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现代治理框架下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和内容变革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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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体系及其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体系及其主要内容

三、各层面规划的主要内容
3、城市分区规划
主要任务:总规完成后,大中城市可根据需要编制分区规划.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 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进一步规划安排,为详规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1主要内容
① 确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用地的容量控制; ② 确定市、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规模; ③ 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标高,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 围; ④ 确定绿化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走廊.对外交通设施、风景名胜区的用地界线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 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⑤ 确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划条件
乡规划、村庄规划
乡规划、村庄规划
乡、镇政府
报上一级政府审批
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 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同意
各层面规划的主要内容
三、各层面规划的主要内容
1、城镇体系规划
1主要内容 ① 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建设和发展条件; ② 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③ 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④ 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 ⑤ 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⑥ 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 ⑦ 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⑧ 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 ⑨ 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三、各层面规划的主要内容
2、城市总体规划
2强制性内容
① 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② 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限制性规定;城 市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 ③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主干道的走向、城市轨道交通的线路走向、大型停车场布局;城市取水口及其 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主管网的布局;电厂位置、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垃圾和 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④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建筑群、重要地下 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⑤ 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⑥ 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近期建设用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近期内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 资源的具体措施.

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改革创新的思考

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改革创新的思考

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改革创新的思考摘要:城乡规划是城镇化战略推进的基础与前提,本身具有全局性、综合性与战略性,需要立足于国家发展战略进行统筹规划,为当地居民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带动地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城乡规划法;问题;改革前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变化,越来越多的人都逐渐感受到城乡规划的重要性,通过城乡规划不仅仅可以有效提高我国的经济实力,还可以让我国在国际市场中占据更为重要的位置,而且从目前的形式上来看,城乡规划是一条发展中的正确道路,伴随着城乡规划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的城市与乡村的风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我国城乡规划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1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 “领导一换,规划重来” “一任领导一张图”,有人这样形容规划在实施中走样的现象,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一度受到质疑。

为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此外,修改乡规划、村庄规划的,也要依照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城乡规划法》这一规定从制度上保障了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避免了随意改规划,造成资源、环境和建设资金的浪费。

1.2城乡统筹规划,乡村纳入规划体系,乡村规划管理得到加强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城乡规划法》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

城乡规划不仅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也包括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乡规划法》对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实施、修编作出了明确规定,乡村规划管理有望得到加强,原来城乡二元的法律体系被打破,以往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使城市和乡村规划之间缺乏统筹协调,衔接不够,不适应新形势。

《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使城乡规划步入一体化的新时代。

当代中国社会建设中的协同治理一个分析框架

当代中国社会建设中的协同治理一个分析框架

当代中国社会建设中的协同治理一个分析框架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当代中国社会建设中协同治理的分析框架。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复杂化的社会需求。

协同治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其核心理念在于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商合作,以应对社会治理的挑战。

文章首先将对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进行梳理,包括协同治理的内涵、特点以及实现机制等。

接着,文章将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分析协同治理在中国社会建设中的应用及其成效。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构建一个分析框架,用以评估协同治理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实施效果,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通过对协同治理的分析,本文旨在为中国社会建设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以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与完善,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

本文也期望为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和实践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二、协同治理理论概述协同治理理论是近年来在公共管理领域崭露头角的一种理论,它强调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不同主体通过协同合作的方式,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以达到更高效、更公正、更可持续的治理效果。

这一理论的核心在于“协同”,即多元主体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旨在解决传统政府管理模式下单一主体难以应对的复杂问题。

协同治理理论认为,在当代中国社会建设中,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元主体都应当发挥各自的作用,形成合力。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代表,应当承担起引导、规范和监督的职责;市场则通过竞争和激励机制,推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社会组织作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能够增强社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公众则通过参与和监督,确保治理过程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协同治理的实现需要一系列机制和条件的支持。

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治理行为。

要完善政策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政策之间的衔接和配合。

还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协商平台,促进各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共赢。

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提升各主体的治理能力和协同意识,为协同治理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完善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思考

完善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思考
●关于区域规划的功能定 位
区域规划是为实现一定地 区范围的开发和建设目标而进 行 的 总 体 部 署, 为 城 市 规 划 提 供有关城市发展方向和生产力 布局的重要依据。[5]
欧洲国家较早建立了规划 体 系, 如 德 国 建 立 的 空 间 规 划 体系较为明确地提出了区域规 划 的 层 次, 重 点 解 决 和 协 调 各 州 之 间 的 规 划 问 题; 英 国 曾 在 20 世 纪 80 年 代 取 消 了 伦 敦 和 大 都 会 地 区 的 规 划 议 会 机 制, 导 致 区 域 规 划 一 度 停 止, 由 于 缺 乏 区 域 统 筹, 一 些 跨 区 域 性 的规划建设如基础设施建设不 能有效实施。21 世纪初,英国 政府将规划体系结构由两级重 新调整为国家、区域、地方三级, 并 出 台 相 关 法 案, 确 保 区 域 规 划的协调作用的发挥。
当 前, 国 家 级 新 区、 自 贸 区、经济示范区成为新的焦点, 各地争前恐后地加入申报行列, 但仍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
一 是 责 权 问 题。《 意 见》 中明确了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 主 管 部 门 作 为 编 制 主 体, 并 未 明确特定经济区管委会具备国 土 空 间 规 划 的 编 制 权。 同 时, 《意见》提出注重操作性的编 制要求,即“按照谁组织编制、 谁 负 责 实 施 的 原 则, 明 确 各 级 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 的 要 点”。 长 期 以 来, 各 类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发 挥 着 政 府 职 能, 推 动 各 类 规 划 的 实 施。 自《 意 见》 印 发 以 来, 部 分 省 市 陆 续 出 台 本 行 政 区 域 的 配 套 文 件, 其 中, 浙 江 省 印 发 的《 关 于 加 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 督实施的意见》提出部分类型 详细规划可由市县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或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

基于城乡融合发展背景的村庄规划创新探析

基于城乡融合发展背景的村庄规划创新探析

Construction & Decoration基于城乡融合发展背景的村庄规划创新探析秦菲菲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 广德 242200摘 要 我国已经步入城乡融合发展的全新阶段,城乡融合发展将对我国城乡要素流动、结构调整、空间布局转变和社会功能转化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城市融合新态势的村镇规划创新将是村庄规划研究和实施的主要方面,适应城乡多功能发展的新要求,重视村庄建设整体研究,综合城市发展要求和社会多元需求的城市规划类型创新,融入现代信息技术可以有效调和多元关系的村庄规划方式创新。

关键词 城乡融合;村庄规划;创新方式Analysis of Village Planning Innovation Based on Urban-Rural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Background Qin Fei-feiGuangde Bureau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Planning, Guangde 242200, Anhui Province, ChinaAbstract China has entered a new stage of urban-rural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which will have an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flow of urban and rural elements, structural adjustment, spatial layout transformation, and social function transformation in China, and the innovation of village and town planning in the new situation of urban integration will be the main aspects of village planning research and implementation, adapt to the new requirements of urban and rural multi-functional development,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overall study of village construction, innovate urban planning types that integrate urban development requirements and diverse social needs, and integrates 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effectively reconcile multiple relationships in the innovation of village planning methods.Key words urban-rural integration; village planning; innovative way引言城市和农村都是同一个有机体,只有二者的可持续发展关系,才互为共同基础。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城市规划与可持续发展探讨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城市规划与可持续发展探讨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城市规划与可持续发展探讨作者:康雅丽李佩兰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2年第26期摘要:国土空间规划,是针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与时间层面作出的相关安排。

从国家层面分析,国土空间规划为促进国家空间发展的一大指南,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能够为相关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有效保障依据。

而对于城市规划来说,则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尤为重要的一环,通过合理科学的城市规划方案,可使城市发展建设更加规范,并使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合理布局得到有效保证。

文章在对城市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城市规划具体思路策略,希望以此全面提升现代城市规划工作的效率及质量。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城市规划;概念;思路策略近年来,在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城市建设事业发展迅速。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与此同时,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当中,涵盖了城市规划的布局、安排。

为了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则需做到合理布局城市规划方案,规范科学安排城市规划方案等。

并且,还需要结合现状问题,梳理清楚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关系,解决城市规划现存问题等。

总体而言,从现代城市规划工作质量成果提升角度考虑,本文围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城市规划”进行分析探讨的价值意义显著。

一、城市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内容分析(一)城市规划的兴起城市规划学与地理学等相关学科比较,发展时间相对更短。

从西方发达国家层面分析,为了对存在的“城市病”进行治理,着力开始了城市规划学的研究。

与此同时,在工业革命时代背景下,城市人口急剧增加,且随着工业机器的普及应用,使城市环境受到严重影响,比如:空气污染、交通堵塞等,均对城市发展造成了不同程度上的阻碍。

在此背景下,1909年诞生了首部规划法,并且此规划法的颁布及应用,为城市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从我国来看,城市规划学在20世纪初形成,到了1953年,中共中央针对工业城市规划工作作出了明确的指示,并在3年后(1956年)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中,对城市规划工作开展的必要性给出了充分的阐释及明确。

《2024年“新常态”下城市更新治理模式比较与转型路径》范文

《2024年“新常态”下城市更新治理模式比较与转型路径》范文

《“新常态”下城市更新治理模式比较与转型路径》篇一新常态下城市更新治理模式比较与转型路径一、引言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发展逐渐步入“新常态”。

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传统的城市发展模式已难以满足当前城市更新和治理的需求。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必须深入探索新的治理模式,并进行比较分析,寻求更加适应当前“新常态”的转型路径。

本文旨在就当前城市更新治理模式的现状和趋势进行比较,并对如何转型至新型城市治理模式进行探讨。

二、新常态下城市更新的现状及传统治理模式分析(一)现状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更新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

然而,传统的城市治理模式往往面临诸多问题,如资源分配不均、环境问题严重、社会矛盾突出等。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传统治理模式分析传统的城市治理模式以政府主导为主,社会参与度较低。

这种模式在短期内可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长期来看,其弊端逐渐显现。

例如,政府负担过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社会矛盾加剧等。

三、新常态下城市更新治理模式的比较(一)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在短期内可以快速推动城市更新,但长期来看,可能存在过度依赖政府、社会参与度低等问题。

(二)市场驱动型治理模式市场驱动型治理模式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然而,这种模式可能存在市场失灵、公平性不足等问题。

(三)混合型治理模式混合型治理模式结合了政府主导和市场驱动的优点,既强调政府的规划引导作用,又注重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这种模式在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四、新常态下城市更新治理模式的转型路径(一)转变观念,强化社会参与要实现城市更新治理模式的转型,首先需要转变观念,从政府主导转变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模式。

通过加强社会参与,提高公众对城市更新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完善政策法规,优化制度环境政府应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城市更新提供法律保障。

12转型_统筹_差别化_占思思_盛鸣

12转型_统筹_差别化_占思思_盛鸣
图 1 《城乡规划法》规定的规划体系
单一的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和方法如何适 应从小县城到超大城市的规划变化?如 何适应从沿海发达地区到内陆欠发达地 区,乃至贫困地区的差异?如何与城镇 化方针和城乡统筹要求相结合,真正突 出城乡总体规划的核心纲领作用?本文 将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进一步探讨。
1 国家城镇化方针解读
1.4“资源环境”统筹下,统一的空间 体系规划得到强化
党的“十八大”将新型城镇化作为 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对于城镇化发展 的方针、方向,2013 年 12 月召开的中 央城镇化专题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城 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 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 将区域协同、城市群的互促发展作为新 型城镇化的重要着力点。由此,讨论了 一年之久的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思路做了 最终定调,即“全国不再新建千万人口 以上的超大城市,而是要发展以省会为 中心的区域性城市群,同时推进以县、 市为基础的就地城镇化”。在此条件下 的城镇化,一方面强调以城市群为主体 形态,增强人口城镇化的综合承载力; 另一方面强调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 城乡统筹和农村地区现代化 ( 表 1)。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应从投资拉动转向由消费人群拉动的城 镇化。根据经济学家的研究,城镇化率 的提高,对消费与经济的提升可达到 1% ~ 2%。由此,这就要求在推进新型城 镇化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改善人们的 居住和生产环境,建立宜居、人性化的 城镇,还要注重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使其有充分选择的空间。在此背景下, 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农民工和农村人口的 市民化,即“人的城镇化”问题。
1.2“生态底线”倒逼下,规模与生态 红线亟待界定
新型城镇化的“新”主要是相对于 过去片面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 的城镇化而言的。在“土地财政”的影 响下,过去几年城镇化发展备受诟病, 空间增长边界逐步被突破。这种状况的 出现,一方面是由于快速发展下规划要 求与城镇发展不匹配;另一方面则是由 于地方政府在分税制改革下,只能依赖 于土地财政维系地方财政,由此导致城 市规模越来越大,由基础设施投资拉动 城镇化发展的趋势愈来愈明显,空无人 住的新城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城镇规划 大多涉及到的是空间规划,在源头上难 以遏制并引导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因此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极力从制度设计上 通过财税改革降低出现“土地财政”下 城镇化偏离正常轨道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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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治理框架下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和内容变革探析张小松摘要:现代治理强调的是政权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沟通和协调。

在这样的框架下,城乡规划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制体系、周期、内容和技术方法都需要进行一定的变革,以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要求。

本文从编制体系、周期和内容出发,提出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城乡规划五层编制体系: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县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提出和行政任期相一致的城乡规划编制周期,并从现代治理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规划内容的变革思路:给总体规划瘦身,突出其战略地位;给近期建设规划提神,将其作为协调性的“三规合一”的重要平台;给县规划扩容,将县域作为城乡统筹的重要平台。

给乡镇规划减量,以“建设”为重点编制乡镇规划。

给村庄规划聚焦,以“整治”为重点编制村庄规划。

关键词:现代治理,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编制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思想首次进入党和国家的高层文件。

这一总目标是由“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和“现代化”三部分构成。

国家治理体系是前提和基础,是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通常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政党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

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综合能力。

两者共同的建设目标是实现现代化。

衡量其现代化的标准至少有4条,即民主化、法治化、文明化和科学化。

(何增科)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我们党继“四个现代化”后提出的又一“现代化”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乡规划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平台。

在现代治理制度框架下,城乡规划的体系、周期、内容、技术方法必然需要进行一定的变革,以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要。

1、建立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一般地说,行政管理体制是指一个国家行政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及为保证行政管理顺利进行而建立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总称。

就权力分配和管理方式来说,它主要包括行政权力体制、政府首脑体制、中央政府体制和行政区划体制四个方面。

各种行政权力是对应一定的空间区域的,行政区划和行政权力有着紧密的关系。

根据民政部网站公布的数据,截止2012年底,我国各层级的区划单位的数量见表1。

总体上来看,呈现得是省级、地级、县级和乡级四级的划分和管理体制。

表1 全国行政区划单位数量一览表《城乡规划法》中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城乡规划体系和行政区划单位是相互交错的,从现代治理的角度看,必然出现一系列的错位问题。

笔者尝试提出,以行政区划单位和行政管理权限为基础,优化城乡规划体系。

(表2)城镇体系规划主要针对全国和省级行政区划单位(不含直辖市)编制。

直辖市虽然是省级行政区划单位,但其基本特征和地级市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故纳入城市规划的编制体系。

而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由于其和地级、直辖市无论从人口规模、用地规模、产业和交通等方面都有着巨大的差异,且其数量远远大于地级单位和直辖市,故建议将其从原城市规划中剥离出来,单独编制县规划。

而原有的镇规划和乡规划由于其对应同一层级的区划单位,建议合并为乡镇规划。

村庄规划继续保留。

各层次规划的具体内容建议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行政区划单位和行政管理权限为基础,出台相应的《×××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将城乡规划、城乡区划和城乡管理真正的融合在一起。

表2 城乡规划编制体系优化建议一览表2、构建和行政任期相一致的城乡规划编制周期2.1从法律层面来看《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表3)由此可见,国家和地方的权利机关和执行机关的每届任期均为5年,核心领导职位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看,5年应该作为各种规划编制的一个重要时间周期。

表3 国家权力机关和主要行政职务任期一览表2.2从现实层面来看从国家各部委最新发布的规划的年限来看,大概分为两类。

一类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龙头,编制各部门的5年发展规划纲要。

另一类是从国家的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编制的10-20年的长远规划,这些长远的规划更多的是以“纲要”的形式出现。

(表4)表4 各部委最新发布的主要规划名称和年限从法律层面和现实层面看,城乡规划的编制周期可以进行一定的优化。

城镇体系规划保持20年的编制周期,重点解决宏观性的战略问题。

城市规划和县规划可以细分为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

总体规划保持20年的编制周期,近期建设规划以5年为周期滚动单独编制。

在总体规划编制同时,可以开展更长远的城市发展战略研究。

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突出其可操作性,以5年为一个编制周期。

3、构建和现代治理制度相一致的规划编制内容从统治、管理到治理,是一次巨大的进步。

现代治理强调政权的管理者向所有者负责并且后者可以向前者问责的重要性,强调政权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沟通和协调的重要性。

3.1给总体规划瘦身,突出其战略地位。

《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最核心的内容应该是以上六项。

可从实际的情况看,我们目前编制的总体规划成果内容过于繁杂,上百页的文字和几十张的图纸,专业人员看起来费时,政府领导看起来费力,普通市民可能是一头雾水。

如果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大家难以理解或者根本不想去看,还谈何公众参与和共同治理?3.1.1文字瘦身总体规划的文字部分由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和基础资料汇编构成。

文本是法定文件,其他三部分收入附件。

法定文件虽然有格式和内容上的要求,但文本中的一些套话还是可以适当压缩。

而说明书的内容是对文本的详细解说,在总体规划越来越重视资料收集和前期研究的背景下,说明书的很多内容都会在专题研究和基础资料汇编中出现,故建议简化说明书表达形式,避免过多重复。

简化的可能途径有二:一是对于文本中必须要说明的重要内容,可以设置“专栏”,其具体形式可以参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内专栏的表达。

二是在文本的后面附上条文解说,参照法律法规的表达形式。

经过表达思路和方式的调整,说明书的内容可以大幅减少,并且其可读性也大大增强。

3.1.2用地布局图再思考通常,在总体规划阶段,会有一张用地布局图。

但我们可以仔细反思一下,编制单位花了大量精力绘制的用地布局图,究竟在城市发展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城市的空间结构在功能结构图中可以清晰的表达出来,而土地出让的依据是控制性详细规划。

这张“高大上”的用地布局图的内容和表达方式需要进一步思考,尤其对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

3.1.3各类专项规划突出重点在总体规划阶段,大部分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不仅考虑了重要设施的布点,而且考虑了管网的布置。

重要设施的布点和非常重要的主干管网可以在总体规划阶段解决,实现市政设施和重要主干管网“一张图”,其他管网和次一级的设施可以在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中详细考虑,并且在编制总体规划的同时,重要的专项规划尽可能同步开展。

3.2给近期建设规划提神,将其作为协调性的“三规合一”的重要平台。

建议将近期建设规划从总体规划中明确独立出来,单独编制,作为实现“三规合一”的重要平台。

因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通常为5年,可以实现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良好对接,将“目标”和“指标”落实到空间上去,再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定到“坐标”上。

“三规合一”思路下的近期建设规划内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寻求突破:(1)以四个统一为基础:统一数据、统一年限、统一目标、统一标准。

(2)以三个协调为核心:协调土地利用、协调交通网络、协调空间管制。

(3)以两个平台为保障:城乡规划信息平台和城乡规划管理平台。

当然,统一和协调工作在总体规划阶段就应该开始。

以5年为一个规划周期,通过不断滚动编制的近期建设规划,通过持续的公众参与,强化规划过程的控制和引导,逐步实现总体规划确定的战略性目标。

3.3给县规划扩容,将县域作为城乡统筹的重要平台。

3.3.1倡导全域规划,县城和乡镇并举。

2014年3月16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对外发布。

《规划》明确提出,以“四个一体化”(要素市场一体化、城乡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一体化)为基本思路,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改变过去“重城区,轻乡镇”的传统思路,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

从时代要求来看,县域规划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和重新认识,甚至可以将其法定化。

从文化传统来看,农村居民口口相传的“进城”,指的是县城。

传统的地缘文化使得大家对县城有着共同的认知感和良好的归属感。

如果把城市群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大平台”的话,将近2000个县城(不含市辖区)将是这个“大平台”上的”小平台”。

全县域应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规划,除了过去一直关注的中心城区外,各乡镇也需要统一考虑,乡镇发展的重大问题、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等核心内容需要在县域总体规划中明确,在这样的基础上,建议一般的乡镇可不再另行编制总体规划。

3.3.2适度统一,分区分类发展。

建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相对统一的《县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各省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目前也有一些省在进行积极探索,《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已经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县城规划标准。

该标准提出了分类发展的思路,即:“卫星城市要与中心城市一体化发展;县级中等城市要发展壮大,成为新的增长极;特色小城市要以环境优先,彰显特色。

”3.4给乡镇规划减量,以“建设”为重点编制乡镇规划。

在强化县域规划的基础上,简化乡镇规划。

由于宏观的、战略性的内容在县规划层面已经明确,对于乡镇而言,可直接编制建设规划。

对于县规划确定的重点乡镇,可将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统一纳入建设规划,以综合性的、五年期的《×××乡(镇)建设规划》作为乡镇建设的指导纲领。

其成果的表达应突出重点,解决现实问题,不必过分追求成果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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