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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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职业准则

社会工作职业准则

社会工作职业准则引言:社会工作是一项专业化的事业,它旨在通过帮助个人、家庭和社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提升他们的福祉和生活质量。

为了确保社会工作的高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制定了一系列社会工作职业准则。

本文将针对社会工作的不同领域,探讨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一、社会工作的伦理准则社会工作是一项高度德治的工作,其核心价值是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

在社会工作中,社会工作者要遵循以下伦理准则:1. 保护权益:社会工作者应该保护个人、家庭和社区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自主权和隐私。

2. 反歧视:社会工作者不应因种族、性别、宗教、性取向、残疾或其他身份特征而歧视任何人。

3. 专业判断:社会工作者应基于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客观、公正和合理的决策。

4. 保密:社会工作者必须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确保其机密性和安全性。

5. 自我决定权:社会工作者应尊重客户的自主权,鼓励他们参与决策,促进自我决策能力的增强。

二、社区发展的规范与标准社区发展是社会工作的重要领域之一,旨在通过社会行动和组织,促进社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

以下是社区发展的规范和标准:1. 参与性决策:社区发展的决策应该体现广泛的参与和民主原则,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意见和需求。

2. 合作伙伴关系:社会工作者应建立与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紧密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社区发展。

3. 可持续性:社区发展应注重可持续性,始终把社区长远发展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和保护社区的资源。

4. 文化多样性:社会工作者应尊重社区的文化多样性,促进跨文化交流和共融,防止文化冲突和排斥。

三、儿童福利的规范与标准保护儿童权益是社会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儿童福利工作旨在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

以下是儿童福利工作的规范与标准:1. 最佳利益原则:社会工作者在处理与儿童相关的事务时,应始终考虑儿童的最佳利益,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 家庭支持:社会工作者应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家庭创造一个稳定、温馨和安全的环境,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工作守则

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工作守则

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社会工作者守则一、总则中国社会工作者继承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世界各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文明成果,高举人道主义旗帜,以促进社会稳定和全面进步为己任。

中国社会工作者通过本职工作,提倡社会互助,调节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改善人际关系,为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建设服务。

二、职业道德(1)热爱社会工作,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满足社会成员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合理要求而努力工作,并不因出身、种族、性别、年龄、信仰、社会经济地位或社会贡献不同而有所区别。

(3)尊重人、关心人、帮助人。

为保障包括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在内的人权而努力。

注意维护工作对象的隐私和其他应予保密的权利。

(4)同工作对象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他们的需要,切实为之排忧解难。

(5)树立正确的服务的目标,以关怀的态度,为工作对象困难问题的预防和解决,以及其福利要求提供有效的服务。

(6)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

三、专业修养(1)确立正确的社会工作价值观和为专业献身的精神。

(2)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服务质量。

(3)通过参加专业培训和进修,努力实现专业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

(4)运用专业的理论和知识与方法技能,帮助社会成员改进和完善社会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以利于民族素质的提高。

(5)从广大群众的集体力量和创造精神中吸取专业营养,促进专业的发展与创新。

四、工作规范(1)重视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社会成员的困难和疾苦,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他们摆脱困境。

通过不断的调查研究,提高社会工作的服务水平。

(2)对待工作对象,应平易近人,热情谦和,注意沟通,建立互相信赖的关系,努力满足他们各种正当的要求,并帮助他们在心理和精神等方面获得平衡。

(3)对待同行,应互相尊重,平等竞争,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在业务上,诚意合作,遇到问题时,互相探讨,坦诚交换意见,或善意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以促进专业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的提高。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修改版)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修改版)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守则(一)个人操守及素质1. 社工是公共服务的专业提供者,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者,社会政策的宣传者和重要执行者,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推动者,社会公平的积极维护者,社会建设的“工程师”。

2. 拥有良好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和技能,遵纪守法,尽职尽责,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进步。

3. 遵循平等原则,尊重每一个人的独特价值和尊严,不因服务对象的出身、种族、国籍、性别、年龄、政治观念、宗教信仰、社会及经济地位等不同而有所区别。

4. 全心全意为公众服务,相信每个人都有发展的潜能,为满足服务对象的自我发展、自我实现而努力工作。

(二)工作守则1. 社工对社会(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政策、法规,大力宣传社会工作的积极作用。

(2)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民众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努力推动完善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促进提高整体社会福利水平。

(3)本着负责任和建设性的态度,鼓励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事务,发挥良好的正面导向作用。

(4)积极推动社会工作行业的整体发展,主动献计献策,促进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与创新。

(5)当突发严重自然灾害或社会群体性危机事件时,社工有责任做出及时的专业视角反应,启动危机干预预案,有效地开展专业社会工作,帮助人们走出灾难的阴影,消除恐惧心理,重建生活。

(6)不得运用个人的知识、技能或经验助长有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2. 社工对用工单位(1)服务至上、诚信为本,遵守用工单位管理制度,提供优质服务,认真完成服务指标和任务。

(2)尊重用工单位,诚意合作,共同成长,合理维护社工专业独立性,在有矛盾时应坦诚相见,积极寻找合理友善的解决方法。

3. 社工对社工机构(1)向社工机构负责,遵守机构纪律、服从机构决定、维护集体荣誉,为其提供高效、优质的专业服务。

(2)作为社工机构的一员,积极维护社工机构整体形象,主动献计献策,提供咨询意见,以提高机构的服务水准。

在未经机构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用机构名义与外界联系,为私人事务招揽服务对象。

深圳市北斗社会工作服务社员工守则

深圳市北斗社会工作服务社员工守则

深圳市北斗社会工作服务社员工守则第一章中心概况深圳市北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2007年12月27日经深圳市民政局批复成立的,是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民间专业组织机构,隶属于深圳市民政局。

它以“送政府关爱,倾诚心助人,构和谐社会"为宗旨,开展社工招聘、社工派遣、社工管理、社工继续教育等,为个人、家庭或特定群体进行权益维护、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心理辅导、心理矫治等专业化的社工服务。

党和国家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重大战略。

深圳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1+7"文件,明确提出建立有深圳特色的社会工作制度。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化和专业化,在许多领域,政府行政体系内已难以提供直接、到位的专业服务,许多社区自身对一些专业服务也是力所不能及,这对身处基层的社工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深圳市北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愿与广大单位、社区、家庭或个人、同行专家社会各界人士,一同探索、共同创新,切实提高我国的社会工作管理服务水平,与国际接轨,用我们专业的智慧,为营造一个和诣的社会作出贡献.相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支持下,我们深圳市北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一定能建设成为一个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为社会及时培养和输送优秀的专业社工人才,满足社会需求。

组织结构图第二章雇用细则1 选聘准则1.1 中心对员工的聘用原则是“唯才是用”,公平、公开竞争上岗,不会因种族、国籍、信仰或性别、婚姻状况而有所差异。

1.2 为保证高水准服务,每一位加入本中心之员工,都需经过严格挑选,确保应聘者的外在条件、态度、潜质、学历、工作经验和技能都能符合应聘职位的工作要求。

为能更客观地了解应聘者的语言、知识、灵活应变能力、情绪控制力,笔试亦是招聘甄选的一部分.2 身体检查2.1 员工在任职前,必须通过中心指定医院体格检查才获聘用,聘用前的体检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2。

2 如有需要,员工必须应中心要求,接受疫苗及防疫注射。

3、XXX社区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行为守则

3、XXX社区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行为守则

XXXX社区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行为守则第一条为推进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开展的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严格规范社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范:第二条社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第三条社工请事假、病假必须遵照请假手续,请假2天以上要经组长及机构批准。

第四条社工要遵守值班安排,不得擅自脱岗。

第五条上班期间应该穿戴整齐,注意自己的形象;不能穿短裤、拖鞋。

第六条社工要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社工的专业形象。

第七条社工在家访外展或者和服务对象相处时,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第八条社工要遵守法律和专业性原则,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包括档案、家访记录、会谈记录等涉及服务对象个人隐私的各种资料。

第九条社工要处理好与服务对象的专业关系,不过度亲密。

第十条社工应在《工作日志》中详细记录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外出家访的行踪。

第十一条社工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服务对象的物质性馈赠,如无法拒绝应上报上级并登记《居民物资馈赠登记表》。

第十二条社工应自觉保持服务中心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社工应注意保护好服务中心各种软硬件设施,每月检查维护一次。

第十四条社工应听从机构和用人单位的安排,按时完成任务指标,并做好定时汇报工作。

第十五条社工在工作过程中不能损害服务中心和机构的利益,如发现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反映。

第十六条社工应该尊重同事和其他专业人员,及时进行沟通,共同促进专业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XXXX社区服务中心
XXX年XX月XX日。

社会工作人员的道德规范

社会工作人员的道德规范

社会工作人员的道德规范1. 引言社会工作人员作为一支专业队伍,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一名优秀的社会工作人员,遵守道德规范、秉持职业道德是基本要求。

本手册旨在为社会工作人员提供一份详尽、实用的道德规范指南,以引导其在工作中坚守职业道德,提升服务水平。

2. 基本原则社会工作人员在执行职责过程中,应始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2.1 尊重个人尊重个人是指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不歧视、不侮辱、不侵犯个人隐私。

社会工作人员应主动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意愿,充分尊重其自主权,协助其实现自身价值。

2.2 公正无私公正无私是指在社会工作过程中,公平、公正、客观地对待服务对象,不受个人情感、利益、关系等因素影响。

社会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职业操守,确保服务资源合理分配,维护社会正义。

2.3 忠诚敬业忠诚敬业是指社会工作人员对职业的忠诚和对工作的敬业精神。

社会工作人员应全力以赴,尽职尽责,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工作,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2.4 团队合作团队合作是指在社会工作中,与其他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合作伙伴等共同协作,实现共同目标。

社会工作人员应注重团队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共同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3. 具体规范社会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遵守以下具体规范:3.1 服务态度社会工作人员应保持热情、耐心、细致的服务态度,倾听服务对象的需求和诉求,关心其生活,关注其心理健康。

3.2 信息保密社会工作人员应对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保密,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

3.3 廉洁自律社会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接受服务对象的任何馈赠或好处,保持职业操守。

3.4 继续教育社会工作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了解行业发展动态,提高服务水平。

3.5 法律法规社会工作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工作中依法行事,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社会工作道德规范

社会工作道德规范

社会工作道德规范1. 保持专业道德社会工作者应始终遵守专业道德标准,正确行使职业职责。

这包括尊重其工作中接触的个体的尊严和权利,确保保密性,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个人,并确保个人利益不影响其责任和职业判断。

2. 提供客观支持和服务社会工作者应以客观、公正和无偏见的态度为个体和社群提供支持和服务。

他们应该努力理解客户的需求和问题,并就个体的利益和福祉提供专业而适当的建议和支持。

3. 尊重多元文化社会工作者应尊重和重视各种文化差异,并以文化敏感的方式与不同背景的人合作。

他们应当尊重个体和社群的文化和价值观,并为促进文化多样性和包容性而努力。

4. 维护社工的职业声誉社会工作者应时刻保持职业声誉。

他们应避免与犯罪活动有关的行为,并避免利用其职位进行滥用、虐待或歧视。

他们应积极参与职业培训和专业发展,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5. 追求社会公正和变革社会工作者应当致力于追求社会公正和变革。

他们应敢于站在社会正义的一边,为被弱势群体服务,并寻找解决社会问题的创新方法。

他们应当与其他相关行业和机构合作,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这些道德规范只是社会工作实践中的准则,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职业要求进行差异化应用。

同时,社会工作者应不断反思和修正自己的行为,以确保始终以道德和职业的方式履行自己的责任。

以上是关于社会工作道德规范的一些建议,希望对社会工作者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社会工作的持续发展需要道德层面的支撑,也需要社工们共同努力来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

参考文献:- 张亚华, & 风云. (2014). 社会工作.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

注册社会工作者工作守则

注册社会工作者工作守则
第二Fra bibliotek分 - 原則及實務
與服務對象有關
職責 1 社工首要的責任是向服務對象負責。 文化意識 2 社工應認同其服務的社群在種族及文化方面存在差異。
2
3 社工應對其服務對象的文化熟悉和敏銳,並明白到他們之間在族裔、國家本 源、國籍、宗教和習俗各方面的分別。
知情決定及自決 4 社工有責任讓服務對象知悉本身的權利及協助他們獲得適切的服務,且應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
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
前言
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五零五章)第十條,「為了就註冊社會 工作者的專業操守(包括關乎該等操守的道德事宜)提供實務指引」,社會工作 者註冊局批准及發出此《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
制訂《工作守則》的主要目的是為保障服務對象註一及社會人士。為加強社 會人士對社工專業的信任和信心,制訂工作守則實屬必要。
8 在公開個案資料時,社工應採取必要及負責任的措施,刪除一切可以識別 個案中人士身份的資料,並應盡可能事先取得服務對象及相關機構的同意。
9 社工應採取預防措施,確保和維持透過電子媒介傳達至其他人士的資料的 保密,並應盡量避免披露足以識別服務對象身份的資料。
10 當社工透過電子媒介提供服務時,應告知服務對象有關該等服務的限制和 風險。
相關的專業經驗的範疇內,提供服務及聲稱自己具備有關的職效能力。 41 社工應只在參與研究、訓練、專業諮詢,及經由熟悉該等介入方法或技巧
的人士的督導後,才在實質的範疇內提供服務,或採用對他們來說新的介 入技巧或方法。 42 如果在新興的實務領域中,仍未有普遍認可的標準,社工應小心判斷,並 採取負責任的措施,包括適當的進修、研究、培訓、專業諮詢和督導,以 確保他們的工作成效,以及保護服務對象免受傷害。 尊重 43 社工對專業提出評論時,應持著負責任和有建設性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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