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及案例分析报告(PPT 55张)
工业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PPT55张)

检 修 过 程 的 监 护
2 监护工作的人员所在的位置应该是可以看清设备内作业人员的具体 操作情况的地方。
3 监护工作的人员除了向作业人员递送工具外,不得从事其他无关的 工作,更不允许擅离职守。 4 监护人员若发现设备内有异常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设备内的作业 人员,并同时发出求救信号,召集急救人员以备不时之需。 5 若急救人员进入设备内抢救作业人员时,也需要进行相关的安全防 护措施,同时穿戴好劳保用品,禁止出现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进 入设备内部的现象。
4 对降温和降量的速度进行合理的控制。防止高温设备由于不当的降温处理而发生
故障。对高温设备进行降温时,应当首先切断热源,然后进行通风,以适当的自然降温达到降温的目的 ,切不可以直接浇灌冷水进行降温,尤其是外部气温较高时,应当缓慢的降温,防止温度的剧烈变化引 起设备的损坏,防止发生火灾或者爆炸事故,同时防止有毒有害的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检 修 设 备 的 置 换
2 氮气、蒸汽是通常被用来置换的气体,往往首先考虑使用氮气,在 进行置换时,蒸汽都具有较高的温度,因此在进行置换后需要进行 降温使设备内的温度降至常温。
3 存储高温液体的设备进行置换时,首先应当将内部的液体排空,采 用加冷料或者加冷水的方式,使设备降到常温。
4 置换用气的放空口要合理选择,防止中毒窒息事故。
工业安全生产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化工生产中安全事故的特征
1 发生火灾、爆炸、中 毒事故机率大且后果 严重 ; 2 触发事故的因素多 ; 3 设备材质和加工缺陷 以及腐蚀等原因触发 事故; 4 事故的集中与多发 。
案例一: 河北廊坊一座加油站爆炸
事故因静电火花引发
2011年12日16时45分许,河北 省廊坊市和平路一中石化加油站 发生起火爆炸事故。廊坊市官方 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起火 原因为油罐车卸油后,静电火花 引发起火爆炸。 中石化河北廊坊分公司副 经理梁永华称,事故发生时,一 辆为加油站输油的油罐车注油完 毕后,由于静电火花引起注油车 尾部着火,火势蔓延造成加油站 一部加油机烧毁及加油站顶棚设 施损毁,未殃及地下油库也未造 成人员伤亡。
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及分析

除以上建筑工程施工5大伤害外,建筑工 地及工人宿舍火灾事故亦需要大家注意。
事故原因:经专家组分析判断,事故的直接原 因是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合理,产生倾覆破坏, 导致坍塌;由于脚手架连墙件不足,模板的坍 塌引发了竹脚手架的破坏。浇筑混凝土的操作 工人没有佩戴安全带。导致发生坠落事故,酿 成这一惨剧!
事故处理:合肥市建委将施工方南昌市第一建 筑工程公司清除出合肥建筑市场,项目经理涉 嫌挂靠被吊销其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移交司法 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安徽省住建厅电函江西 省住建厅建议暂扣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安 全生产许可证。
事故原因系因 动臂式塔吊断 裂导致坠落, 管理不到位, 未能及时检测 到问题。
典型事故3:工人操作失误致塔吊断裂倒塌 路上行人1死 8伤
2009年12月1日下午4时50 分左右,西安铁塔寺街省 建五公司施工工地塔吊因 工人操作失误发生断裂倒 塌,造成1死8伤,其中6 人伤情较重。
事故原因:工人们 在给塔吊加高时操 作发生失误、支撑 失衡造成断裂的, 工人培训力度不足。
案例2、池州10.6施工升降机坠落
2011年10月6日下午4:30左右,池州市站前区农房.英伦城邦27#楼建筑工地发 生一起因施工升降机支架断裂倒塌,导致4人死亡的事故。该工程建设单位为 上海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池州新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上海立广建筑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池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升降机 租赁单位为池州市众力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安装单位为山东百脉建筑机 械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检测单位为江苏省常州市东晨建筑机械检验有限公 司。
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在布满钢筋和支架的施工 现场展开救援
案例5、蒙城沟槽土方坍塌事故
2009年10月15日下午5时左右,在蒙城县城区 政通路,路排工程开挖污水管道工程时发生土 方坍塌,3人被掩埋,经抢救无效3人死亡 。 事故原始是因为施工现场未按照开挖支护方 案进行沟槽开挖和支护,沟槽开挖深度达4m, 无任何放坡和支护措施。而且开挖沟槽边违规 堆土,造成了这起死亡3人的惨剧。
(整理)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日前,国务院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9 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 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立胜煤矿"1 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做出批复,认定这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均为责任事故。
依照有关规定,对71名事故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3起责任事故分别是: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9 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09年9月8日0时55分,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6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3986.4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一)事故煤矿基本情况该矿始建于1993年4月。
1996年1月,经原河南省煤炭工业厅批准,新成立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属新华区全民所有制企业。
2001年12月,经平顶山市煤炭工业局批复,该矿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
2003年,新华区四矿通过整体转让方式改制为私营企业(证照未变更,仍为地方国有煤矿),现任矿长李新军,实际控制人张培举。
该矿持有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矿为立井开拓,共有三个立井,分别为主井、副井、风井。
事故前该矿共有1个采煤工作面和6个掘进工作面。
2007年6月,该矿曾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实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但事故发生前该矿仍按低瓦斯矿井管理。
2008年11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全省范围内年产30万吨及以下矿井进行停工停产整顿。
2009年3月,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新华区四矿为停工整顿煤矿。
2009年4月23日,新华区人民政府批准新华区四矿进行整顿。
但该矿却借"入井整改隐患"名义违法生产,新华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多次检查中未予制止。
生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一起皮带输送机械伤害事故原因分析2006年8月31日22时,河南南阳某热电厂3#锅炉在上煤过程中操作工王某发现6#皮带输送机皮带走偏,向下漏煤,随即通知另一上煤操作工李某将煤改进5#锅炉,并告知李某6#皮带走偏,3#锅炉煤没上满,待维修工调整后再改进3#锅炉,维修工宋某赶到后由于没带扳手无法对6#皮带输送机高处导向轮进行调整,又返回维修班取来套管扳手,就在皮带西边进行调整,而操作工王某则在皮带东面观察3#锅炉上煤情况,突听宋某大叫:“哎呀,我的胳膊”王某立即喊上李某及另一操作工艾某一起将宋某送到市医院进行抢救,经过医院全力抢救,宋某虽无生命危险,但终因其右上臂大骨粉碎性骨折被迫切除。
原因分析:1、一起典型的习惯性违章,维修工宋某安全意识淡薄,无视操作规程,违规对转动着的皮带输送机进行调整作业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机械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规程明确要求:“任何机械在未完全停止转动前,不得进行任何维修保养工作”;“运行中的皮带输送机,严禁进行检修、清理、打扫、注油等作业,严禁用手摸托辊,首尾轮等部位”。
2、宣传教育培训不够,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对转动的皮带轮进行维修作业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知识匮乏,安全素质低下,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3、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力,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无人监护,单人作业,,使之在处理皮带输送机故障时动作不准确,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客观原因。
预防措施及教训:1、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员工安全素质水平。
2、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力度,提升整个企业管理水平。
3、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力度,尤其是对所有运行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安全管理人员寄语: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过关的安全硬件设施、过硬的员工安全素质是企业安全无事故的基础。
一期期血淋淋的、发人深省的事故案例,目的是唤起领导和员工对“我要安全”的共鸣,也是加强广大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一个途径,希望大家珍惜这个学习的机会,从这里边汲取经验与教训,才不失我们开展事故案例教育的目的。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事故处理** 按“4不放过”原则: (1)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责任者和全体职工干部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责任者不追究责任不放过。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3、事故的预防
预防过程 危险源掌握分析
选择对策
评价结果
实施对策
事故对策 预防对策 事故 伤害 紧急对策
预备或准备
是在应急发生前进行的工作,主要是为了建立应急管理能力。
响应又称反应
是在事故发生之前以及事故期间和事故后立即采取的行动。
恢复工作
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使事故影响地区恢复最起 码的服务,然后继续努力,使社区恢复到正常状态。
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紧急运作中心
整个系统的重心,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期间各大中心的运作 ,统筹安排整个应急行动,保证行动紧张、有效、有序的 进行,避免因行动紊乱而造成不必要的事故损失。
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系统所需一切信息的管理,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在计 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支持下,实现信息利用的快捷性和资源 共享,为应急工作服务。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1
应急救援系统 的组织机构
4
应急救援行动
2
应急救援预案
5
事故现场的 清理
3
应急训练 和演习
6
事故后的恢复
图应 急 救 援 行 动 流 程
意 外 事 件
伤 害
为
安全管理涉及到:全员、全面、全过程(手指口述)。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构成事故的原因分析
人的不安全行为
事故发生→直接原因{ 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安全培训专题: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 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
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 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 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熟知法律法规,践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警钟长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
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 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事故发生经过 (1)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情况:
事发后第一时间勘察发现用于气割的液化气罐为民用液 化气钢瓶,不是用于气割作业的专用钢瓶,钢瓶表面(半瓶) 覆盖一层白霜,据分析是由于液化气快速释放时大量吸热造 成罐体表面结霜,由此判断事发时液化汽罐阀门没有关闭致 液化气瞬间大量释放;氧气瓶上压力表无压力显示,由此判 断事发时氧气瓶阀未关闭,氧气全部释放;料仓上方遮盖的 油布已基本烧完,在最南侧新安装的制粒机上发现一块未烧 完的油布残片;在料仓内部勘察发现气割枪在料仓中间处的 东侧底部并处于关闭状态,与之连接的液化气、氧气皮管已 被烧断。电焊钳悬挂在平台上方料仓顶部的一根钢丝上; 3.3米高平台上有一较长的U形导料槽,有一半朝北露出平台, 另一端搭在两个钢丝绳上。从原来出料口上切割下来的较短 的导料槽掉落在料仓底部;料仓内部有燃烧过的痕迹,四周 铁皮未见向外鼓出的迹象。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12·10”瓦斯爆炸事故(一)基本情况1997年12月10日10时50分,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发生特别重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二)事故经过1997年12月10日8点班,大井区共入井124人,其中采、掘工作面68人,机修30人,巷修19人,区直人员3人,公司辅助救护队员4人,分别在1、2号回采工作面和1、2号掘进头等地点作业。
10时50分,大井区主井井口工袁某发现井口冒黑烟,便马上向承包人高某报告,高某立即向井底车场打电话询问情况,井下打点工说:“过来一阵风,把我的帽子吹掉报告”。
高某随即让井长回采工作面打电话,但没人接。
这时井下脱险的工人开始升井,并报告说:“井下瓦斯爆炸了”。
10时15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刘某、安全科长张某、大井区井长杨某、副井长段某、公司辅助救护队队长樊某、安全员尚某等11人立即赶到井下,他们从皮带巷进去40多米,见前面巷道严重冒顶堵死,便立即返回,但皮带头处也发生冒顶,把他们堵在里面,后经过40多分钟内外抢救脱险。
10时55分,五七(集团)公司向石龙区政府和区煤炭局报告事故情况。
11时30分,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相继赶到事故现场。
并立即调韩庄矿务局、石龙区和五七集团公司共6各救护小队进行抢救工作。
平顶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成立抢险指挥部,指挥事故的抢险工作。
(三)事故原因(1)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风流短路,风量不足;大串联通风;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盲目向采空区送风,导致瓦斯增大、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违章放炮,是这起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2 )大井承包后,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重生产、轻安全、不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长385m、宽83 m的狭小煤柱上同时布置2个掘进头和2个高落式采面,超通风能力生产。
安全力量检查严重不足,井下每班仅有一个安全员,不仅要检查十多个地点的瓦斯,还要负责局部通风、排查隐患等,工作量大,难以保证“一炮三检”和瓦斯检查制度的落实。
生产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案PPT(62张)

企业生产中的常见问题 常见的处理问题的方式 分析生产问题的产生根源
生产现场常见的问题及错误的解决方式
企业在其成长过程中,常常会经历各种不同 的阶段和遇到不同层面的许多问题点。对于企 业来说,发展战略是成功的坚实基础,但是企 业往往失败在战术方面。所谓的战术失败,指 的是在生产现场的问题点没能得到及时、有效 的解决,从而也相应的使问题层出不穷。这种 战术上的失败极有可能导致战略上的失败。因 此,分析企业生产现场所常遇见的各类问题, 以及研究企业对问题处理过程中所通常贯用的 方式,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9/10’04 钱发生来自主要内容一、企业生产中的常见问题 1、生产现场常见的问题及错误的解决方式 2、探寻生产问题的产生源头 二、全面分析生产问题的关键 1、企业组织架构与组织运作的冲突原因 2、解决组织运作中的冲突:流程改造与组织重组 3、企业问题的演变和确保流程有效的标准化技巧
企业生产中的常见问题
3.设备故障:
设备故障也是生产线中经常容易出现的问题点。生 产中,往往是通过对生产设备的经常维护保养以及出 现问题后的及时维修,来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 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一般都比较长,但在生产过程中 设备可能突然发生故障,导致企业来不及正常生产急 需的产品。
另外,在生产现场可能将不同的工作模具混放在一 起,这样,由于工作模具用错而生产出来的不合格产 品,是很难补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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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触电:
触电是指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或带电体与人体之间发生放电 而造成的人身伤害。 触电伤害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类。 •电击是电流经过人体,由于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 生理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电伤是指由于电流的热效应造成人体皮肤局部创伤, 有电灼伤、电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等。 触电伤害方式有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 接触触电及非接触触电以及雷电造成的人身伤害。
7、灼烫:
灼烫是指由于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光灼 伤等物理灼伤和化学灼伤(包括放射性物质引起的物理和化学灼 伤)。 化学灼伤是指化学物质直接作用于体膜,由化学物质所致的 急性损伤,具体包括:体表化学灼伤、呼吸道化学灼伤、消化道 化学灼伤、眼化学灼伤等。 化学灼伤的致害物有: • 酸类——包括无机酸、有机酸和混合酸; • 碱类——包括无机碱和有机碱; • 某些元素单质及其盐类,如磷、锑及其盐类; • 有机物,如乙炔、丙酮、乙醛等。
1、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受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 运动,打击人体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1. 物体在重力作用下,倾斜、断裂、倒塌时下落物造成 的伤害。 2. 自由落体造成的伤害。 3. 失控物体惯性力造成的伤害。 4. 物体在弹性力作用下造成的伤害。 5. 非失控(受控)物体的伤害。 6. 喷射物打击造成的伤害。
• 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又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 生产事故按照后果又可分为设备事故、伤亡事故和险肇事 故。 • 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有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 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3、机械伤害:
•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 的碰撞、夹击、剪切、绞、辗、卷入、割、戳、刺入等伤害。 • 机械设备一般包括金属切削机床、轧钢、铸造、冶炼及化工 机械设备、木工机械、建筑机械及炊事机械。 • 机械设备造成人体伤害主要可分为运动部件造成的伤害和静 止部件造成的伤害。
所谓事故,就是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
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违背人们意愿的、可
能造成人们有目的的活动暂时或永远中止
,同时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意
外事件。
事故的三个重要特性
•因果性。即一切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存在的各种 事故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偶然性。即事故的发生是随机的,何时何地发生 何种事故以及事故造成的后果,具有偶然性。 •潜伏性。即事故发生前,表面上似乎一切“正 常”,而实际上危险因素正在孕育发展成事故。
6、淹溺:
淹溺是指船舶、排筏在航行、停泊时发生在水域及其岸线的 落水伤亡事故和进行装卸、勘探、开采、测量、建筑、安装施 工、疏浚、爆破、打捞、救助、捕捞、养殖、流放木材、排除 故障、科学实验以及在各种浮动或固定的水上、水下建筑物、 构筑物、堤坝、贮水仓、管道、平台等设施上进行的作业中落 水,以及因堤坝、贮水仓池壁失去作用透水而形成的地面水害 造成大量的水经口、鼻进入肺部,使呼吸道阻塞,引起人体急 性缺氧窒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及案例分析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崔晓群
一、事故概念和事故分类
(一)事故的概念和特性
“意外的变故或灾祸。”——《辞海》
“意外的、特别有害的事件。”——英汉《牛津词典》 “一起可能涉及伤害的、但非预谋性的意外事 件。”——《职业卫生与安全百科全书》
“非计划的、失去控制的事件。”——海因里希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 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产安全事故按类别分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 落、爆炸等20个类别。 这20个类别中,有的是按致害物归类的,如机械伤害、透 水等;有的是按受伤性质分类的,如淹溺、中毒和窒息;有的 是按专业特征分类的,如起重伤害、车辆伤害;有的是按事故 原因分类的,如火药爆炸、瓦斯爆炸等,在具体确定某起事故 类别时,应着重考虑事故的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的诱导性 原因和事故的专业特征。 起因物:简单地说,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和物质就是 事故的起因物。 致害物:事故的致害物是指直接引起伤害的物体和物质。
2、车辆伤害:
车辆伤害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伤害事故。
企业机动车辆包括: 汽车类:如载重汽车、大小客车、客货两用汽车、内 燃叉车、装载机等; 电瓶车类:如电瓶平板车、电瓶叉车等; 拖拉机类:如手扶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等; 有轨车类:如电力机车、蒸汽机车、内燃机车、有轨 电动车等; 施工设备: 如挖掘机、推土机、铲车等。
(二)事故分类
一般来讲,可以把事故分为自然事故和人为事故 两大类。 自然事故是指非人为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如 地震、洪水、山体滑坡、飓风等造成的事故。 人为事故是指由于人为的因素造成的事故。
• 人为事故按事故性质可分为责任事故和蓄意破坏事故。
• 按照事故发生的场所,我国目前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煤矿 事故、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工商贸企业事故等。
4、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是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发生的 伤害。 1. 挤压伤害。是指行走或旋转起重机械的吊具、吊重同周围物体(机械 设备、设施、建筑物、堆放物)之间及起重机械自身结构之间发生的 挤压伤害。 2. 坠落伤害。是指起重设备的吊具、吊重、吊笼、轿箱从高处坠落和蹲 罐,提升设备过卷扬坠落造成的伤害,以及在进行操纵、检查时从高 处坠落(包括登车、离车时跌倒坠落)造成的伤害。 3. 起重机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倾翻、折臂、倒塌造成的伤害。 4. 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吊重撞人、滑车碰人、钢丝绳刮人、抽人等造 成的伤害。 5. 起重机在高压线下作业造成的触电事故。 6. 各种形式的起重机、升降机、垂直运输机械(井字架、龙门架)、电 梯、电动葫芦、千斤顶等发生上述伤害均属于起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