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18年)》
车联网标准:以中国主导的C-V2X标准体系

一方面在755.5-764.5MHz专用 另一方面在5770-5850MHz候选频
日本 频段开展基于802.11p的技术性 段采取技术中立,将LTE-V2X作为
1
能评估
另一个备选技术
标准进展:以中国主导的C-V2X标准体系初步成型
• 2017年成立车联网产业发展专项委员会 • 2018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组织发布《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总体要求)》等系列文件。
2019年12月13日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一致投票通过提案,将原先划分给DSRC的5.9GHz频共计段 75mHz频段重新分配,将5.905-5.925GHz的20MHz频段专用于C-V2X技术,意味着 美国对C-V2X的部署有所推进,车联网标准之战出现转折。
2020年11月18日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正式投票决定将5.850-5.925GHz频段划拨给Wi-Fi和C-V2X使用, 其中30MHz(5.895-5.925GHz)分配给C-V2X,标志着美国正式宣布放弃DSRC并转 向C-V2X。
C-V2X有望成为全球智能网联汽车底层通信技术的统一标准
20世纪90年代末
•美日欧政府基本确定以DSRC技术为V2X核心
2015年
•LTE V2X概念出现,动摇了DSRC的地位,其中美国原本要通过的在2023年强制安装 DSRC的议案被搁置
2019年
•全球C-V2X产业链得到高速的发展,根据GSA协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9月23日, 全球已有25家主流运营商正开展C-V2X试验,已有3款符合3GPP Rel-14规范的C-V2X芯 片,7家供应商发布了8款商用C-V2X模组,13家供应商发布了16款商用C-V2X路侧单元 (RSUs),12家供应商发布了14款商用C-V2X车载单元。 •全球各地进行C-V2X互操作测试及展示的越来越多,包括德国勃兰登堡、美国密西根州 底特律、美国蒙特利尔、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学院、上海、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
工信部印发《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工信部印发《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佚名
【期刊名称】《信息技术与标准化》
【年(卷),期】2022()4
【摘要】3月7日,工信部印发《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建设目标、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
建设目标:(1)到2023年底,初步构建起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2)重点研究基础共性、终端与设施网络安全、网
联通信安全、数据安全、应用服务安全、安全保障与支撑等标准,完成50项以上急需标准的研制;(3)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完成100项以上标准的研制,提升标准对细分领域的覆盖程度,加强标准服务能力,提高标准应用水平,支撑车联网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总页数】1页(P4-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P3
【相关文献】
1.工信部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系列文件
2.工信部联合国标委发布《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17年)》(征求意见稿)
3.工信部印发《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4.工信部、国家标准委印发《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
5.工信部:2023年底初步构建起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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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法规体系建设及国际协调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及产业发展现状最近几年,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方法、新工具的推动之下,智能网联汽车正在加速发展。
包括汽车及相关行业在内的各个主要企业都陆续公布了智能网联汽车,特别是自动驾驶汽车商品化的时间节点。
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新型科技企业发展正在呈现分化的趋势,其中一些企业正在逐步消亡,而另一些企业则正在不断地发展壮大。
智能网联汽车相关行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合作更加密切、务实。
智能网联汽车的关键硬件成本随着技术的发展正在快速下降。
以智能化为基础、融合网联化的技术路线逐步成为行业内的共性选择。
国内外企业都在积极地探索自动驾驶车队的自运营等新模式,部分汽车企业开始了智能网联汽车的商业化运行。
除了高速公路、市区之外,现在代客泊车、码头场站等新的潜在应用场景也受到普遍关注。
当前,智能网联汽车正处于从测试验证向商品化过渡的关键时期。
在这种情况下,交通:自动驾驶汽车提出,于2019年3月划于2020内容的协调。
评价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
今年工信部(第50号)令鼓励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原因,不能满足本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的,企业在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时可以提出相关准入条件豁免申请。
这为智能网联汽车在中国商品化开了一个口子,提供了便利。
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标准法规协调已经进入实质阶段。
联合国改组成立了自动驾驶工作组;制定出台了有关自动驾驶法规协调的战略规划《自动驾驶汽车框架文件》;基本完成了信息安全及软件升级相关技术内容的协调,正在准备法规的制定;启动了EDR/DSSAD(事件数据记录仪/自动驾驶汽车数据记录系统)法规协调;正在协同推进自动驾驶功能及新型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自动驾驶特别工作组完成了对自动驾驶相关标准项目以及体系的梳理;预期功能安全(SOTIF,ISO/PAS 21448)标准已经形成工作组草案;信息安全工程SAE 21434)标准协调已经进入委员会草案阶段;自动驾驶测试场景相关标准完成了立项投票;设立了自动驾驶数据融合类标准项目;启ISO 22133自动驾驶试验目标检测及控制ISO/TR 21959自动驾驶条件下人类状态等一系列重要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智能网联汽车

智能网联汽车一、定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对智能网联汽车定义为,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人、车、路、后台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的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和执行等功能,可实现安全、舒适、节能、高效行驶,并最终可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这就是我们联合国内专家得出的定义,这里我们称之为ICV。
对于智能网联汽车的分级,欧洲、美国也各有各的分法,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五级,一级叫驾驶资源辅助阶段DA,第二级是部分自动化阶段PA,第三级是有条件自动化阶段CA,第四阶段是高度自动化阶段HA,最后阶段就是完全的自动化叫FA,这个和英文缩写也是对应的。
研究表明,先进驾驶辅助(ADAS)、车-车/车-路协同(V2X)、高度自动驾驶等车辆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可减少汽车交通安全事故50%~80%,提升交通通行效率10%-30%,同时极大的提高驾驶舒适性。
“车联网”与“网联车”等概念辨析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发展大潮的到来,“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等概念被反复提及。
“车联网”与“智能网联汽车”的准确定义是什么?他们与“智能汽车”、“智能交通”的相关关系又是如何?在本文的开篇,有必要对上述概念进行一些梳理。
车联网(Internet of Vehicles)概念引申自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实际上是一个国人自创的名词,与其意义对应的英文词汇包括Connected Vehicles、Vehicle Networking等。
国内曾经将“车联网”与“远程信息服务”(Telematics)等同,将车辆看作一个简单的信息收发节点,只看到了车联网在提供信息服务领域的作用,这是对车联网的片面理解。
实际上,现代汽车电子电器系统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复杂的车内网络系统,同时在车与车、车与路侧设施、甚至车与行人及非机动车之间也可以通过专用短距离通信构成移动自组织车际网络。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17)》编制说明一、背景与概述(一)定义与内涵智能网联汽车(Intelligent&Connected Vehicles,简称“ICV”)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人、车、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二)国内外技术及产业发展现状作为汽车与信息、通信等产业跨界融合的重要载体和典型应用,智能网联汽车代表了汽车技术和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也是国际汽车产业未来竞争的重要阵地。
包括欧、美、日在内的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将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通过加强共性技术研发、示范运行、标准法规、政策鼓励等综合措施引导和促进产业发展,并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方面构建了协调、协作机制。
在规划和战略层面,美国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通过实施“智能交通系统(ITS)”项目,支持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2009年和2014年分别以网联化和自动驾驶为重点发布战略研究计划,并于2016年发布自动驾驶汽车政策指南。
欧盟议会早在1984年即通过关于道路安全的决议,并于1988年正式启动了“车辆安全专用道路设施(DRIVE)”项目,持续资助对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
2015年,欧盟发布GEAR2030战略,聚集汽车、IT、通信、保险和政府等方面,重点关注高度自动化和网联化驾驶领域等推进及合作。
日本政府也将自动驾驶和车车通信作为重要方向和目标,通过车辆信息与通信系统(VICS)、先进安全汽车(ASV)等项目支持技术研发与应用。
2014年,日本发布《战略性创新创造项目(SIP)》,将自动驾驶作为十大战略领域之一。
在技术和产品层面,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的整车企业,如奔驰、宝马、沃尔沃、通用、福特、特斯拉、丰田、日产等已经实现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正在普及推动PA级自动驾驶产品的商业化,部分高端品牌已计划推出CA级自动驾驶产品;各国在整个产业链上的合作日益加强,相互持股与并购的情况日益普遍,通信、信息、电子、整车等行业深度融合发展。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总体要求)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总体要求)(征求意见稿)2017年9月目录一、总体要求 (2)(一)指导思想 (2)(二)基本原则 (2)(三)建设目标 (3)二、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结构 (3)(一)车联网产业概念 (3)(二)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架构图 (4)三、建设内容 (6)(一)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6)(二)信息通信标准体系 (9)(三)电子产品与服务标准体系 (12)(四)智能交通相关标准体系 (15)(五)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 (18)四、组织实施 (20)前言车联网产业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型产业,是全球创新热点和未来发展制高点。
发展车联网产业,将推动车辆、道路、行人、云平台的全方位连接和数据深度交互,完善应用服务体系,提升汽车智能网联化水平,促进信息消费,对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国务院相继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和《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车联网产业成为“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车联网产业标准制定,特组织制定《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为目标,在车联网产业领域聚焦智能网联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产品与服务、车辆智能管理和智能交通相关领域,充分发挥标准在车联网产业生态环境构建中的基础引领和协调作用,为打造自主可控、具有核心技术、开放协同的车联网产业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企业主体。
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组织协调和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产业化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相结合,推动车联网产业标准化工作。
跨界融合,协同推进。
中国及部分省市智能汽车行业相关政策推动自动驾驶技术产业化落地

中国及部分省市智能汽车行业相关政策推动自动驾驶技术产业化落地
智能汽车是搭载先进传感系统、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运用信息通信、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具有部分或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由单纯交通运输工具逐步向智能移动空间转变的新一代汽车。
近年来,智能车辆己经成为世界车辆工程领域研究的热点和汽车工业增长的新动力,很多发达国家都将其纳入到各自重点发展的智能交通系统当中。
国家层面智能汽车行业相关政策
近些年,为了促进智能汽车行业发展,中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1年8月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中提出:推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规范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与示范应用。
地方层面智能汽车行业政策
显示,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智能汽车行业发展,十四五期间对行业发展做出鼓励和规划,如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中提出:打造5G技术应用和港口自动驾驶示范区,研发无人驾驶集装箱卡车控制系统,2025年无人驾驶集装箱卡车规模化应用达到50辆以上。
工信部督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依法持证经营

工信部督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依法持证经营为规范市场秩序,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督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依法持证经营的通知》,督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依法持证经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未取得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得继续经营相应业务。
通知要求,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强督查,一经发现非法经营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并按“违法记录”录入企业违法不良记录信息库。
各基础电信企业应从合同约束、使用监测、违规问责等方面,加强清理排查和规范管理,不得为非法经营提供网络资源。
《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民用无人机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产值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速40%以上;技术水平持续领先,企业发展取得突破,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管控技术手段不断完善。
到2025年,民用无人机产值达到1800亿元,年均增速25%以上;产业规模、技术水平、企业实力持续保持国际领先势头,建立健全民用无人机标准、检测认证体系及产业体系,实现民用无人机安全可控和良性健康发展。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印发为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深入推进“互联网+”,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新动能,发挥标准在车联网产业生态环境构建中的顶层设计和引领规范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制定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根据标准化主体对象和行业属性分为总体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产品与服务等部分。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2017年12月27日发布《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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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制定方面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法规的协调、交 流与合作。
(三)建设目标 根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现状、产业应用需要及未来发展趋 势,分阶段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 体系: 到 2020 年,初步建立能够支撑驾驶辅助及低级别自动驾驶 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定 30 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重点标 准,涵盖功能安全、信息安全、人机界面等通用技术以及信息感 知与交互、决策预警、辅助控制等核心功能相关的技术要求和试 验方法,促进智能化产品的全面普及与网联化技术的逐步应用; 到 2025 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 汽车标准体系。制定 100 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涵盖智能化 自动控制、网联化协同决策技术以及典型场景下自动驾驶功能与 性能相关的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化+ 网联化”融合发展,以及技术和产品的全面推广普及。 通过建立完善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引导和推动我国智 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和产品应用,培育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自 主创新环境,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构建安全、高效、 健康、智慧运行的未来汽车社会。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为 《建设指南》第二部分,主要针对智能网联汽车通用规范、核心 技术与关键产品应用,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指导车联网产 业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加快构建包括整车及关键系统部件 功能安全和信息安全在内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智 能网联汽车标准在车联网产业关键技术、核心产品和功能应用的 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并逐步形成统一、协调的国家车联网产业 标准体系架构。
(二) 产品物理结构 智能网联汽车的产品物理结构是把技术逻辑结构所涉及的 各种“信息感知”与“决策控制”功能落实到物理载体上。车辆 控制系统、车载终端、交通设施、外接设备等按照不同的用途, 通过不同的网络通道、软件或平台对采集或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传 输、处理和执行,从而实现了不同的功能或应用(如图 2 所示)。 功能与应用层根据产品形态、功能类型和应用场景,分为车 载信息类、智能驾驶辅助类、自动驾驶类以及协同控制类等,涵 盖与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各类产品所应具备的基本功能。 软件和平台层主要涵盖车载计算平台和操作系统等基础平 台产品,以及资讯、娱乐、导航和诊断等应用软件产品,共同为 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功能的实现提供平台级、系统级和应用级的服 务。 网络和传输层根据通信的不同应用范围,分为车内总线通 信、车内局域通信、中短程通信和广域通信,是信息传递的“管 道”。
二、构建方法
智能网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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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 X(人、车、路、 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 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 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构建科学、合理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应充分考虑不同 层面的基本情况并理清构建思路:面向未来技术,避免对技术创 新和产业发展形成的制约;以智能化为主,同时考虑智能化和网 联化两条路径;立足基本国情,适应我国道路交通特点与产业需 求;科学进行分类,合理确定层级、定位和适用范围;确定工作 进度,加快急需标准项目的制修订;强化体系协调,实现与其它 相关行业标准的兼容;坚持开放态度,积极参与国际标准法规的 制定与协调。在充分考虑以上构建思路的基础上,着重从技术逻 辑结构和产品物理结构两个层面进行系统分析,剖析智能网联汽 车技术和产品基本特性,构建整个标准体系。
四、组织实施............................................................................................... - 13 -
附件: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表...............................................................- 15 -
(一)指导思想.................................................................................................................. - 1 (二)基本原则.................................................................................................................. - 1 (三)建设目标.................................................................................................................. - 2 -
附件: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 建设指南
(智能网联汽车)
(2018 年)
2017 年 12 月
目录
一、总体要求..................................................................................................- 1 -
前言
为了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推动车联网产业技术研发和标准制 定,推动整个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 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组织制定《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 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
车联网产业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 深度融合的新型产业,是全球创新热点和未来发展制高点。《建 设指南》充分发挥标准在车联网产业生态环境构建中的顶层设计 和基础引领作用,按照不同行业属性划分为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 系、信息通信标准体系、电子产品与服务标准体系等若干部分, 为打造自主可控、具有核心技术、开放协同的车联网产业提供支 撑。
三、标准体系................................................................................................. - 8 -
(一)体系框架.................................................................................................................. - 8 (二)体系内容.................................................................................................................. - 8 (三)近期计划................................................................................................................ - 12 -
(一) 技术逻辑结构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逻辑的两条主线是“信息感知”和“决策 控制”,其发展的核心是由系统进行信息感知、决策预警和智能 控制,逐渐替代驾驶员的驾驶任务,并最终完全自主执行全部驾 驶任务(如图 1 所示)。根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智能 网联汽车可分为智能化与网联化两个层面;智能网联汽车通过智 能化与网联化两条技术路径协同实现“信息感知”和“决策控制” 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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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逻辑结构 在信息感知方面,根据信息对驾驶行为的影响和相互关系分 为“驾驶相关类信息”和“非驾驶相关类信息”;其中,“驾驶相 关类信息”包括传感探测类和决策预警类,“非驾驶相关类信息” 主要包括车载娱乐服务和车载互联网信息服务。传感探测类又可 根据信息获取方式进一步细分为依靠车辆自身传感器直接探测 所获取的信息(自身探测)和车辆通过车载通信装置从外部其它 节点所接受的信息(信息交互)。“智能化+网联化”相融合可以 使车辆在自身传感器直接探测的基础上,通过与外部节点的信息 交互,实现更加全面的环境感知,从而更好地支持车辆进行决策 和控制。 在决策控制方面,根据车辆和驾驶员在车辆控制方面的作用 和职责,区分为“辅助控制类”和“自动控制类”,分别对应不
二、构建方法................................................................................................. - 3 -
(一) 技术逻辑结构........................................................................................................ - 4 (二) 产品物理结构........................................................................................................ - 6 -
此外,产品物理结构中还包括功能安全和信息安全两个重要 组成部分,两者作为智能网联汽车各类产品和应用需要普遍满足 的基本条件,贯穿于整个产品物理结构之中,是智能网联汽车各 类产品和应用实现安全、稳定、有序运行的可靠保障。
图 2 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物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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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体系
(一)体系框架 按照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逻辑结构、产品物理结构的构建方 法,综合不同的功能要求、产品和技术类型、各子系统间的信息 流,将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框架定义为“基础”、“通用规范”、 “产品与技术应用”、“相关标准”四个部分,同时根据各具体标 准在内容范围、技术等级上的共性和区别,对四部分做进一步细 分,形成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界限清晰的 14 个子类(如图 3 所示,括号数字内为体系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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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