违规认定对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认定。
8.2 处理措施对违规企业进行警告、追回资金、取消资格等处理。
对严重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担保资金管理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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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背景分析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提供服务、解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目前我国在册的中小
企业已经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每年创造的增
加值占整个工业增加值的76.6%以上,实现的利税占50%以上,提供的
就业机会占75%以上,各种数据均表明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不过,一个事实是中小企业普遍存有资金短缺现象,融资渠道不畅,贷款难问题异常突出,已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信用担保制度是发达国家中小企业使用率最高且效果最佳的一种金融
支持制度。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通过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之一,是政府行政干预为政策引导的有效方式,是重塑银企关系、强化
信用观念、化解金融风险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重要手段。
我国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
因此,建立和完善以中小企
业为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就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现状
(一)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问题和障碍
1、资金规模小,不能充分发挥效用。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
资金,大多数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其他渠道的资金来源很少。
各
地政府财政压力普遍较大,可以拨付给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资金比较
有限,远不能满足本地区中小企业对担保基金的需求。
2、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大多缺
乏一套科学的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对受保企业资信状况调查,主要
借助于简单的财务报告和走马观花式的询问,缺乏真实、准确的评估。
3、担保机构管理水平较低,缺乏高水平的专业人才。
过去我国专业
担保机构少,近五年担保机构的迅速扩张,使得本来就稀缺的担保人
才更加短缺。
而且,因为我国目前尚没有建立担保从业资格准入制度
和失信惩罚制度,造成现有从业人员能力和素质偏低。
(二)中小企业方面存有的问题
1、经营者信用意识淡薄。
我国中小企业面广量大,虽然不乏信用优
良的企业,但就整体而言,因为整个社会信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对借款人或被担保人缺乏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和处罚制度,信用问题
和道德风险呈日益恶化的趋势。
2、中小企业财务状况缺乏透明度。
因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
财务大权往往直接掌握在企业法人代表手中,企业财务状况和现金流
量变动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无论是贷款方还是信用担保机构都不容
易把握。
(三)商业银行方面存有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
大多数银行相关管理人员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政策法规了解较为肤浅,对信用担保机构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中所
发挥的作用缺乏应有的认识,从而在担保放大倍数、风险承担等问题上,与担保机构分歧较大,有的甚至不愿与担保机构签署协议。
2、担保机构与银行间全面的实质性协议关系难以建立。
目前各商业
银行多为直辖管理方式,而各总行对以上条件没有明文认可,所以即
使担保机构与地方银行达成了合作关系,也难于建立实质性协作关系。
此外,多数银行将担保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看待,不认可专业信用担
保机构的信誉。
同时,提出了苛刻的担保条件,将金融机构的贷款风
险全部转嫁给担保机构。
这样,不仅使有限的担保资金难以充分发挥
作用,而且加大了担保的风险因素。
(四)政府方面存有的问题
1、存有不同水准的行政干预。
因为政企并未完全分开,而银行现有
环境下硬约束很强,政府又不能提供融资担保,片面、单纯地把成立
担保公司作为融资工具,不顾融资风险,只求资金融通越多越好,从
而导致行政干预,表现为政府定项目、定额度、定担保费率,担保公
司自身的选择权、自主权很小。
2、认识不到位,财力有限。
国外信用担保机构都是金融机构,而我
国将其定义为非金融机构,不准从事银行信用和财政信用,这在一定
水准上影响了担保公司自身的信誉水平。
(五)社会环境方面的问题
1、缺乏与担保相关的法律支持,规章不完善。
从国内担保业的法律
环境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建立部分法律法规,但立法背景是为了解
决企业间债务及保护银行的债权,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相关中小企
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政策扶持、风险控制、市场退出等方面
的政策措施目前仍不完善。
2、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存有信息不对称现象。
当前我国个人与企
业普遍信用观念比较淡薄,整体信用水平较低,整个社会诚信服务体
系尚未建立起来,担保机构和受保企业之间存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受保企业的信用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比较突出。
三、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一)信用担保机构的自身完善
1、扩大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来源。
第一,多渠道筹措担保资金。
目前,多数国家和地区担保资金来源普遍以政府出资为主,应多来自吸收企业、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出资和捐赠。
第二,积极引导民间投入。
不仅要开展政策性担保,更重要的是鼓励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为
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政策性担保机构再有重点有选择地为民间担保机
构担保再担保服务,从而调动民间担保资金的积极性。
2、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责任制度。
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担保风险内
控制度。
以贷款银行的贷款风险预警系统为基础,逐步构建在保项目
风险预警系统,对在保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监控;二是建立内部信用评
级制度,依据资信等级评定确定贷款担保的可行性或贷款比例;三是
建立内部检查督促制度,定期对担保机构下属的业务部门实行稽核,
定期报告业务的实际运行状况。
3、增强担保机构的信息披露。
对社会公众广泛地宣传信贷担保的职
能和运作细节,使尽可能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宣传信贷担保的职能和
运作细节,使尽可能多的社会公众和中小企业了解信贷担保机构。
信
息披露既明确地提示了政府与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与银行和中小企业
的关系,也便于所有的参与者对担保体系的运行进行监督。
(二)健全担保机构外部协调机制
1、准确处理政府与信用担保的关系。
第一,政府出资的信用担保机
构应坚持市场化运作。
具体表现在:政府退出微观决策层,不直接操
作担保业务,政府对推荐和扶持的中小企业和项目要负起相对应责任。
第二,政府应尽快修订和制定相对应的法律规范。
包括对各类担保机
构的准入条件做出严格规范,对各类担保机构的性质、经营管理原则、风险防范机制、政府扶植形式做出明确规定。
第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省、市、县各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内都要从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
资金,建立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担保机构的代偿损账补助。
2、协调信用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第一,中国人民银行银监
会出面,协调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关系,为商业银行介入融资担保
体系提供必要的条件。
同时,应督促商业银行落实现行相关政策,与
担保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清除商业银行业务运营中存有的政策和制度
障碍。
第二,商业银行应同担保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对于融
资担保,担保机构承担了大多数风险,相对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和
管理成本,提升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有助于商业银行调整信贷
结构、盘活信贷资产以及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商业银行应抓住国家
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机遇,与担保机构就风险分担、担保额度的放大、担保的认定标准等具体问题达成共识,尽快付诸实施。
3、中小企业信用的健全与完善。
第一,增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
强
化经营者的现代管理意识,转变经营观念,逐步建立起个人信用,将
信用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来抓;强化企业管理,把财务和资
金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中心环节,建立企业预算控制制度。
第二,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企业应通过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地培
养和巩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并取得良
好的经济效益,最终反映到企业的财务指标,就是具有良好的利润率、现金流,从而对提升企业的信用等级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4、建立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
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联合金融机构、政法、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建一家股份征信公司,收集整
理企业或个人收入、经济活动、信用等记录,评估信用等级,为发放
贷款、进行担保提供信用信息。
将分散于各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息资
料组合起来,形成一个全国性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商业化原则,实现征信数据的共享、交换和使用,建立一个全国统一开放的、资源
共享的社会化信用体系。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