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之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法院保安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法院安全稳定,保障法院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法院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法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法院保安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法院保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法院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协助保安部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 保安员负责法院的安全巡逻、门卫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三、门卫管理制度1. 保安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统一制服,保持警容严整。
2. 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登记其姓名、单位、事由、联系方式等。
3.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法院内部区域,对携带危险物品或拒绝接受检查的人员,应立即制止并报告。
4. 严格控制车辆进出,车辆进入法院必须遵守规定路线,停车位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5. 夜间加强巡逻,确保法院安全。
四、安全巡逻制度1. 保安员应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对法院内部和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2.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排除。
3. 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防止犯罪行为发生。
4. 遇到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突发事件处理制度1. 保安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2. 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3. 维护现场秩序,确保人员安全。
4. 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六、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保安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失职渎职的保安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对不配合法院安全工作的来访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法院保安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提供警力支援,确保法院内外的安全。
信息共享
02
法院和公安部门定期交换相关信息,包括潜在的威胁、犯罪嫌
疑人信息等,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应急演练
03
法院和公安部门联合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双方在面对突发事件
时的协同应对能力。
与社区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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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宣传
法院与社区合作,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 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
安全防范
法院鼓励社区居民参与法院周边的安全防范工作 ,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及时向法院或公 安部门报告。
社区调解
法院与社区调解组织合作,将一些简单的民事纠 纷引导至社区调解,减轻法院工作压力,同时促 进社区和谐。
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动
与消防部门的联动
法院与消防部门保持紧密沟通,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消防部门能迅速赶到现场 进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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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验证
进入法院的人员需进行身份验证, 如出示有效证件,确保只有合法身 份的人员能够进入。
法院内部安全防范
监控系统
法院内应装设全面的视频监控系 统,覆盖所有重要区域,以及时
发现和记录异常情况。
巡逻安保人员
安保人员应定期在法院内进行巡 逻,确保内部安全,并及时应对
突发事件。
访客管理
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管理,限制 其在法院内的活动范围,防止未
对法院员工进行防火和应急疏散培训,提 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疏散能力。
03
人员培训与管理
安全意识培训
防范意识
加强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对安全 威胁的敏锐度和应对能力。
规章制度
深入学习和掌握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 确保在工作中严格遵守。
法院安全安保管理制度范文

法院安全安保管理制度范文法院安全安保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法院的安全和秩序,保护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法院的安全安保管理工作由法院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各部门和工作人员也应当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法院的安全。
第三条法院安全安保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法院安全安保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理,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法院安全安保工作应当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化安防设备和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安全保卫部门的职责和组织管理第六条法院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法院的安全安保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法院的安全安保制度和规章制度;(二)组织实施法院的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保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三)负责法院的安全保卫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四)组织法院的保卫力量进行巡逻和值班工作;(五)负责对法院内部和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六)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案件涉外安全保护工作;(七)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八)负责案件的限制出入和监视工作;(九)协助执行机关进行押解和看管工作。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门应当由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的人员组成,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
第八条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方法和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第九条法院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法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程序;(二)法院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的要求和措施;(三)法院的保密工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四)法院内部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和评估要求和程序;(五)法院内外人员出入和监视的管理办法;(六)法院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置程序;(七)法院保卫力量的巡逻和值班要求和安排;(八)法院案件的限制出入和监视工作。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法院安全措施为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良好的审判、办公秩序,防止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6月4日上午法警大队组织法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下午,党组成员、副院长又召集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刑庭、法警大队领导又学习了《安全保卫的紧急通知》,要求干警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现对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作出以下安排部署,确保机关安全万无一失。
一是强化安全保卫工作意识,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确保应急人员值班,通讯畅通,确保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快速反应。
二是根据法院的现有办公条件实际,对安全保卫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启用安检门,明确落实安检设施工作的具体领导和责任人。
三是严格落实门卫值班登记制度。
法警大队在保证开庭安全警务保障的前提下,检查日常安全工作中容易忽视的环节和盲点,在门卫处安排两名法警值班,两名法警对办公大楼进行不定时巡查,并建立来人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登记,防止外来人员携带危险品、违禁品等危及法院安全的物品,坚决杜绝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询问有关情况时,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四、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法警大队与办公室相互配合,深入法院各部门,开展法院安保工作调查活动。
尤其是认真排查重点要害部门、部位以及日常安全工作容易疏忽的环节和盲点,及时发现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并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五、加强庭审的安全防范工作。
审判前应预测案件的可能情况,制定防范预案。
开庭审理案件时,由法警站庭或值班,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法庭,如发现妨碍审判活动迹象的,及时进行处置,防止哄闹法庭事件的发生。
对当事人矛盾较大、可能出现过激反应的案件时,庭审前做好安全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六、加大重点部门检查力度。
将立案大厅、审判法庭、财务室、档案室、车库等关键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堵塞安全保卫漏洞,防止盗窃事故的发生。
法院保安服务方案

法院保安服务方案法院保安服务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安保防范工作,为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加强审判各环节安全防范意识。
全体法官干警切实树立安保意识,特别是审判人员对于矛盾激化的案件,密切注意审判的进程与当事人的情绪动向,设立案件安全隐患防范档案,加强与法警大队的沟通协调,做好防范工作。
各庭室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要求确保两名以上干警的同时在场,凡来院反映情况或信访的人员一律在信访接待室进行接待,确保工作严密无差错、安全隐患不进院。
二是加强规范机关安保值班工作。
在机关大门、立案大厅、办公楼内增加法警值班岗,由法警进行查验身份、安检检查、登记通报。
充分使用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仪和存包柜等安检设备,做到三个一律,即进院当事人及旁听人员一律将包寄存、入院入庭人员一律要进行安检、凡金属制品等违禁物一律不准带入。
开庭时,法警密切注意当事人及旁听人员的动向,防范危险于未。
坚持执行24小时值班、加班、值班巡查工作,在工作日下班时间、夜间、节假日、公休日安排法警值班,并对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门经常性进行巡查,坚持值班时期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彻底杜绝脱岗误报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安保设施投入。
进一步加大安保设施和人员的投入,对现有的安检门、_光机、手持金属探测仪、监控系统、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功能正常。
继续增配存包柜、防爆桶、消防栓等安防设施和装备,增加临聘法警和机动岗位,做到设施和人员的双重保障。
四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度,加强案件的风险评估与分析研判,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充分做好相关准备,认真研究对策与制定预案,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并随着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方案和警力部署,依法果断处置。
坚持信息反馈汇报制度,发现苗头尽量多做工作,并及时向院领导反馈汇报,力争把各类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重要一环。
为了保障法院的安全稳定,加强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一、人员管理1.建立健全法院人员管理制度,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入职审查,确保其身份真实、背景清白。
2.制定并执行严格的人员出入法院的检查制度,确保非法人员无法进入法院内部。
同时要对进入法院的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和身份审核,确保法院内部人员的安全。
3.制定并严格执行法院工作人员准入制度,以确保人员担任某些关键职位前经过严格的安全背景调查和审核。
二、场所管理1.建立法院的防火安全制度和紧急疏散预案,合理设置灭火器和灭火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备,确保法院内部的火灾风险最低。
2.加强法院内的视频监控系统,覆盖每个重要区域,能及时发现和记录异常行为,保证法院秩序的安全稳定。
3.对法院内的办公设备以及一些敏感区域设置访问权限,避免非法人员进入和窃取重要信息。
三、园区管理1.加强园区内的安全巡逻工作,严密监视园区周边的动态,确保法院周边环境的安全。
2.加强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定期组织联合演练,提高园区的应急处理能力。
3.建立并加强对园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信息安全1.建立并严格执行法院内部的信息安全制度,做好信息的备份和加密工作,防止重要信息被窃取或丢失。
2.对法院网络系统进行安全防护和监控,防止黑客入侵,保护法院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
3.建立内部信息交流和共享审核制度,对法院内部的信息传递和共享进行严格管控,防止信息被非法泄露。
五、应急管理1.建立完善的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建立法院突发事件报警系统和疏散路线标示,确保在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安全疏散人员。
3.加强与相关公共安全单位的合作,及时获取和分享安全信息,共同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法院安全工作制度

法院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工作协调制度。
第三条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当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司法警察、保卫等部门的作用,加强与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的协作,确保法院安全。
第四条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当坚持对人、物、车辆、信息进行全面管理,确保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深入、持续开展。
二、安全保卫组织第五条法院应当设立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法院保卫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保卫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适量的兼职保卫人员。
第七条法院保卫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二)年满十八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四)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八条法院保卫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卫人员管理制度,对保卫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
三、安全防范制度第九条法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法院应当加强对出入口的管理,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立门卫值班室,配备专职门卫人员,严格执行来访登记、验证、物品检查等制度。
第十一条法院应当加强对审判区域、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法院应当加强对审判设备、消防设备、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法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络、通讯、电子信息等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信息网络安全。
四、应急处理制度第十四条法院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处理制度,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
法院安保卫工作预案范本

一、预案概述为保障法院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司法权威,确保法院工作人员和来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保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确保法院工作秩序稳定,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生。
2. 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法院安全无事故。
3. 提高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预案;(2)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法院安全保卫工作;(3)负责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法院各部门职责:(1)办公室:负责起草、修订安全保卫工作预案,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法警大队:负责法院安全保卫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巡逻、安检等工作;(3)政工科: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考核;(4)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四、安全保卫措施1. 人员管理(1)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2)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审查,确保人员身份真实;(3)对法院内部人员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法院。
2. 物资管理(1)加强法院内部物资管理,确保重要物资安全;(2)定期对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3)对法院内部建筑物、设施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安全隐患。
3. 安全检查(1)法警大队每天对法院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法院办公区、审判区、生活区等区域进行全面检查;(3)对重大活动、敏感时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4. 安全巡逻(1)法警大队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确保法院安全;(2)在法院门口、立案大厅、审判庭等重要部位设置巡逻岗;(3)加强夜间巡逻,防止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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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为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良好的审判、办公秩序,防止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6月4日上午法警大队组织法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下午,党组成员、副院长又召集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刑庭、法警大队领导又学习了《安全保卫的紧急通知》,要求干警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现对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作出以下安排部署,确保机关安全万无一失。
一是强化安全保卫工作意识,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保证应急人员在岗在位和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快速反应。
二是根据法院的现有办公条件实际,对安全保卫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启用安检门,明确具体领导和责任人落实安检设施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门卫值班登记制度。
法警大队在保证开庭安全警务保障的前提下,对日常安保工作容易疏忽的环节和盲点进行排查,在门卫处安排两名法警值班,两名法警对办公大楼进行不定时巡查,并建立来人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登记,防止外来人员携带危险品、违禁品等危及法院安全的物品,坚决杜绝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询问有关情况时,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四、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法警大队与办公室相互配合,深入到法院各部门开展好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排查活动。
尤其是认真排查重点要害部门、部位以及日常安全工作容易疏忽的环节和盲点,及时发现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并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五、加强庭审的安全防范工作。
在开庭审理前要对案件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判,制定防范预案。
开庭审理案件时,由法警站庭或值班,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法庭,如发现妨碍审判活动迹象的,及时进行处置,防止哄闹法庭事件的发生。
对当事人矛盾较大、可能出现过激反应的案件时,庭审前做好安全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六、加大重点部门检查力度。
将立案大厅、审判法庭、财务室、档案室、车库等作为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堵塞安全保卫漏洞,防止盗窃事故的发生。
七、严格执行夜间院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确保院内24小时有专人值班,要求在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不定时地在法院办公楼层加强巡逻,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巡视,发现可疑之处,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分管领导,值班人员未尽到责任的,视情况分别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