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卫所医疗保障浅析
明朝的医学与医疗制度

明朝的医学与医疗制度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朝代,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医学与医疗制度也有着独特的特点和深远的影响。
在明朝期间,医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医疗制度也逐渐完善,为人民的健康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一、医学教育和医学研究在明朝时期,医学教育和医学研究得到了重视和发展。
皇室建立了医学院和医学院附属的医馆,培养了大批的医学人才。
相传明太祖朱棣曾亲自下旨设立“金陵大学”,其中就设有医学院,培养了不少具有医学和药学知识的人才。
此外,明朝还建立了许多著名的医学研究机构,如“国药馆”和“太医院”等。
这些机构不仅涵盖了中医和西医,还注重中西医学的交流与融合,为医学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学术基础。
二、明朝医学的特点明朝的医学在传承前代医学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特点。
首先,明代医学注重实践,重视临床经验的积累。
医生们通过大量的医疗实践,总结出了丰富的治疗经验,提高了医疗水平和治疗效果。
其次,明朝医学强调“阴阳平衡”和“五脏和谐”。
医生们认为人体的健康与阴阳的平衡密切相关,只有通过调整体内的阴阳平衡,才能实现健康。
对于五脏的相互关系,明代医学也提供了详细的解释,在治疗时针对不同的疾病调整五脏的功能和相互关系,以达到治愈的目的。
此外,明朝医学还注重药物的研制和运用。
明代医学家经过反复试验,提取出了许多有效的草药,并将其用于治疗不同的疾病。
这些草药经过合理的搭配和制作,具有良好的疗效,为病人提供了有效的治疗方案。
三、明朝的医疗制度明朝对医疗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确保了人民的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首先,明朝建立了全国性的医疗机构和配药设施,将医院和药房建设在城市和乡村,保证了人们能够方便地得到医疗服务和药物支持。
其次,明朝制定了一系列的医疗法规和制度,明确医生的职责和义务。
明代《大明律》中明文规定了医生应当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技术,并对医疗过程中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这些制度为医生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南,保证了医疗质量和安全。
明清时期的医药与卫生制度

明清时期的医药与卫生制度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医药与卫生制度高度发展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中国医药和卫生制度的繁荣对于人类健康的研究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下文中将详细探讨明清时期中国的医药发展和卫生制度。
医药发展在明清时期,医学与快速发展。
明代早期,叶天士以“必要取法于药物,必须依靠于辨证论治,必须注重从实际找到符合病情的治疗方法”为理论依据,开创了辨证论治医学。
而到了明代中后期,朱震亨提出了“望闻问切”的四诊法,这也是中国医学史上的里程碑。
四诊法注重医生对患者的望、闻、问、切,使医生能够更准确地诊断病情。
同时,朱震亨还在《格致余论》中提出了对人体的结构、生理和病理的观察与研究,使得中国医学领域的教育更为全面。
在医学技术方面,明清时期,一些刀法和针灸法得到了大幅改善。
曾参院的《金匮要略》、王茂元的《针灸甲乙经》、杨绍忠的《黄帝内经太素》等一系列著作出现,为中国医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药物学方面,明清时期药物的来源十分广泛,包括天然药物、植物药物、矿物药物和动物药物。
而在药物制备方面,明代朱权的《本草纲目》、李时中的《医学启源》、清代李时钊的《本草纲目拾遗》等著作,保存了大量的中药方。
这样,由于古代中医使用的草药在当时存在的种类非常多,中医在一定程度上还有一些价值可以传承。
卫生制度在明清时期,中国卫生制度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完善。
明清时期,中国不仅增强了清洁卫生习惯,还提倡了诸多卫生知识。
比如,在明代末期,弘治十五年,明太祖创办的《万历医书》中强调颐养生命。
而在清代,雍正帝还颁布了《关承光十三经注解》,严禁胡乱食用药物,促进健康饮食。
此外,在卫生方面,明清时期中国还建立了一些医疗机构。
明朝的太医局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医疗机构,后来它被清朝整合进了“医学总局”,专门负责医药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
总体来说,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医药与卫生制度高度发展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中国通过丰富的医学理论和技术知识,提高了人们对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为当今现代医学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和路线。
明朝的医疗设施与卫生保健

明朝的医疗设施与卫生保健明朝时期,医疗设施与卫生保健在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满足人们对健康的需求,明朝制定了一系列医疗政策和卫生规定,并建立了一套相应的机构和设施。
一、医疗设施的建设在明朝时期,医疗设施的建设得到了极大的关注和重视。
首先,明朝政府设立了许多官办医馆和医校。
这些医馆和医校分布于全国各地,为民众提供医疗服务和医学教育。
其次,明朝还建立了一整套的医疗机构体系,包括国家级的医学机构、地方级的医院和药店等。
这些机构不仅提供医疗服务,还致力于医学研究和药物研发。
二、卫生保健的实施在明朝时期,卫生保健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
明朝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卫生规定,要求人们保持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明朝实施了以下几项措施。
首先,明朝政府鼓励人们保持个人卫生,特别是妇女和儿童。
各地政府设立了妇女和儿童保健中心,提供健康咨询和疾病预防服务。
其次,明朝政府还加强了公共卫生的管理。
政府设立了公共卫生部门,负责监督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此外,明朝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立公共厕所、清理垃圾、消毒食品等,以确保公共环境的卫生和健康。
三、医疗技术的进步明朝时期,医疗技术得到了显著的进步。
在药物方面,明朝医学家对草药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开发出了许多有效的药物。
他们还总结了许多治疗临床病症的经验,并编纂了大量的医学著作。
这些著作不仅为医生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也为后世的医学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
另外,明朝在手术技术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明朝医生对外科手术进行了长时间的实践和总结,掌握了一定的外科手术技巧。
他们能够进行拔牙、疝气手术等基本的外科手术,并在不断的实践中完善了手术技术。
四、医务人员的培养为了提高医疗水平,明朝还注重培养医务人员。
明朝政府设立了专门的医学院校,培养了大批医学人才。
这些医学院校的教学大纲和教材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定。
同时,明朝政府还通过考试和评职制度来选拔医务人员,确保他们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技能。
明代卫所医疗保障浅析

明代卫所医疗保障浅析张金奎医疗在军队建设中居于特殊地位,但在以往的研究中,似乎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本文试就这一问题做一粗浅分析,以求抛砖引玉,并就教于方家。
据《明史》记载:明廷在“边关卫所及人聚处,各设医生、医士或医官,俱由本院(太医院)试遣。
岁终,会察其功过而殿最之,以凭黜陟”1[①],在个案资料中,我们也确实能看到卫所设有军医的例证,如晋王府的军医祝敬1[②]、宁夏右卫医士汪铨1[③],等等。
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下旨:凡守卫军士“本身若有暴疾,本管官旗即放归营所,请医调治。
或看视迟慢、放回犹豫,致令病甚,亲管小旗杖一百,总旗杖九十,百户住俸一月。
其病军食钱带去,不必琐碎来奏。
” 1[④]另外,生病军士还享有不参加点名的权利1[⑤]。
此外,卫所中似乎还设有专门治疗马匹疾病的兽医。
《明太宗实录》载:永乐七年四月,“赐锦衣等卫官军送马赴北平者钞,,旗军、余丁、医兽各五锭”1[⑥]。
明代称马医为兽医1[⑦],《实录》中提到的护送军马的“医兽”,应即是兽医。
乍看起来,明代卫所似乎拥有完备的医疗体系。
但实际情形如何呢?在万历《大明会典》中记录有“各处用药医官医士员名”,摘录如下: 东直房:医士三十六名;安乐堂:医官三员,医士三十名1[⑧];团营:医官一员,医士十二名;五军营:医官一员,医士二名1[⑨];神枢营:医官一员,医士三名;神机营:医官一员,医士四名;锦衣卫:医士三名;万全右卫:医士一名;怀来卫:医士一名;独石:医士一名;白羊口:医士一名,,1[⑩]东直房是六部、都察院、大理寺堂上官候朝之所,为这些重臣安排较多的医生是很自然的事。
团营设于景泰年间,成化间有一等军14万余,武宗时仅剩锐卒六万五百余,稍弱者二万五千余,合计不过八万五千多人。
按85,000人计算,平均6500余人才有一名医士。
五军营、神机营、神枢营(原名三千营,嘉靖间改)即京营三大营,永乐时设立,人数最多时近40万,后日渐削减,世宗时额兵10万7千余人,后勉强奏齐12万。
明朝的公共卫生制度

明朝的公共卫生制度明朝时期,公共卫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和完善。
明朝朝庭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以下将详细介绍明朝的公共卫生制度。
首先,明朝建立了一整套的行政机构,专门负责公共卫生事务。
明初,朝廷设立了疫疠司和医官局,负责防疫和医疗等公共卫生事务。
后来,又设立了疯乱司、战乱司等机构,专门处理疾病和社会紧急情况的防控。
这些机构统一协调、监察卫生事务,为民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卫生服务。
其次,明朝实行了严格的防疫政策。
明朝从制定政策到具体执行都非常重视防疫工作。
一方面,朝廷规定了防疫法令,明确了防疫的责任和要求。
另一方面,朝廷还对流行病高风险地区进行了划定,并设立了疫病传染和停止贸易的边境卫生关卡,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这些措施有效地隔离了疫病的传播,保护了人民的健康。
再次,明朝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
明朝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大量医院和药铺,为民众提供了医疗和药物的服务。
政府还派遣有经验的医生到各个州县,负责外出巡诊和传授医术。
明朝还提倡本草学,编纂了《本草纲目》,对草药进行了系统整理和归纳,为医学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
另外,明朝还重视水利工程的建设,并在城市和乡村修建了一系列水利设施,如水井、水库、水渠等。
这些设施不仅为居民提供了饮用水,也有助于卫生环境的改善,减少了水源污染和传染病的传播。
此外,明朝还鼓励和规范了社会的卫生活动。
例如,朝廷鼓励民众建造厕所,并规定了清洁卫生的标准。
为了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不时还进行清扫、整修和园林绿化等活动。
此外,明朝还建立了衣食监和三老监等机构,负责保障食品质量和公共卫生,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和不良商贩的行为。
然而,明朝的公共卫生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医疗资源的有限性,很多农村地区缺乏医疗服务。
其次,由于城市人口密集和环境卫生问题,城市中常常爆发疾病和疫情。
此外,由于缺乏现代科学的支持,明朝的医学水平有限,医治疾病的效果往往不甚理想。
明朝的医学与疾病明代医生和疾病的治疗方法

明朝的医学与疾病明代医生和疾病的治疗方法明朝的医学与疾病治疗明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时代,许多领域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其中包括医学与疾病治疗。
在这个时期,明代医生通过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治疗方法,为人们提供了有效的医疗服务。
本文将介绍明代医学的特点以及疾病的治疗方法。
一、明代医学的特点1. 继承传统医学:明代的医学基础是在前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尤其是在宋代和元代的医学典籍的基础上,明代医学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发展。
2. 重视望、闻、问、切四诊法:明代医生注重通过望、闻、问、切等方法来判断疾病的症状和病情。
这种方法能够帮助医生对疾病做出准确的诊断,为治疗提供指导。
3. 追求细致入微的治疗:明代医学家注重疾病的细致分析,他们相信通过了解身体的微妙变化,可以准确地判断疾病的发展和治疗效果。
二、疾病的治疗方法1. 饮食疗法:明代的医生非常重视饮食对身体健康的影响。
在治疗疾病时,他们会根据病情给患者制定特定的饮食方案。
例如,对于胃病患者,明代医生会建议他们少吃辛辣食物,多食用清淡易消化的食物。
2. 草药治疗:明代医学家对草药的运用非常熟练,他们认为草药能够有效地缓解疾病症状并促进康复。
明代医生经过长期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总结出了许多治疗方案。
比如,常用的草药如当归、黄芩、黄连等在明代被广泛应用于治疗各类疾病。
3. 针灸疗法:针灸疗法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明代得到了更多的发展和应用。
明代医生通过刺激人体的穴位来调节气血,达到治疗各类疾病的效果。
针灸疗法的使用不仅可以减轻疼痛,还可以改善气血循环,增强免疫力。
4. 外科手术:明代医生在外科手术方面也取得了一些突破。
他们使用麻醉剂使手术过程不那么痛苦,并注重术后的护理。
外科手术的发展为复杂的疾病治疗提供了新的途径。
5. 传统的辅助疗法:明代医生还使用了一些传统的辅助疗法,如推拿、拔罐等。
这些疗法可以促进血液循环、舒缓压力和释放肌肉紧张等,对疾病的康复有积极的作用。
明朝的医学教育与医疗体系
明朝的医学教育与医疗体系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朝代,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医学教育和医疗体系的发展也是其中的亮点。
本文将探讨明朝时期的医学教育和医疗体系,了解明朝医学在历史中的重要地位和深远影响。
一、医学教育的发展明朝时期,医学教育得到了极大的重视和推动。
明太祖朱棣在建立明朝后,便重视医学教育,并决定在北京建立国立医学院,以培养一批优秀的医学人才。
该医学院以唐宋时期的“太医署”为蓝本,进行了系统地改革和完善。
它着重注重基础医学教育,强调研究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明代的医学教学内容主要包括《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等古代经典著作,以及医学理论和医药学等相关知识。
医学院设有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层次的教育系统,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针对性的教学内容和培养方案。
学生在医学院修满规定的课程后,需要参加一定的考试,通过后才能获得医学学位。
二、医疗体系的建设明朝时期,医疗体系的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朱棣实行“裕民政策”,大力发展农业和手工业,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医疗需求。
为了满足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明朝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一系列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等。
明代的医院建立在城市和乡村的关键地点,以方便人们就医。
医院内设有多个科室,如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医院还会聘请多位医生和药师提供医疗服务。
此外,明朝还设立了许多诊所,以满足农村地区居民的医疗需求。
在医疗体系建设方面,明朝注重医学和药物的研发,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制度,例如明代实行的“方锦制度”,将名医的治疗方案记录下来,以供后人参考和学习。
明朝还建立了药房和药物质量监管制度,以保障人们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三、明朝医学的影响明朝时期的医学教育和医疗体系建设不仅为当时的医学发展做出了贡献,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明代医学教育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医学家和医药学家,为中国古代医学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明代以后,医学教育和医疗体系的建设不断发展,吸收了明代医学的经验和教训,并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
明朝卫生所管理制度是什么
明朝卫生所管理制度是什么首先,明朝卫生所的组织结构非常清晰。
卫生所设立单位包括总卫生所、地方卫生所和村级卫生所。
总卫生所是最高行政单位,负责所有卫生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地方卫生所是负责地方卫生工作的基层单位,主要承担卫生教育、疾病防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工作。
村级卫生所则是负责为村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的单位。
这种层级结构清晰、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有利于卫生所的管理和运作。
其次,卫生所的人员管理也是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卫生所的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他们需要经过严格的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
医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医疗技术和医德,护士和药剂师则需要具备相应的护理和药物知识。
此外,卫生所还会配备一定数量的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负责卫生所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这样的人员管理制度,保障了卫生所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再次,卫生所的医疗设施和器械是卫生所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卫生所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医疗设施和器械,包括诊疗室、手术室、药房、医疗器械等。
这些设施和器械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和管理,确保其符合卫生所的医疗需求和标准。
此外,卫生所还需要定期进行设施和器械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以确保其正常运作和使用。
最后,卫生所的管理制度还涉及到卫生所的经费预算、医疗服务收费、医疗质量评估等方面。
卫生所的经费预算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卫生所的经费使用合理、合法。
医疗服务收费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不能私自调高价格。
医疗质量评估需要定期进行,以确保卫生所的医疗质量处于良好状态。
总的来说,明朝卫生所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完善和严格的,其组织结构清晰、人员管理严格、医疗设施和器械完备、经费预算和医疗服务收费规范,这些都有利于卫生所的管理和运作,保障了卫生所的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
明朝的公共卫生制度
明朝的公共卫生制度
明朝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是我国历史上非常繁荣
的一个时期。
而在这个时期,公共卫生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为了让人民群众能够过上更加健康的生活,明朝采取了一系
列措施。
首先,明朝时期建立了非常完善的医疗制度。
在这个时期,明
朝政府颁布了很多有关医疗方面的政策,包括医师的注册规定、
药品的生产和管理规定等等。
据史书记载,当时除了宫廷中有专
门的医生,整个社会都有相应数量的医师,而且在医师的门诊中,经常能够看到排队等候看病的人们。
其次,明朝时期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保健制度。
在这个时期,
人们普遍重视保健工作,为此还成立了许多专门的机构和组织。
比如,明朝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养生馆”,在这个地方,人们可以
学习养生之道,也可以在养生馆里享受各种养生服务。
此外,在
这个时期,还有“宣和堂”和“桂삵社”等组织,主要是为了宣传保健知识,帮助人们远离疾病和伤害。
另外,明朝时期还加强了关于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在
这个时期,明朝政府颁布了许多有关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方面的
政策,加强了食品和水源的质量管理,提高了城市环境的卫生状况。
在这个时期,人们普遍贯彻了“科学饮食、不浪费食品”的观念,从而保证了每个人都能够获得足够的营养。
总的来说,明朝时期的公共卫生制度是一个全面的制度,涉及到医疗、保健、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方面。
这个制度的实施,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为我国的历史文化留下了无穷的珍贵财富。
明代的社会福利与医疗保健
明代的社会福利与医疗保健明代的社会福利与医疗保健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意义重大,尽管社会福利制度与现代社会相比有限,但明代的一些措施为社会稳定与发展做出了贡献。
医疗保健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关注和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们的生活品质。
明代社会福利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救济措施。
明代设立了一些救济机构,用以帮助穷困和灾难中的人们。
其中最著名的是“京察院救济司”,它的任务是为京城居民提供救助。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性的救济机构,负责帮助当地人民。
这些救济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会贫困现象的压力,使人们能够渡过难关。
除了救济措施,明代社会也注重提供养老保障。
明代设立了一些老年服务机构,为年迈的人们提供养老福利。
这些服务机构提供食宿、医疗等服务,并经常组织一些娱乐活动,以使老人们在晚年的生活中能够享受乐趣。
对于医疗保健,明代也采取了一些积极的举措。
明代吸收了唐代医学经验,继承和发展了中医药传统。
当时的皇帝非常重视医学事业,建立了一系列的医学院校和医馆,致力于培养优秀的医生。
在城市与农村,都建有一些医院和药店,以提供诊疗和药物。
明代的医疗保健体系还与社会福利相结合。
例如,在一些偏远地区,明朝政府会派遣医生前去开设医疗点。
这些医疗点不仅提供医疗服务,同时为居民提供免费药物和咨询。
这样的医疗保健措施有效地改善了当地人们的健康状况。
明代还加强了对于疾病防控的管理。
为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明朝政府大力推行卫生政策,加强了对于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当时的政府还对一些传染病采取隔离措施,以控制疫情的扩散。
然而,尽管明代在社会福利与医疗保健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由于历史局限性,这些措施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社会福利体系不完善,覆盖范围有限,很多贫困人口无法得到及时救助。
医疗保健的发展也面临种种困难,医疗技术相对落后,很多疾病无法得到有效治疗。
总的来说,明代的社会福利与医疗保健是当时社会进步和人民福祉改善的一部分。
尽管存在一定的不足,但这些措施仍然为人们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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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卫所医疗保障浅析张金奎医疗在军队建设中居于特殊地位,但在以往的研究中,似乎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本文试就这一问题做一粗浅分析,以求抛砖引玉,并就教于方家。
据《明史》记载:明廷在“边关卫所及人聚处,各设医生、医士或医官,俱由本院(太医院)试遣。
岁终,会察其功过而殿最之,以凭黜陟”1[①],在个案资料中,我们也确实能看到卫所设有军医的例证,如晋王府的军医祝敬1[②]、宁夏右卫医士汪铨1[③],等等。
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下旨:凡守卫军士“本身若有暴疾,本管官旗即放归营所,请医调治。
或看视迟慢、放回犹豫,致令病甚,亲管小旗杖一百,总旗杖九十,百户住俸一月。
其病军食钱带去,不必琐碎来奏。
”1[④]另外,生病军士还享有不参加点名的权利1[⑤]。
此外,卫所中似乎还设有专门治疗马匹疾病的兽医。
《明太宗实录》载:永乐七年四月,“赐锦衣等卫官军送马赴北平者钞……旗军、余丁、医兽各五锭”1[⑥]。
明代称马医为兽医1[⑦],《实录》中提到的护送军马的“医兽”,应即是兽医。
乍看起来,明代卫所似乎拥有完备的医疗体系。
但实际情形如何呢?在万历《大明会典》中记录有“各处用药医官医士员名”,摘录如下:东直房:医士三十六名;安乐堂:医官三员,医士三十名1[⑧];团营:医官一员,医士十二名;五军营:医官一员,医士二名1[⑨];神枢营:医官一员,医士三名;神机营:医官一员,医士四名;锦衣卫:医士三名;万全右卫:医士一名;怀来卫:医士一名;独石:医士一名;白羊口:医士一名……1[⑩]东直房是六部、都察院、大理寺堂上官候朝之所,为这些重臣安排较多的医生是很自然的事。
团营设于景泰年间,成化间有一等军14万余,武宗时仅剩锐卒六万五百余,稍弱者二万五千余,合计不过八万五千多人。
按85,000人计算,平均6500余人才有一名医士。
五军营、神机营、神枢营(原名三千营,嘉靖间改)即京营三大营,永乐时设立,人数最多时近40万,后日渐削减,世宗时额兵10万7千余人,后勉强奏齐12万。
以12万人计算,每万人才有一名医士1[11]。
如此寡少的医官显然无法满足军士医疗的需要。
宣德五年,副总兵都督方政报告:“独石、赤城、雕鹗备御官军有患病者,无医治疗。
”明廷批复:“令太医院给药,遣医士二人往疗,半年一更。
”1[12]可见,在宣德五年以前,独石等前线根本没有配备医疗人员。
另从《大明会典》记载独石只有一名医士来看,宣德五年派遣的两名太医院医士并非同时赴任,而是各去半年,依次轮换。
由一名医士负责所有将士的医疗显然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正统五年,“独石等卫备御官军患病,命医往治之”1[13],直接证明了这一点。
和独石等地相比,白羊口配备医士的时间更晚。
景泰元年,“守备白羊口指挥李信等奏:官军多疾,乞拨医领药来疗,从之”1[14]。
此时距明朝立国已经82年。
和卫所相比,安乐堂的医士数量明显偏多。
元代的安乐堂用于军士养病,带有军医院的性质,重视安乐堂的建设与否是衡量将领是否爱护军士的一个基本标准。
如被人称道的宁万户的一个功绩即是“起屋百楹以居戍兵,置安乐堂三区以养病卒”1[15]。
而明代的安乐堂是什么性质呢?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对此有详细记载:禁城北安门外,有安乐堂,为永乐十五年所建,以处工匠之疾病者。
近来则与工匠无涉,唯内臣卑秩无私宅可住,无名下官可依者,遇疾且殆,即徙入此中,以待其殒,且槥送净乐堂焚化,不欲以遗骼污禁掖也。
其中或气未绝稍能言动,尚为摊钱博塞之戏,争胜哓哓,闻者叹笑;内廷宫人无位号名秩而病故,或以谴责死者,其尸亦传达安乐堂,又转致停尸房,易朱棺再送火葬1[16]。
前代的军医院到明朝已经沦为病危宦官的临终住所和病故宫人的停尸房。
同时病危的宦官数量不会很多,明廷为这些数量有限的濒死宦官安排了33名医士,除了显示出宦官在明代的特殊地位之外,更凸显出对军士医疗的冷漠。
首都附近的卫所医疗水准尚且非常低下,地方卫所的情况更不会好。
正统三年,大同参将石亨上奏:“奉命率游兵巡逻塞外,动经旬日,军中往往有疾病者,乏人治疗。
”明廷“命山西布政司及都司各选医一人,随军往来,仍令支给官钱措置药饵”1[17]。
明初的医士只在卫所配备。
为了提高反应能力,应对蒙古贵族的突然袭击,北边的卫所兵制在正统年间已经开始向营兵制转化。
在兵制变化过程中,医疗保障体制没有跟上变革步伐勉强可以算明朝政府的一个失误。
那么,凉州卫直到正统九年才设医士1[18],则只能说明明廷对卫所的医疗保障根本就不重视。
正统十年,协赞延绥军务监察御史马恭奏:“沿边诸寨军士不下数万,荒远偏僻,不近州县。
兼无药饵,疾疫时行,坐以待毙,诚可矜悯。
请东自孤山寨,西至定边营,凡十六处,各设医一人,随营治疗,并支给官钱,措置药饵。
”1[19]可见,凉州卫的情况并不是特例。
马恭的建议虽然得到朝廷批准,但孤山寨等地远在塞北,生活条件非常艰苦,难得会有高水平的医士愿意前往1[20]。
成化十七年,户部报告:“今陕西、甘肃等十余卫所医、药俱缺,疾疫无所疗治。
”1[21]从侧面证实马恭的建议确实没有实现。
对于这种情况,户部等部门亦感到应该予以纠正,于是在会议后提出了“请敕所司各立医学一所,选精通医术者教军余子弟习业”1[22]的建议并获得批准。
在官医不足的情况下,在卫所设立医学,自行培养医疗人才不失为一个可行的补救方案。
这一方案并非户部首创,在此前已经多次由地方官员提出,并在局部实施。
如宣德四年从守备都指挥刘永所请,“设河州卫阴阳、医学”1[23];宣德九年,“置陕西西宁卫军民指挥使司阴阳学正术一员、医学正科一员”1[24];宣德十年,“设四川都司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医学”1[25];正统二年,置辽东都司医学及属卫药局1[26],景泰五年,从山西右参政叶盛所请,“命太医院选谙晓方脉医士一名往口外独石等八城教军士习医,岁一更代”1[27],等等。
据笔者所知,最早设立医学的卫所是四川盐井卫。
洪武二十八年,“置四川盐井卫军民指挥使司儒、医、阴阳学官”1[28]。
不过盐井卫是军民卫,在军事之外兼有一定的行政职责,其官员的配置和州县行政机构有一定的共性,与普通的卫所有较大的区别。
前面提到的西宁卫、松潘卫、辽东都司等与之有共同之处。
所以,景泰五年独石等处医学的设立才是普通卫所设立医学的起点。
不过,《明英宗实录》只提到每年派太医前往独石等处教军余习医,并没有提及是否正式设立了医学,所以,一般卫所医学设立的起始时间暂时还不明确。
卫所医疗所需医药以及医学的办学经费原则上都由官方支给。
但在户部强调节支的大背景下,以上经费往往需要卫所自行解决。
如在宁夏,位于南薰门内大街的药局常年贮存公用样田粮1680石4斗,“以备兵马药饵并各衙门新红纸烛之用”1[29]。
进入明中叶,军屯的经营方式有了很大的改变,军方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自主权,在调整军屯土地分配关系时常常会留出一部分土地作为公田,交给军士耕种。
公田所得尽管也要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但军方拥有较多的自主支配权。
如成化十八年,云南都司修筑屯田水利,“以都司公田所收租鬻银及余粮银给用”1[30]。
宁夏卫所用公田收入采买药品与云南的情况雷同。
贵州的情况是另外一副样子。
“黔俗尚鬼”,民间有病,不问针砭。
巡抚江东之为改变这种状况,“移中军于督抚之旁,以中军厅改惠民药局,不劳民而事集。
且在通庄定番州有上田五十亩,余与直(值)指应公,益以百金之田。
其租令州官如学田易价,定于六月解府给医者备药饵以为常”1[31]。
在这里,医药经费有了专门的来源,较之宁夏等地,保障更为有利。
江东之主持设立的惠药田从属于惠民药局,并不专为卫所服务。
但贵州地区的形势是军强民弱,民籍人口和卫所军户的数量大体持平1[32],行政机构很多脱胎或依附于卫所。
隶属于行政机构的惠民药局很多原本隶属于卫所,卫所军户是其主要的服务对象。
如洪武二十七年,“置普定卫儒学及惠民药局”1[33]。
因此,惠药田的设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卫所医疗经费的补充。
明末民间有句讥讽朝廷的俗语:“翰林院文章,武库司刀枪,太医院药方,都是有名无实的。
”1[34]太医院的药方尚且不管用,由太医院派往卫所的医士以及医学教师的水平可想而知。
这一结果的出现与明代官医的选拔及使用制度有密切的关系。
明代沿袭元制,设有专门的医户。
医户之家世代必须做医生,是太医院以及各地官办医疗机构中医官、医士的主要来源。
被选充医役者,“洪武以来例免原籍民差”,但不能自由退职,“凡医生残疾及年七十以上不堪应役者放免”1[35]。
这样,医生对医户而言不仅是一种职业,更是法定的力役。
在这样的选拔制度下,如何保证医士的业务水平就成了大问题。
弘治五年,明廷规定,凡医家子弟,“查照旧例,选入本院,推堪任教师者二三人,教习医术,每季考试……通晓本科者,收充医士,食粮当差。
未通晓者,仍令习学一年再试。
三试不中者,黜之。
”1[36]但嘉靖六年礼部尚书桂蕚等却奏报:“古者,医师岁终皆有考核,故术业久而益精。
今拘于世业,按籍收人,一入供事,永无考核。
”1[37]可见,太医院医生的考核制度并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
尽管桂萼等提出的医士分等考核的建议被采纳,但太医院医士冗滥的现象却愈演愈烈,甚至连专为皇帝服务的圣济殿医士也混进了滥竽充数之辈1[38]。
太医尚且如此,卫所医官、医士的水平自然不会好哪去。
礼在古代中国有着特殊的地位,对人的心理有着微妙的影响。
在官方提供的医疗保障无法满足实际需要,自己又无力改变的时候,人们自然而然的会把希望寄托于虚幻的超自然力量上。
宣德三年,宣府镇以“近年风雨不调,人多疾病”为由,请求“如郡县立坛致祭”1[39]。
在医疗方面,元代把三皇作为医家的神灵,在各地医学中普遍设立三皇庙,春秋祭祀。
明初一度沿用元制,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通祀三皇。
但很快被朱元璋以亵渎三皇为由予以取缔1[40]。
大概是碍于祖制,宣府军方并没有提出祭祀三皇的要求,只是希望设立风云雷雨山川社稷等祭坛。
对此,死守祖制的礼部认为“边卫似难比例”。
倒是明宣宗比较体贴下情,破例批准了这一请求1[41]。
随着军政的日益腐败,原本薄弱的医疗保障更加糟糕。
隆庆二年,镇守蓟镇的名将戚继光在奏本中提出:“各兵远来,原为保障地方。
不幸有病,地方主家当为调理,何乃忍视仆卧当街……应着原歇之家,领回调理。
或驱逐不容,及调理不善,至伤本兵者,歇家抵罪”1[42]。
把医治患病士兵的责任推给房东、歇家,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以爱兵如子著称的戚继光提出这样的建议说明此时明朝的军队医疗保障已经形同虚设,完全不具备修补和整顿的可能。
军方将领要维护士兵的利益,只能出此下策,别无他法。
不过,由于明代军户来源复杂,军队中有很多出身医学世家的官兵,这些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官医的不足。
六安卫千户、神针李玉1[43],桂林右卫百户刘廷震1[44],桂林右卫医士郑景川1[45],云南金齿卫的刘寅1[46],等等,都是出身于卫所的名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