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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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

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

卢梭的人民主权论第一次以如此完 整的形式、如此彻底的精神打开了西 方近代政治的大门,深刻地影响了西 方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建立。 但是卢梭的民主思想存在着他无法 克服的局限性。他的政治学说却无法 提供一条实现人民主权的具体路径。
第一节
一 二 人民主权思想的提出 政府合法性的来源 三 监督和限制政府权力的依据 四 人民主权的阶级属性
当政府违背人民建立它的目的时, 人民有权用革命的手段,终止委托, 收回权力,并把它重新授予被认为 最能够保障他们安全和财产的人。 这就是洛克著名的“政府解体和 革命”的思想。
卢梭的人民主权论直接来源于社会契约论。 在卢梭看来,社会契约完全是出自人类自身 的理性要求,是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这种 形式是通过每个人把自己的一切权利全部转入 给整个整体,从而使自己完全融入整个集体, 成为整个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实现的。 这样,由社会契约产生的“道德和集体的共 同体”,就是一个“公共的打我”。作为一种 “公共人格”,它可以称为“国家”、“主权 者”或“政权”。
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 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 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 在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中,契约一 经订立,自然状态立即转化为公民 社会,公民社会得以为继的条件是 马上成立政府。
所有形式的政府(君主专 制政府除外)都必须建立在 人民同意的基础上,这就是 政府合法性的唯一来源。
第一节
一 二 人民主权思想的提出 政府合法性的来源 三 监督和限制政府权力的依据 四 人民主权的阶级属性
监督和限制政府权力的依据
洛克通过社会契约宗旨的论证给出了评判政府 合法性存在与否的根本标准:当政府违背人民 组成公民社会的目的,侵害人民的生命、自由 和财产权利时,政府的合法性将不复存在,政 府应该解体。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有权“用强 力对付强力”建立新政府。 在卢梭这里,人民主权获得了彻底的性质:它 是对政府权力的根本约束、是政府合法性的根 本基础。

民主制度基本原则

民主制度基本原则

民主制度基本原则这里刊载的是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编写的介绍民主制度基本原则的一个短文集。

虽然"民主"一词今天已经传遍世界,但解释它的含义并不容易。

概述:何谓民主?民主一词源于希腊字"demos",意为人民。

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

尽管世界各民主政体间存在细微差异,但民主政府有着区别于其他政府形式的特定原则和运作方式。

民主是由全体公民──直接或通过他们自由选出的代表──行使权力和公民责任的政府。

民主是保护人类自由的一系列原则和行为方式;它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

民主是以多数决定、同时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

所有民主国家都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

民主国家注意不使中央政府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政府权力分散到地区和地方,并且理解,地方政府必须最大程度地对人民敞开和对他们的要求做出反应。

民主政府知道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人们组织和充份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

民主国家定期举行全体公民参与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

民主国家的选举不会成为独裁者或单一政党的门面装饰,而是争取人民支持的真正角逐。

民主使政府遵循法治,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其权利受到司法体制的保护。

民主体制多种多样,反映着每个国家各自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特点。

决定民主体制的是其基本原则,而不是某种特定形式。

在民主国家,公民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负有参与政治体制的责任,而他们的权利和自由也正是通过这一体制得到保护。

民主社会奉行容忍、合作和妥协的价值观念。

民主国家认识到,达成共识需要妥协,而且时常无法达成共识。

用圣雄甘地(Mahatma Gandhi)的话说:"不宽容本身就是一种暴力,是妨碍真正民主精神发展的障碍。

" (多数决定和少数权利从表面看,多数决定与保护个人和少数派权利的原则似乎相互矛盾。

九年级民主知识点

九年级民主知识点

九年级民主知识点民主知识点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和社会理念,它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实现人民的广泛参与和平等发展。

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价值观和实践形式,民主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九年级学生应该了解的民主知识点,包括民主的基本原则、民主的实践方式以及民主在中国的发展等方面。

一、民主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民主要求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分种族、性别、财富等条件,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参与政治决策。

2. 人权原则:民主保障每个人的基本人权,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选择教育的自由等,保护个人的尊严和权益。

3. 多数决原则:在民主制度中,决策通常依据多数人的意见,但也要保护少数人的权益,避免多数压制少数。

4. 法治原则:民主制度必须建立在法治基础上,依法治国、依法决策,公正、透明、可预见。

二、民主的实践方式1. 选举:通过普选方式选择政府代表,让公民参与政治决策和权力运行,保证政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言论自由: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权,让每个人都有表达意见、批评政府的权利,促进社会的公开、透明和民主化。

3. 组织自由:公民有权组织成立各种非政府组织,如工会、学生会、社团等,以实现对政府的监督、社会事务的参与和共同利益的维护。

4. 参与性决策:政府决策应充分听取公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广泛的协商和参与,使政策更加贴近民意、符合社会需求。

三、民主在中国的发展1. “三民主义”的提出:在20世纪初,中国提出了“民主、民族、民生”三民主义的口号,倡导实现国家的独立、人民的自由和幸福,为中国的民主思想奠定了基础。

2. 民主改革的进程: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公民的参与权利和向群众负责的民主管理。

3. 乡村民主建设:中国积极推进乡村民主建设,通过建立村民委员会、实行村民自治,让广大农民享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民主制度基本原则

民主制度基本原则

民主制度基本原则这里刊载的是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编写的介绍民主制度基本原则的一个短文集。

虽然"民主"一词今天已经传遍世界,但解释它的含义并不容易。

概述:何谓民主?民主一词源于希腊字"demos",意为人民。

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

尽管世界各民主政体间存在细微差异,但民主政府有着区别于其他政府形式的特定原则和运作方式。

民主是由全体公民──直接或通过他们自由选出的代表──行使权力和公民责任的政府。

民主是保护人类自由的一系列原则和行为方式;它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

民主是以多数决定、同时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

所有民主国家都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

民主国家注意不使中央政府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政府权力分散到地区和地方,并且理解,地方政府必须最大程度地对人民敞开和对他们的要求做出反应。

民主政府知道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人们组织和充份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

民主国家定期举行全体公民参与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

民主国家的选举不会成为独裁者或单一政党的门面装饰,而是争取人民支持的真正角逐。

民主使政府遵循法治,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其权利受到司法体制的保护。

民主体制多种多样,反映着每个国家各自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特点。

决定民主体制的是其基本原则,而不是某种特定形式。

在民主国家,公民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负有参与政治体制的责任,而他们的权利和自由也正是通过这一体制得到保护。

民主社会奉行容忍、合作和妥协的价值观念。

民主国家认识到,达成共识需要妥协,而且时常无法达成共识。

用圣雄甘地(Mahatma Gandhi)的话说:"不宽容本身就是一种暴力,是妨碍真正民主精神发展的障碍。

" (多数决定和少数权利从表面看,多数决定与保护个人和少数派权利的原则似乎相互矛盾。

古希腊的民主制度

古希腊的民主制度

古希腊的民主制度古希腊是世界历史上拥有着最早、最著名的民主制度的国家之一。

此制度起源于雅典城邦,在整个古希腊世界中具有重要影响力。

本文将介绍古希腊的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运作机制以及对后世的影响。

一、古希腊民主制度的起源与基本原则古希腊民主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

在雅典城邦,民主制度被视为公民的权利与责任,所有合法的公民都有平等的话语权和参与政治决策的机会。

这一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1. 平等原则:古希腊民主制度奉行平等原则,无论身份、财富或社会地位,每个合法的公民都有权利参与政治事务。

2. 选举原则:民主制度中重视选举程序。

公民通过选举代表,代表将代表他们的利益和意见在政治决策过程中发表。

3. 公开辩论原则:民主制度注重公开辩论,并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政策讨论。

在辩论中,公民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提出建议,以推动政策的制定。

二、古希腊民主制度的运作机制1. 选举与骑士议会:公民通过选举产生代表,这些代表组成骑士议会,负责监督政府的运作并提出政策建议。

2. 大会:由全体公民组成的大会是古希腊民主制度的核心机构。

在大会中,公民可以投票表决各类政策和法律。

大会每月举行一次,公民可以在会议上发表意见和参与辩论。

3. 民兵:古希腊民主制度下的公民同时也是民兵,有责任参与城邦的防御和保卫工作。

4. 随机选择:某些职位的担任者是通过随机选择产生的,以消除腐败和特殊利益的影响。

三、古希腊民主制度的影响古希腊民主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 政治哲学:古希腊民主制度的出现培养了政治和道德哲学的兴起。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对民主制度进行了思考和评判,为政治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 政治实践:古希腊民主制度为后世提供了政治实践的经验和启发。

许多现代民主国家的政治制度和运作机制受到古希腊的影响,例如选举制度、公民权利等。

3. 社会平等:古希腊民主制度促进了公民的平等参与和话语权,推动社会的平等发展。

这对后来的社会进步和民主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

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

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民主制度作为一种政治体制,是保障公民权利、实现政治民主的重要方式。

它具有一系列基本原则,以确保人民的意愿能够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

本文将从权力来源、政府运行、公民参与等方面,探讨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权力来源于人民民主制度的核心原则在于权力来自人民。

这意味着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公众的选举和授权。

政府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必须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人民通过选举产生的政府代表应当是公正、廉洁、诚信的,他们要秉持人民利益,为人民谋福祉。

二、政府行使权力的制约和平衡民主制度的另一个基本原则是政府行使权力的制约和平衡。

这意味着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约束和制衡,以防止滥用权力和权力集中。

常见的制约和平衡机制包括三权分立、宪法监督、司法独立等。

三权分立确保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权力机关相互制衡,维护了制度的平衡和公正。

宪法监督保障了政府行为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司法独立保证了法律的公正适用和权益的保护。

三、多元参与和平等竞争民主制度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多元参与和平等竞争。

这意味着政治权利和机会应当对所有公民开放,并且每个人的权利和机会应当平等保障。

人民应当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参与政治活动,如选举、运动、言论自由等。

政府应当创造公平的机会环境,保障所有公民平等参与政治竞争。

只有当公民能够自由表达和实现他们的权利时,民主才能真正实现。

四、透明度和信息公开民主制度的第四个基本原则是透明度和信息公开。

政府应当公开并透明地行使权力,对公民提供信息和数据的公开途径。

这有助于加强政府的监督,促进政府的责任和效率。

透明度和信息公开还为公民提供了获取和了解政府决策的途径,增加了公共参与的机会。

五、法治和公平正义民主制度的最后一个基本原则是法治和公平正义。

法治意味着任何人,无论其地位、财富和权力都应当接受法律的制约。

法律应当公正,为每个人提供公平和正义的保障。

公民应当享有公正的司法制度和公平的审判,这是民主制度的重要保障。

什么是民主制度?

什么是民主制度?

什么是民主制度?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民主制度逐渐成为全球政治发展的趋势。

民主制度是一种政治体制,它代表了人民共同意志,同时也充分保障了人民的权益。

与此同时,权力也被分散到不同的个体当中,实现了权力的制衡,这也是民主制度的一大特点。

下面,让我们来探究一下民主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民主制度的来源民主制度源于古希腊的民主制,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演变,于18世纪普遍得以应用到现代国家。

它是基于法治以及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原则而建立的。

二、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民主制度的基本特点之一是平等原则,体现在政治、经济、社会方面。

这意味着所有人都应该平等地拥有权利和责任,不论他们的背景和身份。

2.选举原则在民主制度下,政治领袖和执政团队都是通过选举而来。

这种选举可以是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

选举的目的是为了让选民有权力选择一个代表他们利益的执政者。

3.民主原则民主制度最重要的一项原则是民主原则。

这意味着政府必须依靠广泛的民意来进行政策制定和实施。

当政府的行动不符合公众的意愿时,人民有权利要求政治体系重新考虑他们的观点。

4.法治原则法治是民主制度中的另一个基本原则。

这意味着政府应该遵守法律,而不是受到个人政治意愿的支配。

法治对个人权利保护和权力制衡都非常重要。

三、民主制度的优势1. 保护公民权利民主制度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信仰自由、投票自由等。

2. 避免滥用权力民主制度的目的之一是确保权力分配的合理性。

这可以防止特权阶层和少数人利益获得过度的权力。

3. 促进团结民主制度的另一个重要优点是,它可以促进团结。

如果人们感到没有公正的机会来参与政治过程,就可能会出现互相竞争,甚至支持暴力犯罪。

四、民主制度的挑战1. 政治腐败在民主制度下,政治腐败常常是一个难以避免的问题。

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制度的缺陷。

2. 极端主义极端主义和激进的思想将对民主制度造成巨大的压力。

这可由分裂性的或恶性形成的政治信仰或活动引起。

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形式

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形式

四、人民主权的阶级属性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生命权对资产阶级逐渐失 去了原来的政治意义。同时,反抗权作为推翻君 主专制的权利也从人民权利中消失。在人民权利 中,真正有意义的是财产权和自由权,而这两项 权力也牵挂着阶级利益,沾染了阶级统治的色彩。
第二节:人民行使权力的代议制原则
一,代议民主制的理论 国家采用什么形式来实施统治和管理, 才能把契约理论、天赋人权理论真正化为政 治实践??
但是,当政府违背人民组成公民社会目的时, 侵害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利时,政府 的合法性将不复存在,政府应该解体。 在洛克、卢梭等人都认可以上前提的情况下, 他们提出了对政府权力必须加以限制的命题。
限制的表现:
第一,政府应承认被统治者的自由权利,包括思 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财产自由、经营 自由、贸易自由等,对此不得侵犯; 第二,政府制定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应得到被统治 者的同意。 为此,引申出“国家守夜人”的“消极自由”理 论。
立法权:享有权利来指导如何运用国家的力量 以保障这个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 执行权:负责执行被制定和继续有效的法律的 权力; 对外权:对外处理有关公共的安全和利益的事 项,即决定包括战争与和平、联合与联盟以及 同国外的一切人士和社会进行一切事物的权力。
如何分权?
最高权力赋予议会 执行权和对外权赋予国王
何谓代议制政体:
代议制政体就是,全体人民或一大部分人民通过 由他们定期选出的代表行使最后的控制权,这种 权力在每一种政体都必定存在于某个地方。他们 必须完全握有这个最后的权力。无论什么时候他 们高兴,他们就是支配政府一切行动的主人。不 需议制的意义与缺陷
意义: 第一,“人民主权”或“主权在民”原则 第二,“少数服从多数”和“保护少数”原则 第三,在“国民监督和批评下”会议和政务公开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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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是把主权理论用于论证君主主权的 重要代表人物。霍布斯认为契约产生国家, 国家收受人们让渡的全部权利和权力,但当 起他们的人格,他们则要承担国家在公共事 务方面所做的一切都是大家同意的。这样, 国家便获得了原所未有的公共权力——主权。
霍布斯的理想是君主政体, 在君主政体中,国家属于 君主,君主私利和国家利 益融为一体,显然,国家 主权就是君主主权。
卢梭的人民主权论第一次以如此完 整的形式、如此彻底的精神打开了西 方近代政治的大门,深刻地影响了西 方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建立。 但是卢梭的民主思想存在着他无法 克服的局限性。他的政治学说却无法 提供一条实现人民主权的具体路径。
第一节
一 二 人民主权思想的提出 政府合法性的来源 三 监督和限制政府权力的依据 四 人民主权的阶级属性
政府合法性的来源
政府的合法性仍需要回到契约论。
任何一种社会的政治秩序都面临着一个 合法性的问题,即这种政治秩序是不是和 为什么应该获得社会成员的支持和忠诚的 问题。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社会 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 一项神圣权利。然而这项权利绝不是出 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
所谓主权是指“不受法律约束的、 对公民和臣民进行统治的最高权力。”
由主权者和臣民构成具有最高权力的 合法政府。
第一,它是绝对的,即它是至高无上的、 不可分割的。 第二,它是永恒的,即它不受时间、任 期的限制。 第三,它是不可转让的,即它是非授予 的权力。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最高权力不能高于神法 和自然法。
“这些约定”有不同的含义,这 涉及他们对“自然状态”——国 家产生以前的状态的理解。
斯宾诺莎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 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只受自然法则的 支配。为了避免同归于尽,人们必须放 弃部分权利,缔结社会契约,把判断善 恶和实施惩罚的权力交给国家。
即国家的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的 福利和政治、思想自由,表现 在他的主张上就是反对君主制, 鼓吹民主制。
于是,君主主权论让位于议会主权论。
议会主权论的力倡者则是洛克。 洛克认为,国家从契约中产生后,契约的 订立者构成社会并仍然拥有国家主权的最后 决定权。为了有效地保护人民委托的生命、 自由和财产,洛克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 执行权和对外权。
当政府违背人民建立它的目的时, 人民有权用革命的手段,终止委托, 收回权力,并把它重新授予被认为 最能够保障他们安全和财产的人。 这就是洛克著名的“政府解体和 革命”的思想。
第一节
一 二 人民主权思想的提出 政府合法性的来源 三 监督和限制政府权力的依据 四 人民主权的阶级属性
监督和限制政府权力的依据
洛克通过社会契约宗旨的论证给出了评判政府 合法性存在与否的根本标准:当政府违背人民 组成公民社会的目的,侵害人民的生命、自由 和财产权利时,政府的合法性将不复存在,政 府应该解体。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有权“用强 力对付强力”建立新政府。 在卢梭这里,人民主权获得了彻底的性质:它 是对政府权力的根本约束、是政府合法性的根 本基础。
卢梭的人民主权论直接来源于社会契约论。 在卢梭看来,社会契约完全是出自人类自身 的理性要求,是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这种 形式是通过每个人把自己的一切权利全部转入 给整个整体,从而使自己完全融入整个集体, 成为整个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实现的。 这样,由社会契约产生的“道德和集体的共 同体”,就是一个“公共的打我”。作为一种 “公共人格”,它可以称为“国家”、“主权 者”或“政权”。
人民主权的阶级属性
在人民权利中,真正有意义的是财产 权和自由权,而这两项权利显然也牵 挂着阶级利益,沾染了阶级统治的色 彩。反映的是资产阶级占有财富的财 产关系。
财产权是解释资本主义历史运 动的最具有直接性和实质性的 因素。 财产的私人占有和自由支配是 自由资本主义的灵魂。
自由权利在资产阶级的政治利益与经 济利益中也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所谓自由,则是指对政治统治者的暴虐 的防御。而在强大的统治者阶级面前, 自由权对弱小的被统治阶级来说很大程 度上不过是一直空位。因为自由权对资 产阶级自身极具重要性,限制政府权力 的最大收益者是统治阶级自身而不是被 统治阶级。
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 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 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 在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中,契约一 经订立,自然状态立即转化为公民 社会,公民社会得以为继的条件是 马上成立政府。
所有形式的政府(君主专 制政府除外)都必须建立在 人民同意的基础上,这就是 政府合法性的唯一来源。
第一节
政治权力来源的
人民主权原则
第一节
一 人民主权思想的提出 二 政府合法性的来源 三 监督和限制政府权力的依据 四 人民主权的阶级属性
人民主权思想的提出
人民主权论对君主主权论的 彻底否定和对议会主权论的批判 改造,确立了人民的自由意志在 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地位。
布丹
霍布斯
洛克
卢梭
布丹最大的贡献是第一次确立“国 家”与“主权”两个概念的联系,把 主权视为国家最本质的特征。
按照卢梭的观点,人民主权有这几个原则:
(1)主权是至高无上的。这是因为构成主权的 公意——人民的整体意志,没有任何一种权力可 以凌驾于人民意志之上。主权的至高无上性规定 了人民主权的权威地位。 (2)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主权是人民意志的提 现,权力可以转移,意志不可转移。 (3)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卢梭认为,构成主权 的公意是一个整体,意志要么是公意的,要么不 是。 (4)主权是不能代表的。
由上可见,政府合法性问题实际上 涉及人民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关系。 资产阶级思想家大都鼓吹必须对政 府的权力加者的各项自 由权利。 第二,政府制定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应 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积极自由和 消极自由)
第一节
一 二 人民主权思想的提出 政府合法性的来源 三 监督和限制政府权力的依据 四 人民主权的阶级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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