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设备运行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洗煤厂停车、停产、检查、检修设备管理制度范文(2篇)

洗煤厂停车、停产、检查、检修设备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洗煤厂停车、停产、检查、检修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适用于我厂所有停车、停产、检查、检修设备的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1. 停车:指设备临时关闭运行,进行日常检修、维护保养或紧急维修的状态。
2. 停产:指洗煤厂暂时停止生产活动,包括全面停产和局部停产。
3. 检查:指对设备进行定期的例行检查,以发现问题并进行相应的维修和保养。
4. 检修:指对设备进行计划性的维修,包括大修和小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停车、停产管理1. 停车、停产前的准备工作1.1 制定停车、停产计划,明确停车、停产的目的和工作内容。
1.2 确保停车、停产的安全。
根据设备的特点和安全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1.3 通知相关部门的人员,确保停车、停产的顺利进行。
将停车、停产计划通知给设备运行人员、维修人员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2. 停车、停产过程管理2.1 确定停车、停产的时间和地点,按照计划进行。
2.2 在停车、停产前,对设备进行清理。
清除设备内的积尘、杂物和余料,确保设备的清洁。
2.3 停车、停产时,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2.4 停车、停产期间,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按照工作计划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2.5 出现紧急情况时,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 停车、停产后的工作3.1 停车、停产结束后,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设备启动前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2 对停车、停产的设备进行记录,包括停车、停产时间、原因、维修情况等,做到有据可查。
四、检查、检修管理1. 检查管理1.1 定期检查: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要求,制定检查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定期检查。
1.2 例行检查: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主要包括设备的外观、仪表、管路、润滑油等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洗煤厂机电管理制度(4篇)

洗煤厂机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洗煤厂机电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安全性,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机电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条机电设备管理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以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为手段。
第三条机电设备管理要坚持“科学管理、细致管理、正常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机电设备管理要树立“全员管理、责任到人、综合管理”的意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第五条机电设备管理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安全性。
第六条机电设备管理要做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七条机电设备管理要加强设备保险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机电设备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第八条工厂设备管理人员是机电设备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生产班组长是机电设备管理的重要责任人,负责监督本班组的机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工作。
第十条工人是机电设备管理的参与人员,要按照管理要求使用和维护设备,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修。
第十一条设备使用单位应给予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必要的权力,支持他们开展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定有关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设备的运行情况,处置设备故障。
第四章机电设备管理的工作制度第十三条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并记录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
第十四条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对于关键设备,应制定特殊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查。
第十六条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设备维修记录和故障记录,及时整理和分析记录,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第十七条设备使用单位要统一设备管理的标准,确保设备管理的一致性和高效性。
第十八条设备使用单位要对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能。
第五章机电设备管理的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九条设备的安全生产措施是机电设备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二十条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做好设备的防护工作。
洗煤厂设备运行保养维修管理规定

洗煤厂设备运行保养维修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洗煤厂设备运行保养维修管理制度洗煤厂设备运行保养维修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洗煤厂实际情况和《选煤厂安全规程》、《选煤厂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相关要求,制定洗煤厂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如下:一、总则:1、洗煤厂所有设备的操作、运行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严禁野蛮操作、设备带病运行。
2、洗煤厂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班中巡检制度和日检、月检、年检制度,对设备存在的隐患和故障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并利用日检、月检、年检对设备进行小修、中修、大修,确保各设备完好和高效运行。
3、日检每天不少于2小时,月检每月不少于1天,年检不少于5天。
4、严格执行定期检查、维护、检修制度,并合理安排在日检、月检、年检中。
5、巡查、维修、保养设备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完好标准及装配工艺进行,严禁硬敲、硬打、乱割、乱焊。
6、日常生产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必须当班处理。
二、定期检查、维护、检修制度:洗煤厂设备主要有洗煤机(含罗茨风机)、振动筛、脱水筛、浮选机、皮带机、浮选机、压滤机、浓缩池设备和各水泵以及设备的控制系统等。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事故,除对设备进行三级日常保养外,还要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制度,具体如下:1、减速箱每年必须解体、维修1次。
2、对有磨损可能的部件(含轴承)每年要对磨损情况进行1次拆检,并测量相关磨损量,磨损量超过相关规定要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3、对设备、钢构件等出现的局部锈蚀要及时补漆,出现大面积锈蚀时要对设备、钢构件等进行全面的除锈防腐。
4、振动筛、脱水筛床面要保持完好,发现破损要及时更换。
5、罗茨风机和各水泵每年拆检一次,更换磨损的叶轮等。
6、皮带机胶带露出芯线面积达到整体面积的五分之一或宽度减少十分之一时要及时更换胶带。
7、设备的重要部件出现明显变形或功能缺失时要及时更换。
8、除日常巡检外,每周要用激光测温仪对各设备转动部位、电气设备及控制柜各控制器件进行温度检测,发现温度异常要及时处理。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范文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范文一、设备运行制度:1.设备操作规程1.1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严守相关操作规定,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1.2 在启动设备前,操作人员应先检查设备的各项指示灯、控制开关以及仪表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3 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运行参数和控制模式,必要时应事先取得相关管理人员或运行人员的批准。
2.设备运行维护计划2.1 设备的运行维护计划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使用时间和设备特点等因素进行制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2 运行维护计划应包括设备的日常巡检、定期保养、故障排除、设备维修等内容,并详细记录各项管理措施和操作要求。
3.设备操作记录3.1 在设备的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及时记录设备的运行参数和工作状态,并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
3.2 设备操作记录应包括设备的启动时间、运行时间、停机时间、故障情况、维修记录等内容,并签字确认。
二、设备维修制度:1.维修申请与报修1.1 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上报相关管理人员,并填写维修申请表。
1.2 维修申请表应详细描述设备故障现象、故障发生时间、设备停机时间等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2.维修责任与配件管理2.1 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计划和维修要求,对设备进行专业的维修工作,并及时完成维修任务。
2.2 维修过程中所使用的配件和工具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领用和归还,做到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
3.维修记录与总结3.1 在设备维修过程中,应及时记录维修的具体情况和所采取的维修措施,并向相关人员进行交接和报告。
3.2 设备维修完成后,应进行维修总结,分析故障原因,提出维修经验和改进建议,并归档备查。
三、设备保养制度:1.保养计划与周期1.1 设备保养计划应由相关管理人员制定,并根据设备的使用时间和使用环境进行合理调整。
1.2 保养周期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件和不同要求进行区分,并明确保养日期和保养内容。
洗煤厂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洗煤厂车辆维修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运行,提高维修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洗煤厂所有车辆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装载机、挖掘机、叉车等。
第三条洗煤厂车辆维修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洗煤厂成立车辆维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车辆维修管理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车辆维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车辆维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车辆维修管理工作。
第六条车辆维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车辆维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执行;3. 监督维修过程,确保维修质量;4. 负责维修费用的核算和报销;5. 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6. 收集和分析维修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七条维修部门职责:1. 负责车辆维修作业的组织实施;2. 按照维修计划进行车辆维修作业;3. 确保维修质量,按时完成维修任务;4. 对维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5. 对维修工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第三章维修计划与实施第八条车辆维修计划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维修保养周期、维修预算等因素编制。
第九条车辆维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维修项目;2. 维修时间;3. 维修费用;4. 维修责任人;5. 维修地点。
第十条车辆维修计划经车辆维修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维修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维修部门应严格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作业,确保维修质量。
第四章维修质量与标准第十二条维修质量标准:1. 维修项目符合车辆技术要求;2. 维修过程安全、规范;3. 维修后的车辆性能稳定、可靠;4. 维修记录完整、准确。
第十三条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操作规程:1. 检查车辆状况,了解维修需求;2. 准备维修工具、设备;3. 进行维修作业,确保质量;4. 完成维修后,进行试车检验;5. 做好维修记录。
第五章维修费用与报销第十四条维修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增加。
洗煤厂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煤矿选煤厂机电管理办法为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内容包括设备管理规定,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规定,设备检修规定和设备事故处罚管理规定。
第一节、成立厂机电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厂长副组长:机电副厂长成员:生产副厂长、技术副厂长、各队正副队长调度负责人技术员第二节、设备管理规定1、机电设备零部件、仪表需齐全、灵活可靠2、机电设备“四牌”完好齐全。
3、机电队建立设备档案(调试安装记录、设备历次事故及检修记录、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等)及设备台帐,并注明各项技术参数。
4、变(配)电室符合电器保安要求,管线整齐、标志明确。
5、新设备到厂后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作好设备台帐,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新设备的使用需经厂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并把旧设备交到指定地点,违者则扣罚责任单位100元。
6、新设备在吊运、安装过程中,若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则按机电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7、设备没有达到使用年限而提前拆除的,必须经厂领导及相关部门认定后才能拆除,设备必须进行完好拆除,否则扣罚责任单位200元。
8、废旧设备拆除、移位和更换,必须经厂领导或相关部门同意,否则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9、新、旧设备(包括待修设备)的调入和调出,需经厂长和相关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才能进行,否则每发生一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10、每年机电设备维简计划提报时,主要工艺设备由厂长负责审核,其它机电设备由机电厂长负责审核,并报厂班子审定。
12、每年12月份,由机电副厂长对全厂机电设备的调出、调入及报废情况进行总结。
13、特种设备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规定1、机电队对全厂内的机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度。
每台设备责任落实到人并有包机流程图示。
一台不落实,罚机电队队长200元;副队长100元;班组责任人100元。
2、机电队应建立健全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每天必须认真、仔细、全面的对设备进行一次以上的巡视检查,缺少一次罚款100元。
洗煤厂设备维护规章制度

洗煤厂设备维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洗煤厂设备维护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洗煤厂内各类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洗煤厂设备维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养同步、全员参与”的原则,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生产效率。
第二章设备维护管理部门第四条洗煤厂设备维护管理部门是洗煤厂设备维护管理的专责部门,负责对洗煤厂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更换等维护工作。
第五条设备维护管理部门按照设备运行情况和维护需求,合理制定维护计划,保证设备维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六条设备维护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人员开展设备维护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维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设备维护标准第七条设备维护工作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设备维护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类型和用途,制定相对应的维护标准和措施。
第九条设备维护工作应重点关注设备的关键部件和易损件,保证其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四章设备维护流程第十条设备维护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设备运行监测: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设备保养维护:根据设备维护计划,进行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三)设备检修更换:对设备的磨损部件进行检修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设备维护流程应严格按照规定步骤和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或省略。
第五章设备维护记录第十二条设备维护管理部门应做好设备维护记录的管理工作,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设备维护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维护计划、维护人员、维护内容、维护时间等信息。
第十四条设备维护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阅和核实。
第六章设备维护责任第十五条设备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第十六条设备维护人员应认真履行维护工作职责,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设备维护管理部门和维护人员发现设备问题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协调处理。
洗煤厂生产设备管理规定

洗煤厂生产设备管理规定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洗煤厂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煤炭行业发展形势,加强洗煤厂设备管理,提高生产设备运行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资效益,实现设备资产(de)保值增值,根据煤炭行业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国家生产监督集团公司发布(de)洗煤厂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管理机构与业务管理第二条:洗煤厂设备管理分为集团公司机电处、各单位机电科、车间三级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相应(de)业务范围,配置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人员.第三条:机电处是全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管理(de)职能部门,负责全集团公司洗煤厂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传达贯彻上级颁发(de)有关洗煤厂机电设备管理(de)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集团公司洗煤厂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制定集团公司洗煤厂中、长期机电设备发展规划.3、组织全集团公司洗煤厂成套设备(de)选型和设备更新、大修计划审查工作,参与设备招标工作.4、负责洗煤厂机电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de)推广和应用.5、定期组织洗煤厂机电设备管理标准化检查,每季度对洗煤厂机电管理进行考核,组织交流推广机电设备管理(de)先进经验.6、组织全集团公司洗煤厂机电设备报废(de)鉴定、审批、汇总、上报及残体处理管理工作.7、负责全集团公司洗煤厂闲置设备(de)封存及平衡调剂.8、负责全集团公司洗煤厂设备台帐管理及报表统计上报.9、负责洗煤厂重大机电设备事故(de)追查处理.10、负责集团公司内洗煤厂机电设备维修网点、生产厂点产品质量价格(de)监督及资格证(de)审验工作.11、负责组织对洗煤厂大型固定设备定期进行技术性能测定,并对系统(de)安全性、可靠性、技术性进行评价.12、组织全集团公司洗煤机电设备管理人员(de)技术培训工作.第四条:各单位机电科是本单位洗煤机电设备管理(de)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及集团公司颁发(de)机电设备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制定本单位(de)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及编制机电设备运行(de)各种规章制度.2、负责编制并上报机电设备更新及大修理建议计划,在集团公司专项资金计划下达后,根据本单位生产安排及相关工程进度情况编制所需机电设备(de)年度实施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机电处.3、负责检查车间(de)机电设备管理工作.4、负责或参与机电设备事故(de)追查、分析、统计及上报工作.5、负责设备台帐、牌板和档案管理工作,正确填写有关报表并及时上报.6、负责机电设备管理指标(de)分解、考核和实施工作.7、负责组织本单位机电设备(de)到货验收、发放、安装调试工作.设备到货验收后应进行登记、建账、建卡,并及时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卡.8、负责组织本单位机电设备(de)报废鉴定,提出设备报废明细表.9、负责搞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完好率、待修率达到规定要求、降低事故率.10、负责设备标准化管理工作.第五条各单位车间应做好以下管理工作:1、严格贯彻执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2、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负责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使用、保养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设备维修、维护保养记录,搞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行.3、配合机电科搞好机电设备(de)更新、大修理计划及设备报废鉴定.4、做好机电设备事故(de)追查分析记录.5、认真及时做好停用、待修设备(de)回收和交库工作.6、积极努力完成设备管理“三率”指标.7、配合搞好设备标准化工作.第三章计划、更新、检修第六条洗煤厂主要设备(de)更新改造,应由使用单位提出可行性报告和技术经济论证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查,并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列入计划后方可实施执行.第七条各洗煤厂下年度设备更新、大修理建议计划于每年10月中旬前报集团公司机电处,由机电处协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共同编制集团公司洗煤设备年度专项资金(de)计划上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下发正式计划后方可实施.第八条各洗煤厂设备更新计划在实施时,必须由分管机电(de)厂长和本单位机电科管理人员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按集团公司比值比价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设备(de)检修1、设备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分为日常检修、一般检修和大修理三种.2、设备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de)要求采取不同(de)检修方式.a)、日常检修(小修):按定期维修(de)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de)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理、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de)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坚固机件等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b)、一般检修(中修):根据设备(de)技术状态、使用周期、过煤量等,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de)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部分解体、恢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还应进行修复部件(de)性能试验,以恢复设备(de)精度和性能.第十条:设备(de)大修管理1、设备(de)大修内容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大修理周期、设备实际运行技术状况、设备历次大修资料确定,机电处调研审查.2、设备(de)大修范围:a)、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50%.b)、更换或加固设备中由于各种原因损坏关键性配件,恢复设备应有(de)精度和性能.c)、设备进行全面解体,对所有零件进行清洗、检查.d)、处理设备基础、更换外壳,调整机械电气操作系统.e)、配合设备改造,增加必要(de)辅助设备和装置.f)、更换全部润滑油脂,重新喷漆和电镀.3、各洗煤厂下年度设备大修建议计划由使用单位在本年度9月下旬报各单位机电科,机电科于本年度10月中旬前报机电处.机电处协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共同编制集团公司洗煤厂机电设备大修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由计划处下发正式大修计划后方可实施.4、设备大修原则上立足于集团公司内部市场(设备修造厂),确需外委修理(de)设备必须报机电处审核批准.各使用单位推荐有资质、维修能力强、业绩好(de)厂商,机电处对修理厂家(de)资格证与维修范围、信誉度进行审核后确定修理厂家,并签定设备大修技术协议.5、矿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外委设备大修合同(de)签定等相关程序.6、设备大修费用由使用单位建议两个以上(de)厂家参与,使用单位与维修厂家进行商务谈判,谈判结果由机电处把关审定.7、承修单位办理“设备大修开工报告”手续后方可开工,使用单位派人对设备大修(de)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检修质量保质期不少于三个月.8、设备修理完工后承修单位填写“设备大修竣工验收报告”.9、机电处组织安排,由机电处、使用单位按洗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共同对大修设备质量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de)问题,根据情况,限期处理,并进行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承修单位填写设备大修竣工验收表,各单位机电科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簿内.第四章订货管理第十一条洗煤厂设备选型(de)原则:1、可靠性、先进性、通用性、互换性、节能性;2、选购(de)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原煤生产系统设备还必须有防爆合格证,并符合行业标准(de)有关要求和规定;3、新产品(de)选用,由机电处牵头,组织各单位技术专家进行考察和论证,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选用.第十二条设备购置按照汾矿集团物资招议标、比值比价采购管理办法执行,所选购(de)设备由物资供销公司对生产厂家(de)资质证明进行审核.未经审批(de)一律不得报账参加决算.第十三条洗煤厂机电设备采购,由各单位列入年度专项资金计划,由集团公司集中统一采购,并配合供货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需验收(de)设备,由机电处组织,按照设备订货合同及有关技术需求要求对订货设备进行到货验收,主要设备要到厂进行验收并进行过程监督,验收后符合标准后方可发货.第十四条对于特殊情况下所急需(de)设备,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第十五条在招标申请时,由集团公司设备采购部门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凡不具备投标能力(de)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合格后,由山西正光招标公司通知在规定(de)时间内进行招标.第十六条招标决定生产厂家后,设备使用单位与中标厂商签订技术协议,机电处负责审核.采购单位按合同法(de)有关条款与中标厂商签订订货合同,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设备技术要求,相关资料、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内容.第五章基础管理第十七条各单位洗煤厂要做好设备基础管理工作,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三对口;设备帐、财务帐两相符.1、每年组织进行一次设备大清查.2、通过清查,年终决算,调出调入,更新、价让以及报废,及时调整设备台帐.3、建立车间设备保管手册,每月必须核对一次.4、设备要建立四种台帐,即设备固定资产台帐;电动机台帐;仪器、仪表台帐;低值易耗台帐;按台帐卡片内容填写清楚.设备固定资产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a)设备型号、名称及设备号;b)主要技术特征;c)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安装日期、安装地点;d)随同辅机设备特征.5、所有设备进行逐台编号管理;6、建立设备管理牌板,牌板要和实际相符;7、每年各单位机电科与财务部门核对一次设备台帐;8、每年各单位机电科与机电处核对一次设备台帐.第十八条各洗煤厂必须建立设备档案和资料1、基本建设移交(de)设备设计、安装、验收等图纸资料.2、30 kw以上(de)设备及主要设备(离心机、振动筛、水泵、压滤机、旋流器、浓缩机等)档案资料专人管理,一台一档,各种记录填写齐全.要有以下档案资料:⑴设备使用说明书;⑵合格证;⑶装箱单;⑷到货验收单;⑸随机图册;⑹安装图纸、隐蔽工程记录、调试记录、验收单;⑺设备历次事故记录、历次试验记录、性能测试记录;⑻技术改造文件、内容;⑼历次大修记录、大修检修卡和验收资料;⑽维修手册;运行记录;⑾关键部位配件(de)名称、图号、序列号,关键配件(de)损坏及技术改造记录,配件图册.3、30 kw以上(de)设备及主要设备台台完好,完好率达100%,设备待修率低于5%,机电设备事故率低于1%,防火防爆区域内机电设备失爆率为0.4、30 kw以上(de)设备及主要设备应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设备(de)正常运转,主要设备(de)大修及更换关键配件(包括进口配件)报机电处.5、主要设备有更新改造计划并报机电处审批.6、要建立主要设备技术特征卡号.应报集团公司机电处一份,以后如有变动,应随时修改上报.7、要绘制洗煤厂工艺流程、设备流程图.8、有设备封存、转让、外借、报废资料.第十九条各单位洗煤厂机电设备调拨、借出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集团公司内部调拨设备时,实行无偿调拨,由调入单位提出申请,机电处、财务处批准,调入、调出单位在“汾矿集团公司固定资产设备调拨单”上盖章,再经机电处、财务处盖章后生效.2、调出(de)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或完整,并将附属设备、专用工具、设备档案等一并移交给调入单位.设备调出单位机电科在设备调出后,应立即办理注销手续.3、向集团公司外单位调拨或借出设备时,经机电处、财务处同意,业务主管(de)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批准.第二十条各设备使用单位无权出售或价让国有资产,对于本厂不需要(de)闲置设备(de)出租和转让,须提请部门领导同意,经集团公司机电处、财务处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出售.第二十一条国家规定(de)淘汰设备,不得转让和扩散,待报废(de)设备严禁作为闲置设备转让和出租.第二十二条连续停用一年以上(不包括备用、特种储备)或新购进二年以上不能安装使用(de)设备都属于闲置设备.各单位洗煤厂要做好闲置设备(de)保管和维护工作.第二十三条各单位洗煤厂机电设备(de)报废处理:1、设备(de)报废意见,由单位机电科组织财务及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进行全面鉴定后提出,并由机电科提出待报废设备明细,报单位财务科汇总后,统一报集团公司报机电处、财务处批准方可办理报废.2、凡根据原能源部制定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所规定(de)设备更新原则,以及各洗煤厂生产工艺要求,确须提前报废(de)设备,由各单位机电科报集团公司领导及机电处、财务处审批.3、报废设备和残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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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煤厂设备运行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洗煤厂设备运行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洗煤厂实际情况和《选煤厂安全规程》、《选煤厂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相关要求,制定洗煤厂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如下:
一、总则:
1、洗煤厂所有设备的操作、运行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严禁野蛮操作、设备带病运行。
2、洗煤厂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班中巡检制度和日检、月检、年检制度,对设备存在的隐患和故障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并利用日检、月检、年检对设备进行小修、中修、大修,确保各设备完好和高效运行。
3、日检每天不少于2小时,月检每月不少于1天,年检不少于5天。
4、严格执行定期检查、维护、检修制度,并合理安排在日检、月检、年检中。
5、巡查、维修、保养设备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完好标准及装配工艺进行,严禁硬敲、硬打、乱割、乱焊。
6、日常生产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必须当班处理。
二、定期检查、维护、检修制度:
洗煤厂设备主要有洗煤机(含罗茨风机)、振动筛、脱水筛、浮选机、皮带机、浮选机、压滤机、浓缩池设备和各水泵以及设备的控制系统等。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事故,除对设备进行三级日常保养外,还要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制度,具体如下:
1、减速箱每年必须解体、维修1次。
2、对有磨损可能的部件(含轴承)每年要对磨损情况进行1次拆检,并测量相关磨损量,磨损量超过相关规定要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3、对设备、钢构件等出现的局部锈蚀要及时补漆,出现大面积锈蚀时要
对设备、钢构件等进行全面的除锈防腐。
4、振动筛、脱水筛床面要保持完好,发现破损要及时更换。
5、罗茨风机和各水泵每年拆检一次,更换磨损的叶轮等。
6、皮带机胶带露出芯线面积达到整体面积的五分之一或宽度减少十分之一时要及时更换胶带。
7、设备的重要部件出现明显变形或功能缺失时要及时更换。
8、除日常巡检外,每周要用激光测温仪对各设备转动部位、电气设备及控制柜各控制器件进行温度检测,发现温度异常要及时处理。
9、每年雨季前要对高压线路及设备进行一次电气试验;每年雨季前要对避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10、每年雨季前后要对电机及其供电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1次测量。
11、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要进行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日期、人员及相关检查、维护、保养情况和相关技术数据。
三、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洗煤厂设备润滑实行定点、定期、定质、定量的管理制度。
1、润滑脂润滑部位每半年注油1次。
2、润滑油润滑部位每半年换油1次。
3、新设备或经大修、中修设备的润滑,注油(脂)后1个月对润滑油(脂)进行换油(脂)。
4、润滑油、润滑脂要确保质量合格、清洁无杂质,润滑油要执行“三过滤”管理规定。
关键部位油脂要经过检验后方可加注。
5、每月要对各润滑部位润滑油(脂)情况进行检查。
6、各润滑点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7、各种牌号的油和油脂要分容器密封管理,并有明显的标志、说明,禁
止混合保管。
不同类型油脂的加注器具不得混用。
四、巡回检查制度
1、洗煤厂各岗位司机及维修工必项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2、各岗位司机必须每隔0.5小时对所负责岗位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3、维修工值班时每班至少2次对所以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并且检查要全面,不得有漏检。
4、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检查各设备轴承温升、有无异响情况。
(2)检查减速机油位、箱体及轴承温升、有无异响情况。
(3)检查皮带磨损及接头有无开胶现象。
(4)检查托辊、滚筒有无卡阻及严重磨损现象。
(5)检查振动筛、脱水筛的振动情况、筛体裂纹及联轴器胶带、对轮连接有无过渡磨损、断裂现象。
(6)检查各皮带机的减速机有无漏油现象。
(7)检查各电机、各联结螺丝有无松动、断裂或缺损现象。
(8)检查各转动部位有无卡阻现象。
(9)检查弹性柱销联轴器有无异响、过渡磨损现象。
(10)检查各部位溜槽磨损情况。
(11)检查各转载点防尘装置有无损坏或不起作用的地方。
(12)检查各岗位配电柜有无异响、异味。
(13)检查给料机底版磨损情况、吊挂螺丝磨损及吊挂钢丝绳的断丝、变细情况。
(14)检查洗煤厂扒斗机运行情况、洗煤效果。
(15)检查压滤机、浮选机的运行效果。
(16)检查各水泵、罗茨风机运行情况。
5、在巡检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能现场处理的,应立即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将记录填写清楚。
6、维修工在巡检时,应查阅各岗位的巡检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
五、设备包机制度
因洗煤厂设备品种多,工作地点集中,故实行全系统集中包机制,具体如下:
1、总包机长由副厂长担任,对全部机电设备运行、维护负全部责任。
每班安排1人对系统设备进行专门的检查和维护,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
2、包机组成员包括生产班长、机电班长和副班长。
3、每台设备在各班次的司机中指定1名为负责人,并与维修工密切配合,确保该设备的安全运行。
4、技术员负责所有设备的合理使用、正确维修和全部技术工作。
5、岗位司机负责设备运行、设备的卫生和机房整洁,并参加设备的巡查、维护、检修。
6、维修工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各种类型的检修。
7、设备事故由包机长主持、技术员参加,进行认真分析,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厂、公司进行处理,做到小事故不过班,大事故不过天。
六、机电设备管理标准
洗煤厂所以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洗煤厂安全规程》和《洗煤厂质量标准化》要求,且必须做到:
1、设备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力争100%,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2、所辖设备要整齐规范、卫生合格、标志清晰,责任明确。
3、所辖管线整齐,无乱扯乱拉和跑、冒、滴、漏现象。
4、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帐、卡、物对应。
5、有设备布置图、系统图。
6、主要设备地点、集控室等场所应有操作规程牌板。
危险地点、危险通道应有明确标志牌。
施工作业时,停电牌应挂在显著位置,停送电应由专人操作。
7、月、年检修计划,针对检修项目集中规划无漏项,同时严格施工措施。
8、运行记录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