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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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重庆市建设事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重庆市建设事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重庆市建设事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4.06•【字号】渝建发[2007]83号•【施行日期】2007.04.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重庆市建设事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建发〔2007〕83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各有关单位:为加速推进我市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重庆市建设事业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吴波市建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组长:张新益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组员:董勇科教处处长邹晓波办公室主任余晓斌发展计划处处长邹俊才勘察设计处处长陈登烈建筑管理处处长黄明聪基础设施建设处副处长阎国际委信息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我市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等;研究审定并发布我市建设事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研究决定我市建设事业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建立我市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指导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化工作;指导我市居住小区等的数字化建设。

三、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设置及有关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由吴波总工程师兼任办公室主任。

信息办设在科教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方式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信息办的工作汇报,审议信息办提交的当年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计划,研究商议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有关事宜。

会议决定事项,按会议明确的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信息办负责按会议决定要求落实协调与催办。

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济南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11个临时机构成员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济南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11个临时机构成员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济南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11个临时机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08•【字号】济政办字[2008]36号•【施行日期】2008.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济南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11个临时机构成员的通知(济政办字〔2008〕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确定调整济南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11个临时机构成员。

现将调整后的临时机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一、济南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殷鲁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许强(市政府秘书长)邸永光(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张海灵(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孟繁银(市发改委副主任)郑宝玺(市经委副主任)郑应德(市科技局副局长)李大江(市监察局副局长)徐春华(市公安局副局长)邵国华(市安全局副局长)王毅(市财政局副局长)郭连新(市人事局纪检组长)姜华(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闫珂(市外经贸局纪委书记)苑子建(市统计局副局长)沈承俊(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王嘉岳(市国税局副局长)王利民(市地税局总经济师)葛春林(市工商局副局长)高斌(市外办副主任)陈广平(市法制办副主任)周鸿雁(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刘安乐(市保密局副局长)王珏琰(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项军(市信息中心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和决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张海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济南市招生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邹世平(副市长)副主任:张伟(市政府副秘书长)陈东生(市教育局局长)成员:刘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安乐(市保密局副局长)唐晓群(市发改委总经济师)季良(市建委副主任)胡晓卉(市教育局副局长)朱路明(市科技局副局长)王健(市公安局副局长)丁毅(市监察局副局长)赵湘尧(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毅(市财政局副局长)姚德武(市人事局副局长)阳银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照亮(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姜华(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马继任(市卫生局副局长)彭林堂(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许彦林(市物价局副局长)田来远(市侨办副主任)曹鸣(市工商局纪委书记)张正春(市体育局巡视员)李四全(市环保局副巡视员)姚鲁(济南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市教育局,胡晓卉兼任办公室主任。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9.21•【字号】•【施行日期】2011.09.2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市)区经信局、机关各局办、处室、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我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及全委的信息化建设步伐,我委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

现将信息化领导小组名单及其职能通知如下:一、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宏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委党委委员担任。

机关各局、办、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

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黎毅兼任办公室主任,田立忠、毛明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工作由委信息中心承担。

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

二、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一)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委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全委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确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负责审定全委信息化工作规划和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负责经信系统信息化建设中的关系协调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国家、省经信系统安排的电子政务工程,领导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进度和应用效果。

(二)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对全委信息化工作进行组织实施。

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以及委党委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市经信系统信息化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2、统筹规划,推进全委信息化建设。

负责审核委内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方案,报委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并统筹推进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执行;3、组织开展对全市经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试点示范工作;指导、协调经信系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工作;4、组织开展全市经信系统信息化建设研讨和经验交流工作,汇总、统计全市经信系统信息化工作情况,负责国家、省经信系统济南地区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保障各个信息化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转;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承担委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8.12•【字号】济数字〔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济数字〔2024〕16号各区县(功能区)大数据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5 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19号),支持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财政局2024年8月12日济南市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为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数据资产入表,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加快释放数据价值,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5 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19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内容数据券是通过网络发放、流转、兑现的电子有价凭证。

具有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意愿和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成为数据券用户并可申领数据券,用于购买服务商提供的数据资产入表相关第三方服务,完成首单数据资产入表。

每家企业最高申领额度不超过20000元。

服务商是为企业提供数据资产入表服务咨询、数据盘点治理、数据合规评估、数据资产识别、数据资产入表辅导报告撰写、数据资产登记咨询等服务,协助企业完成数据资产入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二、活动形式数据券的发放、流转、兑现基于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以下简称泉惠企平台)数据要素券专区(以下简称数据券专区)实现。

关于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ERP系统推广组织机构的通知_电子版

关于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ERP系统推广组织机构的通知_电子版

中国石油集团西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西管人事〔2008〕158号关于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ERP系统推广组织机构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按照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十一五”期间将加快以ERP系统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步伐。

为了加强公司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ERP系统实施,经研究,公司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ERP系统推广组织机构。

一、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一)领导小组组长:凌霄副组长:汤亚利张强赵士峰吴双全闵希华(常务)王小龙成员:郭臣张文新邹永胜许春江李超涂远东韩华蔡辉陈志强孙乃有解小鹏谢岭杨洲杨永和刘剑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审查和批准公司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公司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技信息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

2、组织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

3、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负责对公司各单位信息化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4、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各项工作。

5、负责信息化建设方面其他日常事务的处理。

二、ERP系统推广组织机构(一)ERP项目指导委员会主任:凌霄副主任:汤亚利张强赵士峰吴双全闵希华王小龙成员:郭臣张文新邹永胜许春江李超涂远东韩华蔡辉陈志强孙乃有杨洲解小鹏谢岭杨永和王维张建坤袁运栋王新良ERP项目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负责审查和批准项目技术方案、实施计划、预算和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调整内容;检查和考核项目推广实施进度;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协调相关部门关系。

(二)ERP项目组1、ERP项目经理部经理:闵希华副经理:李超涂远东韩华蔡辉解小鹏庞贵良刘剑王凯曹天文肖连郭晓峰2、财务和成本控制组负责人:韩华成员:龚朝辉周海涛3、设备管理组负责人:庞贵良成员:史兴治刘宝元王进江徐烈刘图征毕峰东4、采购与库存组负责人:解小鹏成员:曹子龙李凡熊智贺安兵陈镜宇兰克华吉肖芳曾春风郁征刘兴5、销售与分销组负责人:张伟成员:臧勇王鸿南燕6、项目管理组负责人:涂远东成员:黄巍马伟军李韬廖赟7、综合组:负责人:李超成员:刘勇靳毅8、技术支持组负责人:刘剑成员:丁建辉金剑陈健高早晨王新生张茹ERP项目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系统推广计划;2、负责提出对系统的应用需求;3、协助和配合ERP实施组有关工作,并做好现场实施的协调组织和后勤准备工作;4、组织制定系统推广应用、运行维护的有关管理制度;5、组织系统在各专业的关键用户培训和应用工作;6、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推广实施进展情况;7、完成系统推广实施的验收准备工作;8、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成立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的通知-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成立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的通知-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成立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的通知正文:----------------------------------------------------------------------------------------------------------------------------------------------------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成立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蔬菜办(中心),局各处(室)站、局属各单位:为充分发挥科技对农业的引领支撑作用,动员和组织农业科技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扎实做好科技服务工作,特别是在遭遇各种自然灾害时,能及时应用科技指导救灾,确保农业丰产丰收,经研究决定,成立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技术指导小组组成技术指导小组按照地域和产业特点设置,由在本专业具有一定建树和影响的农业科技首席、执行专家组成(名单见附件)。

二、技术指导小组职责(一)为全市农业防灾抗灾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在农业生产遭遇低温、干旱、风雪、雨涝、病虫害等重大自然灾害时,第一时间深入受灾区,了解灾情,为广大农民提供应对灾害措施,及时有效地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围绕关键生产环节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围绕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根据各地产业特点,通过现场咨询、科技大集、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农村、农户和田间地头,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指导、技术咨询、农业实用技术展示、音像资料展播等服务。

(三)组织搞好重点的农业科技培训紧跟我市现代农业特色品牌基地建设进程,依托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创业培训工程,开展农业科技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同时,做好对广大农民的普及性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的致富本领和综合素质,为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附件: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名单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附件:济南市农业科技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名单组别责任区人员组成组长成员第一组平阴县吴兵郭洪军刘树震周学政孙宗华第二组章丘市于金友夏玉兰胡延萍王新兴张俊卫第三组历城区市中区任传猛赵西闫坤李树青邹永洲第四组商河县孙礼文姜慧玲张振成 XXX广穆佃文第五组济阳县天桥区王文军张伟丽徐延熙张恒义齐建俊第六组长清区槐荫区李秀深张利云朱晓蕾张兴龙宋广芝——结束——。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市政府部门负责人网上公开信箱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市政府部门负责人网上公开信箱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市政府部门负责人网上公开信箱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0.10•【字号】•【施行日期】2003.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市政府部门负责人网上公开信箱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更好地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市政府确定,在因特网上设立各部门负责人公开信箱,并从2003年11月起,受理社会各界和公众通过因特网向市政府各部门发送的电子信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宗旨市政府在网上设立部门负责人公开信箱,旨在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不断拓宽各县(市)区、各部门与社会各界联系的渠道,更直接地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职能,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更好地为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二、工作职责(一)受、办理社会各界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批评和投诉,解决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应由本部门或本单位负责处理的问题并负责答复。

(二)对网上信件反映的涉及多个部门或责任不清的问题,及时转报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处理。

(三)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办理情况由承办部门直接答复来件人。

三、工作程序(一)各部门每天要定时上网接收,并详细准确登记。

(二)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属于政策明确规定的问题,应即时或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要在7日内处理并答复来件人。

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的,要主动说明原因。

(三)各部门要定期对网上来件进行综合分析,对信件所反映的重大、敏感性或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重要的社情民意,要及时呈报本部门领导,并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四)每月5日前,各部门要将上一个月本部门网上信件受、处理情况通过计算机网络报市政府办公厅(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1.03•【字号】济政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19〕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3日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全面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城市数字化协调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一批行业领先领军企业,促进我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端高质高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1.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中国软件1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2.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对新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新认定的全国、全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瞪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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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9.21
【实施日期】2011.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立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机关各局办、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及全委的信息化建设步伐,我委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

现将信息化领导小组名单及其职能通知如下:
一、委信息化领导小组:
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宏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委党委委员担任。

机关各局、办、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

委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黎毅兼任办公室主任,田立忠、毛明辉兼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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